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胡场镇人民政府仙桃市胡场镇老年学校改建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3、仙桃市胡场镇老年学校改建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湖北省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4-2024-02017 项目编号:421401202406000107 项目名称: 仙桃市胡场镇老年学校改建项目 采购人: 仙桃市胡场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盛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07 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5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1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 二、供应商须知...................................................................................................................................................19 (一)总则...................................................................................................................................................... 19 (二)磋商文件.............................................................................................................................................22 (三)响应文件.............................................................................................................................................23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5 (五)项目评审.............................................................................................................................................27 (六)成交...................................................................................................................................................... 28 (七)签订合同.............................................................................................................................................28 (八)质疑和投诉........................................................................................................................................ 29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31 (十)无效响应和终止采购活动.............................................................................................................31 (十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32 (十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33 (十三)其他..................................................................................................................................................33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35 一、工程量清单...................................................................................................................................................35 二、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55 三、服务要求........................................................................................................................................................55 四、技术要求........................................................................................................................................................55 五、商务要求........................................................................................................................................................55 六、验收要求........................................................................................................................................................57 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58 一、评审方法........................................................................................................................................................58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评审程序........................................................................................................................................................58 (一)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8 (二)响应文件澄清....................................................................................................................................59 (三)磋商程序.............................................................................................................................................59 三、评审标准........................................................................................................................................................64 (一)资格性审查表....................................................................................................................................64 (二)符合性审查表....................................................................................................................................66 (三)评分标准.............................................................................................................................................67 第五章合同草案............................................................................................................................. 69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74 一、磋商书及附件...............................................................................................................................................75 (一)响应函..................................................................................................................................................75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77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78 二、报价部分........................................................................................................................................................79 (一)报价一览表........................................................................................................................................ 79 三、商务部分........................................................................................................................................................80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80 (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81 (三)业绩证明文件....................................................................................................................................82 (四)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83 (五)商务响应偏离表...............................................................................................................................84 (六)其它商务文件....................................................................................................................................85 四、技术部分........................................................................................................................................................86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86 (二)技术方案.............................................................................................................................................87 (三)其它技术文件....................................................................................................................................88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89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89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 90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91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92 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仙桃市胡场镇老年学校改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 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 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详见采购公告)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421401202406000107 2.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4-2024-02017 3. 项目名称:仙桃市胡场镇老年学校改建项目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119.601454 万元 6. 最高限价:119.601454 万元 7.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 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 9.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6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 [2022]12 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 库[2022]19 号)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 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 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60%。 (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 号 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 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 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 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 (3)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 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 企业)等政策。 6. 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自行下载《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按其内容据实填写,打印成书面 《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加盖公章后生成影印、扫描等图文格式,发送28358 竞争性磋商文件 7 1636@qq.com 邮箱,电子邮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即报名成功,否 则报名无效。 1、时间:详见采购公告(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文件。 3、方式: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 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 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 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s://czt.hube i.gov.cn/zchj/register。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开始时间:详见采购公告(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北京时间) 3. 地点:使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下载供应商投标客户 端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 dex)。 五、开启 1. 时间:详见采购公告(北京时间) 2. 地点: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仙桃大道中段36 号) (本项目实行 全流程电子化操作,通过互联网在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开启工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 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投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免收投标保证金、 竞争性磋商文件 8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采购文件的工本费、报名费); 5.全面推进 “政采贷” , 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利用政府采购中标 (成 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无担保、无抵押”线上融资; 6.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 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7.不同投标人在支付时必须使用独立的银行账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CA 及服务费用,禁止使用同一账号进行支付; 8.不同投标人禁止在同一台电脑上制作投标文件, 确保投标人之间的独立性 和公正性; 9.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禁止在同一个单 位缴纳社会保险,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的落款与公章必须一致; 10.评标系统需要检测并预警“电脑硬件一致”、“IP 地址一致”,发现异 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11.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 的供应商客户端; 1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 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 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 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 13.对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各采购单位应对政 府采购成交供应商实行预付款制度, 采购单位应当在5 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预付 款,且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60%。 八、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仙桃市胡场镇人民政府 地址:湖北省仙桃市胡场镇汉沙东路666 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9 联系方式:1327712933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盛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仙桃市黄金大道农产品大市场之南综合楼市场25 栋东212 室 联系方式:1867280055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8672800552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姓名: 公司地址: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公司固定电话: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午 时 分 说明:报名人请按其内容据实填写。加盖公章形成扫描件,邮件必须在报名截 止时间前发送至283581636@qq.com 邮箱(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注明采购 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即报名成功,否则报名无效。(此邮箱仅供投标 供应商报名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否则后果自负) 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 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2.2 采购人 仙桃市胡场镇人民政府 2.3 采购代理机构 湖北盛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 监督管理部门 仙桃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2.5 项目名称 仙桃市胡场镇老年学校改建项目 2.6 项目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2.7 项目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2.8 项目属性 □货物 □服务 ☑工程 3.1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 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磋商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 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 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 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9.1 现场考察和答疑 会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 □组织 时间: 。 地点: 。 10 合同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竞争性磋商文件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分包金额要求: 。 分包人资质要求: 。 11.5 电子交易系统咨 询 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4 小时前咨询供应 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11.6 政府采购交易系 统联系方式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400-088-5358,027-67818745 。 其他联系方式: / 。 13.1 提出询问方式 提出询问方式: 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 并在生成询问函 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 其他询问方式: / 。 15.6 最高限价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16.1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 日历日。 19.1 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19.2 递交响应文件地 点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22.1 实物样品 ☑不提供 □提供 开启当天 时 分至 时 分,提供至(地点) ,逾期提 供的样品将不予接受 23.1 项目演示 ☑不进行 □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 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 分钟。 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 供应商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 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 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 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 人,演示现场提 供 。 24.1 响应文件开启环 境准备 响应文件开启环境要求: 供应商应自备测试完好的电脑等电子 设备,在保证互联网畅通的地点,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按采购 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及时在线解密响应文 件,参加不见面开标。 操作说明: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按照湖北 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要求, 熟 竞争性磋商文件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悉并完成网上所有操作流程,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电子 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响应文件开启工作。 2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25.2 解密响应文件的 时限 30 分钟, 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 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 26.2 磋商准备 磋商环境要求:供应商应自备具有摄像头、话筒功能且测试完 好的电脑。 在保证互联网畅通的任何地点, 登录电子采购平台, 按采购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及时在线解密 响应文件,并参加不见面谈判(磋商)。 操作说明: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按照湖北 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要求, 熟 悉并完成网上所有操作流程。 27.1 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 个工作日内, 从评审报告提 出的成交候选人中,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 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 履约保证金 ☑无 □有,履约保证金金额: 。 履约担保形式: 。 35.1 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取方式和标准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支付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 格[2002]1980 号) 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 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 534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3.支付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4.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 38.1 是否接受进口产 品 ☑不接受 □接受 39.1 支持中小企业政 策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的规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以及预 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 竞争性磋商文件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10%-20%);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 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 对于联合协议或 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 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 扣除比例为:****(货物服务4%-6%); 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竞争性磋商 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 号文 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 还应提供符合该条 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 仙桃市胡场镇老年学校改建 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119.601454 万元。 40.1 优先采购创新节 能环保产品 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 所投产品获 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 ** 的价格扣除。 41.1 政府采购 合同融资政策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 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 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 提供融资服务。 渠道和方式: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 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成交单位可以申 请融资贷款,具体请联系仙桃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28-323 2666-5109。 42.2 需要补充的其他 内容 成交单位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份数:正本1 份,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投标 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并加盖公章; 提交地址:湖北盛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仙桃市黄金大道农产 品大市场之南综合楼市场25 栋东212 室)。 1. 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 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4 年04 月01 日,则“近三年”是指2021 年04 月01 日至2024 年 04 月01 日。 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 “不足”,不包括本数。 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竞争性磋商文件 15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 信、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 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 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竞争性磋商文件 16 从业人员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 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 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 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 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竞争性磋商文件 17 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 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 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 不得制 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竞争性磋商文件 18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 局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竞争性磋商文件 19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也称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 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 2.定义 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2.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 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 项目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 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3.1 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 竞争性磋商文件 20 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5.费用承担 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保密 6.1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 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语言文字 7.1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8.计量单位 8.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项目现场考察。 9.2 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在现场考察中,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由供应 商自行负责。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9.4 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仅供供应 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 决策负责。 9.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0.合同分包 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 10.2 供应商未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分包规定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电子标说明 11.1 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标方式,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后才会解密。 因此,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 式, 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潜在供应商。 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 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 潜在供应商需密切关注该网站, 及时查看 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 若因潜在供应商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 而导 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11.2 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 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并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 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 11.3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 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 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 厂商名录”专栏。 11.4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电子化采购的有关概念: (1)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 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 竞争性磋商文件 22 据。 (2)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 行电子签名的形式。 (3)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基于PKI 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 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 (4)供应商客户端:是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 规范体系》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 应商投标软件。供应商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下 载使用。 11.5 电子交易系统咨询: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 问题和风险,特别是响应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11.6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2.磋商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第五章合同草案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 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3.1 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 定提出询问。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 对竞争性磋 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商文件询问的答复, 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 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3.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 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并对所有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13.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 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采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 日前, 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5 日的, 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 13.4 本“供应商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 网中发布的公告。 (三)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磋商书及附件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二、报价部分 (一)报价一览表 三、商务部分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 (三)资格证明文件 (四)业绩证明文件 (五)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 (六)商务响应偏离表 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七)其它商务文件 四、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二)技术方案 (三)其它技术文件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一)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5.磋商报价 15.1 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 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2 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 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 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 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5.3 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 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 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 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 容的所有费用, 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 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 15.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15.5 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 件。 15.6 报价不得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 25 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6.响应文件有效期 16.1 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 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 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 采购代理机构 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 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 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 16.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 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 供应商 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17.响应文件的编制 17.1 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 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 17.2 供应商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 容后, 生成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 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响应文件的加密 18.1 供应商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 使用CA 证书 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18.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 响应文件加密异常,在开启时无法解密。 竞争性磋商文件 26 18.3 供应商应保证加密响应文件的CA 证书有效期在开启时间之前。若CA 证书有效期临近开启时间,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CA 证书续期,以免开启时无法 进行解密。 19.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 19.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 交(上传)响应文件。 19.2 供应商递交(上传)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3 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递交响应文件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 递交响应文件高峰时间, 错峰进行递交。 供应商递交全部的响应文件后可在递交 响应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响应文件递交回执单。 19.4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响应文件妥善保 存,以便启动应急开启程序时使用。 19.5 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0.拒收 20.1 超过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响应文 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 在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使用CA 证书在递交响应 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供应商 可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2.实物样品 22.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要求提供样品的, 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 “第 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竞争性磋商文件 27 22.2 样品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 日内自行 联系采购人取回递交样品;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 履约验收的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3.项目演示 23.1 要求供应商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 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五)项目评审 24.响应文件开启 24.1 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开启。 25.开启时间和地点 2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通过供应商客 户端进入交易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或采购包)完成项目签到工作。 (2)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 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响应文件开启 工作。 25.2 响应文件开启: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 指令, 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及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完成 响应文件开启工作。 25.3 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采购平台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停止解密后,已解密开启的响应文件不足3 家的,应当终 止采购活动。 25.4 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 竞争性磋商文件 28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 应当及时提出; 工作人员当场 对疑义作出答复。 26.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 26.1项目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26.2磋商准备: 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前准备好磋商 所需的设备,确保设备稳定可靠、互联网畅通。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通过 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交易系统“应标大厅”, 准时参加在线磋商, 按照工作人员提 示进行相关操作。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成交 27.确定成交供应商 27.1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成交结果公告 2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 个工作日内,在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磋商文件随成 交结果同时公告。 28.2 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29.成交通知书 29.1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 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签订合同 竞争性磋商文件 29 30.履约保证金 30.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0.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30.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视为放弃成交, 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1.签订合同 31.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磋商 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 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 应当 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 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 31.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确 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1.3 采购人和供应商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 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1.4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质疑和投诉 32.质疑 32.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 竞争性磋商文件 30 32.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2.3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4 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2.5 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 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33.质疑答复 3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 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 涉及商业秘密。 33.2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34.投诉 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34.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向同 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4.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 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 作出处理决定,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财政部门 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 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35.收取方式和标准 35.1 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 理服务费。 (十)无效响应和终止采购活动 36.无效响应 36.1 响应文件存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的,做 无效响应处理。 37.终止采购活动 37.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 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3 家的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 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 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 家)。 (十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8.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 38.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 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 采购人应当按照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 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39.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9.1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 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 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 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 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 扣除比例,对供应商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9.2 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 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 号)执行。 40.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0.1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竞争性磋商文件 33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 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 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供应 商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范围的, 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 采购产品的, 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 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 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 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 具体扣除比例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十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1.1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十三)其他 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1 优化营商环境 42.1.1 根据 《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财 库【2019】38 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 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8】10 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 号)精神,我市取消以下政府采购费用: (一)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鄂财采发【2021〕8 号、鄂 财采发【2018】10 号文件规定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取消收取履约保证金。原"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 金额的10%"的费用取消,不得再收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 34 (三)取消收取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原"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 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收费 取消,不得再收取。 42.1.2 为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 企业发展,现要求今后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在原落实的政策中加上“对于政府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 各采购单位应对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 实行预付款制度, 采购单位应当在5 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预付款, 且支付比例不 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60%。 42.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适用法律 43.1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 《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财 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43.2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44.解释权 44.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竞争性磋商文件 35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工程量清单 竞争性磋商文件 36 竞争性磋商文件 37 竞争性磋商文件 38 竞争性磋商文件 39 竞争性磋商文件 40 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 44 竞争性磋商文件 45 竞争性磋商文件 46 竞争性磋商文件 47 竞争性磋商文件 48 竞争性磋商文件 49 竞争性磋商文件 50 竞争性磋商文件 51 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 53 竞争性磋商文件 54 竞争性磋商文件 55 项目概述 1、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4-2024-02017,采购项目编号: 421401202406000107 2、采购项目名称: 仙桃市胡场镇老年学校改建项目, 最高限价: 119.601454 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 4、项目概况:仙桃市胡场镇老年学校改建项目,具体详见采购 文件。 二、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采购内容需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 准、规范,质量合格。 三、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合格; 2、安全生产目标:合格; 3、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合格; 4、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四、技术要求 按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执行。 五、商务要求 1、工期:60 日历天 2、质量:合格。 竞争性磋商文件 56 3、本项目采购最高控制价为119.601454(万元),投标人总报价 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5、报价为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应包括完成整个建设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内容为: (1)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 金; (2)包括完成每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 (3)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4)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 容所需的费用; (5)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6)其中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响应供应商按规定必须全 额计入投标报价。文件要求的文明施工、夜间施工和赶工措施费等, 应体现在投标报价中。 响应供应商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 视为费用 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6、适用于本工程的造价计价规范、标准及文件等主要包括: (1)《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 (2018)》 (2)项目工程造价相关的材料价格执行《仙桃市市场价格信息》 信息价格等。 (3)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工程设计和建设标准、工程计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 57 规范与定额,与项目工程造价相关资料、设备、人工及机械市场价格 信息等。 7、采购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 六、验收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竞争性磋商文件 58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 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 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的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 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一)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磋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 2.同品牌检查(本项目不适用): 2.1 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 按一家供 应商计算。 2.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 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 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 2.3 有效磋商品牌不足3 家的应按废标处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 59 (二)响应文件澄清 1.评审期间, 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 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 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 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 (三)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应当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 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 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 第一轮磋商 1.1 磋商小组将按照系统随机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 商分别进行磋商。 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对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 务等内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 磋商机会。 在磋商中, 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 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3 磋商的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 小组应将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5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 内对原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修正, 并将修正文件以书面的方式经授权代表签字 (或 竞争性磋商文件 60 加盖公章)后提交磋商小组。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磋商。 1.6 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多轮磋商 2.1 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 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采购需求 的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到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2.3 磋商程序同第一轮磋商。 3. 最后报价 3.1 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在规定时间内, 以书面的方式经 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 家,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 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 家的可以为2 家)。 3.2 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磋商由供 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 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并要求其在规定 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 磋商。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竞争性磋商文件 61 (5)修正后的报价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 加盖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 商务技术评审 4.1 磋商小组应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磋 商文件要求、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内容以及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响 应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5. 报价评审 5.1 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 最后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2 价格扣除: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 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按照竞争性磋 商文件”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的规定扣除, 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 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按照本竞 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 算评审基准价。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 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 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 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 竞争性磋商文件 62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 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5.3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计算方法详见本章“三、评审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6. 计分办法及复核 6.1 评审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审得分应当为商务 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6.2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 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 并在评审报告中记 载: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6.3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对各供应商评审得分汇总后 的算术平均值。 7. 相同品牌处理原则(本项目不适用) 7.1 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的且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 按一家供 应商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 评审 得分相同的, 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 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7.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 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 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63 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 8. 评审报告 8.1 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 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 名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 以及需要扶持 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 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 家的可以为2 家)以上 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得分相同的, 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 按技术优劣顺序推荐。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8.2 磋商小组依据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3 家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 家,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 商[社会资本]只有2 家的可以为2 家) 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并形成评审报 告。 8.3 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 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 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 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 并说明理由, 否则视为 同意评审报告。 9. 应予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 9.1 在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3 家的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 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 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 家)。 竞争性磋商文件 64 9.2 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终止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 10. 停止评审的情形 10.1 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应当停止评审工作, 与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 应当修改 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评审标准 (一)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资格要求 审查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 文件; (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由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2 年度 或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由供应商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6 个月内 (至少有1 个月) 缴纳税收的凭据 (完税证、 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 均可); (2)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 布时间前6 个月内(至少有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 竞争性磋商文件 65 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 购活动。 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以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合 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的项目经理。(提供人员身份证、社保证明及相关 证明文件) 备注: 1. 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响应文件 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 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 信用信息核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6 2.1 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采购代 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 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3. 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 一项评审。 (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名称 审查内容 1 磋商报价 (1)总报价不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2)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 2 响应文件编制 (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书》、《磋商报价 明细表》; (2)不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磋商方案; (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签章)。 3 响应的要求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时,供应商所投产品不 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2)提供所投货物(或服务)确定的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明 确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4 其他实质性要求 (1)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磋商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不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 围标串标情形 供应商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 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 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 地 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6 其他无效情形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磋商情形。 7 满足政府采购支持 中小企业发展等相 关政策 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竞争性磋商文件 67 (三)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评审分项 分值 子项目及分值 价格部分 (30 分) 磋商报价 30 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 价格权值=30% 备注:符合供应商须知中价格扣除规定的,在评审时予 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商务部分 (30 分) 类似业绩 15 分 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的类似业绩(2021 年6 月以后)每 提供一个3 分,本项最高得15 分;(注:须提交合同 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项目经理资 格与业绩 6分 1.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2.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 分,本项最高不超过4分。 其他主要人 员 9分 其他主要人员(不包括项目经理):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上职称的得3 分; 2、施工管理员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考核合格证书的 得2分; 3、质量管理员具备有效的质量员岗位考核合格证书的 得2分; 4、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员岗位考核合格证书的得2 分;(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均需提供人员身份证、 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等证明文件) 技术部分 (40 分) 主要施工方 法 5分 比较各供应商主要施工方法的针对性、合理性、完整性 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优4-5分,良2-3分,一般或不提供 0-1分。 拟投入的主 要物资计划 5分 根据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物资计划的合理性、 全面性、 满足项目需求的程度进行综合评审: 优的得4-5 分,良的得2-3分,一般或不提供的得0-1分。 拟投入的主 要施工机械 计划 5分 根据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数量、 性能的合理性、全面性,满足项目需求的程度进行综合 评审:优的得4-5分,良的得2-3分,一般或不提供的得 0-1分。 工期保证 措施 5分 根据各供应商的进场计划、有总进度计划和分阶段进度 计划保障体系、 各工序的逻辑关系清晰, 分解详细合理, 关键线路明确、进度安排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审,优 的得4-5分,良的得2-3分,一般或不提供的得0-1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68 评审项目 评审分项 分值 子项目及分值 质量保证 措施 5分 根据各供应商质量管理的资源配置合理、规章制度健 全、 岗位职责、 质量管理目标明确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优的得4-5分,良的得2-3分,一般或不提供的得0-1分。 安全保证 措施 5分 根据各供应商的安全保证措施,安全防护符合国家和地 方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现场条件的要求,安全管理体 系, 安全教育、 安全培训计划健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优的得4-5分,良的得2-3分,一般或不提供的得0-1分。 文明施工组 织措施 5分 根据各供应商的文明施工组织措施,文明施工计划完 整、全面,关键环节有控制措施且责任到人等情况进行 综合评审,优的得4-5分,良的得2-3分,一般或不提供 的得0-1分。 施工总进度 表或施工网 络图 3分 比较各供应商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的可行性、合 理性、完整性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优3分;良2分;一般 1分;不提供得0分。 服务承诺 2分 对工期、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有承 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酌情评分,该 项最高得2分。 合计 100 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69 第五章 合同草案 【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 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的内容】 合同编号: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70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 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 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见磋商文件) 2.项目编号: (见磋商文件) 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见磋商文件) 4.项目概况: (见磋商文件) 二、 标的名称、数量(规模)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 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 分项合计 制造厂家 (全称) 1 货物(服务)名称1 2 货物(服务)名称2 … …… … … … … … … 合计 三、 货物(服务)质量 (以磋商文件要求以及响应文件的响应) 。 四、 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 1.合同履行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 (见磋商文件) 。 五、 包装及运输 (见磋商文件) 。 竞争性磋商文件 71 六、 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见磋商文件) 元(¥: ); 2. 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 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3. 。 七、 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八、 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 1.交付标准、方法: (见磋商文件) ; 2.验收方案: (见磋商文件) 。 九、 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 1.质保(服务)期: (见磋商文件) ; 2.质保(服务)范围: (见磋商文件) ; 3.质保(服务)要求: (见磋商文件) 。 十、 项目培训 (见磋商文件) 。 十一、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 (见磋商文件) 。 十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 竞争性磋商文件 72 2.乙方的违约责任: (见磋商文件) 。 十四、保密条款 (见磋商文件) 。 十五、其它补充条款 。 十六、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 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 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 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 并根据情况可部分 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八、合同组成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书; 2.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 4.乙方的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 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 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 效。如竞争性磋商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 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 二十、通知与送达 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 竞争性磋商文件 73 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一、 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74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格式 封面: 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75 一、磋商书及附件 (一)响应函 (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并进行如下承 诺声明: 1.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 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3.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 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 4.重要声明: 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 (由供应商如实填 写) 。 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 (由供应商如实填 写) 。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 (由供应商如实填 写) 。 (备注:以上3 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 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 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 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 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竞争性磋商文件 76 1. 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标的报价总价为 (注明币 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 2. 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 4. 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共 (由供应商填写) 个日历日。 5. 如果我方为成交供应商, 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6. 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 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7. 我方承诺本《响应函》的签章对本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具有约束力并承担 法律责任。 供 应 商:(公章) 通 讯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函 件: 授 权 代 表: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77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78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 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竞争性磋商文件 79 二、报价部分 (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 序号 磋商报价 服务期 备注 供应商名称: 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80 三、商务部分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81 (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 【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和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承诺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A. 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B. 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C. 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未被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 材料谋骗取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82 (三)业绩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完成时间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甲方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 注:供应商须按上表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83 (四)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 企业获得的荣誉证书、认证体系等。 竞争性磋商文件 84 (五)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 条款 响应文件的响应 内容 响应情况 备注 1 响应/偏离 2 3 …… ………… ………… …… 注: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五、商务要求”填写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85 (六)其它商务文件 1.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证明材料; 2.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 86 四、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技 术、服务要求条款 响应文件内容 对应简述 响应情况 备注 1 响应/正偏离/负偏 离 2 响应/正偏离/负偏 离 …… ………… ……………… ………… 说明: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四、技术要求”填写。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87 (二)技术方案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 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包括文字描述或图表 显示。方案格式自拟。 竞争性磋商文件 88 (三)其它技术文件 1. 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 2.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 89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 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日期: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 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竞争性磋商文件 90 (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 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 91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日 期: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 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 人(含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 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 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竞争性磋商文件 92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 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2.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421401202406000107
- 湖北省
- 仙桃市胡场镇人民政府
- 杨荣 1327****338
- 行政机关
- 货物
- 货物/通用设备
- 货物/专用设备
- 中标***金额
- 预算***金额
- 湖北盛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杨荣 1867****552
- 湖北耀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
421401****06000107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9004-****-02017
三、项目名称
仙桃市胡场镇老年学校改建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耀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孔埠正街241号附6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综合评分法:88.10(分)
工程类 |
名称:仙桃市胡场镇老年学校改建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响应文件 施工工期:60 日历天 项目经理:余勇 执业证书信息: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小组成员
许伟军,刘佳伦,胡利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08-06
2、评审地点:仙桃大道中段36号就业局北2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2、收费金额:0.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万元); 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仙桃市胡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湖北省仙桃市胡场镇汉沙东路666号
联系方式:1327****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盛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喻路889号武汉光谷中心花园B栋26层04-1号
联系方式:1867****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荣
电 话:1867****552
- 421401202406000107结果公告.doc
-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 仙桃市胡场镇老年学校改建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