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国家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项目装备物资(个人携行装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附件1、20240801招标文件-国家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项目装备物资(个人携行装备)采购项目.pdf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SSQYZB-CG2024055 项目名称: 国家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项目装备物资 (个人携行装 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盖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陈胜 电话:18094920218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广文、董乐 电话:0991-4659594、18129205025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9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46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50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65 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国家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项目装备物资(个人携行装备)采 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 年08 月22 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QYZB-CG2024055 项目名称:国家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项目装备物资(个人携行装备)采 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5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国家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项目装备物资(个人携行装 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个人携行装备一批, 包括制式服装、个体防护服装、服装套件等(规格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 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08 月02 日至2024 年08 月09 日,每天上午00:00 至12:00 (北京时间),下午12:00 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 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 文件)。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08 月22 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磋商时间前通过 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 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 (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 年08 月22 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 号亚欧财富广场A 座502 室开标室(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 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 并完成CA 数字证书 (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 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 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 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 建议使用WIN7 (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 (http://ccgp-bingtuan.gov.cn/) 下载专区查看, 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 3 服务热线400-881-7190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 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 与解密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屯坪北路5221 号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陈胜 联系方式:18094920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 号亚欧财富广场A 座1603 室 联系人:任广文、董乐 联系方式:0991-4659594、18129205025 4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及项 目编号 项目名称: 国家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项目装备物资 (个人携行 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SQYZB-CG2024055 2 采购人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屯坪北路5221 号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姓名:陈胜 联系方式:18094920218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 号亚欧财富广场A 座1603 室 联系人:任广文、董乐 联系方式:0991-4659594、18129205025 4 采购内容 采购个人携行装备一批,包括制式服装、个体防护服装、服装套件 等(规格数量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 供应商资格要 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 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投标 函 一、投标函; ☆资格 审查材 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六)限制行为 (七)投标保证金 商务 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 ☆(二)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三)合同、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 (四)近年同类项目业绩 (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技术 文件 (一)技术规范偏离表 (二)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服务方案及相关文件 (三)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有利于采购人的其他技术 5 内容 其他 资料 如有 7 是否允许联合 体投标 是。 应满足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 合体协议书, 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 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否。 8 是否允许投报 进口产品 □是。 ☑否。 9 是否允许供应 商将项目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 作交由他人完 成 否。 是。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 可以将项目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交由他人完成。 此时,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 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10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踏勘现场 11 答疑接受时间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 可以对该文件提出 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 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董乐 联系电话:0991-4659594、18129205025 提交方式: 将疑问或澄清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资料递交至招标 公司。 注: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 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12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 日历天。 13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4 年08 月22 日11 时00 分(北京时间) 14 供应商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提 交的文件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本表第14 项) 6 15 投标文件份数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 供应商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政采云平台 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 开标当日, 供应商无需到达 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兵团政采云 http://ccgp-bingtuan.gov.cn/网上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 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 投标文件的 “兵团政采云数字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 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 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视为供应商撤销其 投标文件, 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 平台发生故障, 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 评标工作无 法进行的, 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 评标时间 (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 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20 分钟(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 法按时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三份 (正本一 份,副本两份)、格式为PDF 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 盘存储)。 16 开标时间及地 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兵团政采云(http://ccgp-bingtuan.gov.cn/) 17 评标委员会的 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 人 评委确定方式:在兵团政采云专家库中抽取 18 推荐中标候选 供应商的数量 3 家 19 投标保证金 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等形式 保证金金额:16900.00(壹万陆仟玖佰元整) 1.户名: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账号:30704501040008571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路(兵团) 支行 4.行号:103881070457 到账截止时间:2024 年08 月22 日11 时00 分(北京时间)(同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附备注:**项目保证金) 注:(1)投标保证金以网银、银行柜台等转账的形式由供应商的企 业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 并汇入至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缴纳账户。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新疆盛 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缴纳工作。 供应商需自行评估因异地、 跨行、 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 7 (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20 落实的政府采 购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执行; 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是 21 节能、环境标志 产品政策 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 〔2019〕9 号)。 (1)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 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2 技术部分是否 采用“暗标”评 审方式 ☑否 □是 23 评审方法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注: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 方法, 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 依据统一的价格 要素评定最低报价, 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投标报价相同的, 按技术指标优劣顺 序排列,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2、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 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 以评标最终最高得分的供 应商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 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 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24 履约保证金 无 25 代理服务费 □不交纳 ☑交纳 备注: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核发时至核发后,须向招标代理机 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是中标人投标 报价的总金额,即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中标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以供应商中标费率计算出的中标 金额为基准, 代理报酬参照国家计委关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 8 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 支付方式:电汇,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 26 付款方式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7 交货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 三年 28 争议的解决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9 是否需要 提交样品 不需要 需要 样品递交要求: 供应商需将要求提供的样品密封装在一个箱子 (或 袋子等) 中, 并注明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字体清晰可辨)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样品密封递交至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 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502室,收件人:董乐,电话: 18129205025,如需邮寄请考虑邮寄时间,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 样品送到。 ★样品清单:制式服装(包含:冬装、抓绒内胆、冬裤(配皮带)、 衬衫、夏裤、多功能马甲、应急polo衫、应急帽、臂章)、工作包 (双肩背包)、高帮工作鞋、冬季作训服、服装套件(护膝护肘1 套/眼罩耳塞1套/皮带1条)、装备箱、登山杖(一对)。 注:1、所提供的样品材质、工艺需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2、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 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 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 未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 30 现场陈述 不需要 需要,陈述要求如下: 31 项目预算 总预算为850000.00元; 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其他 1、各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投标文件均必 须满足采购文件份数与制作等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 法实施的监督。 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一家供应商 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 得分相同的, 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推荐其作为中 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 产品价 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 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 多家供应商提 9 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核心产品:制式服装(包含:冬装、抓绒内胆、冬裤(配皮带)、 衬衫、夏裤、多功能马甲、应急polo衫、应急帽、臂章)、高帮工 作鞋、工作包(双肩背包)、冬季作训服、服装套件(护膝护肘1 套/眼罩耳塞1套/皮带1条)、装备箱、登山杖(一对)。 4、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 (如假证书、 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 相关证件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采 购人若发现中标候选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故意 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 以及其他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 风险的因素等, 采购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 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或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 5、如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则以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注意 事项 1、电子标书加盖法人章的两种方式:一种为法人电子章;另一种为纸质手写版盖章后扫描,两种 方式的任意一种在评审时均予认可。 2、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CA证书和电子签章申领和绑定、下载投标客户端。因 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证书办理可通过在线APP“新疆政务通”或新疆CA网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 电子签章;若单位已经办理过新疆CA证书且证书符合国产密码算法要求,可直接联系发证机构, 申请增加“政采云”招投标电子签章,无需重新办理。 3、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bingtuan.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991-2899144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新疆CA 服务电话 0991-2819290,或加QQ号800175577。政采云供应商钉钉群32393760 注:1、本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正; 2、本表内容与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3、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 10 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一、总则 1.说明 1.1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 “采购人”名称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货物”指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所有货物。 2.4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5 “供应商”指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6 “供应商公章” 在投标文件中指与供应商标准公章一致的供应商电子签 章。 2.7 “电子投标文件”指编制加密的投标文件。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 符合、 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 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 3.2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 法规和条例, 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第5 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3 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 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11 3.3.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3.3.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供应商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 供应商在平台内针对本项目下载了电子采购文件。 3.6 供应商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3.7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 份共同投标,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7 项的规定。如 果允许,除均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 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 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 发生的情形怎样, 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 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 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均应是自主 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 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 且联合体供应商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否则, 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 拒绝。 3)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 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 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 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4) 联合体中标后, 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 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若该等 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 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 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 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 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 三人, 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12 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 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 若该等情形被发现, 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 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 3.8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4.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纪律 5.1 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不得 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5.2.1.1 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1.2 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 5.2.1.3 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5.2.1.4 属于同一集团、 协会、 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 同投标; 5.2.1.5 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 动。 5.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5.2.2.1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2.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或制作电子投标 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 地址)一致,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 码一致; 5.2.2.3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2.2.4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2.2.5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2.2.6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通知 13 6.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 (包括书面材料、 信函、 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供应商 发出, 传真和电话号码以潜在供应商的登记为准。 收到通知的供应商须立即予以 回复确认, 但供应商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 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 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供应商是否收到通知。 因登记有误、 传真线路故障或 其它任何意外情形, 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 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采购文件 7.采购文件组成 7.1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8.踏勘现场 8.1 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中第9 项的规定。无论是否统一组织,供应商应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 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 8.2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 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 采购人对供应 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 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 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 提出任何形 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8.3 除非有特殊要求, 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 气候条 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8.4 除采购人原因外, 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9.知识产权 9.1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 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如供应商不 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 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 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4 9.2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 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0.答疑及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供应商如果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 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 项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供 应商及时通过交易平台 “答疑文件下载” 栏目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 必要时, 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 采购代理机构 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采购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 将不予受理。 10.2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供应商疑问对已发 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 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15 日前,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 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修改文件后,征得供应商同意,可不 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0.3 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采购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 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 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 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 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0.4 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兵团政采云平台内进行 披露,请供应商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 外情形,导致供应商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 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 当采购文件的澄清、 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 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上述澄清、 修改在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同时, 交易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 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 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 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 15 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0.5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 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1.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 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 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 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1.3 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 定计量单位。 11.4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 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11.5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 退还。 12.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 12.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文件。 商务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的文件。 技术和服务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采购 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招标, 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第6 项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文件,若有缺失或 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2.2 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的规定。 12.2.1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2.2.1.1 电子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 16 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2.2.1.2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供应商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 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 12.2.1.3 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 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 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 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2.2.1.4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 投标文件一份。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光盘制作 (供应商须保证启 用光盘时能正常读取)。 13.投标报价 13.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 总价, 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 报价应被视为已经 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 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 整、 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 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13.2 供应商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 13.3 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中第6 项的规定。 13.5 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8 项的规定。如允许,供应商 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 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交由 他人完成,须在技术文件中载明。 13.6 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 项。 13.7 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 17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 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 而变动。 13.8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 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 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分 类报价, 其目的是便于评标, 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 同的权利。 13.9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14.投标有效期 14.1 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中第11 项的规定。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 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此时, 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 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5.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 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 或没有提供采购 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5.2 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 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 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 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 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5.3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 自行增减内容。 15.4 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 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 的态度明确、 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 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 18 离不能确定, 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 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 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 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 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 被认定为属于偏离, 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 乃至对该投 标予以拒绝。 15.5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 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5.6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 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 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 投标处理。 15.7 本项目技术部分是否采用 “暗标” 评审方式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中第19 项的规定。如果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的,供应商在制 作投标文件时应当以能够隐去供应商的身份为原则并需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15.7.1 技术部分中纳入“暗标”部分的内容:样品。 15.7.2 暗标的编制要求 15.7.2.1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全部内容中不能出现任何本供应商的名称和其 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 企业徽标或符号、 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如 有此类文件应放于商务文件“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中),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 绝。 15.7.2.2 页面设置及字体要求:采用标准A4 纸张,上下页边距为2.54cm, 左右页边距为3.17cm,装订线位置为左;不得设置页码;正文使用四号宋体字, 单倍行距,段前段后0 行间距;标题为二号黑体字,图、表中的字体统一用宋体 小四,1.5 倍行距,段前段后0 行间距。 15.7.2.3 任何情况下,技术部分(“暗标”部分)中不得出现任何供应商 的审阅或者批注痕迹,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四、投标保证金 16.投标保证金 16.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第17 项的规 19 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于到账截止时间前到帐,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16.2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等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 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3 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 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生效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6.4 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帐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汇款帐 户,资金原路返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 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 (加密 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 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 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 效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以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 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17.2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应封装在信封中。 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未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字样。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 17.3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 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有 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7.4 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本项目采用不见 面开标,无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U 盘、纸质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 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并 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地点。 18.2 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 20 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8.3 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只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上传完成。 上传时必须得到 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 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 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 但这种修改和撤 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要求修改或 撤回其投标文件。 六、开标 20.开标 A.采用见面开标方式 20.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供应商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电子密钥(电子证书)、未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用信封密封)及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参加开标并签到。 20.2 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 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检查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检查供应商保证金交纳情 况),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现 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 件。 20.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 格, 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 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0.4 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允许,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理人不得离开开标现场。 20.5 公证员对开标过程进行全程公证。 B.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是否采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开标。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仅需在任意地点 21 通过兵团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 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 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 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 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 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 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七、评标步骤和要求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项目 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 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1.2 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 专家身份参与评标。 22、资格审查 22.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 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 家的,不得评标。 23.初步评审 23.1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 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 23.2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采购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 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 采购文件的要求, 或者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 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 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 条“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中,带“☆”号部分的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章的; C、未按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 22 D、采购文件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要求的; E、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 F、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I、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J、 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 K、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领取采购文件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 L、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3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 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 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 完整, 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正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4 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 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 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 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 被拒绝。 23.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 他外来证明。 24.投标的澄清 24.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 该要 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 23 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4.2 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 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 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的, 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4.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 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 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 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 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 可拒绝该投 标。 24.4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 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 家的,不得评标。 25.详细评审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 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0 项规定以及采购文件 的要求进行。具体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 25.2 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 的事项存在争议的,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 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 同意。 26.确定中标人 26.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 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评审后得 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 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 资格, 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 候选人。 26.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及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27.评标过程要求 24 27.1 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 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7.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 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7.3 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27.3.1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 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 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7.3.2 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均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 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进行开标、评标。 28.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8.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 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 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 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 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29.采购项目废标 29.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 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导致进入详细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 家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5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项目废标后,如未变更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 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9.2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导致废标时,供应商只有2 家的,可以改为 竞争性谈判方式,在书面征得供应商同意并报经财政部门核准后,由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按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的程序组织采购。 29.2.1 转为谈判后,若供应商未能在评标委员会指定时间内(原则上不超 过60 分钟)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经过 审查符合谈判要求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两家的,作废标处理。 29.2.2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内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评标委员会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 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9.2.3 投标文件的报价视为谈判时的首次报价。谈判结束后,评标委员会 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不超过两轮的报价。 供应 商的各轮报价是供应商报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除最终报价外, 谈判时将公开 各供应商每轮报价。 29.2.4 在谈判内容不作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次轮报价 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将视为重大偏离并导致报价被拒绝。 八、履约保证金 30.履约保证金 30.1 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第24 项规 定。 九、代理服务费、公证费 31.代理服务费、公证费 26 31.1 代理服务费、公证费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第22 项和第24 项的规定由中标人交纳, 请供应商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 一因素。 十、签订、审核合同 32.中标通知 32.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中标公告, 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 赖于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人应按照上述第21、22、24 条 的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 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身 份证件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 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 32.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3.签订合同 33.1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3.2 中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3.3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 提下, 提交追加合同的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 可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 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3.4 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 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 33.5 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 采购人可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 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 以此类推; 或在报经同 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采购。 33.6 违反32.1 条、32.2 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7 34.审核合同 34.1 中标人持政府采购合同于签订合同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在兵团政采云 进行备案留存。 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 35.处罚 35.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 不良记录名单。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 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供应商其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6.询问 36.1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 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7.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 37.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 疑。 37.2 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7.3 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 被予以驳回, 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 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 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 采购结果提出 质疑。 37.4 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采购代理机构收 28 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 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 37.5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 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 但答复的内 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7.6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 入不良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 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7.7 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 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拆。 十二、保密和披露 38.保密和披露 38.1 供应商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 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 详细资料、 样品、 模型、 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 被视为保密资料, 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 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 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8.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 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8.3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 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 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 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 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 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 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 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29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序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总,元) 备注 1 制式服装 585 1.1 冬装 件 65 195000 提供样品 1.2 抓绒内胆 件 65 1.3 冬裤(配皮带) 件 65 1.4 衬衫 件 65 1.5 夏裤 件 65 1.6 多功能马甲 件 65 1.7 应急polo 衫 件 65 1.8 应急帽 顶 65 1.9 臂章 个 65 2 个体防护服装 650 2.1 丛林帽 顶 65 6500 2.2 安全帽 顶 65 6500 2.3 冬季棉帽 顶 65 6500 2.4 冬季手套 副 65 3250 2.5 夏季手套 副 65 1950 2.6 高帮工作鞋 双 65 28600 提供样品 2.7 低帮工作鞋 双 65 14300 2.8 冬裤 件 65 6500 2.9 高警示分体雨衣 套 65 13000 2.10 超轻羽绒服 件 65 39000 提供样品 2.11 防护靴(胶靴) 双 30 1100 3 日常作训服装 325 3.1 冬季作训服 套 65 94250 提供样品 3.2 夏季作训服 套 65 13000 3.3 夏季作训鞋 双 65 9750 3.4 冬季作训鞋 双 65 13000 3.5 速干短袖T 恤、速干裤 套 65 16900 4 服装套件 65 4.1 服装套件 (护膝护肘1 套/眼罩 耳塞1 套/皮带1 条) 套 65 26000 提供样品 5 个人携行具 1040 5.1 工作包(双肩背包) 个 65 130000 提供样品 5.2 腰包 个 65 13000 5.3 装备箱 个 65 65000 提供样品 5.4 充电宝 个 65 7800 5.5 U 盘 个 65 3250 30 一、制式服装 符合《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标识(试行)》、《中国卫生应急服装 技术规范(试行)》规定。 1 冬装 (1)面料要求 1.1 采用超细旦尼龙复合材料, 成份为100%锦纶纤维; 工艺要求 采用精细交织技术及特殊整理工艺,背面复合乳白色防水透湿TPU 膜;布质要求轻盈柔软、光洁、平滑,伸缩回弹不变形,易于保养; 性能要求防寒、防风、防水、防潮(吸水率少于自重的1%),透气性 强,不致过敏;全线位密封,防寒、防风、防水、透汽性强。里料: 210T 单面涂覆涤丝绸;涤纶长丝绸;背单面喷涂聚甲基丙烯酸酯, 克重≥100gm/㎡。网眼布里料:藏青色消光长丝、涤丝网眼布,克重 ≥150gm/㎡。 *1.2 面料理化特性优于下表的要求,提供产品第三方(国家级 纺织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项目 要求 5.6 多功能刀 个 65 6500 5.7 战术护目镜 副 65 11700 5.8 防切割手套 双 65 6500 5.9 登山杖(一对) 个 65 48750 提供样品 5.10 指南针 个 65 15600 5.11 救生哨/荧光棒 套 65 2600 5.12 急救绳 根 65 6500 5.13 便携雨衣 个 65 6500 5.14 手电 个 65 18200 5.15 头灯 个 65 6500 5.16 帐篷灯 个 65 6500 合计 850000 31 甲醛含量/(mg/kg) 按GB18401 规定非直接接触皮肤类执 行 pH 值 耐水洗色牢度/级 变色 4-5 沾色 4-5 耐汗渍色牢度/级 变色 4-5 沾色 4-5 耐干摩擦色牢度/ 级 干摩 4-5 湿摩 4-5 禁用偶氮染料 符合GB18401-2010 标准规定 面料耐静水压/kPa/min ≥28 面料透湿量/g/(㎡·d) ≥13000 透气率/mm/s 不小于13 (2)颜色。采用绣红色(哈佛红)和藏青色搭配,颜色应符合 《中国卫生应急服装技术规范(试行)》相关规定。 (3)款式要求 3.1 胸前、背后明显位置使用反光材料,在夜晚或不良天气状况 提供安全防护; 3.2 背部可拆换式标识牌,区别不同环境穿着使用; 3.3 可隐藏式帽子,头部左右转动不影响视线; 3.4 两腋下有散热拉链,方便身体热量散发; 3.5 腰部有收紧调节,增强保暖功能。 3.6 上衣口袋采用压胶拉链设计。 3.7 左侧上臂处设计有可拆式“臂章”。 32 (4)标识。前胸和后背上部有亮银色反光条,背部标识根据采 购人要求印制,使用3M“视觉丽”反光材料,采用热压滚烫工艺, 以保证同服装面料的一体性。反光材料需符合GB20653-2006 国家标 准反光性能要求,反光强度达到3 级反光材料最少逆反射系数值。 *上述冬装划线部分的理化指标提供产品第三方(国家级纺织品 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2、抓绒内胆 在春秋装的基础上配可拆卸的摇粒绒保暖内胆; 主要采用黑色抓 绒面料,克重≥350g/㎡,袖口有罗口松紧,防止寒风吹进,可以抵 御≥-15 度以上的严寒,抓绒内胆可以拆卸,并可单独穿着,内部有 较大的口袋,方便存放对讲机、手机等怕冷怕湿物件。 *上述抓绒内胆划线部分的理化指标提供产品第三方(国家级纺 织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3、冬裤(配皮带) 服装设计符合《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标识(试行)》、《中国卫生 应急服装技术规范(试行)》要求。 3.1 面料要求 采用塔丝隆牛津布面料,成份为100%锦纶短纤维;面料技术要 求同冬装上衣。 3.2 颜色要求 全部为黑色。 3.3 款式要求 (1)裤腿有突出口袋,方便野外工作使用; (2)裤角有收紧调节,方便穿着; 33 (3)裤子口袋有拉链,内部物品不易滑出。 皮带:采用牛皮作为主要材料,确保皮带的质感和耐用性。防水 防污。 强度合金材料制成的扣环,确保松紧度可调且耐用。细腻缝线, 使用过程中不易破损或脱线 4、衬衫 服装设计符合《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标识(试行)》、《中国卫生 应急服装技术规范(试行)》要求。 4.1 面料要求 采用精梳棉平纹布。100%纯棉,纱支为40s×40s,克重不小于 120g/㎡。 4.2 颜色要求 全部为纯白色。 4.3 款式要求 (1)采用中国人民解放军07 款陆夏常服款式; (2)袖子内增加宝剑袢,方便挽起做短袖穿着。 (3)上臂有挂臂章的扣。 5、夏裤 服装设计符合《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标识(试行)》、《中国卫生 应急服装技术规范(试行)》要求。 (1)裤腿有突出口袋,方便野外工作使用;右侧裤耳加装塑料 环, 方便扣挂物品; 脚口加装进口魔术贴, 便于收紧调节, 方便穿着。 (2)颜色要求,外观为藏青色。 * (3) 面料要求, 主体材料采用锦纶速干面料, 口袋布: 本白色, 34 内里下身、内袋布等。无纺布衬:本白色,腰头、袋盖,1025#。缝 纫线:全件缝制;100%涤纶。尼龙拉链:前中5#。粘扣带:裤脚口 搭扣带、大袋口、小袋口,2cm 宽。松紧带:腰头两侧,4cm 宽。锦 纶横纹织带:大袋盖,2.5cm 宽。金属钮:腰头,(牛仔钮)¢17mm。 塑料环:右前裤耳下,内径2cm 宽。面料色牢度:耐水(变色>4 级、 沾色>3 级)、耐酸碱汗渍>4 级、耐摩擦色牢度>4 级,滴水扩散 时间(洗后)≤5S;芯吸高度(洗后)≥160mm,蒸发速率(洗后) ≥0.25g/h,透湿量≥8000g/(m2.d),耐磨性≥60000 次。(提供产 品第三方(国家级纺织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6、多功能马甲 款式参照《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标识》关于服装要求,该样服的色 调搭配和布料材质符合 《中国卫生应急服装技术规范 (试行) 》 要求。 面料采用透气的超细旦锦纶短纤维布料, 颜色为哈佛红/藏青色, 表面处理,背面复合乳白色透湿TPU 膜,耐静水压≥130kPa/min,透 湿量≥13000g/(㎡.d),表面抗湿性≥4 级。使用3M 视觉丽反光条进 行横向分割, 充分野外工作的要求。 里料采用210T 单面涂覆涤丝绸; 涤纶长丝绸;背单面喷涂聚甲基丙烯酸酯,克重≥75gm/㎡。左胸上 部位置标识为 “中国卫生 (竖向标准组合) ” 图案或采购人指定标识, 背部标识为3M 视觉丽热转移反光膜制成的银色反光字(中国卫生 CHINAHEALTH 或采购人指定标识)。 *马甲肩部、腰部、背部设计有反光带,反光材料的反光性符合 《GB20653-2006 职业用高可视警示服》 3 级反射系数要求 (提供产品 第三方(国家级纺织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上述划线部分的理化指标提供同类产品第三方 (国家级纺织品检 35 测机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7、应急polo 衫 应急polo 衫, 服装设计符合 《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标识 (试行) 》 、 《中国卫生应急服装技术规范(试行)》、“中国卫生应急男、女式 夏装针织T 恤衫技术规范”要求。 (1)面料:100%全棉1/2 拉架针织布,颜色白色,克重≥200g/ ㎡, (2)无纺布衬:白色,领、袖口,8505# (3)缝纫线:全件缝制,100%涤纶11.8texX3 (4)背部上方标识为红色字体(中国卫生CHINAHEALTH 或采购 人指定标识) *(5)面料色牢度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耐 水≥4 级、耐酸碱汗渍≥4 级、耐摩擦色牢度≥4 级(提供产品第三 方(国家级纺织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应急备查))。 *上述应急polo 衫 划线部分的理化指标提供产品第三方(国家 级纺织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8、应急帽 设计符合《卫生应急队伍标识(试行)》要求。采用精梳涤棉混 纺面料,吸湿透气。全部为深藏蓝色。采用棒球帽款式,帽子侧面设 计有小袢,便于携挂话筒等设备。单一尺寸规格,可以调节后部松紧 拉扣以保证头型符合度。 帽子有中国卫生标识, 采用多彩立体电脑绣 花制作,样式符合卫生系统统一标识的要求,颜色采用金光红。 *面料色牢度:耐水≥4 级、耐酸碱汗渍耐水≥4 级、耐摩擦色牢 度≥3 级(提供产品第三方(国家级纺织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原 36 件备查)) 9、臂章 应急臂章:臂章正面中间位置印有“红花白十字”图案;图案上 面印有“兵团卫生”;图案下面一行印有文字说明队伍处置类别(如 传染病控制、 中毒处置、 医学救援等) ; 两侧设计有环绕的麦穗图案。 尺寸:80mm*100mm。臂章加入弧度定型设计,提高臂章与服装/手臂 的贴合度;改进臂章内衬板材料,提高臂章的保型性。臂章属定制产 品,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做更改。 颜色规范: C:0M:100Y:100K:0 C:8M:32Y:89K:0 二、个体防护服装 1.丛林帽 灰绿色, 配有可拆卸面罩、 可拆卸帽围, 有效防蚊虫、 防紫外线, 能提供面部保护。 2.安全帽 材质要求由ABS 材料制成, 安全性能符合国标要求。 颜色要求为 白色, 帽前正中部应具备中国卫生标识, 样式符合卫生系统统一标识 的要求。款式要求卷边款帽檐,可引流雨水和阻挡耀眼的光线;针织 布带需吸汗。 3.冬季棉帽 外层高密度尼丝纺面料抗风防泼水, 中层填充保温棉, 内里加厚, 可拆卸口罩,可拆卸防雾眼镜。 37 4.冬季手套 材质要求防泼水锦纶复合防水膜和摇粒绒; 抗菌拉毛面料; 暖絮 料要求新雪丽棉, 腈纶棉和TPU 无缝防水袋, 掌心耐磨防滑超纤贴皮, 指尖需要灵敏触屏,手腕魔术贴设计。 5.夏季手套 材质要求防泼水锦纶复合防水膜; 杜邦抗菌拉毛面料; 无缝防水 袋,掌心耐磨防滑超纤贴皮,指尖灵敏触屏,手腕魔术贴设计。 6.高帮工作鞋 高帮, 防撞鞋头, 防刺鞋底, 防滑聚氨酯大底。 防止扭伤、 挫伤。 橡胶耐磨,止滑。鞋底具有防刺功能,防刺功能≥1100N,需国家认 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 应使用最薄的防刺中 底,一是减轻重量,二是便于弯曲快速向前奔跑。鞋帮撕裂强度不小 于190N。 7.低帮工作鞋 牛皮面料,牛筋大底,防滑防穿刺。颜色要黑色。连底包裹式橡 胶鞋头, 耐磨加厚防护。 鞋面使用涤纶低弹丝编织透气织物拼接周围, 大面积纹路,增加防滑性,能应对各种训练场地。鞋底减震,柔软舒 适脚感。方便穿脱,耐穿。 8.高警示分体雨衣 长袖、长裤、宽松版型,内衬网格设计,防水双门襟。 面料要求采用复合防水面料,缝纫部位全部热封处理,防雨水; 具有透气性,较传统雨衣,轻便耐磨,减少穿着的闷热感;需有反光 材料,反光性能符合《GB20653-2020 职业用高可视警示服》逆反射 系数要求。 38 要求分体设计, 帽子全包围, 配有可调节拉绳, 帽檐为透明设计, 具备野外工作安全性; 颜色标识采用荧光黄, 左胸口和后背印有兵团 卫生标识。 9.超轻羽绒服 中长款,白鹅绒,连帽。白鹅绒的含绒量≥95%。适合野外最低 -35℃酷寒。成品的充绒量与明示值的偏差不小于2.0%。鹅绒服填充 物的含绒量、绒子含量、蓬松度、耗氧量、残脂率、清洁度、气味及 微生物(嗜温性需氧菌、粪链球菌、亚硫酸还原的梭状芽孢杆菌、沙 门氏菌)均需提供质检报告;不含杀虫药、 防腐剂、 定型胶对人体无任 何危害的材料;指标按GB/T14272-2021 标准规定执行。 三、日常作训服装 1.冬季作训服 面料要求牛津布面料,成份为锦纶短纤维,表面防水处理,背面 复合乳白色防水透湿TPU 膜。性能要求防寒、防风、防水、防潮、透 气性强。耐汗渍、耐摩擦、耐皂洗,禁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抗合成血液穿透性需符合GB19082-2009 标准。面料抗菌性能符 合GB/T20944.3-2008 标准要求。面料防霉性能符合GB/T24346-2009 标准要求。 款式要求冲锋服款,前胸两侧隐藏斜插口袋,松紧魔术贴袖口, 适用应急作业;前胸、后背明显位置使用反光材料,增强安全性能; 帽子全方位包围面部设计, 便于户外挡光遮阳使用; 两腋下有散热拉 链,方便身体热量散发。 颜色和标识要求冬装上衣采用红色和藏青色搭配; 后背标识牌采 39 用亮银色反光字制作, 可隐藏可更换款式。 前胸和后背上部有亮银色 反光条,反光材料的反光性能须符合《GB20653-2020 职业用高可视 警示服》逆反射系数要求。须采用热合工艺制作,以保证同服装面料 的贴合性。穿着舒适性须符合GB/T11048-2008 标准。 2.夏季作训服(上衣/裤子) 含长袖、长裤 长袖要求面料精梳涤棉混纺面料,棉含量≥15%;全件缝制;树 脂钮扣专用,前中、口袋;前胸有标识。 长裤要求面料精梳涤棉混纺面料; 全件缝制; 100%涤纶; 粘扣带: 裤脚口搭扣带、大袋口、小袋口;松紧带在腰头两侧,≥3cm 宽。 3.夏季作训鞋 鞋面要黑色。连底包裹式橡胶鞋头,耐磨加厚防护,需要具备更 好的脚趾保护功能。具备攀爬辅助胶条,鞋面使用透气网面材质。鞋 底脚根缓震,,柔软舒适脚感,增加防滑性,可应对各种训练场地, 侧面皮革加固。方便穿脱,耐穿,柔软舒适。 4.冬季作训鞋 鞋面采用黑色。连底包裹式橡胶鞋头,耐磨加厚防护,具备更好 的脚趾保护功能系带设计。 具备攀爬辅助胶条。 鞋底脚根加高更加缓 震,后跟可替换魔术贴,柔软舒适,可应对各种训练场地,侧面皮革 加固。方便穿脱,耐穿,柔软舒适。 5.速干短袖T 恤、速干裤 T 恤: 要求采用速干面料, 吸湿排汗面料, 吸湿速干功能强, 穿着舒适; 面料透湿量≥8000g/(㎡·d);因贴身穿着,面料安全性需要符合 40 GB18401-2010 标准;面料抗菌性能符合FZ/T73023-2006AAA 级标准 要求, 需提供由制造商加盖公章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款式要求T 恤采 用翻领POLO 衫款式。颜色和标识要求T 恤全部为白色;左胸前印有 单位所需标识。 裤子: 面料要求采用尼龙四面弹面料;安全性能符合GB18401-2010 标 准,耐摩擦色;3 面料吸湿速干性能符合GB/T21655.1-2008 标准; 款式要求裤子前面口袋采用斜插式设计, 后面口袋采用横型并附带明 扣设计。颜色要求夏装裤子为藏青色。 四、服装套件 服装套件(护膝护肘1 套/眼罩耳塞1 套/皮带1 条) 关节护具:采用采用尼龙和弹力纤维;具有良好的弹力,有效保 护关节。眼耳塞:采用高回弹海绵,恒温记忆棉,具有良好的避光效 果,降噪效果可降噪低于40 分贝水平。皮带采用尼龙帆布材质,全 长1.15-1.25 米,扣头采用合金材料,可调整长度,两条可快速连接 用作救生绳。 五、个人携行具(要求复合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关于印发《卫 生应急队伍个人携行装备技术规范(试行)》)。 1.工作包(双肩背包) 面料采用600D 高强耐磨防水材料制作,具有防水性。颜色为国 旗红,背包需印制需要的标识。基本构成由主包、外挂单元和内置单 41 元组成,满足不同场景使用需求。外挂单元包括服装包、腰包、上部 外挂包和两侧外挂包。背部应具有导流散热功能,提供背负舒适性。 背包应具有可拓展功能。肩带应具有回弹力、拒水性等特点。 *背囊材料:断裂强力经向≥2500 N、纬向≥2000 N;撕破强力 经向≥420 N、 纬向≥360 N; 耐磨性≥6000 次; 静水压初始≥20 kPa、 洗5 次后≥2 kPa;垂直燃烧续燃时间、阴燃时间均不大于3s;垂直 燃烧损毁长度不大于100mm。需提供由制造商加盖公章的第三方检测 报告。 外挂单元(帐篷)、外挂单元(睡袋)、外挂单元(防潮垫) 1.1 便携帐篷 *1.面料:应采用210D 高强防水涂层材料,颜色应为哈佛红;耐 日晒牢度不小于4 级;静水压不小于5kpa;拒油及易去污性能等级 不小于4 级; 2.底布:应采用210D 藏青色牛津布PVC 涂层; 3.帐篷支架:直径8mm(±2mm)玻璃纤维杆; 4.展开尺寸: 应不小于2m×1m×1m; 包装尺寸: 应为38cm×13cm ×13cm(±3cm); 5.帐篷为双层帐。 6.帐篷侧面位置标识为“中国卫生(竖向标准组合)”图案或采 购人指定标识。 1.2 抓绒睡袋 1.2.1 面料要求:采用≥20D 超轻防泼水面料,吸湿透气。 1.2.2 羽绒要求:白鹅绒,绒子含量≥85%,含绒量≥800g。 1.2.3 款式要求:采用木乃伊款式睡袋。 42 1.2.4 规格要求:展开尺寸>200×80×55cm,收拢尺寸< 40×25×25cm。 1.2.5 功能要求:可在-5℃使用。 1.2.6 设计要求:提供头部保暖的头围,拉链处设计阻风条防风 保暖; 1.2.7 头部保护要求:双重保温加厚处理,极寒条件下,展开可 提供头部双重保温, 收纳后可用作头枕使用, 加厚区域含绒量≥90%, 蓬松度≥700 蓬,充绒量≥20g。需提供由制造商或品牌商加盖公章 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 1.2.8 脚部保护要求:睡袋内底部具备脚部双重保温加厚处理, 有效保证人员脚部保暖,加厚区域含绒量≥90%,蓬松度≥700 蓬, 充绒量≥25g。需提供由制造商或品牌商加盖公章的第三方质量检测 报告。 1.3 防潮垫 1.3.1 规格要求:展开尺寸≥140×200cm,重量≤200g。 1.3.2 功能要求:具备防水、防刮耐磨功能。 2.腰包 采用防水涤纶面料; 配件采用可靠拉链和尼龙织带, 腰带可完全 收纳,做拎包使用,也可展开,作挎包使用。 3.装备箱 主拉链采用防水压胶拉链。 拉链平拉强力≥900N。 满足拉杆和走 轮质量优异,走轮要行走≥50 公里。颜色采用国旗红色,并符合《卫 生应急队伍个人携行装备技术规范(试行)》相关规定。有魔术贴式 可拆卸标签条,印有使用单位名称。 43 4.充电宝 采用高聚能锂电池电芯,容量为20000mAh,具备电量指示灯及 多个USB 接口。具备强光LED 灯设计。并自带type—c 口、安卓口等 充电线,具备多重保护功能。 5.U 盘 ≥64GB 存储容量,采用USB3.0 及以上通用接口协议,兼容多种 设备,无需安装驱动程序,可快速传输,稳定读写。 6.多功能刀 主刀、主钳采用高品质不锈钢,具备全齿刃主刀、全锯齿刀、尖 嘴钳、金属锉刀、螺母专用钳口、大中小改锥等多种功能。 7.战术护目镜 视野清晰,可有效过滤强光,阻挡紫外线,外形进行精心设计, 头戴式、防风、防灰、对皮肤无刺激、无压迫感。 8.防切割手套 具备防水、五级防切割功能,且具备高透湿、速干排汗功能,可 在佩戴手套直接在触摸屏及手机上进行操作。 9.登山杖(一对) 9.1 材质要求:支杆采用碳素纤维复合铝合金材质,杖尖采用碳 钨钢。 9.2 功能要求:具备腕带和杖体收纳袋。 9.3 重量要求:≤250g。 9.4 长度要求:收拢状态≤42cm,展开状态≤120cm。具备腕带 和杖体收纳袋。 10.指南针 44 手持不锈钢指南针,感应强,不生锈,可防水、防震。 1.指针高磁性,高精度合金钢磁针,长久保持高磁性,抗强磁。 2.指针为磁钢, 和稀土材料, 卤丝铁, 不退磁颠簸甚至摔落可用。 3.一机多用,多功能表盘,集指北针、户外罗盘、坡度计、测地 图两点间距、测方位角、反光镜求救等功能于一体。 4.可测山坡、建筑俯仰角登山旅行中,通过测量坡度,可评估攀 登难度, 坡度、 高度。 亦可测水平及坡度把坡度基准座平放于斜坡上, 可读出所测地点坡度;读数为0°时表示地势为水平。 5.测地图直线及曲线距离在特定比例尽地图上, 用里程轮沿着路 线走完,就可直接测出两点之间的路线里程。 6.夜间可用点亮方向罗盘指针带夜光功能, 无光环境仍能辨识方 位。 7.求救信号输出,金属反光镜,险境中可发出求救信号。 11.救生哨/充电荧光棒 救生哨:采用全金属哨管,高频高音,轻吹易响,声音洪亮。 荧光棒:高密度外壳、环保材质,发光持续时间可达48 小时, 夜间可进行高亮照明,满足不同场景的需求。 12.急救绳 适用于野外应急使用,直径:不小于10mm,材质:涤纶+钢丝+ 软管,拉力不小于20KN. 13.便携雨衣 全透明长款透明雨衣,面料采用EVA 环保材质,防风、耐水且弹 性较好,下摆可及膝盖部分,一体式帽子帽檐处可收紧勒紧,折叠后 易携带。 45 14.手电 材质铝合金、生活防水、可充电、LED 光源可调焦。 最高亮度高于130 流明,含电池重量小于110g,至少有IPX6 级 防水,可调节多种有色光照明,适合不同环境应用。 15.头灯 款式需采用横向宽幅光型,含电池重量不得高于110g,照射方 向可调节,最高亮度高于210 流明,最远照距不低于25m,最长使用 时效不低于30h,具备闪灯、红色警示灯。 16.帐篷灯 用碱性干电池供电,高显色光源,最高流明不低于250 流明,续航时 间需要达40h 及以上,需要防水防尘,具备白光、红光、闪光功能, 兼具位置提醒功能,设有磁吸功能、挂钩功能,方便固定使用。 46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1 项的规 定。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因素 评分点 评分标准 评审意见 是 否 初步 评审 资格 检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 有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 “营业执照” (三证或五证合一) ;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 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 业执照” ;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 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均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供应商是法人的,法人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 前上一年度(2022 年度或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银 行存款证明无效)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 息); 法人单位成立一年以内的须提供成立当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上 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须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等)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 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 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法人单位成立三个月以内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 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 户存款信息),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的承诺书;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 印件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均加盖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 1、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 个月内(至少提供3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 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截 止时间前6 个月内 (至少提供3 个月)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4、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 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均需加盖公章。 4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 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限制行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 购活动;供应商提供签字相关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投标保证金 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供应商应为中小企 业 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 求为准。 符合 性检 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盖章或签字、供应商 的单位章齐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的格式。 报价唯一 其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 选择性报价。 格式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格式要求。 交货期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质保期 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投标有效期 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采购范围 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范围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无重大偏 离或保留。 备注:1.本表与采购文件中相关评审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2.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 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响应。 4.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8 评分因素 评分点 评分标准 分值 详细 评审 价格评审 (30 分) 投标报价 (30 分)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 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有 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 30 商务、技 术标 评审(70 分) 相关项目经 验(10 分) 供应商近三年(2021 年1 月至今)完成项目业绩,有一项类似项目 业绩的得2 分,本项最多得10 分,未附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有效业绩标准: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合同业绩内容不全或内容模糊不 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10 参数及指标 的响应(30 分) 投标货物详细技术参数、性能及功能指标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 每有一项负偏离或缺漏项扣1 分, 满分30 分, 得分至扣完为止, 技 术参数、配置、质量和性能不符合要求、非正规厂家生产,标识齐 全不规范,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得0 分。 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 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官网截图、厂家公开发布的产品彩页、产品说 明书等。 30 项目实施能 力、保障措 施及实施计 划等 (10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能力、保障措施及实施计划 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计划、交货期保证措施;②供货时间 节点安排;③备品备件库;④保障措施;⑤应急保障方案等。提供 以上方案得10 分,每有一项缺项或漏项扣2 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 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 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 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 10 售后服务 (10 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 售后服务流程(包括故障处理、上门维护、紧急维护、重要服务、 电话回访维护等);②售后服务联系方式;③售后服务人员安排、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④质量保修期内的免费维修维护(包括响应时 间、修复时间、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补偿措施等内容);⑤对质量 保修期外的维修维护等。 提供以上内容得10 分, 每有一项缺项或漏 项扣2 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 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 容不一致、 存在凭空编造、 前后逻辑错误、 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 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 种情形等) 10 样品 (10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投标样品的使用效果及符合程度进行评分; (1)样品完整且完全符合参数标准的得10 分。(2)提供样品不 全的每缺失一个样品,则扣1 分;若提供样品每有一个参数不符合 采购需求的,扣0.5 分;扣完为止。(3)投标人未提供样品的或未 按时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10 合计 100 49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 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 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 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 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2、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 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 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 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 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 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3、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 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废标条款 (1) 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4) 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0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51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 (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 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全称): (供应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 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 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 如下: 1. 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 标的名称: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关键部件: 品牌: 型号: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 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 如CPU芯片、 操作系统、 数据库等。 ) 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数量: 金额: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52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 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 (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 是 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 否 (7)合同是否分包:是 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 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金额: 国别: 品牌: 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 否 不涉及 2. 合同金额 53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期付款: (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 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 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 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 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 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 (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日内组织验收) 54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 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 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产权过户登记等) 5.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 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7.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一、 55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 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公章或 合同章) 单位名称(公章或 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拥有者性别 住 所 住 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二、 56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 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 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 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 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 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 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 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 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 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 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 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 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 合同, 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具体要求见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 合同标的及金额 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7 3.1 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签署合同后, 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 (或项目联系人) , 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 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 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 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 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 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 定的权利。 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 未在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 履行内部 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 任。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签署合同后, 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 (或项目联系人) , 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 充分合理安排, 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 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 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 任。 6. 合同履行 6.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 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 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 后履行一 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 请求。 7. 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 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 防潮、 防震、 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 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 【政 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 除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 58 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 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 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 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 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 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 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 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 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 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 甲方配合 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 如因包装、 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 丢失或者品质下降, 甲方有权要求降价、 换货、 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 质量标准和保证 8.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 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 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 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 发运。 8.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 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 量保证期的, 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 (两 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 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 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 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 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9 9. 权利瑕疵担保 9.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 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 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 知识产权保护 10.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 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 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 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 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 偿。 11. 保密义务 11.1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 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 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 合同价款支付 12.1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 个工作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 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 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 履约保证金 13.1 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 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 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 且不影响 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 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 款】规定支付。 14. 售后服务 14.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60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 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 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 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 违约责任 15.1 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 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 可 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 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 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 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 其他补救措施。 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 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 款利息。 15.4 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 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 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 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 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 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 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 61 他情形, 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 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 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 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 视为拒绝继续履约,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 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 告知甲方, 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 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 由中止合同。 16.3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16.4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 中止 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 合同分包 17.1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 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 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 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 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 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 以及证明不 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 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 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 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 方式解决争议。 62 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 讼方式解决的, 可以在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 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 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 政府采购政策 20.1 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 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 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 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 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 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 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 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 政法规。 21.2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 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 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 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 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 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 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 第1.2(6)项 联合体具体要求 第二节 第1.2(7)项 其他术语解释 第二节 第4.4 款 履约验收中甲方 提出异议或作出 说明的期限 第二节 第4.6 款 约定甲方承担的 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 第5.4 款 约定乙方承担的 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 第6.1 款 履行合同义务的 顺序 第二节 第7.1 款 包装特殊要求 指定现场 第二节 第7.2 款 运输特殊要求 第二节 第7.3 款 保险要求 第二节 第8.2(1)项 质量保证期 第二节 第8.2(3)项 货物质量缺陷 响应时间 第二节 第11.1款 其他应当保密的 信息 第二节 第12.2 款 合同价款支付时 间 第二节 第13.2 款 履约保证金不予 退还的情形 第二节 第13.3 款 履约保证金退还 时间及逾期退还 的违约金 第二节 第14.1(3)项 运行监督、维修 期限 第二节 第14.1(5)项 货物回收的约定 64 第二节 第14.1(6)项 乙方提供的其他 服务 第二节 第15.1 款 修理、重作、更 换相关具体规定 第二节 第15.2(2)项 迟延交货赔偿费 第二节 第15.3 款 逾期付款利息 第二节 第15.4 款 其他违约责任 第二节 第19.2 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 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地点为 ;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 第23.1 款 其他专用条款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 订。 65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标项名称: 标项编号: 投标文件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66 一、投标函 二、资格证明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限制行为 (七)投标保证金 (八)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 三、商务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三)合同、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 (四)近年同类项目业绩 (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四、技术文件 (一)技术规范偏离表 (二)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服务方案及相关文件 (三)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有利于采购人的其他技术内容 五、其他资料 67 一、投标函 投标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 (姓名、 职务)经正式 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并以 形式出 具的金额为 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2)本项目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4)在规定的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 (6)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 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 (7)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8)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与本会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邮箱: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 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68 二、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 说明: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 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三证或五证合一);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 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 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如供应 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 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联系地址 供应商从业人员数量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基本账户 名 称: 账号: 供应商关联情况 1: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无; □有: 。 2、与我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无; □有: 。 备注: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 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 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69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说明: 供应商是法人的, 法人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须提供投标截 止日前上一年度(2022 年度或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 印件加盖公章(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银行存款 证明无效)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法人单位成立一年以内的须提供成立当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上个 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等)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 息); 法人单位成立三个月以内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 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并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 息) , 或自行编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书;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 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 件或自行编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70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说明1、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前6 个月内 (至少提供3 个月) 缴纳税收的凭据 (完税证明、 缴款书、 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截止 时间前6 个月内(至少提供3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 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4、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 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1 (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声明函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本 单位郑重声明, 本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 承诺。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 期: 72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采购人) : 我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本公司 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政府 采购法》 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若贵方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方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 并承担因此引起 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 期: 73 (六)限制行为 承诺书 本人作为(单位名称) 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 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 竞标。 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 三、我单位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 四、 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 递交投标文 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 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 期: 74 (七)投标保证金 说明:电汇、转账、保函形式,附投投标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要求复印 件内容清晰,能看清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人的名称、账号、金额等) 75 三、商务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 兹有 同志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 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7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代理机构名称):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 动中的一切事宜。 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77 (二)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1、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标项名称 标项编号 投标报价(元) 小写: 大写: 交货期 质保期 备注: 说明: 1、供应商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 标的依据。 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 被拒绝。 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 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作无效处理。 4、须附详细的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中总金额和报价表金额一致。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78 2、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标项名称: 标项编号: 价格单位:元 序号 投标货物名称 及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品牌 厂家、 产地 用途 备注 合计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说明:1、供应商必须填写报价明细表,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报价分析表中的“投标总价” 应等于“开标一览表” 中的“投标总价” 。 3、报价项目填报不下的,可自行扩展。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79 (三)合同、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 合同、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项目名称: 标项名称: 标项编号: 序 号 采购文件要求部分 投标服务 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80 (四)近年同类项目业绩 附:类似项目业绩表(建议按照评审标准提供相应资料)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单位联系人 姓名及联系方式 合同金额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内容说明 说明:1.每个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 予采信;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81 (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内容、格式自拟 82 四、技术文件 (一)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数量 采购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偏差 备注 说明: 如供应商提交的服务技术规范与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 需逐项填写 《技 术规范偏离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83 (二)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服务方案及相关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实施能力、保障措施及实施计划等、售后服务等内 容,格式自拟。(建议参照评审标准编写) 84 (三)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有利于采购人的其他技术内容 (如有) 内容、格式自拟 85 五、其他资料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86 附件: 中小微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声明函 (如 有)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 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相关企业 (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87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 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 2、 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 并与后面的报 价一栏表保持一致。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1.如属于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2、中小企业声明函北京邦维应急装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 52 2.8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国家传染病 应急队伍能力建设项目装备物资(个人携行装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制式服装(冬装、抓绒内胆、冬裤(配皮带) 、衬衫、夏裤、多功能马甲、应急polo 衫、应急帽、臂章),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邦维应急装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21 人,营业收入为1052 万元,资产总额为5883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个体防护服装(丛林帽、安全帽、冬季棉帽、冬季手套、夏季手套、高帮工作鞋、 低帮工作鞋、冬裤、高警示分体雨衣、超轻羽绒服、防护靴(胶靴)),属于工业行业; 制造商为北京邦维应急装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1052万元,资产总额为5883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3.日常作训服装(冬季作训服、夏季作训服、夏季作训鞋、冬季作训鞋、速干短袖T恤 、速干裤),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邦维应急装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 入为1052万元,资产总额为588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4.服装套件(护膝护肘1 套/眼罩耳塞1 套/皮带1 条),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 北京邦维应急装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1052万元,资产总额为5883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5.个人携行具(工作包(双肩背包)、腰包、装备箱、充电宝、U盘、多功能刀、战术 护目镜、防切割手套、登山杖(一对)、指南针、救生哨/荧光棒、急救绳、便携雨衣、手 电、头灯、帐篷灯),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邦维应急装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 人,营业收入为1052万元,资产总额为588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 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北京邦维应急装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 53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北京邦维应急装备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8月22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后面的报价一栏表保持一致。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SSQYZB-CG2024055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任广文 1809****218
- 行政机关
- 货物/通用设备
- 货物/专用设备
- 货物/其他货物
- 中标***金额
- 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任广文 0991-4****** 1812****025
- 北京邦维应急装备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SSQYZB-CG2024055
二、项目名称:国家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项目装备物资(个人携行装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报价 | 评审总得分 |
1 | 北京邦维应急装备有限公司 | 马坊镇盘龙路9号院4号 | 报价:***(元) | - | 88.47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国家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项目装备物资(箱体化保障系统)采购项目 | 制式服装(包含:冬装、抓绒内胆、冬裤(配皮带)、衬衫、夏裤、多功能马甲、应急polo衫、应急帽、臂章) | 邦铠 | 65 | 2050 | 4XS-4XL/均码(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2 | 国家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项目装备物资(箱体化保障系统)采购项目 | 高帮工作鞋 | 邦铠 | 65 | 560 | 35-45 |
3 | 国家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项目装备物资(箱体化保障系统)采购项目 | 工作包(双肩背包) | 邦铠 | 65 | 3100 | BONMIC-GRXX02 |
4 | 国家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项目装备物资(箱体化保障系统)采购项目 | 冬季作训服 | 邦铠 | 65 | 700 | 4XS-4XL |
5 | 国家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项目装备物资(箱体化保障系统)采购项目 | 服装套件(护膝护肘1套/眼罩 耳塞1套/皮带1条) | 邦铠 | 65 | 420 | 均码 |
6 | 国家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项目装备物资(箱体化保障系统)采购项目 | 装备箱 | 邦铠 | 65 | 1300 | BW0601 |
7 | 国家传染病应急队伍能力建设项目装备物资(箱体化保障系统)采购项目 | 登山杖(一对) | 邦铠 | 65 | 420 | 邦维定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兰永红,王丽丹,陈胜(第1包采购人代表),王建萍,李兴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报酬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45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屯坪北路5221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1809****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盛世乾元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1603室
联系方式:0991-4******/1812****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广文、董乐
电 话:0991-4******/18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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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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