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中标公告
-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1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4 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 目 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12 月 2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 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18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35 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39 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41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48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4 3 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002995 2.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4 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 购项目 3.项目编号:D6400-20241019000001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 :750000.00 6.最高限价(如有) :750000.00 7.采购需求: 序号:二标段; 标的名称:钬激光治疗仪; 计量单位:台; 数量:1 ; 是否进口:否 8.合同履行期限:设备合同签订后25 个日历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 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4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提供《资格承诺函》 ) 。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投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所投产 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 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2、本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11 至2024-12-1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00:00 至12:00,下午12:00 至24: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方式: 5 网上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下载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03 09: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 日) 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报名系统实行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 锁业务请拨打 4008600271 按1 键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办理完成后通过CA 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在 【采购业务】 - 【填 写投标信息】页面搜索项目名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采购业务】 -【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新平台使用及操作操作过程中如有 疑问,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 座1303 室,投标供应商 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QQ 交流群:283038356 进行咨询。 3.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 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 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注意事项:系统实行CA 锁认证 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CA 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 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 锁业务及CA 锁升级更新等 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1 键咨询。因投标供应商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 6 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 件。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 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采用网上 “不见面开标” 方式, 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 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投标、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 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 标大厅”系统在线参与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 密的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 锁须为同一个CA 锁,否 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 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 分钟) ,未在 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 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 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 ,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 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 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 群311870151 获得帮助。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夏政府采购网及宁夏公共资源交 易网上同时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通知等信息均在宁夏公共资 源交易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 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答疑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 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 7 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 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芳钰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168 号 联系方式:0952-3817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赵星星 地址:大武口区贺兰山北路红领喜来小区11-4 号 联系方式:0952-4011188 代理机构:宁夏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12-11 8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 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4 年第二批医疗设备 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设备合同签订后25 个日历日 2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芳钰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168 号 电 话:0952-3817158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武口区贺兰山北路红领喜来小区11-4 号 项目负责人:赵星星 电话:0952-4011188 邮箱:nxxh1107@163.com 4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 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如 9 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 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 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资格承诺函》 ) 。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本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投标单位须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制造); 2、 供应商所投产品为一、 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 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供应商为 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10 (如无其他资格要求,不填写) 5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 6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 小企业声明函》 ,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 全等) ,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7 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 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 的通知》 (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 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监狱企业视同 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 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 宁财 (采) 发〔2020〕545 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 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9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 11 10 项目预算金额:750000.00 元;最高限价:750000.00 元(如有) 11 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 12 投标保证金:0 元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根据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 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2〕351 号) ,对 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 级的投标供应商, 无 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 的A 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 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 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A 级, 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 信用等级为A 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 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 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 鼓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电子保函(保单) ,如使用线 下投标保函须在投标文件 (电子) 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纸质 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并将投标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注: 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 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 ) 13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不组织 14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 提供样品要求包括: 12 / 15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 自然日(日历日) 16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01-03 09: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新)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 系统,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 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递交) 17 开标时间:2025-01-03 09:0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18 核心产品: 钬激光治疗仪 19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0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21 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 定标原则: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由7 人组成, 其中评委专家5 人, 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 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2 人。 22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总价的/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 有效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 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13 / 23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招标代理费: 参照发改办[2003]857 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标准 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收取形式: 转帐 收取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24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 25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否 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 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26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 (宁财规 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 企业, 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 (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 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 办理融资业务。 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 27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 14 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 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 起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 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其他补充事项: 1 (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 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 格式”按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软件专用 版 编 制 ( 网 址 http://222.75.3.175:9004/ggfw/002004/002004002/moreinfo.h tml) , 生成NXTF 以及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 其中NXTF 后 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 须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使用 生成投标文件的CA 锁用于标书的远程解密。 nNXTF 后缀形式的文 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 中标后向招标人单独提供。 具体生成投标文 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 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入口-下载专区-宁夏公 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下载地址” 。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 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不再 以其他方式通知。 15 4、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 5、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 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使用CA 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前至少一小时登录 “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在线参与本项 目开标, 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 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①登录方式:各投标供应商须使用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 、微 软Edge 等浏览器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 ②系统环境配置: 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 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 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 完善软件环境, 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 见面开标流程。如出现问题,在“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登 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 行修复。(详见操作手册) ③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 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 发出投标文件解密 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 供应商必须在40 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 分钟即可解 密成功)。各投标供应商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 活动。 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 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 解密锁发生故障、 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 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原因或系统 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 16 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 ④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 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入口-下载专区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下载地址” 。如有疑 问,致电0951-6891120 寻求帮助。 (二) 无效投标情形: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 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 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 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CA 锁应一致, 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 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 行承担。 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 统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因投标供应商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 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解密的, 视为撤销其 投标文件。 (三) 其他注意事项 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报名 前须办理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 CA 锁业务请咨询 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4008600271 按1 号 键。 2 因采购资料存档要求,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做 留档资料(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 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 邮寄或递交至: 大武口区贺兰山北路红领喜来小区11-4 号商铺 (宁 夏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件人:赵星星;联系方式: 17 0952-4011188。 纸质投标文件须以网上递交的解密版电子投标文件 为准,双面打印并逐页加盖鲜章;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 可活页装订。 投标文件份数:1、纸质投标文件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电子版: (U 盘1 份)应包含:1)nNXTF 后缀形式的未加密电 子投标文件;2)上传加盖公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全部内容(PDF 格 式) ;3)可复制粘贴格式的分项报价表。以上要求的内容部分须与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注: 供应商的电子公章与实物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均予以认可。 3...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本项目 标的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从业人员1000 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 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8 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 1.1 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 机构。 1.3 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 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 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 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5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 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供应商 19 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 联合体中至少应 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 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 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 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 投标。2.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 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CA 锁 应一致,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 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 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因投标供应商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 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解密的, 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20 1.9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9.1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9.2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9.3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9.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 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9.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9.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 可 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 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 资金。 2.2 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4.6 评标方法和标准 4.7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4.8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 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 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 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 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 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5.4 其他:无。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 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 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 格式、 条款和技术规 22 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 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2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 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 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 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如仅响应 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 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 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 并采用 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应采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 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 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 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23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以 下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 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 格; 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 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 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 投标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 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 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 制。 10.5 其他:无。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 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 (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 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 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 ,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 、安装(如有) 、调试、检 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 24 11.4 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 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 为投标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 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作 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退 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 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 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 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 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 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 25 人授权委托书” ,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 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 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 供应商投标)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 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 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 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 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 26 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 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 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17.5 其他:无。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 家 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 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 全部内容。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 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 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 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27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 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 商不进入评标。 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 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 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 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 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 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 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 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8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 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 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 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 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0.4 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 不同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 按如下方式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 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 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 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供应商;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9 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 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 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5 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 相关投标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按第20.4 条规定处理。 20.6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 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 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 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 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 标无效。 21.符合性审查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 30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的。 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无 23.比较与评价 23.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 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3.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 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3 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 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要求执行。 23.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废标 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31 2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不足三家; 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保密要求 25.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 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 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6.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 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 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 理方式:详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26.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 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 27.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 荐中标候选人。 32 27.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3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28.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 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 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中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 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30.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 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 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 条件。 30.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 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 购活动。 30.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 33 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 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 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2.履约验收 按照宁财规发〔2022〕10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 办法》执行 33.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 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 ,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 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5.质疑 35.1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 34 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5.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5.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 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 和相关供应商。 36.投诉 36.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 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6.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35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商务部分 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4 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 目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交付 3.交货期(含安装) :设备合同签订后25 个日历日 4.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货 到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剩余的70%(付款前,乙方向甲 方提供合同金额的税务票据) 。 5.包装和运输: 乙方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 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及采购人要 求进行包装,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6.售后服务: (1)设备如有专用工具,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维护的专用工具; 供应商须提供中文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技术资料;供应商须在当地设置 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需的备件,保证必要时可以及时供应。 (2)技术培训及维修服务:供应商须将设备运到指定的安装地点免费安装 调试,安装调试后,由供应商应用工程师到甲方现场进行应用培训,培训 内容包括操作培训,应用培训、维护培训等,保证培训人员能够完全掌握 设备的操作和使用,能进行常规的设备保养,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产品质保期:保修期内提供全免费保修,保修期后只能收取维修材料 36 成本费,终身维护(系统免费升级) ;客户服务及仪器故障要求接到报修通 知后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到达现场并提供解决方案;供应商须配备专职 售后服务工程师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至少每三个月常规巡检一次设 备使用情况,并对检测设备的检查。 二、技术部分 1、标的清单 序号:1 ; 标的名称:钬激光治疗仪; 计量单位:台; 数量: 1 ; 是否进口:否 2、标的详细参数: 包2 钬激光治疗仪 一、数量:1 台(国产)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1、用于泌尿系结石的碎石,泌尿系肿瘤的汽化和凝固。皮肤科用于尖锐湿 疣、肉芽肿、浅皮肿瘤的汽化和凝固(以注册证为准) 。 2、超柔软200 光纤:内径:200μm±2%,外径:365μm±2%,最小弯曲 半径:≤6mm; 272 光纤: 内径: 272μm±2%, 外径: 400μm±2%, 最小弯曲半径: ≤7mm。 (弯曲半径需提供检验报告) 3、可以搭配使用内径为200μm 的超细超软光纤做软镜手术,有效传输功 率≥45W。 4、可以搭配使用内径为272μm 的软光纤做软镜手术,有效传输功率≥ 37 60W。 5、 高性能指示光: 波长520nm, 绿色护眼, 功率≤5mW, 调节步进为0.5mW, 至少10 档可调,稳定性好,灵敏度高,确保术者手术视野清晰。 6、脉宽可调,靶向碎石:宽窄脉宽间距≥600us。 7、窄脉宽:≤220μs。 8、宽脉宽:≥750μs。 ★9、可搭配多种规格光纤:200μm、272μm、365μm、550μm、800μ m 和1000μm 可选(以注册证为准) 。 ★10、激光治疗机可靠性高:连续工作8 小时,功率稳定性高无衰减(提 供检验报告) 。 11、具有控制能量稳定功能,使激光能量输出不稳定度:≤±5%。 12、具有控制能量稳定功能,使激光输出功率的复现性:≤±5%。 13、光纤末端单脉冲能量:0.5J--4.6J。 14、脉冲重复频率:5Hz--42Hz 可调。 15、工作激光输出波长:2100nm±100nm。 16、搭配内径550μm 光纤输出最大功率:≥80W。 17、激光耦合效率≥95%(具有国家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 18、控制方式:≥8 英寸全触摸彩色控制屏。 19、专家数据库:嵌入式微电脑内置专家数据库。 20.冷却系统:内置压缩机制冷。 21.噪声≤70dB。 ★22.激光棒个数:≤2 个,节能高效,稳定性高,维修成本低。 38 ★23.激光主机不得安装限制光纤使用的智能识别系统, 且不限制使用次数。 24、配置 24.1、200μm 光纤1 根 24.3、272μm 光纤1 根; 24.4、550μm 光纤2 根; 24.5、光纤剥离器1 把; 24.6、光纤切割笔1 把; 24.7、手持光纤端面检验仪1 个; 24.8、激光防护镜2 副; 24.9、使用说明书纸质版和电子版1 份; 25、售后服务:整机免费保修五年。 39 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 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资格是否合 格。 资格审查标准 (一)资格审查表 序号 资格要求 需提供的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 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 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 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 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 身份证明。 2 授权委托书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0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提供查询结果记录截图。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投标 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9 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所投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 械备案表,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 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 1.按照本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 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 供应商。 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 家的,不进行评标。 41 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 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 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内容 1 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3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4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 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42 6 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 7 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8 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 三、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如有)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 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供应 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 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 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 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商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 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 43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0〕46 号和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 〔2022〕 19 号) 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 供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 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 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 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 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 ,不重复享受政策。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44 2.同品牌处理办法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 本项目不适用;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 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 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 人。 。 3.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 本项目不适用; 采用综合评标法,则: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 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七、评审因素和标准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权重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0 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 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30 分; 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 45 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政策的供应商, 按 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响应程度 45.0 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 参数要求或功能 的得37 分, 以此为基础, 供应商技术指标、 参数要求或功能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 技术指标、参数要求或功能的,有一项加1 分,加至45 分为止;招标文件中“★”为 重要技术参数, 出现一个不符合或者负偏离 减3 分, 全部不符合或者全部负偏离的为无 效标书; 其他条款为一般条款, 出现一个不 符合或者负偏离减1 分;以上两项减完为 止。 【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所有正偏离的 技术要求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相 关证明文件(例如: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 说明书、彩页或官网截图等)予以佐证,经 评委认可后方可加分。】 3 质量保证措施 6.0 供应商需结合本次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 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保证、 产品 的适用性和兼容性、 产品质量检查依据、 产 品易耗易损的零配件的供应及报价、 产品的 损坏换新等内容的得3 分,以此为基础: (1)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有详细具体的应 对措施, 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优于其他投标 人的加3 分; (2)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全面,基本满足 采购需求的加1 分; (3)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的不加分。 4 培训方案 6.0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相关的 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的频次、 培训的人员安排的得3 分,以此为基础: (1)培训方案体系完善、计划详细、具体, 有明确的培训目标及任务, 培训时间、 地点 和人员的安排详细明了, 培训前的准备工作 充分具体的加3 分; (2)培训方案体系全面,但无针对性地加 1 分; (3)培训方案体系不完备、存在缺漏的不 加分。 5 售后服务 10.0 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 目的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合同 46 执行的配合承诺、服务承诺、服务内容、服 务响应时间的得4 分,以此为基础: (1)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具体,有详细的问 题解决方案的加2 分; 有售后服务方案, 但 服务方案的完整度有欠缺的加1 分; 未提供 服务方案的不加分。 (2)供应商承诺项目验收后能够继续跟踪 了解设备使用情况, 出现问题能够及时给予 解决并提供技术支持的加2 分; 供应商的承 诺出现问题可以给予解决, 但解决方式和技 术支持有欠缺的加1 分。 (3) 供应商科学合理地配置售后服务人员, 有详细的人员配置信息的加2 分; 供应商的 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有欠缺, 但能够保证基本 服务的加1 分。 未提供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 况的不加分。 6 文件响应 3.0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交货期 (含安装) 、 投标有效期等重要商务条款要 求的为无效标书。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优于招 标文件规定的,有一项加1 分,满分3 分。 (一)澄清有关问题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 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 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 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报价修正(如有) 4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 (三)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 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 审因素详见《评审因素和标准》 。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按评 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五)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 结果编写的报告。 48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合 同 书 甲方:(采购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采购项目 (第×标段) (计划编号: ×××××)结果及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经协商一致,订立 以下合同: 第一条项目的名称、所包含的货物清单、总价 1.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第×标段) 2. 货物清单:配置详见投(招)标文件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及品牌单位数量单价 (万元)合计金额(万元) 安装地点资金来源 备注:后附详细配置 3. 中标金额: (小写)×××元整 (大写)×××元整 4. 合同价格: (小写)×××元整 (大写)×××元整 49 合同价格为包括所有设备费、备件备品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 税费、安装的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检测费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费等费用 在内的招标人指定交付地点全包价,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 货物的质量要求、售后服务、培训费用及损害赔偿 1.乙方按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技术标准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 如乙方不按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导致甲方 损失,乙方须予以赔偿。 2.乙方所供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包换、 包修服务并提供终生服务。 质量 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个月。 3.乙方负责现场培训甲方操作人员。 4.乙方所供所有设备免费与医院信息化对接,不再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5.乙方列入医院供方评价目录内,如在质保期间不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 务,将被纳入医院不合格供方目录,医院有权终止后期所有合作。 第三条 交货和验收 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个日历日之内交货 2.交货地点:宁夏第五人民医院(详见货物清单列表) 3.验收时间:安装调试完毕后10 日之内 4.交货验收方式:安装地点甲乙双方共同现场验收 5.验收标准:按招投标文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 第四条 价款的结算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元,人 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 。作为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 50 方支付合同价款剩余的70% (¥×××元,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元整) 。 (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的税务票据,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 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 第五条 对产品异议的确认时间和处理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或有关工程 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5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怠于通知 或者自货物收到之日起5 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 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 须向乙方偿付合同违约金, 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费用。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和服务的,须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 失。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设备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 换、包退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逾期交货的, 每日须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并承担 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八条 乙方须确保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为全新设备,对所有设备包含软件 在内等均享有独立产权,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若因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 权等引起第三方向甲方主张相关权益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 51 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同时 还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投标技术协议为本合同的技术协议部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 成部分;乙方须严格按照投标技术协议完成。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 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 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 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5 日内将有关权威机构出 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 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经确认和双方协商后,允许延期履行、 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 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部门进行质量 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友好协 商开始后7 日内还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 应将合同中的一份交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双方经协 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行征得宁夏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并送宁夏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宁夏政府采购中心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如 52 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 予以处罚。 3.宁夏政府采购办公室对合同具有监督管理权限。 第十三条附则 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 乙执壹份。 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 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医院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168 号地址: 开户行:中国银行宁夏分行石嘴山市分行开户行: 账号:106005612723 账号: 纳税识别号:12640000454500093H 纳税识别号: 电话:0952-3817236 电话: 传真:0952-3817236 传真: 53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详细配置可以附后/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附后 54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 五、评审因素和内容响应详情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七、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 55 封面 (封 面) 货物类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标段(包号) :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56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 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 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 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 物和相关服务,我方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 ; (小写) : 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 和相关服务。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 ,完全 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已提供投标供应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 括纸质版文件____份,电子版(NXTF)文件____份,电子版(nNXTF)文件 ____份。 五、我方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 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 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违 约赔偿金(不低于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六、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 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 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 收。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57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58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包号)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 (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的填 写此栏) 人民币大写: (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的同时填 写此栏) 单价: (元) (项目报价方式为单价招标的填写此栏) 费率: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 %(项 目报价方式为费率招标的填写此栏) 折扣: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 折(项目 报价方式为折扣招标的填写此栏) 合同履行期限 投标有效期 备 注 1.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 最终报价。 2.投标人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59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货物类) (此表格需固化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由投标人逐项填写,并在填写后 将中标人此表内容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 序 号 产 品 名 称 品 牌、 规格 型号 制 造 商 单价 (元) / 费率 (%)/ 折扣 (折) 数 量 总价 (元) 中小 企业 (中 型/ 小型 /微 型) 节能 环保 (是 /否) 节 能 环 保 证 书 编 号 及 有 效 期 强制 采购 产品 (是 /否) 强制 采购 产品 证书 编号 及有 效期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注:节能环保产品及强制采购产品须提供对应证书扫描件附于电子投标文 60 件中对应模块中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交证书的节能环 保和强制采购产品均不予认可。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61 四、评审因素和内容响应详情 (一)商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商务条款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情况 备注 商务条款要求 商务条款响应 1 采购标的交付 (实施)的时 间(期限) 2 采购标的交付 地点(范围) 3 付款条件(进 度和方式) 4 包装和运输方 式 5 6 7 8 9 … … … … … 注:如响应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填写基本响应内容,在本表后附件中上传 详细响应内容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佐证材料或投标供应商自行认为 62 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63 附件: 64 (二)技术标响应表 序 号 标的名 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备注 (页码) 技术、参数指标要求 技术、参数指标响 应 1 2 3 4 5 … … … … … … 注:如响应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填写基本响应内容,在本表后附件中上传 详细响应内容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佐证材料或投标供应商自行认为 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附件: 65 (三)类似业绩 注: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未要求提供类似业绩的可不提供。 66 (四)售后服务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评审因素中售后服务条款提供。 67 (五)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 节能产品明细表 序号 产品 名称 制造商 名称 品牌 规格型 号 国家节能 标志认证 证书编号 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有效期 注1:节能产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 《财库(2019)19 号》中非加“★”项确定; 注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无须填写本表; 注3: 投标供应商须在本表附件中上传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电子 签章,同时按以上要求填写明细表,否则不享受相关优先采购政策。 附件: 68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序号 产品 名称 制造商名 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中国环境 标志认证 证书编号 环境标志认证 证书有效期 注1:环境标志产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 《财库(2019)18 号》确定; 注2:如所报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注3; 投标供应商须在本表附件中上传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 电子签章,同时按以上要求填写明细表,否则不享受相关优先采购政策。 附件: 69 (六)其他评审因素内容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评审因素中其他内容条款提供。 70 五、资格证明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 ,应提 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营业执照” ;如是事业单位,应提供 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非企业专业服 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是 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 执照” ;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 明。 71 (二)法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姓名) 现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担任) 职务, 为法定代表人 (企 业或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标签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标签化)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可以只附身份证,不填写本表。 附: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72 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 、 (标段)项目投标 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 身份证号: (标签化) 联系电话: (标签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 身份证号: (标签化) 联系电话: (标签化)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反面 73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74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 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说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75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 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76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 良好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 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说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77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 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78 (六)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要求。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 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说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79 (七)保证金相关证明 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A 级以下的供应商须提供: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在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________) 标段中保 证金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元, 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 方 式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 详见附件:保证金缴纳(提供)证明。 该项目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能及时到账的责任,我方将承担全 部责任和损失。 附件: 保证金缴纳证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80 2.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A 级的供应商须提供: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的信用等级为A 级,详见以下截 图。 (截图日期:招标文件发放期限截止之日至开标之日内)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81 3.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与宁夏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需提供: 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与宁夏政府采购活动的 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属于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与宁夏 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82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标段)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 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 , 从业人员 ( ) 人, 营业收入为 ( ) 万元, 资产总额为 ( ) 万元 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 , 从业人员 ( ) 人, 营业收入为 ( ) 万元, 资产总额为 ( )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1 投标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83 注1:应填写产品生产制造厂商。 注2:投标文件项目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相一致。 注3: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声明函为资格项,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项目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及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格扣除。 84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1:应填写产品生产制造厂商。 注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填写。 85 3、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监狱企业,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1:应填写产品生产制造厂商。 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 86 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序 号 产品名 称 制造 商名 称 品牌 规格型 号 国家节能标 志认证证书 编号 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有效 期 注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 《财库(2019)19 号》中带“★”项确定; 注2: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项选择节能产品 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中未要求的无须填写; 注3: 投标供应商须在本表附件中上传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电子 签章,同时按以上要求填写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87 附件: (九)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88 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 (一)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与 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 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 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及非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无须填写。 89 (二)投标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 1、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关联关系 1 2 …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时,应据实填写1 明细表。 90 2、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与投标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 声明函。 91 (三)投标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 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 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92 (四)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 我单位报价为 ,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 价) 。 我公司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 由予以变更。 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 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93 (五)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 我单位投标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 1、 2、 3、 ... 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 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1:投标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 注2: 投标供应商应谨慎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 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 购人无法接受,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4 (六)招标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 注:本模块包括招标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条款。
- 中标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NXXH-2024-039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 张芳钰 0952-3******
- 医疗系统
- 货物/专用设备
- 中标***金额
- 宁夏翔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张芳钰 0952-4******
- 银川亿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 NXXH-2024-039
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002995
二、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 银川亿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贺兰县全民创业基地内1号 | 1399****889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 总价(元) | 制造商 | 是否中小企业 |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 节能产品(是/否)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期 | 环境标志产品(是/否)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期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
| 钬激光治疗仪 |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瑞柯恩 | SRM-H2C | 1 | *** | *** | 上海瑞柯恩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小型企业 | 否 | 否 | ||||||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包2(重新招标)(重新招标)
| 供应商名称 | 得分 |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 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
|---|---|---|
| 宁夏星乐商贸有限公司 | 65.27 | |
| 宁夏元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60.3 | |
| 宁夏吉坤商贸有限公司 | 62.98 | |
| 桥水(宁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73.14 | 排名第2 |
| 银川亿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4.2 | 排名第1 |
| 江西川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68.45 | 排名第3 |
| 宁夏联创嘉业科技有限公司 | 62.75 |
六、评审专家名单: 杨丽丽(组长)、王文华、马民伟、李虹、马轩
采购人代表: 崔利平、万宁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9840.00元。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办[2003]857 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 文件标准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5年01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168号
联系方式: 09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大武口区贺兰山北路红领喜来小区11-4号商铺
联系方式: 0952-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芳钰
电话: 0952-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赵星星
电话: 0952-4******
十
招标文件 *:
| 文件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文件 |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01-03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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