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附件1、入围供应商名单.pdf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24-2025 年工程造价咨询、竣工财 务决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项目成交公告 关于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24-2025 年工程造价咨询、竣工财务决 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项目(项目编号:HBDL-2024-0208-001)的 评审工作,已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结束。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 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24-2025 年工程造价咨询、竣工 财务决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项目 二、项目编号:HBDL-2024-0208-001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评审日期:2024 年 6 月 24 日 五、评审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市民之家四楼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吴武强、李翠华、陈必华、闵圆、陈志、王龙山、尹波 六、入围供应商名称: 第一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排序是根据评审小组评分结果) 评标 结果 排序 入围供应商名单 投标折扣 1 武汉市工程咨询部有限公司 0.60 2 北京金马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3 湖北建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4 武汉创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60 5 武汉华天轶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60 6 中闰汇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7 湖北卓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8 中卓信工程咨询(湖北)有限公司 0.60 9 湖北中铸众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60 10 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11 南方咨询(湖北)有限公司 0.60 12 中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13 海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14 仁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15 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0.60 16 湖北诚康未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17 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0.60 18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0.60 19 湖北盛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20 武汉同济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60 21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60 22 湖北致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23 中禄(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24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0.60 25 湖北普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60 26 湖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0.60 27 永业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28 湖北正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60 29 湖北杰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30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0.60 31 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32 中审世纪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0.60 33 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0.60 34 中基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0.60 35 众赢国际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0.60 36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0.60 37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38 建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39 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40 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0.60 41 湖北精诚明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60 42 湖北辉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43 湖北中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44 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45 中达筑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46 湖北盛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47 中竞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60 48 武汉恒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60 49 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50 华天鸿业(武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51 湖北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60 52 湖北嘉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0.60 53 中晟宏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54 湖北中诚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0.60 55 中创金建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0.60 56 湖北博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57 中博信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0.60 58 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59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60 武汉江英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60 61 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60 62 湖北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60 63 中城盛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64 开元数智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0.60 65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66 中明智工程技术(武汉)集团有限公司 0.60 67 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0.60 68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69 郑州大学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0.60 70 湖北盛达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0.60 71 武汉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72 深圳市永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60 73 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74 武汉江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60 75 武汉市瑞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60 76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77 湖北二零四八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0.60 78 中恒广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0.60 79 湖北中天伟龙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60 80 北京金光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0.60 81 湖北圣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82 中岐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83 湖北志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60 84 湘军公正(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85 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0.60 86 湖北金诺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60 87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88 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89 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0.60 90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60 91 广东确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92 重庆诚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60 93 湖北秉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60 94 湖北飞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95 湖北兴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60 96 中林智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60 97 宥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60 98 湖北柏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99 湖北公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0.60 100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101 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60 102 湖北中冠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0.60 103 湖北界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104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0.60 105 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106 湖北中晋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备注:投标折扣 0.60(即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照)鄂价工服规『2012』149 号 文计费标准的 60% )计取。 第二包(项目预、结算复核评审):(排序是根据评审小组评分结果) 评标 结果 排序 入围供应商名单 投标折扣 1 湖北省成套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60 2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0.60 3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4 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0.60 5 北京中一鼎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60 6 湖北峰锐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7 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8 上海坤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0.60 9 湖北伟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10 湖北中衡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60 11 湖北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12 汇誉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13 先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60 14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15 湖北中旗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0.60 16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0.60 17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0.60 18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60 备注:投标折扣 0.60(即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照)鄂价工服规『2012』149 号 文计费标准的 60% )计取。 第三包(其他造价咨询服务):(排序是根据评审小组评分结果) 评标 结果 排序 入围供应商名单 投标折扣 1 湖北一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0.60 2 湖北天宇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3 武汉市英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60 4 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5 湖北奥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备注:投标折扣 0.60(即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照)鄂价工服规『2012』149 号 文计费标准的 60% )计取。 第四包(电子、信息工程造价咨询):(排序是根据评审小组评分结果) 评标 结果 排序 入围供应商名单 投标折扣 1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0.60 2 湖北恒普科技有限公司 0.60 3 湖南天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4 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60 5 湖北汉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0 备注:投标折扣 0.60(即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照)鄂价工服规『2012』149 号 文计费标准的 60% )计取。 第五包(竣工财务决算):(排序是根据评审小组评分结果) 评标 结果 排序 入围供应商名单 投标折扣 1 武汉信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0.60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60 3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0.60 4 武汉恒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0.60 5 湖北联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0.60 6 武汉明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0.60 7 湖北永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0.60 8 湖北汉高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0.60 9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60 10 湖北安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0.60 11 湖北明敬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0.60 12 湖北恒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0.60 13 湖北智和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0.60 14 湖北永嵘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0.60 15 武汉中谷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0.60 16 湖北中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0.60 17 武汉天元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0.60 18 湖北诚康未来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0.60 19 中明智会计师事务(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0.60 20 湖北汉牛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0.60 21 武汉韬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0.60 22 武汉金龙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0.60 23 湖北亿加达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0.60 24 湖北天道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0.60 25 武汉兴宇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0.60 备注:投标折扣 0.60(即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照)鄂价工服规『2012』149 号 文计费标准的 60% )计取。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武汉市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 42 号 联系人:叶红 联系方式:027-81363036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中凌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大花岭村联发龙湾二期 8 栋 联系人:李雅 联系方式:177027646002、征集文件.pdf武汉市区级政府采购 征 集 文 件 项目编号:HBDL-2024-0208-001 征 集 人:武汉市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项 目 名 称 : 江 夏 区 财 政 投 资 评 审 中 心 2024-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竣工 财务决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封 闭式)项目 武汉中凌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 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 一、 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 (响应)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及购买CA数字证书。注册及购买 网 站 : http://dzjy.jxzfcg.cn:85/login , 注 册 及 购 买 咨 询 联 系 电 话 : 027-81818203; 二、 供应商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 CA 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电子签章,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本项目使用 CA 数字证书、供应商的账号密码、 电子签章等形成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且得到 了供应商确认。 三、 供应商应于截止前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供应商应充分考 虑上传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或错误投递的投标(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 供应商应按照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要求进行操作,如未按 照系统要求对应操作的,征集人、评审小组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 投标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负。操作咨询电话:027-81818203; 五、 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入围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入围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入围结果公告一并发 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六、 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小组不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 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 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征集 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征集邀请书 ...................................................................... 1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 三、获取征集文件 ........................................................................... 3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3 五、公告期限 ............................................................................... 3 六、其他补充事宜 ........................................................................... 3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5 一、说明 .................................................................................. 10 二、征集文件 .............................................................................. 10 三、响应文件 .............................................................................. 12 四、开标与评标 ............................................................................ 15 五、供应商信用信息及查询 .................................................................. 16 六、入围供应商和框架协议签订 .............................................................. 17 七、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 17 八、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 18 九、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 19 十、采购信息公告 .......................................................................... 19 十一、质疑及提交 ...........................................................................20 十二、相关条文解读 ........................................................................ 20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 21 十四、适用法律 ............................................................................ 21 十五、征集文件的解释权 .................................................................... 21 第三章 项目服务要求 ..................................................................... 22 一、采购需求及服务内容 .................................................................... 22 二、服务标准 .............................................................................. 24 三、服务要求: ............................................................................ 25 四、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 29 五、服务交付及实施地域范围 ................................................................ 29 六、服务工作的计量方式 .................................................................... 29 七、第二阶段供应商的成交方式 .............................................................. 29 八、采购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 29 九、考核办法 .............................................................................. 30 十、协议签订方式 .......................................................................... 30 第四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 31 一、评标方法 .............................................................................. 31 二、评标程序及标准 ........................................................................ 31 三、评分标准 .............................................................................. 35 第五章 框架协议文本 ..................................................................... 45 一、定义 .................................................................................. 46 二、采购需求 .............................................................................. 46 三、入围产品升级换代 ...................................................................... 46 四、货物代理商名单(本项目不适用) ........................................................ 46 五、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 46 六、支付 .................................................................................. 47 七、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 ................................................................ 47 八、双方权利义务 .......................................................................... 48 九、采购合同 .............................................................................. 48 十、协议有效期以及适用范围 ................................................................ 49 十一、不可抗力 ............................................................................ 49 十二、保密条款 ............................................................................ 49 十三、争议的解决 .......................................................................... 49 十四、协议的解释 .......................................................................... 49 十五、协议修改 ............................................................................ 49 十六、协议生效 ............................................................................ 49 十七、协议的终止 .......................................................................... 50 十八、法律适用 ............................................................................ 50 十九、权利的保留 .......................................................................... 5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55 附件一、投标函 ............................................................................ 57 附件二、开标(投标)一览表 ................................................................ 58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59 附件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61 附件五、项目组人员信息表 .................................................................. 63 附件六、服务团队类似业绩表 ................................................................ 64 附件七、其它商务文件 ...................................................................... 65 附件八、技术部分 .......................................................................... 66 附件九、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 67 附件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 68 附件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69 附件十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70 1 项目概况 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 封 闭 式 ) 项 目 的 潜 在 供 应 商 应 在 江 夏 区 政 府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 网 址 : http://dzjy.jxzfcg.cn:85/login)获取征集文件,并于公告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第一章 征集邀请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L-2024-0208-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5-2024-00189 3.项目名称: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竣工财务决算服 务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500(万元) 6、最高限价:4500(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内容 8、框架协议的期限:框架协议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 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 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1、2、3包)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 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提供满足第二十二条的承诺; 3、供应商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 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 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 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4、供应商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 被接管或冻结的;④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 良业绩、及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对以上4条内容作出书面承诺,若查实有以上4条记 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5、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查询截图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 (第4包)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 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提供满足第二十二条的承诺;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信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或信息化行业组织颁发的《软 件造价评估师》证书。 ②具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③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子、信息 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④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颁发的IT审计师证书。 4、供应商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 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 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 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5、供应商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 被接管或冻结的; ④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 良业绩、及无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对以上 4 条内容作出书面承诺,若查实有以上4 条 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3 6、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查询截图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 (第5包)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 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提供满足第二十二条的承诺; 3、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4、供应商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 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 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 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5、供应商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 被接管或冻结的; ④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 良业绩、及无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对以上 4 条内容作出书面承诺,若查实有以上4 条 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6、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查询截图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以发布公告的内容为准 2、地点: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dzjy.jxzfcg.cn:85/login) 方式: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dzjy.jxzfcg.cn:85/login)直接 获取。使用电子秘钥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征集文件,潜在供应商应是 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注册供应商,在获取征集文件时间内通过江夏区政府采购 电子交易系统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征集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供应商将无法提 交响应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 http://dzjy.jxzfcg.cn:85/login,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27-81818203; 3、售价:0 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以发布公告的内容为准 2、截止时间:以发布公告的内容为准 3、地点: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dzjy.jxzfcg.cn:85/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4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江夏区文化路42号 联系方式:027-81363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中凌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大花岭村联发龙湾二期8栋 联系方式:17702764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雅 电 话:17702764600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项目编号 HBDL-2024-0208-001 2 项目名称 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竣工财务决 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项目 3 征集人 征集人名称:武汉市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江夏区文化路42号 联系人:叶红 联系电话:027-81363036 4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武汉中凌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大花岭村联发龙湾二期 8栋 联系人:李雅 电话:17702764600 邮箱:3775794884@qq.com 5 项目属性 服务类 6 项目地点 江夏区 7 框架协议期限 框架协议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8 响应文件上传截止 时间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上传,以公告发布的内容为准。 9 上传响应文件网址 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dzjy.jxzfcg.cn:85/login) 10 供应商提出问题 (答疑)的截止时 间 2024年6月1日12点前供应商需将所有疑问整理成书面文件(疑 问函)并加盖公章,于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下列邮 箱。 接收邮箱:3775794884@qq.com 11 征集人(招标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回 复问题(答疑)的 开始时间 2024年6月3日9点30分 12 征集文件答疑会 本项目答疑会采用线上答疑。 时间:2024年6月3日(周一 )早上9:30 地点:腾讯会议室(会议号:877894741,会议密码:88888) 内容:征集文件答疑 注意事项:1. 会议人数有限,投标单位1人进入会议室。 2. 会议时长1小时,烦请大家提前安排好时间,全程参与。 3. 请提前30分钟进入会议室调试好设备,进入会议室后修改 备注名:公司+姓名,关闭摄像头及声音。 6 13 线上流程 (简要说明) 1.各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签到。(注:上传 文件时间至开标截止时间前,超时未上传文件或上传文件后 未签到的视为无效投标) 2.各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开标时 间(以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后30分钟内。 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各供应商须在线上对唱标环节进行签章。签章时间为解密 完成后15分钟内。(未签章的视同默认所唱各项指标) 特别提醒:本项目开标过程将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http://dzjy.jxzfcg.cn:85/login)进行线上开标,请各 供应商在开标当天务必登录该交易系统参加线上开标会议及 时关注开标期间的各项通知。(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线上开 标的不可预见因素,提前做好准备) 14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5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响应方案 不允许 16 评审小组(评标委 员会)的组建 征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评审 专家5人。评审专家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 生。 17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 18 入围(中标)后分 包 不允许 19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20 符合性审查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符合性审查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21 评审方法 质量优先法 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22 价格扣除优惠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优 惠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要求 23 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4 中小企业定义 本文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 据国家相关部门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7 25 对应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所属行业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型标准如下: 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 26 联合体 不接受 27 入围供应商的清 退和补充规则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 28 确定第二阶段成交 供应商的方式 直接选定、顺序轮候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要求 29 定标原则 征集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确定入围供应商。 30 多包投标 如征集文件有分包要求,供应商对征集文件中多个包进行响应的, 其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进行编制及上传。 31 询标澄清 1、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存有 疑问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将采用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上向供应商发起询问方式进行。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 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根据提示回复; 2、评标过程中,建议各供应商代表应在电脑前及时在线关注评审动 态,若供应商在询标澄清环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能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询标澄清事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涉及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响应 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供应商地址),均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 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投标函》上注明的联系方式为 准。 32 供应商信用 查询 ( 1 )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的 查 询 渠 道 : “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 理。 (6)具体结果以报名截止日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查 8 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 33 质疑及提交 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或“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 (https://zyts.jxzfcg.cn:83/)向征集人提出质疑。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 出。 34 公告媒介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http://dzjy.jxzfcg.cn:85/login) 35 政府采购预付款 保函和履约保函 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根据《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预付 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2〕341 号) 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入围(中标)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出具预 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加快企业资金流转。详情电询采购办电话: 027-81363102。 36 代理费收取 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收费标准 以及征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入围 供应商(中标人)在领取入围(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 付代理服务费4000元。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户 名:武汉中凌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57297833960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南支行 联系人:李雅 联系方式:17702764600 37 解释权 构成本征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 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框架协议文件组成内容的,以框架 协议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框架协议条款约定的框架协议 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框架协议采购阶段的约定,按征集 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 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 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 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征集人 负责解释。 38 需要补充的其他 内容 1)征集人不承诺供应商在中标后有业务承接,供应商需自行 考虑投标风险。 2)入围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必须指定委托一名业务负责人 (提供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以便与征集人对接与 业务相关的事宜。 9 3)特别说明:1包(预算金额):1800万元;2包(预算金额): 700万元;3包(预算金额):500万元;4包(预算金额): 500万元;5包(预算金额):1000万元。征集文件中每个包 的预算金额均为预估金额,不作为实际招标金额,具体以后 续项目实际发生额为准。 4)除本征集文件另有规定外,征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 近 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 3 年或前 5 年,以此类推。如: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20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3月 1 日。 5)如无特别说明,本征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 、 “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 数。征集文件另有明确说明的,以说明为准。 注:如有供应商须知正文条款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10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征集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征集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服务的采购。 2. 当事人定义 2.1 “征集人”是指:详见第一章“征集邀请书”。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武汉中凌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是指:获取本征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合格的供应商”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2.5 “入围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小组评审,征集人确认,授予框架协议的供 应商。 3. 项目属性及定义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1.1 征集文件中没有提及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3.1.2 响应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 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江夏区国家 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 共服务。 3.3 征集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 4. 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征集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 采购代理机构和征集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征集文件 5. 征集文件是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为实施征集活动编制的文本,本征集文 件构成如下: 第一章 征集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1 第三章 项目服务要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第五章 框架协议文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参考)包括: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其 他 在征集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 征集文件疑问的提交 6.1 供应商对征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在 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 盖公章的疑问函。 6.2 供应商在规定的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内未对征集文件提出疑问的,征集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将视其认同征集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征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 问将不予受理。 7. 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 改, 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 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更正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过书 面形式(电子邮件)通知或网上公告公布的形式告知所有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 7.2 为使供应商有充足时间对征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 应, 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并通过 书面形式(电子邮件)通知或网上公告公布的形式告知所有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 商。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 应商应实时关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及“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 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 因“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响应的,征集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 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12 三、响应文件 8. 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征集人就有关投标 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 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 翻译本为准。 9. 响应文件的含义及构成 响应文件是供应商响应本次征集活动要求而编制的文件。供应商编制的响应 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参考)”组成): 投标函 投标一览表 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未 按照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 响应文件编制 10.1 供应商应按照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合成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 照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2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 因素,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征集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10.3 如征集文件有分包要求,供应商对征集文件中多个包进行响应的,其 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进行编制及上传。 10.4 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参考)”提供的格式、 要求、规定来编制响应文件。 10.5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应自觉接受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 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6 因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征集文件中所要求的 13 全部资料及数据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 报价 11.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均以人民币计价。 11.2 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 项目服务要求”规定的货物(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 及合同条款等进行折扣报价,该折扣报价将作为后期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12. 备选方案 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个响应方案(征集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3. 资格证明文件 13.1 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各供 应商报名文件后,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响应文 件所提交证明材料是否能证明符合本项目对合格供应商的实质性要求。征集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供应 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征集人可取消其入围资格并追究法 律责任。通过资格审查视作具备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不进入后 续详细评审。 13.2 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合法,并就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3 征集文件中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14. 投标保证金 根据《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招 标投标活动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公共资源办﹝2018﹞29 号)和《市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武政规﹝2018﹞23 号)的规定, 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 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 15. 响应文件有效期 15.1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响应文件中承诺 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应当不少于征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 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5.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征集人可要 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 14 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征集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 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不会被要求或允许修正其响 应内容。 16. 响应文件的签署 16.1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应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 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6.2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公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 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或签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 CA 数字证 书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征集文件有 特别说明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6.3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响应文件一键签章功能,供应商使用一 键签章功能即代表供应商认可征集文件所有盖章页面当前页的内容。使用一键 签章功能的,盖章位置不作要求。 16.4供应商应按照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要求,对每一项要求上传 对应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如未按照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评审 小组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 17. 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签字、 签章后上传到本系统中,上传完成后即可在系统中进行投标签到。供应商应充 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 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将拒收。 18.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 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所有操作系统将会进行记录。 18.2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其响应文件。 18.3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无论入围与否不予退还。 15 四、开标与评标 19. 开标 19.1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征集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 开开标。供应商可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按照约定 的时间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情况。 19.2按照约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供 应商不足 3 家的,不进行开标。 19.3开标时,由供应商在线上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及对开标一览表签字或签章。 (未签章的视同默认所唱各项指标) 19.4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 19.5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征集人、采购代理机 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征集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处理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6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请查看“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线上开标流程(简要说明)” 19.7特殊情况的处置 因“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采购代理 机构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 “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 (1) 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 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 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 出现断电、断网事故; (5) 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20. 资格审查 20.1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征集文件的规定, 对供应商的资格进 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21. 评标方法 21.1本项目评标方法详见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21.2价格优先法。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 单价的货物、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 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6 质量优先法。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 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 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货物项目质量因素包括采购标的的技术水平、产品配置、售后服务等,服务 项目质量因素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 质量因素中的可量化指标应当划分等次,作为评分项;质量因素中的其他指 标可以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 21.3具体评标方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22. 评审小组的组成 22.1评审小组由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并负责 评审工作。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 的三分之二。 22.2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 评标程序 23.1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3.1.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3.1.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3.1.3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23.1.4确定入围供应商候选名单; 23.1.5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3.2评标程序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五、供应商信用信息及查询 24.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 24.1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4.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4.3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 17 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 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24.4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具体结 果以报名截止日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 准。 六、入围供应商和框架协议签订 25. 入围供应商确定 25.1征集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推荐的供应商依法按序确定入围供应商。 25.2入围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公告媒介 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同时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中标)通知书》。 26. 框架协议签订 2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 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本项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视为签订框架 协议。 七、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27. 入围供应商清退 27.1依法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 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 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 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27.2依协议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征集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 格: (1)在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的; (2)供应商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3)在履约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供应商违反本协议的; 18 (4)订立采购合同后,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故意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或签 订合同后故意拖延或拒绝履约的; (5)供应商严重违反本协议,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未能纠正的; (6)供应商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采购合同订立的; (7)供应商向甲方或采购人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8)因供应商原因影响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终止的; (9)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并经调查属实的:供应商超出征集文件的承诺 范围收取费用的;供应商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不满足采购合同、征 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本协议规定标准的;供应商向用户提供的服务价 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供应商其它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 28. 入围供应商的补充征集 28.1补充征集条件 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 28.2补充征集规则 (1) 补充征集将发布征集公告,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 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 (2) 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3) 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 八、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29. 成交供应商确定 29.1本项目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详见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 29.2直接选定。直接选定方式是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方式,确定第二阶段 成交供应商应当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 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29.3二次竞价。二次竞价方式是指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 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 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19 29.4顺序轮候。顺序轮候方式是指根据征集文件中确定的轮候顺序规则,对所 有入围供应商依次授予采购合同的方式。每个入围供应商在一个顺序轮候期内, 只有一次获得合同授予的机会。合同授予顺序确定后,应当书面告知所有入围供 应商。除清退入围供应商和补充征集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调整合同授予 顺序。顺序轮候一般适用于服务项目。 30. 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例外情形 对于框架协议入围型号,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 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 围供应商。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 1 个工 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九、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31. 评价指标 采购人对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的货物、服务进行打分,包括商品 质量、服务态度、物流服务(仅货物类)等。商品质量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 务是否符合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是否存在包装、设计、安装、工艺、 材料等方面的缺陷或服务上的瑕疵,是否存在更换或拒绝更换的情形等;服务态 度指供应商售后服务是否及时、周到,出现问题是否及时响应、整改等;物流服务指 供应商履约是否及时顺利,是否存在逾期交付等。 32. 评价机制的评分构成 成交供应商得分以该供应商所有成交货物或服务项目的得分平均值进 行记录,记录规则是单个项目评分为 100 分,由商品质量、服务态度、物流服务(仅 货物类)组成,一个成交项目对应一条评分数据。 十、采购信息公告 33. 公告的媒体及规定 采购代理机构在征集活动中的公告、补充、更正、结果等采购信息均依法在政府采 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湖北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 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dzjy.jxzfcg.cn:85/login)发布。 33.1以顺序轮候、直接选定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征集人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 后2个工作日内逐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0 成交结果公告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 十一、质疑及提交 34. 质疑提交 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江夏区政 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https://zyts.jxzfcg.cn:83/)向征集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35.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5.1对可以质疑的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 35.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5.3对入围结果提出质疑的,为入围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6.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6.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6.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6.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36.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6.5提出质疑的日期; 36.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6.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7. 不予受理的情形 供应商未按本章“质疑及提交”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代 理机构不予受理。 十二、相关条文解读 38.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 21 39.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40.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1.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 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征集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四、适用法律 43. 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 44.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十五、征集文件的解释权 45. 征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2 第三章 项目服务要求 一、采购需求及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竣工财务决算服务 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项目 2、采购需求: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竣工财务决算服务 项目单个合同金额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框架协议供应商,签订 66 家供应商为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6 家供应商为项目预、结算复核评审服务机构、 10 家供应商为竣 工财务决算咨询服务机构、 5 家供应商为电子、信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5 家供 应商为其他造价咨询服务的服务机构。 3、服务对象:武汉市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4、框架协议的期限:框架协议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最高限价:参考(照)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收费标准设定的100% 序 号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划分标准(费率‰) 500万 元以内 (含500 万元) 500-3000 万元 (含3000 万元) 3000-6000 万元 (含6000万 元) 6000-10000 万元 (含10000万 元) 10000万元 以上 1 清 单 计 价 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 概算价 4.5 3.5 2.5 1.2 0.5 控制价(标底价)编制 (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 控制价 (标底价) 3.5 2.3 1.2 0.8 0.5 控制价(标 底价)、 工程结算 审核 (1)基本收费 送审工程造 价 5.0 4.0 1.5 0.8 0.3 (2)追加收费 审减(增)额 8% 2 定 额 计 价 工程预算、标底编制 工程造价 5.0 4.0 1.5 0.5 0.2 工程预算、 结算、 标 底审核 (1)基本收费 送审工程造 价 5.0 4.0 1.5 0.5 0.2 (2)追加收费 审减(增)额 8% 3 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 项目投资总 额 3.0 4 计时收费 注册造价工 程师 300元/小时 造价员 180 元/小时 主任/副主任 会计师 400元/小时 23 6、服务内容: 注册会计师 300元/小时 助理会计师 180元/小时 说明: 1、本表收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表中“控制价 (标底价)、工程结算审核” “工程预算、结算,标底审核”项目的计费方式为(1)+(2)。 3、按基本收费标准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费。 包号 包号名称 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 备注 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清单编制: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按工程量 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出具相应 的咨询成果文件。 供应商只能选取其中 任意一个包报名,如 同时报名多个包(包 1、包2、包3、包4、 包5)均视为报名无 效。 2、预算编制: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控制价,出具 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3、结算审核:在工程竣工后,根据施工合同对 施工单位报审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出具相应的 咨询成果文件。 2 项目预、结算复核评审 1、清单审核:对委托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复审,出具相应 的咨询成果文件。 2、预算审核:对委托方提供的控制价,按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复审,出具相应的咨 询成果文件。 3、结算审核:在工程竣工后,对委托人提交的 结算审核报告进行复审,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 件。 3 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非工程类的相关咨询服务,如委外维保,运营维 护服务等咨询服务。 4 电子、信息工程造价咨询 互联网及相关服务、电信、广播电视、卫星传播 服务、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信息集成及物联网 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电子、信息 工程项目等咨询服务。 24 二、服务标准 (1、2、3、4包): 符合由国家住建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国家 标准(GB/T 51095-2015)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具体咨询业务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业务胜任能力等因 素进行是否承接咨询业务的判断。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咨询业务时,应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应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内容、格式、深度和精度等要求应符合工程造价咨询合 同的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 (4)当委托单位委托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共同承担大型或复杂的建设项目咨询业务 时,委托单位因明确业务主要承担单位,并应由主要承担单位负责总体规划、统一标准、阶 段部署、资料汇总等综合性工作,其它单位应按合同要求负责其所承担的具体工作。 (5)对同一项目、同一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审核,当对编制所采用的计价依 据、计价方法无异议时,宜与编制时采用的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保持一致。 (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参与优化设计时,应依据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对设计方案提 出优化设计建议与意见,通过设计招标、方案竞选、深化设计等措施,使技术方案更加经济 合理。 (7)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参与限额设计时,应配合设计单位,按项目实施内容和标准进 行投资分解和投资分析,通过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确定合理可行的建设标准及限额。 (5包): 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的符合由财政部颁发的《基本建设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文相关规定要求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编制或审核工作。在完成项目咨询工作后,需出具相应的咨询报告,并做好相关佐证材料的 归档工作。 5 竣工财务决算 1、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主要包含: 建设项目概况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项目交 付使用资产总表;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2、出具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建设 项目概况;会计财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 权债务的清偿情况;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的分配情 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和计算情况;建设 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决算与概 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5 1、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 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 2、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经审核前,项目建设单位一般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 管人员、重大项目的相关工程技术主管人员不得调离。建设项目单位确需撤销的,项目有关 财务资料应当转入其他机构承接保管。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重大项目的相关工程技 术主管人员确需调离的,应当继续承担或协助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相关工作。 3、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依据主管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初步设计、概算及概算调整文件;征集文件及招标投标书,施工、代建、勘察设计、监 理及设备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审批文件、采购合同,历年下达的项目年度财政资金投资计划、 预算;工程结算资料;有关会计及管理资料和其它资料。 4、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主要包括:项目概况;会计账务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 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及到位 情况;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竣工实际完成投资与概算差异及原因分析;尾工工 程情况;历次审计、检查、审核、稽查意见及整改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 况;项目管理经验、主要问题和建议;预备费动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政府 采购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移民安置情况;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5、竣工决算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项目竣工结算审核的,需附完整的审核报告,审核 报告内容应当详实,主要包括:审核说明、审核依据、审核结果、意见、建议。 6、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大型项目,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可单独报批,单项工 程结余资金在整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并处理。 7、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环节中审减的概算内投资,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者。 8、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办理资金清算和资产交付手续,并依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意见 办理产权登记和有关资产入账和调账。 三、服务要求 (1、2、3包): ★3.1 服务团队要求: (人员信息与资格条件中人员要求一致。本项除在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响应外,需提供《拟 派项目组人员信息表》,造价工程师必须为供应商单位注册人员,提供相应注册证书扫描件、 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退休返聘人员的,必须提供该人员与供应商签订的返聘合同 (或协议)、退休证明) 3.1.1 供应商接受服务对象委托后,需成立项目小组。项目小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26 人员: 编制人:在造价咨询项目中,承担工程造价计算并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工程造价专 业人员,需具备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在造价咨询项目中承担组织、协调、沟通与管理,负责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技术 问题,汇总、整理、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在项目内组织互审、负责内审的工程造 价专业人员。 审核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承担审核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可以由 项目负责人兼任。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 审定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承担最终审定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具有注册造价工 程师资格的专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扫描 件。各类咨询成果文件由编制人完成编制工作后,项目负责人或审核人、审定人应进行审核。 同一项目的编制人、审核人和审定人不应由同一人担任。 3.1.2 项目小组合理配备各专业的从业人员以满足项目需求,并向服务对象提供所有拟 派人员情况的说明及相应的资格证明,入围供应商必须根据委托协议中服务对象要求的人员、 驻场、时限等要求提供咨询服务。 3.1.3 项目小组现场从业人员需与响应文件拟派人员保持一致。入围供应商需保证服务 期内项目组人员稳定,不得随意调整,如个别人员确需调整,须征集人审核同意。 3.1.4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增派相关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此种情况视为已包括在造价咨询单位的报价之中,征集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1.5 若服务对象认为所派驻的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而影响了质量、进度时,服务对 象有权要求造价咨询单位更换同等资历的人员。 ★(4包) 服务团队要求: (人员信息与资格条件中人员要求一致。本项除在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响应外,需提供《拟 派项目组人员信息表》,人员必须为供应商单位注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如有退休返聘人员的,必须提供该人员与供应商签订的返聘合同(或协议)、退休证明) 1、拟派团队人员中至少一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信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或信息化行业组织颁发的《软件 造价评估师》证书。 ②具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③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含 通信、广电、信息化)】。 27 ④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颁发的IT审计师证书。 2、根据评审工作需要,供应商需投入坐班人员至少1名,按征集人指定地点坐班,能胜 任审核工作,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应组成评审小组,至少投入主审人员1人、复核人员1人。主审人员、复核人员 均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 ★(5包): 服务团队要求: (人员信息与资格条件中人员要求一致。本项除在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响应外,需提供《拟 派项目组人员信息表》,注册会计师必须为供应商单位注册人员,提供相应注册证书扫描件、 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退休返聘人员的,必须提供该人员与供应商签订的返聘 合同(或协议)、退休证明,项目班子人员一旦确定,人员不得变更(除不可抗力外),实际 项目审核业务的人员必须为名单之列。因项目需要增加技术人员时,其名单须事先征得征集 人书面同意。 ★项目团队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采购人认为项目团队成员中有不胜任此项工作 者,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供应商应及时更换;供应商确有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需获得 采购人的批准。 3.2 质量要求 (1、2、3、4包) 3.2.1 供应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湖北省工程 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DB42/T 823-2021)等标准执行。 3.2.2 供应商应按委托合同的要求出具成果文件,成果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有电子文 本要求的应提交与书面形式以及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本(若电子化招标采购平台有要求相应软 件版本生成的电子文本,供应商无偿配合提供相应版本)。供应商应在成果文件或需其确认 的文件上加盖印章,承担合同主体责任。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在成果文件上对各自完成的工程 内容签章,承担相应责任。 3.2.3 咨询成果文件的内容、格式、深度和精度等要求应符合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要求, 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 3.2.4 供应商与服务对象签订的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应当约定咨询结果错误综合误 差率上限值、计算错误综合误差率的方法和奖罚办法。 28 (5包) 3.2.5供应商需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 审核任务,按采购人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审核结果以及与审核事项相关的审核资料, 按采购人规定的格式、要求起草有关审核文书和其他材料。 中标人不得将其参与审核工作获 取的相关信息用于与所审核事项无关的目的。 3.3 评审时效要求: (1、2、3、4包) 评审项目类型及送审额 出具评审报告 概(预)算 概算 从收到完整资料8个工作日 预算 从收到完整资料15个工作日 结算复审 送审额400万元(含)以下 从收到完整资料8个工作日 送审额400万元-2000万元(含) 从收到完整资料18个工作日 送审额2000万元-5000万元(含) 从收到完整资料25个工作日 送审额5000万元以上 从收到完整资料35个工作日 评审项目类型及送审额 出具初审报告 结算初审 送审额400万元(含)以下 从收到完整资料15个工作日 送审额400万元-2000万元(含) 从收到完整资料30个工作日 送审额2000万元-5000万元(含) 从收到完整资料45个工作日 送审额5000万元以上 从收到完整资料60个工作日 评审项目类型及送审额 出具复核意见 结算复核 送审额400万元(含)以下 从收到完整资料3个工作日 送审额400万元-2000万元(含) 从收到完整资料5个工作日 送审额2000万元-5000万元(含) 从收到完整资料7个工作日 送审额5000万元以上 从收到完整资料10个工作日 说明:如在评审中发现由于建设单位补送资料不及时,不能按期完成评审,应及时书面 申请延长评审时间,经评审中心同意后予以调整。但在收到项目委托时,未按要求仔细检查 送审资料完整性,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资料补报清单(函)的,因资料补送申请延长评审时 间的,一律不予延长。 (5包) 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送审价2000万元以下的在30天内提交审核初稿,送审价2001-10000万 元的在45天内提交审核初稿,送审价10000万元以上的在60天内提交审核初稿,并按财政复核 意见在15天内出具项目审核报告。 ★3.4 技术保障 供应商应严格依据征集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按中标费率提供服务。不实行任 29 何形式的区域限制,不在框架协议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全面履行投标承诺,圆满完 成相关服务工作,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四、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政府采购政策: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 产品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⑸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⑹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7) 具体约定详见本征集文件评 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8)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注:为落实《湖北省政府 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文件精神,江夏区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已推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即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入围(中标)通知书后, 可以凭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提供利率优惠和绿色通道。详 询区政府采购办 027-81363102。 五、服务交付及实施地域范围 (1)服务交付: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提交成果文件 (2)实施地域范围:按照采购人规定地域范围实施 六、服务工作的计量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根据图纸资料、施工条件和定额计算规则等确定工程量。 七、第二阶段供应商的成交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 三十二条确定为“直接选定”、“顺序轮候”。 直接选定方式是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方式。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提高绩效等 要求,应当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供应商价格、专业性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 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顺序轮候方式是指根据征集文件中确定的轮候顺序规则,对所有入围供应商依次授予采 购合同的方式。每个入围供应商在一个顺序轮候期内,只有一次获得合同授予的机会。合同 授予顺序确定后,应当书面告知所有入围供应商。除清退入围供应商和补充征集外,框架协 议有效期内不得调整合同授予顺序。顺序轮候一般适用于服务项目。 八、采购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30 采购人或服务对象委托业务双方自行约定。 九、 考核办法 采购单位将根据《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框架协议供应商业务考核细则》(第一版) 对入围单位进行考核。各入围单位应该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中介机构因失职造成政府投 资项目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并取消其在本区参与政府 投资项目委托编制、审核业务的资格。 十、协议签订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 四十一条之规定,本项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视为签订框架协议。 31 第四章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 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1、2、3、4、5包) 参考(照)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标准的 100% 为此项目的响应价格,供 应商投标报价每降低一个折扣点得0.5分,价格满分20分。详细评审见评分表附表。 本次评标采用质量优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 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 可以采用质量优先法。 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 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 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评标程序及标准 评审小组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 和评价、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 (一)资格审查方法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报名截止后,征集人与代理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 据法律、法规及征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供应商资格是 否合格,如未通过审查,视为不合格无法获取征集文件。 (二) 符合性审查 评审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2 附表 1: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 容 1 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征集文件要求; 2 响应文件中未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 3 框架协议的期限满足征集文件要求; 4 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 5 满足征集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如有不满足的其 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 响应文件按征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响应报价未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8 评标委员会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 未出现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串通投标的; 10 未出现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但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仍未能识别的; 11 未出现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且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 12 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三) 澄清有关问题 1.评标期间,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 应按照评审小组要求的澄清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 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节第 3 条规定进行修正,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1响应文件中开标(投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投 标)一览表为准; 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 4 条 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四) 比较与评价 评审小组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 行评议。 1.报价合理性说明: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 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政府采购政策性优惠条款: C1、中小企业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需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其 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对于小微企业评审时价格扣除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货物、服务类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 工程类项目,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 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工程类 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评 34 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为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为小微企业。 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 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2、监狱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 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C3、促进残疾人就业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 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经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供应商 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入围供应商数量详见采购需求。评标委员会按质量优先法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如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得分排序;价格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高低排序。前款 依然无法确定末位入围供应商的,由评标委员会自行确认排序。 (六)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在江夏区政府采 购电子交易系统上编写产生并签章的报告。 35 三、评分标准 1包评分表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项 分 值 评标分项及分值 价格 部分 投标 报价 20 按照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参考(照)《湖北省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100%,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的报价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得0.5分,报价得分为满分20 分。 商务 部分 体系 认证 2 提供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提供证书扫 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人员配 置情况 8 一、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且 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按以下情况进行得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2021年5月至今具有预算或结算编制业绩的,每 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 明应提供相关合同及报告书关键页) 二、项目团队人员:拟安排本项目参与人员具有注册于本单位 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每个得1.5分,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个得 0.5分,最高得4.5分。 注:提供上述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及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退休返聘人员的,必须提供该人员与 供应商签订的返聘合同(或协议)、退休证明。 类似项 目业绩 20 1、预算业绩:2021年5月至今供应商独立承接过预算编制业绩 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证明材料 :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提供相关合同及报告书盖章关键页码或提供中标通 知书、合同和省网中标公告截图,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2、结算业绩:2021年5月至今供应商独立承接过结算审计业绩 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证明材料 :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提供相关合同及报告书盖章关键页码或提供中标通 知书、合同和省网中标公告截图,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服务 方案 12 供应商结合本次采购内容,根据提供的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内容 的全面性、科学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合理可行的得12分; 内容有欠缺、条理较清晰、基本可行的得8分; 内容有缺陷、条理模糊、可行性一般,得4分; 没有内容不得分。 36 技术 部分 项目重 难点分 析及合 理化建 议 9 对项目实施方案中重点、难点进行综合性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 议。内容是否全面深入且能达到高质量服务,防范控制措施的 针对性、合理性。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合理可行9分; 内容有欠缺、条理较清晰、基本可行的得6分; 内容有缺陷、条理模糊、可行性一般,得3分; 没有内容不得分。 质量控 制措施 10 根据供应商的质量控制重点、进度保障、风险控制等进行评分 (成果文件的质量措施是否科学可靠,措施是否合理可行进行 综合评分。)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可操作有保证且合理可行最高的得10分; 出现描述模糊、套用标准版本、偏离不符、操作性不强、重复 反复的等情况每条扣 0.2分。出现严重偏离不符或无法实施情 况每条扣3分。 应急服 务方案 6 针对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与预案,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应急服务方 案: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合理可行的得6分; 内容有欠缺、条理较清晰、基本可行的得4分; 内容有缺陷、条理模糊、可行性一般,得2分; 没有内容不得分。 本地化 服务 8 1、供应商对项目提供本地化服务,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可操 作有保证且合理可行最高的得6分,出现描述模糊、偏离不符、 重复反复的等情况每条扣1分; 2、承诺0.5小时(含)内响应得2分,0.5(不含)~1(含)小 时响应得1分,1(不含)~3(含)小时响应得0.5分,超过3小 时响应0分;本项最高得8分。 廉政保 证措施 5 供应商提供的保密、廉政的执业保证措施的内容需完整、全面, 对可行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合理可行得5分,基本可行 的得3分,可行性一般,得1分。 总 分 100 注:评分表中的“合理可行、基本可行、可行性一般”的评审标准如下: 合理可行指: (1)内容对保证实现采购需求、达到项目要求有明确的目标,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现状情况预判; (2)对达到目标提出的措施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方案,也可以举例论 证,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基本可行指: (1)内容对保证实现采购需求、达到项目要求有较明确的目标; (2)对达到目标提出的措施有欠缺或表述不够清晰,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可行性一般指: (1)内容对保证实现采购需求、达到项目要求有较明确的目标; (2)对达到目标提出的措施有缺陷或表述模糊,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37 2包评分表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项 分 值 评标分项及分值 价格 部分 投标 报价 20 按照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参考(照)《湖北省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100%,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的报价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得0.5分,报价得分为满分20 分。 商务 部分 体系 认证 2 提供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提供证书扫 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人员配 置情况 8 一、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且 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按以下情况进行得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2021年5月至今具有预算或结算编制业绩的,每 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 明应提供相关合同及报告书关键页) 三、项目团队人员:拟安排本项目参与人员具有注册于本单位 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每个得1.5分,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个得 0.5分,最高得4.5分。 注:提供上述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及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退休返聘人员的,必须提供该人员与 供应商签订的返聘合同(或协议)、退休证明。 类似项 目业绩 20 1、预算业绩:2021年5月至今供应商独立承接过预算编制业绩 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证明材料 :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提供相关合同及报告书盖章关键页码或提供中标通 知书、合同和省网中标公告截图,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2、结算业绩:2021年5月至今供应商独立承接过结算审计业绩 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证明材料 :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提供相关合同及报告书盖章关键页码或提供中标通 知书、合同和省网中标公告截图,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服务 方案 12 供应商结合本次采购内容,根据提供的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内容 的全面性、科学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合理可行的得12分; 内容有欠缺、条理较清晰、基本可行的得8分; 内容有缺陷、条理模糊、可行性一般,得4分; 没有内容不得分。 38 技术 部分 项目重 难点分 析及合 理化建 议 9 对项目实施方案中重点、难点进行综合性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 议。内容是否全面深入且能达到高质量服务,防范控制措施的 针对性、合理性。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合理可行9; 内容有欠缺、条理较清晰、基本可行的得6分; 内容有缺陷、条理模糊、可行性一般,得3分; 没有内容不得分。 质量控 制措施 10 根据供应商的质量控制重点、进度保障、风险控制等进行评分 (成果文件的质量措施是否科学可靠,措施是否合理可行进行 综合评分。)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可操作有保证且合理可行最高的得10分; 出现描述模糊、套用标准版本、偏离不符、操作性不强、重复 反复的等情况每条扣0.2分。出现严重偏离不符或无法实施情况 每条扣3分。 应急服 务方案 6 针对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与预案,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应急服务方 案: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合理可行的得6分; 内容有欠缺、条理较清晰、基本可行的得4分; 内容有缺陷、条理模糊、可行性一般,得2分; 没有内容不得分。 本地化 服务 8 1、供应商对项目提供本地化服务,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可操 作有保证且合理可行最高的得6分,出现描述模糊、偏离不符、 重复反复的等情况每条扣1分; 2、承诺0.5小时(含)内响应得2分,0.5(不含)~1(含)小 时响应得1分,1(不含)~3(含)小时响应得0.5分,超过3小 时响应0分;本项最高得8分。 廉政保 证措施 5 供应商提供的保密、廉政的执业保证措施的内容需完整、全面, 对可行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合理可行得5分,基本可行 的得3分,可行性一般,得1分 总 分 100 注:评分表中的“合理可行、基本可行、可行性一般”的评审标准如下: 合理可行指: (1)内容对保证实现采购需求、达到项目要求有明确的目标,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现状情况预判; (2)对达到目标提出的措施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方案,也可以举例论证, 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基本可行指: (1)内容对保证实现采购需求、达到项目要求有较明确的目标; (2)对达到目标提出的措施有欠缺或表述不够清晰,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可行性一般指: (1)内容对保证实现采购需求、达到项目要求有较明确的目标; (2)对达到目标提出的措施有缺陷或表述模糊,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39 3包评分表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项 分 值 评标分项及分值 价格 部分 投标 报价 20 按照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参考(照)《湖北省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100%,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的报价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得0.5分,报价得分为满分20 分。 商务 部分 体系 认证 2 提供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提供证书扫 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人员配 置情况 8 一、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且 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按以下情况进行得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2021年5月至今具有预算或结算编制业绩的,每 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 明应提供相关合同及报告书关键页) 二、项目团队人员:拟安排本项目参与人员具有注册于本单位 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每个得1.5分,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个得 0.5分,最高得4.5分。 注:提供上述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及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 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退休返聘人员的,必须提供该人员与 供应商签订的返聘合同(或协议)、退休证明。 类似项 目业绩 20 1、预算业绩:2021年5月至今供应商独立承接过预算编制业绩 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证明材料 :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提供相关合同及报告书盖章关键页码或提供中标通 知书、合同和省网中标公告截图,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2、结算业绩:2021年5月至今供应商独立承接过结算审计业绩 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证明材料 :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提供相关合同及报告书盖章关键页码或提供中标通 知书、合同和省网中标公告截图,资料不齐全不得分)。 技术 部分 服务 方案 12 供应商结合本次采购内容,根据提供的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内容 的全面性、科学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合理可行的得12分; 内容有欠缺、条理较清晰、基本可行的得8分; 内容有缺陷、条理模糊、可行性一般,得4分; 没有内容不得分。 项目重 难点分 析及合 理化建 议 9 对项目实施方案中重点、难点进行综合性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 议。内容是否全面深入且能达到高质量服务,防范控制措施的 针对性、合理性。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合理可行9; 内容有欠缺、条理较清晰、基本可行的得6分; 内容有缺陷、条理模糊、可行性一般,得3分; 没有内容不得分。 40 质量控 制措施 10 根据供应商的质量控制重点、进度保障、风险控制等进行评分 (成果文件的质量措施是否科学可靠,措施是否合理可行进行 综合评分。)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可操作有保证且合理可行最高的得10分; 出现描述模糊、套用标准版本、偏离不符、操作性不强、重复 反复的等情况每条扣0.2分。出现严重偏离不符或无法实施情况 每条扣3分。 应急服 务方案 6 针对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与预案,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应急服务方 案: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合理可行的得6分; 内容有欠缺、条理较清晰、基本可行的得4分; 内容有缺陷、条理模糊、可行性一般,得2分; 没有内容不得分。 本地化 服务 8 1、供应商对项目提供本地化服务,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可操 作有保证且合理可行最高的得6分,出现描述模糊、偏离不符、 重复反复的等情况每条扣1分; 2、承诺0.5小时(含)内响应得2分,0.5(不含)~1(含)小 时响应得1分,1(不含)~3(含)小时响应得0.5分,超过3小 时响应0分;本项最高得8分。 廉政保 证措施 5 供应商提供的保密、廉政的执业保证措施的内容需完整、全面, 对可行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合理可行得5分,基本可行 的得3分,可行性一般,得1分。 总 分 100 注:评分表中的“合理可行、基本可行、可行性一般”的评审标准如下: 合理可行指: (1)内容对保证实现采购需求、达到项目要求有明确的目标,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现状情况预判; (2)对达到目标提出的措施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方案,也可以举例论证, 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基本可行指: (1)内容对保证实现采购需求、达到项目要求有较明确的目标; (2)对达到目标提出的措施有欠缺或表述不够清晰,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可行性一般指: (1)内容对保证实现采购需求、达到项目要求有较明确的目标; (2)对达到目标提出的措施有缺陷或表述模糊,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41 4包评分标准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项 分 值 评标分项及分值 价格 部分 投标 报价 20 按照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参考(照)《湖北省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100%,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的报价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得0.5分,报价得分为满分20 分。 商务 部分 体系 认证 2 提供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提供证书扫 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人员配 置情况 6 拟安排本项目参与人员具有注册于本单位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每 个得2分,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个得1分,最高得6分。(注: 提供上述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及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 明材料扫描件,如有退休返聘人员的,必须提供该人员与供 应商签订的返聘合同(或协议)、退休证明) 类似项 目业绩 20 1、预算业绩:2021年5月至今供应商独立承接过类似信息化预 算编制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证明材料 :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相关合同及报告书盖章关键页码或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省网中标公告截图,资料不齐全不得 分)。 2、结算业绩:2021年5月至今供应商独立承接过类似信息化结 算审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证明材料 :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相关合同及报告书盖章关键页码或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省网中标公告截图,资料不齐全不得 分)。 技术 部分 服务 方案 15 供应商结合本次采购内容,根据提供的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内容 的全面性、科学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合理可行的得15分; 内容有欠缺、条理较清晰、基本可行的得10分; 内容有缺陷、条理模糊、可行性一般,得5分; 没有内容不得分。 项目重 难点分 析及合 理化建 议 9 对项目实施方案中重点、难点进行综合性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 议。内容是否全面深入且能达到高质量服务,防范控制措施的 针对性、合理性。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合理可行9; 内容有欠缺、条理较清晰、基本可行的得6分; 内容有缺陷、条理模糊、可行性一般,得3分; 没有内容不得分。 42 质量控 制措施 9 根据供应商的质量控制重点、进度保障、风险控制等进行评分 (成果文件的质量措施是否科学可靠,措施是否合理可行进行 综合评分。)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可操作有保证且合理可行最高的得9分; 出现描述模糊、套用标准版本、偏离不符、操作性不强、重复 反复的等情况每条扣0.2分。出现严重偏离不符或无法实施情况 每条扣3分。 应急服 务方案 6 针对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与预案,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应急服务方 案: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合理可行的得6分; 内容有欠缺、条理较清晰、基本可行的得4分; 内容有缺陷、条理模糊、可行性一般,得2分; 没有内容不得分。 本地化 响应服 务 8 1、供应商对项目提供本地化服务,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可操 作有保证且合理可行最高的得6分,出现描述模糊、偏离不符、 重复反复的等情况每条扣1分; 2、承诺0.5小时(含)内响应得2分,0.5(不含)~1(含)小 时响应得1分,1(不含)~3(含)小时响应得0.5分,超过3小 时响应0分;本项最高得8分。 廉政保 证措施 5 供应商提供的保密、廉政的执业保证措施的内容需完整、全面, 对可行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合理可行得5分,基本可行 的得3分,可行性一般,得1分 总 分 100 注:评分表中的“合理可行、基本可行、可行性一般”的评审标准如下: 合理可行指: (1)内容对保证实现采购需求、达到项目要求有明确的目标,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现状情况预判; (2)对达到目标提出的措施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方案,也可以举例论证, 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基本可行指: (1)内容对保证实现采购需求、达到项目要求有较明确的目标; (2)对达到目标提出的措施有欠缺或表述不够清晰,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可行性一般指: (1)内容对保证实现采购需求、达到项目要求有较明确的目标; (2)对达到目标提出的措施有缺陷或表述模糊,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43 5包评分标准 评标 项目 评标 分项 分 值 评标分项及分值 价格 部分 投标 报价 20 按照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参考(照)《湖北省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100%,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的报价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得0.5分,报价得分为满分20 分。 商务 部分 人员配 置情况 10 1、拟派于本项目负责人为统计类、会计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含注册会计师)得2分; 2、工作经验在15年以上(含15年)的得3分,10年以下、5年以 上的得1分,以注册证书时间为准; 3、负责人承诺全程参与且报告签发为同一人,得2分 4、项目成员专业领域有其他注册资格(包含评估、税务、造价 等专业)的每人得1分,最高1分; 5、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年龄结构合理,为固定人员团 队,能及时有效提供服务的得2分。 (注:提供项目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证书、劳动合同、近三个 月的社保证明。如有退休返聘人员的,必须提供该人员与供 应商签订的返聘合同(或协议)、退休证明) 类似项 目业绩 6 供应商2021年5月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 分,最高得6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报告书 盖章关键页码等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 企业综 合实力 6 提供健全的执业规定、内部三级复核制度、运作规范得6分,提 供不全每项扣2分。 技术 部分 服务 方案 15 供应商结合本次采购要求,制定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时间计划安排,培训方案、人员配置、工作推进计划、质量 控制措施等实施方案),根据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的全面性、 科学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合理可行的得15分; 内容有欠缺、条理较清晰、基本可行的得10分; 内容有缺陷、条理模糊、可行性一般,得5分; 没有内容不得分。 项目重 难点分 析及合 理化建 议 15 对项目实施方案中重点、难点进行综合性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 议。内容是否全面深入且能达到高质量服务,防范控制措施的 针对性、合理性。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合理可行15分; 内容有欠缺、条理较清晰、基本可行的得10分; 内容有缺陷、条理模糊、可行性一般,得5分; 没有内容不得分。 44 质量控 制措施 9 根据供应商的质量控制重点、进度保障、风险控制等进行评分 (成果文件的质量措施是否科学可靠,措施是否合理可行进行 综合评分。)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可操作有保证且合理可行最高的得9分; 出现描述模糊、套用标准版本、偏离不符、操作性不强、重复 反复的等情况每条扣0.2分。出现严重偏离不符或无法实施情况 每条扣3分。 应急服 务方案 6 针对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与预案,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应急服务方 案: 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合理可行的得6分; 内容有欠缺、条理较清晰、基本可行的得4分; 内容有缺陷、条理模糊、可行性一般,得2分; 没有内容不得分。 本地化 服务 8 1、供应商对项目提供本地化服务,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可操 作有保证且合理可行最高的得6分,出现描述模糊、偏离不符、 重复反复的等情况每条扣1分; 2、承诺0.5小时(含)内响应得2分,0.5(不含)~1(含)小 时响应得1分,1(不含)~3(含)小时响应得0.5分,超过3小 时响应0分;本项最高得8分。 廉政保 证措施 5 供应商提供的保密、廉政的执业保证措施的内容需完整、全面, 对可行性、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分;合理可行得5分,基本可行 的得3分,可行性一般,得1分 总 分 100 注:评分表中的“合理可行、基本可行、可行性一般”的评审标准如下: 合理可行指: (1)内容对保证实现采购需求、达到项目要求有明确的目标,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现状情况预判; (2)对达到目标提出的措施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方案,也可以举例论证, 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基本可行指: (1)内容对保证实现采购需求、达到项目要求有较明确的目标; (2)对达到目标提出的措施有欠缺或表述不够清晰,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可行性一般指: (1)内容对保证实现采购需求、达到项目要求有较明确的目标; (2)对达到目标提出的措施有缺陷或表述模糊,并对达不到目标有具体经济处罚承诺。 45 第五章 框架协议文本 政府框架协议采购合同格式 (征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名称: 计划执行确认书编号: 项目编号: 甲方(征集人):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乙方(入围供应商): 住所地: 联系方式: 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框架协议采购事项,订立本框架协 议。 一、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 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入围供应商”是指通过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程序,合法取得订立本框架协议 资格的供应商。 2.“最高限制单价”是指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的最高限价。 3.“协议价格”是指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有量价关系折扣的,包括量价关系折扣)。 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4.“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 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包括并不限于本项目征集文件、乙 方响应文件。 二、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 (二)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 (三)入围产品技术规格\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详见征集文件以及乙方的响应文件) (四)协议价格(详见征集文件以及乙方的响应文件) 三、入围产品升级换代 在框架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可以按程序对已入围产品进行升级替换,需保证新产品的质量 不得低于旧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旧产品。供应商应提供新旧产品参数配置、市场价格、服务标准 等信息对比表。 四、货物代理商名单(本项目不适用) 1.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可以委托一家或者多家代理商,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接受采购人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 合同。入围供应商应当在框架协议中提供委托协议和委托的代理商名单。 2.本协议后附委托协议和代理商名单。 五、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顺序轮候。两种方式二选一。 直接选定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 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协议价格(有量价关系折扣的,包括 量价关系折扣,以下统称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顺序轮候。顺序轮候方式是指根据征集文件中确定的轮候顺序规则,对所有入围供应商依次 授予采购合同的方式。每个入围供应商在一个顺序轮候期内,只有一次获得合同授予的机会。合 同授予顺序确定后,应当书面告知所有入围供应商。 47 除清退入围供应商和补充征集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调整合同授予顺序。顺序轮候一般 适用于服务项目。 2.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双方应当按照框架协议中规定的“采购合同文本”格式签订 采购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支付 (一)支付方式: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价款。采购合同对支付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 利于实现政府采购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二)支付时间:甲方应该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约定不明确的,甲方可以随时 支付,乙方可以随时请求支付,但应该给甲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以满足财政资金支付条件。 (三)支付条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支付价款。采购合同约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财 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 七、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 (一)入围供应商的清退 1.依法清退。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 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依协议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 (1)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的; (2)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3)在履约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的; (4)订立采购合同后,乙方因自身原因故意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故意拖延 或拒绝履约的; (5)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未能纠正的; (6)乙方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采购合同订立的; (7)乙方向甲方或采购人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8)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终止的; (9)乙方存在以下情形并经调查属实的: ①乙方超出投标文件的承诺范围收取费用的; ②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不满足服务合同、征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和本协 议规定标准的; ③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货物)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服务(货物)价格的; ④乙方其它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 (二)入围供应商的补充征集 48 一、补充征集条件。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 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 二、补充征集规则。 1.补充征集将发布征集公告,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 集相同。 2.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3.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 八、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依法组织实施框架协议采购活动,并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 用原则。 2.甲方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 3.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要求、主管部门要求、采购人反馈以及行业市场变 化等情况适时调整本协议相关内容。 4.甲方对采购人不按时支付乙方合同款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对乙方在框架协议采购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包括但不限 于征集文件、入围信息以及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等信息。 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协议和政府采购合同相关情况向采购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公开,或 按要求提供给相关主管部门。 7.依据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相关规定,管理入围供应商资格。 8.甲方保证依法履行此协议全部约定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9.乙方只有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才获得与采购人订立采购合同的有效资格。 10.乙方应当在框架协议签订当日通过电子化采购系统真实、完整、准确的填写入围信息 (包括所有入围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入围产品信息和协议价格等内容。入围产品信 息应当详细列明技术规格或者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能反映产品质量特点的内容)。 1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本协议相关内容。 12.入围供应商在约定期限内,应当以不高于其报价的价格向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提供 相应服务。 13.乙方严格按照本框架协议内容与采购人订立采购合同,维护采购人的利益。 14.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响应文件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涉 及的产品迭代、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情况及时向甲方反馈。 15.乙方同意接受并配合甲方的相关监督管理。 16.乙方同意甲方为政府采购工作需要在相关政府采购业务网站、相关文件上或其他渠道 公开发布乙方的协议价格、服务承诺及其它相关信息。 17.乙方同意本协议适用的采购人,包括但不限于武汉市江夏区行政、事业单位。 九、采购合同 49 乙方与采购人在本协议基础上就采购具体事宜订立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不得违反本协议内容。 采购合同文本参见附件 1 采购合同文本。 十、协议有效期以及适用范围 (一)协议有效期:框架协议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武汉市江夏区 十一、不可抗力 1、协议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 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协议有效期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 可抗力事件是指协议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 服的。 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 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 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 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120 天以上,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意见。 十二、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 方的往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法律法规规定应予公 开的信息除外)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除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 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十三、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协议的解释 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国 家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2、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十五、协议修改 1、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 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六、协议生效 1、除非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即开始生效。 50 2、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 十七、协议的终止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 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 止。 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4)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 损失后,协议终止。 3、乙方出现本协议第四条所列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 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八、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国家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十九、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 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 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2、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协议生效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 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 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 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 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 的条款。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51 附件1采购合同文本 合同书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合同格式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 甲方(采购人): 乙方(入围供应商):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及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项目(项目编号: )的《征集文件》, 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入围(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 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征集文件》、《响应文件》、 《入围(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 2、 ; … 第四条 履约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自行约定) 1、 ; 2、 ; … 第五条 合同金额 52 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 元)。 2、支付时间及方式: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10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银行账户,并不得附 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有支付预付款的项目,支付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六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 作权。如乙方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所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 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 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 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 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 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53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 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 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由当事人从下列两种争议解决方式中选择一种。 (1)依法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经协商,本协议决定采用以上第 种方式解决。 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 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份,乙方 份,同级财政部门 备案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件 1.征集文件(含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 2.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 3.入围供应商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材料); 4.入围结果公告、入围(中标)通知书; 54 5.其他。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供应商名称(签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2024 年 5 月 56 响应文件目录 供应商自行提供,格式自拟 57 附件一、投标函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 项目名称、所投包号(项目编号: )的征集邀请,我方 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提交响应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按征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征集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有),对此无异议; 3.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共 120 个日历天; 4. 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征集文件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与本征集文件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6. 我方郑重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 询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供应商: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投标日期: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58 附件二、开标(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说明:(1)投标折扣小数位保留两位小数,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如投标折扣8折填写80.00%,即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照)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计费标准的 80.00% 计取,以此类推。 (2)★不按要求提供开标(投标)一览表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投 标 日 期: 服务内容 ★ 投标折扣 框架协议期限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承诺 承诺 59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60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 动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授权代表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61 附件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资质证书(如有)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 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组织机构框图(包括组织结 构、领导成员、主要技术人员 及数量等情况) 备注 附上述相关证件,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 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出示的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法人: 日 期: 62 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征集文件条款项 征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 1. 供应商应对商务基本要求,提出遵守声明; 2. 供应商须在本附件内,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段落,附件并举出原因,同时,供 应商亦须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 3. 除本附件列出的偏差获得采购人许可外,在合同签订后,所有不符合招标要求 的项目,供应商必须加以纠正。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3 附件五、项目组人员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序号 姓 名 专 业 年 龄 从事本行业 工作年限 在本项目中承 担的工作 个人专业证书 1 2 3 4 5 6 … 说明:应附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以及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查询情况(含养老保险、工 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供应商按实际情况自行提供。 供应商(公章): 投标日期: 64 附件六、服务团队类似业绩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团队简介 类似经验、业绩 委托方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委托方联系 人姓名及联 系方式 相关证明 资 料 说明:响应文件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供应商可按实际情况自行提供。 供应商(公章): 投标日期: 65 附件七、其它商务文件 1. 征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材料; 2.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 66 附件八、技术部分 格式内容供应商自拟。 67 附件九、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内容供应商自拟。 68 附件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 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 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9 附件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征集人/招标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 ,且本单位参 加 (征集人) 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或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如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供应商(公章): 投标日期: 70 附件十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行编写)】。 供应商(公章): 投标日期:
- 成交公告
- 框架协议
- HBDL-2024-0208-001
- 湖北省
- 武汉市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 李雅 ***27-81******
- 行政机关
- 服务/商务服务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武汉中凌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李雅 177*******6******
一、项目编号
HBDL-2***24-***2***8-******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5-2***24-******189
三、项目名称
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24-2***25年工程造价咨询、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1包
供应商名称:详见附件入围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无
服务类 |
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征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服务时间:框架协议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标准:详见征集文件 |
包名称:2包
供应商名称:详见附件入围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无
服务类 |
名称:项目预、结算复核评审 服务范围:详见征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服务时间:框架协议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标准:详见征集文件 |
包名称:3包
供应商名称:详见附件入围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无
服务类 |
名称: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征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服务时间:框架协议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标准:详见征集文件 |
包名称:4包
供应商名称:详见附件入围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无
服务类 |
名称:电子、信息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范围:详见征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服务时间:框架协议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标准:详见征集文件 |
包名称:5包
供应商名称:详见附件入围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无
服务类 |
名称:竣工财务决算 服务范围:详见征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服务时间:框架协议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标准:详见征集文件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吴武强,李翠华,陈必华,闵圆,陈志,王龙山,尹波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24-***6-24
2、评审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市民之家四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征集文件要求执行
2、收费金额:***.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42号
联系方式:***2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中凌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大花岭村联发龙湾二期8栋
联系方式:1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雅
电 话:177*******6******
- 入围供应商名单.pdf
- 征集文件.pdf
- 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17
- 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17
- 关于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项目更正公告 2024-06-04
- 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4-05-18
- 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4-05-18
- 关于江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2025年工程造价咨询、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项目更正公告 202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