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手持式矿石分析仪(第二次)的更正公告
- 附件1、手持式矿石分析仪项目(磋商(007-1).pdf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业成磋商(货物)2024-007-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手持式矿石分析仪(第二次) 采购人: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7 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4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8 一、说 明....................................................................................................................................................................8 二、磋商文件说明........................................................................................................................................................8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 四、网上投标..............................................................................................................................................................12 五、磋商过程..............................................................................................................................................................13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3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20 八、授予合同..............................................................................................................................................................20 九、磋商活动终止......................................................................................................................................................20 十、处罚......................................................................................................................................................................21 十一、其他..................................................................................................................................................................21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合同书..............................................................................................................................................22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22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27 附件1:磋商函...........................................................................................................................................................28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9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0 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31 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32 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33 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34 附件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35 3 附件9:磋商保证金...................................................................................................................................................36 附件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7 附件1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38 附件12:分项报价表.................................................................................................................................................39 附件13:技术规格响应表.........................................................................................................................................40 附件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42 附件16:中小企业声明函.........................................................................................................................................43 附件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4 附件18: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45 附件19: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46 第六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48 (一)投标要求..................................................................................................................................................................48 4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第一地质勘 查院(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委托,拟对“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手持式矿石分析仪(第 二次)(采购项目编号:业成磋商(货物)2024-007-1)”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 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业成磋商(货物)2024-007-1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手持式矿石分析仪(第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1,499,997.00 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 项目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 公告发布时间 2024 年07 月07 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 间 2024-07-07--2024-07-12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政采云线上报名,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 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 5 文件) (提示:请潜在供应商报名前务必完成网上企业注册及CA 锁办理等手续;具体操 作详见附件操作指南)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 www.zcygov.cn)获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 2024 年07 月18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线上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 并在开标后3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磋商及提交响应文件 地点 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 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9997202572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32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971-8229033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华府SOHO4号楼7楼10726室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收款人 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3501015480000438 其他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 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为准。 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须在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https://www.zcygov.cn/) ,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 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 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 (人工) ; 天谷CA 400-087-8198。 4、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e 签宝注册人办理,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 待解密和磋商最终报价。 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07 月07 日 6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手持式矿石分析仪(第二次) 2 采购项目编号 业成磋商(货物)2024-007-1 3 采购单位 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 4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7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1,499,997.00 元 8 项目分包个数 无 9 采购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10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 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1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07 月18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7 1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 年07 月18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14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15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200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 收款单位: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银行账号:35010154800004381 缴纳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6 缴费方式 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提交保证金, 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及用途;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 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7 磋商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 成交供应商 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8 答疑澄清方式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及时关注政采云平台询标环节,加盖公章并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成交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 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 定合理的收费金额。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040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 收款单位: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银行账号:35010154800004381 20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1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2份原件备案。 22 本项目所属行业 制造业。 23 磋商有效期 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 24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3660354 8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次采购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2.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2.2 合格的供应商: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 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 磋商文件包括: 9 (1)投标邀请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须知 (4)采购项目合同书 (5)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6)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 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5.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 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 宜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 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 个工 作日内作出答复。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 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 应文件编制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 日前在 《青海省政府采购 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不足5 日的,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的三日前, 将 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 重要提示: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竞争性磋商起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 随时关注《政采云》平台的消息提醒,及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该项目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 7.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简体中文。 7.2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 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 位。 7.3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 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8.磋商报价及币种 8.1 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 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 用。(说明:具体内容应根据项目特点实事求是的填写)。 8.2 磋商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3 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 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8.4 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8.5 磋商币种是人民币。 9.磋商保证金 9.1 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用 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招标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未中标且供应商未发生 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磋商保证金金额: 磋商保证金:200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 收款单位: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银行账号:35010154800004381 缴纳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9.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 准。 9.3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直接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9.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1 9.5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 金);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 金)。 9.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未到达现场并且没有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 等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要撤其投标的;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 个日历日。 11.文件构成 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 编写 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内容): (1)磋商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供应商承诺函 (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9)磋商保证金 (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12)分项报价表 (13)技术规格响应表 (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12 (15)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6)中小企业声明函 (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8)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 (19)供应商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第11项“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格式编制磋商 响应文件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12.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12.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 12.1.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格式为word系统签章保存后转换为pdf格式上传,格式须按磋商 响应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12.1.2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且要求正向放置。 12.1.3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签字、 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 求签字、盖章。 12.1.4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00M。 12.1.5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因目录格式不准确、 不能索引定位到内容、文件过大、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容错误、上传效果差等原因导 致无法评审的,有可能判定为无效投标。 12.2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11.1项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编 制,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 12.3供应商须在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提供被授权人 (委托代理人) 准确的联系方式 (手 机或固定电话)。 四、网上投标 13.网上投标 13.1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上报价并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13.2供应商应按包报价。 13.3 开标时的“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由各供应商网上报价生成。 14. 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 14.1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 商受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提交首次磋商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 1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提交 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受提交首次磋商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5.响应文件的撤回 允许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声明撤回响应文件,但提交最后报价之后不得撤回其磋 商,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磋商过程 16.磋商过程 16.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组织磋商活动,时 间和地点以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为准。 16.2 响应文件开启后,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报价与磋商响应 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网上报价为准。若拒绝接受,其投标无效。 16.3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 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并对开标过程签字确认。 16.4 响应文件开启后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文件;因供应商输入密码错误(10 次输 入机会)、未及时更新系统、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因填写,盖章不规范、导致无法解密、或上 传的磋商响应文件损坏无法正常打开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17.磋商小组 17.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 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7.2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 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14 (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7.3 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 (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7.4 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 商机会。 17.5 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 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18.磋商程序 18.1 开标解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 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18.2 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8.2.1 资格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2)未按第11.1 款(1)-(10)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3)资格审查部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4)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格式以及编制要求的。 18.2.2 符合性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第11.1(11)-(13)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2)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3)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 (4)交货期、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投标产品未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 (6)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或最高投标限价的或出现18.2.6 的情况; 15 (7)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2.3 非实质性响应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应当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8.2.4资格审查、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 形式反映, 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 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 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18.2.5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 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并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以“评审问题澄清函”形式发布。供 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上按规定时间作出响应。 18.2.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2.7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 是指响应文件满足 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的评审方法。 18.2.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 节能环保 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 2.中小企业 16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 小 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 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统计数据。 注: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的相关规定。 (2)适用范围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a.在货物采购项目中, 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 号或者注册商标; b.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c.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 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 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需提供资料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属中小企业的,投 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17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 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 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 业证明资料),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属监狱企业的,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小企业 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18.2.9在评审过程中,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 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 否则 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18.2.10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 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 标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 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 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 理。 19.答疑的方式和情形 19.1答疑方式: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澄清答疑方式”。 19.2 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总价金额与单 价汇总金额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 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作 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3 答疑期间,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况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将不予接受,磋商小组 18 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资料做出评审意见: (1)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3)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 (4)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 (5)磋商小组认为应不予接受的其他情况; 19.4答疑结束后,磋商小组确定满足相关规定数量的合格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上按规定的时间(30分钟)填写最后报价。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 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最终报价,系统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 19.5最终报价结束后, 由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上开启报价签字, 各供应商签字完毕后方可退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20.评审办法 20.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具体项目及评分细则: 评审因素 评审 分数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30分 报价分 30 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 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 技术参数 30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0 19 技术水平 54分 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此项评分以产品检验报 告或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或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 数或相关认证为依据。 环保和节能 2 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每提供1份得0.5分,满分1分;所投产品为 环保产品,每提供1份得0.5分,满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该项得分 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为准。 项目实施方案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配送及具 体实施方案②配送进度计划③安装方案④设备的调试⑤供货数量保 证措施等进行评审,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每有一项存 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 满分10分, 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 6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内容包括:①有具体 质量保证计划②有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③有具体的质量控制流程; 供应商每提供一项且按采购项目要求切实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上述 一项得2分,满分6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 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供货及配送方 案 6 结合采购人需求及配送地点等因素制作的完备性、可操作性强的配 送方案。配送方案完善,组织程序周密,①配货②送货③协调④保 障⑤沟通⑥安装调试;供应商每提供一项且按采购项目要求切实满 足项目实际需求的上述一项得1分,满分6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 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商务评价 10分 类似业绩情况 10 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 知书或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交货合同签字盖 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每提供一项得2.5分,满分10分,不提 供不得分。 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 承诺 6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提供①售后服务计划及具体 的售后措施;②售后服务承诺;③后续服务人员安排及响应时间等。 供应商每提供一项且按采购项目要求切实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上述 一项得2分,满6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 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是指: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行业政策;或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 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或方案内容过于简单、不适用项目实际 情况。 20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21.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 到评审报告后5 个工作日内, 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 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 确定成交供应商, 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 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2.成交通知 2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 个工作日内,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 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 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授予合同 23.签订合同 23.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 本以及采购标的、 规格型号、 采购金额、 采购数量、 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3.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 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 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3.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 开展的采购活动。 九、磋商活动终止 24.终止情形 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 21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 家的。 24.2 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十、处罚 25.处罚情形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 门依法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向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十一、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22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合同书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编号:业成磋商(货物)2024-007-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手持式矿石分析仪(第二次) 采购合同编号:QHYC-2024-007-1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人(甲方): (盖章) 供应商(乙方): (盖章) 采购日期: 23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XXXX年XX月XX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和 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5.成交通知书; 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元 包号 标的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 ...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 安装调试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 个日历日;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质保期: 一年; 24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 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 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 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四、付款方式 1.采购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按合同总额的 向 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项目设备安装及验收后按合同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质量保证金待约定的免费质保期满 (年)且产品无质量问题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 方以转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 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 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 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 25 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 济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 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八、知识产权:详见合同通用条款 九、其他约定: 十、合同争议解决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 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 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 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26 账号: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经办人: 时间: 年 月 日 27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8 附件1:磋商函 磋商函 致: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xxxx(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 解并接受。 2、磋商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天内有效。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 标办法。 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9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 年龄: 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 (公章) 年 月 日 30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 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 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供应商: (公章) 年 月 日 31 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承诺函 致: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xxxxxx 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项目服务 要求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 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 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 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 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4、我方承诺,除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 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5、针对本项目,我方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 接受。 7、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2 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 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 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 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 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 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 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 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3 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 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1、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 2、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 34 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按照招标文件第2.2款(1)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 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 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 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 35 附件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 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 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 或者人员的职称证或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36 附件9: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证明 致: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企业账户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 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 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 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 失。 户 名: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若采用银行保函,则格式自拟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7 附件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符合 《政 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信息生 成时间和截图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8 附件11: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 2、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 险费、安装调试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乙 方不得以设备、运输等费用上涨为由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交货期”是指产品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 4、除在响应文件中编制此表以外,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中进行网上报价,网上报价应和此表报价一致,否则以网上报价为准,不接受者投标无效。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 交货期 质保期 大写: 小写: 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39 附件12: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 号 生产厂家 数量及单 位 单价 合计 免费质 保期 1 2 3 4 …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 注:1.本表应依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2.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0 附件13:技术规格响应表 技术规格响应表 供应商名称: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 偏离 序号名称技术参数、指标及配置名称规格或型号 技术参数、指标及配置 1 2 3 4 … 注:1.本表应按照采购一览表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2. 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应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对超出 或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 “-”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 3. 投标人应按投标产品实际情况填写,不得照抄、复制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4. 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 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送采购监管部门查处。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1 附件14: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根据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质监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 证 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相关认证等资料。 42 附件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根据评分表要求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43 附件16: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属于(制造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 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44 附件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 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 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 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成交处理。 若无此项可不提供此函。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名称: (公章)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5 附件18: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 按照磋商文件评标标准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46 附件19: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格式自定) 47 附件20:磋商最终报价 磋商最终报价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交货期 备注 大写: 小写: 注:此表以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最终报价为准,供应商应在收到二轮报价通知30 分钟内 按系统提示提供最终报价。 48 第六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一、磋商要求 1.磋商说明 1.1.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 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 进行磋商,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磋商无效。 1.2.磋商报价应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金、招标代理费 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说明:具体内容应根据项目特点实事求是的填写)。若磋商 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磋商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1.3.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磋商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 所投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和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招标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供应商对超 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 报告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 内容的,按无效磋商处理。 1.4交货时间、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并安装交付使用。 2.报价说明 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磋商最高限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出此额 度。否则,磋商无效。 3.商务要求 3.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 个日历日; 3.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质保期: 一年; 3.4.付款方式:详见“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 定。 二、采购项目参数及要求 49 手持式矿石分析仪技术指标 技术参数: 1、重量:≤1.4kg 2、光源:高性能微型X 射线光管,铑靶或银靶材,动态调节电压6-50kV;电压最大50kv,动态 调节管电流0-200uA,电流最大200uA; 3、探测器:高性能大面积硅漂移探测器。 4、显示器:内置电阻式彩色触摸屏与主机一体设计,触摸键面积不小于2cm²,方便野外带手套等场景 均可正常触屏操作。 5、操作系统:仪器采用工业级操作系统或windows、Linux、Android 操作系统。 6、检测模式:至少包含矿业模式、土壤模式、全能模式、贵金属模式、页岩检测模式等,且须根据 用户应用定制开发模式不少于5 种。 7、分析范围:可分析Mg-U 不少于43 种元素,且须根据用户应用需求标定添加元素不少于10 种。 8、除标定元素外,设备基本模式下测试元素要求具体如下: 矿业模式可测元素不少于:铜,铅,锌,银,金,钒,钛,铁,锰,铬,钨,钼,锑,锡, 镍,钡,镉,钯,钽,铌,铪,锆,锶,铷,铋,砷,铼,钴,钙,硒,钾,硫,镁, 铝,硅,磷,氯等; 土壤模式可测元素不少于:钼,镍,锆,锶,铅,铷,硒,砷,汞,锌,铜,钴,铁,铬,钒, 钛,钪,钙,钾,钡,铯,碲,锑,锡,镉,铊,钯,铀,钨,锍,钍,银,金等; 全能模式下可测元素不少于:锑,锡,镉,钯,钼,锆,钡,铼,锶,铷,铋,砷,硒,金, 银,铜,铅,锌,钨,钽,铌,铪等; 9、显示单位:PPM 和百分比可自由切换。且每种模式测试下可直接查看谱图。 10、检测窗口:检测窗口≤8mm。 11、滤光片:多滤光片设置,可根据测量要求设置针对低范围、高范围和轻范围的测试通道时间,多种 通道自动切换。 12、自定义校正功能:可在仪器上自动建立校正曲线自定义测试模式。 13、外形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外形设计,耐高温、坚固,适合长期野外使用。 50 14、数据输出格式:.xls/.csv/.txt 等开放性格式,支持后续分析和绘图 15、操作方式:触屏操作、物理按键操作、PC 端控制操作等。 16、校准方式:仪器校正所用的校正板须内置在主机内,一键实现自检,同时实现仪器健康监测。 17、便捷开关:配备压敏式射线保护开关,保护使用人员安全。 18、小点测试功能:可通过内置摄像机精确选择测试的小区域进行小区域测试。 19、语言:简体中文/英文操作界面。 20、智能辅助:内置CCD 摄像头。 21、辐射安全防护:射线开启警示灯、红外保护等。 22、电池:配备两节充电锂离子电池,单节电池可提供8 小时工作。; 23、便携式运输箱:设备须配备便携式运输箱,方便带着野外工作,运输箱需具备固定模具,保证设备野 外携带的安全性。 24、配备野外便携式腰包,用于野外使用时携带设备和电池,便于野外携带和工作。 25、控制软件要求: 可连接计算机实现对仪器操控。 1)实现数据上传下载、实时采集和光谱显示; 2)实现数据及谱图处理、分析、编辑、输出分析报告等; 3)实现数据库管理; 4)免费提供定制和修正校准曲线,可针对特定需求进行修正校准曲线及性能优化; 5)可以为每个元素建立经验校准曲线。 26、科研级辅助软件:适用于新应用自主开发,使用者自主探索。 1)使用者可根据自己应用需求,自主建立全新的定量曲线; 2)自建定量曲线可自主维护,增减元素、增减浓度范围; 3)自建定量曲线可自定义工作电压、电流、滤片等; 4)自建工作曲线可自主设置单位,如g/t、mg/L 等; 5)辅助软件可以采集纯光谱计数率信息进行相似度匹配。 27、科研级光谱分析软件:可以对谱图进行科研分析。 1)软件具有解谱功能(将谱图解算成净计数)和建立谱图库功能。 51 2)用于控制硬件功能,实现光谱采集和存储; 3)元素自动识别,峰解谱功能,用于光谱分析:背景归一以及峰净面积计算; 4)同时显示200 条光谱; 5)可以创建400 万条光谱的数据库; 6)匹配筛选功能,可以在库软件中筛选出相似谱线。 28、质保期内,供应商须免费提供野外实操指导,现场技术支持辅助测试样品,并根据结合测试数据给出 对应分析报告。 29、为保障服务质量及货物来源,须提供由生产厂家针对于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 澄清/更正
- 竞争性磋商
- 业成磋商(货物)2024-007-1
- 青海省
- 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
- 刘工 1999****572
- 教育系统
- 货物/通用设备
- 货物/专用设备
- 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刘工 097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业成磋商(货物)2024-00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手持式矿石分析仪(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开标一览表 | 报价 (优惠率/下浮率、%) | 报价 (总价、元) |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32号
联系方式:1999****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华府SOHO4号楼7楼10726室
联系方式:09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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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持式矿石分析仪项目(磋商(007-1).pdf
- 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手持式矿石分析仪(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07
- 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手持式矿石分析仪(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4-07-18
- [省本级]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手持式矿石分析仪(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已发中标结果公告] 2024-07-18
- [省本级][交易公告]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手持式矿石分析仪(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已发公告] 2024-07-07
- 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手持式矿石分析仪(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07
- 青海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手持式矿石分析仪(第二次)合同公告 202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