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项目编号:BNZB-2025-B-0314)公开招标公告

2025-03-24 00:00:00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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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项目编号:BNZB-2025-B-031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4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项目概况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NZB-2025-B-0314
项目名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043.5737 1,043.5737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2包 75.7 75.7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3包 71.9145 71.9145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4包 68.5926 68.5926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5包 65.772 65.772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6包 60.237 60.237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7包 60.04 60.04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8包 59.821 59.821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9包 57.9505 57.9505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10包 40.532 40.532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11包 30.0512 30.0512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第12包 25.7892 25.7892 其他服务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至少完成抽检任务的80%,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抽检任务(委托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完成时间进行调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 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半年内(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半年内(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 8.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人须通过CMA认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5日 2025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领取
方式:网上领取,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高科技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军民园5-C-8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推荐网上领取方式,具体要求如下(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致电022-23******-3): (1)请将标书款以银行转账方式从报名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账户(账户名称: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银行账号:2004295495000131),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BNZB-2025-B-0314(第X包) 标书款”。 (2)完成上述步骤(1)后,进入“https://tender.tendermaster.cn/supplierEntry?projectid=1”网址或微信小程序“标里标外招标助手”(点击购买标书,输入代理机构名称后,选择本次招标项目),完成信息填写并进行提交,通过审核后视为报名成功。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2-23******-3 文件咨询电话:022-23******-2 财务咨询电话:022-23******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
  联系方式:02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高科技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军民园6-B-901
  联系方式:02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飞飞、杨娜、庞仲伟
  电 话:02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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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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