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附件1、结果公告.pdf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的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二、项目名称: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 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中标价格 1 A包(肉 类) 贵州贵安新区远华养 殖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 湖潮村商业街 91520900580656494 3 投标报价: 239.50(元) 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1 B包(大米、面粉) 确认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单价 规格型号 1 A包(肉类) A包(肉类) 详见采购文件 1 239.5 (元)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波、郁建平、丁小燕、夏白娟、张桂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A包(肉类):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货物招标收 费标准按中标价向中标人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26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日期:2024-08-15 定标日期:2024-08-21 评审日期:2024-08-15 评审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委员会名单:蔡波、郁建平、丁小燕、夏白娟、张桂芳(采购人代表) 公告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采购文件 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A包(肉类):贵州贵安新区远华 养殖有限公司综合评审得分为99.20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贵州省第一女子监狱 地 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羊艾茶场 传真: / 项目联系人: 刘银 项目联系方式: 16687803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1单元30层 传真: / 项目联系人: 袁晓霞 项目联系方式: 15885014720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袁晓霞 联系电话: 158850147202、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澄清采购文件.pdf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 期: 2024-07-12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P52000020240006SJ 贵州省第一女子监狱 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 / 152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标项名称: A包(肉类)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84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XYG-2024-2-02-G-2190 项目名称: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交易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预算金额(元):4417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2842000.00 , 标包2:1575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5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项1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B包(大米、面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57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2: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2 / 152 标项1:否 标项2: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 业 , 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 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 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3年12月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 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 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 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投标人须承诺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3 / 152 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 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 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A包(肉类)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所属行业:工业。 标项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 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3年12月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 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 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 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投标人须承诺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 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II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4 / 152 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 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B包(大米、面粉)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其所属行业:批 发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A包(肉类):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标项2: B包(大米、面粉):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3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 :https://ggzy.guizhou.gov.cn/)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5 / 152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详见采购 标项2: 详见采购文件 3.其他事项:本项目各标包中小企业情况以采购公告“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中各标项要求 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第一女子监狱 地 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羊艾茶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刘银 项目联系方式:1668780312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1单元30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袁晓霞 项目联系方式:1588501472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晓霞 联系方式:15885014720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6 / 152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须知 一、关于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 标会议。 1. 开标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 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远程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 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 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 传;②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③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解密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对递交的纸质保函真 伪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不得参加解密。在采 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代理机构设置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如因供 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 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 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 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 4.开标结果确认: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应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时 间为 1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 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7 / 152 5.公开开标信息:确认投标信息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包含所有 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 开。 6.供应商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远程开标系统 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二、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 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 州省)(网址:ggzy. guizhou.gov.cn ),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最大不超过 500M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 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 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 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 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 投标文件。 三、关于异常情况处置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项目开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 1. 交易系统发生服务器故障、业务系统故障、数据库故障等, 导致无法正常访问网站或无法正常使用交易系统; 2. 受到网络攻击或发生安全漏洞等问题,导致交易系统有潜在 泄密风险; 3. 发生计算机病毒,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8 / 152 4. 发生电力或网络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 5. 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无法正常进行。 若发生的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则重新启动项目开标;若三个小时内未 排除故障,则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四、关于注意事项 1.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会议期间,供应商均应在开标设备旁,直至开标结 束,如因不能及时响应或反馈导致出现问题的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参加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经过 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加密的投标文件。 3.供应商应提前完成数字证书的检查,确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使用的数 字证书与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为同一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绑 定的移动证书),确保开标过程中可正常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确认报价、 开标异议等网上交互相关操作。(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 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 4.投标文件加解密只能始终选择实体CA证书(实体CA锁)或移动CA证书 (贵州交易通APP)其中一种方式,在交易活动过程中不能交叉操作使用。 注:贵州交易通APP的注册办理及咨询,可拨打官方服务热线:400-658- 7878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 5.请早于项目开标时间1天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平台提供的 环境检测工具进行开标环境检测(实体CA锁检测地址: 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open-web/#/detection, 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 通APP)检测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check)。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9 / 152 6.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应始终为同一人,若随意 更换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7.因供应商使用的操作终端(软件或硬件)发生故障或参数设置等问题, 导致不能参与交易活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咨询。 (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QQ群:530035634 贵州交易通服务热 线:400-658-7878 QQ群:597556561) (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关于远程开标描述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0 / 15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 说明与要求 项目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采购2024 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40006SJ 项目编号:GZXYG-2024-2-02-G-2190 采购人名称:贵州省第一女子监狱 项目联系人:刘银 联系方式:1668780312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袁晓霞 联系方式:0851-86790171(前台)/84398718/15885014720 采购预算 及最高限 价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总预算为 4417000.00 元;其中:A 包(肉类):2842000.00 元;B 包(大米、面粉):1575000.00 元; 2.最高总限价为: 4417000.00 元;其中:A 包(肉类):2842000.00 元;B 包 (大米、面粉):1575000.00 元。 采购合同 管理 1.是否允许分包:否。 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 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A 包(肉类)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所属行业: 工业 ; B 包(大米、面粉)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其所属行业: 批发业。 投标人资 格条件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1 / 152 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2022 年度或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3 年12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 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 ,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 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 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3 年12 月至投标截止时 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承诺函格 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3 年10 月至今任意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成 立不满3 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 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 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 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2 / 152 (1)投标人须承诺 :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 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 见投标文件范本)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 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 黔发改财金 (2020) 421 号文件要求,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 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 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A包(肉类)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 证》。 B 包(大米、面粉):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 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A 包(肉类)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所属行业:工业; B 包(大米、面粉)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其所属行业:批发业。 特别提示: 本次采购需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以下征信报告(以下内容可勾选) 1、出具时间:开标时间之时起系统自动出具: 1.1 《投标人关联关系查询报告》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3 / 152 本次采购将采用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关联关系查询报告》验证参与同 一项目/标包的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信息。 2、本次采购将采用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前置资格信息查询报告》聚合 展示投标企业的工商、税务、司法、企业公共信用数据等信息。 2.1 《企业前置资格信息查询报告》第二部分企业前置资格信息部分选择: 纳税情况、重大涉税记录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 刑事案件记录(行贿罪) 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失信惩戒名单:联合惩戒名单 清算与破产案件、破产公告情况 注销公告情况 市场监管吊销许可、国家特定行政主管机关卫生健康吊销许可、环保行政机 关吊销许可 较大数额罚款(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 3、《企业前置资格信息查询报告》第一部分工商三要素核验、第二部分企业前 置资格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以勾选的为准) ,《企业前置资格信息查询报 告》第三,四部分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辅助评标参考。 4、以上第三方征信报告查询、补救程序: 4.1 查询时间和渠道:第三方征信机构将在项目完成开标后60 分钟内以短信信息 通知本项目投标人授权代表,短信信息包含查询网址、登录密码等信息。 4.2 补救时限要求:报告出具报告后,存在信息争议的,各投标人可在出具报告 后一小时以内通过查询网址提交电子材料, 或采取现场提供纸质证明材料的两种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4 / 152 方式进行补救, 超过一小时后投标人须通过上述两种方式提交申请及证明文件申 请延长补救时间,申请补救时间延长不可超过评审时间,否则视为无效补救。 4.3 纸质证明材料递交程序:投标人提供纸质证明材料通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确 认后递交至现场评标委员会作为评审的支撑材料。 投标保证 金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金额: A 包(肉类):50000.00 元; B 包(大米、面粉):3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发布的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为准。 3、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办理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4、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采用保证金与项目绑定的模式,请交纳保 证金后及时绑定要投标的项目,绑定后保证金生效。 二、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由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 2、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交易系统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银 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 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完毕后,通过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5 / 152 3、保证金转账成功后登陆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的【交纳流水 查看】,查看该笔保证金是否鉴收成功。 4、保证金鉴收成功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投标项目,点击【绑定】 按钮,绑定成功后保证金方可生效。 5、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保证金交纳凭证。未绑定 或未绑定成功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投标。 6、未绑定成功的保证金在 60 日内将自动进行退款。 三、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 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 : 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可直 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 须将打印的电子保函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不再验证真伪。) 2、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 函) 、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须将电子保函原件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 代理机构,并在开标现场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四、未尽事宜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 1.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须由投标人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参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未与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 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投标。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6 / 152 2.投标保证金缴纳过程中请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为准,并严格按贵州 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示操作, 如遇问题请及时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3.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从基本户缴费入账至省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的时间 风险,应提前办理相关事宜,以确保保证金在采购文件指定的时间前汇入省交易 中心保证金专户。 定标原则 本项目分为2 个标包,为确保项目在供货期内按质量完成,潜在投标人可对本项 目其中一个标包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包。同一投 标人在本次项目评审中多个标包排名第一时,按A、B 标包顺序中标,余下标包 则由该标包评审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并以此类推。 投标文件 的编制 一、格式 1.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 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 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投 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 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负责。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 3.投标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等应清晰可见,不得随意放大缩小。内容不得 倒置、歪斜,由于投标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 责。 4.除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投标文件页码标注可以手写外,其余所有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7 / 152 投标文件内容须采用打印字体,禁止手写,手写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不认同。 5.投标文件应严格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范本填写,采购文件中未提供 格式范本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6、投标供应商须使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进行 编制。 投标文件 的递交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 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网址:ggzy. 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 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 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实体 CA 锁或贵州交易通 APP) 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 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纸质打印文件 2 份【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后导出的 PDF 文件(须胶状,不能 活页装订)】给招标代理机构。中标供应商须确保上传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 对应格式)、中标后递交的纸质版,文件内容完 全一致。 开标时间 1.时间:详见采购公告(若有变更通知,以最新的变更通知为准) 2.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代理服务 费 一、收费标准 A 包(肉类) : 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货物招标收费标准按 中标价向中标人收取。 B 包(大米、面粉):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货物招标收费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8 / 152 标准按中标价向中标人收取。 二、支付方式 中标投标人在签收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采 取现金、银行账方式进行支付。 三、账户信息 户名: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660120030000064 开户行:贵阳银行高新支行 备注 如投标文件中有英文或其它语种时,请翻译成简体中文。 关于注意 事项 1、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会议期间,供应商均应在开标设备旁,直至开标结束,如 因不能及时响应或反馈导致出现问题的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参加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经过数字 证书(实体 CA 锁或贵州交易通 APP)加密的投标文件。 3、供应商应提前完成数字证书的检查,确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使用的数字证 书与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为同一证书 (实体 CA 锁或贵州交易通 APP 绑定 的移动证书) ,确保开标过程中可正常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确认报价、开标 异议等网上交互相关操作。(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 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 4、投标文件加解密只能始终选择实体 CA 证书(实体 CA 锁)或移动 CA 证书 (贵州交易通APP)其中一种方式,在交易活动过程中不能交叉操作使用。注: 贵州交易通APP 的注册办理及咨询,可拨打官方服务热线:400-658-7878,操 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9 / 152 5、请早于项目开标时间1 天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平台提供的环 境检测工具进行开标环境检测(实体CA 锁检测地址: http://117.187.130.150:8960/Detection.htm,移动CA 证书(贵州交易通 APP)检 测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check) 6、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应始终为同一人,若随意更换 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7、因供应商使用的操作终端(软件或硬件)发生故障或参数设置等问题,导致 不能参与交易活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 询。(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QQ 群:530035634 贵州交易通 服务热线:400-658-7878 QQ 群:59755656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监督电话: 0851-86892180 详细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 242 号 采购文件 解释权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注:1、本文件中项目编号、交易编号、项目序列号皆指项目序列号。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相冲突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3、开标意外情况处理: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操作办法》第三章意外情况处理 的第二十条执行。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20 / 152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贵州省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 二、变更公告 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内容的变更公告。 投标人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变更公告栏及其他有关网站和媒体发 布的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 二、获取方式 按本项目公告确定的方式进行购买。 三、文件售价 人民币0.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 日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补充变更文件是采购文件 的组成部分, 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所有采购文件的补充、 变更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发布。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21 / 152 (二)项目延期 :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 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 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采购文件的质疑 :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 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 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投标人权益的,或投标人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需 通过平台提出书面质疑, 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 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 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七节:发布中标公告,第二点:质 疑投诉。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发布的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为准。 3、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办理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4、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采用保证金与项目绑定的模式,请交纳保证金后及 时绑定要投标的项目,绑定后保证金生效。 二、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 2、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交易系统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户” 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22 / 152 检查完毕后,通过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3、保证金转账成功后登陆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的【交纳流水查看】, 查看该笔保证金是否鉴收成功。 4、保证金鉴收成功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投标项目,点击【绑定】按钮,绑 定成功后保证金方可生效。 5、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保证金交纳凭证。未绑定或未绑定 成功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投标。 6、未绑定成功的保证金在 60 日内将自动进行退款。 三、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 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 : 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 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 认,须将打印的电子保函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不再验证真伪。) 2、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合法 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 须将电子保函原件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并在开标现场 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四、未尽事宜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 1.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 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23 / 152 前自行在系统内与参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未与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 投标。 2.投标保证金缴纳过程中请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为准, 并严格按贵州省公共资 源交易系统提示操作,如遇问题请及时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3.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从基本户缴费入账至省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的时间风险, 应 提前办理相关事宜,以确保保证金在采购文件指定的时间前汇入省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第四节 递交响应文件 一、递交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 二、递交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LED 屏显示的具体开 标室)。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 电子投标文件(.GPT 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 ggzy.guizhou.gov.cn) -2020 版,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 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注:文件解密须注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应在解密 指令发出后使用数字证书(加、解密为同一把数字证书)在系统规定时间完成解密。如因投标 人原因导致在此时间内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 (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省中心交易平台网上开标系统拒收 : ①投标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②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③投标人未按规 定签章、加密的投标文件。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24 / 152 (3)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 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平台:①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②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 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4)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递交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五节 开标 一、开标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 二、开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LED 屏显示的具体开 标室)。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 65 号。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议。 供应商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将完整的加密电子投标文 件(.GPT 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 guizhou.gov.cn ),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 视为未递交投标文 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三、文件解密须注意 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 供应商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实体CA 锁或贵州交 易通 APP),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 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 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 导致投标文件未在规定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25 / 152 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投标文件完整上传,视为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省中心交易平台网上开标系统拒收: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3)供应商未按规定签章、加密的投标文件。 出现下列情况的, 供应商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上传完成到交易平台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会议。 开标结果确认: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应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为10 分钟。未 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公开开标信息 : 确认投标信息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包含所有投标人名称和招标 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 供应商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 可通过远程开标系统向采购人 (代理机 构)提出异议。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详细开标记录。 四、资格审查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26 / 152 开标会结束后,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采购文件的 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 家的,不得评标。 第六节 评标 一、评标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 二、评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推选出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 (一)符合性审查 : 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 审查通过的投标人进入评分环节。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 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 商务、技术实质性检查 :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即投 标文件是否满足或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方面的要求。 无效标检查:依照本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投标人是否为有效投标。 (二)比较与评价 : 评标专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 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三)专家评分 : 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投标文 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 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 (价格分除外)。 (四)评分汇总 : 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27 / 152 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投标人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 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 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 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 (五)评标报告 : 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 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 开评标情况、 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政府采购法规规 定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六)评审复核 : 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过程 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 (七) 评标结束 : 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复核无误后, 由评标组长宣布评标工作结束。 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评标资料, 并发放评审费用后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 评标过程 中评标专家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区或进入其他评标室。 注: (1)当初步审查结果确定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或招标文 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或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 评标程序终止。 (2)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委员 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泄露。 (3)开标、评标过程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 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 (4)演示:如项目有演示需求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 (5)评标过程中,如需出具统一意见但评标专家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28 / 152 则形成决议。 四、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 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 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招标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 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一)享有的权利: 1.对相关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投标人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担的义务: 1.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发现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评审工 作的组织者或相关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解答有关方面对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询标与澄清 (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含义不明、表述不清、有歧义等情况, 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的, 评标委员会可通过交易中心平台书面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要求投标人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29 / 152 对询问的问题进行澄清。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书面答疑和澄清。 投标人未在通知的时 间内进行答疑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 (二)投标人的答疑和澄清须为书面形式,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书面澄清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 澄清和补正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投标人的澄清补正不得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不公正的 结果或影响,如有,评标委员会应拒绝其澄清。 (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成本测算表,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最终报 价明显低于 市场平均价格,存在异常低价的嫌疑时,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时,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成本 测算表,按此进行成本的测算及澄清,并附上相应文字说明。 第七节 发布中标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贵州省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 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 或者成交投标人。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 成交投标人确定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 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 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质疑投诉 (一)质疑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30 / 15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是指 :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 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受理条件 1、投标人所提出质疑,必须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己的利 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 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投标人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 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 2、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 受理; 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投标人在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 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 疑; (三)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 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时间内, 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 线编辑质疑函, 质疑函加盖电子章后和须提交的必要的证明文件, 一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2.质疑联系人: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31 / 152 代理机构: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绿地联盛国际5 号楼1 单元30 层 联系电话:0851-86790171(前台) 3.投标人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投标 人提供书面质疑文件的同时, 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出示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 (四)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 疑作出质疑答复。 (五)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 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 问和质疑。 (六)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在规 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 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同级监 督部门投诉。 第八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支付方式 中标投标人在签收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采取现金、 银行账方式进行支付。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32 / 152 三、账户信息 户名: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660120030000064 开户行:贵阳银行高新支行 第九节 签订合同 一、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投标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 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 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采 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中标 投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二、合同内容 本项目拟签订的合同见第六章有关内容。 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 投标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合同。 第十节 履约验收公告 采购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履约验收管理工作,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 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 于验收结束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 将验收双方共同 签署的验收报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33 / 152 第十一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一、退还时间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了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退还。 二、退还方式 投标人申请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请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贵州省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办事指南》申请退保。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 2.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3.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人若中标后不按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资格及违反投 标承诺有关条款的,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34 / 152 供应商保证金缴纳须知 投标保证金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纳形式进行交纳,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PC端或移动端(贵州交易通APP)在线办理电 子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直接在交易系统中 确认;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 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 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 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 供的在线官 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 保 证金。 履约担保:需要提交履约担保的,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 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履约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登录 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进入“金融服 务-电子保函及贷款”即可办理,咨询电话:0851-85971629、0851- 85971703。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35 / 152 报价与最高限价表 标包名称:A包(肉类) 序 号 报价名称 报价形式 最高限价 报价单位 报价形式 说明 1 投标报价 金额报价 2842000.0 0 元 价格分采 用低价优 先法计 算,即满 足采购文 件要求的 前提下, 最低有效 投标总报 价作为评 标基准 价,其价 格分为满 分。其余 投标人价 格分统一 按照下列 公式计 算:价格 分得分= (评标基 准价/有 效投标总 报价)×价 格权值(3 0%)×100; 例:投标 总报价=A 包(肉 类)投标 单价报价 的总计。 标包名称:B包(大米、面粉) 序 号 报价名称 报价形式 最高限价 报价单位 报价形式 说明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36 / 152 序 号 报价名称 报价形式 最高限价 报价单位 报价形式 说明 1 投标报价 金额报价 1575000.0 0 元 价格分采 用低价优 先法计 算,即满 足采购文 件要求的 前提下, 最低有效 投标总报 价作为评 标基准 价,其价 格分为满 分。其余 投标人价 格分统一 按照下列 公式计 算:价格 分得分= (评标基 准价/有 效投标总 报价)×价 格权值(3 0%)×100; 例:投标 总报价=B 包(大 米、面 粉)投标 单价报价 的总计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37 / 15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 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一)唱标记录 标包名称:A包(肉类) 序 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 签名 1 2 3 4 5 6 7 8 标包名称:B包(大米、面粉) 序 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 签名 1 2 3 4 5 6 7 8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38 / 152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39 / 152 评标办法前附表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项目名称: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PPP项目:否 2、标包信息 标包1:A包(肉类) 基本信息 标包编号:P52000020240006SJ001 标包名称:A包(肉类)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是否考虑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否 是否考虑政策性加分:是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中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核心产品名称: 报价评审:有 预算金额(元):2842000 评标步骤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40 / 152 评标步骤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资格性审 查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 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 出具的2023年12月至投 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的银行资信证明),审 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 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 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 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 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 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 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2023年12月至投标截止 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 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 银行开户许可证);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自拟);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 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 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 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 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 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 拟);(依法免税或不 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5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 投标文件范本);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41 / 152 评标步骤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承诺: 在“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 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 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 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 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 果)。(格式文件详见 投标文件范本) (2)根据《省发展改 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 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 黔发改财金(2020)42 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 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 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 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 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 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 其投标资格。 7 投标保证金审查 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 据(选择银行转账方式 的提供系统提示已交纳 的回执截图并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选择银行保 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 保险方式的提供原件扫 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同时出具银 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承诺书,承诺函格式详 见响应文件范本)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文 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42 / 152 评标步骤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9 特殊资格审查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食品生产许可证》。 符合性审 查 1 技术符合性 无 2 商务符合性 提供的交货期及交货地 点、验收标准、规范、 质保期、付款方式、履 约保证金、投标有效 期、投标报价说明、调 价机制、服务承诺书完 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 无效标检查 按本项目采购文件无效 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 通过。 4 报价审查 异常低价审查 商务评审 1 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2021年1 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的 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 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 得10分。 注:需提供完整合同协 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 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 分。 10.0 0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43 / 152 评标步骤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2 运输设备 (1)投标人为本项目 配备自有配送车辆(车 辆类型为中型厢式货 车)2辆的得5分,在此 基础上增加1辆加2分, 最高得7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租 赁配送车辆(车辆类型 为中型厢式货车)2辆 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 增加1辆加1分,最高得 4分; 本项最高得7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 配备自有冷藏车2辆的 得5分,在此基础上增 加1辆加2分,最高得7 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租 赁冷藏车2辆的得3分, 在此基础上增加1辆加1 分,最高得4分; 本项最高得7分。 注:①租赁的需提供有 效租赁合同(车辆租赁 期不低于本项目供货 期)、车辆行驶证(行 驶证所有人名称须与租 赁方名称一致); ②自有的需提供车辆行 驶证(行驶证所有人名 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 致); ③以上自有或租赁车辆 均需提供车辆照片 (前、侧、后三面)和 车辆购买发票;提供复 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 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14.0 0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44 / 152 评标步骤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3 服务团队人员 (1)配备项目负责人1 人得1分; (2)配备食品安全质 量负责人1人得1分; (3)配备应急事故处 理负责人1人得1分; (4)配备配送人员3人 及以上的得3分; 注: ①以上服务团队人员岗 位不重复; ②投标人提供投入本项 目服务人员详细名单 (包括姓名、性别、身 份证号) ③提供投标人为其交纳 的2023年10月至今任意 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 明,及以上人员有效的 身份证和健康证复印件 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 ④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 供的不得分。 6.00 4 养殖场 投标人具有自有养殖场 或有与养殖场签订合作 协议的得6分,须提供 自有养殖场相关证明材 料或养殖场合作协议复 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 注:未按要求提供或未 提供的不得分。 6.00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45 / 152 评标步骤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5 企业能力 (1)投标人具有年检 合格有效的ISO系列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 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 3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 自有定点屠宰场或有与 屠宰场签订有合作协议 的得6分 注:自有的须提供有效 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 证》、《生猪定点屠宰 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与屠 宰场签订有合作协议的 须提供合作协议、《动 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 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 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9.00 技术评审 1 技术评审项 投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 及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 优于采购文件采购清单 及技术参数要求的,计 满分15分,参数一项不 满足或负偏离的扣3分, 扣完为止。 15.0 0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46 / 152 评标步骤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2 项目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 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提 供的项目服务方案,方 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食 材货源保障方案(含原 料储存、生产加工、全 过程运输、搬运、存储 等)、食品质量安全保 障措施,由评标委员会 综合评定: (1)方案完整、合 理、条理清楚、可行性 及针对性强,充分体现 对项目认知和了解的得 5分; (2)方案完整、较合 理、条理清楚、可行性 及针对性较强的得3 分; (3)方案完整、较合 理、条理清楚、可行性 及针对性一般的得2 分; (4)方案不太完整、 较合理、可行性及针对 性一般的得1分; (5)未提供的不得 分。 5.00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47 / 152 评标步骤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3 售后服务方案、应急 配送预案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 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 限于服务人员和所投设 备安排,响应时间及机 制,后期服务完善程 度)、突发应急预案 (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 全事故控制措施及处理 办法,应急配送预案, 应急事件出现后的时间 分配和配送人员安排, 自然灾害、停水停电、 重大疫情等情况下制定 的应急服务保障措 施),评审委员会根据 投标人提供的措施内容 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完整、合 理、可行性及针对性 强,且充分体现对项目 认知和了解的得5分; (2)方案完整,较合 理、可行性及针对性较 强的得3分; (3)方案完整,较合 理、可行性及针对性一 般的得2分; (4)方案不太完整、 较合理、可行性及针对 性一般的得1分; (5)未提供的不得 分。 5.00 政策性加 分评审 1 节能环保加分 据黔财采﹝2014﹞15 号,所投产品属于“节 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 品清单”有效期内的产 品(强制采购产品除 外),每一项加0.3分; 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 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 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 品的,每一项加0.5分, 最高不超过2分。 2.00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48 / 152 评标步骤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2 少数民族加分 按照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 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 的通知》)的规定,对 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 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 区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 产品(不含附带产 品),享受政策性加分 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 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 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 础上加3分。(投标供 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 明材料,否则不予加 分。) 3.00 报价评审 1 报价评审 报价评审得分 = (最低 投标报价 / 各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 * 30.00 30.0 0 标包2:B包(大米、面粉) 基本信息 标包编号:P52000020240006SJ002 标包名称:B包(大米、面粉)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是否考虑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否 是否考虑政策性加分:是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中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核心产品名称: 报价评审:有 预算金额(元):1575000 评标步骤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49 / 152 评标步骤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资格性审 查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 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 出具的2023年12月至投 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的银行资信证明),审 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 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 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 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 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 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 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 2023年12月至投标截止 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 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 银行开户许可证);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自拟);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 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 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材料;成立不满3个月 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 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 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 拟);(依法免税或不 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5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 投标文件范本);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50 / 152 评标步骤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承诺: 在“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 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 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 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 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 果)。(格式文件详见 投标文件范本) (2)根据《省发展改 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 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 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 黔发改财金(2020)42 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 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 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 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 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 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 其投标资格。 7 投标保证金审查 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 据(选择银行转账方式 的提供系统提示已交纳 的回执截图并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选择银行保 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 保险方式的提供原件扫 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同时出具银 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承诺书,承诺函格式详 见响应文件范本)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文 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51 / 152 评标步骤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9 特殊资格审查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表。 符合性审 查 1 技术符合性 无 2 商务符合性 提供的交货期及交货地 点、验收标准、规范、 质保期、付款方式、履 约保证金、投标有效 期、投标报价说明、调 价机制、服务承诺书完 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 无效标检查 按本项目采购文件无效 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 通过。 4 报价审查 异常低价审查 商务评审 1 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2021年1 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的 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 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 得10分。 注:需提供完整合同协 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 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 分。 10.0 0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52 / 152 评标步骤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2 运输设备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自 有配送车辆(车辆类型 为中型厢式货车)2辆 及以上的得10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租 赁配送车辆(车辆类型 为中型厢式货车)2辆 及以上的得5分; 注:①租赁的需提供有 效租赁合同(车辆租赁 期不低于本项目供货 期)、车辆行驶证(行 驶证所有人名称须与租 赁方名称一致); ②自有的需提供车辆行 驶证(行驶证所有人名 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 致); ③以上自有或租赁车辆 均需提供车辆照片 (前、侧、后三面)和 车辆购买发票;提供复 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 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10.0 0 3 服务团队人员 (1)配备项目负责人1 人得2分; (2)配备食品安全质 量负责人1人得2分; (3)配备应急事故处 理负责人1人得2分; (4)配备配送人员3人 及以上的得6分; 注: ①以上服务团队人员岗 位不重复; ②投标人提供投入本项 目服务人员详细名单 (包括姓名、性别、身 份证号) ③提供投标人为其交纳 的2023年10月至今任意 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 明,及以上人员有效的 身份证和健康证复印件 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 ④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 供的不得分。 12.0 0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53 / 152 评标步骤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4 认证证书 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有 效的ISO系列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每提供1个得1 分,满分3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 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未 提供不得分。 3.00 技术评审 1 技术评审项 投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 及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 优于采购文件采购清单 及技术参数要求的,计 满分15分,参数一项不 满足或负偏离的扣3分, 扣完为止。 15.0 0 2 项目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 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提 供的项目服务方案,方 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食 材货源保障方案(含原 料储存、生产加工、全 过程运输、搬运、存储 等)、食品质量安全保 障措施,由评标委员会 综合评定: (1)方案完整、合 理、条理清楚、可行性 及针对性强,充分体现 对项目认知和了解的得 5分; (2)方案完整、较合 理、条理清楚、可行性 及针对性较强的得3 分; (3)方案完整、较合 理、条理清楚、可行性 及针对性一般的得2 分; (4)方案不太完整、 较合理、可行性及针对 性一般的得1分; (5)未提供的不得 分。 5.00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54 / 152 评标步骤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3 售后服务方案、突发 应急预案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 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 限于服务人员和所投设 备安排,响应时间及机 制,后期服务完善程 度)、突发应急预案 (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 全事故控制措施及处理 办法,应急配送预案, 应急事件出现后的时间 分配和配送人员安排, 自然灾害、停水停电、 重大疫情等情况下制定 的应急服务保障措 施),评审委员会根据 投标人提供的措施内容 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完整、合 理、可行性及针对性 强,且充分体现对项目 认知和了解的得5分; (2)方案完整,较合 理、可行性及针对性较 强的得3分; (3)方案完整,较合 理、可行性及针对性一 般的得2分; (4)方案不太完整、 较合理、可行性及针对 性一般的得1分; (5)未提供的不得 分。 5.00 4 产品质量 (1)大米:投标人提 供2022年1月至今经有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 国家标准GBT 1354-201 8,等级:国标二级及 以上要求),提供合格 检测报告的得5分; (2)面粉:投标人提 供2022年1月至今经有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 国家标准GBT 1355-202 1,等级:精制粉), 提供合格检测报告的得 5分; 注:提供以上检测报 告、相关凭证的复印件 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 未提供的不得分。 10.0 0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55 / 152 评标步骤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政策性加 分评审 1 节能环保加分 据黔财采﹝2014﹞15 号,所投产品属于“节 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 品清单”有效期内的产 品(强制采购产品除 外),每一项加0.3分; 所投产品同时属于“节 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 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 品的,每一项加0.5分, 最高不超过2分。 2.00 2 少数民族加分 按照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 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 的通知》)的规定,对 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 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 区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 产品(不含附带产 品),享受政策性加分 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 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 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 础上加3分。(投标供 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 明材料,否则不予加 分。) 3.00 报价评审 1 报价评审 报价评审得分 = (最低 投标报价 / 各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 * 30.00 30.0 0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56 / 152 第一节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定标原则: 本项目分为2 个标包,为确保项目在供货期内按质量完成,潜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其中 一个标包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包。同一投标人在本次项目评 审中多个标包排名第一时,按A、B 标包顺序中标,余下标包则由该标包评审得分排名第二 的投标人递补,并以此类推。 第二节 评分标准 一、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 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 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二、评审标准 1.资格性审查表:资格审查人负责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57 / 152 资 格 性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采购2024 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序列号: 评审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 年 月 日 一、资格性检查 序 号 投标人名称 资格要求 投标 人1 投标 人2 投标 人3 1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2022 年度或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 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3 年12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 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 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3 年12 月至投标截 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须附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 提供2023 年10 月至今任意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3 个月的投 标人,提供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 诺函格式自拟);(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 件范本); 6 经营资格审 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58 / 152 (1)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 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 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 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7 投标保证金 审查 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的提供系统提示已交纳的回执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选择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方式的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 时出具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承诺书,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8 中小企业声 明函 A 包(肉类):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B 包(大米、面粉):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9 特殊资格审 查 A 包(肉类):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B 包(大米、面粉)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 案登记表。 资格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签字):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59 / 152 符 合 性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采购2024 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序列号: 评审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 年 月 日: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投标 人1 投标 人2 投标 人3 1 技术符合性 无 2 商务符合性 提供的交货期及交货地点、验收标准、规范、质保期、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投 标报价说明、调价机制、服务承诺书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 无效标检查 按本项目采购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4 报价审查 异常低价审查 初步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环节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专家(签字):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60 / 152 3.评分表 A 包(肉类)-评分表 项目名称:采购2024 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序列号: 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名称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评分项 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分) 价格分 (30 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 效投标总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余投标人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总报价)×价格权值(30%)× 100; 例:投标总报价=A 包(肉类)投标单价报价的总计。 0-30 分 技术评审项: 投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采购清单 及技术参数要求的,计满分15 分,参数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3 分, 扣完为止。 0-15 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 方案 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食材货源保障方案(含原料储存、生产加工、全过程 运输、搬运、存储等) 、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 定: (1)方案完整、合理、条理清楚、可行性及针对性强,充分体现对项 目认知和了解的得5 分; (2)方案完整、较合理、条理清楚、可行性及针对性较强的得3 分; (3)方案完整、较合理、条理清楚、可行性及针对性一般的得2 分; (4)方案不太完整、较合理、可行性及针对性一般的得1 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0-5 分 技术分 (25 分)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 (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和所投设备 安排,响应时间及机制,后期服务完善程度) 、突发应急预案(包括但 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及处理办法, 应急配送预案, 应急事件出 0-5 分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61 / 152 现后的时间分配和配送人员安排,自然灾害、停水停电、重大疫情等情 况下制定的应急服务保障措施)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措施内 容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及针对性强,且充分体现对项目认知和 了解的得5 分; (2)方案完整,较合理、可行性及针对性较强的得3 分; (3)方案完整,较合理、可行性及针对性一般的得2 分; (4)方案不太完整、较合理、可行性及针对性一般的得1 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2021 年1 月1 日至今独立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 一个得2 分,本项最高得10 分。 注:需提供完整合同/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 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0-10 分 商务分 (45 分) 运输设备: (1)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自有配送车辆 (车辆类型为中型厢式货车) 2 辆的得5 分,在此基础上增加1 辆加2 分,最高得7 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租赁配送车辆(车辆类型为中型厢式货车)2 辆的 得3 分,在此基础上增加1 辆加1 分,最高得4 分; 本项最高得7 分。 (2)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自有冷藏车2 辆的得5 分, 在此基础上增加1 辆加2 分,最高得7 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租赁冷藏车2 辆的得3 分, 在此基础上增加1 辆加 1 分,最高得4 分; 本项最高得7 分。 注:①租赁的需提供有效租赁合同(车辆租赁期不低于本项目供货 期)、车辆行驶证(行驶证所有人名称须与租赁方名称一致); ②自有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行驶证所有人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 致); ③以上自有或租赁车辆均需提供车辆照片(前、侧、后三面)和车辆购 买发票 ; 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 0-14 分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62 / 152 供的不得分。 服务团队人员: (1)配备项目负责人1 人得1 分; (2)配备食品安全质量负责人1 人得1 分; (3)配备应急事故处理负责人1 人得1 分; (4)配备配送人员3 人及以上的得3 分; 注: ①以上服务团队人员岗位不重复; ②投标人提供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详细名单(包括姓名、 性别、 身份证 号) ③提供投标人为其交纳的2023 年10 月至今任意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 明, 及以上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和健康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 ④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0-6 分 养殖场: 投标人具有自有养殖场或有与养殖场签订合作协议的得6 分, 须提供自 有养殖场相关证明材料或养殖场合作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 注: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0-6 分 企业能力: (1)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ISO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1 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3 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自有定点屠宰场或有与屠宰场签订有合作协议的 得6 分 注 : 自有的须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生猪定点屠宰证》 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与屠宰场签订有合作协议的须提供 合作协议、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0-9 分 政策性 加分(5 按照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 的通知》) 的规定, 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区 0-3 分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63 / 152 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 ,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 除, 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 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 分。 (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分) 据黔财采﹝2014﹞15 号,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 单”有效期内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3 分;所投产 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 项加0.5 分,最高不超过2 分。 0-2 分 得分 105 评标委员会(签字):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64 / 152 B 包(大米、面粉)-评分表 项目名称:采购2024 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序列号: 项目编号: 评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名称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评分项 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分) 价格分 (30 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 效投标总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余投标人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总报价)×价格权值(30%)× 100; 例:投标总报价=B 包(大米、面粉)投标单价报价的总计 0-30 分 技术评审项: 投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采购清单 及技术参数要求的,计满分15 分,参数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扣3 分, 扣完为止。 0-15 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 方案 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食材货源保障方案(含原料储存、生产加工、全过程 运输、搬运、存储等) 、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 定: (1)方案完整、合理、条理清楚、可行性及针对性强,充分体现对项 目认知和了解的得5 分; (2)方案完整、较合理、条理清楚、可行性及针对性较强的得3 分; (3)方案完整、较合理、条理清楚、可行性及针对性一般的得2 分; (4)方案不太完整、较合理、可行性及针对性一般的得1 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0-5 分 技术分 (35 分)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 (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和所投设备 安排,响应时间及机制,后期服务完善程度) 、突发应急预案(包括但 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及处理办法,应急配送预案,应急事件出 现后的时间分配和配送人员安排,自然灾害、停水停电、重大疫情等情 0-5 分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65 / 152 况下制定的应急服务保障措施)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措施内 容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及针对性强,且充分体现对项目认知和 了解的得5 分; (2)方案完整,较合理、可行性及针对性较强的得3 分; (3)方案完整,较合理、可行性及针对性一般的得2 分; (4)方案不太完整、较合理、可行性及针对性一般的得1 分; (5)未提供的不得分。 产品质量: (1)大米 : 投标人提供2022 年1 月至今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 具的检测报告(符合国家标准GB/T 1354-2018,等级:国标二级及以 上要求),提供合格检测报告的得5 分; (2)面粉 : 投标人提供2022 年1 月至今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 具的检测报告(符合国家标准GB/T 1355-2021,等级:精制粉),提 供合格检测报告的得5 分; 注 : 提供以上检测报告、 相关凭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0-10 分 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2021 年1 月1 日至今独立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 一个得2 分,本项最高得10 分。 注:需提供完整合同/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 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0-10 分 商务分 (35 分) 运输设备: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自有配送车辆(车辆类型为中型厢式货车)2 辆及 以上的得10 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租赁配送车辆(车辆类型为中型厢式货车)2 辆及 以上的得5 分; 注:①租赁的需提供有效租赁合同(车辆租赁期不低于本项目供货 期)、车辆行驶证(行驶证所有人名称须与租赁方名称一致); ②自有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行驶证所有人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 致); 0-10 分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66 / 152 ③以上自有或租赁车辆均需提供车辆照片(前、侧、后三面)和车辆购 买发票;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 供的不得分。 服务团队人员: (1)配备项目负责人1 人得2 分; (2)配备食品安全质量负责人1 人得2 分; (3)配备应急事故处理负责人1 人得2 分; (4)配备配送人员3 人及以上的得6 分; 注: ①以上服务团队人员岗位不重复; ②投标人提供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详细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 号) ③提供投标人为其交纳的2023年10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及以上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和健康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0-12 分 认证证书: 投标人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ISO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 个得1 分, 满分3 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 供不得分。 0-3 分 按照黔财采〔2014〕15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 的通知》)的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区 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 ,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 除, 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 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 分。 (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0-3 分 政策性 加分(5 分) 据黔财采﹝2014﹞15 号,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 单”有效期内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每一项加0.3 分;所投产品 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 加0.5 分,最高不超过2 分。 0-2 分 得分 105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67 / 152 评标委员会(签字): 4.价格分的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 : 最 低有效投标报价折扣)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的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1)价格扣除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 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 /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 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 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 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由采购 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 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 对于联合协议 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由采购人或代理 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 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 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 商有效。 (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30%;服务类项目的价 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1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 为评分因素。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68 / 152 第三节 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参与 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人家数: 1.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盖章的; 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 4.投标报价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即: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 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评标委员会要求其在评标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不能按 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说明或证明材料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无法支付的; 6.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投标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10.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69 / 152 1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本 采购项目的。 14.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70 / 152 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 落实预留采购份额、 价格 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 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 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 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 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不得以企业注册资 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 要求或者评审因素, 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 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 待遇。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71 / 152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 统筹制定面向中小 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 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 预留采购份额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 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 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 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 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 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 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 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 比例; (三)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 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 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72 / 152 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 评标时应 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 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 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 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 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 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 市场 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 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 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 家的, 应当中止采购活动, 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 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 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 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 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 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73 / 152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 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 预留专门采购包、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 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 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 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 为中小企 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 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 由货 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 小企业认定函后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 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 合 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 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 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 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按 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 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74 / 152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 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 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 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 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 不适用本 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 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 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 年1 月1 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同时废止。 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 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附 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75 / 152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 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76 / 152 日期: 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 2 (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现对本部门 (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万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金额 合同链接 (填写集中采 购目录以内或 者采购限额标 准以上的采购 项目) (填写 “采购项目整体 预留”、“设置专门采 购包”、“要求以联合 体形式参加”或者“要 求合同分包”,除“采 购项目全部预留”外, 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 小企业的比例) (精确到万元) (填写合同在中国 政府采购网公开的 网址, 合同中应当包 含有关联合体协议 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 …… …… …… …… 部门(单位)名称: 日期: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77 / 152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 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 厅(局) 、民政厅(局) 、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 法》 、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 ,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 人(含10 人) ;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 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8 级) 》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 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附件) ,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 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78 / 152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 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 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 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2017 年10 月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8 月22 日 3.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 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 资金使用效益, 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 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 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 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 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79 / 152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 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 直属煤矿管理局,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统计数据。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 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 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 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 采购工作中, 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 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 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 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 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4 年6 月10 日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80 / 152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 一、A 包(肉类)采购要求及技术参数 序 号 采购物 资 规格要求 备注 1 肥瘦猪 肉 (一)采购猪肉的标准按照 GB2707-2016 规定执行。 (二)其他要求 1.屠宰生猪的胴体净重125 公斤 以上的新鲜猪肉,不得配送冻猪 肉; 2.严禁配送病猪、死猪、种猪、 问题猪; 1.屠宰生猪必须经国家动物检疫机构检 验合格,并在供货时出具检疫检验合格 证明(一头一证‘检疫证日期、送达目的 地); 2.供货时提供每批次肉的可追溯食品安 全二维码; 3.分解标准为:肉块分解成6cm*4cm 大 小,排骨砍成小块,肉皮全部用液化气 烧过,不收头蹄及内脏;要求分类存 放,无碎肉碎骨,无淤血脓包淋巴,无 泥污血污,无杂质,干净有光泽,无异 味;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 色、无出血点和斑伤。分解完后再送进 罪犯食堂过秤;采购人只收分解好且符 合采购人要求的肉,分解的人工费及工 具等由供方自行负责。 2 牛肉 1.必须符合国家检疫标准(严禁 病牛、死牛)的新鲜肉; 2.无毒、无害; 3.符合牛肉应有的营养价值; 4.在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 确保卫生及使用安全,降低疾病 隐患,防范食物中毒。 1.供货时必须有检疫证(检疫证日期、 送达目的地)和可追溯食品安全二维 码。 2.分解标准为:肉块分解成6cm*4cm 大 小,排骨砍成小块,肉皮全部用液化气 烧过,不收头蹄及内脏;要求分类存 放,无碎肉碎骨,无淤血脓包淋巴,无 泥污血污,无杂质,干净有光泽,无异 味;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乳白 色、无出血点和斑伤。分解完后再送进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81 / 152 罪犯食堂过秤;采购人只收分解好且符 合采购人要求的肉,分解的人工费及工 具等由供方自行负责。 3 白条鸡 1.鸡肉有弹性,经指压后凹陷部 位立即恢复原位; 2.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 禽类品种应有的光泽; 3.淤血:淤血面积大于1 平方厘 米(不允许存在) ;淤血面积小 于1 平方厘米(淤血片数不得超 过抽样量的2%) ; 4.不得送腐烂变质白条鸡。 每只鸡净膛后不低于3kg,供货时每只 鸡脚踝上都有二维码脚环追溯并要有官 方检疫证明。 4 白条鸭 宰杀的活鸭应健康无病;屠杀环 境和工序是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 求: 1.鸭肉产品无任何外源物质,例 如玻璃、橡胶、金属等; 2.鸭肉无外源性气味; 3.鸭肉产品表面没有粪便污染 物; 4.没有明显的流血; 5.鸭肉上没有连接内脏、气管、 食管、成熟期生殖器官和肺脏; 6.鸭的皮肤几乎没有羽毛和皮下 出血; 7.产品冷冻时避免冷冻灼伤; 8.产品分割时没有被胆汁污染。 1.每只鸭净膛后不低于3kg.; 2.供货时每只鸭脚踝上都有二维码脚环 追溯并要有官方检疫证明。 5 腊肉 1.以鲜(冻)畜肉为主要原料, 配以其他辅料,经腌制,烘干 (或晒干、风干) ,烟熏(或非 烟熏)等工艺加工而成; 2.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无霉 点; 3.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 1.每批次供货时必须有第三方质量检测 报告 2.每批次供货时必须有厂家质量检验合 格证。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82 / 152 味; 3.具有产品应有的组织性状,无 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6 香肠 1.以鲜(冻)畜肉为主要原料, 配以其他辅料,经切碎,搅拌 (或晒干、风干)经腌制,烟熏 (或非烟熏)等工艺加工而成的 非即食肉制品; 2.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无霉 点; 3.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 味; 4 具有产品应有的组织性状,无 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1.每批次供货时必须有第三方质量检测 报告 2.每批次供货时必须有厂家质量检验合 格证。 7 鸡胸肉 无皮无毛无骨无淤血 1.符合国家标准《鲜冻禽产品GB16869- 2005》的要求。 2. 农药、兽药、激素和重金属等化学品 残留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要求。 8 无骨带 皮鸡腿 肉 带皮无毛无骨无淤血 1.符合国家标准《鲜冻禽产品GB16869- 2005》的要求。 2. 农药、兽药、激素和重金属等化学品 残留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要求。 备 注 1.中标方向采购人所提供的肉类除必须经检疫部门检验合格且出具检疫合格证外,还 需经采购人生活卫生科和监区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中标方必须满足采购人每月的需求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送少送,出现拒送少送的 每次扣履约保证金一万元。 3.保证中标后每批次所配送的肉类必须是经防疫质检部门检测的安全合格食品,若因 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 任,并立即取消其供货资格。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83 / 152 二、A 包(肉类)采购清单 序号 类别 商品名称 计量单位 计划采 购量 规格 单价限价 (元/公 斤) 1 肥瘦猪肉 公斤 82000 详见A 包采购要求及 技术参数 24 2 牛肉 公斤 4000 详见A 包采购要求及 技术参数 70 3 白条鸭 公斤 8600 详见A 包采购要求及 技术参数 25 4 白条鸡 公斤 10536 详见A 包采购要求及 技术参数 25 5 腊肉 公斤 350 详见A 包采购要求及 技术参数 58 6 香肠 公斤 350 详见A 包采购要求及 技术参数 58 7 鸡胸肉 公斤 2500 详见A 包采购要求及 技术参数 15 8 肉类 无骨带皮鸡 腿肉 公斤 2500 详见A 包采购要求及 技术参数 15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84 / 152 三、B 包(大米、面粉)采购要求及技术参数 序 号 采购物资 规格要求 备注 1 大米 级别要求:国标二 级及以上的大米。 1、规格:25 公斤/袋。质量指标:水分≤14.5%;碎 米总量≤20%;其中小碎米≤1.5%;杂质最大限量: 总量≤0.25%;糠粉≤0.2%;矿物质≤0.02%;带壳稗 粒/(粒/kg)≤3;稻谷粒/(粒/kg)≤4; 2、感观要求:米粒饱满:均匀完整;颜色纯正:有光 泽:无异味:无虫蛀及有病斑的颗粒;无生霉变质的 颗粒:表面无油污。 3、执行标准:GB/T 1354-2018,包装、运输和贮存符 合相关规定。 4、标签及包装标识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市 场准入质量安全SC 标志和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号、 产品名称、制造者,其他规格的包装按国家技术监督 局指定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执行。 5、供货时提供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同批次的有效检 验 报告,出厂日期标注清楚,在常温下保质期不低于六 个月。中标后所提供的大米是经质检部门检测的安全 合格产品(每批附质检报告) 2 面粉 食用面粉(精制 粉) 1、执行标准:GB/T 1355-2021 2、质量指标:灰分含量(以干基计)/%≤0.70 ;脂肪酸 值(以湿基,KOH 计)/(mg/100g)≤80;水分含量/%≤ 14.5;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g/kg)≤0.003; 色泽、气味:正常;外观形态;粉状或微粒状,无结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85 / 152 块;湿面筋含量/%≥22。 3、安全指标:不得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 4、包装标准:面粉专用塑料编织袋包装,符合保质、 保量运输安全及卫生的要求,无污染、无破损。 5、规格:25 公斤/袋。供货时提供有资质的质检机构 出具同批次的有效检验报告,出厂日期标注清楚,在 常温下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 6、必须保证中标后所提供的面粉是经质检部门检测的 安全合格产品(每批次需附质检报告)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86 / 152 四、B 包(大米、面粉)采购清单 序号 类别 商品名 称 计量单位 计划采购 量 规格 单价限价 (元/公 斤) 1 大米 公斤 245000 详见B 包采购要求及技术 参数 4.46 2 粮食 类 面粉 公斤 113750 详见B 包采购要求及技术 参数 4.24 五、其他要求 本项目结算方式为据实结算, 且中标单位最终供货的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各标包的采购预算 及最高限价 ; 投标报价时,其商品投标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清单中各商品的单价限价,否 则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87 / 152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1 年,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供应。 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 1、达到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国家食品质量标准、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 2、所有货物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提供相关检验合格材料等,填写完相关单据经采购 人签字确认后完成当次配送。 3、采购肉的标准参照 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规定执行 ; 验收时提供厂家出具的合格卫生检疫检验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报告》 。 三、质保期 A 包(肉类) :符合国家相关质保要求(猪肉牛肉供货必须为鲜肉) ; B 包(大米、面粉) :货品在交付时,其剩余有效期不得低于货品本身标注的70%。 四、付款方式 1、货物据实结算:单价×实际采购验收合格数量; 2、结算原则上按月结算,中标供应商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 20 日内按程序审批后由采购方财务以对公账户将款项打到供货商账户(如遇特殊情况,经双 方协商适当推后付款期) 。 注:本项目付款方式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 个工作日按合同总金额1%的缴纳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及资 金占用费)一次性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号。 中标人如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未在规定限期内签订合同 (中标通 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 ,无论何种原因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撤销其中标通知书,且中 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另选中标人或重新采购。 若中标人未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履约, 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 损失的,须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合同期满,履约保证金如没发生罚款和没收情况,且所供标的物按合同要求配送、验收合 格后30 日后,无息退还。 六、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所有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七、现场踏勘 1.供应商自行踏勘。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88 / 152 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八、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报价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价, 即总价包干。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产品 价格、包装运输费用、装卸费、检测费、交货前保管费用、企业管理费、保险费用、人工费用、 杂费等均在内,增值税及各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九、调价机制 产品价格涨跌在单价限价的30%以内 (含30%) , 不予调价, 若产品价格涨跌连续三个月超 过单价限价的30%,双方均可提出协商调价申请。调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 (1)采购人和供方任 何一方申请调价必须提前一周向对方递交调价书面申请 ; (2)经监狱市场考察组实地考察、参 照贵州省农业农村厅(nynct.guizhou.gov.cn)中“贵州省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监测周报”价格及贵 州省监狱罪犯生活物资采购信息采集表产品均价拟出的价格, 综合考量作出考察报告, 报监狱 大宗物资控购小组及监狱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调价。 十、服务承诺书 1、所有货物的包装不能有金属或玻璃制品包装。 2、所投商品为正规生产商品且有固定的进货渠道,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供货。 3、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 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 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之食品问题, 中标人需负担全部医药费用及赔偿 全部损失。 情节严重的情况下, 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或报上级监管部门取消中标人供货 资格及终止供货合同, 并追究相应的经济损失。 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 放弃先诉抗辩权。 4、 采购人发现所送货物有效期不符合条件, 出现因供应商供货损坏(包括表面损坏), 或出 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变质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5、供应商的货物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6、若无法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进行履约的,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有 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且中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不得以“为监狱配送物资”为由,运输法律禁运、禁卖物资,如有违反自行承担法律责 任。 8、配送车辆进入监狱必须按监狱要求运行和停放车辆,发生人员车辆事故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全部责任。 9、遵守采购人监管上的规章、防疫制度及保密要求。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89 / 152 10、中标后供应商务必严格按投标品牌、规格、报价进行配送。 注 :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增加以上书面服务承诺书,书面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 十一、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技术参数及所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在签订合同之前或合同履行 期间,如发现供应商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投标时提供的检测报告、相 关证书等一切材料违规作假的) ,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按 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惩处,且中标人在此期间所消耗的一切人力、财力和 物力及已完成工作采购方均不予认可,不予支付任何费用,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 予以赔偿。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90 / 152 第三节 图纸附件(无) 第四节 实质性要求明细表 序号 商务实质性条款 技术实质性要求 1 提供的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 提供的验收标准、规范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 提供的质保期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4 提供的付款方式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5 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6 提供的投标有效期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7 提供的投标报价说明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8 提供的调价机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9 提供的服务承诺书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无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91 / 152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主要条款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 :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款项。 3.产品: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工程、材料、设备、机械、仪表、 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 性能考核、提供操作,维修及其他技术指导、培训等和合同中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 务。 5.买方:系指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法人。 6.卖方:系指投标文件被买方接受,而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具有 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7.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现场交货指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产品运抵现场并承 担一切费。合同项下的全部产品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现场”系指合同项下的产品 将要进行安装和使用的地点,其地名在采购文件的“投标资料表”中的合同条款资料中指明。 工厂交货指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 最后一批货物运单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买方自行提货指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 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产品符合技术规 范要求并被买方接受的手续。若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中无相应验收规范的说明,则以国家有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92 / 152 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9.技术规格:卖方提供产品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技术规格附件 (如果有的话)、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投标文件的“供 货范围和技术说明”相一致。 10.标准 10.1 本合同下交付的产品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 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需是最新版本的标准。 10.2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11.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 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 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需的范围。 11.2 除了合同本身外,11.1 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 卖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买方。 12.专利权 :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 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 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3.包装要求 :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进 行包装,使包装适宜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装卸时受损,确保产品安全无 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每件 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14.保险:如果产品是按照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以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产品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93 / 152 运抵现场的“一切险”,保险范围覆盖卖方承诺装运的产品。如果产品是按工厂交货或买方 自行提货方式报价的,其运输保险可由卖方办理,运保费由买方负责。 15.技术资料 : 合同项下的产品技术资料(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 付:合同生效后60 天之内,卖方应将合同规定的中文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技 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另外一套 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产品一起发运。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 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6.质量保证 16.1 卖方应保证产品是新近出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产品 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而成熟的改进,并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完 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 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可满足买方使用需求并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产品 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6.2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或/和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在质量保证期 内,如果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 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和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16.3 在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 卖方应在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响应 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 如果卖方在上述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响应的期限内没有弥补缺陷, 买方可采取必 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7.检验和考核验收 17.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94 / 152 的检验, 并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 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 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 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7.2 产品运抵现场后,买方有权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 检验证书。 如发现产品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 买方有权在产品运抵现场后90 天内,根据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责 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由投保/托运方负责交涉索赔事宜;或 产品运抵现场后,由卖方的代表进行检查,买方有权监督卖方代表的检查,所有产品 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的不符,包括运输中的损坏、丢失均由卖方负责。 17.3 如果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 或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产品是有 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7.4 买方有权提出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 人员提供方便,当买方需要对产品出厂前的试验进行监察时,制造厂应该事先作出安排。 17.5 合同产品的安装工作在按照技术资料的规定完成后, 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对合同 产品进行性能考核(即终交验收考核)。如果合同附件规定的所有保证指标在性能考核中 都已达到,双方的被授权代表应在性能考核后5 日内签署合同产品的验收证书一式四份, 双方各执两份。证书签署日应视为安装完成日亦即完成终交验收。 17.6 如果在合同文件规定允许的最后一次性能考核中仍有指标没有达到合同附件的 要求,买方有权按第17 条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18.伴随服务 18.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 包括合同规定的附加服务(如 果有的话):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95 / 152 实施或监督所供产品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提供产品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为所供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提供产品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 但前提条件是 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产品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 方人员进行培训。 18.2 卖方应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 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商定的费 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9.备件 19.1 卖方应承担下列与提供备件有关的责任: 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 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 质量责任和服务义务。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 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在备件停止生产后, 如果买方要求, 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 图纸和规格。 20.索赔 20.1 除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买方有权根据按检验标准自行检 验的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0.2 若卖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第13 条和第14 条规定承担在产品检验或性能考核中和质 量保证期内的义务和责任,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在此情况下双方可通过协商,按照 下列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96 / 152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 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 及为保护退回产品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产品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 低产品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 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 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4)属于卖方责任应免费修理合同产品缺陷或消除不符合合同之处的情况,如果卖 方不能派遣人员到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均由卖方负担。 (5)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 20.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 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第17.2 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 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满足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 赔偿要求。 20.4 当属于17.2 条情况的索赔发生时, 如果索赔通知是在保证期满后30 日内提出的, 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21.延期交货 21.1 卖方应按照“采购产品清单”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1.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97 / 152 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 延误时间通知买方。 买方收到卖方的通知后, 应进行分析, 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1.3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地拖延交货,将被扣没履约保证金并加以违约损失索赔和/ 或终止合同。 22.误期赔偿 22.1 除了合同的专门约定外, 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迟交产品或未提供服务交货 价的0.5%计收(一周按7 天计算,不足7 天按一周计算)。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 产品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 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误期赔偿限额后仍不能交货, 买 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23.不可抗力 23.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 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或不能 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 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 23.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并在事故 发生后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 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24.税费 24.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24.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4.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98 / 152 24.4 在中国境外生产的产品的进口关税均由卖方负责。 25.履约保证金 25.1 卖方在收到的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日起三十天内,通过一家银行,向买方提供相当 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到产品完成安装调试,用户 在交接验收文件上签字时止。 25.2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采购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 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 方负担。 25.3 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26.违约终止合同 26.1 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 买方可以向 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 出的索赔 :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产品、 技术文件;或卖方未能使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或卖方 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 ,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26.2 在买方根据第23.1 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 的条件和方法向卖方或其他供货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产品, 卖方应对买方购买 同种产品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7.其他情况终止合同 27.1 如果卖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而不给对方补偿。 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7.2 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买方有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99 / 152 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28.转让和分包 28.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 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8.2 对投标中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将合同的全部分包合同书面通知买方,但此分 包通知书不能解除卖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8.3 分包必需符合合同条款第11 条的规定。 29.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 29.1 买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发出变更要求, 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 一项或几项: (1)当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产品是专为买方制造时, 在相关部分尚未投入生产前变更图纸、 设计或规格; (2)在合同项下的产品托运之前,变更运输、包装的方法、交货地点; (3)卖方提供的服务。 29.2 除了上述的情况外,不应对合同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 的合同修改书。 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30.争端的解决 30.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通过双方 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和诉讼应在 买方所在地进行。 30.2 仲裁或诉讼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或诉讼 费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00 / 152 30.3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 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 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1.通知 31.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 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 31.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 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01 / 152 第二节 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货物类)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投标人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 项目(交易编号 : 2015-ZFCG-XXXX,)的 (采 购方式) 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投标人。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 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清单 1.1 货物清单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1 2 3 …… 1.2 质量标准: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02 / 152 2.2 本项目合同金额为本项目采购范围内所有货物服务的总价包干价。 三、技术资料、协调 3.1 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安装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甲方应配合乙方全力协调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部门工作,在协调过程中所耽误时间 不计入乙方工期。 3.3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相关技术资料及安装进度计划安 排。 3.4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 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 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 著作权等。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 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3 条第3 款的约定处理。但在 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 的一切损失。 六、质保期和质保金 6.1 质保期 个月(自本项目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2 如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待质保期满后由 甲方 接到乙方申请 退付意见书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03 / 152 七、供货安装期:按投标承诺期。 八、货款支付 8.1 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后货物运送到达并支付合同总价款,待安装调试能正常使用 天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剩余 部分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在正常使用天后无任何质量问题 将全额无息返还。中标人所供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货 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8.2 当本项目采购货物数量超出采购范围时,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 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所列单价)进行计算。 8.3 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在相关管理部门调查 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采购人将延期 支付货款。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 产品并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使甲方能很好的使用。 9.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 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退货处理 : 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 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9.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12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9.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 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12 个月,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04 / 152 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0.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 防潮、 防震、 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 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0.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0.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 小时内或货到安装现场48 小时前通知甲方,以 准备验收货物。 10.4 货物在竣工验收合格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0.5 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乙方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交付。 十一、调试和验收 11.1 甲方对乙方每个工程进度时间段需安装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 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证, 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证。 11.2 乙方安装货物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 并列出清单, 作为甲 方验收、签证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1.3 乙方负责设备到货地点的安装调试, 该安装调试应规范, 乙方安装完毕需负责培训甲 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培训 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4 验收时甲乙双方及相关单位必需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 验收费用由 乙方负责。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数量、规格、质量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 货物,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05 / 152 12.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2.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 方支付违约金。 12.3 乙方逾期交付验收合格的, 乙方应按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由甲 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 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竣 工验收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验收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 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 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4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 定标准的, 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 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 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 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 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安全责任 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十五、诉讼 15.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 应通过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 可向有管辖权 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06 / 152 16.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6.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 须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批, 并签订 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6.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 (3)乙方报价函(及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16.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6.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副本三份,由采购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07 / 15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 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采购及 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08 / 152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 序号 文件夹/文件名称 1 响应文件封面 2 报价部分 2.1 投标函 2.2 开标一览表 2.2.1 开标一览表(自导) 2.3 报价明细表 3 资格审查资料 3.1 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3.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 一般资格 3.2.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2.2 财务状况报告材料 3.2.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 3.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2.5 声明与承诺 3.2.6 其他法规规定的需要提供的资料 3.2.7 投标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 3.3 专业资格材料 4 响应性文件 4.1 投标供应商实质性响应符合审查表 4.2 投标供应商综合证明材料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09 / 152 序号 文件夹/文件名称 4.2.1 企业综合实力的证明文件 4.3 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4.4 服务方案 4.5 优惠性政策情况 4.5.1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10 / 152 响应文件封面 【替换为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项目序列号: 项目名称: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供应商: 详细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11 / 152 投标函 1、我公司就 【替换为项目名称】 的 【替换为标包名称】 的 【投标报价名 称】(元)为(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投标报价名称1】 (%)以折扣率形式进行报价为 %,【投标报价名称2】(%)以下浮率形式 进行报价为 % 。 2、交付期(日历天): 3、备注: 4、开标一览表内其他内容: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12 / 152 (一)投标函 一、投标报价 1.我公司就 (项目名称、标包名称) 的投标总报价为: 元。本报价在投标有效 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交货期: 。 3.交货地点: 。 4.投标有效期: 。 5.优惠及其他: 。 二、相关承诺 1.最终报价在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 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和同意,并保证遵 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 在中标后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 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7.本投标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若有违背, 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投标总报价为投标单价报价总计,本项目以各标包产品的投标单价报价总计作为价格 分计算依据。 供应商名称(盖章) :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13 / 152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标包名称: 项目序列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投标单价报价(元/公斤) 备注 1 2 3 …… 交货期 质保期 优惠及其它 …… 投标总报价: 元。 投标申明: 注:1.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为准。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加盖供应商印章。 114 / 152 3.投标总报价为投标单价报价总计。 供应商名称(盖章) :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115 / 152 (三)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标包名称: 项目序列号: 单位:元 投标报价组成 序 号 投标产品 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名称 (产 地) 投标单价 报价 (元/ 公斤) 测试、检 测费用 税费 保管 费 技 术 服 务 费 运输保险费 其他 费用 交 货 期 交 货 地 点 其他 1 2 3 … 投标总报价: 元。 注:1.供应商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各个产品内容组成。 2.“报价明细表”中投标总报价应当与“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相等。 116 / 152 3.投标总报价为投标单价报价总计。 供应商名称(盖章) :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117 / 152 四、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参加贵方组织 的项目名称: ,标包名称: (项目序列号: )的招标投标 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供应商(公章): 投标日期: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18 / 152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标包名称: (项目序列号 : )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 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19 / 152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20 / 152 一般资格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或扫描件须 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要求及注意事项:复印或扫描件必需清晰,若材料模糊导致关键信息无法识别, 导致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为废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21 / 152 二、财务状况报告材料(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要求及注意事项 : 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若材料模糊导致关键信息无法识别, 导致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为废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22 / 152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 (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要求及注意事项: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相关凭证。 注意: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的完 税证明文件或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的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 银行收款凭证必需加盖银 行规定的专用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 : 征税机关出具的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 的完税证明文件(含社会保障资金内容)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或扫描 件必需清晰,投标人应保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识相关内容,且真实有效。 特别情况 : 若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月度完税证明时,投标供应商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时,无缴税 银行收款凭证,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 4.1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23 / 152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1 合同履约设备保障体现 要求及注意事项 : 若提供材料模糊导致关键信息无法识别,导致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为废 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履约设备保障一览表(格式可自行拟定)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购入时间 自有/租赁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 : 投标供应商提供履行合同设备的所属证明文件,并按表格顺序依次排列,复印或扫 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24 / 152 3.2 专业技术能力体现 要求及注意事项 : 若提供材料模糊导致关键信息无法识别,导致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为废 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可自行拟定) 资格证明 类别 姓名 职务 职称 个人 社保 编号 岗位 职责 专职/ 兼职 项目 经验 证书名 称 级 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其 他 人 员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25 / 152 供应商名称(盖章) :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26 / 152 五、声明及承诺 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序列号为: ,项目名称: ,标包 名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供应商: (盖章) 声明时间: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27 / 152 二、投标人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 投标人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采购人名称) 的(项目名称: ,标包名称: ,项目序 列号: )的投标,并慎重作出如下声明承诺: 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 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28 / 152 律责任: (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 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 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 第七十三条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 至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于恶意串通, 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 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对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 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 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29 / 152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 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财政部87 号令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政府采购针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其他规定 我公司声明承诺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严格遵守以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对供应商投 标行为的规定,如声明承诺不实,将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30 / 152 三、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序列号为 : ,项目名称 : ,标包名称 : 的政府采购活动, 在此郑重承诺 年 月 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自愿取消 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31 / 152 六、其他法规规定的需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32 / 152 七、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 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证明材料。 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到账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保函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要求及注意事项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请仔细阅读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按照贵 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系统提示进行缴纳并绑定,避免缴纳、绑定不成功而影响投标。供应 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证明材料。如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7.1 银行保函承诺书 致: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序列号为: ,项目名称: (标包名称:) 的投标活动,在此郑重承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单号: 为 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材料,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 律责任及后果。 同时我单位郑重承诺出现违反法律规定或采购文件中约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 若银 行保函失效, 我单位自收到采购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函件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等 额保证金支付给采购人。 承诺单位(公章)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33 / 152 7.2 投标保证保险承诺书 致: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序列号为: 项目名称: (标包名称:) 的投标活动,在此郑重承诺提供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合同,保单或合同 号: 为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材料,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 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同时我单位郑重承诺出现违反法律规定或采购文件中约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 若投 标保证保险失效, 我单位自收到采购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函件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本项 目等额保证金支付给采购人。 承诺单位(公章)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34 / 152 专业资格材料: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35 / 152 响应性文件 (一)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实质性响应符合审查表 项目名称: 标包名称: 项目序列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商务部分实质性审查表 序 号 实质性条款所涉及的商 务服务内容 采购文件具体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是否偏离 备注 1 交货期 2 交货地点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 实质性条款逐一列明 技术部分响应性审查表 采购文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内容 响应文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内容 136 / 152 序 号 响应性条款所涉及的技 术服务内容 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响应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是否偏离 备注 1 采购要求及技术参数 2 采购清单 按采购文件采购清单、 技术参数条款逐一列明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本表中标注*号的内容必需如实填写 2.本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减少内容。但投标供应商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本表的其他 项增加。 投标供应商: (公章) 2024 年 月 日 137 / 152 138 / 152 投标人认为可补充的其他内容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39 / 152 (二)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要求及注意事项 : 材料模糊导致关键信息无法识别,导致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 件为废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同类或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可自行自定) 序 号 采购人 项目名 称 履属交 易平台 名称 合同主 要产品 合同金 额 供应商 负责人 采购 方式 合同 签订时 间 采购人 评价意 见 备注 :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采购评价意见复印或扫描件 (按业绩一览表所列顺序依次排列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 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XXXXXXX 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投标日期: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40 / 152 (三)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格式自行拟定)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41 / 152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下)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包名称)采 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42 / 152 注:1.若商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进行填写并提供。 2.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的“标的名称”指采购清单中的商品名称;若各商品名称的制造 商为不同制造商的,则应逐项列明各标的名称及明确制造商的企业类型 ; 若各商品名称的制造 商为同一制造商的,则可将同一制造商生产的商品名称合并填写并明确制造商的企业类型。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43 / 152 2.节能环保产品声明或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格式如下) 2.1.如招标项目标的产品不涉及到节能环保产品的《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改为《节能环 保产品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要求及注意事项 : 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须提供品目清单和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证书作为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材料模糊导致关键信息无法识别,导致评标 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为废标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节能环保产品声明函 致: (采购人名称) : 本公司郑重声明,本次投标中本公司所投产品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XXX(必须是最 新一期)节能环保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制造商为 ,品牌为,产品型号为:,并处于有效 期内。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投标日期: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44 / 152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1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 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 厅(局) 、民政厅(局) 、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 法》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 人人数不少于10 人(含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 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45 / 152 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 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 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 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 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 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 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 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 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 经营的实际情况, 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 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 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 各地制定 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2017 年10 月1 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46 / 152 2017 年8 月22 日 3.2 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 根据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须提供社保花名册及残疾人证作为证明材料。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47 / 152 4.监狱企业声明函 4.1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 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 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 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 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发[2003]7 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 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48 / 152 三、 各地区、 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 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 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 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 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 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 采购工作中, 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 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 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 采购力度。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 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 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4 年6 月10 日 4.2 声明函格式 监狱性单位声明函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49 / 152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 68 号)的规定, 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 :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50 / 152 (五)其他 投标供应商认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佐证文件、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 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由评 标委员会评审其有效性。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51 / 152 澄清答疑须知 各代理机构,澄清答疑如有涉及评审标准、评分分值、评分结构 调整时,除了澄清答疑pdf 进行描述以外,必须同步调整采购文 件对应的评审数据。如未调整会导致电子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 造成评审过程废标及流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项目编号:P52000020240006SJ 152 / 1523、A包(肉类)附件.pdf3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采购2024 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标包名称:A 包(肉类) 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40006SJ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投标单价报价(元/公斤) 备注 1 肥瘦猪肉 (一)采购猪肉的标准按照GB2707-2016 规定执行。 (二)其他要求 1.屠宰生猪的胴体净重125 公斤以上的新 鲜猪肉,不得配送冻猪肉; 2.严禁配送病猪、死猪、种猪、问题猪; 23.50 1.屠宰生猪必须经国家动物检 疫机构检验合格,并在供货时 出具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一头 一证‘检疫证日期、送达目的 地); 2.供货时提供每批次肉的可追 溯食品安全二维码; 3.分解标准为:肉块分解成 6cm*4cm 大小,排骨砍成小块, 肉皮全部用液化气烧过,不收 头蹄及内脏; 要求分类存放, 无 碎肉碎骨, 无淤血脓包淋巴, 无 泥污血污,无杂质,干净有光 4 泽, 无异味; 肌肉有光泽、 红色 均匀, 脂肪乳白色、 无出血点和 斑伤。分解完后再送进罪犯食 堂过秤;采购人只收分解好且 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肉,分解的 人工费及工具等由供方自行负 责。 2 牛肉 1.必须符合国家检疫标准(严禁病牛、死 牛)的新鲜肉; 2.无毒、无害; 3.符合牛肉应有的营养价值; 4.在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卫生 及使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 毒。 64.00 1.供货时必须有检疫证(检疫 证日期、 送达目的地) 和可追溯 食品安全二维码。 2.分解标准为:肉块分解成 6cm*4cm 大小,排骨砍成小块, 肉皮全部用液化气烧过,不收 头蹄及内脏; 要求分类存放, 无 碎肉碎骨, 无淤血脓包淋巴, 无 泥污血污,无杂质,干净有光 5 泽, 无异味; 肌肉有光泽、 红色 均匀, 脂肪乳白色、 无出血点和 斑伤。分解完后再送进罪犯食 堂过秤;采购人只收分解好且 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肉,分解的 人工费及工具等由供方自行负 责。 3 白条鸡 1.鸡肉有弹性,经指压后凹陷部位立即恢 复原位; 2.表皮和肌肉切面有光泽,具有禽类品种 应有的光泽; 3.淤血:淤血面积大于1 平方厘米(不允 许存在) ;淤血面积小于1 平方厘米(淤 血片数不得超过抽样量的2%) ; 4.不得送腐烂变质白条鸡。 23.00 每只鸡净膛后不低于3kg, 供货 时每只鸡脚踝上都有二维码脚 环追溯并要有官方检疫证明。 4 白条鸭 宰杀的活鸭应健康无病;屠杀环境和工序 23.00 1.每只鸭净膛后不低于3kg.; 6 是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1.鸭肉产品无任何外源物质,例如玻璃、 橡胶、金属等; 2.鸭肉无外源性气味; 3.鸭肉产品表面没有粪便污染物; 4.没有明显的流血; 5.鸭肉上没有连接内脏、气管、食管、成 熟期生殖器官和肺脏; 6.鸭的皮肤几乎没有羽毛和皮下出血; 7.产品冷冻时避免冷冻灼伤; 8.产品分割时没有被胆汁污染。 2.供货时每只鸭脚踝上都有二 维码脚环追溯并要有官方检疫 证明。 5 腊肉 1.以鲜(冻)畜肉为主要原料,配以其他 辅料,经腌制,烘干(或晒干、风干) ,烟 熏(或非烟熏)等工艺加工而成; 2.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无霉点; 3.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44.00 1.每批次供货时必须有第三方 质量检测报告 2.每批次供货时必须有厂家质 量检验合格证。 7 3.具有产品应有的组织性状,无正常视力 可见异物。 6 香肠 1.以鲜(冻)畜肉为主要原料,配以其他 辅料,经切碎,搅拌(或晒干、风干)经 腌制,烟熏(或非烟熏)等工艺加工而成 的非即食肉制品; 2.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无霉点; 3.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 4 具有产品应有的组织性状,无正常视力 可见异物 40.00 1.每批次供货时必须有第三方 质量检测报告 2.每批次供货时必须有厂家质 量检验合格证。 7 鸡胸肉 无皮无毛无骨无淤血 11.00 1.符合国家标准《鲜冻禽产品 GB16869-2005》的要求。 2. 农药、兽药、激素和重金属 等化学品残留符合中国的法律 法规要求。 8 无骨带皮鸡腿肉 带皮无毛无骨无淤血 11.00 1.符合国家标准《鲜冻禽产品 9 (三)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采购2024 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标包名称:A 包(肉类) 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40006SJ 单位:元 序 号 投标产 品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名称 (产地) 投标单价报价 (元/公斤) 投标报价组成 交货 期 交货 地点 其 他 测试、检 测费用 税 费 保管 费 技术服 务费 运输保 险费 其他费 用 1 肥瘦猪 肉 (一)采购猪 肉的标准按照 GB2707-2016 规定执行。 (二)其他要 求1.屠宰生猪 的胴体净重 125 公斤以上 的新鲜猪肉, 不得配送冻猪 贵州贵安新 区远华养殖 有限公司、 贵州 23.50 已包含 已 包 含 已包 含 已包含 已包含 已包含 1 年 按采 购人 指定 地点 / 10 肉;2.严禁配 送病猪、死 猪、种猪、问 题猪; 2 牛肉 1.必须符合国 家检疫标准 (严禁病牛、 死牛)的新鲜 肉;2.无毒、 无害;3.符合 牛肉应有的营 养价值;4.在 加工、存储、 销售等过程中 确保卫生及使 用安全,降低 贵阳乌当四 联食品经营 部、贵州 64.00 已包含 已 包 含 已包 含 已包含 已包含 已包含 1 年 按采 购人 指定 地点 / 11 疾病隐患,防 范食物中毒。 3 白条鸭 宰杀的活鸭应 健康无病;屠 杀环境和工序 是符合食品卫 生安全要求: 1.鸭肉产品无 任何外源物 质,例如玻 璃、橡胶、金 属等;2.鸭肉 无外源性气 味;3.鸭肉产 品表面没有粪 便污染物;4. 贵阳乌当四 联食品经营 部、贵州 23.00 已包含 已 包 含 已包 含 已包含 已包含 已包含 1 年 按采 购人 指定 地点 / 12 没有明显的流 血;5.鸭肉上 没有连接内 脏、气管、食 管、成熟期生 殖器官和肺 脏;6.鸭的皮 肤几乎没有羽 毛和皮下出 血;7.产品冷 冻时避免冷冻 灼伤;8.产品 分割时没有被 胆汁污染。 4 白条鸡 1.鸡肉有弹 性,经指压后 贵阳乌当四 联食品经营 23.00 已包含 已 包 已包 含 已包含 已包含 已包含 1 年 按采 购人 / 13 凹陷部位立即 恢复原位;2. 表皮和肌肉切 面有光泽,具 有禽类品种应 有的光泽;3. 淤血:淤血面 积大于1 平方 厘米(不允许 存在) ;淤血 面积小于1 平 方厘米(淤血 片数不得超过 抽样量的 2%) ;4.不得 送腐烂变质白 部、贵州 含 指定 地点 14 条鸡。 5 腊肉 1.以鲜(冻) 畜肉为主要原 料,配以其他 辅料,经腌 制,烘干(或 晒干、风干) , 烟熏(或非烟 熏)等工艺加 工而成;2.具 有产品应有的 色泽、无霉 点;3.具有产 品应有的气 味、无异味; 3.具有产品应 贵州贵安新 区远华养殖 有限公司、 贵州 44.00 已包含 已 包 含 已包 含 已包含 已包含 已包含 1 年 按采 购人 指定 地点 / 15 有的组织性 状,无正常视 力可见异物。 6 香肠 1.以鲜(冻) 畜肉为主要原 料,配以其他 辅料,经切 碎,搅拌(或 晒干、风干) 经腌制,烟熏 (或非烟熏) 等工艺加工而 成的非即食肉 制品;2.具有 产品应有的色 泽、无霉点; 贵州贵安新 区远华养殖 有限公司、 贵州 40.00 已包含 已 包 含 已包 含 已包含 已包含 已包含 1 年 按采 购人 指定 地点 / 16 3.具有产品应 有的气味、无 异味;4.具有 产品应有的组 织性状,无正 常视力可见异 物 7 鸡胸肉 无皮无毛无骨 无淤血 贵阳乌当四 联食品经营 部、贵州 11.00 已包含 已 包 含 已包 含 已包含 已包含 已包含 1 年 按采 购人 指定 地点 / 8 无骨带 皮鸡腿 肉 带皮无毛无骨 无淤血 贵阳乌当四 联食品经营 部、贵州 11.00 已包含 已 包 含 已包 含 已包含 已包含 已包含 1 年 按采 购人 指定 地点 / 投标总报价: 239.50 元。 注:1.供应商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各个产品内容组成。 750 四、优惠性政策情况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下)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贵州省第一女子监 狱 (单位名称)的采购2024 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A 包(肉类) (项目名称、标包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肥瘦猪肉、腊肉、香肠(标的名称) ,属于 工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 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贵州贵安新区远华养殖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从 业人员 15 人,营业收入为 3537.30 万元,资产总额为 2020.16 万元¹,属于 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牛肉、白条鸡、白条鸭、鸡胸肉、无骨带皮鸡腿肉(标的名称) ,属于 工业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贵阳乌当四联食品经营 部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4 人,营业收入为 14.66 万元,资产总额为 16.32 万元,属于 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贵州贵安新区远华养殖有限公司 日期:2024 年08 月15 日 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1.若商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进行填写并提供。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GZXYG-2024-2-02-G-2190
- 贵州省
- 贵州省第一女子监狱
- 袁晓霞 1668****120
- 行政机关
- 货物
- 货物/通用设备
- 货物/专用设备
-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
- 服务/环境服务
- 中标***金额
- 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袁晓霞 1588****720
- 贵州贵安新区远华养殖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GZXYG-2024-2-02-G-2190
二、项目名称: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贵州贵安新区远华养殖有限公司 |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湖潮村商业街 | 投标报价:***(元) | 99.2 |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2
B包(大米、面粉)
确认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A包(肉类)
A包(肉类)
详见采购文件
1
***.5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波、郁建平、丁小燕、夏白娟、张桂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A包(肉类):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货物招标收费标准按中标价向中标人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26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日期:2024-08-15
定标日期:2024-08-21
评审日期:2024-08-15
评审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委员会名单:蔡波、郁建平、丁小燕、夏白娟、张桂芳(采购人代表)
公告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采购文件
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A包(肉类):贵州贵安新区远华养殖有限公司综合评审得分为99.20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第一女子监狱
地 址: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羊艾茶场
联系方式:1668****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1单元30层
联系方式:1588****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晓霞
电 话:1588****720
1
- 结果公告.pdf
- 采购2024年肉类、粮食类等罪犯生活物资-澄清采购文件.pdf
- A包(肉类)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