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藏族自治县唐央乡人民政府木里县唐央乡普尔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冻库设备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4-07-03 16:26:00 查看原文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N5134222024000084
  • 四川省
  • 木里藏族自治县唐央乡人民政府
  • 单位管理员 0834-6******
  • 行政机关
  • 货物/专用设备
  • 货物/其他货物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单位管理员 010-6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342****400008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木里县唐央乡普尔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冻库设备采购及设备安装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按采购人要求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含 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更正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其他内容不变。

2024年07月03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木里藏族自治县唐央乡人民政府

地址: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唐央乡普尔村

联系方式:08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市本级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方式:01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10-61******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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