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2024-08-19 00:00:00 查看原文
  • 公开招标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DDYJ-2024-1250592(三)
  • 广东省
  • 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 行政机关
  • 服务/商务服务
  • 服务/交通运输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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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50592

(三)预算金额:18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1)乙方指派1名律所工作人员到甲方单位办公,甲方需要执业律师协助工作时,律师应按要求到甲方单位提供现场法律服务; (2)为甲方提供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务提供日常咨询,按甲方需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甲方审查、修改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和风险提示; (4)协助甲方起草、审查或修改有关的通知、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 (5)对甲方履职过程作出的重要管理决策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依法进行论证; (6)协助甲方处理案件、来访来信以及未进入复议、诉讼程序的纠纷; (7)按甲方需求提供法律知识培训、讲座。 (1)乙方指派1名律所工作人员到甲方单位办公,甲方需要执业律师协助工作时,律师应按要求到甲方单位提供现场法律服务; (2)为甲方提供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务提供日常咨询,按甲方需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甲方审查、修改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和风险提示; (4)协助甲方起草、审查或修改有关的通知、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 (5)对甲方履职过程作出的重要管理决策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依法进行论证; (6)协助甲方处理案件、来访来信以及未进入复议、诉讼程序的纠纷; (7)按甲方需求提供法律知识培训、讲座。 1 180,000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1、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一年,自2024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18日。 (1)本合同期满,乙方承接的委托项目尚未完成的,乙方仍须尽职尽责履行至该项目完成为止,甲方对该部分工作产生的费用不予另行支付,乙方对此须无条件接受。服务期满后,甲方可按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进行委托续期。若双方确定服务期届满后不再续期,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负责、妥善地处理和安排好法律事务的交接工作。 (2)服务期内,如有上级主管部门或行政管理规定或相关政策文件的通知要求甲方缩短或延长本项目服务期的,乙方须无条件接受,不得要求任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19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1)乙方指派1名律所工作人员到甲方单位办公,甲方需要执业律师协助工作时,律师应按要求到甲方单位提供现场法律服务; (2)为甲方提供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务提供日常咨询,按甲方需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甲方审查、修改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和风险提示; (4)协助甲方起草、审查或修改有关的通知、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 (5)对甲方履职过程作出的重要管理决策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依法进行论证; (6)协助甲方处理案件、来访来信以及未进入复议、诉讼程序的纠纷; (7)按甲方需求提供法律知识培训、讲座。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伍先生 1392****303

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