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兵团标准地图及专题图集编制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附件1、兵团网上标准系列地图及兵团3d地图编制 招标文件正文.pdf2024 年兵团标准地图及专题图集编制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4 年兵团标准地图及专题图集编制项目 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盖章) 联系人:晏童童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华通方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代欧莉、陈梦雅 日期:2024 年6 月28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一、总则...................................................... 18 二、招标文件.................................................. 21 三、投标文件.................................................. 23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 2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8 六、开标...................................................... 29 七、评标步骤和要求............................................ 30 八、履约保证金................................................ 35 九、代理服务费................................................ 35 十、签订、审核合同............................................ 35 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 36 十二、保密和披露.............................................. 38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39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41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48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6 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024 年兵团标准地图及专题图集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 年兵团标准地图及专题图集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 平台 (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登录后, 进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 年7 月19 日11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BTBJ[2024]1712 号 项目名称:2024 年兵团标准地图及专题图集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110 万元 最高限价:110 万元 采购需求:2024 年兵团标准地图及专题图集编制项目,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 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 〔2019〕 9 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8 号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 知》(财库〔2019〕19 号文);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7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 2 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含地图编制);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6 月29 日00 时00 分至2024 年7 月8 日23 时59 分 地 点 : 兵 团 政 府 采 购 网 政 采 云 平 台 : 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在 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 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7 月19 日11 时00 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开标时间:2024 年7 月19 日11 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兵团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介: 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bingtuan.gov.cn) 七、其他补充事宜 3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符 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 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 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 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 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 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 进行咨询。如因 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 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 与解密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 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6 号南湖明珠大厦17 楼 联系人:晏童童 联系方式:0991-2890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通方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 号乌鲁木齐大厦5 楼 联系人:代欧莉、陈梦雅 联系方式:0991-2203191 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欧莉、陈梦雅 电话:0991-2203191 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2024 年兵团标准地图及专题图集编制项目 2 采购人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6 号南湖明珠大厦17 楼 联 系人:晏童童 联系电话:0991-2890725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新疆华通方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 号乌鲁木齐大厦5 楼 电 话:0991-2203191 联系人:代欧莉、陈梦雅 4 监督部门 名称:兵团财政局 联系人:方晓 联系电话:0991-2890148 5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11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按 无效投标处理。 6 采购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7 核心产品 / 8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 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含地图编 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的其他采购活动; 9 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封面 投标文件封面 资格 审查 材料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兵团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 保等证明材料; ★(2)资质证书; ★(3)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商务 响应 文件 ★(1)投标函; ★(2)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3)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①类似项目业绩表 7 ②项目机构设置 (5)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①后续服务: <1>售后服务机构(包括联系人、详细地址、电话、传 真)及售后服务情况一览表; <2>售后服务流程(包括响应时间、信息反馈和技术支 持情况)。 ②售后服务的程序、内容、措施以及合理化建议; ③服务项目偏离表。 其他: 技术 响应 文件 (1)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①项目理解 ②技术路线的合理性与完整性 ③地图编制服务方案 ④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⑤进度控制及质量保障措施 ⑥安全、保密措施 ⑦对本项目难点和重点的技术建议及措施 报价 要求 响应 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10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是 ☑否 11 是否允许投报 □是 8 进口产品 ☑否 12 是否允许分包 ☑否 □是 13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统一踏勘 14 答疑接受时间 公告发布后7 个工作日内接受投标人疑问或澄清要求 (逾期 视为理解和接受) 联系人:代欧莉 联系电话:0991-2203191 通讯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 号乌鲁木齐大厦5 楼 提交方式:以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形式 注: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 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15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 日历天。 16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4 年7 月19 日11 时00 分(北京时间) 17 投标文件份数 ☑采用不见面开标: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兵团政府 采 购 网 政 采 云 平 台 (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上传到 指定位置。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 需到达开标现场, 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 9 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 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 的“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 能解密、 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 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 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 评标时间。 18 开标时间及地点 ☑采用不见面开标: 开标时间:2024 年7 月19 日11 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 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 30 分钟 除因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 外,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 标(响应)文件。 19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人1 人。 评委确定方式:兵团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计算机随机抽取。 20 投标保证金 ☑不缴纳 □缴纳 缴纳方式: 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 汇票、 本票、 电汇、 转账、网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 金额(小写):/元 金额(大写):/ 收款单位:新疆华通方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乌鲁木齐红山路支行 10 银行账号:3002016519200025620 到账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或保函。 注:(1)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供应商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自 然人除外);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 至招标公司账户,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 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 故此,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3 个工作日完成保证 金缴纳工作; (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招标公司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非现金形式退还至投标人的 汇款帐户,资金原路返回;退还时间详见正文第16 投标保 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款及退还业务,详情请致电代理公司 财务:0991-2203191。 电子保函业务办理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 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形 式递交的,供应商可进入兵团政府采购网-兵团政府采购信 用融资服务平台-保险保函模块办理相关业务。在递交投标 文件时一并递交的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担保凭证。在申请、 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政采云 客服电话95763。 兵团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操作流程详见: http://ccgp-bingtuan.gov.cn/luban/detail?parentId=1 89170&articleId=21703191&utm=luban.luban-PC-4838.87 6-pc-websitegroup-normalnotice-any-same-component-f ront.6.450b00607e9111eda4564f66045b249d 21 节能、环保要求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采用综合评分法,加分幅度:评审方法 11 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参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 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 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 〔2019〕 9 号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财政 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 知》(财库〔2019〕19 号文)规定的品目范围内且符合标 准(需提供证明材料)。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加分幅度: 22 中小微型企业 有关政策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 (财库 〔2020〕 46 号文)、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7 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的规定执行。 3.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本 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 列明行业。 4.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10% 的扣除。 (1)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将合 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微企业。 12 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的规定: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8.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 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 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3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 “暗标”评审方式 ☑否 □是 24 评审方法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注: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 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 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 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投标报价 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 中标人。 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 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每一投标人的 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 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 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 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部分产品品牌相同的以核心产品为准),按一家投标人计 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13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投标 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5 推荐中标候选人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 26 确定中标供应商的 方法 □委托本项目评审小组负责 ☑采购单位另行研究决定 □由采购单位所派代表工作单位现场负责 27 履约保证金 ☑不交纳 □交纳 交纳形式: 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 汇票、 本票、 电汇、 转账、网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交纳时间:在签订本合同之日 交纳金额:/ 收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8 代理服务费 □不交纳 ☑交纳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考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 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 〔2003〕 857 号)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9 ★付款方式 按照项目的要求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50%,项目编制完成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0 ★交付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 31 交货地点 采购人所在地指定地点。 32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 ☑不需要 □需要,样品要求如下 14 33 现场陈述 ☑不需要 □需要 34 信息公告媒体 兵团政府采购网 35 其他 1、各投标人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 每包的投标文件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份数与制作等要求, 否 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 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可调整的报价及备选方案。 4、投标报价具有唯一性,未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不 接受选择性报价, 对于出现的政采云平台开标唱标环节经投 标供应商确认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 不一致的现象,视作选择性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6 采购人补充的其他 内容 中标人: 1、本次招标项目选1家中标单位。 2、合同价:按照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作为执行合同的价格。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 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 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 需要交互时, 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 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 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 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 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 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5、供应商不得以其他公司资质投标或中标后转包。如发现 执行开发的公司并非中标公司,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 向中标人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7 兵团线上“政采贷” 兵团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贷款是兵团财政局和人民银行 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 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 15 政策告知书 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等问题推出的一 项融资政策。 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 (成交) 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 通过兵团政府采购网—“兵团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平台” 模块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须抵押、担保,融资机构 将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兵 财库〔2022〕31 号)文件规定,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 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相关金融产品、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通过“兵团政府采购 信用融资服务平台”查询。 38 质疑的提出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的质疑。逾期未提出的视同理解和接受。 39 无效标条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响应无效: 1.投标人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 2.响应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盖章或签名; 3.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 4.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 5.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带“★”号的实质性条款 或指标; 6.投标人报价不确定或超过采购文件中列出的采购预算(最 高限价); 7.联合体的投标人未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 8.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无须缴纳的除 外); 9.投标人提供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 10.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 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的; 11.评审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 16 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采购响应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 12.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 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13.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复制、粘贴 采购文件的; 14.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其 他情形。 40 注意事项 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 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 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2、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 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 由投标人承担 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 3、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 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 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有弄虚作假内容,采购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 政府采购黑名单库。 4、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 日内,按照采购文 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 个工作 日内将合同上传至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5、合同签订当日,中标供应商须将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583926860@qq.com。 6、项目验收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将验收结果通过“兵团 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 17 7、本招标文件中所有黑体字部分为投标人注意事项,且将 做为是否中标的重要因素。 8、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强 调、说明、修正或者补充,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 内容与正文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41 争议的解决 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 一致意见,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1、本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3、本表中“□ √”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 18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一、总则 1.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采购人”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 项。 2.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第2 项。 2.3“招标货物”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所有货物;“服务”指招标文件第三部 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5“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6“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指与投标人标准公章一致的投标人电子签章。 2.7“电子投标文件”指登录政采云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 编制】制作生成的电子加密标书。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 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 3.2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 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9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3 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 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3.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3.3.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投标人在兵团政府采购网 (ccgp-bingtuan.gov.cn) 平台内针对本项目下载了 电子采购文件。 3.5 投标人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的除外)。 3.6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 投标,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如果允许,除均应符 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 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 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 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 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 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 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 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 20 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3) 由不同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 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 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投标人的 应答材料确定。 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 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 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 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 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 一并拒绝。 3.7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纪律 5.1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不得损害采 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 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1 5.2.1.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1.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5.2.1.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5.2.1.4 属于同一集团、 协会、 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2.1.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2.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 文件制作机器码(mac 地址)一致,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5.2.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2.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2.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2.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如有)。 6.通知 6.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 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在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ccgp-bingtuan.gov.cn) 内发送变更通知及/或答疑文件的形式, 向潜在投标人发出,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8.踏勘现场 22 8.1 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中的规定。无论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应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 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 8.2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 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 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 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 索赔的要求。 8.3 除非有特殊要求, 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 公 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8.4 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9.知识产权 9.1 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 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 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 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2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 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并提 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 技术文档。 10.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投标人及时通过政采云 平台查看。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 另行通知。 23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 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 理。 10.2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投标人疑问对已发出的招 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 日前, 在政采云平台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 10.3 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 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 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 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0.4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内 进行披露,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 外情形,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 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 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10.5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 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 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1.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 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 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 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 24 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1.3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 11.4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 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11.5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2.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 12.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资料、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 文件。 商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 件。技术和服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提交 资格审查资料、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其中加★项目若 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2.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中的规定。 12.2.1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2.2.1.1 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 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 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2.2.1.2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 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 12.2.1.3 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 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 25 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3.投标报价 13.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 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 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 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 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本项目不接受选择 性报价,对于出现的政采云平台开标唱标环节经投标供应商确认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 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现象,视作选择性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3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 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 的规定。 13.5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按照招 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如允许,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 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须在技术文 件中载明。 13.6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 13.7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 动。 13.8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 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 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 26 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3.9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投标有效期 14.1 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的规 定。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 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的除外)的有效期也 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 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5.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 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 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5.2 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 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 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 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5.3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 15.4 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 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 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 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 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 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 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 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 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27 15.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 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5.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 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 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5.7 本项目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中”中的规定。如果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当 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并需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15.7.1 技术部分中纳入“暗标”部分的内容:样品。 15.7.2 暗标的编制要求 15.7.2.1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全部内容中不能出现任何本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 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企业徽标或符号、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如有此类文 件应放于商务文件“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中),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5.7.2.2 页面设置及字体要求:采用标准A4 纸张,上下页边距为2.54cm,左右 页边距为3.17cm,装订线位置为左;不得设置页码;正文使用四号宋体字,单倍行距, 段前段后0 行间距; 标题为二号黑体字, 图、 表中的字体统一用宋体小四, 1.5 倍行距, 段前段后0 行间距。 15.7.2.3 任何情况下,技术部分(“暗标”部分)中不得出现任何投标人的审阅 或者批注痕迹,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 定。 16.2 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网银、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8 推荐使用电子保函形式,办理方式详见须知前附表。 16.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生效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6.4 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的汇款帐户,资金 原路返回。 16.5 如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投标人应在开标结束 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 料予以答复。 16.6 开标结束后,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 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 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等形式缴纳的投 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 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以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bingtuan.gov.cn)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17.2 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无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U 盘、纸质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并将未加 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地点。 29 18.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8.3 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只需 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 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 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文件。 六、开标 20.开标 A.采用见面开标方式 20.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电子密钥(电子证书)、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用 信封密封)及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参加开标并签到。 20.2 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 系统正常与否,检查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投标人保证金交纳情况(如有)), 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现场解密,采 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件。 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投标人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20.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 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 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0.4 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30 不得离开开标现场。 B.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是否采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兵团政 府采购网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使用CA 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 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 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 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 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七、评标步骤和要求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 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 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2 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 份参与评标。 22、资格审查 22.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 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 家的,不得评标。 23.初步评审 23.1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 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 23.2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31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 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 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章的; C、未按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 D、招标文件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要求的(如有); E、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 F、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I、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J、投标人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 K、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领取采购文件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 L、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3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 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 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4 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 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2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 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 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 价格为准。 4) 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 其投标将被拒绝。 23.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 证明。 24.投标的澄清 24.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 24.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 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4.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 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 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5.详细评审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 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具体 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 33 25.2 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 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26.确定中标人 26.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 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 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27.评标过程要求 27.1 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 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7.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评 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7.3 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27.3.1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 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 34 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7.3.2 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均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开 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 标。 28.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8.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 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投标人被 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 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9.采购项目废标 29.1 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 入详细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 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有);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对于出现的政采云平台开标唱标环节经投标供 35 应商确认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现象, 视作选择性报价, 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履约保证金 30.履约保证金 30.1 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 30.2 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 九、代理服务费 31.代理服务费 31.1 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由中标人 交纳,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十、签订、审核合同 32.中标通知 32.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 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 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人应按照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代 理服务费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前往采购 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 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 性不以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 32.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3.签订合同 36 33.1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3.2 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 他协议或声明。 33.3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提交追加合同的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可与中标人签订补 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3.4 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 义务向第三方转让。 33.5 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与排 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在报经同级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采购。 33.6 违反32.1 条、32.2 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4.合同公示 34.1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的内容除外。 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 35.处罚 35.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 录名单。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7 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 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 且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投标人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6.询问 36.1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7.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 3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7.2 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7.3 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 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 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38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7.4 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 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疑书之日起 即为受理。 37.5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 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 业秘密。 37.6 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 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 上公布。 37.7 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拆。 十二、保密和披露 38.保密和披露 38.1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 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 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 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 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8.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 关人员披露。 38.3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 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 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 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 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39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商务要求: ★1.交付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 ★2.付款方式:按照项目的要求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项目编制完成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指定地点。 二、技术要求: 1、项目背景 国家版图是一个国家行使主权和管辖权的疆域,也指反映国家疆域的地图。国 家版图体现了国家主权意志和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外交立场,是国家的象征。随 着各类地图使用量的增加,错绘国界线、漏绘我国重要岛屿等问题地图依然存在且 快速传播, 部分地图刊登了不宜对外公开甚至涉军、 涉密的内容, 损害了国家主权、 安全和利益。 发布标准地图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 “放管服” 改革精神和 《地图管理条例》 有关规定的重要举措,通过提供权威、准确的公益性地图服务,有助于提升公众识 别问题地图能力,有助于提升全面的国家版图意识。特别在互联网时代,“问题地 图”一旦出现,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只有不断加大标准地图有效供给, 才能更好的满足公众需求,遏制问题地图。 3D 立体地图的立体地图垂直比例尺比水平比例尺大数倍, 具有真实感, 直观性 强,以其立体直观的优势和分层渲染的方式表示制图区域内的立体形态及各种地理 现象。 2、项目目标 为了更好提供地图服务,拟定在网络公开发布的前几版的兵团标准地图的基础 上进行内容扩充、图幅增加,形成新一版多比例尺、多类型的兵团标准地图,更好 满足社会公众地图服务的需求,同时更好服务于行业部门;利用兵团高精度DEM 数 40 据和先进工艺制作出3D 立体地图,为政府领导提供直观地图服务。 3、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 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2010 年); (3)《地图管理条例》(2015 年); (4)《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规范》(2023 年);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管理办法》(2006 年); (6)《地形图用色》(GB14051-1993); (7)《地图印刷规范》(GB/T 14511-2008)。 4、项目成果 4.1 兵团网上标准系列地图编制范围和内容专题: 根据制图规范,编制兵团网上发布的三级标准地图,三级地图的规格尺寸根据 图幅大小而定(4K、8K、16K、32K), 适宜性表示兵团及周边区域主要地理要素, 主要包含:主干河系、湖泊;各级行政界线及兵团范围面和各级表面注记;铁路、 高速;省级行政中心、兵团司令部、地级行政中心、县级行政中心、兵团师部、兵 团镇、兵团团场;主要盆地、沙漠、山脉和山峰等。 4.2 兵团3D 地图编制范围和内容专题: 编制并制作3D 立体地图,该图以分层设色的地貌晕渲数据做底色,上层叠加 表示界线、水系、道路、居民地和地貌等基础地理要素。 4.3 成品规格 (1)兵团网上标准系列地图 提供兵团网上标准系列地图所有图幅的JPG 和EPS 两种格式的成果。 (2)兵团3D 地图成果 编制提供大全开尺寸的兵团3D 地图印刷成品。 41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采用综 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因素 评分点 评分标准 评审意见 是 否 初步 评审 资格检查 资格条件 信用承诺函 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营业执照或其它身份 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有效 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 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 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 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 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 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资质要求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法人证明和法人授权 委托书 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组织提供授权委托 书、其他组织提供负责人授权书、自然人提 供身份证明文件)。 符合性 检查 投标人名称 是否与营业执照等一致。 签字或盖章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投标文件在电子 签章之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章齐全。 报价唯一 投标报价是否固定或投标价是唯一的、且未 超出最高限价的; 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对于出现的政采云平台开标唱标环节经投标 供应商确认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 42 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现象, 视作选择性报价, 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交付期限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期限。 付款方式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方案唯一 不接受有选择的产品、技术方案、商务方案、 及其他备选方案,若出现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实质性响应一 览表 采购需求中★标参数,供应商应一一响应并 提供相关证明。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序号 实质性响应项目及参数 备注 1 ★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资格条件, 提供资格承诺函 《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 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3)资质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详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 要求 2 ★投标函 3 ★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4 ★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 5 ★开标一览表 6 ★投标报价明细表 7 ★付款方式 详见第三 章采购需求 8 ★交付期 评分因素 评分点 评分标准 分值分配 详细 评审 价格评审 (10 分) 投标报价 (10 分)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 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 10.00 43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 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 商务评审 (40 分) 企业资信及荣誉 (17 分) (1)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的得2 分。 地图编制纳入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覆盖范围的 得3 分,本项最多得5 分。 (2)承担完成的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项目 获得过国务院、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科 学技术进步奖证书得2 分,中国测绘学会优秀地 图集作品裴秀奖金奖得2 分,本项最多得4 分。 (3)获得地图应用服务相关发明专利授权证书 的,得2 分,本项最多得4 分。 (4)承担完成的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系统、 地图(图件)编制等项目获得过省(自治区)测 绘学(协)会及中国测绘学(协)会颁发的科技 进步奖、优秀工程奖等,每有一项得1 分,本项 最多得4 分。 (需提供相关荣誉或者证书扫描件) 40.00 项目经验分值 (10 分) 供应商自2021 年1 月1 日至今每承接过1 项类 似项目业绩的得2 分,满分10 分。 注:成功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完 整有效的合同应至少具备合同首页及最后盖章 页且显示信息齐全,其中涉及项目关键信息(清 晰反映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 订时间等做到印章清晰可见,如出现字体模糊不 清,印章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此项不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 (组织机构、 人员 职责及配置) (13 分) (1)项目配置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0 人,其 中:高级职称≥5 人,得5 分;高级职称每少一 人,扣1 分,中级职称每少一人,扣0.5 分,扣 完为止。 44 (2)专业结构配置合理,专业范围须覆盖地图 (学)制图、地理信息系统、测绘工程、地图印 刷等相关专业且每个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数 不少于2 人,得6 分;缺少一个专业或相应专业 人员配备不足2 人的扣1 分,扣完为止。 (3)每增加1 个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合 证书和测绘类高级职称人员得1 分,最高得2 分。 (需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材料) 技术评审 (50 分) 项目理解 (8 分) 项目理解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背景;②项目需 求分析;③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④问题 的原因分析及解决办法等4 项内容。 以上4 项内容均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 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8 分。 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 项目需求,扣1 分。 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 障项目有效实施的,扣1.5 分。 50.00 技术路线的合理 性与完整性 (14 分) 1、数据采集与处理:包括数据采集方法、数据 来源的可靠性、数据处理的合理性、数据更新的 频率等; 2、数据处理和整合能力:包括数据清洗、数据 融合、数据质量控制等; 3、地图编制方法与技术:包括地图编制方法、 工具、技术的适用性、先进性和可行性等; 4、技术路线的创新性与优化:包括技术创新点、 优化措施、以及是否能提高地图编制的效率和质 量等。 以上14 项内容均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 45 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4 分。 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 项目需求,扣0.5 分。 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 障项目有效实施的,扣1 分。 地图编制服务方 案(14 分) 服务方案包括: 1、地图审查:包括对编制完成的地图进行内容 审查、技术审查、美观审查,确保地图的准确性 和合规性; 2、成果交付:包括交付内容、交付方式、交付 时间、交付流程; 3、履约验收:包括验收依据、验收内容、验收 方式、验收流程; 4、售后服务:包括提供地图更新、修正、咨询 等服务,以满足客户的持续需求。 以上14 项内容均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 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14 分。 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 项目需求,扣0.5 分。 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 障项目有效实施的,扣1 分。 组织机构设置及 职责分工(3 分) 包括部门设置、岗位安排、人员配置、有明确的 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 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得3 分,每缺一项 扣0.5 分,扣完为止。 进度控制及质量 保障措施(5 分) 进度控制包括:进度计划、里程碑、跟踪和监控 等; 质量保障措施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应对 措施、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流程、质量管理 46 体系等; 以上10 项内容均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 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5 分。 每有一项内容内容简略的,难以保障项目有效实 施的,扣0.5 分。 安全、保密措施 (3 分) 建立严密的安全责任制度、数据资料保密管理 制度、数据保密措施等; 以上3 项内容均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 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3 分。 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 项目需求,扣0.5 分。 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 障项目有效实施的,扣1 分。 对本项目难点和 重点的技术建议 及措施(3 分) 对实施重点、难点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解 决方案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强; 以上3 项内容均进行了详细阐述且贴合项目需 求,能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的,得3 分。 每有一项内容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 项目需求,扣0.5 分。 每有一项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内容简略的,难以保 障项目有效实施的,扣1 分。 合计 100 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废标条款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无须缴纳的除外);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对于出现的政采云平台开标唱标环节经投标供 47 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标工作。 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 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 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 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 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 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 行为无效。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 标。 3、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 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应商确认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现象,视作选择 性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8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住所地: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6 号南湖明珠大厦17 楼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6 号南湖明珠大厦17 楼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49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2024 年兵团标准地图及专题图集编制项目进行技术服 务,并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 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服务内容: 为了更好提供地图服务,拟定在网络公开发布的前几版的兵团标准地图的基础 上进行内容扩充、图幅增加,形成新一版多比例尺、多类型的兵团标准地图,更好 满足社会公众地图服务的需求,同时更好服务于行业部门;利用兵团高精度DEM 数 据和先进工艺制作出3D 立体地图,为政府领导提供直观地图服务。 2.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及规程。 3.项目任务技术指标与质量要求 3.1 项目招标任务书。 3.2 项目的技术指标、质量要求。项目涉及到的全部工作方法和技术要求必须 符合现行的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3.3 项目工作周期为招标任务书载明的时间。 4.服务方式:完成招标全部内容,达到项目验收要求。 5.项目成果: 5.1 兵团网上标准系列地图编制范围和内容专题: 根据制图规范,编制兵团网上发布的三级标准地图,三级地图的规格尺寸根据 图幅大小而定(4K、8K、16K、32K), 适宜性表示兵团及周边区域主要地理要素, 主要包含:主干河系、湖泊;各级行政界线及兵团范围面和各级表面注记;铁路、 高速;省级行政中心、兵团司令部、地级行政中心、县级行政中心、兵团师部、兵 团镇、兵团团场;主要盆地、沙漠、山脉和山峰。 5.2 兵团3D 地图的编制范围和内容专题: 编制并制作3D 立体地图,该图以分层设色的地貌晕渲数据做底色,上层叠加 表示界线、水系、道路、居民地和地貌等基础地理要素。 50 5.3 成品规格及数量 兵团网上标准系列地图: 提供兵团网上标准系列地图所有图幅的JPG 和EPS 两种格式的成果。 兵团3D 地图成果: 编制提供大全开尺寸的兵团3D 地图印刷成品。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 编制内容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 年内完成,并在工作期间要配合甲方做好各阶 段的验收工作。对于本项目中的建设内容,中标人必须根据相应的技术服务要求。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 项: 1.提供或配合乙方收集相关的基础资料: 依据项目实际需要。 2.提供工作条件: 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现场调研、行政协调工作。 3.其他:双方协商 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双方协商 方式:双方协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定期对项目的工作进度、质量、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每 项工作内容完成后,包括:乙方在完成过程中或完成后须向甲方申请质量检查,甲 方应采取现场检查、开现场会、组织专家评审等多种方式进行项目人员及项目质量 检查并提出问题及整改意见,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甲方若发现项目 质量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及时,将暂停后续经费拨付。甲方收到乙方最终成果验收申 请后,应及时组织审查验收,并将审查意见书告知乙方。 51 4.2 经甲方验收不符合任务书要求的工作内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 重新工作,返工或重新工作所形成的支出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3 在合同履行中由甲方组织对项目质量检查,第一次质检不合格限期整改, 第二次质检不合格扣减合同技术服务报酬总额的10%,第三次质检不合格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技术服务报酬,并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责任。 4.4 乙方应根据甲方审定的项目设计组织项目的实施。乙方有义务解答甲方提 出的与项目有关的合理询问,并按甲方有关项目管理要求按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提供项目财务统计等相关资料,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4.5 乙方应遵照甲方规定及要求,保证项目经费合理使用,接受甲方的监督与 审计,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经费。 4.6 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技术与质 量标准和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乙方不得将全部技术服务内容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 项目肢解以后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4.7 项目成果完成后,乙方应按照甲方项目管理要求及时提出最终成果验收申 请书。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技术服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元整(¥ 万元)。 2.技术服务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按照项目的要求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项目编制完成验 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税 号: 地 址: 财务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行行号: 52 帐 号: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予以支付合同价款。 第六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涉及乙方的专利技术的信息, 双方协商。 2.涉密人员范围:接触本项目信息的所有人员。 3.保密期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要求。 4.泄密责任:按《民法典》要求承担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未经甲 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2.涉密人员范围:接触本项目信息的所有人员。 3.保密期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要求。 4.泄密责任:按《民法典》要求承担泄密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当发生不可 抗力事件时,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7 日内予以答复。 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 收: 1.乙方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形式:各类图件及矢量、栅格成果数据。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53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甲方组织的技术审查、评审。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 术成果,归甲(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 技术成果,归双(乙、双)方所有。 3.其他 (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原始资料、成果报告、数字化成果 归甲方所有。设计项目之外,乙方利用甲方经费自行进行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实验专 利权归甲乙双方共有。 (2)乙方应对项目所获得的资料及最终成果信息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 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 也不得接待第三方查阅原始记录、 图片和实物等。 (3)凡涉及本合同成果报告及数据在甲方未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前,未经甲方 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表或披露。 (4)乙方应按甲方有关规定做好资料汇交工作。 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 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甲方项目联系人及时向乙方项目联系人通报项目相关情况和协办有关事宜, 并负责项目合同款的及时支付; 2.乙方项目联系人及时向甲方项目联系人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协办有关事宜, 并负责项目合同款的及时催办。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 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 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54 2、国家有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 4、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索赔权利。 5、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将全部技术服务内容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项目肢解以后 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2.甲方未按规定支付或拖欠乙方项目款,将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拖欠项目款2% 的违约金。因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及时拨款和其他正当理由造成拖欠的,应免责。因 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及合同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未能按时提交成果,每延迟一个月,应向甲方支付项目总价款2%的违 约金。 4.除本合同特别约定的违约情形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如任何一方有其它违反 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为违约,违约方须按守约方选择的以下违约责任形式承担违 约责任:(1)甲方按第13.2 条,乙方按第13.3 条约定标准承担违约金;(2) 赔偿 实际损失。 5.因工作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原因,可能导致返工等, 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执行。 6.乙方进场人员须与投标书人员保持一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定在场技术人 员,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任人中途不得更换。其他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如确需更换,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 承担相应的责任。 7.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将全部技术服务内容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项目肢解以后 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的,应向甲方退还已收技术服务报酬,并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5 第十五条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以诚相见的原则, 共同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合同时,双方约定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诉讼管 辖法院。 采购人(甲方): (盖章) 供应商(乙方): (盖章 )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56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7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58 ★资格响应文件 (1)资格条件信用承诺函 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 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如果本公司(本人)有幸中标(成交),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单位有权要求 本公司(本人)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四、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 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 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 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 59 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 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承诺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 致该投标被拒绝。 60 (2)营业执照或其它身份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 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 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 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61 (3)资质证书 供应商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含地图编制); 62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组织提供 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提供负责人授权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 兹有 同志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 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代理机构名称):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 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64 商务响应文件 ★一、投标函 : (投标人名称)授权 (投标人授 权代理人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 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 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 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 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 8、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 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0、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 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 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 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65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 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3、我方承诺: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 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 的规定。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e-mail: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66 ★二、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本人作为(单位名称) 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 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 标。 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 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 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 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项目编号: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67 ★三、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 序 号 招标文件要求部分 投标货物/商务 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68 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1、类似项目业绩表 附: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单位联系人 姓名及联系方式 合同金额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内容说明 说明:1.每个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 采信;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69 2、项目机构设置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 称 专 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社保证明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注: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70 五、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①后续服务: <1>售后服务机构(包括联系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及售后服务情况一 览表; <2>售后服务流程(包括响应时间、信息反馈和技术支持情况); ②售后服务的程序、内容、措施以及合理化建议; ③服务项目偏离表。 <3>培训方案及内容; 其他: 附服务网点及售后服务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本地化服务形式 □ 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 □在本地注册成立 本地化服务地点 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附身份证号码) 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说明(如营业执照等): 备注:1、具有合作伙伴的应填写合作伙伴的相关资料,并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以及合作伙 伴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如供应商不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可不填报。 71 附:服务项目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服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服务条款 备注 说明:如投标人提交的服务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服务项 目偏离表》。 年 月 日 72 技术响应文件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理解 (2)技术路线的合理性与完整性 (3)地图编制服务方案 (4)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5)进度控制及质量保障措施 (6)安全、保密措施 (7)对本项目难点和重点的技术建议及措施 73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元) 小写: 大写: 备注: 说明:1、投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为总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 的依据。 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总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 拒绝。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74 ★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价格单位:元 说明:1.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 2.如果未按此表内容填写齐全,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名 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报价 …… 合计 75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単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菅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76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 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 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 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 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 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 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 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 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 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77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 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 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 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5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8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 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 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国家统计部门 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 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79 友情提示: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如有问题可咨询政采云 客服采小蜜 80
- 中标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XJBTBJ[2024]1712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新疆兵团自然资源局
- 代欧莉 0991-2******
- 武警/军队
- 货物/通用设备
- 货物/专用设备
- 服务/其他服务
- 中标***金额
- 新疆华通方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欧莉 0991-2******
- 云南省地图院
一、项目编号:XJBTBJ[2024]1712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兵团标准地图及专题图集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报价 | 评审总得分 |
1 | 云南省地图院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223号 | 报价:***(元) | *** | 89.58 |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4年兵团标准地图及专题图集编制项目 | 兵团网上标准系列地图 | 编制兵团网上三级标准地图,规格尺寸:4K、8K、16K、32K。 | 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及规程。 |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需求,保证一次性通过验收。 |
2 | 2024年兵团标准地图及专题图集编制项目 | 兵团3D地图 | 编印兵团3D立体地图,规格尺寸:大全开。 | 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及规程。 | 合同签订后 一年内完成。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采购人需求,保证一次性通过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学敏,王科(采购人代表),陈振华,吴德,古继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6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兵团自然资源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17楼
联系方式:09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通方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5楼
联系方式:09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欧莉、陈梦雅
电 话:0991-2******
1
604.8K
附件
- 兵团网上标准系列地图及兵团3d地图编制 招标文件正文.pdf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