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沈阳市兴东中学采购师生餐饮服务需求,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沈阳市兴东中学采购师生餐饮服务 2.项目内容:沈阳市兴东中学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德增街21-1号,现采购专业餐饮公司为教师及学生提供餐饮服务,服务期限一年,包括教职员工早、午工作餐;学生包括午餐和晚餐。中标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等关于食堂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沈阳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通知沈教通〔2024〕164号和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保证平衡膳食,配餐科学,食材绿色环保,服务优质,严格执行用餐各项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师生用餐安全。学校现有学生约510人,教师约123人。(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二、需求调查要求 对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方案建议。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需求调查征集期限:2025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11日 2.征集反馈方式:供应商于需求调查征集期限内将对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方案建议,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717134182@qq.com。 3.公告媒介:本次项目需求调研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上发布。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兴东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人:朱富聪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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