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全院物业服务管理资格预审公告
- 附件1、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全院物业服务管理资格预审文件.docx资 格 预 审 文 件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6822项目名称:全院物业服务管理采购人(盖章):武汉大学中南医院2024年6月目 录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1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4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11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一)11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二)13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17目 录18一、资格预审申请函19二、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20三、申请人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承诺函(格式)22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3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4六、申请人基本情况表25七、详细审查对照表及相关证明材料26八、申请人综合实力27九、项目团队情况28十、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29十一、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30十二、近年财务状况31十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32十四、资格预审评分标准对照表及相关证明材料33十五、申请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34十六、 中小企业声明函35第五章 项目概况38一、项目概况38二、采购清单39三、详细需求40四、商务要求47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项目概况】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全院物业服务管理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获取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4年6月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68223、项目名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全院物业服务管理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1590(万元)6、最高限价:1590(万元)7、采购需求: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全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采购需求具体为:家属区、医院医疗区物业管理服务。其中,医院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包括物业综合管理(客户服务)、公共绿化养护、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安全管理)等服务;医院医疗区物业管理包括保洁服务、医疗废物管理服务、司梯服务、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等,具体详见本项目详细需求。本项目报名供应商超过5家时,将通过资格预审确定5家供应商参加项目投标。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需求及服务内容相对固定、具有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方考核审查同意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年(次)。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不允许中标后分包。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1、时间: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获取;3.方式:3.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按以下步骤进行:3.1.1填写《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表》并加盖公章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3.1.2邮件主题名称应注明:某公司获取(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全院物业服务管理)资格预审文件;3.1.3邮件正文应注明:参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3.2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上述1)、2)、3)条的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资格预审。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详见附件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采用评分方式确定5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3家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七、申请文件提交应在2024年6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武汉市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4号开标评标室。八、资格预审日期资格预审日期为2024年6月25日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联 系 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7-67812503附表: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说明:1、“联系人邮箱”用于接收有关变更、更正、澄清、说明等。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采购人采购人: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联 系 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7-67812503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1.1.2项目名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全院物业服务管理1.1.3项目服务地点武汉大学中南医院1.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2采购预算详见本文件“第一章”1.3.1招标范围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全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采购需求具体为:家属区、医院医疗区物业管理服务。其中,医院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包括物业综合管理(客户服务)、公共绿化养护、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安全管理)等服务;医院医疗区物业管理包括保洁服务、医疗废物管理服务、司梯服务、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等,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1.3.2质量要求合格1.4.1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不允许中标后分包。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日前2.2.2采购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2.2.3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2.3.1采购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2.3.2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3.1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无3.2.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2023年。3.2.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年份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3.2.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3.3.1签字或盖章要求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签字盖章。本文件中单位章是指申请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以用签字章、签名章、个人印章代替手写签字。3.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副本可以使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版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扫描件电子版(U盘)1份。3.3.3装订要求不可拆卸的方式装订4.1封套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预审申请人名称、地址:(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授权代表签章)4.2.1申请截止时间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日09时30分4.2.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武汉市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4号开标评标室4.2.3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5.1审查委员会人数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5.2资格审查方法有限数量制5家6.1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资格预审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7.1凡本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均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对应部分附复印件。7.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项目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服务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服务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次招标的工期(交货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次招标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格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 费用承担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 资格预审文件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2.2.1 潜在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出问题澄清时间前,要求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资格预审文件予以澄清。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澄清问题时间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答疑、澄清或者修改通知。申请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2 潜在投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采购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采购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不予受理。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同“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4)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5)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1.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3.2.3项至第3.2.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3.2.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2.4 “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3.3.1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章。4.1.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还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4.2.1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5.1 审查委员会5.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采购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其中随机抽取的专家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代表不多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5.2 资格审查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6. 通知和解释6.1 通知采购人需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前,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6.2 解释应申请人书面要求,采购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6.3 确认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收到采购人发送的《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指定电子邮箱发送“确认同意参加投标的回执”(彩色扫描件电子文档),回执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章。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8. 纪律与监督8.1 严禁贿赂严禁申请人向采购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采购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8.3 保密采购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8.4 投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1。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5家2审查因素审查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4.1款规定申请文件的递交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4.2款规定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3款规定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2.2详细审查标准申请人资格要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1.法人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其他组织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度(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四表一附”,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专业担保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由申请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或由申请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申请人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申请人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2.申请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申请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申请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4.或由申请人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承诺及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申请人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承诺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或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申请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二)本项目为一个整体,申请人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申请人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承诺函”(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申请人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承诺函”备注:(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资格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或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3)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二)项目评审分项满分评审内容及分值综合实力5分拟派人员51.拟派项目负责人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本科学历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同类管理项目(包含保洁、医废或病人转运、支助陪护中的任意一项基本服务)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得2分。备注:须提供合同或业主盖章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类似业绩20分类似业绩1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同类管理项目(包含保洁、医废或病人转运、支助陪护中的任意一项基本服务)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12分。注:须提供合同或业主盖章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被服务单位联系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同一用户单位不重复计分。客户评价8上述业绩获得业主单位良好及以上评价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证明材料:业主单位良好评价有效证明文件(需加盖业主公章)。服务方案75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14家属区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理、绿化养护、保洁、保安、装修管理等进行综合打分。1.物业管理服务方案详细全面、针对性强;人员安排计划科学高效,各项工作有完善可行的服务方案和实施措施,具体明确;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4分;2.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完整、有针对性,人员安排计划科学有效,针对各项工作,有相应的服务方案,具有可行性;符合项目需求,得7分;3.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不够详细全面、可行性低、针对性不强,符合项目需求程度低,得3分。4.未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不得分。14医疗区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综合打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总体管理服务、保洁管理服务、信息化管理服务、医疗废弃物管理、司梯服务、防止交叉感染等保障措施方案、物业进场准备方案。根据以上7项分别进行评分,单项满分2分,总分14分:1.应答详尽、明晰,内容完整齐全、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内容无前后矛盾,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分析本项目的特点针对性强的,每项得2分;2.响应内容基本齐全,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得1分;3.响应内容较差、条理不清晰或未提供方案的,每项得0分。特色物业服务方案6家属区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特色物业服务方案综合打分。1、投标人有详细完善的特色物业服务方案,能充分结合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宿舍区特点和实际情况为现有住户提供特色物业服务、高匹配服务,不断提高现有住户对宿舍区的满意度,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得6分;2、投标人有相应的特色物业服务方案,能结合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宿舍区特点和实际情况为现有住户提供匹配服务,合理可行,得3分;3、投标人针对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宿舍区特色物业服务内容简单粗糙,不能结合医院宿舍区实际情况进行匹配服务,可行性弱,得1分。4、未提供特色物业服务方案不得分。6医疗区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特色物业服务方案综合打分。1.投标人有详细完善的特色物业服务方案,能充分结合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医疗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提供特色物业服务、高匹配服务,不断提高现有用户的满意度,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得6分;2.投标人有相应的特色物业服务方案,能结合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医疗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为用户提供匹配服务,合理可行,得3分;3.投标人针对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医疗区的特色物业服务内容简单粗糙,不能结合医院医疗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匹配服务,可行性弱,得1分。4.未提供特色物业服务方案不得分。人员配置5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总人数、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各类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具备相关服务经验等以及服务团队综合实力与项目需求的吻合程度以及偏差情况打分。1.各岗位人员配备的全面性强的得1分,配备基本齐全的得0.5分,人员配备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2.岗位设置和作息管理的合理合规性强得的1分,岗位设置和作息管理基本上合理合规的得0.5分,岗位设置和作息管理方案较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3.各类人员的专业性或类似工作经验的得1分,专业性和类似工作经验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5分,专业性较差、缺乏类似工作经验的得0分;4.维持团队人员稳定性的方案及人员补充的预案科学合理的得2分,基本上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提供方案科学合理性较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重难点保证措施及解决方案12根据家属区服务方案和医疗区服务方案两项内容分别进行评分:1.能准确分析项目的重点和难点,针对项目重点和难点问题,有完整详细的保证措施和解决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每项得6分;2.能发现项目的重难点问题,针对重难点问题,有一定保证措施和解决方案,合理可行,每项得3分;3.项目的重难点问题把握不准确,保证措施和解决方案缺乏,每项得1分。4.未提供重难点保证措施和解决方案不得分。培训计划5根据各岗位培训计划的详细程度及培训方案的系统性、可操作评分:各岗位培训计划详细,培训方案的系统性、可操作强的得5分;培训计划较为详细,培训方案系统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培训计划、方案一般,基本上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培训计划、方案较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工具4根据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机械设备、工具配备情况优劣评分:设备配备合理、针对性强的4分;设备配备较为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设备配备基本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1分;设备配备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备注:提供设备、工具配备清单(设备含名称、生产厂家、型号规格、数量 、用途),否则不得分。拟投入消耗品3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保洁清洁剂、地板打蜡剂等消耗品的配置合理性、产品环保性能(需提供的使用说明、性能参数)等进行打分:产品配置合理、环保性能强,实施性强的得3分;产品配置较为合理、环保性能较好,实施性较强的得2分;产品配置基本合理,实施性一般的得1分;产品配置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应急方案6当出现突发事件,投标人针对1)家属区有可行的应急方案、2)医疗区有可行的应急方案,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开展,针对两项内容分别打分:1、应急方案详细完整,合理可行,配有充足的应急服务响应人员且应急响应人员技术素质高;完全符合项目需求,每项得3分;2、应急方案详细完整,一定程度上合理可行,配有应急服务响应人员;符合项目需求,每项得2分;3、应急方案不够详细完整,不太合理可行,应急服务响应人员少;符合项目需求程度低,每项得1分。未提供应急方案或方案较差不得分。总分100分一、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二、审查标准2.1 初步审查标准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一)。2.2 详细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一)2.3评分内容评分内容: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二)。三、审查程序3.1 初步审查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2 详细审查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2)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3.4 评分3.4.1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及排序。3.4.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3款规定的内容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3.4.3资格预审申请人最后得分相同时,按上一年度净资产高的优先。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时,仅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选取按评分高者优先原则执行。四、审查结果4.1 提交审查报告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家的,采购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在3家及以上但不足5家的,采购人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评分而直接进行招标。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请根据实际情况扩展)(项目名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目 录一、资格预审申请函二、资格证明文件三、申请人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承诺函(格式)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六、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七、详细审查对照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八、申请人综合实力九、项目团队情况十、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十一、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十二、近年财务状况十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十四、资格预审评分标准对照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十五、申请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十六、 中小企业声明函一、资格预审申请函(采购人名称):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采购人)审查我方参加(项目名称)公开招标的投标资格。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要求。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二、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由各申请人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资格证明文件应为清晰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1.1.1法人(1)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1.2其他组织(1)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2)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1.3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提供任意一项即可);(1)提供上一年度(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四表一附”,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专业担保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按附件三的格式提供“申请人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承诺函”。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项即可):(1)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2)按附件三的格式提供“申请人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承诺函”。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任意一项即可);(1)申请人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申请人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2)申请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申请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申请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5)按附件三的格式提供“申请人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承诺函”。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按附件三的格式提供“申请人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承诺函”;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或按附件三的格式提供“申请人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承诺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附件十的格式提供“申请人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承诺函”;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附件十的格式提供“申请人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承诺函”;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6.申请人满足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按第四章附件1《资格审查表》的要求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允许分包的项目,申请人以联合体投标或拟分包的,应按附件十六、附件十七的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书”。8.申请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三、申请人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承诺函(格式)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或上述期限已届满;6.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公司(如有),未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我方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我方承诺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中标后不转包;9.资格预审文件规定不允许分包的,我方承诺中标后不分包;10.我方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1.我方承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对上述内容进行承诺。已按附件九的要求针对第1-3条提供了证明文件的,本声明函中相关条款可以删除。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自行修改第3条。若申请人不能满足上述任一或某几条要求,应如实作出说明。申请人名称: (盖单位章)年 月 日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申请人:(盖单位章)年 月 日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六、申请人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七、详细审查对照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预审文件详细审查条款申请文件响应部分偏离说明申请文件中对应的页码…注:1.申请人须对照预审文件详细审查标准中的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申请人必须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将可能被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标注相关材料在申请文件中的具体页码。申请人名称: (盖单位章)年 月 日八、申请人综合实力九、项目团队情况一、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学历从业年限二、项目团队序号项目成员姓名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备注123456789申请人名称: (盖单位章)年 月 日十、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内容说明说明:1.每个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申请人名称: (盖单位章)年 月 日十一、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没有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关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申请人名称: (盖单位章)年 月 日十二、近年财务状况十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应提供在最近3年合同执行过程中或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中所介入过的诉讼和仲裁的资料年份胜诉或败诉用户名称 诉讼原因和争议的问题纠纷金额(人民币)申请人名称: (盖单位章)年 月 日十四、资格预审评分标准对照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序号预审文件评分标准要求申请文件响应部分偏离说明申请文件中对应的页码…注:1.申请人须对照预审文件评分标准中的条款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申请人必须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将可能被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申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标注相关材料在申请文件中的具体页码。申请人名称: (盖单位章)年 月 日十五、申请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十六、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以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日 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近期不再显示(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五章 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1、 全院保洁服务保洁服务(现有开放区域、含各楼栋地下室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1)医疗区所有楼栋(含中南医院使用的其他区域)、武汉大学医学部8号楼 10楼病理科、二系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住培生公寓等的地面、楼道、扶手、房顶、 内墙、电梯厅、门窗、灯具、标识牌、室内悬挂物和附属物、病房、床、柜、面盆、便池、马桶、水池、设备带等场所及设备的保洁;(2)各楼栋平台、天沟、雨眉、地下室、技术夹层及临时建筑设施等的保洁;(3)室外环境保洁、明沟冲洗、管道简易疏通,外墙面(2米及以下区域)清洁。2、 电梯导乘操作服务电梯导乘操作服务范围包括:医院所有电梯操作、导乘服务及人员疏导及电梯轿厢的养护。运行时间及人员要求。3、 医疗废弃物管理医疗废弃物回收服务包括:对全院所有医疗区域、科研区域所产生的各种医 疗废弃物进行收集、清理、称重、转运、登记,并按照甲方规定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暂存,由甲方交付专业公司清运并销毁。服务期内,乙方须安排专人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回收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回收医院废物,回收时做到不遗漏、不暴露、不外溢、不污染周围环境。乙方应确保医废暂存间污水排放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室内通风效果良好,医疗废物分类存放,感染、消杀、防护用品齐全,健全管理制度,并及时公示。(详见表2)4、家属区物业服务①物业综合管理②公共绿化养护③公共区域保洁服务④公共秩序维护⑤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管理⑥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管理(详情见表1)为保障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环境卫生、设备设施运行等工作有序进行,拟采购全院物业服务管理服务,服务期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需求及服务内容相对固定、具有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方考核审查同意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年(次)。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标的分类为服务,详细的采购清单及相关需求见本文档以下说明。采购内容:家属区、医院医疗区物业管理服务。其中,医院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包括物业综合管理(客户服务)、公共绿化养护、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安全管理)等服务;医院医疗区物业管理包括保洁服务、医疗废物管理服务、司梯服务、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等。二、采购清单序号名称要求/备注服务所属行业家属区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置总人数不少于22人,其中需要不少于3人值24小时班,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0岁。(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物业管理医院医疗区物业管理服务1、物业总服务人员不低于477人;需配置专业的物业管理团队, 以上所有人员均须与中标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2、司梯服务人员不少于60人;全部为女性;年龄在40岁以下;保证医院重大活动司梯安排;该电梯操作人员必须是物业公司的在册员工(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物业管理服务期一年注:以上各项采购清单中的参数或指标需求中标记有★的为关键性需求。三、详细需求1、符合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强制标准、规范采购内容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如下:序号名称标号或文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8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9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10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11湖北省医院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B42/T 924-20131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注:以上法规、标准执行过程中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法规、标准为准2、技术、服务要求注:服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应满足或优于,否则投标无效。表1 家属区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序号条款项服务需求1项目整体要求1、物业综合管理1.1设置物业服务中心,并配备专职客服人员。1.2客户接待时间每天不少于8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并提供24小时客户服务专线电话。1.3客户意见、建议应在36小时内回复,求助、投诉应在48小时内反馈,客户有效投诉回访率70%以上。1.4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在住宅物业主要出入口、各楼栋单元内公示,紧急事项及时履行告知义务。1.5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检查每年组织1次,并发布年度物业服务质量报告。1.6业主及社区活动每年至少组织1次。1.7开展经常性的业主拜访和互动,每年访问率不低于全体入住业主、物业使用人的70%。1.8与街道和社区保持联系,渠道多样化,保证沟通通畅。每半年至少联系街道或社区召开1次工作例会。2、公共绿化养护2.1浇灌与排水2.1.1及时浇灌。一般当年十月至次年四月每月平均浇水1次,当年五月、九月各浇水2次,当年六月至八月(旱季)每天浇水1次。2.1.2暴雨后1天内树木周围仍有积水,应及时排水。2.2施肥2.2.1科学施肥,无肥害。2.2.2乔、灌木每年施肥1次,草坪每年施肥2次,色块每年施肥1次。2.3病虫及灾害防治2.3.1及时掌控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发现病虫害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2.3.2适时进行防冻保暖,冬季至少对树木涂白防冻1次,消灭过冬害虫。2.3.2对根系不稳及易倾倒的乔、灌木采取防护措施。2.4整形修剪2.4.1乔、灌木每年修剪1次,绿篱和色块每年至少修剪4次,草坪三月至十月每月至少修剪1次。2.4.2草坪应修剪整齐,无大面积枯死。2.5除草2.5.1每年全面除草1次。2.5.2植物生长旺季,树丛、绿化带及草坪每半年除杂草1次。2.6补植乔木、灌木、草坪、绿篱及色块出现死亡或缺株,每年集中补植1次。2.7检查和记录2.7.1绿化养护作业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存档。2.7.2绿化工作每月检查1次,并做好检查记录。3、公共区域保洁服务3.1楼内保洁3.1.1楼层电梯厅、过道、楼梯台阶每周清洁2次。3.1.2楼梯扶手每周清洁1次,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门、指示牌等每月清洁1次。3.1.3大堂地面每日清洁1次,大堂墙面砖2米以下部位每月清洁1次,2米以上部位每年清洁1次。大堂玻璃每月清洁1次。3.1.4天花板、公共灯具、楼道墙面及踢脚线每年清洁1次。3.1.5其他共用部位门窗玻璃每半年清洁1次。3.1.6电梯轿厢地面、四壁每日清洁1次,灯饰及轿厢顶部每月清洁1次,电梯层门每周清洁2次。3.2外围保洁3.2.1道路每日清扫1次。3.2.2绿化带每月清洁1次,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3.2.3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月清洁并消毒1次。3.2.4 2米以下庭院灯、草坪灯、标志、宣传牌、信报箱每半年清洁1次,2米以上庭院灯、景观小品每年清洁1次。3.2.5天台、明沟每半年清洁1次,上人屋面每月清洁1次。3.2.6公共卫生间每日清洁1次,每周消杀1次。3.2.7雨后应及时清扫主路、干路积水。主干道有积雪时应及时清扫。3.3车库、车棚3.3.1地面每周清洁1次,每年冲洗1次。3.3.2天花板、墙面每年清洁1次。3.3.3门窗、消防箱、防火门、箱柜、指示牌、指示灯等公共设施每半年清洁1次。3.4、垃圾收集与处理3.4.1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日至少清理1次。3.4.2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转运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3.4.3垃圾桶、果皮箱每天清洁1次。3.5四害消杀3.5.1根据季节制定四害消杀计划,蚊、蝇、蟑螂孳生季节每月消杀1次。3.5.2老鼠每季度消杀1次。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设置明显标志。3.6检查和记录3.6.1保洁服务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存档。3.6.2保洁服务质量每月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4、公共秩序维护4.1人员要求4.1.1公共秩序维护人员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4.1.2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安防器械和设备。4.2门岗4.2.1建立健全门岗制度。4.2.1主出入口设专人24小时值班。4.2.3对访客及车辆进出、物品搬运等进行登记,劝阻外来人员推销、发放广告等行为。4.2.4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4.3巡逻4.3.1不定人不定期巡逻,并做好记录。4.3.2巡逻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相应措施。4.4交通秩序维护4.4.1物业区域内应设置简易的交通标志。4.4.2车辆有序停放,消防车道、救援操作场地不得停放车辆,及时劝阻、纠正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4.4.3定时巡查停车场、车库,车辆出入记录规范、详实。4.4.4应划定非机动车专用停放区域,并引导有序停放。5、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管理5.1房屋结构梁、板、柱等结构构件每年巡视1次,外观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时,应告知相关业主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5.2建筑部件5.2.1楼梯、扶手、公共门窗、坡道等共有部分每半年检查1次,保证牢固、使用安全。5.2.2室内地面、墙面、天棚、室外屋面、散水等每半年检查1次。5.2.3外墙面砖或涂料抹灰、屋檐、阳台、雨罩、门窗玻璃等每年检查1次,发现房屋外墙面砖、涂料抹灰层等装饰材料脱落,及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上报业主委员会;5.2.4每年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落水管等建筑部件。5.3附属构筑物5.3.1住宅物业、楼栋、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5.3.2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侧石、管井、沟渠、雨污水井等每半年巡查1次。5.3.3大门、围墙、护栏每半年检查1次,发现锈蚀、变形、破损及时处理。5.3.4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每半年巡查1次,发现变形、破损及时处理。5.3.5游乐及康乐设施每半年检查1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5.3.6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每半年检查1次。5.4防雷装置5.4.1防雷装置每年检查1次,发现锈蚀、变形、断裂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5.4.2房屋防雷装置每6年检测1次,保证其性能符合GB/T 21431的要求。5.5公共照明5.5.1楼内照明、楼外照明、应急照明每半年集中检查1次,发现问题后及时上报维修中心,并跟踪后续维修情况。5.5.2根据季节变化及天气情况适时调整开启时间。5.6装饰装修5.6.1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请登记,告知装修注意事项。5.6.2装饰装修期间每周至少巡查现场1次。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圈占共用部位以及拆改共用管线、消防设施等违规违章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5.6.3临街商业网点立面装饰、招牌灯箱设置应按照《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的要求实施。5.6.4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实行袋装并在指定地点临时围合堆放,在1周内清运;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即清即运。5.7,上报维修中心,并跟踪后续维修情况。6、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管理6.1.1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完整、准确,日常档案资料记录齐全、及时归档。6.1.2消防设施档案应按照GB 25201的规定进行保存。6.1.3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基础档案,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每年第四季度编制下一年度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7、各楼栋单元门禁的管理和维修任务;配合后勤保障部做好宿舍区的电费、水费、暖气费等费用的收取工作。医院医疗区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序号条款号服务需求(一)服务内容及要求1保洁服务保洁服务范围:全院医疗大楼(含新建5号楼、8号楼)的地面、楼道、扶手、房顶、内墙、电梯厅、门窗、灯具、标识牌、室内悬挂物和附属物、病房、床、柜、面盆、便池、马桶、水池、设备带等。各使用楼栋平台、天沟、雨眉、地下室、技术夹层及临时建筑设施等;室外环境保洁、明沟冲洗、管道简易疏通,外墙面(2米及以下区域)清洁,以及外围、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须每日定时清洁制度,清洁须在早晨上班前进行,保持医院内、外环境整洁;坚持湿式清洁,防止空气污染,严禁在医院内焚烧树叶、纸屑等。明显污染时,应及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卫生间清洁要求:公共卫生间小便池原则上每天至少清洗三次,具体清洗次数视卫生情况而定;卫生间马桶无尿垢、无污迹、无异味;沐浴间无污迹、无污垢。正确处理各种特殊细菌污染。人员应相对固定、规范使用各区域清洁消毒用品,科室搬迁开荒保洁达到要求。地面、窗、PVC等要求:达到窗明、物洁、地净,PVC地板每三个月施蜡养护一次;窗明地洁,地面无垃圾;地面、墙面、桌面无污迹;PVC地板光洁明亮。垃圾及工具摆放要求:正确区分和处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物品设施清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污垢、无悬挂物;公共区域干净整齐,明沟冲洗无蚊虫滋生,暗渠通畅。10、清洁流程要求:各项清洁工作要按程序进行,由洁到污,分区、分室进行;每日清洁消毒应按顺序进行:从治疗室即清洁区开始,依次为办公室、病房、走廊、厕所。清洁用具分区使用,标记明确,做到一床一巾、一桌一抹布、一房间一拖布,使用后集中消毒。11、清洁材料及用品要求:所用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清洁用品应满足工作需要;特殊科室(感染科、肝胆移植等)的消毒材料、工具数量不能与其他科室同等配备,必须随时满足科室需要。2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内容:对全员医疗区域、科研区域所产生的各种医疗废弃物进行收集、清理、称重、转运、登记,并按照采购人规定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暂存,由采购人交付专业公司清运并销毁。注意个人防护,上岗应着装整齐,佩戴胸牌,操作时要戴口罩、胶手套。专人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包括收集、清理、称重、转运、登记、贮存等工作环节。严格按医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回收医院废物,回收时做到不遗漏、不暴露、不外溢、不污染周围环境。保持医废暂存间室内通风效果良好,保障医疗废物分类存放,感染、消杀、防护用品齐全。每天对暂存间清洗、消毒,做好环境卫生,每周一次大扫除。室内、外应保持干净整洁。各种污物密闭存放,室内地面及四壁不能有血迹、污垢和污物残留。3司梯服务电梯导乘操作服务范围包括:医院所有电梯运行时间(住院病区手术室电梯早上6:30至22:00、门诊及其他区域早7:00至19:30)的操作、导乘服务、人员疏导、重大活动司梯安排等。保证电梯正常运行,专用电梯运行时有专人负责操作。电梯操作人员须培训上岗,熟悉电梯的性能,熟练掌握电梯的操作方法及应急处理程序。热情服务,礼貌用语,不得与乘客发生争吵;站立式服务,站姿端正,不得倚靠电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运载乘客。随时保持电梯轿厢内整洁及电梯轿厢的养护。电梯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修并及时安抚和正确疏导轿厢内乘客。保证随时为医疗急救或其它紧急情况下提供及时的运载服务。(二)委托管理服务方案4根据行业规范及医院实际情况提供方案1、管理理念及管理模式方案。2、保洁总体方案。3、电梯管理服务方案。4、项目进场方案。5、人员配置方案。6、疫情防控常态化消杀服务方案。7、医疗废物管理服务方案。8、服务质量保证措施。9、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0、各类物资装备保障方案。11、抗感染控制管理服务方案。12、垃圾分类及清运服务方案。13、服务及违约承诺方案。(三)其他服务要求5制度流程建设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规范的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健全,并公示上墙。包括《医废管理制度》、《保洁管理制度》、《院感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管理制度》、《司梯员管理制度》、《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消杀管理制度》、《应急事件处理制度》、《极端天气应对管理制度》、《应急演练管理制度》、《电梯管理制度》、《门禁管控制度》、《一床一巾管理制度》、《支助、陪护、保洁一体化工作制度》、《员工疫情防控管控制度》、《员工健康体检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办公室物品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品质工作分析规程》、《项目日常巡查规程》、《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岗位人员管理规程》、《培训作业规程》、《服务标识管理规程》、《项目宣传作业规程》、《一般环境清洁操作规程》、《特殊区域清洁保养规程》、《常用清洁剂使用规程》、《清洁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病区开荒作业规程》、《生活垃圾清运作业规程》、《医废垃圾清运作业规程》等制度。6员工住宿管理中标人拟派所有物业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院内科室内留宿。7物料管理1.中标人提供员工服装、员工劳保用品、办公桌椅、办公设备、保洁设备、操作工具、清洗消毒药剂等。其中保洁设备包括晶面机、洗地机、吸水机、吸尘器、吹风机、高压水枪、清洗机等;操作工具包括工具车、榨水桶、分区拖把、高位除尘器等;清洁消毒药剂包含清洁剂、除味剂、消毒水、不锈钢光亮剂、玻璃水等。2.中标人提供院内医疗垃圾袋、生活垃圾袋、诊疗区生活垃圾桶等物料。包括:生活垃圾桶(规格:240L、120L、70L、30L、18L);生活垃圾袋、医疗垃圾袋(规格:240L、120L、70L、30L、18L)、台刷、撮箕、长柄撮箕、长柄扫帚、恭桶刷、恭桶刷拖架、湿拖把手柄、“小心地滑” 告示牌、混合式拖把 (大白)、混合式拖把 (大蓝)、混合式拖把(大绿)、除尘拖把框架(小)、除尘拖把框架(大)、除尘拖把手柄、打蜡系列工具、打蜡拖布、墙面清洗工具组合、墙面清洁工具的更换棉刷、双格桶、圆形桶、榨水器、除尘拖把(小号)、除尘拖把(大号)、保养清洁垫、起蜡垫、清洁垫(洗地机用)、高速抛光垫、结晶磨光垫、结晶抛光垫、清洁物料用具提篮、不锈钢桶、安全围裙、安全镜、安全手套、高尘扫手柄、高尘扫手套、喷壶、不锈钢玻璃刮固定式手柄、不锈钢玻璃刮条、胶条、涂水器连毛套、玻璃铲刀、三节伸缩杆、地擦垫、微纤维地擦拖地系统组合、钢丝棉、毛巾、卫生间除臭香片、小便池除臭垫片等物资。3.中标人需自行管理重复使用工具集中清洗消毒,集中对地巾、抹布、消毒小方巾等进行集中清洗消毒配送,接受医院感染办、后保部监督检查。四、商务要求序号条款项服务需求1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需求及服务内容相对固定、具有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方考核审查同意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年(次)。2交付(实施)的地点和范围医院职工家属区、中南医院医疗区3付款方式1、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2、中标人每月考核合格,采购人按月支付当月服务费用。3、根据《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相关规定,“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服务期12个月后,采购人将根据考核办法确定是否和中标人继续签第二、三年合同,若中标人未通过考核标人将不与其续签。4报价要求1.所有拟派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等不得低于武汉市相关部门最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物业服务人员工资、社保、意外伤害保险、福利及工会、节假日加班补助、伙食、服装费、利润和税金、全部物业服务工作必须具备的机械设备及专用工具租赁、采购、使用费等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包干”价。3.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单位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注: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无需提供报价内容。5售后服务采购人不定期、不定次数、不定项目随时考核检查中标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6验收要求1、中标人完成工作内容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评审考核,具体评审考核见合同文本。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往来函件、会议纪要作为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并以此作为投标人验收条件之一。7合同条款中标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所有中标内容均需按照招标文件指标要求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进行报验,不满足招标文件指标和投标承诺的,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中标人对不满足要求的内容承担违约责任。(详见合同文本)8考核评估1.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负责人,如需更换须提前向采购人备案同意。2.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记录,并接受采购人对物业服务费用收支以及财务报表情况的查询。3.各项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是物业管理的重要资源,档案资料要保证完整,各项运行记录、故障记录、统计分析等都应纳入档案管理,以便应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合同期满后,应将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无条件移交采购人。4.实行考核结算及投诉处罚,家属区物业管理由甲方后勤保障部、居委会联合对宿舍区卫生质量等情况进行评分,医疗区物业实行科室考核结算及投诉处罚,由采购人护理部、院感办、后勤保障部等部门对各科室卫生质量等情况进行评分。分为家属区(占比40%)与医疗区(占比60%)分开评分,其中医疗区由护理部、院感办、后勤保障部评分,占比为护理部40%、院感办20%、后勤保障部40%。家属区由后勤保障部与居委会评分,占比为居委会60%、后勤保障部40%。最后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每月评一次分,考核合格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不合格按考核标准扣减物业管理费,扣减标准为:低于90分,每低1分扣人民币100元;如连续三个月综合考核分低于80分,甲方要求乙方整改,整改效果仍无明显改进,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1000800元,居委会领导投诉一次,500元,其他职工及病患家属投诉一次,投诉经查属实扣减300元。如有家属区本院职工住户和离退休人员投诉(不含租户),经查实属乙方员工责任视情节扣减物业管理费200元/次,累计查实超过五次以上的,视情节轻重处罚。以上扣减物业管理费可累加。9人员配置要求1、管理与服务人员开始服务时,需要提供投入本项目管理及服务人员体检报告,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2、管理与服务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服装整齐清洁,仪表仪容整洁端庄,行为举止规范得体统一;文明礼貌、普通话标准;不留过肩长发,不穿高跟鞋、响底鞋、拖鞋,指甲短,勤洗手。3、管理与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自然亲切、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提供主动、热情、周到、及时的服务。4、中标人在项目服务期间,应对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健康管理。5、中标人派驻医院管理团队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一般员工离职,需报采购人备案。6、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等记录工作,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7、管理与服务人员掌握物业管理的基本政策法规,尽快熟悉采购人的基本情况,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8. 中标人需组织管理与服务人员定期培训,保留记录。9、管理与服务人员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10、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定期监督考核管理。10验收标准中标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物业管理相关标准执行,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并以此作为投标人验收、报验条件之一。11其他1.本项目严禁转包,中标单位擅自将项目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相应损失。2.服务期间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统一管理,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奖惩条例。3.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服务,以保证整个服务系统安全、高效、有序运转。4.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接受综合治理、节能环保、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5.中标人在实际操作和管理中,要按综合治理的要求加强安全责任教育,确保安全运行。6.中标人需要爱护采购人设备,因为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者减少设备使用年限由中标人负责赔偿。7.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人身伤害、物品被盗或丢失、人为损坏设备设施,属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负责全部赔偿。8.中标人必须按劳动法规定,实行规范用工制,如有违规行为,由中标人负责。9.中标人在提供管理服务时必须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在合约期间如发生任何人身意外(生病、伤亡事故)、事故或触犯法律法规(包括但不仅限于劳动用工制度、发生劳资纠纷、采购人规章制度等)、或损坏采购人的设施和物品,由中标人负完全责任。10.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重要岗位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以及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等采购人认为必要时,采购人对中标人工作人员有直接指挥权。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可查阅中标人本项目的财务运作状况。11.对采购人提供的办公场所,中标人可按实际需要进行装修、添置设备,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但装修前必须提交方案向采购人申报,采购人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12.合同期限满后,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移交全部用房以及属采购人的一切装备设施、工具以及员工、财物、资产等有关档案资料。13.中标人应妥善处理合同期服务期间及其期限届满结束后的劳资纠纷问题,做好员工队伍的思想稳定工作,避免员工内部出现起哄、闹事、内盗现象,否则,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14.服务范围限于招标文件和合同范围,遇超出合同范围的情况,经医院管理部门批准审核后,采用有偿服务方式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5.中标人实际发放的人均工资不能明显低于投标报价中的人员工资。
- 资格预审
- 公开招标
- 湖北省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 陈老师 027-67******
- 医疗系统
- 服务/房地产服务
-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
- 预算***金额
-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陈老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6822
3、项目名称:全院物业服务管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
6、最高限价:***(万元)
7、采购需求: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全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采购需求具体为:家属区、医院医疗区物业管理服务。其中,医院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包括物业综合管理(客户服务)、公共绿化养护、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安全管理)等服务;医院医疗区物业管理包括保洁服务、医疗废物管理服务、司梯服务、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等,具体详见本项目详细需求。本项目报名供应商超过5家时,将通过资格预审确定5家供应商参加项目投标。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需求及服务内容相对固定、具有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方考核审查同意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年(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允许中标后分包。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获取
3、方式:
3.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按以下步骤进行:
3.1.1填写《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表》并加盖公章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837538625@qq.com ;
3.1.2邮件主题名称应注明:某公司获取(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全院物业服务管理)资格预审文件;
3.1.3邮件正文应注明:参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
3.2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上述1)、2)、3)条的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资格预审。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4年06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武汉市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4号开标评标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4年06月25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
联系方式:02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7-67******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全院物业服务管理资格预审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