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年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项目西夏区1-9标段、金凤区2-1标段至2-3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年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人: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03 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YC)000610 2.项目名称: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 年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 务项目 3.项目编号:D6401-20250317000003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 :西夏区1-9 标段:415152.5 6.最高限价(如有) :西夏区1-9 标段:415152.5 元 7.采购需求: 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 年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项目西夏区 1-9 标段服务内容:贺兰山体育场(金波街与贺兰山东南角)绿地、 贺兰山路加油站绿地、槐香园(贺兰山路以南,丽子园街至兴洲街) 绿地整形修剪、松土除草、施肥灌溉、苗木栽植补植、病虫害防治、 绿地卫生清扫、垃圾清理、文明劝导、资料及台帐报送、安全文明巡 视及其他突发性劳务工作等。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 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如投标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直 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提供《资格承诺函》 ) 。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 (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3-20 至2025-03-2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00:00 至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 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方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电子系统平台 流程操作进行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15 09: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 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 日) 地点: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网-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网址:http : //222.75.3.12 : 9023/BidOpening_cg/bidhall/default/login.html) 。供应商可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 交易网首页下方 “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 进入 “不见面开标大厅”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宁夏政府采购网 (www.ccgp-ningxia.gov.cn )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nxggzyjy.org)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请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网上登记, 登记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专用工具查看招标文件、 编 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 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并在开标当天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锁远程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注: 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 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系统实行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办理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007188588。 ③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 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 示, 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 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 联系人:冯卫华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50 号 联系方式:0951-5058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锴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 座5 楼 联系方式:0951-5677943 代理机构: 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 2025-03-19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 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 年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项 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 2 采购人: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 联系人:冯卫华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50 号 电 话:0951-5058000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开发区紫荆花商务中心A 座5 楼 项目负责人:张锴 电话:0951-5677943 邮箱:nxhc2099@163.com 4 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 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如投标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提供《资格承诺函》 ) 。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查询时间: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 果为准,并留存纸质查询凭证,资格审核结束后,企业信息如有调 整,一律不予认可。 )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 5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否)☑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需出具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未出具 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 (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 , 视为未提供 《中小 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 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 6 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 标活动, 参照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 号) 和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宁财 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 照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9 项目预算金额:415152.5 元;最高限价:415152.5 元(如有) 10 报价方式:☑总价 □单价 □费率 □折扣 11 投标保证金:0 元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2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是☑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13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 自然日(日历日) 14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04-15 09: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本项目为全 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 投标文件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上传递交,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 15 开标时间:2025-04-15 09: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按规定进入“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按招标文 件规定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 16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17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名 18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否 定标原则: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 人。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7 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5 人,评委专家从专 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2 人。 19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总价的/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 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20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否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否 招标代理费:4360 元(如收取,需明确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 收取形式:转账至以下账户;名称: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账号: 106000015174 收取时间:2025-04-18 21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 22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 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 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 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 办理融资业务。 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 23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 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 起2 个工作日内, 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 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其他补充事项: 1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及中型企业参与投标,符合条件的供 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且声明企业类型为小型或者微型) 。 2、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的规定,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 员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 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 且资产总 额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2 关于电子开评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 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 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NXTF 以及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 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 3.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 锁用于标书 的远程解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开标结束后提供以便留档。具体 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中操作 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 ; 4.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 “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 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NXTF) 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视为无 效投标。 6.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 标活动,使用CA 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小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 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①登录方式:各投标供应商须使用IE 浏览器(IE11 及以上版本)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 大厅”系统登录页面。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 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如出现 问题,在“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 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详见操作手册) 。③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进入投标文件解 密环节,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40 分钟内完 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 分钟即可解密成功) 。各投标供应商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 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放弃解密。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 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④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宁夏 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 操作手册(供应商) 》 ,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4007188588 或加入技术支持QQ311870151 群寻求帮助。 (二)无效投标情形: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 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CA 锁应一致,否则导致投标 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 该投标文件视为无 效投标文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 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投标供应商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操作有误、软硬件未及 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开标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后果自行承担。 3、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试点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 标”的通知》 (宁公资发﹝2022﹞5 号)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 “不见面 开标系统” 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 手册。 3 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 不分正副本四套 (直接打印上传至系统内 的版本,彩色打印或黑白打印后加盖鲜章) 。 4 项目标的名称: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 年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项目西夏区1-9 标段 5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 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 介机构。 1.3 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或者自然人。 潜在投标供应商: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 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非中小企业 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 商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 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 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 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 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 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其他投标无效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 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9.1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9.2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9.3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9.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9.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 公正进行的关系。 1.9.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 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 并说明理由。 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 有利害关系的 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 资金。 2.2 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4.6 评标方法和标准 4.7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4.8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 清或者修改, 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 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 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 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 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5.4 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 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 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 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 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 规范等。 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或者投 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 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 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 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 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 投标文件, 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投标供应商中标后, 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 复制。 10.4 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 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 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 其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4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 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 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 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 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 前, 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 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 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 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 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 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 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 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 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 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提出申请, 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 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 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 须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 改。 17.4 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 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17.5 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 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 投标供应商不足3 家的,不予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 参加开标的人员, 宣布工作人员, 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 填写的全部内容。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 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 现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 应当 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 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 供应商不进入评标。 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 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 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供应 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 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 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 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 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应当为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 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 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 说明 或补正。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 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 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 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 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1.符合性审查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履约的, 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 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 求的。 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3.比较与评价 23.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 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 价。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3.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 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 法。 23.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 (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 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 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按照相关 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3.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废标 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 商不足三家; 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保密要求 25.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 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 确定中标候 选人: 26.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 进行的价格扣除外, 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评标 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与投标报价 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26.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 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 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 27.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 推荐中标候选人。 27.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 商。 27.3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28.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 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 还将告知未中标供 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30.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 合同的依据。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 签订合同的条件。 30.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 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也可以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 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 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 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 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2.履约验收 按照宁财规发〔2022〕10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 理暂行办法》执行 33.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 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 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 通过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 ,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 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5.质疑 35.1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 定,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 依法向采 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 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5.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 的质疑将被拒绝。 35.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 出的质疑函, 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通知质疑 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6.投诉 36.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6.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商务部分 标段名称: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 年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项目西夏区1-9 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 年 二、技术部分 1、标的清单(服务类) 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 年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项目西夏区1-9 标段:服务区域为贺兰 山体育场(金波街与贺兰山东南角)绿地,面积76354 ㎡;管护等级为一级;服务区域为贺 兰山路加油站绿地,面积6051 ㎡;管护等级为一级;服务区域为槐香园(贺兰山路以南, 丽子园街至兴洲街) 绿地, 面积36210 ㎡; 管护等级为一级; 总面积118615 ㎡; 服务内容: 绿地整形修剪、松土除草、施肥灌溉、苗木栽植补植、病虫害防治、绿地卫生清扫、垃圾 清理、文明劝导、资料及台帐报送、安全文明巡视及其他突发性劳务工作等。 2、服务标准及要求;标的详细参数: 服务要求:1、管理方面的要求:1.1 服务方根据采购方的工作要求,由服务方与劳务服务 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确立劳动合同关系,同时安排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以下均 称劳务服务人员) 从事相关工作。 1.2 由服务方负责劳务服务人员的管理, 包括档案管理、 薪酬发放、社保办理及缴费,承担个税代扣代缴,劳动关系维护等;由劳务服务单位负责劳 务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包括身份甄别、岗前培训、办理证件、配发劳保、安全作业等;由 劳务服务单位负责处理劳务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工伤赔偿及善后事宜等。1.3 服务方应派管理人员到服务区域负责作业现场的管理, 包括人员机械合理派工、 安全文明作 业管理、 与采购人配合协调相关工作、 遵守采购人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接受采购人监督等。 1.4 服务方在劳务服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借用采购人的名义从事其他活动,不 得将项目转包他人。2、服务内容方面的要求:2.1 人工、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及冬季 防护及相关工具、人员派送车辆(含油料) 、肥料、农药及其他主材由服务方提供;补植用 苗木、由采购方提供。其中,补植用苗木由采购方负责一次性提供,补植后如因服务方的劳 务服务工作不到位, 造成二次补植的, 由服务方自行提供相关苗木主材并承担相关费用。2.2 劳务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清理死亡植物、 补植苗木、 修剪抹芽、 除草松土、 病虫害防治、 施肥浇水、卫生保洁(含冬季落叶的清扫) 、垃圾清运、 、越冬防护、安全文明巡视及其他突 发性劳务工作等。3、 服务质量及投标报价方面的要求:3.1 服务方其提供劳务服务的质量 必须满足采购方的工作需要, 同时通过劳务服务使绿地养护管理的质量达到银川市城市园林 绿化养护管理养护合格标准。3.2 服务质量具体要求, 按季节不同分为以下两阶段。 3.2.1 每年3 月至11 月期间:人员配备:人员配备齐整,管理人员在岗。服务实效:在规定时 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服务态度: 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配合甲方的监督, 积极进行整改。服 务质量:植物生长茂盛,景观良好,植株生长健壮,花期、花色正常,无残花、败叶,无明 显杂草和大面积空秃;乔木及时抹芽,剪除内堂枝、重叠枝、下垂枝病虫枝,造型自然、优 美;灌木剪除病枝、枯枝、交叉枝、徒长枝、萌蘖枝;造型美观,边缘线流畅,冠形不散乱; 露地花卉根据生长季节及时修剪残枝、残花、残果;绿篱色带修剪合理、外观自然整齐,线 条流畅;地被修剪及时,无结籽串剑现象;科学浇水,根据季节和植物需水量适量浇灌,浇 水应浇透,无旱涝,无积水;植物无明显病虫害,无枯枝死杈、病斑、伤痕;绿地、广场道 路、设施整洁,无杂物、生产垃圾、生活垃圾、树挂、污迹、小广告、卫生死角;设施完整, 能够正常使用。通报、投诉:无投诉、通报。安全生产:防火巡视人员全天在岗并配备灭 火器材,防火巡查记录填写完整。未发生火灾。劳动保护措施到位,未发生一般工伤事故。 保障工人合法权益:及时给工人发放薪酬,未发生劳务纠纷。 3.2.2 每年12 月至翌年2 月 期间:人员配备:人员配备齐整,管理人员在岗。服务实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 作。服务态度:积极完成各项工作,配合甲方的监督,积极进行整改。服务质量:道路、 广场、绿地内无杂草、落叶、枯枝、垃圾,广场道路地面无结冰积雪;冬水浇灌充足;植物 涂白无漏涂,植物越冬防护到位,设施完整。通报、投诉:无投诉、通报。安全生产:防 火巡视人员全天在岗并配备灭火器材, 未发生火灾; 防火巡查记录填写完整;未发生一般工 伤事故。 。保障工人合法权益:及时给工人发放薪酬,未发生劳务纠纷。3.2.3 每个月劳务 工作任务(投标单位须按每个月劳务工作任务进行报价,并明确每个月所拟派工作人员数 量)每月工作任务明细表详见招标文件其他材料。3.2.4 投标报价的说明:投标单位根据 招标文件《每月工作任务明细表》中1 月份至12 月份的绿地养护工作要求结合自身企业能 力等综合情况按月报价价并注明每月拟派养护工人人数。 投标企业投标报价含: 养护工人工 资、 养护工人保险、 投标企业在绿化养护劳务工作中产生各项费用 (不含绿化养护所需水费) 、 投标企业利润、 税金等所有费用。4.1 考核以每月作为一个周期, 由采购方组织人员进行月 度综合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 分,合格为90 分。月度考评分若低于90 分的,每低 1 分扣除服务方当月服务费的2%;若一年内累计三次低于90 分,采购方有权终止本服务项 目, 同时服务方需向采购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4.2 服务方应无条件接受采购方的 监督管理和考核,并严格执行采购方制定的考核标准。月度考核分数低于合格标准, 甲方有 权扣除相应的劳务费, 同时乙方必须进行整改, 被扣除的劳务费归甲方所有, 乙方无权索取。 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 法 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以确定投标供 应商资格是否合格。 二、资格审查标准 (一)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资格要求 须提供的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 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 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 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 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 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授权委托书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 查询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查询时间: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 为准,并留存纸质查询凭证,资格审核结束后, 企业信息如有调整,一律不予认可。) 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 及中型企业参与投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企业类型为小型或 者微型)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 企业证明 (二) 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 1. 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 行审查。 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 确定资格审 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2.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 家的,不进行评标。 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 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 定, 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以确 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此部分内容需固化到交易系统专家评审环节,对某家投标供 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时选择以下相应选项,对已标记为无效投标的 供应商由交易系统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 序号 内容 1 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3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4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 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6 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 7 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8 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 三、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 说明(如有)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 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 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 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 外,不得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 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 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 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 供应商 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监狱企业: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 上的: /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同品牌处理办法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 /;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 /。 3.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 /; 采用综合评标法,则: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 按修正和扣 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 式:按技术标得分高低顺序排列。 。 七、评审因素和标准 服务类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权重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0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 价)×1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 无效投标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 价得10 分。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 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 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应急保障预案 10.0 各项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内容完 整,清晰明确、时间周期紧张的进度安 排、资源不足时的调配解决方案、环卫 突发事件、重大活动和节日、雨雪特殊 天气等;应急方案描述思路清晰详实、 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全面、科学、合理 且具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得10 分;应急 预案满足项目需求,方案内容详细,符 合本项目需求得7 分;应急预案针对 性、适用性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得5 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善,但针对性不强的得 3 分;应急预案内容缺失严重,不全面 得1 分;不提供不得分。 3 劳动力配备 10.0 劳务人员安排计划合理,有明确的项目 责任人、团队配备齐全、分工及工作安 排明确,人员配备齐全,组织管理体系 科学,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及人员管理 (含人员管理制度、台账制度、人员出 勤制度等)等方案,有切实可行的安全 管控方案(包含人员、机械),提供周 全科学的人员培训管理方案、员工稳定 措施,各类管理制度齐全并能够有效实 施养护专项劳务工作,完全满足采购需 求的得10 分;养护专项劳务项目工作 人员安排计划合理,团队配备齐全、分 工及工作安排明确,且满足采购需求的 得7 分;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基本合理, 能够对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提供管理 制度内容的,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 得5 分;有项目责任人、工作安排基 本合理但方案针对性不强的得3 分; 劳动力配备不全、劳务人员安排计划不 合理得1 分;未提供不得分。 4 劳务人员管理方案 10.0 劳务人员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辞退 劳务人员及处理劳务纠纷、突发事件应 急处理、工伤情况出现的申报及善后处 理、劳务人员薪酬发放、档案户籍及社 保管理、劳务人员培训计划及方案、派 遣时效性等, 方案针对性强、 适用性强, 完全符合项目要求且具有相应保障措 施的得10 分;方案内容完整,完全符 合项目实际需求得7 分;管理方案基 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 分;管理方案 内深度不够的得3 分;方案一般,可 操作性较差的得1 分;未提供的不得 分。 5 专项养护劳务方案 15.0 针对本项目需求编制整形修剪、松土除 草、施肥灌溉、补植苗木、病虫害防治 等专项养护劳务方案,全面、完善、针 对性强、适用性强、内容详细、完全满 足项目需求、能够合理执行且具有相应 的保障措施的得15 分;方案内容完整, 措施完善,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12 分; 实施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且具有一 定的可操作性的得9 分;养护实施方案 内容不够全面,深度不够的得6 分;方 案内容缺失,针对性不强的得3 分;未 提供的不得分。 6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10.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结合 本项目实际进行评审,要求供应商对项 目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障措施、质量 校核流程等内容进行表述。质量管理体 系内容逻辑缜密、保障措施完整详实、 质量校核流程详细完整、具体有效的, 得10 分;质量管理体系内容逻辑清晰、 保障措施细致、质量校核流程明确、有 成果管理办法,得7 分;质量管理体 系内容逻辑顺畅、保障措施完整、有质 量校核流程、有成果验收标准、有成果 管理办法, 得5 分;质量管理体系内容 针对性不强、保障措施片面得3 分; 质量保障措施缺失严重得1 分;未提供 的不得分。 7 服务承诺 10.0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具备相应服务能力、服务 保障措施、有随时可替补人员、响应时 限及履行合同承诺等;服务承诺完善, 服务质量有保障、响应及时、综合内容 全面完备, 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得10 分;服务承诺比较完善,服务质量有一 定保障、响应及时、综合内容完整,满 足项目需求,得7 分;服务承诺基本 完善, 服务质量基本保障、 响应较及时, 满足项目需求,得5 分;服务承诺基本 完善,综合内容基本全面、具体,但响 应时间延迟且综合内容不够全面、具体 的得3 分;服务承诺及综合内容有缺 失,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 分;未 提供不得分。 8 人事档案管理方案 10.0 配备档案保管员1 名, 建立完整的台账、 每月按时报送劳务人员派遣计划、提供 劳务人员档案的收集、保管、销毁、借 阅管理方案,方案描述思路清晰详实、 符合项目采购需求、 全面、 科学、 合理, 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得10 分;人事档 案管理方案思路清晰、内容详细、针对 性强,满足项目需求得7 分;人事档案 管理方案针对性、适用性基本符合项目 要求得5 分; 管理方案针对性不强的得 3 分; 人事档案管理方案内容缺失严重, 不全面得1 分;不提供不得分。 9 设施维护及措施 10.0 针对劳务人员对绿地养护责任区内环 境设施的维护及措施切实可行,包括绿 地责任区内各类配套设施的维护、卫生 清理等方案,方案内容详细,完整,有 针对性且保障措施在实际中可操作性 强的得10 分;设备设施维护方案内容 齐全,描述清晰,有相对应的保障措施 可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 分;设施维护方 案内容基本齐全,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 5 分;设施维护方案内容不完善,保障 措施针对性不强的得3 分;设施维护内 容缺失严重,可操作性差的得1 分;未 提供不得分。 10 类似业绩 5.0 自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类 似业绩;每有一项得2.5 分,没有不得 分,最高5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 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一)澄清有关问题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以书面形式 (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 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 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 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报价修正(如有)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 (三)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对资格性检查 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 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审因素和标准》 。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按 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五)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 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主要条款,但不限于此文本,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规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服务区域: (三)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清理死株、补植移植、修剪抹芽、除草松土、病虫防治、施 肥浇水、卫生保洁(含冬季落叶的清扫) 、垃圾清运、越冬防护、安全巡视及其他突发性劳 务工作等。 二、承包方式:劳务(含劳动工具及人员运输车辆) 。 三、服务质量标准: 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同时通过劳务服务使绿地养护管理的质量达 到银川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 级养护合格标准。 四、服务费总价款:经招标确定每年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 (小写:¥ ) ,以上价款含税金。 五、付款方式:实行按月以转账方式付款(12 个月) ,核定的月基本服务费标准以成交通知 书所附每月付款明细内容为准, 每月由甲方对服务内容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则按月基本服务 费标准支付,如考核不合格,则按照考核标准扣减相应款项后甲方以实际金额支付服务费。 在支付前,乙方须按实际支付金额向甲方提供正规劳务发票及甲方财务要求的相关附件。 六、服务期限:2025 年 月 日至2026 年 月 日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一)合同书(二)中标通知书(三) 《银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四) 《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考核办法(2023 年修订) 》及其附件 八、双方责任 (一)人工、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冬季防护及相关工具、人员派送车辆(含油料) 、 肥料、农药及其他主材由服务方提供。 (二)补植用苗木、由采购方提供。其中,补植用苗木由采购方负责一次性提供,补植后如 因服务方的劳务服务工作不到位, 造成二次补植的, 由服务方自行提供相关苗木主材并承担 相关费用。 (三)乙方应按照绿化养护操作规程、银川市一、二级养护质量标准及甲方的工作要求,合 理组织人员保质保量完成劳务服务工作; 同时派至少一名管理人员到服务区域负责对服务人 员进行管理。 (四) 甲方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无故拖欠; 本合同服务期最后一 个月的服务费,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 (五) 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补充协议要做好劳务服务区域的安全文明作业管理, 保障员工的合 法权益,及时有效的处理工伤善后、劳务纠纷等事宜。 (六) 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若发现,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 方的违约责任。 (七) 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舆情引起不良影响, 甲方有权终 止本合同,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八)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其行为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 法规,不得借甲方或本项目的名义 从事违法、 违规活动,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因不当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甲方不承担连带责 任,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九、服务质量检查及考核 (一) 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并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养护绿地劳务 专项服务考核办法》 。月度考核分数低于合格标准或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甲方提出的工 作要求,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同时乙方必须进行整改,被扣除的费用归甲方所有, 乙方无权索取。 (二)月度考核评分满分为100 分,90 分及以上为合格,90 分以下为不合格。月度考评分 若低于90 分的,每低1 分扣除当月基本服务费的2%;若服务期内月度考核累计三次低于 90 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三)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甲方经口头告知无效后, 可对服务方 处以相应经济处罚,罚款从当月核定支付的服务费中扣除。 十、项目验收 验收程序: 本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前十日内, 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由甲方组织人员 进行验收, 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 乙方必须进行整改, 整改结束, 甲方出具最终验收意见。 验收内容: 从内业和外业两个方面进行验收。 内业验收, 查看全年的月考核结果、 工作记录; 外业验收,查看服务区域现场情况,清点苗木及设施数量。 十一、争议或纠纷 (一)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 解决。无法解决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三) 本合同如遇政府行为以及不可抗力影响无法继续履行, 双方应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 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安全文明作业管理 甲、乙双方根据《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 十三、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如无无特殊情况,合同期满后终止。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号: 开户银行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合同 补充协议 ——维护服务人员合法权益及安全文明作业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在 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项目 标段合同(以下简称“原合 同” )履约过程中维护服务人员合法权益及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文明作业管理责任,现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安全文明作业进行日常检查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监督其进行整改,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二)甲方监督乙方对服务人员进行身份甄别及登记造册,督促乙方为服务人员提供良 好的劳动作业环境、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对作业管理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 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四)甲方监督乙方及时给服务人员发放工资、购买保险、缴纳社保,如乙方有所违反,则 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服务人员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对原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安全文明作业管理负全部责任,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工作要求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对甲方 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落实,并定期向甲方汇报。 (二) 乙方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确立合同关系,同时安排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 动者(以下均称劳务服务人员)从事相关工作; 乙方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等其 他法律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人员; 乙方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 及时为服务人员 办理参保手续、 按时足额缴费;服务人员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后, 乙方必须按月足额将工资 支付给服务人员本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 (三)乙方负责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包括档案管理、薪酬发放、社保办理及缴费,承担 个税代扣代缴,劳动关系维护等;负责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包括身份甄别、岗前培训、办 理证件、配发劳保、安全作业等;负责处理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工伤赔偿及善 后事宜等,如在原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劳务、工伤等纠纷,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四) 乙方必须派管理人员到服务区域负责作业现场的管理, 监督规范服务人员行为,因服 务人员行为不当,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 乙方人员在工作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严 禁在绿地使用明火,严禁在绿地范围内存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 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根据影响程度作出处罚或终止合同 (六)乙方要保证作业区域的干净整洁,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在现场堆积。垃圾要运输到城 市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理,不得私自填埋、焚烧;不得违法开采地下水,盗取自来水。 三、此协议作为原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壹式肆份,甲 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随原合同终止后终止。 甲方: (章)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服务类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标段(包号) :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 划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 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供应商的名称) 全权 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 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 向采购人提供所需 的服务和相关配套的货物(工程) ,我方投标价为人民币(大 写) : ; (小写) : 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 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 货物和相关服务。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 , 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已提供投标人(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 括纸质版文件____份,电子版(NXTF)文件____份,电子版(nNXTF) 文件____份。 五、我方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 销投标的、 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或者中标后不按照 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 我方将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不低于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六、 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 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 资料, 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 真实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 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 责任和义务, 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 并交付 采购人验收。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包号)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 (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 的填写此栏) 人民币大写: (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的同 时填写此栏) 单价: (元) (项目报价方式为单价招标的填 写此栏) 费率: 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标准的 %(项 目报价方式为费率招标的填写此栏) 折扣: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 折(项 目报价方式为折扣招标的填写此栏) 合同履行期限 投标有效期 备 注 1.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 的最终报价。 2.投标人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此表格需固化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由投标人逐项填写, 并在填写 后将中标供应商此表内容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 序 号 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元)/ 费率 (%) /折扣 (折) 数量 总价(元) 中小 企业 (中型 /小型/微 型)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四、评审因素和内容响应详情 投标价格明细表 月份 工作任务 拟派工人人 数(人) 投标报价(元) 备注 1 月份 修剪整形、防寒防冻、清扫保洁等内容 2 月份 修剪整形、 防寒防冻、 清扫保洁等内容。 3 月份 施肥、拆除防寒物、防病治虫、中耕除 杂、清扫保洁、检查浇水打药设备等内 容。 4 月份 栽植苗木、 修剪整形、 施肥、 防病治虫、 露地花卉及花坛花卉栽植、中耕除杂、 清扫保洁等内容。 5 月份 修剪整形、施肥、防病治虫、浇水、中 耕除杂、露地花卉及花坛花卉栽植、清 扫保洁等内容。 6 月份 整形修剪、 中耕除杂、 浇水、 防病治虫、 露地花卉及花坛花卉栽植、 清扫保洁等 内容。 7 月份 浇水、 中耕除杂、 整形修剪、 防病治虫、 露地花卉及花坛花卉栽植、 清扫保洁等 内容。 8 月份 浇水、 修剪整形、 处理死树、 中耕除杂、 防病治虫、露地花卉及花坛花卉栽植、 花坛、清扫保洁等内容。 9 月份 整形修剪、中耕除杂作围、浇水抗旱、 防病治虫、露地花卉及花坛花卉栽植、 清扫保洁等内容。 10 月份 整形修剪、 浇水、 中耕除杂、 防病治虫、 露地花卉及花坛花卉保护措施、 清扫保 洁等内容。 11 月份 修剪、施肥、补栽补种、浇水、防寒防冻、 树干刷白、清扫保洁等内容。 12 月份 修剪、 防病治虫、 防寒防冻、 维护等内容。 合计 注:投标报价中含投标企业各项成本、保险、利润、税金及相关所有费用。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一)商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商务条款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情况 备注 商务条款要求 商务条款响应 1 2 3 4 5 6 7 8 9 … … … … … 注: 如响应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填写基本响应内容, 在本表后附件中 上传详细响应内容或相关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佐证材料或投标供应商 自行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附件: (二)技术要求响应表 序 号 标的名 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备注 (页码) 技术、参数指标要求 技术、参数指标响 应 1 2 3 4 5 … … … … … … 注: 如响应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填写基本响应内容, 在本表后附件中 上传详细响应内容或相关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佐证材料或投标供应商 自行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附件: (三)类似业绩 注: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未要求提供类似业绩的可不提供。 (四)售后服务 注: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评审因素中售后服务条款 提供。 (五)服务方案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评审因素中相关要求提 供。 (六)人员配备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评审因素中相关要求提 供。 (七)其他评审因素内容 注: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评审因素中其他内容条款 提供。 五、资格证明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 ,应提 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营业执照” ;如是事业单位,应提供 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非企业专业服 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是 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 执照” ;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 明。 (二)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姓名)现任(投标供应商名称) 、 (担任)职务,为法定代表人(企 业或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可以只附身份证,不填写本表。 附: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 、 (标段) 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 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 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 身份证号: (标签化) 联系电话: (标签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 身份证号: (标签化) 联系电话: (标签化)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身份证反面 身份证正面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 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 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说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为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 需提供承诺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 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 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和税收的良好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 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 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说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 若为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 诺书) (六)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承诺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要求。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 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 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说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七)保证金相关证明 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A 级以下的供应商须提供: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在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________) 标 段中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 日以 方式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 详见附件:保证金缴纳(提供)证明。 该项目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未能及时到账的责任, 我方将承 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附件: 保证金缴纳证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2.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A 级的供应商须提供: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的信用等级为A 级,详见以 下截图。 (截图日期:招标文件发放期限截止之日至开标之日内)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3. 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与宁夏政府采 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提供: 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与宁夏政府采购 活动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属于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 与宁夏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 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 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 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 注2: 投标文件项目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相一致。 1 投标人需按提供的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声明函为资格项,非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及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格扣 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 根据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 定, 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的 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 注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填写。 3、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 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 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 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 (九)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 (一)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郑重声明, 我单位与 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 目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 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投标,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及非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无须填写。 (二)投标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 1、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关联关系 1 2 …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 投标供应商存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时, 应据实填写1 明细表。 2、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郑重声明, 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 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与投标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 声明函。 (三)投标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 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 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 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四)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 我单位报价为 ,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 价) 。 我公司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不以任 何理由予以变更。 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 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 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五)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 我单位投标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 1、 2、 3、 ... 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 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 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1:投标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 注2:投标供应商应谨慎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 注:本模块包括招标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条款。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宁恒诚(招)字[2025]-018号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
- 冯卫华 0951-5******
- 行政机关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 预算***金额
- 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冯卫华 095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0610
项目编号: 宁恒诚(招)字[2025]-018号
项目名称: 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年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项目西夏区1-9标段、金凤区2-1标段至2-3标段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年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项目西夏区1-9标段 | 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年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项目西夏区1-9标段 | 其他服务 | 1 | 贺兰山体育场(金波街与贺兰山东南角)绿地、贺兰山路加油站绿地、槐香园(贺兰山路以南,丽子园街至兴洲街)绿地整形修剪、松土除草、施肥灌溉、苗木栽植 补植、病虫害防治、绿地卫生清扫、垃圾清理、文明劝导、资料及台帐报送、安全文明巡视及其他突发性劳务工作等。 | *** | |
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年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项目金凤区2-1标段 | 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年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项目金凤区2-1标段 | 其他服务 | 1 | 正源北街东侧绿地(大连路至丰庆沟C)、正源北街分车带(大连路-北绕城高速)C)绿地整形修剪、松土除草、施肥灌溉、苗木栽植 补植、病虫害防治、绿地卫生清扫、垃圾清理、文明劝导、资料及台帐报送、安全文明巡视及其他突发性劳务工作等。 | 357990.7 | |
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年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项目金凤区2-2标段 | 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年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项目金凤区2-2标段 | 其他服务 | 1 | 正源北街东侧绿地(大连路至丰庆沟A)、正源北街分车带(大连路-北绕城高速A)绿地整形修剪、松土除草、施肥灌溉、苗木栽植 补植、病虫害防治、绿地卫生清扫、垃圾清理、文明劝导、资料及台帐报送、安全文明巡视及其他突发性劳务工作等。 | *** | |
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年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项目金凤区2-3标段 | 银川市绿化养护中心2025年养护绿地劳务专项服务项目金凤区2-3标段 | 其他服务 | 1 | 正源北街东侧绿地(大连路至丰庆沟B)、正源北街分车带(大连路-北绕城高速B)绿地整形修剪、松土除草、施肥灌溉、苗木栽植 补植、病虫害防治、绿地卫生清扫、垃圾清理、文明劝导、资料及台帐报送、安全文明巡视及其他突发性劳务工作等。 | 393300.88 | |
数量合计: | 4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2]27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3-20 00:00:00 至 2025-03-27 00: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15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专用工具查看招标文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当天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远程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88。③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150号
联系方式: 09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5楼
联系方式: 09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冯卫华
电话: 0951-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锴
电话: 0951-5******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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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03-19
-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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