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唐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北岳恒山景群融合开发(EOD)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2024-08-28 10:40:00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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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招标
  • E14020000G3001179001)
  • 山西省
  •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浑源分局
  • 马勇仕 133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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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王鼎家 1833****535
浑源县唐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北岳恒山景群融合开发(EOD)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浑源县唐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北岳恒山景群融合开发(EOD)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E14020000G3001179001)

一、内容

我单位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浑源县唐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北岳恒山景群融合开发(EOD)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6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四个(含4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成员方的出资比例、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权利和义务等。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投资方,联合体成员方最低出资额不得为0。联合体协议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投标应确定联合体授权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项目招标、开标、投标等一系列工作;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协议,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组成,开标时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现变更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6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四个(含4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成员方的出资比例、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权利和义务等。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投资方。联合体协议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投标应确定联合体授权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项目招标、开标、投标等一系列工作;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协议,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组成,开标时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浑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浑源分局

地 址:大同市浑源县恒山南路152号岳麓家园北侧约门170米

联 系 人:马勇仕

电 话:1336****299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神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绿地外滩中心A座15层

联 系 人:王鼎家

电 话:1833****535

电子邮件:11******36@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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