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年松树枯死木清理(项目编号:HZZC2024-G3-230244-GXFH)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 附件1、公开招标文件: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年松树枯死木清理.pdf公开招标文件 (全流程电子化评标)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 年松树枯死木清理 项目编号:HZZC2024-G3-230244-GXFH 项目所属区划: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 采购人:富川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8 月5 日 目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 一、总则............................................... 11 二、招标文件........................................... 1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四、开标............................................... 20 五、资格性审查......................................... 21 六、评标............................................... 22 七、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 25 八、其他事项........................................... 26 第三章 服务采购需求...................................... 27 第四章 评标办法.......................................... 31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3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 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格式)......................... 40 二、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格式)......... 48 1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 年松树枯死木清理 (项目 编号:HZZC2024-G3-230244-GXFH)公开招标公告(远程异地) 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 年松树枯死木清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在线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 年8 月27 日 09:00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C2024-G3-230244-GXFH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 年松树枯死木清理 预算金额:(元):4000000.00 采购需求: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 年松树枯死木清理1 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 年松树枯死木清理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 年松树枯死木清理1 项,如需进一步 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元):4000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至2024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 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时间: 2024 年8 月5 日至2024 年8 月12 日, 每天上午00:00 至12:00, 下午12:00 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线上获取 方式:潜在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网上免费下 2 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 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进行“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8 月27 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4 年8 月27 日 09: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在线解密开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4 本项目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5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6 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或服务的政策; 4、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 )、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 州) (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5、采购意向公示链接: http://zfcg.gxzf.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ann_1ZoapDxpSTrFQHGW0Kuz6 ND5ndTMr3NGt5TILBJnhQo=&utm=web-micro-app-back-front.623e5345.0.0.10d3fac04af711efa93b858a8 59401ad 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 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投标文 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贺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 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 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系统默认自动放弃,造成投 3 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解密投标文件后,30分钟内在线签字确认,超过时间没有在线签字确认 的系统将自动视为供应商认可。 注: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限内对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文件 进行解密, 所有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 代理公司开启已解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超过解密时限未解密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在线投标(电子投标)准备工作及相关事宜说明: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 以下相关准备工作: ①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 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 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 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投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 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投标人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广 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②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 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并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供 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 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 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 支持,请致电客服热线:95763)。(完成CA 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 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 完成CA 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 建议投标人尽快办理。 ) ③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 台”完成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各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政府采购 项目投标需下载使用新版客户端并安装成功。((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 采购网(访问地址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广 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④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 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 补充、 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⑤供应商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 云平台CA 证书)。因投标人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⑥CA 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 认证)登录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提交、解密等相关事宜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7. 监督部门 4 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4-7882324。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地 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新建路33 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荣春,0774-7888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 号贺州桂东·汇豪国际城第10 幢2 单元2306 号房 联系方式:0774-5338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兆训 电 话:0774-5338303 2024 年8 月5 日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 项目名称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 年松树枯死木清理 项目编号:HZZC2024-G3-230244-GXFH 2 5 投标人资格 5.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 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15 采购预算金 额及投标报 价 15.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本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5.2 投标人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所投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 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 16.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 天。 6 1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7 18.1 电子投标文 件的制作、 加密 18.1.1 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 必须登录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进行 “申 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响应文件并参与投标, 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1.2 投标人下载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 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顺序以及“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18.1.3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广西 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 载明的 “标书关联” 功能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相 6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应内容的关联定位, 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 点击相应评审项时可直接定位到 该评审内容; 如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相应内容, 或者关联定位的 内容与该评审项不符, 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并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 相 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1.4 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自然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 采用广 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 证书签章, 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 证书 签章的, 在投标文件中响应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 的格式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按本须知载明的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进行编排,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 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或投标文件相应内容未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导致 投标文件被误读、 漏读、 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 其 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1.5 投标人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后应当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 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18.1.6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 证书签章, 投标人法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 签章的,应在投标文件 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 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 签章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 的 格式上传即可。 8 18.2 供应商公章 及签字、电 子签章、电 子签名 18.2.1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 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 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 投标人的 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8.2.2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相应 的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 私章、 签字章、 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18.2.3 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 云平台认可的CA 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 文件,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与实物印章、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 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9 18.3. 1 参与电子投 标的准备工 作及评审前 准备签字 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 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 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编制、 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投标文件时, 请填写参 加远程投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依次进入 “服 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 7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投标人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 事指南)并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供应商 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 府采购云平台, 依次进入 “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 中查看CA 数字证书办理操作 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客服热线:95763)。 (完成CA 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 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 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 投标人尽快办理。)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前在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完成身份认证, 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 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各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 目投标需下载使用新版客户端并安装成功。 ( (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西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 以下称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 子投标客户端” ),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 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 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补充或 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供应商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设备确保可进行视 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 证书)。因投标人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 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6、CA 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 数字证书(CA 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 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10 19.1 投标文件的 补充、修改 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可以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对所递交的电 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 回原文件, 补充、 修改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 盖章后重新传输提交至广 8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投 标文件有效期内, 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成功 将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未提交电子投 标文件。 11 20.1 投标文件递 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4 年8 月27 日 09:0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 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 云平台的要求编制、 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 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95763。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在线提交。逾期递交的 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后, 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自行 下载投标回执。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2 20.2 投标文件解 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采购代理机构开启解密投标文件操作, 在“政府采购 云平台”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通知,截止时间后30 分钟 内(2024 年 月 日上午09 时00 至09 时30 分),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 台”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上 述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 可以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 【在接到 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系统通知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要求的 时间到达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 号四楼)现 场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以电子邮件(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 的形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与“政府采购云平台” 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 据; 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 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若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含提 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系统默认自动放弃,造成投标无效 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解密投标文件后,30 分钟内在线签字确认,超过时 间没有在线签字确认的系统将自动视为供应商认可。 13 21.1 开标时间及 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8 月27 日 09:00(北京时间)截标后。地点:通过广西政 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方式: 在接到无法解密 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贺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 号四楼)开标室现场提交 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 标文件。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 议。 9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4 24 评标委员会 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 人,技术、经济等专家4 人。 15 25.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16 32 信用查询 根据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 号,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中标 候选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 ⑵查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 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 打印材 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取消其中标候选供应 商资格。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 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联合体成员存在 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7 33 中标公告及 中标通知书 33.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 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 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 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33.2 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 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 18 3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19 35.1 签订合同时 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 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应按规定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0 35.4 合同备案存 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两个工作日起将自动存档于 “广西政采云” 平台上, 采购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21 36 招标代理服 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10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22 37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 号) 等相关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广西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3 38 监督管理机 构 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电话:0774-7882324 11 一、总则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 年松树枯死木清理 项目编号:HZZC2024-G3-230244-GXFH 2. 适应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定义 3.1“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 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3“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材线虫病 疫木除治服务、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3.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6 实质性要求:“采购需求”中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 招标方式、评分办法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人资格 5.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 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费用 12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转包与分包 8.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8.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9. 特别说明 9.1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 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9.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所拥 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或负责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 正式员工)。 9.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 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 行政与刑事责任。 9.5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 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 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3 9.6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规定,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投标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 9.7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 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政策。 9.8 根据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第三条 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 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8.1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9.8.2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8.3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 少于10 人(含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 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文件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军人证(1 至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 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9.9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 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价最低的 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 评标价也相同的, 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14 10. 质疑和投诉 10.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0.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计算 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诉书”格式见附件3)。 投诉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电话:0774-7882324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源路1 号。 10.3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函、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 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 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格式详见附件2。 10.4 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投标人在提出与项目 相关的质疑前应当做好全面且详细的工作,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的再次质疑。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5 递交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原件)形式提交 (1)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莫兆训,联系电话: 0774-5338303。通讯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 号贺州桂东·汇豪国际城第10 幢2 单元2306 号房。 15 (2)业务时间:上午9 时00 分至12 时00 分,下午15 时00 分至17 时00 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不办理业务。 二、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服务采购需求; (4)评标办法; (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 12.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 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在本招标 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 12.3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 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 如因投标人未 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2.4 必要的澄清、 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澄清、 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2.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 自澄清、修改招标文件。 12.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本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3.1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 13.1.1 电子投标文件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 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 16 13.2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3.2.1 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 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 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均为复印件) (4)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 (5) 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投标人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提供, 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 ) ; (6)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 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者供应商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说明) (必须提供) ;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 (必须提供); (8)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 (9)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相 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投标人如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且承接本项目全部服务的,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②投标人如属于监狱企业且承接本项目全部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如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 承接本项目全部服务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3.2.2 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1)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3)“服务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按其要求提供); (4)服务承诺书(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服务采购需求、特点及供应商自身的处理能力自行编写,承 诺书内容至少应包括“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服务条款)(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必须提供); 17 (6)供应商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同类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 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 (8)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9)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CA 签章)/自然人签字 或加盖个人CA 签章,否则投标无效。 13.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3.4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特别说明: (1)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 签章。若投标文 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投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 响应或者在投标文件其它内容中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格式上传(或加盖个人CA 签章),无签字的视为投标无效。 14.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 均应以中文汉 语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 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4.2 投标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 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 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 文件(格式)”填写,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 算金额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5.2 投标人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所投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5.3 投标总报价包括采购范围内一切服务价款,包含清除疫木的人工费,烧毁疫木,运输,场地的租 用,清理疫木时损坏其他物件的赔偿,树蔸处理的药物,塑料薄膜及所有的设备工具费用、税金、后续服 务、 等其他有关本项目实施过程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 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 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8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 天。 16.2 出现特殊情况下, 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原投标文件继续有效。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1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8.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供应商公章及签字、电子签章、电子签名 18.1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 18.1.1 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 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响应文件并参与投标,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1.2 投标人下载或获取招标文件后, 投标人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 安装完成并登 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顺序以及“广西政府 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18.1.3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 户端”载明的“标书关联”功能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相应内容的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 相应评审项时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内容;如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相应内容,或者关联定位 的内容与该评审项不符,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并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18.1.4 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采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 证书签章,没有办理广西 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 证书签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响应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 的格式上 传。电子投标文件按本须知载明的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进行编排,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 不完整、或投标文件相应内容未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 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1.5 投标人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后应当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广 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18.1.6 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 证书签章,投标人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 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 签章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 签章,没有办理广 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 签章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 的 格式上传即可。 18.2 供应商公章、签字、电子签章、电子签名 19 18.2.1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 “公章” 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 (CA 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 18.2.2 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对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的,均指采用CA 证书签章。 18.2.3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 “签字” 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 (CA 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个人电子印章或手 写签字。没有办理个人CA 证书的,可以为手写签字的形式。 18.3 投标人公章及签字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 认 证证书)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 (2)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对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的,均指采用CA 证书签章。 (3)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 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自负责人、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个人电子印章或 手写签字。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 签章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 成PDF 的格式上传即可。 19.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对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 署、盖章后重新传输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成功将补充、修改电子投 标文件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解密 20.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4 年8 月27 日 09:0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广 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 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 系方式:95763。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平台在线提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自行下载投标回执。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 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0.2 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解密投标文件操作,在“广西 20 政府采购云平台” 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通知, 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 (2024年 月 日上午09时00至09时30分),投标人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 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若投标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 可以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 依据 【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系统通知后,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现场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或以 电子邮件(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的形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电子备份投标 文件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评 审依据;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人在规定时 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 情况),系统默认自动放弃,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解密投标文件后,30分钟内在线签 字确认,超过时间没有在线签字确认的系统将自动视为供应商认可。 20.3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0.4 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说明 (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 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 文件的传输递交, 并可以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 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 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四、开标 21. 开标时间及地点 2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 年8 月27 日 09:00(北京时间)截标后。 (2)地 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3)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方式: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 知时要求的时间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 号四楼)现场提交或以电 子邮件的形式 (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 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21.2 投标人不足3 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2. 开标程序 21 22.1 开标准备 22.1.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本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落实; 22.1.2.本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 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 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 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2.2 开标程序 22.2.1.系统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 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 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 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未提供备份电子投 标文件,将不进行再次解密程序。无法在线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在线解密时间为30 分钟。 22.2.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投标文件。 22.2.3.开启投标人报价文件,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投标人代表如 果认为宣读有误,可以当场提出异议。 22.2.4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线上确认投标报价。 22.2.5 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正。 22.2.6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 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五、资格性审查 23. 资格性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 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3 家 的,不得评标。 23.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投标人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 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投 标无效处理。 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 审查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 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 22 (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 (3)将各投标人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 (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 注:以上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查询企业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 页面信息内容无法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 当时审查程序可继续进行,待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投标人作进一步核实确认,如确认投标人 之间存在有上述关联供应商情形的,关联供应商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评标 24. 评标委员会组成 24.1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 总数的三分之二,成员人数应当为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 人,技术、经济等专家4 人。本项目评标委员 会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24 条规定。 24.2 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 24.3 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25. 评标原则 25.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25.2 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进行评标,不得擅自更改评标办法。 26. 评标 26.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组织工作,宣布评标工作纪律,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专家应当回避 的情形, 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 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 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维护评标秩 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 表、评标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核对评标结果,有投标无效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 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评标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 评标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标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26.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 求;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供应 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 现的违法行为。 26.3 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任何人不得对某个投标人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 不得向其他专家评委 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26.4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 23 26.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属于投标人疏忽、 笔误所造成差错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CA 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或个人CA 签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26.6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 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最终汇总每 个投标人的得分。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26.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8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 (或 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9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 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 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6.10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 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 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 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6.11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标办法进行,或其他不 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27. 推荐及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原则 24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 分相同且评标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抽签的方式决定排次次序。 (2)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 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的,采购人可以 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依此类推。 28.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或超出最高限价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 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投标文件有效期、服务期限、售后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或无效材料的; (9)投标人未就“项目采购需求”中所投本项目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 (10)投标人未对检验数据真实和保密作出承诺,以及提供配套的检验数据保证和保密保障措施 的; (11)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9.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30.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25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 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开标、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 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2.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桂财采〔2016〕37 号,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⑵查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 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 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候选 供应商资格。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3.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3.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 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33.2 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 七、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 3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35. 签订合同 35.1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规定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5.2 中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3 如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 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 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26 (1)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5.4 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将自动存档于“政采云”平台上,采购人于合同 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八、其他事项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 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收费标准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向 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成交金额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1~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 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 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3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用于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账户名称:广西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2109 3800 0910 0351 39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贺州建设路支行 38.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 号)等相关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广 西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9. 监督管理机构 27 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电话:0774-7882324 第三章 服务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 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 号)的规定,本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承接,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6.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服务采购需求: 序 号 服务 名称 服务需求及要求 1 富川 瑶族 自治 县 2024 年松 树枯 死木 清理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富川瑶族自治县位于东经110°05′02″~111°28′50″, 北纬24°37′21″~25°09′ 26″,广西东北部,贺江上游, 东与湖南省江华县毗邻,西与桂林市恭城县接壤, 南临钟山县、 平桂区,北接湖南省江永县。富川县行政区划为12 个乡镇,一个国有林场,一个国有立新农 场。土地总面积231 万亩,林地面积117.02 万亩,松林面积10.2 万亩。 (二)周边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我县为一般预防区, 但目前所面临的防控形势非常严峻: 周边的江永县、 平桂区、 恭城县、 钟山县等县区均为松材线虫病疫区,与富川县均有交界,极易传播蔓延。 二、工作要求及范围 1、以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报告为基础,对报告中发现的松树枯死木按“即发现,即清 理”的原则,发现一株,清理一株。 2、针对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报告中发现的松树枯死木清理完成后,循环对全县辖区范围内 新发生的松树枯死木 三、作业要求 1、清理枯死松树类型包括:树冠通红且松针不掉落的松树、疑是染病松树、衰弱松树、 28 受压木、风树、旱死木等,禁止砍伐健康松树。 2、清理作业量 界定标准:伐桩去皮后 (1)伐桩直径小于12 厘米的不计算砍伐量,特殊情况需清理的经我局同意后可计入砍伐量 中。 (2)伐桩直径13-15 厘米,清理二株按一株计算。 (3)伐桩直径16-40 厘米,清理一株按一株计算。 (4)伐桩直径41-50 厘米清理一株按两株计算。 (5)伐桩直径51-60 厘米清理一株按三株计,依次类推,即直径每增10 厘米加一株(该 项为特殊情况,需经我局同意后,方可另外计算)。 3、清理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至2024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 4、清理费用的计算方式 实施包干制度定价:参照去年平桂区绩效包干制度的价格,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按照全县 10.2 万亩松林进行估价,每亩单价为39.21 元/亩,总费用为399.99 万,从开标之日起,中标 单位需对全县范围内的枯死松树进行清理,施工截止时间为2024 年12 月31 日,如在截止时 间未完成清理工作的,施工单位必须继续对松树枯死木进行清理,直至全县范围内没有枯死松 树的存在。至少完成对22223 株松树枯死木的清理,超出部分不计入清理费用,低于22223 株 的按界定标准中的要求计算株数,单价以180 元/株计算。 四、技术要求 我县防控压力巨大, 周边的江永县、 平桂区、 恭城县、 钟山县等县区均为松材线虫病疫区, 与富川县均有交界,极易传播蔓延,为确保不成为疫区,参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印发的《松 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 年)》中的文件要求。 1、树干处理 覆膜处理: 将砍伐的枯死松树按每节裁成长度为80cm-120cm, 就地归堆, 放置磷化铝片3 —5 粒,用黑色塑料膜进行覆盖,边缘用土压实,密封放置一个月。 2、伐桩处理 伐桩高度不得高于5 厘米,对伐桩进行剥皮处理,并在伐桩上放置磷化铝片1—2 粒,用 0.1 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绑紧后用土将塑料薄膜四周压实,密封放置15 天。 3、枝桠处理 覆膜处理:将直径超过1 厘米的枝桠,就地归堆,放置磷化铝片3—5 粒,用黑色塑料膜 进行覆盖,边缘用土压实(可与树干堆放在一起进行覆膜处理),密封放置一个月。 五、档案管理 松树枯死木清理工作中,服务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清理前、后的现状林相照片。 2、枯死树清理全过程的录像及照片。 3、覆膜处理全过程的录像及照片。 29 4、清理记录表,需包括:乡镇、村委、自然村、砍伐时间、砍伐株数、胸径等,清理工 作结束后需施工单位、砍伐所在地村委、林地管辖单位、项目单位四方确认后签字并盖章。 5、每株枯死松树记录表,需包含:乡镇、村委或自然村、定位信息、地径、除治方式等。 6、清理结束要及时将材料装订成册提交给我局。 六、成交(中标)供应商要求 1、应具有一支熟练掌握技能的专业队伍,拟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至少35 人(含)以上。 本项目实施人员在进场施工前须全部具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成交后签 订合同之前拟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所有人均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中标)供应商须将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人身 意外伤害保险保单等资料编制成档案交由采购人备案。采购人核实成交(中标)供应商提交的 备案资料,如果成交(中标)供应商的备案与投标文件中投入本项目的实施人员不一致(或其 中有提供虚假虚假材料的),采购人不予签订合同,并以提供虚假材料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法 律规定追究其责任。在本项目实施前采购单位对成交(中标)供应商的作业人员进行身份核实 和确认,与备案人员必须一致。如果成交(中标)供应商的作业人员与备案人员不一致,不得 开展作业,并以提供虚假材料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3、要有必要的疫木清理的机械设备,疫木采伐应使用手工锯或机油锯采伐,严禁使用斧 头。 4、成交(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国家、自治区、市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施工,确 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尤其是确保用火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成交(中标)供应商 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七、结算的单价和方式 1、投标报价包含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疫木(含枯死木,但不包含已经枯死两年及两 年以上的松木)采伐、制材、集材下山、短途运输、焚烧、伐根处理(含药品)、作业工具、 人工、运输车辆、管理施工、验收全过程、税金、保险、利润及一切不可预见的成本等所有费 用的总和。不论砍伐地点的远近、疫木的大小、清理工作的难易,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供应商应综合考虑报价。 2、结算方式:项目服务完成后,且经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向县财政局申请支付合同 金额的80%, 采购人均在收到发票后30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同时扣除检 查不合格的罚款。待财政评审中心进行结算评审后,按评审价付清余款。 八、验收标准: 1、 采购人将根据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 财采〔2015〕22 号)规定的验收程序组织验收。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 个工作 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 2、清除的松材疫木(含枯死木)、枝丫直径1cm 及以上、枝条等均不得过夜,必须在当 天现场清理并烧毁或运往指定地点烧毁, 烧毁率必须达到100%, 严禁运下山作柴火或其它用途。 烧毁全过程按规程拍照留存。 30 3、所有伐根高度控制在高出地面5cm 以内,且于当天对伐根进行去皮,放置磷化铝片, 然后用塑料膜(厚度不少于0.8mm)覆盖,并在周围盖15cm 以上厚的泥土,伐根除害处理率必 须到达100%。 4、砍伐的每株枯死松树必须记录编号、砍伐日期、乡镇、村、林班、小班、砍伐地点、胸径、 伐桩径、经纬度、砍伐人员、处理方式、监管人员、完成效果等信息,砍伐的每株疫木要有影 像资料。 31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依据、方式 (一)评委会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组成。其中, 专家评委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标(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供应商的投标 报价、技术分、重点、难点解决方案、采伐管理方案、伐根治理方案、疫木的管理方案、服 务承诺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 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五)根据财库〔2012〕69 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小组成员要严格遵 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二、评定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10 分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条件且 按该办法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 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统计上大中 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和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对价格给予折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32 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中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即为评标价。 (4)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 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 分。 (5)价格分计算公式: 最低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 某投标人价格分= × 10 分 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 2、技术分……………………………………………………………………12 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对比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前期的现场勘察、调研对本次服务范围内、 疫木的实际情况等内容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 然后各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4 分)内容简单在缺项,且不够全面了解疫木情况或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 简单复制采购需求的。 二挡(8 分)内容简单,但能对本次服务范围内的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范围及疫木情 况基本了解的。 三挡(12 分)服务实施方案中通过前期的现场勘察、调研对本次服务范围内的松材线 虫病疫木清理范围及疫木的实际情况描述详细、完整、全面,能描述各疫木地处的具体位置 及松材线虫病的疫情的。 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3、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分…………………………………………………12 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对比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点存在的重点、难点,并 提出有效、 合理解决措施等内容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 然后各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4 分)内容简单或不合理。 二档(8 分)针对本项目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点存在的重点、难点的阐述有偏差, 提出的解决措施基本合理。 三档(12 分)针对本项目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点存在的重点、难点阐述准确,并提 33 出有效、完全合理解决方案的。 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4、采伐管理方案分…………………………………………………………20 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对比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管理内容(人员设置、人 员素质、实施人员工作服、工作标准、人员培训;通过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等激励措施促 进采伐管理效率,用工风险的防范措施、劳务纠纷、突发事件的处理;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 方案、解决问题的响应时限及出现工作失误的处罚和赔偿承诺等)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 然后各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10 分):人员设置、人员素质、实施人员工作服、工作标准、人员培训基本满 足采购要求;通过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等激励措施(只达到供应商所在地最低保障的)促 进采伐管理效率差,用工风险的防范措施、劳务纠纷、突发事件的处置基本可行;松材线虫 病疫木采伐方案简单包含拟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35 人(含)以上,并且内容包含采伐计划、 人员及时间进度安排、疫木清理烧毁等】、解决问题的响应时限及出现工作失误的处罚和赔 偿承诺等内容差,基本符合采购需求。 二档(15 分):人员设置、人员素质、实施人员工作服、工作标准、人员培训基本满 足采购要求;通过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等激励措施(高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保障符合市场 正常劳动用工待遇,以提供劳动用工承诺和相关劳动用工待遇详细明细表为准)促进采伐管 理效率一般,用工风险的防范措施、劳务纠纷、突发事件的处置合理;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 方案较详细、完整【包含拟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40 人(含)以上,并且内容包含采伐计划、 人员及时间进度安排、疫木清理烧毁等】,解决问题的响应时限及出现工作失误的处罚和赔 偿承诺等内容一般、合理、可行、满足采购需求。 三挡(20 分):人员设置、人员素质、实施人员工作服、工作标准、人员培训优于采购 要求;通过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等激励措施(高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保障符合优于市场劳 动用工待遇,以提供劳动用工承诺和相关劳动用工待遇详细明细表为准)促进采伐管理高效 运作,用工风险的防范措施、劳务纠纷、突发事件的处置良好;松材线虫病疫木采伐方案详 细、完整【人员方面在满足二档的前提条件下,且内容含采伐计划、人员及时间进度安排、 疫木清理烧毁流程、疫木清理方法(手段)、采伐专用设备表(含专用机油锯、高枝锯、运 输车辆等)、疫木运输计划等】,解决问题的响应时限及出现工作失误的处罚和赔偿承诺等 34 内容优秀、科学性、针对性、规范性的。 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5、伐根治理方案分…………………………………………………………12 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对比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伐根治理方案的内容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 然后各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4 分):提供的伐根治理方案简单。 二档(8 分):提供的伐根治理方案详细、完整的伐根治理方案,内容含伐根处理流程、 保护措施等,且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 三挡(12 分):提供的伐根治理方案更详细、完整的伐根治理方案,内容含伐根喷药处 理流程、根据不同的松材线虫病疫情况定制出不同的解决分析方案、有效的保护措施等,且 方案具有合理性、科学性、针对性强、规范性的,完全可行。 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6、疫木的管理方案分………………………………………………………12 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对比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疫木管理方案的内容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 次,然后各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4 分):疫木的管理方案简单。 二挡(8 分):疫木的管理方案详细、完整对疫木,内容含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处理伐 根用药安全管理措施、管理人员经验丰富具有与本项目相关职称证、伐木作业人身安全管理 措施的,且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 三档(12 分):疫木的管理方案更详细、完整对疫木的管理方案,内容含防火安全管理 措施、处理伐根用药安全管理措施、管理团队经验丰富均具有与本项目相关职称证、伐木作 业人身安全管理措施、对疫木清理的组织管理、松材线虫病监测小班化管理等,且方案具有 合理性、科学性、针对性强、规范性的,完全可行。 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7、服务承诺分…………………………………………………………满分22 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对比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承诺书的内容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 然 后各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14 分)拟入本项目实施人员中技术熟练承诺在成交后签订合同之前拟投入本项 35 目实施人员所有人购买35 人 (含) 以上的意外险和承诺作业中实施人员造成的伤害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意外险实力一般且服务承诺书中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质量基本满足采购文 件要求。 二档(18 分)拟入本项目实施人员中技术熟练承诺在成交后签订合同之前拟投入本项 目实施人员所有人购买40 人 (含) 以上的意外险和承诺作业中实施人员造成的伤害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意外险满足采购需求,意外险实力良好且服务承诺书中有完整的服务内容、服务 期限、服务质量及其他服务内容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三挡(22 分)拟入本项目实施人员中技术熟练承诺在成交后签订合同之前拟投入本项 目实施人员(在满足二档的前提条件下)的意外险和承诺作业中实施人员造成的伤害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意外险满足采购需求,意外险实力优秀且服务承诺书中有更为完整、详细的服 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质量及其他服务内容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文件要求,且质量保障措 施详细、合理、具有针对性及科学性;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的建议的; (三)、综合得分=1+2+3+4+5+6+7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并编写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且评审报价相同 的,以评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抽签的方式决定排列次 序。 (2)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争性磋商 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 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并依此类推。 四、说明 (1) 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 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 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 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6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 年松树枯死木清理 项目编号: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 根据 《中标通知书》 的中标内容, 合同的总金额为: 人民币 (大写) 元 (¥: (小写) ) 第二条 服务保证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规定的服务内容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 第四条 交付 1.服务开始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第五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 项目服务完成后,且经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向县财政局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80%,采购人均在收 到发票后30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同时扣除检查不合格的罚款。待财政评审中心进 行结算评审后,按评审价付清余款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 同金额 %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 乙方提供的服务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 全部责任。 3. 乙方无故延期服务交付的,每天向甲方偿付违约合同金额 ‰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 同金额 %, 超过2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甲方不能按期付款的, 每天向乙方偿付延合同金额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金额 %。 4.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同金额 %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 5. 其他违约行为按照合同金额额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 抗力影响期相同。 37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服务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相关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要求的,鉴定费由采购 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要求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 解决,可向本级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本级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 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或应答)文件; 3.服务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壹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合同原件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柒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 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签字(属自然人的应在 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 期: 日 期: 3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 年松树枯死木清理 项目编号:HZZC2024-G3-230244-GXFH 投标人[公章(CA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CA 签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39 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4)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 (5) 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投标人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提供, 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 ) ; (6)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 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者供应商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说明) (必须提供) ;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 (必须提供); (8)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 (9)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二、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1.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3.“服务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按其要求提供); 4.服务承诺书(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服务采购需求、特点及供应商自身的处理能力自行编写,承诺书 内容至少应包括“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服务条款)(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必须提供); 6.供应商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同类产品(物业服务)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 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 请提供); 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 8.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9.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40 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格式)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 代理时必须提供);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致:广西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身份证号码: 以我公司名义参 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 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投标人[公章(CA 签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签字 (或个人CA 签章) : 年 月 日 41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致:广西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码: 以本人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 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或个人CA 签章: 年 月 日 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 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 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必须提供, 营业执照为 “三证合一” ) ; (5)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提供,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6)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截标 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者供应商自拟的截标时间前 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说明)(必须提供); 42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 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声 明 致:广西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 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人[公章(CA 签章): 日 期: (8)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 附件: 43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 一、我(公司)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二、我(公司)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 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 标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磋商报价,或者在采购项目中事 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然后再参加采购;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 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 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9)(9)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44 〔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相 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投标人如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且承接本项目全部服务的,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②投标人如属于监狱企业且承接本项目全部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如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 承接本项目全部服务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 (联合体) 郑重声明, 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 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 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 属于 ;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 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CA 签章)]: 日期: 备注: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表 ②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如 45 有,请提供); 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 《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公章(CA 签章)]: 日 期: 46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 47 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 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批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 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 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 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 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 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 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 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 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48 二、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格式) 1.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致:广西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 签字代表 (姓名)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提交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并做出如下报价: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及承诺 数量 单 位 单价(元)② 单项合计=数量× 单价③=①×② 备 注 按《服务采购需求及 要求》执行 株 投标总报价: 投标总报价:大写 (¥ ) 说明:投标总报价包括采购范围内一切服务价款,包含清除疫木的人工费,烧毁疫木,运输, 场地的租用,清理疫木时损坏其他物件的赔偿,树蔸处理的药物,塑料薄膜及所有的设备工 具费用、税金、后续服务、等其他有关本项目实施过程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 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 49 开户银行: 账号: 投标人(CA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 签章): 注:1.各投标人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所投分标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投标人应根据所投项目如实填写投标报价表的各项内容。 3.投标报价表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 签章并加盖投标人CA 签章。当本表 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50 2.商务、技术偏离表(必须提供) 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 序号 服务名称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说明 1 2 3 4 …… N 注:供应商应对照招标文件中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并在“偏离情况说明”栏注明“正偏 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 投标人[公章(CA 签章): 日 期: 注:1.“商务、技术偏离表”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2.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CA 签章) (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 字或个人CA 签章) 3.“服务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按其要求提供): 51 4.服务承诺书(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服务采购需求、特点及供应商自 身的处理能力自行编写,承诺书内容至少应包括“服务采购需求”中 的所有服务条款)(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 服务承诺书(格式) ………… 投标人[公章(CA 签章): 日 期: 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必须提供);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 投标人[公章(CA 签章): 日 期: 6.供应商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同类服务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不 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为准,并能清 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52 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姓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参加工作时间 备注 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公章(CA 签章): 日 期: 注:1.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CA 签章) (属自然人的须逐 页签字或个人CA 签章)。 8.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53 9. 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如有,请提供)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富川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格式)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 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记录的良好记录。 4.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 (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采购)文件 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54 10. 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格式 第一节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5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公开招标 56 第二节投诉书(格式)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 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公开招标 57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 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 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 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 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公开招标 58 “政采贷”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贺州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 的融资政策。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信 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供应商信用和政府采购信息信誉,为其发放贷款,包 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供应商的历史中标及履约情况等政府采购信息作为授信参考并发放的贷款。贵公司若 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材料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 核实信息,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一、“政采贷”操作流程 进入“广西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 “办事指南”专栏找到“金融融资”板块, 进入“广西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登录,选择试点银行机构进行合同融资预申请。(详情请按照《贺州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政采贷”工作的通知》(贺财采〔2024〕3 号)文件执行) 二、承接银行联系方式 1.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分行总协调人:杨宏毅 职务: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手机号码:18077397188 序 号 金融机构 联系人 职务 手机号码 银行地址 1 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分行 营业部 刘 雍 客户经理 18778943521 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1 号 2 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城东 支行 刘昭勇 客户经理 18877499257 贺州市八步区平安西路 266 号贺州广场购物中心1 号楼一层东面 3 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城西 支行 于丛家 客户经理 15177666737 贺州市八步区八达西路 689 号1 栋11 号商铺 4 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平桂 支行 邱 伟 客户经理 18007840720 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5 号富旺小区1 号楼105 号 商铺 5 中国建设银行钟山支行 张文韬 客户经理 13047836009 贺州市钟山县城书香西路 南侧 6 中国建设银行富川支行 邓李杰 营业室总 经理 18276498401 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 阳镇凤凰路汇龙华府第13 号楼 公开招标 59 2.广西北部湾银行 3.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 7 中国建设银行昭平支行 贝晟延 客户经理 15676427374 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东宁 中路19 号 广西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总协调人:杨政 职务:普惠金融部总经理 手机号码:18978413000 序 号金融机构 联系 人 职务 手机号 码 银行地址 1 广西北部湾银行贺州分 行 黄剑 锐 个人金融 部副经理 155078 48190 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53 号8 号楼 2 广西北部湾银行贺州市 平桂支行 刘 乐 公司客户 经理 130368 71008 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4 号3 号楼103 号商铺 3 广西北部湾银行钟山支 行 唐振 豪 公司客户 经理 188784 80702 贺州市钟山县广场西路南侧悦城壹号院 B 区1#楼B09-13 号商铺 4 广西北部湾银行富川支 行 秦明 龙 业务发展 部经理 177761 19667 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 121 号 5 广西北部湾银行昭平支 行 邱俊 豪 综合客户 经理 181078 42696 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河西东路(江湾一 号)101-103 铺面 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总协调人:卢士强 职务:授信审批部总经理 手机号码:18077409115 序 号 金融机构 联系人 职务 手机号码 银行地址 1 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 银行 黄 腾 授信审批部审 查员 15078333887 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6 号 2 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 银行营业部 刘 瑜 营业部副总经 理 18007843000 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6 号 3 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 银行八步支行 谢地恩 信贷副行长 18007840168 贺州市八步区八达西路 652-1 号 4 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 银行平桂支行 古 睿 信贷副行长 18007840375 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财 政局一楼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HZZC2024-C3-230220-GXFH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富川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 莫兆训 0774-7******
- 行政机关
- 服务/农林牧副渔服务
- 广西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莫兆训 0774-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ZC2024-G3-230244-GXF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年松树枯死木清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公告 | 采购公告标题项目编号:HZZC2024-C3-230220-GXFH | 采购公告标题项目编号:HZZC2024-G3-230244-GXFH |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按以上内容执行,采购文件中与上述内容不一致地方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2.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3.监督管理部门: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74-7******。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地 址:富川瑶族自治富阳镇新建路33号
联系方式:077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号贺州桂东·汇豪国际城第10幢2单元2306号房
联系方式:07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兆训
电 话:07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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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招标文件: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年松树枯死木清理.pdf
- 2024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复核、工程质量检测、耕地质量评定及工程验收服务合同公告 2024-07-29
- 广西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复核、工程质量检测、耕地质量评定及工程验收服务(HZZC2024-C3-230220-GXFH)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6-24
- 广西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复核、工程质量检测、耕地质量评定及工程验收服务(HZZC2024-C3-230220-GXFH)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6-24
- 广西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2024年松树枯死木清理(项目编号:HZZC2024-G3-230244-GXFH )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2024-08-20
- 广西丰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复核、工程质量检测、耕地质量评定及工程验收服务(项目编号:HZZC2024-C3-230220-GXFH)成交结果公告 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