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设备更新项目—排风及尾气处理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地质大学设备更新项目—排风及尾气处理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T-ZB00-284-2024
项目名称: 河北地质大学设备更新项目—排风及尾气处理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 ***.00
最高限价: ***.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河北地质大学设备更新-排风及尾气处理设备购置项目(1#和2#公共实验楼),项目地位于河北地质大学新校区(藁城区河北大道601号)。1#总建筑面积18703.05m2,地上4层,高度17.75m,主要功能为国家级宝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包含实验室、仪器室和办公室等。2#总建筑面积24928.61m2,地上5层,消防高度22.35m,主要功能为国家级地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包含实验室、仪器室和办公室等。设计9套排风系统(1#楼2套、2#楼7套)。此次设备购置项目主要内容包含风机设备、废气处理设备、管路系统、控制系统,项目完成后排风符合国家标准,尾气达标排放。
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九个月内供货安装完毕(按照项目具体要求实施)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0日至 2024年12月16日, 09-12-14-17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3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5.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及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并验证。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并验证通过的,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递交办法: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7.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盲评”方式评审。 8.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河北地质大学
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
联系方式: 李鹏 031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兴安大街222号方亿科技工业园B区7号楼6层
联系方式: 熊珊珊、吕金 031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熊珊珊、吕金
电 话: 03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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