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现场核查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 附件1、【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武汉市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现场核查项目(最终稿).pdf武汉市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现场核查项目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 编制单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编制时间:二〇二四年五月 2 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3 1.1 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3 1.2 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 3 1.3 预算绩效目标..................................................... 3 二、需求调查情况.........................................................3 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3 四、采购需求.............................................................3 4.1 采购标的汇总表................................................... 3 4.2 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3 4.2.1 技术要求....................................................3 4.2.2 商务要求....................................................4 五、采购实施计划.........................................................7 5.1 合同订立安排..................................................... 7 5.1.1 采购项目预(概) 算、最高限价................................7 5.1.2 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7 5.1.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8 5.1.4 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8 5.1.5 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8 5.1.6 供应商资格条件..............................................8 5.1.7 采购方式....................................................9 5.1.8 竞争范围....................................................9 5.1.9 评审规则....................................................9 5.1.10 其他......................................................13 5.2 合同管理安排.................................................... 16 5.2.1 合同类型...................................................16 5.2.2 定价方式...................................................16 5.2.3 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16 5.2.4 履约验收方案...............................................16 5.2.5 风险管控措施...............................................21 5.2.6 其他.......................................................22 六、审查情况............................................................22 6.1审查意见......................................................... 22 6.1.1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审查意见..........................22 3 武汉市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现场核查项目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武汉市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现场核查项目 预算金额:131万元 1.2 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 加强和规范入河入湖排污口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入湖污染物排放。 1.3 预算绩效目标 按照“严谨细致、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各区提交的河流湖泊排污口及溯源整 治成果进行复核, 优先对11个重点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开展核查。 重点河湖 排污口基础信息核查完成率100%, 重点河湖排污口基础信息录入完成率100%、 重 点河湖排污口基础信息核查质量达标率100%。 二、需求调查情况 本项目不属于必须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 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本项目不属于必须公开征求意见的项目。 四、采购需求 4.1 采购标的汇总表 包号 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分 类编码 计量 单位 数量 是否 进口 是否创 新产品 绿色 发展 预 留 1 1 武汉市河 湖排污口 溯源整治 工作现场 核查项目 C070201 00(水污 染治理 服务) 项 1 否 否 否 是 4.2 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第1包和第2包: 4 4.2.1 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为落实省委、 省政府关于流域综合治理决策部署, 加强和规范入河入湖排污 口(以下简称排污口)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入湖污染物排放,根据《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强入河入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武政办〔2023〕38号)要求,采购人决定开展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现场核查 工作, 为保证工作的质量, 采购人拟委托有相关能力和工作经验的单位对河湖排 污口基础信息、 溯源整治工作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开展国家专项系统填报及信 息化管理平台录入等工作。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工作目标 按照“严谨细致、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各区提交的河流湖泊排污口及溯源整 治成果进行复核,优先对11个重点河湖(通顺河、府河、梁子湖、斧头湖、后官 湖、鲁湖、涨渡湖、豹澥湖、东湖、武湖、后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开展核查。 重点河湖排污口基础信息核查完成率100%, 重点河湖排污口基础信息录入完成率 100%、重点河湖排污口基础信息核查质量达标率100%。 (2)工作范围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164条河流和166个湖泊关于各区提交的河流湖泊排污 口及溯源整治成果。 (3)工作内容 ①资料核查 全面开展排污口“回头看”排查整治工作档案台账检查。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 范,参照《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参考要求、 “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及台账模板的通知》(鄂环办〔2021〕91号)等相关技术要 求,组织对排污口“一口一档”、“一口一策”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查。对存在问题 的区域要求各区完善河湖排口信息,实行动态化、清单化管理; ②现场巡查 巡查内容: 对排污口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对存在问题的重点排污口 实施督办。 一是现场核实排污口是否与资料档案一致。 通过对比排污口现场情况 与排查、溯源、整治各阶段资料,核实排污口信息是否与资料档案一致,不一致 5 的由供应商提供具体情况报告至采购人予以认定。 二是, 对已整治排污口现场情 况与资料是否一致进行现场核查。通过核实现场情况、“一口一策”与整治佐证资 料,已整治排污口是否按要求整治完成。雨水排口是否存在问题。雨水排口晴天 是否有水;若雨天,水的感官是否存在问题(例如黑臭)。对重点排口标识牌是 否存在进行核查。 巡查方式:现场巡查采取人工徒步巡查+无人机航拍等多种手段。利用无人 机航拍监控视野广、 巡查范围大的特点, 重点排查考核断面入湖入河排污口设置、 环境、排水水质情况,是否存在生活污水溢流口等情况。对具备监测条件的排口 开展监测工作,现场检测可以使用快检包(COD、氨氮、总磷)或快检设备进行, 本项目要求现场快检不得少于400次。同时对重点排口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次数 不得少于400次,监测PH、COD、氨氮、总磷4项指标。 现场抽查复核比例:(1)对11个重点河湖现场核查全覆盖(不涉及长江、 汉江,排污口共计2204个,排污口基础信息核查和现场抽查比例不得低于20%); (2)其余河湖按照排口比例不得低于10%(涉及排口约1800个)的要求组织开展 复核排查,将复核排查结果与各区排查结果进行比对,最终形成《武汉市河湖排 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现场核查报告》。比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排口是否为排污口、 排污口编码、详细地址、排污口名称、入河方式、排污口类型、排水特征、排污 口周边环境、疑似污水来源、快检采样等信息。对需整治入河(湖)排污口排水 进行检测,每周、每月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 ③协助完善河湖排污口信息化管理, 协助市、 区两级开展国家专项系统填报 及信息化管理平台录入工作。 (4)主要工作任务 ①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开展全区入河排污口、重点湖泊排污口和重 点水库排污口排查,切实摸清各类排污口的数量、分布区域、排放特征、去向、 水质情况、 排污单位、 排污口编码、 地理坐标、照片等基本信息, 形成入河 (湖) 排污口分类清单,建立排污口名录。 ②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溯源和整治。对排查的入河(湖)排污口开展排放 水质监测和污染源溯源分析, 逐一查清入河入湖排污口原有设定使用功能、 管辖 隶属关系、相关河湖水体规划水功能、排放水质标准和现有排放污染来源、主要 污染物浓度、排水方式、相关河湖水体水质现状等基本信息。明确排污口行业整 6 治和管理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实施分类管理;按“一口一策”要求制定 和完善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责任单位,切实提 高治污控污水平,减少入河入湖排污排放量。整治工作完成后,填写《武汉市入 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情况汇总表》《武汉市入河(湖)排污口基本信息表》 《武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统计清单》 《武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 整治工作具体清单》。 ③做好“一口一档”管理。根据《湖北省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 行)》、《湖北省入湖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试行)》的要求,做好排污口命 名、编码及分类规范化建设管理,对各区建立“一口一档”及规范录入情况进行核 查,督促完善。 ④树立排污口管理标志牌。 在完成排污口溯源整治的基础上, 对确实需要保 留的排污口,依据《湖北省入湖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要求,督促各 区按要求树立标志牌。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应不少于8人;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需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具有较高的理论素 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项目组成员应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 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结构合理, 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必要时需派技术人员到采购 方驻地开展工作,现场驻场人员需在响应文件中明确。为保证项目组成员稳定, 未经采购人许可, 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 如项目组主要人员因不可抗力 因素更换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 更换,更换人员必须与原工作人员经验水平相当或提供更高水平的工作人员。 2、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总体理解方案、服务 方案、进度安排及管控措施、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设备技术支持(包含不少于2 台无人机、不少于2台车辆和满足水质监测需求的水质快检设备等)、安全保密 方案等。 3、工作中涉及的敏感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信息,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 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否则采购人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4、建立有效的沟通报告机制,供应商应明确与采购人的联系人,定期将项 7 目实施中的问题整理后向采购人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在服务期结束前 1个月内,提交核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复核报告。 4.2.2 商务要求 ★(1)服务期(完成时间):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按照采购人工 作要求,完成各区河流湖泊排污口及溯源整治成果的复核排查工作。②采购人 将各区河湖排污口“一口一档”、“一口一策”情况提交给成交供应商,待成交供 应商完成各区河流湖泊排污口及溯源整治成果的复核排查工作后,成交供应商 须50个工作日内提交结果比对报告。 (2)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费、保险费、管理费、税金及不可预 见费等履行本项目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 所有的漏报、 错报采购人均认为供应商 已考虑在其它费用中。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项目进度,分三次完成付款。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合同总金额的50%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 首付款,作为项目启动资金。 第二次付款:2024年12月31日前,采购人按合同总金额的40%向成交供应商支 付项目进度款项,项目进度未达到90%的采用履约保函的形式进行支付。 第三次付款:本项目内容完成履约验收合格,经结算审计后,采购人向成交 供应商支付尾款10%。 (4)服务响应时间:供应商对采购人所反映的问题应在2小时内响应。 五、采购实施计划 5.1 合同订立安排 5.1.1 采购项目预(概) 算、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131 万元 最高限价:131 万元 5.1.2 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 (1)采购意向:本项目于2024 年03 月22 日发布采购意向公示。 https://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403/cgyxgg_8a8480978e5b39 96018e640808a05d6c.html (2)采购计划下达:本项目计划于2024 年05 月下旬报批武汉市政府采购 计划备案通过。 8 (3)采购公示发布:依据《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制定》时间 安排。 计划于2024 年05 月下旬发布采购公告, 公示期: 3 个工作日; 计划于2024 年06 月中旬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1 个工作日。 5.1.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5.1.4 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 本项目采购组织形式为分散采购, 从武汉市政府采购备案库中选取湖北华中 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并委托进行采购代理活动。 5.1.5 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 本项目分为2 个包, 第1 包为武汉市江南片区 (含武昌区、 洪山区、 青山区、 江夏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现场核查项 目,采购预算为55 万元;第2 包为武汉市江北片区(含江汉区、江岸区、硚口 区、汉阳区、黄陂区、新洲区、蔡甸区、东西湖区、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河 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现场核查项目,采购预算为76 万元。 5.1.6 供应商资格条件 5.1.6.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 5.1.6.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1.6.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1.6.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根据工业和 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1.6.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1 包和第2 包: (1)参与过武汉市江南片区、江北片区范围内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片区的招标采购活动, 同时承诺在项目服务期内不得承接相关片 区范围内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相关项目;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5.1.7 采购方式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31 万元,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5.1.8 竞争范围 通过发布公告全社会公开。 5.1.9 评审规则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审查,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 分制) , 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 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 10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评审过程中, 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本项目评分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推 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 (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所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序 号 资格要求 须提供的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 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 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 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 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 ,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1年度 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 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备注: 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 书面承诺及声 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 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 11 间前12个月内 (至少有1个月) 缴纳税收的凭据 (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 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 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 (至少有1个月) 缴纳社 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 以上要求;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 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 ,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 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 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备注: 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 书面承诺 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 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 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 动。 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 12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日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 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 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 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 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根据工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 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 未列明行业”。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和第2包:参与过武汉市江南片区、江北 片区范围内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片区的招标采购活动,同时承诺在项 目服务期内不得承接相关片区范围内河湖排污 口溯源整治相关项目。 备注: 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有效、可查 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 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 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 ,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 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 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 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2.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不进入 下一项评审。 附表2: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审核内容 1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2 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3 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13 4 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5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章采购需求带“★”号关键指标) 6 供应商未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7 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 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备注: 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 而 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 4.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不进入下一项 评审。 附表3:评分细则 第1包和第2包: 评标项目 评标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 (10 分) 价格评议 10 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报 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合格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 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价格权值(10%)×100。 总体理解 方案 12 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总体 理解方案进行评审, 内容但不限于①熟悉相关政策 性文件;②对排污口排查、监测和溯源要求;③熟 14 技术 部分 (60 分) 悉武汉市河流湖泊环境现状;④对项目的分析;⑤ 对项目重、难点梳理;⑥重难点解决方案。方案完 全涵盖以上内容满足本项目需求且详细完整的得 12 分, 每缺一项扣2 分, 每有一处不完善、 不详细 的扣1 分,扣完为止。 服务方案 14 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服务 方案进行评审,内容但不限于①排查程序;②工作 范围;③排查对象识别;④排查工作方案;⑤监测 溯源方案;⑥系统管理方案;⑦入河入湖排污口整 治要求。 方案完全涵盖以上内容满足本项目需求且 详细完整的得14 分,每缺一项扣2 分,每有一处 不完善、不详细的扣1 分,扣完为止。 进度安排 及管控 措施 12 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进度 安排计划及管控措施进行评审, 内容但不限于①项 目人员配备;②任务分工;③进度安排的总体指导 思想;④工作目标;⑤具体进度安排计划;⑥工作 计划管控措施。 方案完全涵盖以上内容满足本项目 需求且详细完整的得12 分,每缺一项扣2 分,每 有一处不完善、不详细的扣1 分,扣完为止。 服务质量 保障措施 8 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 内容但不限于①提高 服务质量的措施; ②合理化建议; ③后续跟踪管理; ④响应时间。 方案完全涵盖以上内容满足本项目需 求且详细完整的得8 分,每缺一项扣2 分,每有一 处不完善、不详细的扣1 分,扣完为止。 设备技术 支持 7 为保证排查数据质量, 对排查过程中拟使用的设备 仪器进行考核, 设备仪器应包含不少于2台无人机、 不少于2台车辆和满足水质监测需求的水质快检设 备等。 ①所提供的设备及其使用方案完全满足项目 要求得7 分; ②设备及其使用方案基本满足项目要 求得4 分;③设备陈旧,使用方案有缺陷得1 分; 15 其他不得分。 安全保密 方案 7 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 全保密措施进行评审:①具有严格的安全保密制 度,且保密措施详细全面得7 分;②安全保密措施 较完整得4 分;③安全保密措施描述简略得1 分; 其他不得分。 商务 部分 (30 分) 类似业绩 10 供应商提供2021 年4 月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 准)独立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 分,最高得10 分。(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人员 配置要求 14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正高级 职称的得3 分,高级职称的得2 分,中级职称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3 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类正高级 职称的得3 分,高级职称的得2 分,中级职称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3 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 责人除外)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 一个得1 分,最高得8 分; 注: 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须提供职称证、 身份证、 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近3 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 得分。 企业资质 4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项得2 分, 最高得4 分。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在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 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体系认证查询 截图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的得2 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 16 章,不提供不得分) 5.1.10 其他 无 5.2 合同管理安排 5.2.1 合同类型 委托合同 5.2.2 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5.2.3 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 (此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最终以签订的合同 为准。)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响应文件承诺和磋 商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下,就该项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成交通知书 (5)合同及其附件 (6)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上述文件将相互补充,甲、乙双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之处,以上列次序中后者解释为准。 二、服务范围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164条河流和166个湖泊关于各区提交的河流湖泊排污 口及溯源整治成果。 17 三、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四、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 元。 (大写): 元整。 价款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含税价,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其他费用。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付款方式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六、完成时间 本项目完成时间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七、服务质量 (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标 准。 (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 规范、 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 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 高或最新者。 (3)甲方对服务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4)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和技术资料均已得到有关知识 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授权, 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 保证甲方使用该服务或服务 内容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 知识产权的起诉。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 乙方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 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 全额追偿,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返还已付款项。本项 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作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5)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八、项目管理 乙方指定(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 如人员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否则, 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等全部由 18 乙方自行承担。 每一项目实施必须由乙方相关负责人现场全程管理。 在项目实施 阶段验收时,乙方相关负责人必须无条件到场配合。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后续款 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保密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 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发 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件, 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 且甲方有权要求其赔 偿相关损失。 十、验收方式 (1)服务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者行业标准)。 (2)乙方应于 前将所有本项目服务有关资料等交付甲方。 (3)服务达不到质量要求、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等,甲方有权拒收,并可 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将甲方已付款全部返还外,还应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 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4)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成果报告进行0.5%-1%的抽查现场验收, 与成果报告 不一致的达到10%或以上,甲方则不予验收认可,责令实施整改。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项目正常运行。乙方在完成项 目后,须提供无偿咨询服务、指导和建议等技术支持。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 , 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 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 实地解决问题。 如乙方未依约履行本条款的内容, 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 ,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及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 2)提交的成果存在错误、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逾期提交成果的。 19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提出或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对项目进行修改或变更 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立即按照甲方要求予以变更或修改,不收取任何费 用。 (3)因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可直接解除合 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立即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30% 违约金,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4)乙方应承担服务内容的保密责任,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有关资料对外开 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等。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付款, 承担3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 接损失)。 (5)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或技术服务未能满足要求,甲方终止合同后,将 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合同终止相关信息。 (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当在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 知对方协商处理。 因终止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 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 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7)本合同的变更或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十三、分包与转让 (1)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除应立即返还甲方已付款外,还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承担违约金,赔偿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委托第三方产生的合同差额)。 (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的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 生效。 十五、违约条款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 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保质保量交付其服务工作内容, 每迟交一天, 按合同总金额 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立即返 20 还已付款外,还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 的一切损失。乙方若出现违约行为,另外,每次应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支付违 约金。 (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 应予以赔偿。 (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 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 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项下乙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甲方均有权从合同总价款中直接扣除, 乙方对此无异议。 十六、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 对方,并在5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 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十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 协商方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十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合法权益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律师费、保全担保费、保全费、诉讼费、交通费、调档费、鉴定评估费)等全部 由乙方承担。 (3)乙方的地址、电话等信息均以本合同记载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应立 即书面通知甲方, 否则, 甲方或第三方以及法院等司法机关依据本合同记载的信 21 息送达的文件、物品、开庭传票、裁判文书等,出现拒收、未妥投、查无此人等 情况,均视为已送达,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5.2.4 履约验收方案 (1)履约验收主体: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履约验收时间: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实际验收时间为准 (3)履约验收方式: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所有内容后,由武汉市生态环 境局本级自行组织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履约验收主体成立至少3 人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 小组;验收小组根据项目验收清单和标准、磋商文件对项目的技术规定和要求、 供应商的投标承诺情况、 合同明确约定的要求等, 制定具体详细的项目验收方案; 验收小组根据项目验收方案实施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5)履约验收内容 项目服务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履约验收主体成立验收小组依据验收方案对 其服务内容实施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按国标或行业标准要求验收,符合国家、湖北省、武 汉市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标准。 (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按照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本级要求执行。 5.2.5 风险管控措施 (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如因国家政策变化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双方 应采取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若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 出仲裁申请。 (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项目开展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导致相关内 容无法实施时,应向采购人报告后,优先寻求合适的变更方式继续实施服务。 (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如因重大技术变化导致实施内容存在安全隐 患时,应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如评估不通过,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办 22 法。 (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在项目准备阶段会充分做好前期调查工作, 确保项目预算的合理性与准确性, 如项目预算因客观原因需要进行调整, 会立即 组织开展需求调整工作,优先保障重点工作,确保项目重心不偏移。 (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项目前期准备阶段,会严格按照 实际需要拟定采购需求,确保需求的准确性与可行性,保证磋商文件合法合规, 如确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 会优先与质疑方沟通了解实际情况, 然后根据质 疑投诉内容分析原因,力求快速达成双方均认可的处理结果。 (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1、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严格执行内部财务管 理审批程序,及时发现并纠正不按采购文件确定事项签订合同的行为。2、代理 机构要精心指导,加强合同管理。采购代理机构要发挥行业专业优势,精心指导 采购人与中标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对 合同履约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要给采购人及时指出,帮助采购人补齐短板。 (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行政主管部门对不按采购文件 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和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供应商依法惩处。 (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项目实施全程将对 中标人实施安全、 质量和社会影响进行监督和把控, 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损害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采购人将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情节严重者, 直接终止合同。 5.2.6 其他 无 六、审查情况 6.1审查意见 6.1.1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审查意见 通过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审查。
- 成交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HZTD-2024-017
- 湖北省
- 工作要求,完成各区河流湖泊排污口及溯源整治成果的复核排查工作。②
- 陈浩 027-85******
- 行政机关
- 货物/通用设备
- 货物/专用设备
- 中标***金额
- 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陈浩 027-87****** 027-87320508
- 武汉新江城环境事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编号
HZTD-2024-017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0-2024-03554
三、项目名称
武汉市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现场核查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武汉市江北片区(含江汉区、江岸区、硚口区、汉阳区、黄陂区、新洲区、蔡甸区、东西湖区、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现场核查项目
供应商名称:武汉新江城环境事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海迪商务中心(北湖正街改造)A栋9层1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综合评分法:88.91(分)
服务类 |
名称:武汉市江北片区(含江汉区、江岸区、硚口区、汉阳区、黄陂区、新洲区、蔡甸区、东西湖区、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现场核查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武汉市江北片区(含江汉区、江岸区、硚口区、汉阳区、黄陂区、新洲区、蔡甸区、东西湖区、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按照采购人工作要求,完成各区河流湖泊排污口及溯源整治成果的复核排查工作。②采购人将各区河湖排污口“一口一档”、“一口一策”情况提交给成交供应商,待成交供应商完成各区河流湖泊排污口及溯源整治成果的复核排查工作后,成交供应商须50个工作日内提交结果比对报告。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包名称:武汉市江南片区(含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江夏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现场核查项目
供应商名称: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两湖大道东民族大道331号武汉市福成建材有限公司综合楼1-13层402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综合评分法:86.36(分)
服务类 |
名称:武汉市江南片区(含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江夏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现场核查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武汉市江南片区(含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江夏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风景区)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按照采购人工作要求,完成各区河流湖泊排污口及溯源整治成果的复核排查工作。②采购人将各区河湖排污口“一口一档”、“一口一策”情况提交给成交供应商,待成交供应商完成各区河流湖泊排污口及溯源整治成果的复核排查工作后,成交供应商须50个工作日内提交结果比对报告。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小组成员
龚晓红(组长),邬红娟,胡欧哲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6-27
2、评审地点: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12号香格里嘉园B栋1单元4层,门禁号码0401)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
2、收费金额:1.78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第1包代理服务费为7980元,第2包代理服务费为9900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22号
联系方式:02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香格里嘉园B栋1单元4层
联系方式:027-87******,02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浩、胡敏、梁玉琴、卢晓妃
电 话:027-87******,027-87******
-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武汉市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现场核查项目(最终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