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招标全市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3-10 10:26:00 查看原文
  • 公开招标公告
  • 框架协议
  • 鹤财招标采购-2025-7
  • 河南省
  • 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汪女士 0392-3******
  • 行政机关
  • 服务/金融服务
  • 预算***金额
  • 中乾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刘先生 1873****266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招标全市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或《鹤壁市政府采购网》(http://hebi.hngp.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5-7
2、项目名称: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招标全市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HBCG-2025-0762-01 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招标全市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根据《鹤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鹤办〔2020〕10号)第二十一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本次主要为鹤壁市约1600辆公务用车招标定点保险单位,中标的保险公司保费须给予优惠,并承担被保公务车辆的北斗定位终端服务费。具体要求详见征集文件,项目共一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中国保监会核定的经营车辆保险业务或保监部门批准的可开展本采购项目保险业务的资格;(供应商为银行、石油、石化、保险、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参与竞标的,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单位,须出具为其分支机构的投标及其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能力的承诺书(授权委托书),且一家法人单位只能为其一个分支机构出具该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参与竞标。)
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10日 至 2025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或《鹤壁市政府采购网》(http://hebi.hngp.gov.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点击“交易主体登录”,选择“第一交易系统(采购)”,登陆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其他资料。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3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3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大厅第一坐席,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启用“河南省市场主体库CA互认助手”(以下简称“新版CA驱动”),届时“河南省公共资源证书助手”将停止使用。“新版CA驱动”支持北京CA、华测CA、深圳CA三家数字证书互认,因技术原因暂不支持信安CA数字证书,持有信安CA数字证书的交易主体可以咨询以上三家中的任何一家公司申领CA数字证书((线上办理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通知公告-关于启用河南省市场主体库CA互认助手和河南省市场主体共享系统的通知)附件)。已在河南省内办理过北京CA、华测CA、深圳CA的数字证书仍可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1.网站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392-3******
2.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投标人需先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进行企业登记,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https://ggzy.hebi.gov.cn:8060)-“服务指南”相关说明;
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情况,均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进行公告,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以“答疑文件”形式告知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答疑文件”(即最新的采购文件);
4.各潜在投标人可在获取采购文件有效时间内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ggzy.hebi.gov..cn:8060)—“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6.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131号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方式:03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乾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鹏森大厦501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73****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7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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