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4批)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4批)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7-28 12:20:00】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2024年度(第4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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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2024-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物业服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温江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审判大楼位于双创中心(政通西路80号);天府法庭位于天府街西段138号;和盛法庭位于柳城街道和盛镇星艺大道55号;永宁法庭(成都医学城人民法庭)位于芙蓉大道二段733号成都医学城三医创新中心三期1号楼。
需配置项目经理,保洁、会务、客服、秩序维护人员。
需满足的要求:1、基本要求
(1)有规范而完善且为本物业量身定做的管理方案和管理细则,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岗位职责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建立问题反馈制度和跟进制度;
(2)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着装统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细致、周到(配置详见附件一);
(3)根据采购人业务工作需求,应按要求提供物业服务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
(4)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均为全职人员,不得兼职其他项目,签订全日制合同,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全部员工均需为其购买社保;
(5)本项目物业服务采购人采用不定期检查和每季度集中检查的方式,检查考核合格支付物业服务费。对检查中出现的不达标,根据检查考核评分结果扣减物业服务费,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保密措施到位,对管理服务中接触到的案件机密以及机关、领导个人机密,做好保密工作,每名员工均需签订保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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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0000 | 2024年09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2024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