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 附件2、 招标文件正文.pdf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货物类) 项目名称: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25BFFHZ00437 采购人: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 采购需求..................................................................................................24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36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4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3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71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75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1 页/共77 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5BFFHZ00437 2.项目名称: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 3.项目地点:合肥市 4.项目单位: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5.项目概况:合肥市蜀山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采购等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7.项目预算:120 万元 8.最高限价:120 万元 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货物 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 个包,本次采购第1 包 二、投标人资格 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 号 联系人:丁先生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2 页/共77 页 电 话:0551-6350342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922,66223923 3.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0512-58188516 4.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0551-12345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号 电 话:0551-66223530,66223680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 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 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 取,责任自负。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3 页/共77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 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3.2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3.4.4 是否允许采购进 口产品 详见采购需求 3.4.5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7.3 现场考察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丁先生,18955183429 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 同放弃现场考察, 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8.1 网上询问截止时 间 2025 年3 月26 日17 时30 分 9.1 包别划分 ☑不分包 □分为/个包 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 13.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14.1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日 15.1 投标文件要求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5.3 开标现场提交的 其他材料要求 / 16.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投标邀请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4 页/共77 页 17.3 投标文件解密时 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30 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 计时为准) 18.1 开标时间 详见投标邀请 开标地点 详见投标邀请 注: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 标 19.1 资格审查 采购人审查或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进行审查。 20.3 核心产品 详见采购需求 22.2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22.3 报价扣除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 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 扣除:/。 26.1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数 量 1-3 家 26.2 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 □采购人确定 28.3 随中标结果公告 同时公告的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内 容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 函;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投标业绩承诺函;(如有)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5 页/共77 页 (6)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29.1 中标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 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 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 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 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30.1 告知招标结果的 形式 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 □评标现场告知 31.1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32.1 签订合同和合同 公开时间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 个工 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 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 33.1 中标服务费 (1)金额: □免收 □定额收取:人民币/元 ☑按下列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 累进计费方式, 具体收费标准为下表的80% (不足4000 元按4000 元最低标准收取) 中标金额 (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6 页/共77 页 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 万元,计算中 标服务费如下: 100 万元×1.5%×80%=1.2 万元 (500-100)万元×0.8%×80%=2.56 万元 (1000-500)万元×0.45%×80%=1.8 万元 (5000-1000)万元×0.25%×80%=8 万元 (6000-5000)万元×0.1%×80%=0.8 万元 合计收费=1.2+2.56+1.8+8+0.8=14.36(万元)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3)缴纳单位:中标人□采购人 (4)收取单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36.4 质疑函递交方式、 接收部门、 联系电 话和通讯地址 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递交 (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 接收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通讯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号(徽州大 道与南京路交口)A 区六楼639 室 37 其他内容 37.1 关于联合体投标 的相关约定 (本项 目不采用) (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 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投标文件格 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 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 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37.2 社保证明材料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7 页/共77 页 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 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 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 种: 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 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37.3 本项目提供的其 他资料 ☑无 □图纸 □光盘 ☑/ 获取方式: 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 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 37.4 重要提示 (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 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 实施信用惩戒; (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 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 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 惩戒; (3)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 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 项目后续工作;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8 页/共77 页 (4)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 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 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 其违约责任。 37.5 解释权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 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 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 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 标阶段的规定, 按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 投标人须知、 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 负责解释。 37.6 特别提醒 (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如 不同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 理。 (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 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 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 37.7 其他补充说明 (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 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 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 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 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 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9 页/共77 页 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 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 (2)电子保函指引:①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 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 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②中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 “电子保函” 栏目查看 《合肥市 (信 易贷)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 内容办理(电子保函的递交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详见 操作手册)。③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10 页/共77 页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 2.定义 2.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 年/月(“X” 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3.1 采购人: 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 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4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 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 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 能力的供应商。 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 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4.4 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 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4.5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提供 的货物非中小企业制造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11 页/共77 页 3.5 若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相关规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 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联合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3.5.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否则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4.资金来源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邀请。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12 页/共77 页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 级和上级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 其权利 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7.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 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 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 等特殊情况除外。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5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 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8.2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 改。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 更正公告的方式, 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 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13 页/共77 页 8.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 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 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 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 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 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9.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 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3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 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 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 件均用中文表述。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 但 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5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 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1.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1.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 连续地使用所 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1.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 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14 页/共77 页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 外。 11.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 为保证公平公正,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 不 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 以 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 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 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 分包最高限价, 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 (如适用) 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4 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 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6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投标保证金 13.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 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14.2 在投标有效期内, 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 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 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3 因特殊原因,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 要求 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15 页/共77 页 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 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投标文件的制作 15.1 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 作生成。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 投标人应当在互 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处,投标人均应 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联合体投标的, 除联合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 单位证明材料外, 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 子签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 的投标文件。 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 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 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系统。 15.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 评 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该投标 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 15.3 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在网上提交加 密电子投标文件。 16.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 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 16.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 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7.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 “投标邀请”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将加密的投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16 页/共77 页 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7.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以接收到电子 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投标文件传输的, 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 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7.3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 (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 时为准)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 点组织公开开标。 18.2 开标时,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 (以电子交 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其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8.3 开标时,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 公布内容包 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18.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 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 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 以及认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 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 对投标 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 “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17 页/共77 页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 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上信用查询记录,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 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 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 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 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 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 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 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 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 按如 下方式处理: 20.2.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 加评标的投标人; 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20.2.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 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 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 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未规 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3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2 款 规定处理。 20.4 投标文件的澄清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18 页/共77 页 20.4.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 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 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 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 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 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0.4.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 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0.5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第20.4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投标无效 21.1 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 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 从而使其 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19 页/共77 页 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 21.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 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根据实际情况, 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 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 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 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 其投标报价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对于同时属于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 家小微企业分包的,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 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 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20 页/共77 页 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3.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 定数量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 不得泄露评标文件、 评标情况和评标 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 格扣除外, 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 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 若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 区产品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所投产品 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得分与 投标报价均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 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21 页/共77 页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 候选人。 26.2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6.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 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 且对受 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7.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 的报告,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 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8.中标结果公告 28.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在评标结束 后2 个工作日内, 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 告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 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 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8.2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 网(www.ccgp-anhui.gov.cn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hefei.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ggzy.gov.cn) 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28.3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地 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 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 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1 个工作日。 29.中标通知书 29.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 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22 页/共77 页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告知招标结果 30.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 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 还将 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1.履约保证金 31.1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2.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 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开。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2.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 采购人可依法与排 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5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3.中标服务费 33.1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4.廉洁自律规定 34.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不得 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4.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 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 个人承担的费用。 35.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23 页/共77 页 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6.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6.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2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6.3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格式 (详 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 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36.4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 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 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24 页/共77 页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的相关规定, 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 经核 准采购进口产品, 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未标注进口 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2.下列采购需求中: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 《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 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则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 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 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 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 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 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 验收。 3.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核心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主要 中标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 4.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 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经审核后付至审定金额的100%。 2 供货及安装地点 合肥市井岗路1100 号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内 3 供货及安装期限 合同生效后20 个日历日 4 质保期 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5 年,如投标人承 诺增加质保期,则按照投标承诺的质保期顺延。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25 页/共77 页 二、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多联体空调器室外机、多联室内机,室内外机组间的气液管道、 电气连接线、排水管道等,空调系统配电机空调电气工程,系统安装及调试。 本次招标为交钥匙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多联体空调器室外机、多联室 内机、外机主电缆等,室内机(含线控器)与室外机间的冷媒管管道(气、液管 道、并含分歧管)、冷凝水管道、信号线、水管、风管(镀锌铁皮材质)、管道 保温等设备;室内外机电源和桥架,配电线管、各类供电线缆、控制线缆及供电 配套设备的供货安装。包括包装、运输、装卸、现场保管、安装(除系统设备自 身安装外,还包括防雷、各类开孔、封堵、对原已完成工程造成污染的清除、还 原,施工过程中对原有空调、吊顶及其他障碍的拆除后的恢复(含拆除)等、调 试、检测、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全包维修保养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即 交钥匙项目。 三、技术要求 (一)指标重要性表述 标识重要性 标识符号 符号说明 关键性指标项 ★ 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重要指标项 ■ 评分项 一般指标项 ● 评分项 评分指标项 ※ 评分项 无标识项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承诺 “三、 技术要求” 中无标识项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如履约验收期间所 投产品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 任,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格式自 拟)。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应承诺或承诺的内容不满足 要求的,投标无效。 (二)货物参数及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数 量 ( 单 位) 所属 行业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26 页/共77 页 1 ▲顶排风多联空 调器室外机1 1、规格:(1)■制冷容量:≥56.0kw (2)●制热容量:≥63.0kw (3)制冷额定功率≤14.4kw (4)风量:≥20400m³/h (5)●机外标准静压值≥90Pa 2、 包含材料费以及包含冷媒管及管件、 制冷剂、连接电缆线及配管、信号线及 配管、设备调试、防震胶垫等工作内容 的制作安装 1(台) 工业 2 ▲顶排风多联空 调器室外机2 1、规格:(1)■制冷容量:≥67.0kw (2)●制热容量:≥75.0kw (3)制冷额定功率≤18.4kw (4)风量:≥21000m³/h (5)●机外标准静压值≥90Pa 2、 包含材料费以及包含冷媒管及管件、 制冷剂、连接电缆线及配管、信号线及 配管、设备调试、防震胶垫等工作内容 的制作安装。 1(台) 工业 3 ▲顶排风多联空 调器室外机3 1、规格:(1)■制冷容量:≥78.5kw (2)●制热容量:≥87.5kw (3)制冷额定功率≤22.4kw (4)风量:≥23100m³/h (5)●机外标准静压值≥90Pa 2、 包含材料费以及包含冷媒管及管件、 制冷剂、连接电缆线及配管、信号线及 配管、设备调试、防震胶垫等工作内容 的制作安装。 1(台) 工业 4 ▲顶排风多联空 调器室外机4 1、规格: (1)■制冷容量:≥100.8kw (2)●制热容量:≥113.0kw (3)制冷额定功率≤29.6kw (4)风量:≥26400m³/h (5)●机外标准静压值≥90Pa 2、 包含材料费以及包含冷媒管及管件、 制冷剂、连接电缆线及配管、信号线及 配管、设备调试、防震胶垫等工作内容 的制作安装。 3(台) 工业 5 多联室内机1 1、规格:(1)●制冷容量:≥2.2kw (2)制热容量:≥2.8kw 1(台) 工业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27 页/共77 页 (3)制冷额定功率≤0.058kw (4)最大风量:≥540m³/h (5)●静压≥30Pa 2、★安装形式:天花板内置风管式 3、机器厚度≤270mm 最低噪音值≤ 29.5dB(A) 4、含有线遥控器、送回风口材料费、 制冷剂、 冷媒管及管件以及连接信号线 及其配管、减震支吊架、设备调试、拆 除恢复等工作内容的制作安装。 6 多联室内机2 1、规格:(1)●制冷容量:≥4.3kw (2)●制热容量:≥4.9kw (3)制冷额定功率≤0.105kw (4)最大风量:≥720m³/h (5)静压≥30Pa 2、★安装形式:天花板内置风管式 3、机器厚度≤270mm 最低噪音值≤ 34dB(A) 4、含有线遥控器、送回风口材料费、 制冷剂、 冷媒管及管件以及连接信号线 及其配管、减震支吊架、设备调试、拆 除恢复等工作内容的制作安装 2(台) 工业 7 多联室内机3 1、规格:(1)●制冷容量:≥5.0kw (2)●制热容量:≥5.6kw (3)制冷额定功率≤0.090kw (4)最大风量:≥900m³/h (5)静压≥30Pa 2、★安装形式:天花板内置风管式 3、机器厚度≤270mm 最低噪音值≤ 34dB(A) 4、含有线遥控器、送回风口材料费、 制冷剂、 冷媒管及管件以及连接信号线 及其配管、减震支吊架、设备调试、拆 除恢复等工作内容的制作安装。 8(台) 工业 8 多联室内机4 1、规格:(1)●制冷容量:≥5.6kw (2)●制热容量:≥6.5kw (3)制冷额定功率≤0.090kw (4)最大风量:≥900m³/h 23(台)工业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28 页/共77 页 (5)静压≥30Pa 2、★安装形式:天花板内置风管式 3、机器厚度≤270mm 最低噪音值≤ 34dB(A) 4、含有线遥控器、送回风口材料费、 制冷剂、 冷媒管及管件以及连接信号线 及其配管、减震支吊架、设备调试、拆 除恢复等工作内容的制作安装。 9 多联室内机5 1、规格:(1)●制冷容量:≥7.1kw (2)●制热容量:≥8.5kw (3)制冷额定功率≤0.162kw (4)最大风量:≥1140m³/h (5)静压≥30Pa 2、★安装形式:天花板内置风管式 3、机器厚度≤270mm 最低噪音值≤ 38dB(A) 4、含有线遥控器、送回风口材料费、 制冷剂、 冷媒管及管件以及连接信号线 及其配管、减震支吊架、设备调试、拆 除恢复等工作内容的制作安装。 28(台)工业 10 多联室内机6 1、规格:(1)●制冷容量:≥9.0kw (2)制热容量:≥10.0kw (3)制冷额定功率≤0.178kw (4)最大风量:≥1422m³/h (5)静压≥60Pa 2、★安装形式:天花板内置风管式 3、机器厚度≤300mm 最低噪音值≤ 36dB(A) 4、含有线遥控器、送回风口材料费、 制冷剂、 冷媒管及管件以及连接信号线 及其配管、减震支吊架、设备调试、拆 除恢复等工作内容的制作安装。 6(台) 工业 11 多联室内机7 1、规格:(1)●制冷容量:≥7.1kw (2)制热容量:≥8.5kw (3)制冷额定功率≤0.194kw (4)最大风量:≥1140m³/h (5)静压≥50Pa 2、★安装形式:天花板内置风管式 4(台) 工业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29 页/共77 页 (三)总体要求 3.1 总体技术要求 ★3.1.1 室外机可为模块化设计,机身紧凑,便利运输安装;且模块间具 备轮换运转功能均衡各单元运转时间,提高机组耐久度。 3.1.2 投标人所投多联机室内机须通过国家3C 认证,合同签订后供货前须 提供3C 认证证书。 3.1.3 空调运转环境温度范围:整个空调系统必须满足在-25℃~54℃室外 气温条件下室外机均能正常工作。室外机可以实现-25℃低温连续制热、54℃高 温连续制冷,稳定运行。 3.1.4 系统要确保室内温度:夏季室内温度24℃至26℃,冬季室内温度不 低于18℃。 3.1.5 室内线控器调节精度为±0.5℃。 3.1.6 室外机具有先进的过冷却技术。 3.1.7 室外机针对各类部件具有全方位防腐防护处理, 延长空调机组正常的 使用寿命; 3、机器厚度≤270mm 最低噪音值≤ 39dB(A) 4、含有线遥控器、送回风口材料费、 制冷剂、 冷媒管及管件以及连接信号线 及其配管、减震支吊架、设备调试、拆 除恢复等工作内容的制作安装。 12 多联室内机8 1、规格:(1)●制冷容量:≥7.1kw (2)制热容量:≥8.5kw (3)制冷额定功率≤0.070kw (4)最大风量:≥1260m³/h (5)●排水泵最大扬程≥1200mm 2、 ★安装形式: 四面出风或360°环绕 出风嵌入式 3、机器厚度≤238mm 最低噪音值≤ 32dB(A) 4、含有线遥控器、送回风口材料费、 制冷剂、 冷媒管及管件以及连接信号线 及其配管、减震支吊架、设备调试、拆 除恢复等工作内容的制作安装。 8(台) 工业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30 页/共77 页 3.1.8 保温材料应具有无毒、无腐蚀、无异味、不起尘、不吸湿的性能,并 符合有关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粘贴应平整、牢固,不得有附着不良、剥落和霉 烂等现象。 3.1.9 整体空调系统应具备中央集中控制、现场单机控制等功能。 3.1.10 其生产、销售或服务范围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准许。 3.1.11 本空调应为全直流变频多联机空调系统,不允许定频压缩机+变频压 缩机的组合方式。 3.1.12 系统要确保室内温度:夏季室内温度24℃至26℃,冬季室内温度不 低于18℃。 3.1.13 空调制冷剂使用R410A 新冷媒。 3.1.14 整个空调系统应具有故障信息储存功能和断电后来电自动重启功能。 3.1.15 室内温度控制的调节最小精度为0.5℃; ※3.1.16 空调系统具备制热不停机不换向回油控制、实时采集出风温度、 防冷风、防积雪、防雷击、三级过冷技术、室外机一键试运行、通讯可靠性一 级功能。 ※3.1.17 风管式室内机具有自清洁功能,保证环境的清新与健康。 3.2 主要部件技术要求 3.2.1 室内机、室外机应维修方便,运行中有良好的润滑保障。 3.2.2 室内机、室外机应具有良好的防雷击、抗风雪、抗老化性能。外壳应 有足够的强度并作防腐处理,在运输和安装、运行过程中不得出现凹凸变形。 3.2.3 室内机、 室外机表面应无划伤、 锈斑和压痕, 表面光洁, 喷涂层均匀, 色调一致,不得有剥落、卷皮、裂纹、气泡、流痕、杂色等现象。 3.2.4 室内机、 室外机应有隔振装置, 运转过程中不得出现异常声响和振动, 且有夜间静音运行模式,室外机噪音应符合国家标准。 3.2.5 室外机 3.2.5.1 室外机压缩机采用直流变频涡旋压缩机或直流变频喷气增焓涡旋 压缩机或直流变频转子式压缩机,风扇电机采用直流变频电机。 3.2.5.2 压缩机具有多重油气分离技术,出油率低,运行更安全可靠。 3.2.5.3 逻辑控制不仅具有传统多联机的可变制冷剂流量控制、 风量变化控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31 页/共77 页 制外,还能调整冷媒的蒸发温度和冷凝温度,提高系统的稳定、可靠和节能性。 3.2.5.4 冷媒冷却散热技术, 对变频主板散热降温冷却, 可达到对变频模块 表面温度的精确控制,提升了机组恶劣环境的适应能力。 3.2.5.5 室外机换热器采用内螺纹铜管,换热器翅片具备耐腐蚀、润滑、亲 水等涂层,保证换热器的换热效率。 3.2.5.6 投标人在中标后要提供相关安装方案和标准, 且不影响建筑物其他 功能。 3.2.5.7 为保证安装运输便利性及后期实现系统具有后备运转技术, 确保设 备正常运行。 3.2.5.8 室外机具有先进的智能除霜技术。 3.2.6 室内机 3.2.6.1 室内机标配冷凝水提升水泵,扬程≥1200mm(A)。 3.2.6.2 室内机组高度≤300mm,应采用低运转静音设计,并提供室内机的 噪音值,最大噪音值≤44dB(A)。 3.2.6.3 室内机具备多档风速可调。 3.2.6.4 室内机采用风管式、嵌入式,因要与实际室内装饰相配合,采购人 有权在优化设计时在某些空调区域决定采用什么形式的室内机, 费用不得因室内 机形式的改变而增加。 3.2.6.5 室内机具有实时采集回风温度的功能。 3.2.6.6 四面出风室内机面板颜色:白色。 3.2.6.7 室内机必须预留检修口,方便后期检修。 3.2.7 控制系统 3.2.7.1 本系统线控器与室内机按一比一配置, 均采用线控器。 控制器固定 在墙上,屏幕液晶显示面板能显示所有的运行情况,具有温度设定、制冷及制热 模式设定,以及风量调节和滤网清洗提示功能。空调的控制应具有自我保护、故 障检测功能,发生故障时自动报警,能方便故障的及时查询和维修。 3.2.7.2 在供电系统突然断电的情况下, 室内机、 室外机具有来电自动重新 启动以及来电自动恢复记忆的功能。 3.2.7.3 接口要求:设备控制主机具有开放性,能够满足与采购人已有的 BMS 系统的大型开放需求,可以适用Lonworks、BACnet、MODBUS 等多种网络通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32 页/共77 页 信协议; 3.2.8 系统其它部件 3.2.8.1 投标人合同签订后应根据自身设备的情况对系统的冷媒管线进行 深化设计,并提交采购人确认。 3.2.9 引用标准 3.2.9.1 技术性能要求及有关说明 3.2.9.2《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GB/T18837-2015 3.2.9.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3.2.9.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6 3.2.9.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3.2.9.11 《多联式空调 (热泵) 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能等级》 (GB21454 —2021) 3.2.9.12《实用供热空调设计手册》第二版; 3.2.9.13《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行业标准和规范以及国际通用的其他标准。 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与最新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最新标准执行。 (四)说明 以上参数中室内机、室外机均指投标人本次项目所投产品。 四、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一)安装和调试要求 1.1 本项目实施时间预计在2025 年4 月,具体时间以采购人签发的开工通 知为准。 1.2 中标人拟派安装施工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上岗证书, 安装必须按招标文 件提供的技术要求全部内容(含技术要求说明)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并 据此验收。 1.3 当多联机运抵现场时, 中标人应及时会同采购人、 监理人代表一起到场, 组织开箱验收工作。核对到场的货物是否与合同规定的设备、器材明细表相符, 如有不符之处, 中标人应负责与生产厂交涉, 直至到货与合同清单完全吻合为止。 1.4 每件产品都应在明显的位置上固定铭牌,内容至少应包括: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33 页/共77 页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制造厂名称、商标。 生产日期、产品编号或生产批号。 输入功率等主要参数。 1.5 机组应带有以下保护装置: 制冷剂高压保护 压缩机高温保护 电流过载保护 风机电机过载保护 1.6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前, 需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 工方案,并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实施。 1.7 中标人对安装工程全面负责, 做好施工管理, 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安装一 次验收合格,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检验的合格质量标准。 并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有 关施工手续,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8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和机关内 部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现场防护、尽量施工降低噪音,接受采购人、监理的不定 期检查,向采购人、监理人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 1.9 施工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 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 不经采购人同意不 得更换。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及技术、管理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随时更 换。 1.10 施工现场的电源、水源均由采购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费用由采 购人承担。 1.11 空调系统室外机在安装时应根据合同清单(或投标文件清单)中设备 型号与彩色样本中设备型号进行对照, 经核对无误后安装预留的设备基础上 (室 外机定位位置可根据施工时现场勘察确定,如有变动,应与采购人协商),并加 橡胶减震垫,做好减震处理。在空调系统室内机安装时,应与室内装修施工密切 配合;如装饰方案变化,空调室内机形式、位置需调整时,应及时与空调专业人 员协商。空调系统的安装应符合空调厂家对于产品的相关技术要求。 1.12 室内机、室外机电气线路的连接应整齐牢固,电线穿孔和接插头应采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34 页/共77 页 用绝缘管或其他适当的保护措施。 1.13 冷媒配管安装: 1.13.1 冷媒管采用挤压工艺生产的去磷铜无缝管, 管径不得小于设计管径。 1.13.2 铜管焊接应采用银氮气保护焊,管道连接好后要做氮气吹污。 1.13.3 冷媒管长极限尺寸不小于180 米,室外机在上时,室内、外机安装 高度差极限尺寸不小于80 米,室外机在下时室内、外机安装高度差极限尺寸不 小于90 米, 室内机高差不小于20 米, 系统第一分歧管后最远端室内机与最近端 室内机的管长差不小于90 米。 1.13.4 空调冷媒管采用磷脱氧铜管(壁厚≥0.8mm),焊接连接;保温材料 采用橡塑(B1 级),外做PAP 保护层,保温层厚度:管径≤12.7mm,厚20mm; >15mm,厚25mm。 1.14 冷凝水管安装: 1.14.1 冷凝水管采用UPVC 管。 1.14.2 冷凝水管坡度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1.14.3 冷凝水管采用UPVC 管,保温材料采用橡塑(B1 级),保温层厚度 20mm,外做PAP 保护层,室外的水管保温层外做镀锌板保护层。 1.15 蒸发器、冷凝器盘管应采用紫铜管,翅片应排列整齐、片距均匀,无 裂纹、毛刺等。不允许有碰撞损坏。 1.16 冷凝器、蒸发器以及与其连接部件承压能力应符合有关规定,在工作 压力下应能长期正常运行、无渗漏。 1.17 气密性实验:冷媒系统试压,冷媒管道施工完毕后充入氮气试压,试 压时以1.5MPa 压力对各焊点逐一检查。 无明显泄露后, 继续加压至2.5MPa 保持 时间为24 小时,以压力下降不超过10%为合格。试压合格后将氮气放至0.3 MPa 后再加冷媒0.5MPa 进行氟气密性试验。 1.18 真空干燥:进行真空干燥,用真空泵抽至系统压力-755mmHg 柱后,放 置一小时,以压力不升为合格。 1.19 冷凝水管试漏:冷凝水管道施工完毕后,灌水10 至20 分钟,流量为 该路水管的最大流量,检查各接口是否有泄露。 1.20 加氟及调试:上述工作进行完毕后,中标人按安装手册要求向冷媒管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35 页/共77 页 内加氟,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试。 1.20.1 中标人至少在一周前将施工计划、安全措施、调试计划及日程安排 书面告知采购人、 监理及相关部门, 并同时提供注明机组全部性能测试项目的报 告蓝本或相关电子文件。 1.20.2 中标人应派遣二名(含)以上有同类工程经验的工程师或技术人员 与采购人及监理单位一起进行设备的调试及试运行工作。 该工程师或技术人员必 须有安装调试同类空调设备工作经验。 在此阶段, 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或安装出 现差错, 中标人应全权负责解决直到采购人满意, 并承担一切安全风险和安全责 任。 1.20.3 系统调试时,须对其在工况(或近似)下空调额定制冷量或制热量、 噪声等进行测试, 对部分负荷运行时空调工作状况进行测定。 其测定值与投标文 件所标数据应一致。 1.20.4 负责完成与其他相关系统的接口配合和协调工作。 1.20.5 调试工作应有完整的记录,并复制三份交采购人存档留底。 (二)其他要求 1、为采购人提供十个制冷制热周期(共计20 次)的空调清洗。 2、质保期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 务和备品备件供应。 3、关于拆旧物料的所有权:旧压缩机所有权归属采购人,拆除后须放在采 购人指定位置,其他拆旧物料归属中标人,中标人可自行测算、折抵(无需单 独报价)。 4、因本项目现场环境较复杂,建议投标人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 5、投标人所投顶排风多联空调器室外机和多联室内机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 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信息查 询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投标总价, 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履约期间采购 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报价风险。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36 页/共77 页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二、评标方法 2.1 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 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应完整的体 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书)的全部内容。 2 不良信用记录 查询 投标人不得存 在投标人须知 正文第19.2 条 中的不良信用 记录情形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9.2 条要求 注:如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故障无法查 询信息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无重大违 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作为评审依据。 3 无重大违法记 录声明函、无 不良信用记录 声明函 格式、 填写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并加盖投 标人电子签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 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 符合性审查表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37 页/共77 页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开标一览表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 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一 2 投标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 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二 3 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 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的无需此件, 提供身份 证明即可。 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 4 投标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 文第12 条要求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五 5 投标文件制作机 器码查询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 机器码不得相同 6 无标识技术参数 承诺及标★项要 求 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 求中要求 7 节能产品认证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要 求 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 产品经市场监管总局 公布的 《参与实施政府 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 构目录》 中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内 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 公共服务平台认证信 息查询截图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38 页/共77 页 8 商务响应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 付款方式、 供货及安装期限、 供货及安装地点、质保期的 要求。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六 (6.1 商务响应 表) 9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 其他要求 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 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3 详细审查 2.3.1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 2.3.2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 分, 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7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 信分 (70 分) 满足货物 指标要求 情况 一、技术参数(27 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标 “■”、“●”和“※”的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 情况进行评分: 1、标“■”的指标,每一项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 1 分,共4 项,共计4 分。 2、标“●”的指标,每一项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 0.5 分,共22 项,共计11 分。 注:1-2 项以投标响应表和“货物指标要求”中证 明材料要求作为评审依据。 3、标“※”的指标(3.1.16),每满足一项功能 得1 分,满分8 分。 4、标“※”的指标(3.1.17)风管式室内机具有 自清洁功能,保证环境的清新与健康的得4 分,没 有不得分。 注: 3-4 项投标人应承诺满足上述功能, 格式自拟, 0-27 分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39 页/共77 页 未提供不得分。 资信证书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 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有效期内 的下列认证,每具有一项得1 分,最多得4 分: 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售后服务相关认证(五星级及以上); 注: 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 台网站认证信息查询网页截图。 0-4 分 施工组织 方案及供 货安装 (调 试)方案 一、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综合评 审,方案应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含消 防)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资源配备计划、环境保护管理、文明施工的体系与 措施、工程施工的针对重点、难点的配合体现。 1、方案理念制定,全面深入,详尽准确,详细完 整的,得5 分; 2、方案较为贴切,符合实际,具有实用性的,得 3 分; 3、方案基本符合要求的,得1 分; 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二、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安装 (调试) 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供货安装计划周密、调试仔细、确保设备正常 使用,制定了具体可行的保证措施的,得5 分; 2、供货安装计划较为详实、设备运输安装各种 风险较为充分考虑、调试良好,能够满足采购人的 实际需要的,得3 分; 0-10 分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40 页/共77 页 3、供货安装计划基本能够满足项目需求,调试安 装效果基本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得1 分; 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所投设备 性能 对所投中央空调技术先进性及便于维护等方面, 进 行综合评审。 注: 1、所投中央空调性能稳定、技术先进、便于维护 的,得5 分; 2、所投中央空调性能较稳定、技术较先进、较便 于维护的,得3 分; 3、所投中央空调各方面基本满足要求得1 分; 4、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注: 投标人可自行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 (如官网截 图、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评委会根据投标人 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综合评审。 0-5 分 质保期 质保期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 (基本质保期为验 收合格后5 年) 每增加一年加2 分, 满分6 分。 (每 年为一个供暖和供冷期,增加不足一年的不计)。 注: 以投标响应表中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作为评审 依据,仅对部分设备增加的不得分。 0-6 分 售后服务 与方案 售后服务方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实施 方案、安装调试、验收方案、服务响应体系、故障 响应时间、故障处理的响应措施、故障处理流程、 维护保障流程、售后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综合评 审: 1、方案理念制定,全面深入,详尽准确,详细完 整的,得5 分; 2、方案较为贴切,符合实际,具有实用性的,得 3 分; 0-5 分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41 页/共77 页 3、方案基本符合要求的,得1 分; 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人员配备 一、项目负责人(1 人)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得3 分; 注: 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 《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 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采用安徽 省二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 《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 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 号) 规定, 投标文件应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且应 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 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 对于其他省 份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要求, 证书颁发 单位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安装及售后服务人员中具 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作业类别为高处作业),每提 供1 人得0.5 分,满分3 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安装及售后服务人员中具 有特种设备操作证 (作业类别为制冷与空调作业) , 每提供1 人得0.5 分,满分3 分。 注: 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可重复计分, 投标文件 中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及对应人员证书扫描件; 2、 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 个月内 (任意1 个月) 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 可)。 0-9 分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42 页/共77 页 业绩 自2022 年1 月1 日以来(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投标人具有多联机空调(须与所投产品同品牌)供 货安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 分,最高得4 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1)业绩合同的扫描件; (2)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扫描件。 (3)若上述证明材料中均不能体现品牌、验收合 格时间等评审内容的, 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 (合同 甲方) 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 证明材料须 加盖业主单位(合同甲方)的公章,未提供或提供 不全的不得分。 0-4 分 价格分 (30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 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 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2.3.3 分值汇总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 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 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 (2)将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 标人的综合总得分。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43 页/共77 页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货物类) 第一部分合同书 项目名称: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25BFFHZ00437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44 页/共77 页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中标人名 称) (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 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 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 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 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 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货物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商 1 2 3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1 2 3 ……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45 页/共77 页 1.4.1 付款方式: ;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1.5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交付期限: ; 1.5.2 交付地点: ; 1.5.3 交付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 付货物, 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 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0 %;迟延交付 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 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 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 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0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 高限额之日起, 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 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 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 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 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 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或者欺诈行为 (即: 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 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 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采取补救措施, 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 偿损失;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 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 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 除不可抗力外,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46 页/共77 页 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且对方当事人 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 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 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 导致甲方中止 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6.7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 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 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 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 致; 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 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 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 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 裁规则裁决; 1.7.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47 页/共77 页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 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 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 2.1.3“货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 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 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 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 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 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 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 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 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 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 侵权指控, 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费用和赔偿; 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 款。 2.4 包装和装运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48 页/共77 页 2.4.1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 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 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 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 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2 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 行履约检查, 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 但不得因履 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 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 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 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 息等, 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 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 质量保证 2.8.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 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 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9 货物的风险负担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49 页/共77 页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 灭失的风险负担详 见合同专用条款。 2.10 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 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 合同变更 2.11.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 但不 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11.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双方当事人应当以 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 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 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 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 不可抗力 2.13.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 履行 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 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 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 将有关部门出 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4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5 乙方破产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50 页/共77 页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 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 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 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 合同中止、终止 2.16.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双方当事人应当中 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 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 检验和验收 2.17.1 货物交付前, 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 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 全面的检 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 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 甲方有权组织 (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 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 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 检验和验收标准、 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 用条款。 2.18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9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9.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9.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0 履约保证金 2.20.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 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 交; 2.20.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 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 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 个工 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51 页/共77 页 2.20.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 定全面履行义务, 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 同时不影响甲 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1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52 页/共77 页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 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 与前 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53 页/共77 页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蜀山检察院中央空调采购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年 月 日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54 页/共77 页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 投标人全称 投标范围 全部 投标报价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其他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注: 1.此表用于开标唱标之用。 2.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 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3.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55 页/共77 页 二、投标函 致: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包括安装调试等工作)的最终投标报价 见开标一览表,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 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 考资料及有关附件, 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 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 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 并在招标文件规 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 正常。 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 我方同意按照贵 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8.我方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质保要求。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56 页/共77 页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 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 (以公布日期为 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 分;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 分;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 分;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 分。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57 页/共77 页 四、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授权 (投标人授权代表 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 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58 页/共77 页 五、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 号规格 原产地及 生产厂商 单 位 数 量 单价 (元) 小计 (元)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其他费用 … … … 合计(元)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注: 1.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 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 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表中须明确列出所投产品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 商,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59 页/共77 页 六、投标响应表 6.1 商务响应表 序号 商务条款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承诺 偏离 说明 1 付款方式 2 供货及安装地点 3 供货及安装期限 4 质保期 6.2 技术响应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 数及要求 所投产品的品牌、型 号及技术参数 偏离 说明 1 2 3 4 … 6.3 货物说明一览表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60 页/共77 页 七、供货安装(调试)方案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61 页/共77 页 八、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62 页/共77 页 九、投标业绩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 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 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 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序号 项目名称 供货范围 备注 1 2 3 4 5 …… 注: 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 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 如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有约定的, 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63 页/共77 页 十、联合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 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 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联合体各方 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联合体中标后, 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 金额的百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 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 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 4.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 作量分摊。 5.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 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 效。 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64 页/共77 页 联合体成员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65 页/共77 页 十一、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 投标文件中 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 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备注 1 2 3 4 5 ……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 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 (含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仅作为结果公告使用,请投标人规范填写。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66 页/共77 页 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 察院)的(蜀山检察院中央空调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制造商为 (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 制造商为 (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 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可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67 页/共77 页 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 3.上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货物名称”。 4.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5.填写示例:某设备,属于(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对应货物的“所属行业”,如工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某企业,从业人员100 人,营业收入为10000 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 万 元,属于小型企业[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 网址https://www.miit.gov.cn/)查询]。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68 页/共77 页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 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69 页/共77 页 十四、诚信履约承诺函 致: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 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 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 (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 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可能的处理结果有: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 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 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70 页/共77 页 十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投标邀请、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 如 营业执照、产品彩页、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图片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 扫描件上传。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71 页/共77 页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 络技术,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 办法》(八部委20 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 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 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 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 易活动的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 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 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 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 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 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 整合和发布的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 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 道等服务功能。 第六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 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 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 系统的服务保障。 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 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 法律责任。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 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72 页/共77 页 第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 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 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第十条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 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 第十三条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 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进行撤回操作;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上传。 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 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 件解密, 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 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 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 答辩、 磋商、 谈判等情形的,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 第十六条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 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 现场并成功递交,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 盘中非加密投标文 件继续开标。 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 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 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 第十七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73 页/共77 页 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 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 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 以便 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 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若投标人未及时 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 第二十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 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 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第二十二条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 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 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 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 程序无法按时开展, 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 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 招投标程序 继续进行; 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 在原开标时间后1 小时内无法恢复 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74 页/共77 页 (一) 项目中止, 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 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 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 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 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 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 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 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 第二十六条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 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 号)同时废止。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75 页/共77 页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询问函范本 (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 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 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拟参与蜀山检察院中央空调采购(2025BFFHZ00437)的采购活动, 现有 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事项一) 1、(内容或条款) 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建议) 二、(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76 页/共77 页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 第77 页/共77 页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3、 更正公告--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pdf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HZ00437 项目名称: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 年3 月21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顶排风多联空调器室外机1” 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原为“(3)制冷额定功率≤14.4kw、(4)风量:≥2 0400m³/h 更正为”现更正为“(3)制冷额定功率≤17kw、(4)风量:≥ 15900m³/h”。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多联室内机1”的技术参数及 要求原为“(2)●制热容量:≥2.8kw”现更正为“(2)●制热容量: ≥2.5kw”。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多联室内机2”的技术参数及 要求原为“(1)制冷容量:≥4.3kw、(2)●制热容量:≥4.9kw、(4) 最大风量:≥720m³/h”现更正为“(1)制冷容量:≥4.0kw、(2)●制 热容量:≥4.5kw、(4)最大风量:≥630m³/h”。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多联室内机3”的技术参数及 要求原为“(4)最大风量:≥900m³/h”现更正为“(4)最大风量:≥7 80m³/h”。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多联室内机4”的技术参数及 要求原为“(2)●制热容量:≥6.5kw、(4)最大风量:≥900m³/h”现 更正为“(2)●制热容量:≥6.3kw、(4)最大风量:≥780m³/h”。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多联室内机5”的技术参数及 要求原为“(2)●制热容量:≥8.5kw、(4)最大风量:≥1140m³/h” 现更正为“(2)●制热容量:≥8.0kw、(4)最大风量:≥1080m³/h”。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多联室内机6”的技术参数及 要求原为“(3)制冷额定功率≤0.178kw”现更正为“(3)制冷额定功 率≤0.255kw”。 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多联室内机7”的技术参数及 要求原为“(2)●制热容量:≥8.5kw、(3)制冷额定功率≤0.194kw、 (4)最大风量:≥1140m³/h、机器厚度≤270mm”现更正为“(2)●制 热容量:≥8.0kw、(3)制冷额定功率≤0.255kw、(4)最大风量:≥1 080m³/h、机器厚度≤300mm”。 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多联室内机8”的技术参数及 要求原为“(2)●制热容量:≥8.5kw、(5)●排水泵最大扬程≥1200 mm、机器厚度≤238mm 最低噪音值≤32dB(A)”现更正为“(2)●制热容 量:≥8.0kw、(5)●排水泵最大扬程≥850mm、机器厚度≤256mm 最低 噪音值≤40dB(A)”。 10.招标文件P31 采购需求中“3.2.7.3 接口要求”中:“设备控制 主机具有开放性,能够满足与采购人已有的BMS 系统的大型开放需求, 可以适用Lonworks、BACnet、MODBUS 等多种网络通信协议”,现更正为 “设备控制主机具有开放性, 能够满足与采购人已有的BMS 系统的大型开 放需求,可以适用Lonworks、BACnet、MODBUS 等多种网络通信协议,项 目交付时需完成接入采购人已有智能空调系统或自带管理系统 (具备智能 化管理系统能力)。所有接入、系统费用需包含在报价中”。 更正日期:2025 年3 月26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关于评分标准中招标业绩要求: “自2022 年1 月1 日以来 (以 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多联机空调(须与所投产品同品牌)供 货安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 分,最高得4 分”。因业绩主要考 察投标人实力的, 本项目招标是多联机系统空调, 只需要提供多联机类似 业绩即可。建议调整为:自2022 年1 月1 日以来(以验收合格时间为 准),投标人具有多联机空调供货安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 分, 最高得4 分。 答: 本次招标项目的业绩要求是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 技术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综合因素确定的,指在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同品牌安装经验, 在该领域具备成熟的技术和管理能力来顺利完成本项目, 保障项目的质量 和进度。故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关于招标文件第41 页“人员配备”描述中“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 安装及售后服务人员中具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作业类别为高处作业),每 提供1 人得0.5 分,满分3 分”。因高处作业证现存在两种形式,分别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证, 应急管理局颁发 的高处作业证, 以上两种都属于同一工种。 请明确如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证是否被认可。 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证, 应急管 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提供任一种均得分。 (3)关于内容包括的对空调风管作了镀锌铁皮的材质要求,请问现场 的风管是全部更新还是做修补? 答:考虑本项目原中央空调年代已久,为保证制冷制热效果、降低能 耗,确保系统安全运行,空调风管要求全部换新。 (4)关于经现场勘察本栋大楼中央空调系统均接入了物业的集中化管 理系统, 请问本次空调更新改造后是否也要提供开放协议给物业以便后期 集中化管理? 答:详见更正部分第10 条。 (5)请问本项目如何获取配套暖通图纸或相关资料? 答:本项目采购人全程配合投标人现场考察,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6)关于1.本项目的空调外机均放置在屋面,屋面敞开,室外机与空 气的换热非常充分, 中央空调室外机无需特殊的静压要求即可满足换热效 果, 而招标外机的参数却要求机外标准静压值≥90Pa, 属于不合理的提高 产品参数需求,以此达到一定的限制性。建议改为: (5)机外标准静压 值需满足实际使用要求。 答: 经采购人市场调研, 参数设置具备竞争性已有三家以上品牌能满 足上述要求,上述要求的设置与本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故不予修改,按 原招标文件执行。 (7)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其他相关技术参数的疑问。 答: 经采购人市场调研, 经更正信息第1-9 条更正后的参数设置具备 竞争性, 有三家以上品牌能满足上述要求, 上述要求的设置与本项目实际 需要相适应。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 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 号 联系方式:0551-63503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 澄清/更正
- 公开招标
- 2025BFFHZ00437
- 安徽省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 李工 0551-63******
- 司法机关
- 预算***金额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李工 0551-66******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1日11点0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HZ00437
项目名称: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合肥市蜀山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采购等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20个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22日09:00至2025年04月11日11:0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1日11点0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2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
联系方式:055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
- 采购需求.doc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更正公告--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pdf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3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2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3-21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03-21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3 2025-04-09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4-11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2025-03-27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空调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2 202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