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BSZC2024-G1-220307-JDZB)公开招标公告(远程异地评标)
- 附件1、招标文件-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pdf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 项目编号:BSZC2024-G1-220307-JDZB 联系电话:0776-2222600 采购人:田东县祥周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 年7 月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采购需求............................................................ 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2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27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3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BSZC2024-G1- 220307-JDZB)公开招标公告(远程异地评标) 项目概况 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 年8 月12 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 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4-G1-220307-JDZB 项目名称: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 预算总金额(元):3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采购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 1 台,具体内 容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 例》免于经营备案和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情形除外)。 (2)业绩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得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有规定时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7 月19 日起至2024 年7 月26 日,每天上午08 时00 分至12 时00 分,下午15 时 00 分至18 时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址)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 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8 月12 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没有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现场开标环节,通过广 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 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 ,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使用CA 认证编制、 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 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24 年8 月12 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公告发布媒体: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 (http://ggzy.jgswj.gxzf.gov.cn/bsggzy)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 能环保等有关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4.注意事项: (1)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CA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 日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 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帮助文档或拨打客服热线9576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田东县祥周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广西百色田东县祥周镇祥周街1 号 项目联系人:李民 项目联系方式:0776-5312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 号环球大厦左塔楼15 层1527 室(百色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黄兰舒、黄俏玲、黄小娟 项目联系方式:0776-2222600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总体要求 1.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 详见招标文件“评审方法及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应用说明”。 2.采购需求要求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3.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如响应为负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代表重要指 标(如有) ,无标识则表示一般指标项,重要指标和一般指标如响应为负偏离,不会导致投标被否决。 4.如投标产品属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局令第4 号)同时提供该设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技术要求 1.需实现的功能、目标及应用场景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注: (1)以上所述不接受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不得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列明接受进口产品的分项,供应商可以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也可以选用国产产品参与投标。 (2)如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选择提供进口产品,则提供的必须为全新原装进口产品,报价中应 包括关税等所有进口环节费用并由中标供应商办理进口相关手续,供应商报价中应自行考虑海关关税政 策变化带来的风险,采购人不承担该政策变化所造成的费用增加。 (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其余内容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库〔2007〕119 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 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财库[2008]248 号)的相关规定为准。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项目应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为:详见技术指标要求。 4.一般说明 (1)本章中如提及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 要实质上参照或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如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的,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内容中若涉及外文说明,必须同 时提供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仅供参考;产品证明材料应为报告 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证明材料的内容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5.核心产品 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 6. 标的名称、数量、需满足的质量、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 内容和标准一览表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所属行业 技术指标要求 1 X 射线 计算机 体层摄 影设备 CT 1 台 工业 1 机架系统 1.1 旋转方式:螺旋 1.2 机架宽度:≤205cm 1.3 孔径:≥70cm 1.4 机架倾角(不限类型) :≥±30 度 1.5 滑环类型:低压滑环 ▲1.6 球管焦点到等中心点距离:≤55cm 1.7 球管焦点到探测器的距离:≤95cm 1.8 机架配置智能数控触摸平板:具备,≥2 块 2 探测器 2.1 探测器类型:集成化探测器 2.2 探测器排列:≥16 排 ▲2.3 每排探测器物理个数:≥900 个 ▲2.4 探测器宽度:≥20mm 2.5 最薄采集层厚:≤0.65mm 2.6 探测器为设备整机厂商原厂生产;提供注册检验报告 3 扫描床系统 3.1 床水平移动范围:≥1600mm 3.2 床水平移动速度:≥0.5-100mm/s 3.3 床垂直移动范围:≥45-97cm 3.4 床定位精度:≤±0.25mm 4 高压系统及球管 4.1 高压发生器功率:≥40KW 4.2 球管热容量:≥3.5MHU ▲4.3 阳极最大散热率:≥800KHU/min 4.4 球管最小输出电流:≤10mA 4.5 球管最大输出电流:≥350mA 4.6 球管电压范围:≥80-140KV ▲4.7 小焦点大小:≤0.4mm2 4.8 大焦点大小:≤1.1mm2 4.9 最大单次连续螺旋扫描时间:≥120 秒 4.1 球管为设备整机厂商原厂生产;提供注册检验报告 4.11 高压发生器为设备整机厂商原厂生产;提供注册检验 报告 5 主操作台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 5.1 主计算机操作系统:Windows 或Linux 5.2 内存:≥64GB 5.3 硬盘容量:≥1.5TB 5.4 图像存储量:≥460,000 幅无压缩图像(512×512) 5.5 具有同步处理功能 5.6 具有同步同屏显示不同方式后处理的图像 5.7 具有同步摄片 5.8 高分辨率显示器:≥2 块,19 英寸LCD (1024× 1280) 5.9 显示器要求逐行扫描:扫描线≥1024 帧频≥70 帧 6 扫描参数 6.1 扫描时间:≤0.8s/360 度 6.2 具备双倍采集技术;需提供技术白皮书说明 6.3 轴位扫描成像:≥32 层/360 度 6.4 扫描速度可选范围:≥6 种(提供具体扫描速度值) 6.5 最大扫描视野FOV:50cm 6.6 定位像长度:≥100cm 6.7 定位像方向:后前,前后,左右侧位,任意角度 6.8 空间分辨率:≥15LP/cm (0%MTF) 6.9 密度分辨率:≤5mm、0.3% 10mGy ▲6.10 图像重建速度:≥30 幅/秒(任意层厚,1024×1024 矩阵) 6.11 扫描程序存储:≥3000 组 7 临床应用软件 7.1 具备MPR 7.2 具备MPVR 7.3 具备3D 软件包 7.4 具备最大密度投影 7.5 具备最小密度投影 7.6 具备三维容积显示 7.7 具备三维血管成像 7.8 具备仿真内窥镜功能 7.9 具备CT 电影 7.1 具备造影剂智能动态跟踪;一次注射完成 7.11 具备螺旋扫描降噪软件 7.12 具备肺纹理增强软件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7 7.13 具备运动伪影校正软件 7.14 具备条状伪影消除软件 7.15 具备后颅窝伪影校正软件 7.16 焦点自动跟踪功能:球管准直器可自动跟踪焦点轨迹 7.17 有X 射线优化滤过功能及装置;提供软件名称及硬件 配置 7.18 具备呼吸控制图形提示 7.19 具备呼吸控制语音提示 7.2 有低剂量扫描功能;可达到最低10mA 的扫描剂量 7.21 具备儿童专用扫描协议 ▲7.22 具备1024*1024 重建矩阵 7.23 具备Dicom3.0 数字接口 7.24 具备文件输出:USB 或光盘 8 机房设计:供应商负责机房的设计 注:1、所属行业标明“/”的采购标的,无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 2、技术指标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应按以下2 种形式之一提供,提交其他形式证明材料或未提供证 明材料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该技术指标要求。技术指标要求提交其他资料的除外。 (1)生产厂家的宣传彩页或官网截图或产品说明书,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签章。 (2)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或国际机构第三方认证报告, 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三、商务要求 序号 商务条款 商务要求 1 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 、保险费、安装调 试费、税费、培训费、产品检测费、产品质保期内维护费等费用。 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分别报价。对于本 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 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 在投标总报价中。 2 合同签订日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 日内。 3 交货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4 交货地点 田东县祥周镇中心卫生院指定地点。 5 验收标准 1.检查供货范围或服务范围 货物类:产品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 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中标人应保证货 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 或赔偿。 2.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或服务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人 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2.1 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中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一致,性能或指标达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8 到规定的标准,否则,以实际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响应表参数或 证明材料比较,按如下情况处理: (1)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或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 实际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 物,并追究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 (2)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仅 满足并未优于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 货物,并追究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 (3)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不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 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 (4)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优 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 (5)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也 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但没有达到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程度,由采购 人与供应商协商按是否满足要求验收。 (6)实际货物与投标货物型号不一致的,验收时不论实际是优于还是满足技 术参数的要求,采购人均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如影响货物或服务的使 用、质量、档次及采购人需求的,还可视为供货商违约,追究供应商责任, 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 2.2 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2.3 在测试或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或工作正常。 2.4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及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3.产品或服务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 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或服务(包括质量、参数等)进行 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相关配合事项由中标人与制造 商协调。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7.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 参加验收工作。 8.其他验收要求按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 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 5〕22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 意见》[财库〔2016〕205 号]规定执行。 6 服务标准、期 限、效率 1.质量保修期: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 年,终身提供维护服务及软件 升级服务(采购需求有特殊要求的以特殊要求为准) 。 中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须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主要产品必须 是有品牌的、全新的,出厂后未开封、未使用过的整机产品(厂家原装正 品) 。 2.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2.1 电话咨询 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 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2 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或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2 小时内到 达现场进行处理,到达现场后4 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使用。4 小时内 未能修复设备的,中标人应在24 小时内提供同等档次的备用机替用至原设备 恢复正常使用,保证采购人业务工作的连续性。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9 2.3 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的产品或服务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 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升级。 2.4 质量保证期内的费用 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为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支持和服务费用以及上门维 修、更换零部件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3.质保期过后的服务要求 电话咨询:产品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 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不 予收费。 7 培训 1.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 采购人的基本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熟练掌握所培训内容,熟练掌握全部 功能。 2.以上所有培训的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8 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 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 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 安装要求 到货后5-10 个工作日内,系统整机由原厂或原厂授权的代理商技术人员提供 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到货前,供应商向采购人告知并提供必要的安 装前准备材料。 10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剩余70%合同款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 年之内付清。 11 履约保证金 无。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0 附件1: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 牧、渔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0≤Y<40000 1000≤Y< 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 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200000 100≤X<1000 X<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10000 2000≤Y< 5000 Y<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8000≤Z<120000 100≤Z<8000 Y<100 其他未列明 行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大型、 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1 附件2: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2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要点 内容、要求 1.3.1 项目基本 信息 项目名称: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 项目编号:BSZC2024-G1-220307-JDZB 采购计划号:TDZC2024-G1-00653 1.3.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4 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 措施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5.1 供应商资 格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1.5.3 联合体 是否接受联合体详见招标公告 1.6 踏勘 否 1.7.2 分包 否 2.3 招标文件 澄清、修 改 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 2.3 确认收到 澄清、修 改发布的 方式 澄清、修改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澄 清、修改。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 负责。 3.4.1 投标有效 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90 天。 3.5 投标保证 金 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3.6 投标文件 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分别编制并使用下载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 台投标客户端制作并上传。 3.7 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 时间及开 标时间 见招标公告要求。 4.2 备份投标 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 4.3 演示 否 4.4 样品 否 6.3.5 相同品牌 推荐方式 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确定 □采购人确定 6.5.1 结果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2 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 体上发布结果公告。 6.5.2 中标通知 书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推送之日起,视为中标人已收到,中标人 自行承担未及时查收的后果。 6.5.3 招标结果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3 通知书 招标结果通知书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推送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供 应商自行承担未及时查收的后果。 8.1 质疑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 以下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参与 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使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并 应按照“质疑函制作说明”进行制作。 (2)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移动通信、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方式送达的质 疑材料,供应商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书面质疑材料。供应商应于质疑 有效期内将质疑函原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公告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中的联系 人。 9.1 代理服务 费 (1)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 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 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1﹞534 号)的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①中标金额在100 万元以下的: 货物1.5%;服务招标1.5%;工程招标1.0%; ②中标金额在100-500 万元之间: 货物1.1%;服务招标0.8%;工程招标0.7%; ③中标金额在500-1000 万元之间: 货物0.8%;服务招标0.45%;工程招标0.55%; ④中标金额在1000-5000 万元之间: 货物0.5%;服务招标0.25%;工程招标0.35%; ……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过程示例: 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300 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如 下计算: 100 万元×1.5%=1.5 万元 (300-100)万元×1.1%=2.2 万元 合计收费=1.5+2.2=3.7 万元 (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上述金额的代理服务费, 余款按供应商所汇入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原路退回,如无法原路返回,则按 《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列明的账户退回。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银行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7 号文德大厦1 楼)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 (联行号313611017053) 财务联系人:吴茜(电话:0771-2821398) 9.3 附件 无 9.3 图纸 无 9.4 其他事项 本文件中内容如有前后不一致,以在招标文件先出现的为准。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4 1.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2 定义 1.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2“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3 本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若无特别说明,当供应商是企业的,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 代表人;当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是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当供应商是社会团体、民办 非企业的,是指法人登记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当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 的经营者;当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是指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自然人本人。 1.2.4 本文件中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 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 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本文件中的“签章”是指 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 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1.2.5“书面形式”如无特殊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 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视为书面形式。招标文件如有特殊规定,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1.2.6 本项目的技术商务要求重要性分为“▲”(如有) 、“#”(如有)和一般无标识指标。▲代表实质性 要求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否决,#代表重要指标,无标识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1.2.7 本招标文件出现多种选项的条款,以“”表示本条款所选择的方式。 1.2.8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在线完成采购活动的信息平台,本招标文件中也称“广西政 府采购云平台”。 1.3 项目信息 1.3.1 项目名称及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采购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4.1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在前附表规定。依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获得政府采 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 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 通知》 (桂财采[2021]70 号)规定,价格扣除比例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规定,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 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1.4.2 中小企业定义 1.4.2.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5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除外。 1.4.2.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款规定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 商标;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 本款规定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4.2.3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在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规定。供应商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 (见附件) 符合条件的货物制造商、工程施工单位、服务承接单位为中小企业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 件中提供声明函。 1.4.2.4 视同中小企业情形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规定的监狱企业,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符合条件的货物制造商、工程施工单位、服务承接单位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按招 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 供应商资格要求 1.5.1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1.5.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 (格式后附)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 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放入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 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 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6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 商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另 有规定的除外) 。 (7)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 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1.5.4 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6 现场踏勘及投标费用 1.6.1 前附表如规定现场踏勘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踏勘。 1.6.2 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 1.7 转包与分包 1.7.1 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无特别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7.2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 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 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8 特别说明 1.8.1 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澄清、修 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否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8.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8.3 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2 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 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7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3.1 任何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 2.3.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3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 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或书面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 3.2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3.2.1 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 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 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 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2 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投标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 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3 投标报价 3.3.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3.3.2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3.3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 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3.3.4 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4 投标有效期 3.4.1 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无特别规定,投标有效期则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 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 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 进行。 3.4.3 供应商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的,如本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则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 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 其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保证金 3.5.1 供应商须按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 保证金的情形外,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按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要求交纳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 3.5.2 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3.5.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8 订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办理退还手续时需要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两份合同复印件) 。 3.5.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 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3.6.1 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 载) ,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3.6.2 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委员会在评 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能关联 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 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6.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3.6.4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3.6.5 投标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 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和公章/电子签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7 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3.7.1 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 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 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3.7.2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 台将拒收。 3.7.3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 3.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 取投标文件。 3.7.5 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 家时,电子版投标文件由代理机构在广 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3.7.6 招标文件未允许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存在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以 上不同的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供应商在同一投标文件中对某项技术、商务要求提供有选择性的响 应参数或方案等同于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19 4.开标 4.1 开标准备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没有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现场开标环节。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 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如供应商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 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2 开标程序 4.2.1 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签到。 4.2.2 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在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平台设置时间内自行进 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 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 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后供应商未及时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通知后供应商仍未在 上述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者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 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4.2.3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设置有备份投标文件功能。备份投标文件是指平台设置为接受备份投标文 件时,如出现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存在问题或其他供应商原因引起解密异常时,供应商可以在规定时 间内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上传备份投标文件后自动解密从而避免 被视为无效响应。是否接受备份投标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接受备份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 间内发送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4.2.4 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9.2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4.2.5 供应商对报价进行确认。 4.2.6 开标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执行。 4.3 演示 4.3.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在开标会议结束后进行演示的,供应商应按规定进行演示。 4.3.2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演示可能引起的演示分数被计为0 分或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 样品 4.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样品的,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递交样品,递交样品时应附样品递 交表(格式见第六章) 。 4.4.2 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样品可能引起的样品分数被计为0 分或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3 样品封存或退还的说明请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所附样品递交表。 5.资格审查 5.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是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5.2 资格审查标准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规定,符合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供应商即为资格审查合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0 格。 5.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5.3.1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资格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可直接在线查询) 5.3.2 投标文件缺少任何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或不符合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标准规定的评 审内容的; 5.4 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 家的,不得评审。 6.评审 6.1 评审委员会及评审原则 6.1.1 本项目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如有)组成。评审 委员会评审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 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审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 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 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6.1.2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独立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 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 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如果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 规定的情形时,由评审委员会现场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投票表决,应当按 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并记录在评审报告中。 6.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审)的情况下进行。 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 现场。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6.1.4 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网上留痕及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 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6.2 评审方法及依据 6.2.1 本项目采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审。 6.2.2 评审委员会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澄清及答复为评审依据,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 准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及因素,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6.3 评审程序 6.3.1 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报价、商务资信、技术等方面实 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6.3.2 强制性采购要求(仅适用于货物采购项目)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 库〔2019〕19 号)规定,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 商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 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 (2)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 年1 号)规定,本项目采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1 购需求中的产品如果包括《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供应商在投 标文件中应主动列明供货范围中属于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投标产品,并提供由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 化委员会办公室网站最新发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截图证 明材料,不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中或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提 供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投标无效。 注: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在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上发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查询。目前共15 类: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机架式) 、可编程逻辑控制 器(PLC 设备) 、数据备份一体机、防火墙(硬件) 、WEB 应用防火墙(WAF) 、入侵检测系统(IDS) 、 入侵防御系统(IPS)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网闸) 、反垃圾邮件产品、网络综合审计系统、网络脆 弱性扫描产品、安全数据库系统、网站恢复产品(硬件) 。 6.3.3 澄清、说明或补正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 会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供应商在平台设置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直接在线编辑或上传PDF 格 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 证书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后提交至评审委员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以书面形式执行。评审委员会以 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 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6.3.4 报价修正 (1)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①-④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6.3.3 澄清、说明或 补正”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 商就提供货物的主要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履约费用、计划利润、税金及附加等成本 构成事项进行详细陈述。书面证明应当按照上述“6.3.3 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规定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 提交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经供应产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6.3.5 相同品牌认定(仅适用于货物采购项目) (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时,按以下规定确定相同品牌的投标有效 性。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2 ①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 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 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 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 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 他投标无效。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不同供应商提供的核 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核心产品在第二章采购需求规定。 6.3.6 串通投标认定 评审委员会须根据以下规定认定供应商是否有串通投标的行为。 (1)根据《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 (桂财采[2016]42 号)规定,出现下述 情况的,相关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 商。 ②授权给供应商后参加同一合同项(分标、分包)投标的生产厂商。 ③视为或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相关供应商。 (2)根据《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 (桂财采[2016]42 号)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 地址一致的;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④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3)根据《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 (桂财采[2016]42 号)规定,供应商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或者投标文件; ②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③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⑤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 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⑥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⑦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3 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3.7 投标无效认定 (1)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投标文件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督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 ②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 (2)根据财库《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 〔2019〕38 号)以及《广西壮 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桂财采〔2019〕41 号) 规定,评审委员会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认定投标无效或否决投标, 从而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6.3.8 比较与评价 (1)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 与评价。 (2)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价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评分标准如有客观分定义,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的客观分评分分值应当一致。 (3)评审委员会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最多不超过3 名。若 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 选人并列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评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均相同的,按商务 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4)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记录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 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 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下情 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6.4 确定中标人 6.4.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 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6.4.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 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 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5 结果公告 6.5.1 自中标人确定后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公告中标结果。 6.5.2 在发布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5.3 在发布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 果通知书,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及时查收的后果。 6.6 废标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4 6.6.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发生重大变故或采购任务取消的。 6.6.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废标公告通知供应商。 7.合同 7.1 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在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或签订合同前,如果中标人的组织机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造成不 能履行合同、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或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 要求,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或签订合同前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未主动告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2 签订合同 7.2.1 如招标文件无特别规定,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2.2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 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 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7.2.3 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报由同级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处理。 7.2.4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 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2.5 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 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事宜。 7.3 合同公告 7.3.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送采购代 理机构存档。 7.3.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 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3.3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 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 7.4 履行合同 7.4.1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双方 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7.5 履约验收 7.5.1 采购人可以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国家认可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5 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 7.5.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如有)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 格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并按合同约定处理,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并按照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7.5.3 采购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应当将验收原始记录、验收书等资料作为该采购项目档案妥 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 年。 7.5.4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及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合同履约验收。招标文件或合同未规定的按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以及《广西壮 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桂财采〔2015〕22 号)的规定执行。 8.质疑和投诉 8.1 质疑 8.1.1 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在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供应商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 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8.1.2 质疑形式 质疑应当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 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 调查、答复和处理。 8.1.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2 投诉 8.2.1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 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8.2.2 投诉书应使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投诉书范本,并应按照“投诉书制作说明”进行编写。 9.其他事项 9.1 代理服务收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 理服务费。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6 9.2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 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 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 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9.3 本项目的附件及图纸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4 本项目的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其他说明 10.1 其余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 相关规定执行。 10.2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政策、法规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 构。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7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1.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 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的其他详细规定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规定。 2.资格审查标准(不满足任何一项审查内容要求,资格审查即为不合格) 审 查 因 素 审查内容 说明 供应商 应符合 的基本 资格要 求 (1)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审查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 ,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审查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 不足1 年的供应商,只需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 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审查书面声明。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声明 书”。 (4)有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 金的良好记录 ①审查投标截止时间前6 个月内,供应商任意1 个月依法缴纳税费 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②审查投标截止时间前6 个月内,供应商任意1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 明记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供应商成立不足1 个月的,无须提供缴纳税费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 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说明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审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 标声明书”。 (6)具备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要求 无。 采购政 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 无。 供应商 应符合 的特定 资格要 求 (1)资质要求 须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2)业绩要求 须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3)供应商不得 参加投标的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管理关 系信息表”。 (4)诚信要求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分公司 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 项目的授权文件。 (6)分包 须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8 (7)联合体 须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 (8)其他要求 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3.符合性审查标准(不满足任何一项审查内容要求,符合性审查即为不合格) 审查因 素 审查内容 说明 商务资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 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审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附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及附件。 格式及附件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串通投标 不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6.3.6 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 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技术 实质性条款响应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均无负偏离。 报价 有效报价 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金额,也未超出最高限价。 漏项报价 未就所投项目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 投标报价唯一性 不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 过低报价合理性 供应商的报价不存在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 应商报价的情况,并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如存在应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29 4.评分标准 4.1 评分表 序 号 评标因素及分 值 分值 属性 评标标准 说明 1 价格分30 分 客观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 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 分。其他供 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 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投标报价计算时均为供应商 的实际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 扣除后的价格,最终中标金 额=投标报价。政策性扣除 计算方法见后。 2 技术分46 分 客观分 (1)基本分(满分15 分) 如标注“▲”的技术参数有负偏离或漏项,其响 应作否决响应处理。一般性技术参数(未标注 “▲”的技术参数)有负偏离或漏项的得分如 下: 一档(0 分) :一般性技术参数(未标注“▲” 的技术参数)有3 项及以上负偏离或漏项得0 分。 二档(5 分) :一般性技术参数(未标注“▲” 的技术参数)有2 项负偏离或漏项得5 分。 三档(10 分) :一般性技术参数(未标注 “▲”的技术参数)有1 项负偏离或漏项得10 分。 四档(15 分) :一般性技术参数(未标注 “▲”的技术参数)无负偏离或漏项得15 分。 / 客观分 (2)货物性能分(满分9 分) 全部技术参数无负偏离,标注“▲”的技术参数 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认 可的,每优于一项加3 分。 本项满分9 分。 (技术参数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并 能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 于检测报告、技术说明书、彩页等有效材料) (3)货物性能分(满分6 分) 全部技术参数无负偏离,未标注“▲”的技术参 数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 认可的,每优于一项加2 分。 本项满分6 分。 (技术参数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并 能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 于检测报告、技术说明书、彩页等有效材料)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0 主观分 (4)技术及项目实施方案分(满分16 分) 一档(0 分) :未提供方案得0 分。 二档(4 分) :方案缺漏无针对性,包含管理措 施、具体实施流程等,整体方案满足基本要求 的。 三档(8 分) :方案无明显缺漏,包含管理措 施、具体实施流程、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 等,整体方案有一定针对性、可行性。 四档(12 分) :方案详细完善,包含管理措 施、具体实施流程、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 等,整体方案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 五档(16 分) :方案详细全面完善,包含管理 措施、具体实施流程、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 施、风险防范等措施,整体方案针对性强,切 实满足采购人工作需求,可行性高。 / 3 售后服务分16 分 主观分 根据对投标货物的售后服务方案(技术支持、 服务情况、服务承诺)的详细程度、合理可行 性等进行评审: 一档(0 分) :未提供方案得0 分。 二档(4 分) :售后服务方案缺漏无针对性,包 含了技术服务队伍、技术培训计划,整体方案 满足基本要求的。 三档(8 分) :方案无明显缺漏,包含了技术服 务队伍、技术培训计划、响应时间、服务承诺 等,满足项目需求。 四档(12 分) :方案详细完善,包含了技术服 务队伍、技术培训计划、服务承诺等,满足项 目需求,提供服务保障体系,响应时间优于招 标文件要求。 五档(16 分) :方案详细全面完善,包含了技 术服务队伍、技术培训计划、服务承诺等,满 足项目需求,提供服务保障体系,响应时间优 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服务流程,提供应 急预案,整体方案符合用户需求且有针对性, 可行性高。 / 4 业绩分3 分 客观分 以供应商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的提供本项 目同型号产品的销售业绩,供货方可以是投标 供应商,也可以是制造商或者其他代理商,每 有1 项得1 分,满分3 分(提供采购合同或中 标通知书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 / 5 制造商授权3 分 客观分 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授权书及售后 服务承诺书,得3 分。材料不齐全不得分。 / 6 政策性加分 2 分 客观分 (1)节能产品分(1 分) 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每有一项得0.2 分,最 多得1 分。采购内容中的强制产品不加分。 (2)环境标志产品分(1 分) 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每有一项得0.2 分,最多得1 分。 (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列 明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的投标产品列表。 (2)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节能产品查询”及“环境标志 产品查询”结果与供应商所提 供的投标产品列表进行比对 作为评审依据。 7 综合得分 =1+2+3+4+5+6(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1 注: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供应商投标报价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价格分) ,价格扣除比例 分别如下: 独立投标 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制造商均为所列企业之一(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 业) 价格扣除投标报价的 10% 联合体或 分包 小微企业制造商承担的金额比例为100% 价格扣除投标报价的 10% 小微企业制造商承担的金额比例达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价格扣除投标报价的4% 注: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分包意向协议书》或《联合体协议书》或不符合条件的, 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4.2 偏离认定说明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为基准,填写响应表,对于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与技术参数不符的, 按如下规定: (1)实质性参数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没有体现响应表中响应的内容的或未提供证明 材料的,视为无效响应。非实质性参数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没有体现响应表中响应的内容 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 (2)响应表中响应的内容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为准作为评审依据。 (3)同时出现以上两种情况的,按照(1)-(2)顺序认定。 (4)响应表与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比较有漏项的,如为实质性参数漏项,视为未响应;如为非 实质性参数漏项,视为负偏离。 (5)对于区间涵盖值参数,例:电压“测量范围3V-5V”,满足下限值更低或上限值更高则视为正 偏离,例:响应为“测量范围2V-5V”。如有一端负偏离,不管另一端如何,均视为负偏离,例:响应 为“测量范围4V-6V”。 (6)对于单边任意参数的要求,例“长度≥50cm”,若响应为50cm 则视为无偏离,若响应为大于 50cm 的任意一个数值(不含本数)则视为正偏离;若响应小于50cm,视为负偏离。 (7)对于单边任意参数的要求,例“长度≤50cm”,若响应为50cm 则视为无偏离,若响应为小于 50cm 的任意一个数值(不含本数)则视为正偏离;若响应大于50cm,视为负偏离。 (8)对于固定参数,响应与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一致,视为无偏离,其他均视为负偏离,此类 参数无正偏离。 (9)如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有特殊要求与上述说明不一致的,以特殊要求为准。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2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BSZC2024-G1-220307-JDZB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田东县祥周镇中心卫生院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和编号:X 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BSZC2024-G1-220307-JDZB) 签订地点:田东县祥周镇 签订时间:2024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 号 产品名称 商标 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及 单位 单价 (元) 总价 (元) 1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元整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 、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产品检测 费、产品质保期内维护等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 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 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 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 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包装应满足 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每一包装 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乙方自定。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3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不接受损耗。 4、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5、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产品的交付及安装 1、在本合同签订后,30 日内整体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至能够正常使用 。乙方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 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保修单、使用说明书等随附单证。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不接受 分批交付。 2、乙方应在货物托运前24 小时及货物预计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24 小时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 到货验收及场地准备工作,并取得甲方收到通知的回执。 书面通知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编号、产品名称及装箱清单、运输方式、运输服务商及联系方式、运 单号、发运人、发运时间、预计到达时间。 未按约定提前通知的,甲方有权拒绝到货验收,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 3、交货地点:田东县祥周镇中心卫生院内甲方指定地点。全部产品从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 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仓储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装卸、转运需要装卸、 运输工具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4、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情况调整乙方交货时间和地点,但要求提前供货的应给与乙方必要、合理准 备时间。 5、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6、产品安装期间乙方应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安全 施工、文明施工,承担相关费用。安装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 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 产品的验收 1、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供货周期,保质、保量的完成产品的供货。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 甲、乙双方代表应对产品的数量、包装、规格、品牌、质量、随付单证等清点。未经到货验收的货物乙 方不得安装调试,已经安装的甲方有权拒绝进行产品验收。 2、产品到货验收完毕后,乙方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并试运行三日后申请进行产品验收。 甲、乙双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按照本合同标准进行检验,并据实签署《产品验收单》作为凭证。乙方对不 合格的产品验收意见提出书面异议时间为3 日,逾期视为无异议。乙方未在要求时间内参与现场验收的, 视为对甲方单方的验收结果无异议。 3、甲乙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协商不成且必须通过检测才能判断时,甲方有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 检测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质量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质量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 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在5 日内更换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 担相应违约责任。 4、根据规定或技术性强需要相关部门检测结果作为验收依据或需要有相关政府部门组织、参加的, 应委托相关部门先行检测或邀请相关政府部门组织、参加产品验收。检测、验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压力容器的检验检定应在乙方送货前完成。 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 财采〔2015〕22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 6〕205 号]规定执行。 第七条 培训 1、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由甲方决定,乙方无条件满足甲方要求。 第八条 付款 1、签订合同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剩余70%合同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 年之内付清。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4 2、乙方申请付款时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的付款期限顺延。乙方应当确保发票真 实无误且合法有效,如发现存在虚假发票或违规发票的,乙方须赔偿采购人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 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 号: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无。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 年(制造商承诺保修期超过此期限的以较 长时间为准) 。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起30 分钟内响应,如经远程 技术指导不能解决故障的,2 小时内 免费上门进行维护、维修、更换,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完成维 修工作,并提供维护维修报告。维护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应提供使用原厂、全新零配件并经甲方确认。 2、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重要或核心部件两次及以上故障,或相同故障经三次维修不能解决的,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款退货并赔偿损失。 3、质量保证期内,4 小时内未能修复设备的,乙方应在24 小时内提供同等档次的备用机替用至原 设备恢复正常使用,保证甲方业务工作的连续性。 4、乙方逾期未按本条约定进行维修、更换或维修、更换后设备达不到设计、标称的功能、参数的, 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过甲方或第三人维修、更 换后的产品,乙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乙方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 承担。 5、产品重要或核心零部件经过维修后,自维修合格之日起,质量保证期重新开始计算。 6、招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质量保证或售后服务承诺中对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有其他更高的要求且对甲 方维护权利更有利约定的以该约定为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或甲方发货通知要求的期限交货、安装或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的, 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 天,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 本合同并要求支付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 2、经过甲方验收,乙方交付的产品数量、包装、规格、品牌、质量、随附单证等与合同约定不一致 的,视为交付不合格,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措施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拒绝接受不合格产品,要求乙方在5 日内无条件更换、补足或修理、重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货期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逾期15 日仍未更换、补足或更换、补足后仍不 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或部分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解除合同部分价款5 0%作为违约金; (2)已经接收的产品要求乙方在5 日内无条件退货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并支付退货部分价 款20%的违约金; (3)选择不退换货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以质论价减少价款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作 为违约金。 3、乙方对其交付产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因产品设计、生产、存储、运输、工艺、材料缺陷或安 装、质保不当等原因发生质量故障的,无论产品的保修期是否经过,均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由此给甲 方、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5 4、乙方应当保证有权销售本合同的所有产品,不会因此侵犯到第三人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一切权 利也未对产品设置任何负担,属于第三人拥有知识产权的已经取得第三人合法授权,甲方有权不受限制 的使用。若因违反本款约定引起的第三方权利纠纷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包括甲方使用该产品所需的授权 费以及解决争议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不能取得使用许可需要另行购买产品的,所需费用 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5、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以任何方式转让给 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6、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退还甲方 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8、按本合同约定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自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合同解除,乙方 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异议期为7 日。 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后5 日内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如有) ,自费运回所交付的货物,付清违约金、 赔偿金。 9、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 预期利益损失、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为索赔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保 全费、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 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 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 更、中止或终止。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乙方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 务。 第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1、本协议项下对合同一方对另外一方的任何通知或请求,应当发送至接收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地址、 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 日内及 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他方所发出的通知或请求送达时间: (1)如果是传真,则在发送当日视为送达; (2)如果是短信/微信/电子邮件,自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 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当日视为送达。 (3)如果是信函,在挂号信交邮后第三日视为送达; (4)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在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收到; (5)如果同时使用几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接收方者为准。 (6)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 3、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等信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6 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 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居民身份证登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 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4、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第十七条 合同组成及相互关系 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 、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其他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若合同组成文件之间发生矛盾的,以下排列顺 序为合同组成文件之间的优先解释顺序: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其他文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招标答疑);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其他合同文件。 3、前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如有互相矛盾之处,以前述文件所列顺序作为其优先解释 的顺序,但如果某一文件对甲方权利维护更有利或对乙方有更高、更严格要求的以该文件内容为准。 4、前述各项文件包括双方就该合同组成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项文件的,应以最新签 署的为准。前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如有互相矛盾之处,以前述文件所列顺序作为其优先 解释的顺序,但如果某一文件对甲方权利维护更有利或对乙方有更高、更严格要求的以该文件内容为准。 5、前述各项文件包括双方就该合同组成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项文件的,应以最新签 署的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 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章) 田东县祥周镇中心卫生院 乙方(章) 单位地址:广西百色田东县祥周镇祥周街1 号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76-5312858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8 履约验收方案 1.履约验收工作参加人员 1.1 履约验收主体单位 采购人(如委托第三方机构签订,应注明收费方式) 1.2 履约验收参加人员 采购人代表、委托机构代表、中标供应商代表及采购人邀请的其他人员 2.履约验收时间 20XX 年XX 月XX 日 3.履约验收地点 XX 市XX 区XX 路XX 号 4.履约验收方式 采购人自行验收 5.履约验收程序 5.1 成立验收小组 5.2 量化验收标准 5.3 组织验收 5.4 出具验收报告 5.5 验收结果公告 5.6 验收资料归档 采购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整理好验收原始记录、验收书等资料后妥善保管,不得变造、 隐匿或者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 年。 6.履约验收内容 6.1 商务验收内容 对采购标的交付的情况、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 ,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进行验收。 6.2 技术验收内容 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39 (1)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装 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货物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中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一致,性能或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否则,以实际货 物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响应表参数或证明材料比较,按如下情况处理: ①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或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 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拒收货物,并追究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 ②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仅满足并未优于技术参数要 求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并追究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 ③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不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以 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 ④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 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 ⑤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也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但 没有达到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程度,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按是否满足要求验收。 ⑥实际货物与响应货物型号不一致的,验收时不论实际是优于还是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采购人均 有权解除合同拒收货物。如影响货物的使用、质量、档次及采购人需求的,还可视为供应商违约, 追究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 (1)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2)在测试或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或工作正常。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及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货物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供应 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 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相关配合事项由中标供应商与制造商协调。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8)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的其他标准。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8.1 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 22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8.2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定的质量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对货物质量进 行验收。货物符合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 担。 8.3 验收时,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技术资料,技术支持资料的形式为: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0 (1)制造商出具的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 (2)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 。 注:除以上形式之外,不接受提交其他形式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如不提供,采购人可视为验收 不合格。 8.4 验收时,采购人可视供货情况要求供应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供应商如不提供,采购人可视为验收不合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GXZC20XX-XX-BSZC2024-G1-220307-JDZB-JDZB)的约 定,我单位对(XXXX 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XX 公司(填写供应商名称)提 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 容、标准) 数量 金额 1 ¥0.00 元 合计 ¥0.00 元 合计大写金额:人民币元整 实际供货日期 20 年 月 日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20 年 月 日 验收具体内容 验收过程材料详见验收书附件《验收书附表——商务(服务)验收》以及《验收 书附表——技术验收、安全验收》。 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同意(不同意)通过项目验收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1 中标或者中标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本报告单一式4 份(采购单位1 份、供应商1 份、采购监督部门备案1 份、采购代理机构1 份)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有签字、盖章要求的应按要求签字(签章) 、盖章(签章)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3 1.投标文件封面参考格式(资格证明文件) : 电子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若无留空或写“/”)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4 目录 (应有页码)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5 1.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 (采购人名称) :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经营地址位于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1.(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位于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位于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大 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 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也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或其附属机构。 (3)我方承诺在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没有被纳入政府部门或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 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我方及本人承诺在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我方提供的声明不实,则自愿承担《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 规定给予的处罚。 (5)我方承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如我方提供的声明不实,则接受本次投标作为否决投标的处理,并根据财库〔2016〕 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接受失信联合惩 戒。 (7)我方承诺中标后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如未按时缴纳,贵方可不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6 保证金,并从中扣除代理服务费。 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 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 年 月 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7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即供应商是企业则提供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 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则提供个体工商 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则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供应商不是以上所 列的法人、组织、自然人的,则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3.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开标 时间为止不足1 年的供应商,只需提交开标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按“评审 方法及标准” “资格审查表”规定提供) 。 (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4.依法缴纳税费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供应商成立不足1 个月的,无须提供缴纳税费证 明及社保缴费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按“评审方法及标准” “资格审查表”规定提供) (加盖供应商电子签 章) 。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按“评审方法及标准” “资格审查表”规定提供) 。 (如招标文件有要求时提供) 6.满足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按“评审方法及标准” “资格审查 表”“ 供应商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供) 。 (如招标文件有要求时提供) 6.1 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8 序号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 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 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49 6.2 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 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0 7.供应商认为应当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1 2.投标文件封面参考格式(商务技术文件) : 电子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若无留空或写“/”)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2 目录 (应有页码)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3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授权代表时提供)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4 1.授权委托书(有授权代表时提供)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人名称) : 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 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 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及邮箱: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5 第一部分商务文件 (本商务文件供应商可自行编写,也可参照下述提纲编写) 1.对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的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说明 …… 注: (1)本表应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所列商务要求进行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 “偏离说明”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偏离”。 (2)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总体要求无需响应。 (3)偏离认定说明详见评审方法及标准。 (4)本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2.售后服务机构概况 售后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 注册资本金 其中:供应商出资比例 员工总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数 经营期限 售后服务协议 售后服务内容 工作业绩 服务承诺 业务咨询电话 传真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 (1)应提供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或其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授权本地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授权书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3.售后服务方案(如有,供应商自行编写)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6 4.近年供应商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请按标段单独填写) 。 类似成功案例业绩一览表 序 号 采购单位名称 产品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采购 数量 单价 (元) 合同总价 (元) 注: (1)未附证明材料的业绩无效,证明材料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 (2)类似项目的定义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 (3)本表可拓展。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5.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材料。 5.1 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货物清单。 (如有,须提供) 投标产品中如有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货物,应按下 表提供清单。 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序号 类别 品目 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者(制造商) 证书编号及证 书到期日期 备注 1 2 …… 注:类别填写节能或环境标志,品目填写编号及产品名称如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7 6. 无串标行为承诺函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 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或者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 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 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 解。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8 7.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了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编号为( )的投标,并递交了投标保 证金(¥ ) ,在此我方说明如下: 1.我方承诺,若我单位中标,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标准向 贵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如我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贵方可不退还我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 金,并从中扣除代理服务费,余款按下列账户退回。 我公司选择第 种方式缴纳代理服务费。 第一种方式:一次性足额缴纳代理服务费。 第二种方式:从投标保证金中抵扣代理服务费,不足部分补交。 2.如我单位投标保证金无法原路返回,请按下表账户信息无息退还。 收款户名 账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3.如果我单位未遵守有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贵方可以没收我单位投标保证金。 4. 我单位选择第 种方式作为代理服务费开票类型: 第一种方式:开具收据。 第二种方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如下:1.公司名称 ;2. 纳税人识别号 ; 第三种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1.公司名称 ;2. 纳税人识别号 ;3.税局登记地址 ;4.税局登记电 话 ;5.开户银行 ;6.银行账户 。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供应商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为保障资金安全,上述账户不能为私人账户。 (2)如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丢失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 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如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上述所填信息办理代理服务费发票事宜。如所填信 息有误导致开票信息错误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如供应商未及时收到退回款项,请与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广西机电设备 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方式:联系人:吴茜;电话:0771-2821398;传真:0771-2843545。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59 第二部分技术文件 (本技术文件供应商可自行编写,也可参照下述提纲编写) 1.对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说明 技术指标证明 材料所在页码 (页面标 注指标所在位 置) …… …… …… …… 注: (1)本表应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 离说明”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偏离”。 (2)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总体要求无需响应。 (3)偏离认定说明详见评审方法及标准。 (4)技术指标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应按以下2 种形式之一提供,提交其他形式证明材料或未提 供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该技术指标要求。技术指标要求提交另外其他资料的除外。 1)生产厂家的宣传彩页或官网截图或产品说明书,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签章。 2)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或国际机构第三方认证报告, 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5)本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2.货物或产品配置清单格式: 序 号 货物或产品 名称 品牌或制 造商 规格型号 单位及数量 性能及指标 产地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3.投标货物或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 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国家/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 。 4.质量保证期过后的优惠条件: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货物或产品的售后 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条件。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0 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优惠价格清单 序号 备品备件、专用耗材名称 适用于何种投标货物 (产品)名称及规格型 号 优惠内容 优惠单价 1 2 3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5.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 6.原厂出厂配置表及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 7.供应商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 8.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项目本地化服务人员一览表 姓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参加本单位工 作时间 近期社保证明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填写。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9.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0.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11.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1 3.投标文件封面参考格式(报价文件) : 电子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若无留空或写“/”)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2 第三部分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_(采购人名称)_: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签字代表(授权代表姓名)经正式授 权并代表供应商_(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 和要求。 (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 天。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 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并承诺不分包及转包他人。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及邮箱: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3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投标报价明细表 标项: 序号 产品名称 商标 品牌 规格 型号 生产厂 家 数量及 单位 单 价 (元) 总 价 (元) 制造商 是否小 微企业 质保 期 1 2 …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元整 (小写)¥ 注:1.本表如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不一致的,以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为准。 2. 供应商应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以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银发〔2015〕309 号) )判断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 日 期: 年 月 日 3.过低报价合理性的说明。 (如有) 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的,供应商将被要求以 书面方式提供说明。为避免在评审现场因未能及时提供说明而导致被评审委员会作为无效投标,供 应商自行决定是否直接在此处进行陈述。格式自拟。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过低报 价合理性的审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4 4.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材料。 (如有) 4.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 ,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注: (1)标的名称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货物名称填写,所属行业标明“/”的,无需在上表填 写。 (2)如供应商为联合体或分包的,声明函中“项目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 或者小微企业具体分包内容。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参照国务 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 (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从业人员”定义的答复, 《民法典》 、 《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分公司不 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企业划型时,应将分公司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 总额等指标数据纳入合并计算。 (5)根据国际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从业人员数是指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活其他 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6)本声明函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应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5 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以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银发〔2015〕309 号) ) 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 (7)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需承担不利后果。依法享受中小企 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接受 社会监督。 (8)上述企业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或控股股东为大企业或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得 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 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 牧、渔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0≤Y<40000 1000≤Y< 5000 Y< 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 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 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 200000 100≤X<1000 X<100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66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10000 2000≤Y< 5000 Y< 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8000≤Z<40000 100≤Z<8000 Y<100 其他未列明 行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 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 的一项即可。 4.2 监狱企业须提供最新一期《XX 省监狱企业产品目录》或其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非监狱企业 无需提供) 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如下。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 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BSZC2024-G1-220307-JDZB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田东县祥周镇中心卫生院
- 李民项目 0776-5******
- 医疗系统
- 货物/通用设备
- 货物/专用设备
- 货物/其他货物
- 预算***金额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黄兰舒 0776-2******
项目概况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4-G1-220307-JDZB
项目名称: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
预算总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采购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 1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免于经营备案和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情形除外)。
(2)业绩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得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有规定时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6日 ,每天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没有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现场开标环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使用CA认证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http://ggzy.jgswj.gxzf.gov.cn/bsggzy)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有关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4.注意事项:
(1)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帮助文档或拨打客服热线95763。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田东县祥周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 广西百色田东县祥周镇祥周街1号
项目联系人:李民
项目联系方式:07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环球大厦左塔楼15层1527室
项目联系人:黄兰舒、黄俏玲、黄小娟
项目联系方式:0776-2******
1.0M
- 招标文件-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