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新建排涝管网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县城新建排涝管网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 月 29 日至2024年11 月 4 日任意时段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两个平台都要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T2024209001001
项目名称:县城新建排涝管网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县城新建排涝管网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内容为新建d2000雨水管网(安平县团结河至程干村北),长度约为8771m,新建雨水泵站一座,用以提升排涝能力。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团结河至程干村北。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3工期:总工期:签订合同后365日历天全部完工,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 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发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缺陷责任、移交及保修等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发包人要求等内容。
2.6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设计费最高限价: *** 万元。
工程费按费率报价,以最终结算审计价的百分比报价,但不得超过100%,竣工结算审计后向承包人支付最终结算审计价×中标费率百分比。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签订合同后365日历天全部完工,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 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企业资质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3.4信誉要求: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各方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原则上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8)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9)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 月 29 日至2024年11 月 4 日任意时段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两个平台都要下载)
方式: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两个平台都要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安平县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的4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的份额比例不低于合同总价的24%)。
3.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者,请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冰,联系方式:0311-83******。
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安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8-7******
邮箱:apxjgk@163.com
5.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次选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展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县城新建排涝管网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0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安平县和平西街188号
联系方式:赵胜英 03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方式:刘冰、仇泽洋 0311-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冰、仇泽洋
电 话: 031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