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紫荆城一期聘请第三方电梯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2025-03-28 18:52:00 查看原文
  • 公开招标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JSZC-320115-NJJC-C2025-0008
  • 江苏省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麒麟街道办事处
  • 池爽 025-52******
  • 行政机关
  • 货物/通用设备
  • 货物/专用设备
  • 服务/环境服务
  • 预算***金额
  •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
  • 冯主任 025-58******
 

项目概况

麒麟紫荆城一期聘请第三方电梯维保项目 JSZC-320115-NJJC-C2025-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彩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14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NJJC-C2025-0008 

项目名称:麒麟紫荆城一期聘请第三方电梯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170万元/年),超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麒麟紫荆城一期共有晨光苑、泉水苑、建南苑、长城苑、锁石苑、定林苑6个园区,共有电梯151台电梯需开展维保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彩云系统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1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彩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4-1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2. 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电子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 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8、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麒麟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宁区开城路60号

联系人:冯主任

联系电话: 02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人:池爽

联系电话:025-58******-8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爽

电话:025-58******-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