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办公设备更正公告

2024-11-21 11:20:59 查看原文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JH24-211300-03044
  • 辽宁省
  • 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
  • 乌广宇朱佳琳 1359****008
  • 行政机关
  • 货物/其他货物
  •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 乌广宇朱佳琳 0421-2******
公告信息
 
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办公设备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4-11-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300-030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办公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供应商须知表1.3.5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1日11时2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以现场实际解密时长为准。如有问题可拨打开评标服务部电话进行咨询:0421-2******;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2.本项目收取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或邮寄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06室(双塔区人民路1B四楼),收件人:田洪涛,联系电话:1842****228。送达时间以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朝阳市委社会工作部
地  址:双塔区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1359****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联系方式:04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乌广宇 朱佳琳
电  话:0421-2******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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