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至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项目编号:GLZC2024-C3-230211-GXZD)成交结果公告
- 附件1、(定稿)竞争性磋商文件-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pdf广西至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 项目编号:GLZC2024-C3-230211-GXZD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至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12 月28 日 I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4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一、总则............................................................................7 1.适应范围......................................................................7 2.定义..........................................................................7 3.磋商供应商资格................................................................7 4.参与在线磋商(电子响应)的准备工作及磋商费用..................................7 5.联合体磋商要求................................................................8 6.质疑和投诉....................................................................8 7.转包与分包....................................................................8 8.特别说明......................................................................8 二、磋商文件........................................................................9 9.磋商文件的构成................................................................9 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0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 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总金额....................................................12 14.响应文件有效期..............................................................12 15.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供应商公章及签字..................................12 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3 17.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解密...................................13 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13 18.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3 19.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3 20.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14 21.最高限价....................................................................16 22.确定成交供应商..............................................................16 2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无效:..............................................17 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7 2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 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7 26.磋商过程的监控..............................................................18 27.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18 五、签订合同.......................................................................18 28.合同履约担保................................................................18 29.签订合同....................................................................18 六、其他事项.......................................................................18 30.采购代理服务费..............................................................18 31.解释权......................................................................19 32.监督管理机构................................................................19 33.其他事项(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19 第三章 服务采购需求...................................................................20 II 第四章 评审办法.......................................................................28 一、评审依据.......................................................................28 二、评审办法.......................................................................28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31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5 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36 二、商务、技术响应证明材料.........................................................40 附件1:合同验收书..................................................................... 52 附件2:质疑函范本..................................................................... 53 附件3:投诉书(格式)................................................................. 55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4-C3-230211-GXZD 项目名称: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2547684.9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47684.9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用途: 针对灵川县内重点交叉路口以及道路, 通过信息化手段, 实现智能化管理,以减少交通事故、堵塞和交通混乱,提高车辆管理和社会管理水平。 最高限价(如有):2547684.95 合同履行期限: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12 月28 日至2025 年1 月8 日,每天上午00:00 至12:00,下午12:00 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线上获取。 3、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 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 年1 月8 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提 交响应文件。 项目概况 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5 年1 月8 日09:30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2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5 年1 月8 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 号政采开标仓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 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4 本项目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 5.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 各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30分钟内(2025年1月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 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 败或超时解密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本项目需要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 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 7.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磋商(电子响应)相关事宜说明: 7.1 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磋商(电子响应),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 采购云平台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 户端” 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 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 7.2 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 并完成CA数字证书 3 申领。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 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 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帮助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 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 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7.3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 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川县公安局 地址:桂林市灵川县银渠路50 号 联系方式:蒋玉龙 项目联系方式:0773-6812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至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空明西路16 号金辉大厦综合楼小区1#综合楼2 楼 项目联系人:秦春莲李芳 项目联系方式:0773-6827677/2890599 广西至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12 月28 日 4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 号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 项目编号:GLZC2024-C3-230211-GXZD 2 3 磋商供应商资格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 4 参与在线磋商 (电子响应)的 准备工作及磋商 费用 4.1 参与在线磋商(电子响应)的准备工作 4.1.1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 与在线磋商(电子响应),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 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 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 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 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 证书办 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 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 (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 端”)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 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 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④ 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 (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设备确 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 认证证书)。因供应商未做 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在线磋商 (电子响应) 或响应 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1.2 在线磋商(电子响应)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 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资讯—重要通知); 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4.2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 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 13 磋商报价及采购 预算总金额 13.1 磋商报价: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供应商必须 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 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3 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547684.95 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 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3.4 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中按磋商小组 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导致已通过评审的 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13.5 最后磋商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5 5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 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 15.1 电子响应文件的 制作、加密 15.1.1 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必须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操作。 15.1.2 供应商下载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 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顺序以及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编 制电子响应文件。 15.1.3 供应商应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载明的“标 书关联” 功能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相应内容的关联定位, 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 点击相应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内容; 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 定位相应内容, 或者关联定位的内容与该评审项不符, 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 并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1.4 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 若有修改错漏处, 须加盖法定代表人 (负 责人、 自然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 采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 证书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 人CA 证书签章的,在响应文件中相应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 的格式上传。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 应文件被误读、 漏读, 或者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 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1.5 供应商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后应当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 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7 15.2 供应商公章及签 字 15.2.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 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 称制作的电子印章。 15.2.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其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加 盖公章的,均指采用CA 证书签章。 15.2.3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 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证书)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 人(自负责人、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个人电子印章(个人CA 证书签章)或手写签字。没有办理个人电子印章(个人CA 证书签章)的,可 以为手写签字的形式(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 拍照做成PDF 的格式上传即可)。 8 16 响应文件的补 充、修改和撤回 16.1 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 传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 修改或撤 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 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成功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广 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 16.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 其响应文件。 6 9 17.1 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及地点 17.1.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1 月8 日09:30(北京时间); 17.1.2 地点(网址):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10 17.2 响应文件解密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响应 文件, 各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30 分钟内 (2025 年1 月8 日9 时30 分至10 时00 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 能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或超时解密 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1 18.1 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 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 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磋商小组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 人,有关专家2 人。 专家确定方式: 开标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电脑随机 抽取。 12 18.2 磋商时间、 地点、 人员 18.2.1 磋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18.2.2 磋商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磋商。 18.2.3 磋商参加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18.2.4 本项目需要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按磋商小 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 13 19.2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14 22.4 成交人信用信息 查询 根据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 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对成交人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2)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 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4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之后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 者重新组织采购。 15 27 成交结果公告 及成交通知书 27.1 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 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 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7.2 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线向成交供应商发出 成交通知书。 7 一、总则 1.适应范围 1.1 项目名称: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 项目编号:GLZC2024-C3-230211-GXZD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 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招标采购单位”是指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磋商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3“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 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2.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2.6 实质性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属于“须,必须”提供的条款(或要求)为实质性 内容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采购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磋商供应商资格 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 条内容。 4.参与在线磋商(电子响应)的准备工作及磋商费用 4.1 参与在线磋商(电子响应)的准备工作 4.1.1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 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磋商 (电子响应) , 16 28 合同履约担保 28.1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17 29.1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 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8 29.3 合同备案存档 29.3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2 份交采 购代理机构、7 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代理机 构自收到合同之日起1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指定网站公告并存档。 19 30 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 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服务类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 费。 20 31 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 构。 21 32 监督管理机构 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6812818 8 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 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 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 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 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 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 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 端”)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 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 认证证书)。因供应商未 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在线磋商(电子响应)或响应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1.2 在线磋商 (电子响应) 具体操作流程参考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详 见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资讯—重要通知);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4.2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联合体磋商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质疑和投诉 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6.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6.3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 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6.4 供应商认为磋商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6.5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 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投诉。 6.6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 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 必要的证明材料,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格式详见附件。 6.7 质疑联系部门:广西至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3-6827677;通讯地址:桂林市七 星区空明西路16 号金辉大厦综合楼小区1#综合楼2 楼。 6.8 投诉联系部门: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6812818;通讯地址:桂林市灵 川县灵南路25 号。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8.特别说明 8.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分标或未划分分标的同一 项目的磋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9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8.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 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3 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 成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 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4 根据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第三条 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 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4.1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4.2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4.3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 少于10 人(含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 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文件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军人证(1 至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 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磋商供应商须知; (3)服务采购需求; (4)评审办法; (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 10.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 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 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 日前在本磋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告发布的相关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 10.2 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发布更正公告的同时,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磋 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供应商应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考虑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前未登录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查看澄清或者修改的, 造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 件要求或废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0.3 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答复、修改、补充通知就 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0.4 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 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10.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在本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 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进 行查询,如因未及时进行查询,从而导致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 任。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1.1 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1.1.1 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及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授权书 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如为分公司参与磋商的,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提供); (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 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2024 年1 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 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 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2024 年1 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委托代理时必须 提供); (4)供应商的法人(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提供,自 然人除外); 注: 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 机关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 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 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供应商近两年中任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11 复印件或扫描件(财务状况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表缺一不可,三 表可以是供应商自行编制或是第三方审计的; 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 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必须提供); (6)供应商2024 年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增 值税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或无欠税证明】(必须提供);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前期服 务情况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11.1.2 商务、技术响应证明材料 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 (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3)服务内容及要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4)商务要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5)服务承诺书(由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服务采购需求的要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必 须提供); 其他响应证明材料: (6)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及实施方案(内容根据“服务采购需求”及评审办法自行编写,格式自拟。 ) (如有,请提供); (7)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如有,请提供); (8)供应商具有类似服务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 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出内容、种类、签订合同时间等)(如有,请提供); (9)供应商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服务由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 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执行)承接的, 供应商应如实声明并对出具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该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接 受社会监督。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 (1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服务由监狱企业承接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如有, 请提供);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请提供); (13)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评审办法及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有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CA 证书签章(自然人为签字 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的可在磋商小组规定 的时间内当场补正或更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齐或更正的,响应文件无效。其余由供应商视自身情况 自行提交。 11.2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12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 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2.2 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 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总金额 13.1 磋商报价: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 条内容。 13.2 磋商报价包含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所有服务、配套设备、安装、检验、售后服务、保修、系统升 级、税金、合理利润及其它成本费等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及在项目采购中产生的服务费的总和;供应商 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3.3 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 条内容。 13.4 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中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13.5 最后磋商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14.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 条内容。 14.2 出现特殊情况下, 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 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 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 15.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供应商公章及签字 15.1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 15.1.1 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 必须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操作。 15.1.2 供应商下载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顺序以及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 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15.1.3 供应商应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载明的“标书关联”功能进行电子响应 文件相应内容的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相应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内容;如供应商 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相应内容,或者关联定位的内容与该评审项不符,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 并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1.4 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委 托代理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采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 证书签章,没 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 证书签章的,在响应文件中相应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 或者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1.5 供应商编制、 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后应当加密响应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 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15.2 供应商公章及签字 13 15.2.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 “公章” 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 字证书(CA 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 15.2.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其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的,均指采用CA 证 书签章。 15.2.3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 “签字” 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 字证书(CA 认证证书)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个人 电子印章(个人CA 证书签章)或手写签字。没有办理个人电子印章(个人CA 证书签章)的,可以为手 写签字的形式(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 的格式上传即可)。 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6.1 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 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 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成功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广 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 16.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7.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解密 17.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7.1.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 条内容。 17.1.2 地点(网址):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 条内容。 17.1.3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7.1.4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 17.1.5 如有特殊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 义务将受到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的约束。 17.2 响应文件解密: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 条内容。 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 18.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8.1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 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 条内容。 专家确定方式: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 条内容。 18.2 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8.2.1 磋商时间: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 条内容。 18.2.2 磋商地点: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 条内容。 18.2.3 磋商参加人员: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 条内容。 18.2.4 本项目需要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 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 19.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9.1 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4 19.2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19.3 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 19.4 在评审过程中, 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 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组 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19.5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 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0.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 20.1 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推选磋商小 组组长。 在评审期间由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并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 干扰。 20.2 磋商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确认, 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要 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 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0.3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首先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资格性 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 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4 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按响应文件 无效处理。 20.4.1 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 20.4.2 审查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 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 (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 (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如发现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无效处理。 (4)将相关资料打印存档。 注: 以上审查过程中, 如出现查询企业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页面信息内 容无法认定供应商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 当时审查程序可继续 进行, 待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供应商作进一步核实确认, 如确认供应商之间存在有上述关联供应商情形 的,关联供应商均按响应无效处理。 20.5 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当在广西政府采购云 平台中一次性告知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规定的时间内补正或更正; 补正或更正 的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个人CA 证书签章)或 加盖供应商CA 证书签章(自然人为签字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 20.6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 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15 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CA 证书 签章)或加盖供应商CA 证书签章(自然人为签字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 对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 由磋商小组应当以电话或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告 知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并并做相应记录。 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 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 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 应商。 20.7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分别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并给予所有实质 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0.8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服务要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 确认。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在广西 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重新提交响 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或加盖 供应商CA 证书签章(自然人为签字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 20.9 最后报价 20.9.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 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 少于3 家;最后报价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个人CA 证书签章)或加盖供 应商CA 证书签章(自然人为签字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 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 家以上(含3 家)供应商的设 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个人CA 证书签章)或加盖供应商CA 证书签章(自然人为签字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 20.9.2 根据财库【2015】124 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社会资本)只有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 本)只有1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 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9.3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 20.9.4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 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 16 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20.9.5 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含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线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第(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须 供应商在线签字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20.10 综合比较与评价 20.10.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0.10.2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提示磋商小组复 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20.10.3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 名以上(含3 名)成 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小组 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 名以上(含2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 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应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 若得分相同时, 以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若得分相同且评审报价相同的, 以磋商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若仍相同时, 则依次按技术方案分、 项目实施方案分、 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分、 业绩分、 履约能力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供应商。 若仍相同时,则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 20.11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 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决, 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20.12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 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本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1.最高限价 本磋商项目是以采购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可以不予以评 审。当全部最后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供应商 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密封形式重新报价。 22.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 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2.2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 成交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22.3 第二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 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 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22.4 成交人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桂财采〔2016〕37 号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成交人进行信用查询: 17 (1)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 (2)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 动资料保存。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之 后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2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无效: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4)属于“必须提供”的响应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 (5)响应文件有效期、交付时间、服务期限、服务内容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6)供应商未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 金额的; (7)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 (8)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9)未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分标或未 划分分标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 地址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编; (6)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 2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 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 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 家的。 18 26.磋商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 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27.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7.1 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 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 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7.2 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线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签订合同 28.合同履约担保 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 条内容。 29.签订合同 29.1 签订合同时间: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 条内容。 29.2 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对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情节 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组织供需双方签订合 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 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9.3 合同备案存档: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 条内容。 六、其他事项 30.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服务类 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19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 某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9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万元×0.8%=3.2 万元 (1000-500)×0.45%=2.25 万元 (5000-1000)×0.25%=10 万元 (9000-5000)×0.1%=4 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10+4=20.95(万元)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至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灵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川支行 银行帐号:660000012425100019 31.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 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32.监督管理机构 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773-6812818 33.其他事项(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的通知【桂人银发(2021)246 号】,支持银 行金融机构与政府采购供应商开展线上“政采贷”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 函》。 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 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 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 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 20 第三章 服务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及配套设备技术参数 数量及 单位 单价参考 (元) 1 灵川县城 域道路交 通信号灯 控制系统 升级服务 一、前端视频采集服务 (一)服务要求 1、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对指定区域的80 套前端定向视频采 集服务,其中人脸抓拍摄像机80 套,并进行24 小时不间断录 像存储,存储分辨率要求达到≥1080P 高清画面。 2、提供80 套室外摄像机的勘点服务,针对采购人需求配合采 购人实地勘察,选点,保证点位的监控效果及可行性。 3、提供80 套室外摄像机的建设、安装、调试服务,在选定位 置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使视频图像达到采购人需求。并提供配 套的安装支架、电源(包含:电源线、网线等主材及辅材、与 接电配套的施工)、户外防水机箱。 4、提供80 个前端视频采集点维护服务,定期对前端视频采集 点的设备、辅材、弱电箱、市电进行巡检、维修、调整画面、 清洁镜头等服务,保持视频图像长期稳定在线、清晰。 5、根据现场环境按需提供80 个监控点的勘点、设计、安装 和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立杆、借杆、横臂加装等服务)。 6、服务期限:3 年。 (二)具体服务指标要求如下 (1) 具备80 套人脸抓拍摄像机图像及数据采集服务, 每套需 具备以下功能: 1、≥400 万像素,具有不小于1/1.8"靶面尺寸,内置高性能 GPU 芯片,像元尺寸不小于2.9um×2.9um。 2、分辨率设置≥2560×1440@25fps,分辨力不小于1400TVL。 3、最低照度彩色≤0.0002 lx,黑白≤0.0001 lx,宽动态能 力不小于120dB。 ▲4、可同时支持≥10 路客户端和≥5 路web 端事件布防,设 备在布防时间段内主动上传感知数据,断网重连后,报警信息 与报警图片可继续上传,同时支持≥3 路web 监听通道,设备 响应web 端发送的查询请求,并返回对应的感知数据,断网重 连后,报警信息可继续上传。 5、支持对运动人脸进行检测、跟踪、抓拍、评分、筛选,输 出最优的人脸,支持人脸去重。 6、支持人脸抓拍模式、道路监控模式、智能事件模式的切换, 支持H.264、 H.265、 MJPEG 视频编码格式, 且具有High Profile 1 项 2547684.95 21 编码能力。 ▲7、可通过IE 浏览器设置登录超时时间,当登录后无操作时 长达到设置阈值后,设备自动退出并重新进入登录界面,在 IE 浏览器下,具有设备重启和布防动态报警数据感知与记录 功能,在IE 浏览器下,布防动态报警数据包括异常掉线、历 史布防、实时布防≥3 种类型,可记录报警的开始时间、结束 时间、布防类型、报警链路地址、端口、链路续传。相同图像 质量下,设备在H.265 编码方式时,开启智能编码功能和不开 启智能编码相比,码率节约≥80%。 8、支持识别不低于11 种车辆颜色,车辆车身颜色识别准确率 不小于95%,支持捕获、识别新能源汽车专用车牌。 ▲9、设备具有耀光抑制功能,耀光区域≤1%,设备支持重瞳 检测抓拍功能, 可通过IE 浏览器或客户端开启/关闭重瞳检测 抓拍功能。 10、可识别不低于170 种车辆品牌,车辆品牌识别白天准确率 不小于99%,晚上准确率不小于97%。 11、可识别≥10 种车型,车型识别白天准确率不小于99%,晚 上准确率不小于95%。 ▲12、设备uboot 应采用加密存储,支持硬件微引导程序、 uboot、OS、应用软件逐级校验功能,非法篡改的uboot、OS、 应用软件固件包,不能通过命令行、浏览器、客户端方式进行 升级,通过离线烧写存储器方式写入的uboot 执行程序,不能 被硬件微引导程序加载执行。 13、支持侧脸过滤功能,可过滤上下、左右角度达到预设值的 人脸,支持人脸区域自动曝光功能,可根据外部不同场景和光 照变化自动调节人脸区域曝光参数。 14、支持检出两眼瞳距20 像素点以上的人脸图片,单场景同 时检出不少于40 张人脸图片,并支持面部跟踪。 15、混合补光环境下补光距离≥80m,人脸抓拍/识别≥10m; 白光普通监控≥50m, 人脸抓拍/识别≥7m, 信噪比不小于58dB。 16、 不低于IP67 防护等级, 具有良好的环境适应性, 可在-30℃ ~+60 ℃环境下正常工作。 二、交通路口信控、执法违章视频采集服务 (一)服务要求 1、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对指定区域的17 个点位的交通路口 信号采集及定向视频采集服务,其中交通信号控制机17 套及 配套嵌入式软件、机箱17 套、三色合一信号灯6 套、智慧监 控单元20 套、补光灯10 套,视频采集服务须进行24 小时不 22 间断录像存储,存储分辨率要求达到≥1080P 高清画面。 2、提供17 套交通信号控制机的建设、安装、调试服务,在 选定位置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使控制效果达到采购人需求。并 提供配套的安装支架、电源(包含: 电源线、信号灯线、 防雷、 网络设备等主材及辅材、 与接电配套的施工) 、 户外防水机箱。 3、提供20 套室外摄像机的建设、安装、调试服务,在选定位 置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使视频图像达到采购人需求。并提供配 套的安装支架、电源(包含:电源线等主材及辅材、与接电配 套的施工)、户外防水机箱。 4、提供37 个前端设备点位的维护服务,定期对前端视频采集 点的设备、辅材、弱电箱、市电进行巡检、维修、调整画面、 清洁镜头等服务,保持视频图像长期稳定在线、清晰。 5、根据现场环境按需提供20 个监控点的勘点、设计、安装和 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立杆、借杆、横臂加装等服务)。 6、服务期限:3 年。 (二)具体服务指标要求如下 1、提供17 套交通信号控制机服务,每套需具备以下功能: (1)包含控制主机、配电单元、无线遥控器、GPS 等,≥4 块 灯控板,支持≥64 个相位支持≥44 路输出,单通道负载≥ 800W。 (2)满足NTCIP 通讯协议的体系结构,对NTCIP 协议通讯方 式的主要协议提供支持。 (3)支持在自适应感应控制方案中,动态调整最大绿时长。 (4)支持≥1 个RJ45 接口,≥1 个RS232 接口,≥2 个RS485 接口,≥1 个USB 接口。 (5)支持潮汐车道控制功能,按参数配置(执行时段、潮汐 车道通行方向、清空时间)完成潮汐车道方向定时切换,支持 人工实时切换方案,支持进行潮汐车道状态监控。 (6)支持接入电子警察,实时接收电子警察采集到的到达离 开时间、车型、车牌、统计车道级和转向级交通流量数据,并 应用于信号机协调控制。 (7)支持接入视频车检器并接收数据,可按固定间隔或信控 周期获取每个车道的流量、平均车速、平均车头时距、时间占 有率、排队长度数据。 (8)支持通过平台软件图形化配置路口方案、检测器、信号 灯连接关系、配时方案与时段信息等。 (9)支持行人检测器接入,根据行人检测器的数据动态调整 行人等待时间,支持配置过街人数及对应的通行时间。 23 (10)支持公交车辆优先功能,可接入RFID 设备并检测相应 的公交车辆,当公交车接近路口时信号机通过红灯早断、绿灯 延长、插入相位的方式执行公交优先,支持用户自定义优先方 式。 (11)防护等级≥IP54,工作电压支持AC220V±44V,温度支 持-40℃~+70℃。 2、提供20 套智慧监控单元服务,每套需具备以下功能: (1)分辨率≥800 万,靶面尺寸≥1/1.2 英寸,须为一体化设 备,包含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补光灯、风扇、电 源适配器、安装万向节等。 (2)宽动态范围≥100dB,图片分辨率支持≥3840×2160,字 符叠加可支持≥3840×3184。 (3)支持主码流同时输出≥32 路3840×2160、2Mbps、25 帧 /秒的图像以提供客户端浏览。 (4)视频压缩标准支持H.265、H.264、M-JPEG,视频帧率支 持1 帧/秒~50 帧/秒可设置。 (5)通过IE 浏览器或客户端手动抓拍图片,或当视频画面出 现车辆时自动抓拍图片。 (6)可在视频中叠加通道名称,时间信息,可在抓拍图片上 叠加抓拍时间(精确到毫秒)、地点、车道号、限速值、车长、 车速、车身颜色、车牌号码等信息。 (7)支持≥13 种车身颜色识别,至少包括黑、白、灰、红、 绿、蓝、黄、粉、紫、棕、青、金、橙。 (8)支持自动区分机动车(不含摩托车)、二轮车(摩托车、 自行车, 电动二轮车) 、 三轮车和行人, 类型区分准确率≥92%。 (9)支持自动光圈功能,可控制镜头光圈大小来控制曝光, 支持快门自适应功能,固定外接镜头的光圈,监控画面支持根 据光源亮度变化进行自动调节至正常显示。 (10)用户可自行设定触发抓拍,以位置、车速、车型、行驶 方向和车牌类型为触发条件,支持车辆子品牌识别功能,通过 车头可识别车辆子品牌≥7100 种,通过车尾可识别车辆子品 牌≥3800 种。 (11)支持对二轮车驾驶员、三轮车驾驶员、行人是否佩戴眼 镜识别,白天戴眼镜识别准确率不低于99%。 ▲ (12) 支持对机动车、 非机动车、 行人等混合目标进行检测。 能同时检测≥140 个混合的静态目标并对这些目标进行绿框跟 踪;可同时对≥140 个混合的静态目标进行优选、抓拍及属性 分析。 24 ▲(13)支持检测并跟踪指定区域内≥230 个目标,目标包括 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等。 ▲(14)支持识别并显示≥50 种车辆类型,抓拍图片具备智 能压缩技术, 可以保证在主体目标清晰的情况下压缩图片整体 大小,平均压缩率可达到原图大小的30%。 (15)支持车辆上行或下行的行驶方向判断功能,可对视频画 面中高度超过设定阈值的车辆进行检测并抓拍图片。 (16)可对经过设定区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是否悬挂车牌的 情况进行检测并显示。 ▲(17)支持在补光亮度不大于151x 情况下,开启图像低照 增强功能后, 车内人员、 车辆车身颜色、 车辆号牌、 车型可辨。 ▲(18)应支持≥33 块感兴趣区域(ROI)增强编码功能,ROI 区域压缩比0-100 可设置。 ▲(19)正常违章行为优先级抓拍功能,支持根据现场违章抓 拍需求通过web 界面设置事件优先度, 事件优先度1-18 可设, 设置后可按事件优先度进行违章抓拍及图片存储。 3、具备10 套补光灯补光服务,每套需满足以下要求: (1)采用≥16 颗高亮度LED 芯片,暖光补光。 (2)采用恒流驱动技术,可有效减少光衰。 (3)发光角度≥40°,最佳补光距离16 米~26 米。 (4) 支持环境亮度检测, 低照度下自动开启, 响应时间≤20us。 (5)电源支持220VAC±10%,可在-30℃~70℃的温度范围内 正常工作。 三、交通综合管控平台系统服务 (一)服务要求 1、提供1 项交通综合管控服务,支持前端监控点数据接入服 务,采购人在指定监控中心现场接入,实现对所有前端视频监 控点图像的画面查看、录像调阅、过车查询、交通信号控制及 交通绿波带等应用。 2、提供平台运行承载定制服务。 3、服务期限:3 年。 (二)具体服务指标要求如下 1、提供1 项交通综合管控平台服务,需具备以下功能: (1)支持信息管理:信息管理提供了系统业务应用依赖的基 础资源,包括用户管理、权限管理、部门管理、目录管理、物 联设备管理、门户管理,统一管理了组织、权限、用户、物联 设备资源,并提供门户、录像计划等配置能力。 (2)支持查看系统当前消耗占比,以及当前网络传输情况; 25 点击查看详情,支持查看各应用当前CPU/内存消耗情况。 (3)支持电子地图应用,电子地图提供了业务资源图上展示、 业务资源检索、GPS 定位、GPS 轨迹功能。 (4)支持设置视频基础快捷键,包括抓图、全屏、全部录像、 紧急录像、 全部停止、 即时回放、 停止录像、 全部抓图等功能。 (5)支持对视频回放时单帧前进后退以及快放、慢放、启动、 暂停等功能设置快捷键。 (6)支持选择电视墙服务地址,并支持设定电视墙轮巡最大 时间间隔、轮巡最小时间间隔、服务器连接超时时间以及双击 窗口效果等。 (7)支持设置是否开启回放时连续抓图,可设置连续抓图模 式为按帧抓图或按秒抓图及抓图间隔,支持设置连续抓图张 数,支持设置录像回放时抓图的保存格式为jpeg 或bmp,支 持设置保存路径。 (8)支持设置录像回放时手动录像的保存模式(限制最长大 小或录像分包)、录像包大小及保存路径。 (9)支持画面抓图、录像、电子放大、3D 放大、云台控制、 视频增强、音频播放、对讲。 (10)支持即时回放功能,即时回放过程中支持控制回放时间 及画面,支持针对即时回放画面进行抓图、回放、视频增强、 音频播放、 对讲、 录像保存、 播放控制、 单帧倒退及单帧前进。 (11)支持多画面保存为预案,支持多画面同时抓图、同时录 像、全部关闭、批量收藏等功能。 (12) 支持多屏播放,支持切换画面为1、 4、9、16、25、 1+5、 3+4、1+7、1+9、2+8、1+12、1+1+12、4+9、1+16 及自定义屏 幕分屏,支持画面以4:3 或16:9 展示,支持全屏播放。 (13)支持在时间轴上切换画面播放时间,支持控制时间轴收 起与展开,支持鼠标悬停查看当前时间点回放录像缩略图。 (14)支持针对目标点位进行录像片段时间设置及查询,并支 持快速打开录像进行回放。 (15)支持信号机路口和监控设备的关联,实现同时查看实时 信号灯放行状态和路口运行情况的需求。 (16) 支持对信号机进行批量分组控制和历史运行方案查询功 能。 (17)路口运行监测(检测器故障、灯控板故障、通道故障、 数据诊断故障)进行查询导出。 (18)支持针对多个信控路口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可以支持 1,4,9,16 分割画面预览。 26 (19)支持基础地理资源的全图搜索、路径分析,矢量切片的 切图和配图。 (20)支持对平台配置的绿波进行故障监测,展示绿波的状态 (方案生成成功、失败、方案下发成功、失败、降级)。 (21)支持展示实时干线指标和时距图,支持对绿波带的效果 通过APP 进行跟踪演练得到指标,观察绿波带的效果。 2、提供2 项平台运行承载定制服务,要求配套子接口与交通 综合管控平台无缝对接,每项须具备以下功能: (1)可存储本平台运行产生的各类数据和信息,包括应用程 序、数据库、用户数据等,支持高效的数据管理和应用服务。 (2)提供丰富的管理工具和服务,帮助用户轻松管理和监控 平台,实现自动化运维和监控。 (3)可与信号机嵌入式软件平台、交通综合管控平台无缝对 接。 (4)支持TCP/IP 协议,具备万兆网络处理能力。 四、视频数据专线服务及售后服务 (一) 视频采集服务配套监控设备网络传输服务, 需具备以下 功能: 1、 提供17 套交通信号信控制系统及前段100 个监控设备的联 网传输服务,每个监控点位带宽≧20M,使用36 个月,要求汇 聚传输到桂林市公安局灵川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监控中心。 光纤 线路路程由供应商自行勘探并建设,接口类型支持RJ45 接口 或SC/FC 等接口,终端网络接入ping 测1M 报文时间小于10 毫秒,线路丢帧率小于0.5%,且不允许出现连续丢包。 2、提供双通道智能专线备份及5G 咨询服务。 (二)智慧交通系统平台服务配套维护要求 1、提供前端100 个监控设备以及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的维护保 修服务, 为确保有形的设备和物理环境 (前端监控头、 闪光灯、 平台系统、软件等)在使用期内正常运行,所必需的电源、维 护、保养等,提供3 年服务。 2、提供设备、网络、云端的多维一体融合支撑售后运维管理 服务。 商务要求: 交付期及服务时 间 一、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 年(“采购需求”中特别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 二、交付使用期及地点: 1、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 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售后服务要求 1、定期进行回访并对今后系统升级改造后的软硬件继续提供技术支持。 2、应急响应服务:提供7×24 小时上门服务,接采购人报故障电话4 小时内响应,成 交供应商须在6 小时内抵达现场,若现场不能解决,应提供备用设备,并最多不超过2 个工作日将原设备修好;在2 个工作日内不能保证修好的设备,成交供应商提供同档 次或以上档次设备给采购人代用,保证不影响采购人工作。 3、 成交供应商须在离采购人尽可能近的地方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和售后服务点, 以便缩 短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和售后服务满意度。 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次月开始按季度等额支付, 共支付12 期, 每期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12。 验收要求 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强制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其他要求 1、 本服务项目配套设备不接受进口产品 (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 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磋商,如有此类产品参与磋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伍拾肆万柒仟陆佰捌拾肆元玖角伍分 (¥2547684.95),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备注: 1、“商务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若有任意一项负偏离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现场勘查:潜在供应商可自行(非强制性要求)勘察现场,本项目需要安装的配套设备点位覆 盖灵川区内, 每个覆盖点位的立杆施工及杆件长度不一致, 潜在供应商通过现场勘察制定设计及安装施 工方案。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勘察,联系人:蒋玉龙,联系电话:0773-6812567,请参加人员自行准备 交通工具,现场勘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人身安全自行承担。 28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依据 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技术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业绩、履约能力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2、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审。 3、根据财库〔2012〕69 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 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二、评审办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价格分………………………………………………………………………………………满分10 分 (1)以进入评审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10 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规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且供应商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了《中小 企业声明函》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 最后报价×(1-20%)。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及 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磋商报价。 注: ①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 》 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执行。 ②磋商小组应当按扣除后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该扣除后报价仅作为评审报价排序, 不作为合 同签订报价,合同将按实际最后报价签订。 (3)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供应商属两种情 形以上的,其只能享受价格一次性20%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最低供应商评审报价金额 (4)供应商价格分= ×10 分 供应商评审报价金额 注:为了确保服务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评审时,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磋商处理。 供应商必须提供本项目成本分析报告, 同时提供 (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支撑证明材料: 29 ①行政机构税务部门开具的拟派项目组人员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凭证(与 本次磋商所提供社保证明同月份)》 ; ②2021 年度~2023 年度经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 括其固定资产成本及折旧、管理成本、人工费成本(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证明原件)、技术成本、税收 (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税收缴纳证明原件)等所有成本及利润复印件(原件备查),③提供至少3 个类 似业绩的费用成本组成明细(有合同双方盖章证明复印件、中标/成交公告查询链接、验收证明复印件、 报价一览表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时提供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证书、人员从业证书、委托合同 复印件。 2、 技术方案分……………………………………………………………………………………满分25 分 服务要求及配套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文件要求无负偏离的得25 分;服务采购需求表中标注“▲” 项的为本项目的重要技术指标、功能项,将作为设备性能的评分依据,标“▲”项需提供由国家认证认 可的检验(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CA 证书签章的[标“▲”的技术参数在 响应文件中逐点应答出检验(测)报告具体位置,合同签订后1 个工作日内提供原件备查)],不按要 求提供或每少提供1 项扣3 分,扣完25 分为止。 3、 项目实施方案分………………………………………………………………………………满分18 分 由磋商小组在打分前根据响应文件中的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技术服务、技术 培训的服务内容和措施、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等所属档次,然后磋商小组在各档次内独 立打分。 一档(6 分):项目实施方案简单,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基本满足要求;技术 服务、技术培训的服务内容和措施同比一般的,进入一档。 二档(12 分):在满足一档基础上,项目实施方案较详细,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 排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拟投入的实施人员中含中级工程师≥1 人及高级工程师≥2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网络规划设计师(高级)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 描件并加盖供应商CA 证书签章);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服务内容和措施同比较完善,且供应商或所 报产品厂商具有优秀安防系统集成商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CA 证书签章)。满足以上相关要求的,进入二档。 三档(18 分):在满足二档基础上,项目实施方案详实,方案能清楚的表明对本项目的熟悉程度, 技术路线清晰可信,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充足;拟投入的实施人员中含中级工程师 ≥3 人及高级工程师≥4 人,且供应商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计算机高级工程师证书及CDA 数据分析 师证书(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CA 证书签章);技术服务、技术培 训的服务内容和措施完善;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同比更完善有效、更优化、切实可行; 且供应商或所报产品厂商应能保障产品的技术、质量指标和提升服务水平,响应文件中能提供管理创新 示范企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CA 证书签章。满足以上相关要求的,进入三档。 30 4、 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分………………………………………………………………………满分18 分 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售后服务要求并结合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保质期、到 达故障现场时间、故障出现解决方案、免费技术培训方案等由评委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由磋商小组 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6 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合理、可行,保障响应措施、服务经验、方案相对比较简单,进 入一档。 二档:(12 分)在满足一档基础上,售后服务方案比较细致、合理、可行,人员配置(不含项目实 施人员)较好,保障响应措施较有力,服务经验较丰富,且供应商或所报产品厂商应具备较好的系统集 成能力、系统服务能力以及提供关键性技术支撑,能提供政府部门印发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证 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满足以上相关要求的,进入二档。 三档: (18 分)在满足二档基础上,售后服务方案论述准确,售后保障措施表述清晰、完整、严谨、 合理、先进、具体、有效、成熟;故障响应及达到故障现场时间优于采购要求,对系统的维护提供整体 维护解决方案和运行维护应急预案,提供一站式、全面、专业的本地化维护服务,提供系统维护信息档 案管理, 有良好的免费培训计划和定期回访计划, 方案优秀。 供应商需配备高空作业维护车辆≥1 辆 (响 应文件中须提供运维保障车车辆行驶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 为保证配套设备售 后服务质量,供应商或供应商所报产品厂商具有充足的售后资源及规范的管理制度,按照《CTEAS 售后 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评价规范》(CTEAS1001-2017)建立完善、成熟的产品售后服务工作体系,响应 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CA 证书签章。满足以上相关 要求的,进入三档。 5、业绩分…………………………………………………………………………………………满分2 分 供应商自2021 年以来具有完成同类服务业绩的 (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 并能清晰反映项目的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采购时间,同一个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 标中标/成交的只算一次),每个得1 分,最多得2 分。 6、 履约能力分……………………………………………………………………………………满分27 分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上级单位(直接管理关系或法人关系)获得有效的ISO 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 书(认证范围涵盖通信服务或网络数据信息传输)、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 27001)(认 证范围涵盖平台运维、信息系统集成建设及运维)的,每项证书得3 分,满分6 分。 (2) 供应商或供应商上级单位 (直接管理关系或法人关系) 获得有效的服务质量评价认证证书 (GB/T 36733)(认证范围涵盖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建设及运维),AAA 认证得3 分,AAAA 认证得4 分,AAAAA 认证得5 分。 (3)供应商或供应商上级单位(直接管理关系或法人关系)获得有效的顾客满意度测评认证证书 (GB/T 19039)(认证范围涵盖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建设及运维),三星认证得3 分,四星 31 认证得4 分,五星认证得5 分。 (4)供应商或所报产品厂商应具有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实力与制造能力、具备完善的专业化研究开 发和产业化条件,能入选政府部门发布的“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示范名单”的,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 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CA 证书签章,得4 分,否则不得分。 (5)为保障软件产品的支撑和管理服务,供应商或供应商所报的软件产品厂商获得“中国最具影 响力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CA 证书签章,得3 分,否则不得分。 (6)为保证供应商或所报产品厂商的生产符合智能制造标准化,响应文件中提供智能制造标准化 工作先进奖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CA 证书签章,得4 分,否则不得分。 7、综合得分=1+2+3+4+5+6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若得分相同且评审报价相同的, 以磋商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若仍相同时, 则依次按技术方案分、 项目实施方案分、 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分、 业绩分、 履约能力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供应商。 若仍相同时,则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 (2)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成交 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并依此类推或重新采购。 32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项目名称: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 项目编号:GLZC2024-C3-230211-GXZD 甲方: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 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 (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 第一条 同标的及合同金额 1. 合同标的: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1 项。 2. 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 元) 人民币。 3. 合同总金额包含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所有服务、配套设备、安装、检验、售后服务、保修、系统 升级、税金、合理利润及其它成本费等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及在项目采购中产生的服务费的总和;供应 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甲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 服务保证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及响应文件承诺的内容向甲方按质按量提供相应服务。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或服务使用的工具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 他权利,服务涉及的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服务期 1. 项目服务期: 地点: 广西桂林市灵川县 2. 乙方提供不符合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第五条 保密要求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要求,在项目运营维护服务过程中,对本项目所有项目信息以及接 触到数据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第六条 履约担保 免收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分三年支付, 第1 年验收合格后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三分之一, 第2 年支付合同金额的三分之一,第3 年支付合同金额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验收方式及标准 1.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2. 验收标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强制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执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33 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及时处理并解决,未及时解决的按违约处罚,每 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 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 的, 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损失赔偿责任。 连续3 次无法达到服务质量要求的, 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 2. 乙方提供的服务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 担全部责任。 3. 甲方无故延期验收、 乙方逾期交付的,每月向对方偿付违约项款额6‰违约金, 但违约金累计不 得超过违约项款额 5 %,超过 10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 方延期付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项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项款额 5 %。 4.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同金额5 %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损失赔偿责任。 5. 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6. 甲方延期支付服务费的, 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延期服务费额的2‰作为迟延付款违约金, 但 迟延付款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迟延服务费总额的5%,甲方超过约定缴费期30 天仍未缴费乙方有权暂停 甲方的服务,暂停提供服务期间,违约金照计;暂停服务60 日内仍未补交费用和违约金的,终止提供 服务,不停止所欠费用违约金的计算,并依法继续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特 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 2. 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 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5 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 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 1. 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服务质量 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 能解决,可向桂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若某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所有维权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 调查取证费等。 4. 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相关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1.个人信息种类:[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乙方处理数据和个人信息的期限为:[合同有限期内]; 处理方式为:[以提供服务为目的的收集、存储、使用]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处理方式。 2.甲方保证, 其委托乙方处理个人信息已经向个人信息主体履行了法定告知义务, 并取得了其同意。 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处理的个人信息和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情况。 3.双方均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 34 规定,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 4.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性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乙方检查发现甲方个 人信息和数据来源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者就其向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未依法向个人履行法定告 知义务、未取得个人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如果甲方未按照乙方要求整改或整改 未达到乙方的相关要求,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 额赔偿。 5.甲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甲方 应当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如因此给个人信息主体、乙方或其他人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应 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灵川县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 充协议报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 甲方新增或变更业务时,应当遵守国家实名制有关规定,向乙方或乙方下属机构出具以下证件: 单位有效证件原件、单位授权书(授权书中需明确办理业务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证件号码、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证件号码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且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必须系统人证 一致,并确保其真实性。 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 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七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 磋商文件; 2. 响应文件(或应答文件); 3. 成交通知书。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采购代理机构执贰份。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2 份交采购代理机构、 7 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本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合同之日起1 个工作日内将政 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网站公告并存档。 甲方名称(公章): 乙方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 期: 日 期: 3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资格性响应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 (资格性响应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 项目编号:GLZC2024-C3-230211-GXZD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至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36 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及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复 印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如为分公司参与磋商的,必须提供;格 式自拟); 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或 扫描件(必须提供); 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 人交纳2024 年1 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属自然 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 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2024 年1 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 描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致:广西至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 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 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项目编号:GLZC2024-C3-230211-GXZD)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 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CA 证书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私章)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 日期: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 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2024 年1 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37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自然人适用) 致:广西至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 系自然人, 现授权委托 (姓名) 以本人名义参加 (项 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 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 日期: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 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2024年1 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 印件或扫描件。 38 4、供应商的法人(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 扫描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 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 (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 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 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 照”。 5、供应商近两年中任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 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复印件或扫描件(财务状况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表缺一不可,三表可以是供应商自行编制 或是第三方审计的;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 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必须提供); 6、供应商2024 年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 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增值税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 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或无欠税证明】(必须提供); 39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 有关信用信息、前期服务情况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附件: 声 明(格式) 致:广西至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 1、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2、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加盖CA 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 日期: 40 二、商务、技术响应证明材料 商务、技术响应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 (商务、技术响应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 项目编号:GLZC2024-C3-230211-GXZD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至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41 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 响应函(格式) 致:广西至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GLZC2024-C3-230211-GXZD ,签字代表 (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 应商 (供应商单位名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服务采购需求和磋商报价表: 磋商总报价 (大写) 元人民币(¥ )。 2.我方承诺已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 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 天。 5.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项目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CA 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 响应日期: 注:响应函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并加盖 供应商CA 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 42 2、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1: 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 项号 标的名称 数量及单位 磋商报价(元) 备注 1 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 1 项 合计金额(元) 磋商总报价(大写): 元(¥ )人民币 服务期: 交付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时间之日起90 天。 说明:磋商报价包含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所有服务、配套设备、安装、检验、售后服务、保修、系统升级、 税金、合理利润及其它成本费等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及在项目采购中产生的服务费的总和;供应商综合 考虑在报价中。 供应商名称(加盖CA 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 响应日期:_______________ 注:(1)供应商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 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供应商应根据所投服务如实填写磋商报价表的各项内容。 43 附件2: 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拟使用主要配套设备清单(必须提供) 项号 设备名称 生产厂家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一、前端视频采集服务 1 2 3 ... N 二、交通路口信控、执法违章视频采集服务 1 2 3 ... N 三、交通综合管控平台系统服务 1 2 3 ... N 四、视频数据专线服务及售后服务 1 2 3 ... N 44 3、服务内容及要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服务内容及要求响应表(格式) 序号 服务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对服务要求及配套设 备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响应偏 离情况 偏离情 况说明 1 灵川县城域道路 交通信号灯控制 系统升级服务 供应商名称(加盖CA 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 响应日期: 注:①供应商应对照《服务采购需求》表“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的内容在本表的“响应文件的响应 情况(对服务内容及要求的承诺)”栏中进行逐条内容响应,并在“响应偏离情况”栏注明无偏离、正 偏离、负偏离,当出现“正偏离”情况时应对应填写偏离情况说明。 ②本表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 并加盖供应商CA 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 45 4、商务要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 商务要求响应表(格式) 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 响应偏 离情况 偏离情 况说明 交付期及服务时间 售后服务要求 付款方式 验收要求 其他要求 供应商名称(加盖CA 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 响应日期: 注:①供应商应对照《服务采购需求》表“商务要求” 中的内容在本表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 (对服务内容及要求的承诺)”栏中进行逐条内容响应,并在“响应偏离情况”栏注明无偏离、正偏离、 负偏离,当出现“正偏离”情况时应对应填写偏离情况说明。 ②本表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 并加盖供应商CA 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 46 5、服务承诺书(由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服务采购需求的要求自行 编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服务承诺书(格式) 供应商名称(加盖CA 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 日期: 6、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及实施方案(内容根据“服务采购需求”及评审办 法自行编写,格式自拟。)(如有,请提供); 技术及实施方案(格式) 供应商名称(加盖CA 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 日期: 47 7、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如有,请提供); 附件: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姓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参加工作时间 备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CA 证书签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CA 证书签章: 日期: 8、供应商具有类似服务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 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并能清晰反映出内容、种类、签订合同时间等)(如 有,请提供); 9、供应商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48 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服务由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 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执行)承接的,供应商应如实声明并对出 具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该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格式见附件】(如有,请提供);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 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 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加盖供应商CA 证书签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项目所属行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49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5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 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 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 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 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 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 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 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 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 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 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 代替。 1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服务由监狱企业承接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 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如有,请提供); 51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 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请提供); 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供应商CA 签章): 日期: 13、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评审办法及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 料。 52 附件1:合同验收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中标 (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 称 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 (或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 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实际供货日期 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容 (应按采购合同、 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 并核对中标或者成 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 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 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53 附件2: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54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 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5 附件3:投诉书(格式) 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磋商供应商: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磋商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 向 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 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56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磋 商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 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 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GLZC2024-C3-230211-GXZD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灵川县公安局
- 秦春莲李芳 0773-6******
- 行政机关
- 货物/通用设备
- 货物/专用设备
- 中标***金额
- 广西至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秦春莲李芳 0773-6******2 0773-6****** 2890599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一、项目编号:GLZC2024-C3-230211-GXZD
二、项目名称: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 桂林市中山中路53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 | 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子琪(自行抽取),蒋玉龙(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郑德焰(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7376.6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得分及排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得分99.00分,排序1);广西云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得分24.00分,排序2);广西柯融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得分21.36分,排序3)。
2.未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情况:无。
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公安局
地 址:桂林市灵川县灵川镇银渠路50号
联系方式:07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至德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空明西路16号金辉大厦综合楼小区1#综合楼2楼
联系方式:077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春莲 李芳
电 话:077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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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稿)竞争性磋商文件-灵川县城域道路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升级服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