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车辆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 附件1、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pdf第 1 页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我公司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特此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根据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本单位参 加_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_单位的_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 总站车辆采购项目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2025 年3 月5 日3、北京金泰开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pdf第 1 页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 根据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__单位的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4、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pdf第 1 页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我司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车辆采购项目采购文件.pdf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GC-HGX250031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车辆采购 项目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25 年02 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8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22 第六部分 中标合同.....................................................................................................................................................23 第七部分 投标材料格式...........................................................................................................................................24 第八部分 附件..............................................................................................................................................................30 投标邀请 第 1 页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第 2 页 投标邀请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就下述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 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项目编号:GC-HGX250031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车辆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第1 包:非承载式越野车,电动绞盘,第2 包:皮卡车,外观喷涂,第3 包: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皮卡车,第4 包:19-23 座大型客车,第5 包: 7 座商务车)的供应、 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 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履约时间:第1 包:签订合同后60 日内完成交车,所提供车辆为90 日内生产车辆,并具 备验收条件(除项目涉及采购人采购的警用外观喷涂、警灯警报、电动绞盘以外,车辆需随车提 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且所有内容与工信部公告目录中的内容相符)。 第2 包: 签订合同后60 日内完成交车,所提供车辆为90 日内生产车辆,并具备验收条件(除项目涉及采 购人采购的警用外观喷涂、警灯警报以外,车辆需随车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且所 有内容与工信部公告目录中的内容相符)。 第3 包:签订合同后60 日内完成交车,所提供车 辆为90 日内生产车辆,并具备验收条件(除项目涉及采购人采购的警用外观喷涂、警灯警报以 外,车辆需随车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且所有内容与工信部公告目录中的内容相符) 。 第4 包:签订合同后60 日内完成交车,所提供车辆为90 日内生产车辆,并具备验收条件 (车辆需随车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且所有内容与工信部公告目录中的内容相符)。 第5 包:签订合同后60 日内完成交车,所提供车辆为90 日内生产车辆,并具备验收条件 (车辆需随车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且所有内容与工信部公告目录中的内容相符)。 3.履约地点:第1 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 乌兰察布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 第2 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 斯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 第3 包:内 蒙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锡林 郭勒盟、阿拉善盟 第4 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 尔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 第5 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 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 4.预算金额:5173.200000 万元;第1 包:2908.200000 万元;第2 包:752.000000 万元;第3 包:518.000000 万元;第4 包:495.000000 万元;第5 包:500.000000 万元 5.最高限价:第1 包:2907.09 万元;第2 包:752 万元;第3 包:518 万元;第4 包:495 万元;第 5 包:498 万元;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投标邀请 第 3 页 投标人应为所投车辆生产企业或具有所投车辆销售资格的汽车经销企业,需提供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gov.cn)在“单独委托 项目”栏目或通过投标工具,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工具下载地址: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中心--供应商专区--国e 采。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系统(国e 采)进行网上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安装投标工具 (新),编制完成后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 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七、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03-06 09:00:0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5-03-06 09:00:00。 投标截止后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上传,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 将被拒收。 八、开标方式 本项目通过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登录电子采购系统(国e 采)点击 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唱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唱标结果。开标室电话: 010-55604414。 九、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采 购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 号 联 系 人:田小军 电 话:0471-6514433 国采中心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 号院 邮政编码: 100035 项目联系人:王震 电 话:010-55602563 项目负责人:王云飞 电 话:010-55603585 联系邮箱:onlyarcher@qq.com 十、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邀请 第 4 页 (一)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系统(国e 采)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中央政府采购 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的《关于新版单独委托项目电子采购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相 关附件。 (二)供应商进行投标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中央政府 采购网首页“注册指南”专栏。已办理数字证书请确保证书还在有效期内,如已过期或即将 过期,须联系 CA 服务机构进行证书更新。 (三)供应商可在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gov.cn)采购公告栏查看并登录下载招标 文件,或通过投标工具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 (四)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国采中心技术支持热线咨 询,电话:010-55603940。供应商应当充分熟悉国e 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和系统要求,应 当知晓因未严格按操作手册要求和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可能会出现不确定的异常情况和一定风 险。 (五)为使更多供应商能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仍允许下载招标文件参 加投标,但为提高采购效率,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后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 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前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 从下载之日起计算。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5 页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7 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5173.200000 万元;第1 包:2908.200000 万元;第2 包: 752.000000 万元;第3 包:518.000000 万元;第4 包:495.000000 万元;第5 包: 500.000000 万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预算,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 3 是否有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第1 包:2907.09 万元;第2 包:752 万元;第3 包:518 万元;第 4 包:495 万元;第5 包:498 万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 4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 殊要求 *投标人应为所投车辆生产企业或具有所投车辆销售资格的汽车经销企业,需提 供证明材料。 5 投标产品的资质要 求 *第1 包:所投产品必须是已获进入国家颁布汽车产品目录和3C 认证的汽车, 需提供证明材料。 *第2 包:所投产品必须是已获进入国家颁布汽车产品目录和3C 认证的汽车,需 提供证明材料。 *第3 包:所投产品必须是已获进入国家颁布汽车产品目录和3C 认证的汽车,需 提供证明材料。 *第4 包:所投产品必须是已获进入国家颁布汽车产品目录和3C 认证的汽车,需 提供证明材料。 *第5 包:所投产品必须是已获进入国家颁布汽车产品目录和3C 认证的汽车,需 提供证明材料。 6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 标 是 7 核心产品 第1 包:非承载式越野车 第2 包:皮卡车 第3 包:皮卡车 第4 包:19-23 座大型客车 第5 包: 7 座商务车 8 不同投标人提供同 一品牌产品,或者 在非单一产品采购 项目中提供的核心 产品品牌相同时的 处理规则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 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9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投标 第1 包:否 第2 包:否 第3 包:否 第4 包:否 第5 包:否 10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投标工具的流程和提示编制并上传开标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8 页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览表。 11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 标 第1 包:否 第2 包:否 第3 包:否 第4 包:否 第5 包:否 12 投标人资格 审查材料 *投标人在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投标工具的提示和流程编制并上传资 格审查材料,投标文件中无需额外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13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 务文件 (一)通用商务文件 1.*投标函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须加盖公章); 3.*按照本表“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上传有关材料扫描件; 4.*按照本表“投标产品资质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5.*商务文件偏离表; 6.进口产品清单及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扫描件(若本表第9 条已要求,且投标 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 7.《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提供,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提供,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二)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14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 术文件 (一)技术文件 1. *投标货物/服务数量、价格表; 2.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3. *投标人服务要求/实施方案偏离表; 4. 主要投标标的情况表; 5. 售后承诺函; (二)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资料。 15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系统(国e 采)进行网上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 人安装投标工具(新)(下载地址: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中心),编制并 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 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如果系统读取的投标人(响应人)所用计算机的内置网卡MAC 地址和其他投 标人(响应人)相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16 供应商CA 办理 CA 办理有关事项详见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注册指南”专栏相关通知。 17 除落实《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外,是 否允许投标人将项 目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交由他人完 否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9 页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成 18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 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19 是否提交投标保证 金 否 20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 金 第1 包:是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3%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 中标金额的10%),甲方将在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且无履约问题,无相应扣 除;采购人20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2 包:是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3%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 中标金额的10%),甲方将在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且无履约问题,无相应扣 除;采购人20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3 包:是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3%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 中标金额的10%),甲方将在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且无履约问题,无相应扣 除;采购人20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4 包:是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3%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 中标金额的10%),甲方将在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且无履约问题,无相应扣 除;采购人20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5 包:是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3%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 中标金额的10%),甲方将在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且无履约问题,无相应扣 除;采购人20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21 是否允许履约担保 是 22 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第1 包 1.本项目第1 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采购份额。 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 〔2022〕12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响应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型、微型企业的,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 合体4%的价格扣除。 4.本项目第1 包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0 页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③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依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 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⑤在投标/响应文件相应部分填报本项目小微企业承担部分的比例和金额,且与 《联合体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比例、金额保持一致。 第2 包 1.本项目第2 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采购份额。 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 〔2022〕12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响应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型、微型企业的,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 合体4%的价格扣除。 4.本项目第2 包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注: 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③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依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 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⑤在投标/响应文件相应部分填报本项目小微企业承担部分的比例和金额,且与 《联合体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比例、金额保持一致。 第3 包 1.本项目第3 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采购份额。 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1 页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022〕12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响应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型、微型企业的,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 合体4%的价格扣除。 4.本项目第3 包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注: 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③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依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 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⑤在投标/响应文件相应部分填报本项目小微企业承担部分的比例和金额,且与 《联合体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比例、金额保持一致。 第4 包 1.本项目第4 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采购份额。 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 〔2022〕12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响应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型、微型企业的,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 合体4%的价格扣除。 4.本项目第4 包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注: 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2 页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③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依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 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⑤在投标/响应文件相应部分填报本项目小微企业承担部分的比例和金额,且与 《联合体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比例、金额保持一致。 第5 包 1.本项目第5 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采购份额。 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 〔2022〕12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响应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型、微型企业的,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 合体4%的价格扣除。 4.本项目第5 包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注: 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③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依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 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⑤在投标/响应文件相应部分填报本项目小微企业承担部分的比例和金额,且与 《联合体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比例、金额保持一致。 23 节能环保要 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4 信用记录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3 页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 开标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 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 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5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第1 包:否 第2 包:否 第3 包:否 第4 包:否 第5 包:否 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26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 时间和条件 如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资金支付等事项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国务院令第728 号)要求执行。 27 其他必要内容 第1 包: 1.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 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 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 购人、中标/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第2 包: 1.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 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 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 购人、中标/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第3 包: 1.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 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 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 购人、中标/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第4 包: 1.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 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 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 购人、中标/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第5 包: 1.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 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 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 购人、中标/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 页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 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 年第1 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国家互联网信 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 年第2 号《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 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 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 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采购人、中标(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 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 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采购人、中标(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市场准入类资质要求 的条款 注:①上表中加 * 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②要求提供扫描件的,照片、图片等电子文件与扫描件效力相等; ③上表中未加“*”且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得作为投标被拒绝或投标无效条款; ④上表提及的全部投标材料中未明确须盖公章、电子签章等要求的,投标人无须再盖章或电 子签章。 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人须知 第 15 页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 基本要求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第五部分中所述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 1.2 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 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 条。 2.2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3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 2.4 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 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 投标。 3.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知 第 16 页 3.5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两个(含)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详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 条。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相关文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 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 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 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相关或引起的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 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 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 或缺乏,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方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 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国采中心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6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 进口产品规定 4.1 如采购涉及进口产品,应当遵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07〕119 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2008〕248 号)的相关规定。 5. 分包 5.1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17 条。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 标将被拒绝。 6. 投标费用 投标人须知 第 17 页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国采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 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2 本次招标无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7. 通知 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国采中心将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发出。 二、 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内容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第六部分 中标合同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部分 附件 9.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 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按第一部分投 标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国采中心。 9.2 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提出方负责解释投标人 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并应当酌情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 9.3 国采中心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国采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 日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9.4 国采中心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国采中心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 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9.5 国采中心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国采中心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 它答复的要求,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国采 投标人须知 第 18 页 中心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同时, 国采中心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9.6 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5 条。 三、 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国 采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0.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 可以是外文,但应当附有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或者其他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由 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 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 供相关证明文件。 10.3 投标文件一律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11.1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商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技术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 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投标人 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第14 条要求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 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具体填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 部分。 11.2 投标文件编写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做出准确、完整的 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 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 不到,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商务、技术需求后进行应答的,该投 标无效。 投标人须知 第 19 页 (2)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投标函等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该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 “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 项,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进一步审 查其中任何资料原件的要求。 11.3 履约担保 本项目如需中标后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 条要求, 投标人可以用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格 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11.4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 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 项购买货物、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 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3)投标人应按第七部分表格(投标分项报价表/货物数量、价格表)要求的内容填写相 关报价及其他事项。开标一览表中价格填报处不应有空白,如无费用可填报“/”。 (4)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 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5)投标的报价优惠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 报价优惠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 在评标时将不具有竞争优势。 (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 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对 于有特殊需求的服务内容,如招标文件未提供相关格式的,应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 投标人须知 第 20 页 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或 国采中心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8)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汇总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本项目投标的最低有效期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 条。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 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投标文件。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国采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 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或国采中心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 效期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3.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3.2 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如下: (1)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 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 (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加盖公章并签署联合体全权代表方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的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 13.3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4 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 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 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 明所在页数),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 投标人须知 第 21 页 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 确定的字样。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4. 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 14.1 投标人应按本款下述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 条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4.2 投标人须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国采中心电子采购系统(国e 采) 的投标工具,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将获得投标系统回执。 15. 投标截止时间 15.1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上传。国采中心电子采购系统(国e 采)在投标截 止时间自动关闭投标通道。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16. 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1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6.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重新制作并上传。 16.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五、 开标、评标 17. 开标 17.1 国采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17.2 投标人不足3 家,不进入解密程序。 17.3 进入解密程序后,由国采中心对所有完成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所有投标人电子 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将进行电子唱标。 17.4 部分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程序可以继续进行。若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 3 家,不进入后续程序。 17.5 超过项目预算(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公布的项目预算详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2 条,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 条。 18.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国采中心依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照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投标 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 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投标人须知 第 22 页 19. 评标委员会 19.1 国采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专业要求组建评标委员 会,并履行相关职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 人 (含)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1000 万元以 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 人(含)以上单数。 19.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不能参加评标: (1)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9.3 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只能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参与评标,国采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9.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 向采购人、国采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0. 初步评审 20.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 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 家的,不进入详细评 审环节。 20.2 符合性审查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前述11.4 (8)规定修正。 20.3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 法进行时, 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国采中心书面说明情况。 20.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21. 详细评审 投标人须知 第 23 页 21.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 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委员会不得擅自改动、细化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具体评审原则、 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2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 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 素。 21.3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 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 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22 条。 21.4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面报告财政 部门: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投标人须知 第 24 页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3. 在招投标和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国采中心或评标委员会评审公正性的任何活 动,将导致投标无效,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投标的澄清 24.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4.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25. 评标过程要求 25.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25.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 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6. 重新评审 26.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但分值 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 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 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7. 确定中标供应商 27.1 国采中心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7.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 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投标人须知 第 25 页 27.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 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 采购项目废标 28.1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 投标人不足3 家; (2) 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3 家; (3)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 家; (4)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 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 家的; (5)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上述第(4)(5)款原因导致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作出书面报告。 28.2 废标后,国采中心应当将废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 中标和合同 29. 中标通知 29.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国采中心应于2 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 发布中标公告,提供中标通知书下载链接,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 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 29.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国采中心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 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 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9.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 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 处理。 29.4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 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 标人签订中标合同。 30.2 中标合同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 签订。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不得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签订其他协议或发表声明。 投标人须知 第 26 页 30.3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 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总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 30.4 投标人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 七、 询问、质疑、投诉 31. 询问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质 疑答复实施细则》向采购人或国采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国采中心应当在3 个工作日内对供 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2. 质疑 32.1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国e 采)向国 采中心提出质疑,以纸质文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提交的,国采中心有权不予受 理。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后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 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前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 从下载之日起计算; (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包提出 质疑的,应当将各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 32.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投标人已 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2.3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 (1)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投标人须知 第 27 页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名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国采中心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更 正或补充的内容。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未在质疑期限内提交更正、补充材料或重新提交的材料仍 不符合要求的,国采中心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32.4 质疑处理流程和供应商质疑电子模块操作手册可浏览中央政府采购网“质疑信息”(http: //www.zycg.gov.cn/freecms/site/zygjjgzfcgzx/zyzl/index.html)。质疑受理电话和技 术支持电话详见中央政府采购网“联系我们”。 32.5 采购人、国采中心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过电子采购系统通知 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当事人。 32.6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以质疑函形式提交,但无具体、明确质疑事项,实质内容为询问的, 国采中心可视为书面询问受理并及时告知供应商,后续事宜按照询问答复流程办理。 33.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国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国采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 保密和披露 34.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 息向第三人外传。 35. 采购人或国采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 36. 在采购人或国采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调查、考核、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 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国采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 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 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 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 29 页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分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需要共同认 定的客观分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 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本次评标总分100 分,如无明确要求或特殊说明, 最小打分单位均为0.5 分,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审委员会成员给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二、评分标准 第1 包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备注 是否满足 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 投标函彩色扫描件 按照“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项目预算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 按照“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 件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拒绝投标的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而 被判定为投标无效的情况的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 30 页 第1 包详细评审标准 类别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同一指标不得重复打分,★代表实质 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分值 价格分 价格评审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 标报价)×30%×100 30.0(0.0- 30.0) 满足技术要 求指标情况 ★代表最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 绝;#代表重要指标,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 4.5 分, 共计 11 项,共计 49.5 分;△表示一般指标项,满 足或优于该指标得 1.5 分,共计 3 项,共计 4.5 分。 54.0(0.0- 54.0) 客观分 (商务、 技术及 服务部 分) 满足服务要 求指标情况 ★代表最关键指标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 拒绝;#代表重要指标,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 3 分, 共计 2 项,共计 6 分;△表示一般指标项,满足或 优于该指标得 1 分,共计 2 项,共计 2 分。 8.0(1.0-8.0) 供货方案 满足采购人要求,有详细的供货方案,方案包含1、 供货进度安排 2、保障措施 3、人员安排 4、违约责 任承诺,且方案阐述合理可行。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无瑕疵得4 分;方案内容有1 处瑕疵得3 分;方案内 容有2 处瑕疵得2 分;方案内容有3 处瑕疵得1 分; 方案内容有4 处瑕疵得0 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 处及以上瑕疵得0 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 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 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 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 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任意一种情形) 4.0(0.0-4.0) 主观分 (技术 及服务 部分) 服务方案 满足采购人要求,有详细服务方案,方案包含 1、车 辆日常使用保养 2、一般情况故障 3、紧急情况 4、 重大使用故障服务安排合理可行。 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无瑕疵得4 分;方案内容有1 处瑕疵得3 分;方 案内容有2 处瑕疵得2 分;方案内容有3 处瑕疵得1 分;方案内容有4 处瑕疵得0 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 处及以上瑕疵得0 分。 4.0(0.0-4.0)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 31 页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 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 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 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 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任意一种情形) 第2 包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备注 是否满足 按照“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投标函彩色扫描件 项目预算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拒绝投标的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而 被判定为投标无效的情况的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 按照“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 件 第2 包详细评审标准 类别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同一指标不得重复打分,★代表实质 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分值 价格分 价格评审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 标报价)×30%×100 30.0(0.0- 30.0) 满足技术要 求指标情况 ★代表最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 绝;#代表重要指标,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 2 分,共 计 24 项,共计 48 分;△表示一般指标项,满足或优 于该指标得 0.4 分,共计 25 项,共计 10 分。 58.0(1.0- 58.0) 客观分 (商务、 技术及 服务部 分) 满足服务要 求指标情况 ★代表最关键指标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 拒绝;#代表重要指标,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 1.5 分, 共计 2 项,共计 3 分;△表示一般指标项,满足或优 4.0(0.0-4.0)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 32 页 于该指标得 0.5 分,共计 2 项,共计 1 分。 供货方案 满足采购人要求,有详细的供货方案,方案包含1、 供货进度安排 2、保障措施 3、人员安排 4、违约责 任承诺,且方案阐述合理可行。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无瑕疵得4 分;方案内容有1 处瑕疵得3 分;方案内 容有2 处瑕疵得2 分;方案内容有3 处瑕疵得1 分; 方案内容有4 处瑕疵得0 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 处及以上瑕疵得0 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 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 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 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 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任意一种情形) 4.0(0.0-4.0) 主观分 (技术 及服务 部分) 服务方案 服满足采购人要求,有详细服务方案,方案包含 1、 车辆日常使用保养 2、一般情况故障 3、紧急情况 4、重大使用故障服务安排合理可行。 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无瑕疵得4 分;方案内容有1 处瑕疵得3 分; 方案内容有2 处瑕疵得2 分;方案内容有3 处瑕疵得 1 分;方案内容有4 处瑕疵得0 分。未提供方案或不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 处及以上瑕疵得0 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 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 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 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 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任意一种情形) 4.0(0.0-4.0) 第3 包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备注 是否满足 项目预算 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 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拒绝投标的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而 被判定为投标无效的情况的 按照“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 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 33 页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投标函彩色扫描件 按照“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第3 包详细评审标准 类别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同一指标不得重复打分,★代表实质 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分值 价格分 价格评审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 标报价)×30%×100 30.0(0.0- 30.0) 满足技术要 求指标情况 ★代表最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 绝;#代表重要指标,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 3 分,共 计 15 项,共计 45 分;△表示一般指标项,满足或优 于该指标得 0.6 分,共计 21 项,共计 12.6 分。 57.6(0.0- 57.6) 客观分 (商务、 技术及 服务部 分) 满足服务要 求指标情况 ★代表最关键指标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 拒绝;#代表重要指标,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 1.7 分, 共计 2 项,共计 3.4 分;△表示一般指标项,满足或 优于该指标得 0.5 分,共计 2 项,共计 1 分。 4.4(0.0-4.4) 供货方案 满足采购人要求,有详细的供货方案,方案包含1、 供货进度安排 2、保障措施 3、人员安排 4、违约责 任承诺,且方案阐述合理可行。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无瑕疵得4 分;方案内容有1 处瑕疵得3 分;方案内 容有2 处瑕疵得2 分;方案内容有3 处瑕疵得1 分; 方案内容有4 处瑕疵得0 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 处及以上瑕疵得0 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 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 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 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 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任意一种情形) 4.0(0.0-4.0) 主观分 (技术 及服务 部分) 服务方案 满足采购人要求,有详细服务方案,方案包含 1、车 辆日常使用保养 2、一般情况故障 3、紧急情况 4、 4.0(0.0-4.0)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 34 页 重大使用故障服务安排合理可行。 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无瑕疵得4 分;方案内容有1 处瑕疵得3 分;方 案内容有2 处瑕疵得2 分;方案内容有3 处瑕疵得1 分;方案内容有4 处瑕疵得0 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 处及以上瑕疵得0 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 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 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 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 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任意一种情形) 第4 包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备注 是否满足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 项目预算 按照“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 件 投标函彩色扫描件 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 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拒绝投标的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而 被判定为投标无效的情况的 按照“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第4 包详细评审标准 类别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同一指标不得重复打分,★代表实质 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分值 价格分 价格评审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 标报价)×30%×100 30.0(0.0- 30.0) 客观分 (商务、 满足技术要 求指标情况 ★代表最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 绝;#代表重要指标,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 3.4 分,共 57.3(0.0- 57.3)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 35 页 计 15 项,共计 51 分;△表示一般指标项,满足或优 于该指标得 0.7 分,共计 9 项,共计 6.3 分。 技术及 服务部 分) 满足服务要 求指标情况 ★代表最关键指标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 拒绝;#代表重要指标,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 1.85 分,共计 2 项,共计 3.7 分;△表示一般指标项,满 足或优于该指标得 0.5 分,共计 2 项,共计 1 分。 4.7(0.0-4.7) 供货方案 满足采购人要求,有详细的供货方案,方案包含1、 供货进度安排 2、保障措施 3、人员安排 4、违约责 任承诺,且方案阐述合理可行。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无瑕疵得4 分;方案内容有1 处瑕疵得3 分;方案内 容有2 处瑕疵得2 分;方案内容有3 处瑕疵得1 分; 方案内容有4 处瑕疵得0 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 处及以上瑕疵得0 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 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 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 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 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任意一种情形) 4.0(0.0-4.0) 主观分 (技术 及服务 部分) 服务方案 满足采购人要求,有详细服务方案,方案包含 1、车 辆日常使用保养 2、一般情况故障 3、紧急情况 4、 重大使用故障服务安排合理可行。 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无瑕疵得4 分;方案内容有1 处瑕疵得3 分;方 案内容有2 处瑕疵得2 分;方案内容有3 处瑕疵得1 分;方案内容有4 处瑕疵得0 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 处及以上瑕疵得0 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 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 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 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 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任意一种情形) 4.0(0.0-4.0) 第5 包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备注 是否满足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拒绝投标的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而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 36 页 被判定为投标无效的情况的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投标函彩色扫描件 按照“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按照“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 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 项目预算 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 第5 包详细评审标准 类别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同一指标不得重复打分,★代表实质 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分值 价格分 价格评审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 标报价)×30%×100 30.0(0.0- 30.0) 满足技术要 求指标情况 ★代表最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 绝;#代表重要指标,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 2.6 分,共 计 17 项,共计 44.2 分;△表示一般指标项,满足或 优于该指标得 0.6 分,共计 20 项,共计 12 分。 56.2(0.0- 56.2) 客观分 (商务、 技术及 服务部 分) 满足服务要 求指标情况 ★代表最关键指标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 拒绝;#代表重要指标,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 2.4 分, 共计 2 项,共计 4.8 分;△表示一般指标项,满足或优 于该指标得 0.5 分,共计 2 项,共计 1 分。 5.8(0.0-5.8) 主观分 (技术 及服务 部分) 供货方案 满足采购人要求,有详细的供货方案,方案包含1、 供货进度安排 2、保障措施 3、人员安排 4、违约责 任承诺,且方案阐述合理可行。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无瑕疵得4 分;方案内容有1 处瑕疵得3 分;方案内 容有2 处瑕疵得2 分;方案内容有3 处瑕疵得1 分; 方案内容有4 处瑕疵得0 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 处及以上瑕疵得0 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 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 4.0(0.0-4.0)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 37 页 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 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 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任意一种情形) 服务方案 满足采购人要求,有详细服务方案,方案包含 1、车 辆日常使用保养 2、一般情况故障 3、紧急情况 4、 重大使用故障服务安排合理可行。 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无瑕疵得4 分;方案内容有1 处瑕疵得3 分;方 案内容有2 处瑕疵得2 分;方案内容有3 处瑕疵得1 分;方案内容有4 处瑕疵得0 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 处及以上瑕疵得0 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 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 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 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 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任意一种情形) 4.0(0.0-4.0) 说明:同一指标不得重复打分。★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合同编号: 第 38 页 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第1 包 一、项目概述 不作为打分项,供投标人投标参考。 序号 内容 说明 1 项目背景 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执勤任务重,基层单位点多、线长,辖 区面积大、路况差,因形势任务需要,公务用车长期行驶在沙石路,草 原路和西部地区的沙漠路上,使用环境相对恶劣,车辆运行和保障存在 明显地域特点,对车辆综合性能要求较高。现有车辆老旧、缺编严重, 难以满足任务需求,基层单位反映极为强烈,为进一步提升总站运输保 障能力,规避车辆安全风险,有效缓解全区公务用车性能老化、数量短 缺实际,急需配备车辆。 2 执行依据 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同意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1 年度购置 车辆的批复》(国移后装〔2021〕99 号)、《关于同意内蒙古出入境 边防检查总站2023 年度购置车辆的批复》(国移后装〔2023〕52 号) 、《关于同意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 年度购置车辆的批复》 (国移后装〔2024〕173 号) 3 项目目标 购置车辆配备基层一线单位,有效解决车辆紧缺问题。 4 项目范围 111 辆非承载式越野车(预算单价25 万元)、111 台非承载式越野车电 动绞盘(预算单价1.2 万元) 二、技术需求 (一)集成需求 不作为打分项,供服务要求集成标准参考。 序号 内容 说明 1 集成需求 无 合同编号: 第 39 页 (二)采购产品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单位 数量 产地 1 非承载式越野车 是 辆 111 国产 2 电动绞盘 否 台 111 国产 产品信息以本表为准,未按本表要求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三)产品清单及指标要求 ①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 致投标被拒绝,☆代表优质优价指标,#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响应人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 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使用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 满足处理。 ③除需求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承诺的事项外,其他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指标中,提供投标人承诺作 为应答的不予认定。 1、非承载式越野车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整体车型 1 ★ 车身结构 非承载式 是 2 ★ 驱动形式 四驱 否 3 ★ 变速箱 自动 否 4 ★ 能源方式 单一燃油或轻混系统 是 5 ★ 燃油标准 92#汽油 是 6 ★ 排放标准 国Ⅵ 否 7 ★ 轴距 ≥2800mm 否 8 ★ 长*宽*高 ≥4850*1850*1850mm 是 9 # 接近角 ≥30° 是 10 # 离去角 ≥22° 是 合同编号: 第 40 页 11 # 发动机最大扭矩 ≥400N·m 是 12 # 蠕行模式 支持 是 13 # 车门座位数 5 门5 座 否 14 # 发动机最大功率 ≥190kW 是 15 # 手机APP 远程控 制 支持 是 16 # 油箱容积 >80L 是 17 # 北斗导航系统 支持 是 18 # 最小离地间隙 ≥210mm 是 19 # 副驾座椅高低调节 支持 是 20 △ 最大满载质量 ≥2750kg 否 21 △ 软件固件升级 车机系统支持OTA 升级 是 22 △ 内置行车记录仪 支持 是 2、电动绞盘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电动绞盘 1 ★ 电动绞盘 1.额定拉力≥9500LB(3850Kg); 2.电机:≥4kw 12V 电机 3.钢丝绳: 直径≥9.5mm,长度≥30m; 4.手 柄控制盒:有线遥控; 5.继电器: 大电流集成继电器; 6.≥200: 1; 7.绳筒尺寸:直径≥60mm; 8.导绳器:带滚柱式导绳器; 需满 足上述全部参数要求,并适配投 标车型。 否 三、服务要求 合同编号: 第 41 页 ①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响应人须按“服务要求标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序 号 内容 重要 性 服务要求标准 证明材 料要求 1 质量要 求 # 在质保(履约)期内,成交供应商对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 的故障(除人为损坏造成)和零配件损坏问题,免费提供维 修和更换服务。质保期满后,如需更换零配件,保证原厂配 件。 否 2 质保期 ★ 整车质保不低于5 年或者行驶里程150,000 公里,以先到者 为准,有效期自供应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否 3 售后服 务响应 △ 车辆配备到位提供一次交装培训,质保期内每年提供一次巡 修巡检服务;供应商提供7×24 小时技术响应,48 小时内 维修人员到达上述车辆使用范围维修现场。 否 4 售后服 务地点 # 售后服务必须由车辆所在地(汽车生产厂家)认定的经销店 负责,如车辆所在地没有(汽车生产厂家)认定的经销店, 则售后服务将由(汽车生产厂家)指定的公司负责,提供服 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是 5 包装和 运输 △ 按照采购人要求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完成交付。产品应确保完 整无损伤,由车辆供货地汽车生产厂家认定的经销店负责接 收车辆并协助验货。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 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 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 否 6 其他费 用 ★ 二次运输费及其他本项目履约的相关费用,投标人均应考虑 在投标报价内,后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 否 7 涂装要 求 ★ 车身需喷涂警用外观,按照现行《公安特警专用车辆外观制 式涂装规范》、《2004 式警车汽车类外观制式涂装规范》、 《警车外观制式涂装用定色漆》等涂装要素、涂装方式、检 验规则等标准执行。 否 8 警示系 统标准 要求 ★ 符合GB 13954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 具标准要求(包含警灯、警报器等);要具有红蓝色长排警 灯:长度≥1.2 米, LED 光源 ;配备4 只八角警灯,选用 红蓝爆闪灯, LED 光源 ;配备警报器,含喊话功能,分 否 合同编号: 第 42 页 体式主机, 功率≥400W ;符合所投车型。 四、实施方案 ①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响应人须按“实施标准”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序 号 内容 重要 性 实施标准 证明 材料 要求 1 投标人 所投车 型技术 参数附 件 ★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型的详细参数作为投标文件附件,若所投 产品中标,采购人将以投标人提供所投车型的详细参数作为签 订合同标的依据,并要求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参数附 件、合同进行供货,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付款,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相应损失。请各投标人对所投车型的 参数认真负责,确保其真实有效。 否 五、付款方式 序 号 付款节 点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或 金额) 备注 1 一次性 付款 车辆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履约地),并 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发票,甲方 30 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付款至总合同 金额100% 无 第2 包 一、项目概述 不作为打分项,供投标人投标参考。 序号 内容 说明 1 项目背景 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执勤任务重,基层单位点多、线长,辖 区面积大、路况差,因形势任务需要,公务用车长期行驶在沙石路,草 原路和西部地区的沙漠路上,使用环境相对恶劣,车辆运行和保障存在 明显地域特点,对车辆综合性能要求较高。现有车辆老旧、缺编严重, 难以满足任务需求,基层单位反映极为强烈,为进一步提升总站运输保 合同编号: 第 43 页 障能力,规避车辆安全风险,有效缓解全区公务用车性能老化、数量短 缺实际,急需配备车辆。 2 执行依据 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同意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1 年度购置 车辆的批复》(国移后装〔2021〕99 号)、《关于同意内蒙古出入境 边防检查总站2023 年度购置车辆的批复》(国移后装〔2023〕52 号) 、《关于同意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 年度购置车辆的批复》 (国移后装〔2024〕173 号) 3 项目目标 购置车辆配备基层一线单位,有效解决车辆紧缺问题。 4 项目内容 40 辆皮卡车(预算单价18 万元)、40 辆皮卡车警用外观喷涂(预算单 价0.8 万元) 二、技术需求 (一)集成需求 不作为打分项,供服务要求集成标准参考。 序号 内容 说明 1 业务需求 无 (二)采购产品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单位 数量 产地 1 皮卡车 是 辆 40 国产 2 外观喷涂 否 辆 40 国产 产品信息以本表为准,未按本表要求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三)产品清单及指标要求 ①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 致投标被拒绝,☆代表优质优价指标,#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响应人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 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使用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 满足处理。 ③除需求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承诺的事项外,其他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指标中,提供投标人承诺作 为应答的不予认定。 1、皮卡车 合同编号: 第 44 页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车型 1 ★ 车型 4 门5 座皮卡 否 车身结构 2 ★ 车身结构 非承载式 否 驱动形式 3 ★ 驱动形式 四驱 否 发动机 4 ★ 发动机 2.0T(非混合动力) 是 燃油标准 5 ★ 燃油标准 92#汽油 是 变速箱 6 ★ 变速箱 ≥8 挡自动挡 否 备胎规格 7 ★ 备胎规格 全尺寸 否 环保标准 8 ★ 环保标准 国VI 否 最大功率kw 9 ★ 最大功率kw ≥140 否 最大扭矩N·m 10 ★ 最大扭矩N·m ≥360 否 轴距(mm ) 11 # 轴距(mm ) ≥3200 是 四驱形式 12 # 四驱形式 分时四驱 是 油箱容积( L ) 13 # 油箱容积( L ) ≥80 是 满载最小离地间隙( mm ) 合同编号: 第 45 页 14 # 满载最小离地间隙 ( mm ) ≥225mm 是 接近角(°) 15 # 接近角(°) ≥30° 是 离去角(°) 16 # 离去角(°) ≥26° 是 前桥限滑/差速锁 17 # 前桥限滑/差速锁 前桥差速锁 否 低速四驱 18 # 低速四驱 具备 否 轮胎高宽比% 19 # 轮胎高宽比% ≥60% 否 长宽高 20 # 长宽高 ≥5400x1950x1880 是 货箱长×宽×高(mm) 21 # 货箱长×宽×高 (mm) ≥1520x1520x540 是 最大载重质量(kg) 22 # 最大载重质量(kg) ≥480 是 货箱盖(配件 加绞盘) 23 # 货箱盖(配件 加 绞盘) 斜顶高盖,钢制,无损安装,带 防盗锁,防水防尘,液压撑杆 否 涉水喉 24 # 涉水喉 具备 否 铁质保险杠 25 # 铁质保险杠 前后 否 固定侧踏 合同编号: 第 46 页 26 # 固定侧踏 具备 否 绞盘 27 # 绞盘 ≥9000 磅 否 防侧翻系统 28 # 防侧翻系统 具备 否 疲劳驾驶监测/提醒 29 # 疲劳驾驶监测/提 醒 具备 否 自动驻车 30 # 自动驻车 具备 否 多功能方向盘 31 # 多功能方向盘 换挡、多功能控制 否 安全气囊 32 # 安全气囊 至少具备主、副驾气囊 否 侧安全气囊 33 # 侧安全气囊 具备 否 侧安全气帘 34 # 侧安全气帘 具备 否 自适应巡航 35 △ 自适应巡航 具备 否 胎压监测 36 △ 胎压监测 胎压监测 否 ABS 防抱死 37 △ ABS 防抱死 具备 否 制动力分配(EBD/CBC3 等) 38 △ 制动力分配 (EBD/CBC3 等) 具备 否 合同编号: 第 47 页 刹车辅助(EBA/BAS/BA 等) 39 △ 刹车辅助 (EBA/BAS/BA 等) 具备 否 牵引力控制(ASR/TCS/TRC 等) 40 △ 牵引力控制 (ASR/TCS/TRC 等) 具备 否 车身稳定控制(ESC/ESP/DSC 等) 41 △ 车身稳定控制 (ESC/ESP/DSC 等) 具备 否 上坡辅助 42 △ 上坡辅助 具备 否 陡坡缓降 43 △ 陡坡缓降 具备 否 驾驶模式切换 44 △ 驾驶模式切换 三种及以上模式 否 倒车雷达 45 △ 倒车雷达 具有 否 倒车影像 46 △ 倒车影像 360°影像 否 无钥匙进入 47 △ 无钥匙进入 具备 否 无钥匙启动 48 △ 无钥匙启动 具备 否 主驾座椅调节 49 △ 主驾座椅调节 前后、靠背、高低调节、加热 否 副驾座椅调节 50 △ 副驾座椅调节 前后、靠背调节、加热 否 合同编号: 第 48 页 后排座椅放倒 51 △ 后排座椅放倒 比例放倒 否 远近光光源 52 △ 远近光光源 LED 否 日间行车灯 53 △ 日间行车灯 LED 否 大灯延时关闭 54 △ 大灯延时关闭 具备 否 自动大灯 55 △ 自动大灯 具备 否 大灯高度调节 56 △ 大灯高度调节 具备 否 外后视镜调节 57 △ 外后视镜调节 电动折叠、电动调节、锁车自动 折叠 否 电动车窗 58 △ 电动车窗 全车一键升降、防夹手 否 雨刷 59 △ 雨刷 雨量感应 否 2、外观喷涂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涂装要求 1 ★ 涂装要求 车身需喷涂警用外观,按照现行 《公安特警专用车辆外观制式涂 装规范》、《2004 式警车汽车类 外观制式涂装规范》、《警车外 观制式涂装用定色漆》等涂装要 素、涂装方式、检验规则等标准 执行。 否 警示系统标准要求 合同编号: 第 49 页 2 ★ 警示系统标准要求 符合GB 13954 警车、消防车、救 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标准 要求(包含警灯、警报器等); 要具有红蓝色长排警灯:长度 ≥1.2 米, LED 光源 ;配备4 只 八角警灯,选用红蓝爆闪灯, LED 光源 ;配备警报器,含喊话 功能,分体式主机, 功率≥400W ;符合所投车型。 否 三、服务要求 ①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响应人须按“服务要求标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序 号 内容 重要 性 服务要求标准 证明材 料要求 1 质量要 求 # 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对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除人为损坏造成)和零配件损坏问题,免费提供维修和更 换服务。质保期满后,如需更换零配件,保证原厂配件。 否 2 质保期 ★ 整车质保不低于5 年或者行驶里程150,000 公里,以先到者 为准,有效期自供应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否 3 售后服 务响应 △ 车辆配备到位提供一次交装培训,质保期内每年提供一次巡 修巡检服务;供应商提供7×24 小时技术响应,48 小时内 维修人员到达上述车辆使用范围维修现场。 否 4 售后服 务地点 # 售后服务必须由车辆所在地(汽车生产厂家)认定的经销店 负责,如车辆所在地没有(汽车生产厂家)认定的经销店, 则售后服务将由(汽车生产厂家)指定的公司负责,提供服 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是 5 包装和 运输 △ 按照采购人要求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完成交付。产品应确保完 整无损伤,由车辆供货地汽车生产厂家认定的经销店负责接 收车辆并协助验货。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 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 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 否 合同编号: 第 50 页 6 其他费 用 ★ 二次运输费及其他本项目履约的相关费用,投标人均应考虑 在投标报价内,后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 否 四、实施方案 ①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响应人须按“实施标准”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序 号 内容 重要 性 实施标准 证明 材料 要求 1 投标人 所投车 型技术 参数附 件 ★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型的详细参数作为投标文件附件,若所投 产品中标,采购人将以投标人提供所投车型的详细参数作为签 订合同标的依据,并要求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参数附 件、合同进行供货,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付款,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相应损失。请各投标人对所投车型的 参数认真负责,确保其真实有效。 否 五、付款方式 序 号 付款节 点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或 金额) 备注 1 一次性 付款 车辆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履约地),并 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发票,甲方 30 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付款至总合同 金额100% 无 第3 包 一、项目概述 不作为打分项,供投标人投标参考。 序号 内容 说明 1 项目背景 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执勤任务重,基层单位点多、线长,辖 区面积大、路况差,因形势任务需要,公务用车长期行驶在沙石路,草 原路和西部地区的沙漠路上,使用环境相对恶劣,车辆运行和保障存在 明显地域特点,对车辆综合性能要求较高。现有车辆老旧、缺编严重, 合同编号: 第 51 页 难以满足任务需求,基层单位反映极为强烈,为进一步提升总站运输保 障能力,规避车辆安全风险,有效缓解全区公务用车性能老化、数量短 缺实际,急需配备车辆。 2 执行依据 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同意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1 年度购置 车辆的批复》(国移后装〔2021〕99 号)、《关于同意内蒙古出入境 边防检查总站2023 年度购置车辆的批复》(国移后装〔2023〕52 号) 、《关于同意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 年度购置车辆的批复》 (国移后装〔2024〕173 号) 3 项目目标 购置车辆配备基层一线单位,有效解决车辆紧缺问题。 4 项目范围 35 辆皮卡车(预算单价14 万元)、35 辆皮卡车警用外观喷涂(预算单 价0.8 万元) 二、技术需求 (一)集成需求 不作为打分项,供服务要求集成标准参考。 序号 内容 说明 1 集成需求 无 (二)采购产品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单位 数量 产地 1 皮卡车 是 辆 35 国产 2 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 否 辆 35 国产 产品信息以本表为准,未按本表要求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三)产品清单及指标要求 ①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 致投标被拒绝,☆代表优质优价指标,#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响应人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 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使用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 满足处理。 ③除需求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承诺的事项外,其他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指标中,提供投标人承诺作 为应答的不予认定。 1、皮卡车 合同编号: 第 52 页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车型 1 ★ 车型 4 门5 座皮卡 否 车身结构 2 ★ 车身结构 非承载式 否 驱动形式 3 ★ 驱动形式 适时四驱 否 发动机 4 ★ 发动机 2.0T(非混合动力) 是 燃油标准 5 ★ 燃油标准 92#汽油 否 变速箱 6 ★ 变速箱 ≥8 挡自动挡 否 备胎规格 7 ★ 备胎规格 全尺寸 否 环保标准 8 ★ 环保标准 国VI 否 最大功率kw 9 ★ 最大功率kw ≥140 否 最大扭矩N·m 10 ★ 最大扭矩N·m ≥360 否 轴距(mm ) 11 # 轴距(mm ) ≥3200 是 接近角(°) 12 # 接近角(°) ≥27 是 离去角(°) 13 # 离去角(°) ≥25 是 油箱容积( L ) 合同编号: 第 53 页 14 # 油箱容积( L ) ≥80 是 满载最小离地间隙( mm ) 15 # 满载最小离地间隙 ( mm ) ≥230 是 轮胎高宽比% 16 # 轮胎高宽比% ≥60% 否 长宽高 17 # 长宽高 ≥5400x1940x1880 是 货箱长×宽×高(mm) 18 # 货箱长×宽×高 (mm) ≥1520x1520x540 是 最大载重质量(kg) 19 # 最大载重质量(kg) ≥480 是 货箱盖 20 # 货箱盖 斜顶高盖,钢制,无损安装,带 防盗锁,防水防尘,液压撑杆 否 固定侧踏 21 # 固定侧踏 具备 否 绞盘 22 # 绞盘 ≥9000 磅 否 多功能方向盘 23 # 多功能方向盘 方向盘换挡 否 防侧翻系统 24 # 防侧翻系统 具备 否 疲劳驾驶监测/提醒 25 # 疲劳驾驶监测/提 醒 具备 否 安全气囊 合同编号: 第 54 页 26 △ 安全气囊 主副驾 否 制动器类型 27 △ 制动器类型 前后通风盘式 否 驻车制动器 28 △ 驻车制动器 电子驻车 否 ABS 防抱死 29 △ ABS 防抱死 具备 否 制动力分配(EBD/CBC 等) 30 △ 制动力分配 (EBD/CBC 等) 具备 否 刹车辅助(EBA/BAS/BA 等) 31 △ 刹车辅助 (EBA/BAS/BA 等) 具备 否 牵引力控制(ASR/TCS/TRC 等) 32 △ 牵引力控制 (ASR/TCS/TRC 等) 具备 否 车身稳定控制(ESC/ESP/DSC 等) 33 △ 车身稳定控制 (ESC/ESP/DSC 等) 具备 否 上坡辅助 34 △ 上坡辅助 具备 否 陡坡缓降 35 △ 陡坡缓降 具备 否 自动驻车 36 △ 自动驻车 具备 否 驾驶模式切换 37 △ 驾驶模式切换 具备 否 合同编号: 第 55 页 倒车雷达及影像 38 △ 倒车雷达及影像 具备 否 定速巡航 39 △ 定速巡航 具备 否 刹车优先 40 △ 刹车优先 具备 否 无钥匙进入 41 △ 无钥匙进入 具备 否 无钥匙启动 42 △ 无钥匙启动 具备 否 主驾座椅调节 43 △ 主驾座椅调节 前后 高低 靠背 否 后排座椅放倒 44 △ 后排座椅放倒 比例放倒 否 远近光光源 45 △ 远近光光源 LED 否 电动车窗 46 △ 电动车窗 具备 否 2、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涂装要求 1 ★ 涂装要求 车身需喷涂警用外观,按照现行 《公安特警专用车辆外观制式涂 装规范》、《2004 式警车汽车类 外观制式涂装规范》、《警车外 观制式涂装用定色漆》等涂装要 素、涂装方式、检验规则等标准 执行。 否 警示系统标准要求 合同编号: 第 56 页 2 ★ 警示系统标准要求 符合GB 13954 警车、消防车、救 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标准 要求(包含警灯、警报器等); 要具有红蓝色长排警灯:长度 ≥1.2 米, LED 光源 ;配备4 只 八角警灯,选用红蓝爆闪灯, LED 光源 ;配备警报器,含喊话 功能,分体式主机, 功率≥400W ;符合所投车型。 否 三、服务要求 ①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响应人须按“服务要求标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序 号 内容 重要 性 服务要求标准 证明材 料要求 1 质量要 求 # 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对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除人为损坏造成)和零配件损坏问题,免费提供维修和更 换服务。质保期满后,如需更换零配件,保证原厂配件。 否 2 质保期 ★ 整车质保不低于5 年或者行驶里程150,000 公里,以先到者 为准,有效期自供应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否 3 售后服 务响应 △ 车辆配备到位提供一次交装培训,质保期内每年提供一次巡 修巡检服务;供应商提供7×24 小时技术响应,48 小时内 维修人员到达上述车辆使用范围维修现场。 否 4 售后服 务地点 # 售后服务必须由车辆所在地(汽车生产厂家)认定的经销店 负责,如车辆所在地没有(汽车生产厂家)认定的经销店, 则售后服务将由(汽车生产厂家)指定的公司负责,提供服 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是 5 包装和 运输 △ 按照采购人要求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完成交付。产品应确保完 整无损伤,由车辆供货地汽车生产厂家认定的经销店负责接 收车辆并协助验货。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 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 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 否 合同编号: 第 57 页 6 其他费 用 ★ 二次运输费及其他本项目履约的相关费用,投标人均应考虑 在投标报价内,后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 否 四、实施方案 ①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响应人须按“实施标准”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序 号 内容 重要 性 实施标准 证明 材料 要求 1 投标人 所投车 型技术 参数附 件 ★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型的详细参数作为投标文件附件,若所投 产品中标,采购人将以投标人提供所投车型的详细参数作为签 订合同标的依据,并要求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参数附 件、合同进行供货,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付款,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相应损失。请各投标人对所投车型的 参数认真负责,确保其真实有效。 否 五、付款方式 序 号 付款节 点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或 金额) 备注 1 一次性 付款 车辆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履约地),并 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发票,甲方 30 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付款至总合同 金额100% 无 第4 包 一、项目概述 不作为打分项,供投标人投标参考。 序号 内容 说明 1 项目背景 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执勤任务重,基层单位点多、线长,辖 区面积大、路况差,因形势任务需要,公务用车长期行驶在沙石路,草 原路和西部地区的沙漠路上,使用环境相对恶劣,车辆运行和保障存在 明显地域特点,对车辆综合性能要求较高。现有车辆老旧、缺编严重, 合同编号: 第 58 页 难以满足任务需求,基层单位反映极为强烈,为进一步提升总站运输保 障能力,规避车辆安全风险,有效缓解全区公务用车性能老化、数量短 缺实际,急需配备车辆。 2 执行依据 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同意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1 年度购置 车辆的批复》(国移后装〔2021〕99 号)、《关于同意内蒙古出入境 边防检查总站2023 年度购置车辆的批复》(国移后装〔2023〕52 号) 、《关于同意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 年度购置车辆的批复》 (国移后装〔2024〕173 号) 3 项目目标 购置车辆配备基层一线单位,有效解决车辆紧缺问题。 4 项目内容 19-23 座大型客车11 辆 二、技术需求 (一)集成需求 不作为打分项,供服务要求集成标准参考。 序号 内容 说明 1 集成需求 无 (二)采购产品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单位 数量 产地 1 19-23 座大型客车 是 辆 11 国产 产品信息以本表为准,未按本表要求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三)产品清单及指标要求 ①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 致投标被拒绝,☆代表优质优价指标,#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响应人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 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使用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 满足处理。 ③除需求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承诺的事项外,其他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指标中,提供投标人承诺作 为应答的不予认定。 1、19-23 座大型客车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合同编号: 第 59 页 车辆公告 1 ★ 车辆公告 车型必须为列入《道路机动车辆 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 产品(提供截图并盖公章),且 能在内蒙古地区正常上户上牌。 是 车身尺寸 2 ★ 车身尺寸 长≥7000mm、宽≥2000mm、高 ≥2600mm 是 发动机 3 # 发动机 汽油,排量≥3.0 L,排放标准国Ⅳ 及以上 是 悬架 4 # 悬架 前独立悬架后少片簧或前后独立 悬架 否 制动系统 5 # 制动系统 前盘后盘刹车,有缓速器辅助, 有ABS、ASR 功能 否 变速箱 6 # 变速箱 ≥10 档自动变速箱 否 轴距 7 # 轴距 ≥3900mm 是 最大功率 8 # 最大功率 ≥230kw 是 最大扭矩 9 # 最大扭矩 ≥580Nm 是 整备质量 10 # 整备质量 ≥4100kg 否 最高车速 11 # 最高车速 ≥130km/h 否 取暖装置 12 # 取暖装置 非独立水暖装置+三盒式散热器+ 水暖除霜 否 合同编号: 第 60 页 座椅 13 # 座椅 ≥17 座,座椅靠背可调(车辆最 后一排除外),配备安全带 否 后视镜 14 # 后视镜 高级电子内视镜(带8 寸高清高 亮显示屏,集成车前路况显示及 录制、右前路况显示) 否 空调 15 # 空调 双区自动空调,制冷量 ≥14000Cal/h 否 司机窗 16 # 司机窗 电动升降玻璃 否 整车防腐 17 # 整车防腐 整车采用阴极电泳防腐(车身+底 盘)工艺并保证车辆8 年以上不 锈蚀 否 轮胎 18 △ 轮胎 真空轮胎 否 车身配置 19 △ 车身配置 钢化玻璃外摆自吸门,门向前开; 浅灰色全封闭普通玻璃(副驾铝 合金推拉窗); 否 天窗 20 △ 天窗 可透视安全天窗(带遮阳帘) 否 多媒体 21 △ 多媒体 ≥7 英寸音频播放器(含收音机、 多媒体) 否 油箱 22 △ 油箱 电控加油口盖, 油箱≥100L 否 方向盘 23 △ 方向盘 多功能方向盘 否 车身图案 合同编号: 第 61 页 24 △ 车身图案 按客户要求定制 否 驾驶辅助 25 △ 驾驶辅助 有倒车雷达 否 车灯 26 △ 车灯 整体式前大灯;整体式后围灯, 高位刹车灯 否 三、服务要求 ①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响应人须按“服务要求标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序 号 内容 重要 性 服务要求标准 证明材 料要求 1 质量要 求 # 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对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除人为损坏造成)和零配件损坏问题,免费提供维修和更 换服务。质保期满后,如需更换零配件,保证原厂配件。 否 2 质保期 ★ 整车质保不低于3 年或15 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有效期 自供应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否 3 售后服 务响应 △ 车辆配备到位提供一次交装培训,质保期内每年提供一次巡 修巡检服务;供应商提供7×24 小时技术响应,48 小时内 维修人员到达上述车辆使用范围维修现场。 否 4 售后服 务地点 # 售后服务必须由车辆所在地(汽车生产厂家)认定的经销店 负责,如车辆所在地没有(汽车生产厂家)认定的经销店, 则售后服务将由(汽车生产厂家)指定的公司负责,提供服 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是 5 包装和 运输 △ 按照采购人要求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完成交付。产品应确保完 整无损伤,由车辆供货地汽车生产厂家认定的经销店负责接 收车辆并协助验货。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 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 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 否 6 其他费 用 ★ 二次运输费及其他本项目履约的相关费用,投标人均应考虑 在投标报价内,后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 否 合同编号: 第 62 页 四、实施方案 ①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响应人须按“实施标准”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序 号 内容 重要 性 实施标准 证明 材料 要求 1 投标人 所投车 型技术 参数附 件 ★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型的详细参数作为投标文件附件,若所投 产品中标,采购人将以投标人提供所投车型的详细参数作为签 订合同标的依据,并要求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参数附 件、合同进行供货,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付款,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相应损失。请各投标人对所投车型的 参数认真负责,确保其真实有效。 否 五、付款方式 序 号 付款节 点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或 金额) 备注 1 一次性 付款 车辆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履约地),并 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发票,甲方 30 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付款至总合同 金额100% 无 第5 包 一、项目概述 不作为打分项,供投标人投标参考。 序号 内容 说明 1 项目背景 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执勤任务重,基层单位点多、线长,辖 区面积大、路况差,因形势任务需要,公务用车长期行驶在沙石路,草 原路和西部地区的沙漠路上,使用环境相对恶劣,车辆运行和保障存在 明显地域特点,对车辆综合性能要求较高。现有车辆老旧、缺编严重, 难以满足任务需求,基层单位反映极为强烈,为进一步提升总站运输保 障能力,规避车辆安全风险,有效缓解全区公务用车性能老化、数量短 合同编号: 第 63 页 缺实际,急需配备车辆。 2 执行依据 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同意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1 年度购置 车辆的批复》(国移后装〔2021〕99 号)、《关于同意内蒙古出入境 边防检查总站2023 年度购置车辆的批复》(国移后装〔2023〕52 号) 、《关于同意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4 年度购置车辆的批复》 (国移后装〔2024〕173 号) 3 项目目标 购置车辆配备基层一线单位,有效解决车辆紧缺问题。 4 项目内容 7 座商务车20 辆 二、技术需求 (一)集成需求 不作为打分项,供服务要求集成标准参考。 序号 内容 说明 1 集成需求 无 (二)采购产品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单位 数量 产地 1 7 座商务车 是 辆 20 国产 产品信息以本表为准,未按本表要求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三)产品清单及指标要求 ①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 致投标被拒绝,☆代表优质优价指标,#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响应人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 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使用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 满足处理。 ③除需求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承诺的事项外,其他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指标中,提供投标人承诺作 为应答的不予认定。 1、 7 座商务车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能源类型 1 ★ 能源类型 汽油(或汽油+轻混) 否 合同编号: 第 64 页 排放标准 2 ★ 排放标准 国VI 否 排量(L) 3 ★ 排量(L) 2.0 否 车身结构 4 ★ 车身结构 7 座MPV 否 座椅布局 5 ★ 座椅布局 2+2+3 否 变速箱 6 ★ 变速箱 自动变速箱 否 最大功率kw 7 # 最大功率kw ≥170 否 最大扭矩N·m 8 # 最大扭矩N·m ≥350 是 轴距(mm ) 9 # 轴距(mm ) ≥3080 是 挡位 10 # 挡位 ≥9 档 是 换挡模式 11 # 换挡模式 手自一体 是 车长(mm) 12 # 车长(mm) ≥5230 是 多功能方向盘 13 # 多功能方向盘 真皮、多功能控制、换挡 是 主动安全 14 # 主动安全 车况实时检测、碰撞自动求助 否 电动侧滑门 15 # 电动侧滑门 具备 否 合同编号: 第 65 页 被动安全 16 # 被动安全 前排正面、侧面安全气囊、一体 式侧安全气帘 否 胎压监测 17 # 胎压监测 胎压显示 否 ABS 防抱死 18 # ABS 防抱死 具备 否 制动力分配(EBD/CBC 等) 19 # 制动力分配 (EBD/CBC 等) 具备 否 刹车辅助(EBA/BAS/BA 等) 20 # 刹车辅助 (EBA/BAS/BA 等) 具备 否 牵引力控制(ASR/TCS/TRC 等) 21 # 牵引力控制 (ASR/TCS/TRC 等) 具备 否 车身稳定控制(ESC/ESP/DSC 等) 22 # 车身稳定控制 (ESC/ESP/DSC 等) 具备 否 上坡辅助 23 # 上坡辅助 具备 否 驻车雷达 24 △ 驻车雷达 前后具备 否 影像 25 △ 影像 360 全景 否 发动机启停 26 △ 发动机启停 具备 否 无钥匙进入 合同编号: 第 66 页 27 △ 无钥匙进入 具备 否 无钥匙启动 28 △ 无钥匙启动 具备 否 远程启动 29 △ 远程启动 具备 否 电动后备箱 30 △ 电动后备箱 具备 否 主驾座椅 31 △ 主驾座椅 前后、靠背、高低调节 否 前排座椅 32 △ 前排座椅 加热 否 二排座椅 33 △ 二排座椅 独立座椅,前后、靠背调节 否 后排座椅放倒 34 △ 后排座椅放倒 具备 否 远近光光源 35 △ 远近光光源 LED 否 日间行车灯 36 △ 日间行车灯 LED 否 大灯延时关闭 37 △ 大灯延时关闭 具备 否 自动大灯 38 △ 自动大灯 具备 否 电动天窗 39 △ 电动天窗 具备 否 大灯高度调节 40 △ 大灯高度调节 配备 否 外后视镜调节 合同编号: 第 67 页 41 △ 外后视镜调节 电动调节、电动折叠 否 电动车窗 42 △ 电动车窗 前后排电动 否 后雨刷 43 △ 后雨刷 具备 否 三、服务要求 ①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响应人须按“服务要求标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序 号 内容 重要 性 服务要求标准 证明材 料要求 1 质量要 求 # 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对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除人为损坏造成)和零配件损坏问题,免费提供维修和更 换服务。质保期满后,如需更换零配件,保证原厂配件。 否 2 质保期 ★ 整车质保不低于3 年或者行驶里程100,000 公里,以先到者 为准,有效期自供应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否 3 售后服 务响应 △ 车辆配备到位提供一次交装培训,质保期内每年提供一次巡 修巡检服务;供应商提供7×24 小时技术响应,48 小时内 维修人员到达上述车辆使用范围维修现场。 否 4 售后服 务地点 # 售后服务必须由车辆所在地(汽车生产厂家)认定的经销店 负责,如车辆所在地没有(汽车生产厂家)认定的经销店, 则售后服务将由(汽车生产厂家)指定的公司负责,提供服 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是 5 包装和 运输 △ 按照采购人要求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完成交付。产品应确保完 整无损伤,由车辆供货地汽车生产厂家认定的经销店负责接 收车辆并协助验货。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 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 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 否 6 其他费 用 ★ 二次运输费及其他本项目履约的相关费用,投标人均应考虑 在投标报价内,后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 否 合同编号: 第 68 页 四、实施方案 ①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响应人须按“实施标准”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序 号 内容 重要 性 实施标准 证明 材料 要求 1 投标人 所投车 型技术 参数附 件 ★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型的详细参数作为投标文件附件,若所投 产品中标,采购人将以投标人提供所投车型的详细参数作为签 订合同标的依据,并要求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参数附 件、合同进行供货,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付款,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相应损失。请各投标人对所投车型的 参数认真负责,确保其真实有效。 否 五、付款方式 序 号 付款节 点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或 金额) 备注 1 一次性 付款 车辆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履约地),并 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发票,甲方 30 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付款至总合同 金额100% 无 合同编号: 第 69 页 第六部分中标合同 政府采购 货物买卖 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 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乙 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第 70 页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 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 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 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 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71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 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①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数量: 金额: 否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单一来源 框架协议 其他: (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 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 否 (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 否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8)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72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9)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是 否 不涉及 2.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固定费率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一次性付款,车辆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履约地),并验收合格后, 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发票,甲方30 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3. 合同履行 (1)签订合同后60 日内完成交车,并具备验收条件(除项目涉及采购人采购的警用外观喷 涂、警灯警报、电动绞盘以外,车辆需随车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且所有内容与工 信部公告目录中的内容相符)。 (2)履约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乌 兰察布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详细地址及车辆分配信息见附件5)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乙方可以以银行转账、支票、汇款、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73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3%的履约 保证金(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甲方将在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且无履约问题,无相应扣 除;采购人2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期限:乙方在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履约完毕 4. 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 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 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履约验收程序: \ (5)履约验收的内容:甲方或其代表将对车辆进行外观、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进行查验, 对照合同清单技术参数,从设备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功能实现、测试结果等多方面进行实 地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乙方所供车辆与招标、投标文件及合同内容相符。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 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 5.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 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74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 边防检查总站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陈宏军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签字或签章): 乙方代表(签字或签章):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地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 市玉泉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1508 6430 4776 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75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 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 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 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 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 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 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 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 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76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 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 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 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 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 合同标的及金额 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 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 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 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 目实施工作。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 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 权利。 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 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 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 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 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77 5.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 合同履行 6.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 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6.2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 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 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 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 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 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 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 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 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 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 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 测报告。 7.5 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 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 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 质量标准和保证 8.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 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 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 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 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8.2 保证 78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 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 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 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 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 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 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 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 权利瑕疵担保 9.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 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 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 知识产权保护 10.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 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 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 保密义务 11.1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 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 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 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 合同价款支付 12.1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 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 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 用条款】中约定。 13. 履约保证金 79 13.1 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 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 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 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支付。 14. 售后服务 14.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 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 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 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 违约责任 15.1 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 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 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 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 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 80 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 息。 15.4 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 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 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 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 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 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 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 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 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 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 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 止合同。 16.3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 责任。 16.4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 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 合同分包 81 17.1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 (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 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 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 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 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 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 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 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争议。 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 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 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 分应当继续履行。 20. 政府采购政策 20.1 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 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 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 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 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 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 规。 82 21.2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 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 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 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 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 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3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 第1.2(6)项 联合体具体要求 无 第二节 第1.2(7)项 其他术语解释 第二节 第4.4 款 履约验收中甲方 提出异议或作出 说明的期限 若甲方经进一步检验或在使用中发现货物内在的、非 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缺陷,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 不符但并非在验收时属于显而易见(下称“A 情形” );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下称“B 情形”)、 合理使用寿命期限结束前6 个月内(下称“C 情形” )证实货物或零部件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 更换成没有缺陷的货物或零部件,并且,经过该项处 理后甲方待遇不得低于国家部委级别发布的“三包” 规定的标准。其中:对属于A 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 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整 机、整件货物更换而不得仅更换零部件;对属于B 情 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 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更换;对属于C 情形的货物应当用 不低于需更换货物成新的正品合格品更换。甲方可以 在发现该情形后尽快并且至迟应当在上述各对应期限 结束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 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 个工作日内免费完成更换,按 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 第二节 第4.6 款 约定甲方承担的 其他义务和责任 无 第二节 第5.4 款 约定乙方承担的 其他义务和责任 二次运输费及其他本项目履约的相关费全部由乙方承 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配合采购方完成车辆购置税缴纳、交强险办理及牌证 办理等后续工作。 第二节 第6.1 款 履行合同义务的 顺序 交货-验收-付款 第二节 第7.1 款 包装特殊要求 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 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 乙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车辆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 并且乙方应根据合同车辆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 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车 辆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 84 指定现场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 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 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 阿拉善盟 第二节 第7.2 款 运输特殊要求 按照采购人要求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完成交付。产品应 确保完整无损伤,由车辆供货地汽车生产厂家认定的 经销店负责接收车辆并协助验货。 第二节 第7.3 款 保险要求 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有 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节 第8.2(1)项 质量保证期 整车质保不低于XX年或者行驶里程XXXX公里,以先到 者为准,有效期自供应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在质保(履约)期内,成交供应商对车辆在使用过程 中出现的故障(除人为损坏造成)和零配件损坏问题, 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服务。质保期满后,如需更换零 配件,保证原厂配件。 第二节 第8.2(3)项 货物质量缺陷 响应时间 供应商提供7×24 小时技术响应,48 小时内维修人员 到达上述车辆使用范围维修现场。 第二节 第11.1款 其他应当保密的 信息 无 第二节 第12.2 款 合同价款支付时 间 车辆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履约地),并验 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发票,甲方30 日 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第二节 第13.2 款 履约保证金不予 退还的情形 若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的,如果中标供应商在与 甲方签定合同以后,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甲方将有充分理由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第二节 第13.3 款 履约保证金退还 时间及逾期退还 的违约金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 价3%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甲方 将在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且无履约问题,无相应 扣除;采购人20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二节 第14.1(3) 项 运行监督、维修 期限 无 第二节 第14.1(5) 项 货物回收的约定 无 85 第二节 第14.1(6) 项 乙方提供的其他 服务 逐车提供合格证、一致性证书、发票、发票查验截图 电子版扫描件;车辆VIN、发动机号统计表。车辆配 备到位提供一次交装培训,每年提供一次巡修巡检服 务。售后服务必须由车辆所在地(汽车生产厂家)认 定的经销店负责,如车辆所在地没有(汽车生产厂家) 认定的经销店,则售后服务将由(汽车生产厂家)指 定的公司负责。 第二节 第15.1 款 修理、重作、更 换相关具体规定 无 第二节 第15.2(2) 项 迟延交货赔偿费 如乙方延期交货,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 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 同总金额的20%,如逾期超过120 天的,甲方无条件 解除合同。 第二节 第15.3 款 逾期付款利息 无 第二节 第15.4 款 其他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性能参数、材质、 质量、硬件等不符合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 金额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5日内更换约 定货物,由乙方负责包换或保修,并承担修理、调换 或退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如乙方在30日内不能修理 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供货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 2.如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供货期延误,经双方确 认后供货期相应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 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在收到通知后1日内免 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 通知后7日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 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未按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每延误一日,乙 方的赔偿费按合同总额的0.3%计收,误期赔偿费最高 限额为合同总额的30%。如延误超过20日的,甲方有 86 权在其他服务机构开展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 承担。 5.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 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 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乙方未能按本 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合同总 价款5%计算,同时,甲方无条件解除合同。若该违约 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则乙方还应当补足相应差 额。乙方还需向甲方承担因追偿上述费用所产生的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送达费、保全费、律师费、诉责 险费、差旅费、交通费、公证费、鉴定费等费用。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每延期1 天,按照履约保证金金额的0.1%承担违约赔偿,本违 约金最高不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20%。 第二节 第19.2 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 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 第23.1 款 其他专用条款 第二节 第23.1 款 附件 1.技术参数表(偏离表) 2.中标通知书 3.售后服务承诺 4.供货方案 5.详细收货地址及分配数量 6.售后服务网点详情 7.授权委托书(如有) 87 第七部分投标材料格式 88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必须全部提交。本项目 需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所列顺序填写和上传所规定的全部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3.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方式提交。 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 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5.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涉及*的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 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无效。 6.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89 一、开标一览表 注意: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投标工具的提示流程编制提交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中 无需额外提供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C-HGX250031 投标人名称: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车辆采购项目 单位:元 总报价 小写: 大写: 序号 名称 投标报价 交付时间 备注 1 货物费用 2 服务费用 3 系统集成费用 3 其它费用 特别说明事项: 投标人声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是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报价。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90 资格审查材料格式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一览表 投标人资格审查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投标人承诺 1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 是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是 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是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是 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七十七条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如有违反, 依法接受相应处罚。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①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投标工具的提示和流程编制并上 传该表。无此表或对此表作实质性修改,投标无效。 ②投标人须对此表中内容作出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③采购人或国采中心可以根据此表查询投标人承诺事项,投标人的承 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查询结果为准。 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扫描件(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是联合体的上传) 商务部分 91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传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 务或职称)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 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 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注: 1、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2、请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签署完成本投标函并扫描上传粘贴到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二、投标函(上传扫描件) 投标函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活动。对此,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完全理解并认可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和通过国采中心单独项目电子采购系统招投标对 我方提出的各项特殊要求,接受由贵方对投标文件进行集中解密,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上述内容 存在误解为由,行使法律上的抗辩权。 2.我方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愿意向贵方提供任 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技术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3.我方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120 天(不低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低 投标有效期),在此期间,我方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所有响应均有效,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 中标通知书。 4.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中标合同》的全部条款,如果你方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向我方发出 中标通知书,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 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5.采购人若需按规定允许比例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我方原意签订补充合同,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应或提供服务。 92 6.我方完全了解并接受如果在采购活动中出现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情形时,将被处 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被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 执照;构成犯罪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与本投标有关的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手机、座机): 投标人代表电子邮箱: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①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②请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签署完成本投标函,并扫描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 条“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上传扫描 件) 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 条“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上传扫描件) 五、商务文件偏离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 求的,投标人只需在本表“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列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如 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93 投标人名称: 包号: 六、进口产品清单及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扫描件 进口产品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制造商 产地 价格(元) 合计 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 条规定的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上传纸质彩色扫描件)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 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要求 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 备注 94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 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95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注:①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②投标人为联合体或者向小微企业意向分包方式的,需提供相应的联合体协议书、分包意向 协议书。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__单位的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96 技术部分 一、投标货物/服务数量、价格表 表一 货物(硬件、软件)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项 2 3 4 5 6 7 8 9 10 设备 名称 型 号 品牌 是否为主要 投标标的 服务 要求 或标 的基 本概 况 设备 列表 单价 设备数 量 折扣 (%) 设备 运费 及保 险费 设备投标 报价 表二 货物部件表 1 2 3 4 5 设备名称 模块或部件名称 模块或部件描述 模块或部件数量 模块或部件单价 表三、服务费用、系统集成费及其他用表 服务费用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内 容 报 价 1 维护与技术支持费( 年) 2 培训费 3 备品备件 4 其它 系统集成费用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内 容 报 价 1 材料费(若有) 97 2 施工费(若有) 3 安装调试费 其他费用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内 容 报 价 1 2 合计 注:①表中各单项应分别与开标一览表的各单项相符; ②投标人如认为还有需要提供的内容可另列表说明。 二、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C-HGX250031 投标人名称: 货物/服务(1……N)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 1 2 3 4 5 6 注:①需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采购货物、服务、实施方案一览表逐项制表响应。 ②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指标要求逐项应答。以上指 标有对应的证明材料要求的,必须按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而不能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投标人服务要求/实施方案偏离表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车辆采购项目 98 项目编号:GC-HGX250031 投标人名称: 货物/服务(1……N)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 1 2 3 4 5 6 注:①需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采购货物、服务、实施方案一览表逐项制表响应。 ②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指标要求逐项应答。以上指 标有对应的证明材料要求的,必须按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而不能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四、主要投标标的情况表(格式以系统生成为准) 五、售后服务承诺 六、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资料 七、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99 第八部分附件 现场考察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20 年 月 日 监督人签字: 注:本项目仅统一组织一次现场考察,须2 位以上参与现场考察人作为监督人签字,其中一人为 采购人。此表须由采购人带到评标现场。 序号 参与考察公司名称 考察人签字 时 间 电 话 1 时 分 2 时 分 3 时 分 4 ... ... 时 分6、北京鹏远兴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pdf第 1 页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 根据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北京鹏远兴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 2025 年 2 月 18 日8、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pdf第 1 页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我公司非残疾人福利企业,特此说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_单位的_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车辆采购项目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GC-HGX2500312.
- 内蒙古自治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010-55****** 010-55603585
- 行政机关
- 货物/通用设备
- 货物/其他货物
- 中标***金额
- 预算***金额
- 北京鹏远兴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车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C-HGX250031
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万元
二、中标(成交)信息
初审情况:
第1包:
以下投标人未通过初审: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被拒绝原因
招标文件相应拒绝条款
1
二一二越野车销售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车辆长度(4749mm)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第1包1、非承载式越野车8★长*宽*高(≥4850*1850*1850mm)
第2包:
以下投标人未通过初审: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被拒绝原因
招标文件相应拒绝条款
1
保定市星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未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3C认证证书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
第3包:
以下投标人未通过初审: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被拒绝原因
招标文件相应拒绝条款
1
保定市星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未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3C认证证书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
第4包:
全部投标人通过了初审
第5包:
全部投标人通过了初审
第1包:
供应商名称: 北京鹏远兴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黄厂村甲399号
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 万元
第2包:
供应商名称: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
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 万元
第3包:
供应商名称: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
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 万元
第4包:
供应商名称: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6号
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 万元
第5包:
供应商名称: 北京金泰开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三星庄34号
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 万元
其他补充说明: 无
三、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
第1包
1、北京鹏远兴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主要投标标的情况表
序号 | 主要投标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 |
1 | BJ60 2.0T 自动四驱十一版 | 北京牌 | BJ2030V64MBSG型越野乘用车 | 111 | 249800元 | 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交车,所提供车辆为90日内生产车辆,并具 备验收条件(除项目涉及采购人采购的警用外观喷涂、警灯警报、电动绞盘以外,车辆需随车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且所有内容与工信部公告目录中的内容相符)。 |
2 | 电动绞盘 | 北京恺之牌 | Y-12000LB | 111 | 10200元 | 满足采购人服务及其他相关要求 |
第2包
1、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投标标的情况表
序号 | 主要投标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 |
1 | 长城牌长城炮越野皮卡高阶版汽油四驱 | 长城牌 | CC1032QS22J | 40 | 193800 | 5年或15万公里先到为准质保,质保期满后,如需更换零配件,保证原厂配件;车辆配备到位提供一次交装培训,质保期内每年提供一次巡 修巡检服务;供应商提供7×24 小时技术响应,48 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上述车辆使用范围维修现场;二次运输费及其他本项目履约的相关费用,投标人均应考虑 在投标报价内,后续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 |
2 | 外观喷涂 | 喷涂为长城厂家喷涂,警灯警报按实际需求保质保量采购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40 | 9000.00 | 涂装要求;车身需喷涂警用外观,按照现行《公安特警专用车辆外观制式涂装规范》、2004 式警车汽车类外观制式涂装规范》、《警车外 观制式涂装用定色漆》等涂装要素、涂装方式、检验规则等标准执行。 警示系统标准要求:符合GB 13954 警车、消防车、救 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标准要求(包含警灯、警报器等);要具有红蓝色长排警灯:长度≥1.2 米, LED 光源 ;配备4 只 八角警灯,选用红蓝爆闪灯,LED 光源 ;配备警报,含喊话功能,分体式主机, 功率≥400W;符合所投车型。 |
第3包
1、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投标标的情况表
序号 | 主要投标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 |
1 | 长城牌长城炮乘用皮卡舒适型汽油四驱 | 长城牌 | CC1033QS22J | 35 | 153800 | 在质保期内,我公司对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除人为损坏造成)和零配件损坏问题,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服务。质保期满后,如需更换零配件,保证原厂配件。质保于5 年或者行驶里程150,000 公里,以先到者 为准,有效期自供应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车辆配备到位提供一次交装培训,质保期内每年提供一次巡 修巡检服务;供应商提供7×24 小时技术响应,48 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上述车辆使用范围维修现场。 售后服务由车辆所在地(汽车生产厂家)认定的经销店负责。二次运输费及其他本项目履约的相关费用,已经考虑在投标报价内,后续不再收费。 |
2 | 外观喷涂 | 警色喷涂由长城汽车主机厂原厂喷涂;警灯警报根据项目要求技术参数保质保量采购; | 警色符合《公安特警专用车辆外观制式涂装规范》、《2004 式警车汽车类外观制式涂装规》、《警车外 观制式涂装用定色漆》。警灯符合国标长度 ≥1.2 米, LED 光源 ;配备4 只 八角警灯,选用红蓝爆闪灯, LED 光源 ;配备警报器,含喊话 功能,分体式主机, 功率≥400W ;符合所投车型。 | 35 | 9000 | 车身喷涂警用外观,按照现行《公安特警专用车辆外观制式涂装规范》、《2004 式警车汽车类外观制式涂装规》、《警车外 观制式涂装用定色漆》等涂装要 素、涂装方式、检验规则等标准 执行。 符合GB 13954 警车、消防车、救 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标准 要求(包含警灯、警报器等); 要具有红蓝色长排警灯:长度 ≥1.2 米, LED 光源 ;配备4 只 八角警灯,选用红蓝爆闪灯, LED 光源 ;配备警报器,含喊话 功能,分体式主机, 功率≥400W ;符合所投车型。 |
第4包
1、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投标标的情况表
序号 | 主要投标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 |
1 | 19-23 座大型客车 | 宇通牌 | ZK6710Q1T型客车 | 11 | 4496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第5包
1、北京金泰开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主要投标标的情况表
序号 | 主要投标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 |
1 | GL8陆上公务舱 | 别克牌 | SGM6521UBA6 | 20 | 205000 | 符合 |
四、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春芬,史宇光(组长),左利平,斯庆牧仁,刘凤霞,张晓峰,张心弟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附件的链接,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2.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联系方式:0471-6******
2.采购执行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方式:详见http://www.zycg.gov.cn/home/contactus
3.项目联系方式
文件联系人及电话:经办人: 王震 010-55****** 负责人: 王云飞 010-55******
评审联系人及电话:经办人: 王伟 010-63****** 负责人: 崔勇 010-55******
1.得分排序表
2.中标(成交)通知书下载链接
3.采购文件
以上附件详见https://www.zycg.gov.cn/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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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pdf
- 中标通知书.zip
- 北京金泰开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pdf
-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pdf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车辆采购项目采购文件.pdf
- 北京鹏远兴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pdf
- 投标人得分排序表.doc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