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公告
- 附件1、1401992025CGK00108公开招标采购文件.docx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1401992025CGK00108项目名称:太原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3月13日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6一、总则6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文件8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0五、开标14六、资格审查及评标13七、签订合同13八、服务费15九、保密和披露15十、询问和质疑16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18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19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24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5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1992025CGK001082.项目名称:太原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公开招标采购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预算金额:54,360,800元(第一包:12,727,330.16元;第二包:11,001,590.48元;第三包:10,570,155.56元;第四包:6,687,241.27元;第五包:6,902,958.73元;第六包:6,471,523.80元),本项目一招二年八个月。最高限价:54,360,800元(第一包:12,727,330.16元;第二包:11,001,590.48元;第三包:10,570,155.56元;第四包:6,687,241.27元;第五包:6,902,958.73元;第六包:6,471,523.80元)5.采购需求:共六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太原市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项目(小店责任区、万柏林责任区、尖草坪责任区、晋源责任区、迎泽责任区、杏花岭责任区)是经市政府同意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的法人单位,由其独自组织并管理信息采集专职人员队伍,服务于采购人并接受业务指导,利用太原市城管信息系统集成的技术手段,对各个责任区相应网格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进行巡查采集、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并对城市管理信息采集人员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考核。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至2027年12月(第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后一年一签)。7.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点击“潜在供应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五、招标公告期限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www.ccgp-shanxi.gov.cn)进行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957632.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联系电话:9576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联系人:郭庆鹏联系电话:13753194301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0351-2377110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54,360,800元(第一包:12,727,330.16元;第二包:11,001,590.48元;第三包:10,570,155.56元;第四包:6,687,241.27元;第五包:6,902,958.73元;第六包:6,471,523.80元)最高限价:54,360,800元(第一包:12,727,330.16元;第二包:11,001,590.48元;第三包:10,570,155.56元;第四包:6,687,241.27元;第五包:6,902,958.73元;第六包:6,471,523.80元)3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4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开标一览表(以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系统格式为准)(2)资格审查部分(3)商务技术部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以及澄清、说明或补正5投标文件编制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6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7投标报价投标人就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唯一报价,不得拆包(项)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标的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各种费用和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使用前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8现场考察及答疑会现场考察不组织答疑会不组织:09样品□提交☑不提交10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3.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11技术选择性方案□接受☑12分包□接受☑不接受13进口产品14免费质保期15合同期内调价不接受16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详见“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17采购合同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并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18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节能产品1.采购货物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给予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将按照“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给予加分。中小企业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优惠为15%-20%,特殊情况不应低于10%,具体扣除比例详见采购需求。3.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6%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 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6%-8%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详见采购需求。2. 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扫描件或截图。(格式见附件第八部分)3.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9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查询截止时间:开标当日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0招标服务费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服务费。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总则1. 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2. 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集中采购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中标人”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投标人。2.5“投标货物”是指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辅件配件、备品备件、软件、服务等标的物在内的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2.7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3.投标人资格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2符合招标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3.3能够承担投标过程及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5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6 本次招标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3.6.1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6.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相关资格要求的,按照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6.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4. 知识产权4.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且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采购人使用而遭受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4.2如投标人不拥有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则投标报价中已包含采购人使用该知识的一切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应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4.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应当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 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6. 集中采购机构的权利6.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可终止本次招标。终止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予以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二、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7.1.1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7.1.2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3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7.1.4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7.1.5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7.1.6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7.1.7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7.1.8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7.1.9招标文件未规定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9. 投标文件的构成9.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包括:9.1.1开标一览表(以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系统格式为准)9.1.2资格审查部分9.1.3商务技术部分9.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以及澄清、说明或补正10. 投标文件的编制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内容,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10.2投标人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编制投标文件。10.3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行间不得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10.4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外,一律不予认可。11.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1.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提供其中文译文。11.2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 投标报价12.1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经营范围,按照“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对某包(项)或全部货物进行唯一报价,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2.3投标人应以“包”为基本单位进行报价。若本项目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并以“包”为单位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12.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2.4.1《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2.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2.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2.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2.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13. 投标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4. 投标文件签章14.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单位公章”、“公章”等均指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4.2投标文件的签章应清晰工整。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 投标文件的加密15.1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投标文件提交16.1投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的公告时间为准。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16.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加密。16.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6.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投标文件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17. 串通投标17.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7.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7.1.3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17.1.4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17.1.5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1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7.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7.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7.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7.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7.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8. 弄虚作假1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18.1.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印章或票据凭证等;18.1.2提供虚假的材料、样品、检验报告、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8.1.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8.1.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8.1.5冒名顶替他人签字;18.1.6提供虚假的技术参数或服务方案;18.1.7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9.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9.1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与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公章不一致的;19.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19.3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19.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资质原件、合同原件、投标产品样品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19.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9.6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9.7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19.8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没有提交联合协议的;19.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字或盖章的;19.10投标报价出现明显错误,投标人拒绝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正的;19.11投标总价、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9.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9.13投标文件未对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19.14采购货物未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19.15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的内容,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面的;19.16投标文件中的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未提供其中文译文,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判的;19.17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19.18采购货物属于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19.19采购货物中含有《实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应强制3C认证的产品,但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19.20投标产品中包含的软件类产品为非正版软件的;19.2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9.22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事项,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19.23投标文件未对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质保期做出实质性响应的;19.24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做出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的;19.25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19.2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2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0.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0.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0.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0.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开标21.1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招标公告或变更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21.2开标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21.3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依据《开标一览表》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以及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事项。六、资格审查及评标22. 资格审查22.1资格审查人员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程序、审查方法及审查标准独立履行审查职责。22.2资格审查人员对存在争议的事项,按照“一票否决”的原则做出结论。23.评标23.1 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23.2参与进口产品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采购评审专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23.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3.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3.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3.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3.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3.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3.4评标委员会成员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独立履行评标职责。23.5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23.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七、签订合同24. 中标通知24.1集中采购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结果公告。24.2集中采购机构告知投标人本人评审得分与排序,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4.3中标人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自行打印《中标通知书》。24.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25. 履约保证金(如涉及)25.1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于签订采购合同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25.2中标人不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5.3当中标人全面完成采购合同事项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25.4如果中标人未按双方签订合同事项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6. 签订合同26.1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并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6.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在评审过程当中的答复澄清事项等均为此次采购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26.3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26.4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7. 对投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27.1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7.1.1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27.1.2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27.1.3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1.4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7.1.5投标人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照有关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27.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27.1.7投标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8. 对中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28.1中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8.1.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8.1.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9. 诚实信用29.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凡有悖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被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依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29.2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诚信中存在严重问题时,将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29.3投标人的违法违规和诚实信用缺失行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进行记录和曝光。八、服务费30. 服务费30.1集中采购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九、保密和披露31. 保密31.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除非得到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同意,不得将因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31.2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规定的用途。31.3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2.1 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投标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2 在集中采购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中采购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质疑、投诉33质疑33.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按以下原则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33.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3.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33.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3.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3.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3.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3.2.4事实依据;33.2.5必要的法律依据;33.2.6提出质疑的日期。33.2.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3.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3.4除采购需求、评分规则、合同文本外的采购(招标)文件编制、采购程序的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质疑。其他事项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采购人应依法受理并及时作出答复。33.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4. 投诉3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34.2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4.3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4.3.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34.3.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采购需求(第一包)小店责任区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的简要介绍:太原市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项目(小店责任区)是经市政府同意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的法人单位,由其独自组织并管理信息采集专职人员队伍,服务于采购人并接受业务指导,利用太原市城管信息系统集成的技术手段,对小店责任区相应网格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进行巡查采集、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并对城市管理信息采集人员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考核。财政资金预算金额:12727330.16元(4772748.81元/年)最高限价:12727330.16元采购说明项目按照市财政“以事定费”的原则,体现“政府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目标,进行公开招投标,将信息采集范围内的城市管理问题委托具有信息采集、计算机技术研发与推广、管理咨询、物业管理等城市管理信息采集能力,且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的法人单位,按照相应制度、标准、办法等,进行定时、全覆盖、公正、及时的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集,从而保证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和全面处置。本项目依据《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GB/T30428.7-2017)》的相关规定,以太原市小店责任区城管网格范围内的道路为基础,对小店责任区可巡查的全部道路、街巷区域进行11类型划分后,通过设定巡查模式、巡查频度,并结合国家法定的劳动工作时长,完成采购人的业务需求。服务技术参数明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内容:对小店责任区相应网格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进行巡查采集、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2、服务范围:太原市小店责任区(含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区、唐槐产业园区、潇河产业园区太原行政区域部分)3、服务标准:及时上报率≥95%有效上报率按时核实核查率≥98%类别月覆盖率≥60%年覆盖率≥80%年漏报率≤3‰4、其他服务需求具体内容(1)项目启动标准及要求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的1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信息采集项目部的选址、管理及信息采集员队伍的组建、培训及初期运营等管理工作。项目启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中标人启动工作与中标承诺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信息采集时段城市管理采集人员全年365天对采集范围进行巡查采集,根据太原市的具体情况,执行春夏秋冬四季工作时间。具体为:春、秋季(3月1日-5月31日、10月1日-11月30日)7:00-20:00时;夏季(6月1日-9月30日)6:30-21:00时;冬季(12月1日-2月底)7:30-19:00。中午12:00-14:00为午餐时间。夏季高温预警超37℃时(含37℃)暂停人工采集,调整为机动车巡查采集。(3)信息采集内容及工作相关要求①符合《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立案、处置和结案规范的通知》并政办函[2022 ]14号中信息采集规范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②根据上级要求及采购人阶段性工作要求,进行针对性专项信息采集。③采购人布置的其他城市管理问题及专项业务信息采集普查任务。④ 制定员工上岗培训方案,内容含有培训内容,如岗位标准、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规范、应急保障等;内容含有培训方式,如理论学习、实践操作,有定期培训和考试制度等;⑤制定中标人信息采集项目部信息采集两防(防汛、抗雪防冻)应急保障预案;⑥制定城市运行管理重点问题信息采集保障预案;⑦ 制定中标人信息采集项目部信息采集重大活动任务保障预案;⑧制定太原市快速路、高架桥、东西山旅游公路等车巡信息采集保障预案;⑨制定中标人信息采集(半年)轮换工作制度及保障预案;⑩建立预防触碰三条高压线(防止虚假信息、防止吃拿卡要、有责投诉)的管控制度。(4)信息采集方式及巡查频次要求主要分为日常信息采集和专项业务信息采集。日常信息采集是信息采集人员全年365天按照规定信息采集时段对所属区域信息采集范围进行巡查采集;专项业务信息采集根据采购人要求和具体工作需求,不受信息采集时间、内容和范围的限制对特定区域、特定时段的特定问题进行专项业务信息采集。如遇暴雨、降雪等因自然因素发生的恶劣天气时,信息采集员需全员出动,按照采购人的应急指令执行。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的最低巡查频度设定为“每天4次”,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域的最低巡查频度设定为“每天2次”,其余巡查区域类型的巡查频度沿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GB/T 30428.7-2017)》要求。(5)项目配置①城管通手机管理方面采购人为中标人统一缴纳城管通通信费用,由通信运营商提供订制城管通手机作为工作终端,中标人保证城管通手机传输功能正常、信息畅通,系统更新时同步更新,满足信息采集工作需求。通信费用由采购人按照市财政部门实际核定的该项年度经费支付。实际使用费用超过采购人支付通信费用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承担。城管通手机做为工作终端,除城管通APP和微信微博等必要工作软件外,不得加载购物、交友等非工作用软件。中标人须指导信息采集人员合理使用城管通软件,减少因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确保城管通软件日常正常使用。任何人无权修改和卸载城管通软件;杜绝发生发送违法短信、微信、登录违法网站等行为,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城管通软件中地理信息数据属于保密信息,中标人须做好地理信息数据的保密工作,确保数据安全不泄密;任何人都不得将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地图、网格、部件等)以各种形式(电子数据、纸质文档等)向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透露。如发生数据泄密、设备外借等情况,采购人将按照签订的数据保密协议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要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城管通手机设定的工作区域,落实专人使用,并按正点率和全覆盖的要求,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提供各巡查网格内的行径线路。②办公场所配置方面中标人须在所中标区域内设立固定的信息采集项目部办公用房,办公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要求项目办公环境便捷,具备项目办公综合运行承载能力,并按照信息采集工作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网络设备及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专线专网,满足办公要求,费用由中标人自理。③巡查监督车配置及使用方面由于本次招标范围覆盖小店责任区内非机动车无法巡查的路段,中标人须配备2辆五座及以上机动车辆,用于快速路、高架路、下穿通道、东西山旅游公路等路段的车辆巡查采集。巡查采集车辆由中标人按区域业务需求进行常规统一的配备,区域中标价包含车辆的运行费用,费用参照2024年市级部门预算要求(事业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按20000元/车.年)执行。中标人配备的车辆要按照采购人统一的对外标识及名称,能够体现中标企业、服务区域。车载巡查设备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在快速路,高架桥等主干道巡查要求在采集车辆安装AI智慧扫描巡查设备,自动识别路面裂缝和坑洞病害、抛洒物、积水和基础设施状况等城市管理问题,采购人负责技术支持,中标人承担车载设备及维护费用。无人机巡查设备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根据城市管理现势需求配备无人机(详见下图最低参数配置要求),用于城市管理类日常巡查及突发应急事件,采购人负责技术支持,中标人承担设备及维护费用。最低参数配置要求序号参数要求1最大抗风等级:12m/s2工作环境温度:20℃至50℃3具备毫米波雷达感知系统4具备夜航灯5具备广角相机:1/2CMOS,有效像素4800万6具备变焦相机:1/2英寸CMOS,有效像素4800万,光学变焦倍数10倍,最大混合变焦倍数160倍7具备激光测距功能:最大测距距离1.2公里(6)责任网格划分及人员配备①小店责任区划分59个信息采集责任网格(含机动车辆巡查网格2个,人工巡查网格57个)。②信息采集队伍建设要求按信息采集工作要求,每个责任网格按上、下午班次配备信息采集员。小店责任区巡查区域每日每班上岗数不少于59人。监督员按全日信息采集员人次的5%配备。③管理人员条件项目经理、业务经理各设置1人,具备大专(含)以上相关学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分析与解决问题;需取得由国家人社部统一授权编号并颁发,可在国家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系统中查询的《城市管理网格员》高级(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公职人员、兼有外单位工作的不得任用。信息采集工作管理人员设置岗位包括:技术人员、文职人员、数字平台预审人员、数据测绘人员、无人机操作员等,要求具备大专(含)以上相关学历,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有较好的执行力,能高效推进工作,同时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业务适应能力。需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城市管理网格员》中级(四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④ 信息采集员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城管信息采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退伍军人优先考虑;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条件能适应全天候连续户外巡查,无明显身体缺陷及传染性、重大疾病;中专、高中(职高)以上学历占比应在30%以上,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会说普通话,具备使用有关通讯工具的能力;信息采集员年龄20周岁以上,女55周岁(含)、男60周岁(含)以下占比应在60%以上,有相应工作经验者适当放宽2—3年;经过相关职业技能的培训,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方可上岗从事本行业工作;信息采集员必须是专职,不得兼职。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辞退。⑤督查员条件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5-40周岁,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本市、退伍军人、男性、驾龄两年以上有驾驶经验者优先。身体健康,无明显身体缺陷及传染性、重大疾病,要求出具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特殊应急情况下能适应连续户外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技巧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政治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精神、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无犯罪记录和明显不良嗜好。注:采购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提出采购需求。三、落实政策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价格优惠比例:15%)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1)法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条件:☑无其他条件: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五、样品☑不提交六、服务期限:2025年5月至2027年12月(第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后一年一签)。服务地点:潇河产业园区太原行政区域部分)七、验收标准:考核要求:(一)信息采集质量考核指标1、及时上报率。中标人项目管理人员要结合本区域的街道情况,按巡查频次制定合理的责任网格道路巡查打卡点位,确保巡查区域全覆盖。保证问题及时发现上报,及时上报率≥95%。2、有效上报率。中标人每月应当保证上报信息经采购人审核立案的案件有效上报数,有效上报率≥98%,确保上传信息采集问题的有效和准确性。3、按时核实率和按时核查率。中标人每月应当遵守巡查、核实、核查的业务流程,随时发现和接收系统相关指令,迅速到达核实核查地点,完成业务操作,及时回复相关信息,保证按时核实率和按时核查率≥98%。4、事部件类别覆盖率。中标人每月应当保证上报城市管理问题的全面性,确保信息采集问题的类别完整,采集类别包含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市容环境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其他部件共五大类,159小类;以及市容环境类、宣传广告类、施工管理类、街面秩序类、突发事件类、其他事件共六大类,108小类。采购人每月通过系统对各中标人事部件类别覆盖率进行检查,要求中标人采集的城市问题类别月覆盖率≥60%以上,年覆盖率≥80%以上。5、失报漏报问题率。中标人须建立健全漏失报问题管理制度,避免出现重大问题失报、漏报的现象发生,年漏报率≤3‰。(二)信息采集员考核指标1、纪律要求①禁止采集员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性活动及其他兼职行为;②禁止信息采集员与被监管对象勾结,出现吃、拿、卡、要等行为;③禁止信息采集公司或信息采集员与信息采集对象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④禁止信息采集员酒后驾车、酒后上岗;⑤禁止接受被考核单位、被信息采集对象安排提供的用餐、住宿、午休及休闲娱乐等活动。2、日常考勤中标人应建立建全信息采集员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或地点签到打卡等工作举措,保证每天每班信息采集员在岗在线率都符合采购人合同规定值。八、培训要求:中标人对信息采集员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专项培训培训场地采购人负责岗前集中培训,中标人负责日常培训,场地根据培训内容由负责人协调培训时间:中标人日常培训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培训人员:各信息采集公司管理人员、信息采集员;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各项规章制度培训、基本职业素质培训、业务知识培训、系统设备使用培训、思想纪律教育培训、体能团队素质训练等;培训费用;中标人须将中标金额的2%用作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及职业道德培训。该费用须单独列支并向采购人报备,不得挪作他用。九、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按月支付原则。采购人每月根据《太原市城市运行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办法》对中标人进行绩效考核并拨付信息采集经费。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一、其他要求(一) 投标人职责要求1、负责按照住建部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2013)进行日常采集上报,并完成阶段性的专项普查工作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负责信息采集员日常管理、监督及业务绩效考核。3、负责信息采集员的培训、教育、考核、管理等工作,使其具备信息采集员的基本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要注重精细化采集挖掘城市管理深层次问题等。4、负责按时发放劳动薪酬,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地方标准为其缴纳各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负责合同期内信息采集员的人身安全以及意外伤害问题处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6、负责为信息采集员提供交通、通讯、服装、劳保用品、作业工具等。7、投标人对出现重大过错、违规违纪的信息采集员及时予以辞退,并补充空缺岗位报采购人备案。(二)项目报价要求中标人投标报价应列出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工资、社保五险缴纳。2、人员培训费用。3、各种税费和管理费。4、中标人各类相关业务支出(包括房租及其物业水电暖能源费、电脑、电话、网络、办公设备、汽车、电动车、应急装备、人员服装、体检费、福利费、交通住宿、差旅等费用)。5、企业合理的利润。6、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注:(1)人员薪资:信息采集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年调整后的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如遇政策调整,中标期内按最新规定执行。(2)员工保险:中标人应保障信息采集人员和管理人员享有社保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按照太原市人社部门规定的缴费政策和缴费基数、费率进行缴纳(具体情况中标人可向太原市人社及保险部门咨询),并缴纳意外保险。(3)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太原市相关标准执行。(4)合法用工: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尤其是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及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每个月的工时不得超过167个小时。”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本项目约定的项目费用组成,不得因某项目费用未纳入,不执行相关工作或克扣信息采集员费用,杜绝恶性竞争影响项目正常运行。(三)日常管理。1、中标人在采购人的统一业务指导下,按照合同相关要求负责人员及业务日常管理工作,实行专人专管,确保有专职管理人员队伍或机构,着力营造竞进态势,不断提升效率,提高质量,实行阶梯式管理。2、中标人负责信息采集员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定并提供一套完整的信息采集人员队伍日常管理办法,包括人事、工作考勤、数据分析、工作规范、工作质量和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中标人应制定人员准入清出制度,并负责处理解决信息采集人员、管理人员合同期内的一切人事、劳动和合同等纠纷事宜,负责处理解决其与公众的纠纷矛盾,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过错以及违法违纪的信息采集人员和管理人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及时予以辞退或调整;若信息采集人员和管理人员表现不积极拉帮结派、寻衅滋事,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人对其辞退或调整,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信息采集项目人员管理黑名单,纳入黑名单人员不得再从事城管信息采集工作。3、中标人根据所属区域内城市管理信息采集范围和时间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巡查责任网格,坚持业务为上,因事择人,人事联结,严格工作机制落实。如有需要时按照责任网格进行排班,确保区域巡查到位,问题上报及时。4、中标人负责保障信息采集员工作时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避免各种矛盾与冲突,负责信息采集员人身安全以及意外问题处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5、为充分调动信息采集员的积极性和确保城市病害问题及时发现,中标人应每半年对信息采集员的责任网格定期轮岗,并将信息采集员责任网格调整情况报备采购人。(四)监管考核。信息采集员经过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并经采购人组织的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同时,中标人须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针对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日常考勤、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全面的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绩效评价。(五)作风纪律。中标人须制定严格、全面、切实可行的工作作风纪律规定,中标人与信息采集员每人签订廉政承诺书,以加强对信息采集员作风纪律的管理,并与相关人员的工作待遇、职位晋升或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挂钩,杜绝出现吃、拿、卡、要或弄虚作假等问题。(六)安全责任。中标人负责对本项目所属人员的安全方面的责任,防止出现一切安全事故。中标人本项目部所聘人员上岗前应签订安全协议或承诺书,所有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及其项目自行承担。(七)信访维稳。中标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一套所属人员队伍稳定的教育疏导制度体系,加强信息采集员队伍思想稳定工作,防止出现上访、投诉等利益纠纷方面的恶意投诉。一旦发生类似问题,要查明事实,立即妥善处置,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八)合同履约1、中标人负责与信息采集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月工资(除个人缴纳保险费用)发放不得低于新颁布的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和规定,为信息采集员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2、为确保信息采集员的人身安全,中标人必须为所属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必须按照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保证缴足、缴齐中标人项目所属人员在聘用期间社会保险等,中标人所属职工在聘期间出现的一切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中标人须将中标金额的2%用作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及职业道德培训。该费用须单独列支并向采购人报备,不得挪作他用。4、中标人能够独立承担规避因完成本合同工作过程中出现和发生的各种人员、财务、财产等风险,接受采购人财务部门或其他指定的审计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财务延伸审计。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相关制度、人员配备等应按规定到位,并将人员名单、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劳动合同以及责任网格巡查区域等需要配备的设备及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采购人要进行验收,如未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6、中标人在实际工作中因不可抗力、政策性调整、信息采集员(含管理员)出现多次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经采购人报请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有权中止采购合同。7、采购人在每年合同到期前30日内,按照《太原市城乡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办法》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作出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的意见,经中心会议批准后执行。(九)退出机制建立方面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采购人报请主管部门及财政监管部门申请终止合同,经财政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终止合同。具体有:1、中标责任区内月度巡查线路覆盖率和采集员在岗在线时长达不到95%(不包含95%),一年内出现2个月的;2、中标责任区内采集员违规使用虚拟定位软件,隐匿真实巡查轨迹,弄虚作假,一年内发现5人次以上的;3、中标人连续两个月不按时(按时指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发放工资的;4、中标人未按照太原市本地社保缴纳相关规定为所有工作人员的缴纳各项保费(在社会保险中心正常运行情况下)或因中标人原因出现缓缴或不缴情形的;5、中标人管理不善,出现员工集体越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6、中标人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不达80分(含80分);7、中标人在该项目中出现严重违反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8、中标人在该项目中出现严重漏报造成恶劣影响的;9、中标人不履行中标承诺约定的。(第二包)万柏林责任区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的简要介绍:太原市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项目(万柏林责任区)是经市政府同意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的法人单位,由其独自组织并管理信息采集专职人员队伍,服务于采购人并接受业务指导,利用太原市城管信息系统集成的技术手段,对万柏林责任区相应网格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进行巡查采集、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并对城市管理信息采集人员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考核。预算金额: 11001590.48 元(4125596.42元/年)最高限价:11001590.48元采购说明项目按照市财政“以事定费”的原则,体现“政府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目标,进行公开招投标,将信息采集范围内的城市管理问题委托具有信息采集、计算机技术研发与推广、管理咨询、物业管理等城市管理信息采集能力,且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的法人单位,按照相应制度、标准、办法等,进行定时、全覆盖、公正、及时的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集,从而保证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和全面处置。本项目依据《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GB/T30428.7-2017)》的相关规定,以太原市万柏林责任区城管网格范围内的道路为基础,对万柏林责任区可巡查的全部道路、街巷区域进行11类型划分后,通过设定巡查模式、巡查频度,并结合国家法定的劳动工作时长,完成采购人的业务需求。服务技术参数明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内容:对万柏林责任区相应网格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进行巡查采集、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2、服务范围:太原市万柏林责任区3、服务标准:及时上报率≥95%有效上报率按时核实核查率≥98%类别月覆盖率≥60%年覆盖率≥80%年漏报率≤3‰4、其他服务需求具体内容(1)项目启动标准及要求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的1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信息采集项目部的选址、管理及信息采集员队伍的组建、培训及初期运营等管理工作。项目启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中标人启动工作与中标承诺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信息采集时段城市管理采集人员全年365天对采集范围进行巡查采集,根据太原市的具体情况,执行春夏秋冬四季工作时间。具体为:春、秋季(3月1日-5月31日、10月1日-11月30日)7:00-20:00时;夏季(6月1日-9月30日)6:30-21:00时;冬季(12月1日-2月底)7:30-19:00。中午12:00-14:00为午餐时间。夏季高温预警超37℃时(含37℃)暂停人工采集,调整为机动车巡查采集。(3)信息采集内容及工作相关要求①符合《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立案、处置和结案规范的通知》并政办函[2022 ]14号中信息采集规范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②根据上级要求及采购人阶段性工作要求,进行针对性专项信息采集。③采购人布置的其他城市管理问题及专项业务信息采集普查任务。④ 制定员工上岗培训方案,内容含有培训内容,如岗位标准、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规范、应急保障等;内容含有培训方式,如理论学习、实践操作,有定期培训和考试制度等;⑤制定中标人信息采集项目部信息采集两防(防汛、抗雪防冻)应急保障预案;⑥制定城市运行管理重点问题信息采集保障预案;⑦ 制定中标人信息采集项目部信息采集重大活动任务保障预案;⑧制定太原市快速路、高架桥、东西山旅游公路等车巡信息采集保障预案;⑨制定中标人信息采集(半年)轮换工作制度及保障预案;⑩建立预防触碰三条高压线(防止虚假信息、防止吃拿卡要、有责投诉)的管控制度。(4)信息采集方式及巡查频次要求主要分为日常信息采集和专项业务信息采集。日常信息采集是信息采集人员全年365天按照规定信息采集时段对所属区域信息采集范围进行巡查采集;专项业务信息采集根据采购人要求和具体工作需求,不受信息采集时间、内容和范围的限制对特定区域、特定时段的特定问题进行专项业务信息采集。如遇暴雨、降雪等因自然因素发生的恶劣天气时,信息采集员需全员出动,按照采购人的应急指令执行。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的最低巡查频度设定为“每天4次”,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域的最低巡查频度设定为“每天2次”,其余巡查区域类型的巡查频度沿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GB/T 30428.7-2017)》要求。(5)项目配置①城管通手机管理方面采购人为中标人统一缴纳城管通通信费用,由通信运营商提供订制城管通手机作为工作终端,中标人保证城管通手机传输功能正常、信息畅通,系统更新时同步更新,满足信息采集工作需求。通信费用由采购人按照市财政部门实际核定的该项年度经费支付。实际使用费用超过采购人支付通信费用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承担。城管通手机做为工作终端,除城管通APP和微信微博等必要工作软件外,不得加载购物、交友等非工作用软件。中标人须指导信息采集人员合理使用城管通软件,减少因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确保城管通软件日常正常使用。任何人无权修改和卸载城管通软件;杜绝发生发送违法短信、微信、登录违法网站等行为,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城管通软件中地理信息数据属于保密信息,中标人须做好地理信息数据的保密工作,确保数据安全不泄密;任何人都不得将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地图、网格、部件等)以各种形式(电子数据、纸质文档等)向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透露。如发生数据泄密、设备外借等情况,采购人将按照签订的数据保密协议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要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城管通手机设定的工作区域,落实专人使用,并按正点率和全覆盖的要求,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提供各巡查网格内的行径线路。②办公场所配置方面中标人须在所中标区域内设立固定的信息采集项目部办公用房,办公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要求项目办公环境便捷,具备项目办公综合运行承载能力,并按照信息采集工作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网络设备及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专线专网,满足办公要求,费用由中标人自理。③巡查监督车配置及使用方面由于本次招标范围覆盖万柏林责任区内非机动车无法巡查的路段,中标人须配备3辆五座及以上机动车辆,用于快速路、高架路、下穿通道、东西山旅游公路等路段的车辆巡查采集。巡查采集车辆由中标人按区域业务需求进行常规统一的配备,区域中标价包含车辆的运行费用,费用参照2024年市级部门预算要求(事业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按20000元/车.年)执行。中标人配备的车辆要按照采购人统一的对外标识及名称,能够体现中标企业、服务区域。车载巡查设备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在快速路,高架桥等主干道巡查要求在采集车辆安装AI智慧扫描巡查设备,自动识别路面裂缝和坑洞病害、抛洒物、积水和基础设施状况等城市管理问题,采购人负责技术支持,中标人承担车载设备及维护费用。无人机巡查设备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根据城市管理现势需求配备无人机(详见下图最低参数配置要求),用于城市管理类日常巡查及突发应急事件,采购人负责技术支持,中标人承担设备及维护费用。最低参数配置要求序号参数要求1最大抗风等级:12m/s2工作环境温度:20℃至50℃3具备毫米波雷达感知系统4具备夜航灯5具备广角相机:1/2CMOS,有效像素4800万6具备变焦相机:1/2英寸CMOS,有效像素4800万,光学变焦倍数10倍,最大混合变焦倍数160倍7具备激光测距功能:最大测距距离1.2公里(6)责任网格划分及人员配备①万柏林责任区划分51个信息采集责任网格(含机动车辆巡查网格3个,人工巡查网格48个)。②信息采集队伍建设要求按信息采集工作要求,每个责任网格按上、下午班次配备信息采集员。万柏林责任区巡查区域每日每班上岗数不少于51人。监督员按全日信息采集员人次的5%配备。③管理人员条件项目经理、业务经理各设置1人,具备大专(含)以上相关学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分析与解决问题;需取得由国家人社部统一授权编号并颁发,可在国家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系统中查询的《城市管理网格员》高级(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公职人员、兼有外单位工作的不得任用。信息采集工作管理人员设置岗位包括:技术人员、文职人员、数字平台预审人员、数据测绘人员、无人机操作员等,要求具备大专(含)以上相关学历,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有较好的执行力,能高效推进工作,同时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业务适应能力。需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城市管理网格员》中级(四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④ 信息采集员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城管信息采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退伍军人优先考虑;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条件能适应全天候连续户外巡查,无明显身体缺陷及传染性、重大疾病;中专、高中(职高)以上学历占比应在30%以上,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会说普通话,具备使用有关通讯工具的能力;信息采集员年龄20周岁以上,女55周岁(含)、男60周岁(含)以下占比应在60%以上,有相应工作经验者适当放宽2—3年;经过相关职业技能的培训,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方可上岗从事本行业工作;信息采集员必须是专职,不得兼职。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辞退。⑤督查员条件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5-40周岁,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本市、退伍军人、男性、驾龄两年以上有驾驶经验者优先。身体健康,无明显身体缺陷及传染性、重大疾病,要求出具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特殊应急情况下能适应连续户外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技巧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政治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精神、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无犯罪记录和明显不良嗜好。注:采购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提出采购需求。三、落实政策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价格优惠比例:15%)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1)法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条件:☑无其他条件: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五、样品☑不提交六、服务期限:2025年5月至2027年12月(第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后一年一签)。服务地点:七、验收标准:考核要求:(一)信息采集质量考核指标1、及时上报率。中标人项目管理人员要结合本区域的街道情况,按巡查频次制定合理的责任网格道路巡查打卡点位,确保巡查区域全覆盖。保证问题及时发现上报,及时上报率≥95%。2、有效上报率。中标人每月应当保证上报信息经采购人审核立案的案件有效上报数,有效上报率≥98%,确保上传信息采集问题的有效和准确性。3、按时核实率和按时核查率。中标人每月应当遵守巡查、核实、核查的业务流程,随时发现和接收系统相关指令,迅速到达核实核查地点,完成业务操作,及时回复相关信息,保证按时核实率和按时核查率≥98%。4、事部件类别覆盖率。中标人每月应当保证上报城市管理问题的全面性,确保信息采集问题的类别完整,采集类别包含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市容环境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其他部件共五大类,159小类;以及市容环境类、宣传广告类、施工管理类、街面秩序类、突发事件类、其他事件共六大类,108小类。采购人每月通过系统对各中标人事部件类别覆盖率进行检查,要求中标人采集的城市问题类别月覆盖率≥60%以上,年覆盖率≥80%以上。5、失报漏报问题率。中标人须建立健全漏失报问题管理制度,避免出现重大问题失报、漏报的现象发生,年漏报率≤3‰。(二)信息采集员考核指标1、纪律要求①禁止采集员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性活动及其他兼职行为;②禁止信息采集员与被监管对象勾结,出现吃、拿、卡、要等行为;③禁止信息采集公司或信息采集员与信息采集对象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④禁止信息采集员酒后驾车、酒后上岗;⑤禁止接受被考核单位、被信息采集对象安排提供的用餐、住宿、午休及休闲娱乐等活动。2、日常考勤中标人应建立建全信息采集员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或地点签到打卡等工作举措,保证每天每班信息采集员在岗在线率都符合采购人合同规定值。八、培训要求:中标人对信息采集员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专项培训培训场地采购人负责岗前集中培训,中标人负责日常培训,场地根据培训内容由负责人协调培训时间:中标人日常培训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培训人员:各信息采集公司管理人员、信息采集员;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各项规章制度培训、基本职业素质培训、业务知识培训、系统设备使用培训、思想纪律教育培训、体能团队素质训练等;培训费用:中标人须将中标金额的2%用作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及职业道德培训。该费用须单独列支并向采购人报备,不得挪作他用。九、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按月支付原则。采购人每月根据《太原市城市运行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办法》对中标人进行绩效考核并拨付信息采集经费。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一、其他要求(一) 投标人职责要求1、负责按照住建部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2013)进行日常采集上报,并完成阶段性的专项普查工作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负责信息采集员日常管理、监督及业务绩效考核。3、负责信息采集员的培训、教育、考核、管理等工作,使其具备信息采集员的基本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要注重精细化采集挖掘城市管理深层次问题等。4、负责按时发放劳动薪酬,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地方标准为其缴纳各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负责合同期内信息采集员的人身安全以及意外伤害问题处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6、负责为信息采集员提供交通、通讯、服装、劳保用品、作业工具等。7、投标人对出现重大过错、违规违纪的信息采集员及时予以辞退,并补充空缺岗位报采购人备案。(二)项目报价要求中标人投标报价应列出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工资、社保五险缴纳。2、人员培训费用。3、各种税费和管理费。4、中标人各类相关业务支出(包括房租及其物业水电暖能源费、电脑、电话、网络、办公设备、汽车、电动车、应急装备、人员服装、体检费、福利费、交通住宿、差旅等费用)。5、企业合理的利润。6、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注:(1)人员薪资:信息采集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年调整后的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如遇政策调整,中标期内按最新规定执行。(2)员工保险:中标人应保障信息采集人员和管理人员享有社保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按照太原市人社部门规定的缴费政策和缴费基数、费率进行缴纳(具体情况中标人可向太原市人社及保险部门咨询),并缴纳意外保险。(3)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太原市相关标准执行。(4)合法用工: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尤其是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及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每个月的工时不得超过167个小时。”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本项目约定的项目费用组成,不得因某项目费用未纳入,不执行相关工作或克扣信息采集员费用,杜绝恶性竞争影响项目正常运行。(三)日常管理。1、中标人在采购人的统一业务指导下,按照合同相关要求负责人员及业务日常管理工作,实行专人专管,确保有专职管理人员队伍或机构,着力营造竞进态势,不断提升效率,提高质量,实行阶梯式管理。2、中标人负责信息采集员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定并提供一套完整的信息采集人员队伍日常管理办法,包括人事、工作考勤、数据分析、工作规范、工作质量和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中标人应制定人员准入清出制度,并负责处理解决信息采集人员、管理人员合同期内的一切人事、劳动和合同等纠纷事宜,负责处理解决其与公众的纠纷矛盾,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过错以及违法违纪的信息采集人员和管理人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及时予以辞退或调整;若信息采集人员和管理人员表现不积极拉帮结派、寻衅滋事,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人对其辞退或调整,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信息采集项目人员管理黑名单,纳入黑名单人员不得再从事城管信息采集工作。3、中标人根据所属区域内城市管理信息采集范围和时间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巡查责任网格,坚持业务为上,因事择人,人事联结,严格工作机制落实。如有需要时按照责任网格进行排班,确保区域巡查到位,问题上报及时。4、中标人负责保障信息采集员工作时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避免各种矛盾与冲突,负责信息采集员人身安全以及意外问题处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5、为充分调动信息采集员的积极性和确保城市病害问题及时发现,中标人应每半年对信息采集员的责任网格定期轮岗,并将信息采集员责任网格调整情况报备采购人。(四)监管考核。信息采集员经过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并经采购人组织的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同时,中标人须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针对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日常考勤、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全面的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绩效评价。(五)作风纪律。中标人须制定严格、全面、切实可行的工作作风纪律规定,中标人与信息采集员每人签订廉政承诺书,以加强对信息采集员作风纪律的管理,并与相关人员的工作待遇、职位晋升或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挂钩,杜绝出现吃、拿、卡、要或弄虚作假等问题。(六)安全责任。中标人负责对本项目所属人员的安全方面的责任,防止出现一切安全事故。中标人本项目部所聘人员上岗前应签订安全协议或承诺书,所有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及其项目自行承担。(七)信访维稳。中标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一套所属人员队伍稳定的教育疏导制度体系,加强信息采集员队伍思想稳定工作,防止出现上访、投诉等利益纠纷方面的恶意投诉。一旦发生类似问题,要查明事实,立即妥善处置,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八)合同履约1、中标人负责与信息采集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月工资(除个人缴纳保险费用)发放不得低于新颁布的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和规定,为信息采集员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2、为确保信息采集员的人身安全,中标人必须为所属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必须按照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保证缴足、缴齐中标人项目所属人员在聘用期间社会保险等,中标人所属职工在聘期间出现的一切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中标人须将中标金额的2%用作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及职业道德培训。该费用须单独列支并向采购人报备,不得挪作他用。4、中标人能够独立承担规避因完成本合同工作过程中出现和发生的各种人员、财务、财产等风险,接受采购人财务部门或其他指定的审计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财务延伸审计。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相关制度、人员配备等应按规定到位,并将人员名单、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劳动合同以及责任网格巡查区域等需要配备的设备及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采购人要进行验收,如未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6、中标人在实际工作中因不可抗力、政策性调整、信息采集员(含管理员)出现多次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经采购人报请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有权中止采购合同。7、采购人在每年合同到期前30日内,按照《太原市城乡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办法》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作出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的意见,经中心会议批准后执行。(九)退出机制建立方面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采购人报请主管部门及财政监管部门申请终止合同,经财政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终止合同。具体有:1、中标责任区内月度巡查线路覆盖率和采集员在岗在线时长达不到95%(不包含95%),一年内出现2个月的;2、中标责任区内采集员违规使用虚拟定位软件,隐匿真实巡查轨迹,弄虚作假,一年内发现5人次以上的;3、中标人连续两个月不按时(按时指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发放工资的;4、中标人未按照太原市本地社保缴纳相关规定为所有工作人员的缴纳各项保费(在社会保险中心正常运行情况下)或因中标人原因出现缓缴或不缴情形的;5、中标人管理不善,出现员工集体越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6、中标人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不达80分(含80分);7、中标人在该项目中出现严重违反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8、中标人在该项目中出现严重漏报造成恶劣影响的;9、中标人不履行中标承诺约定的。(第三包)尖草坪责任区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的简要介绍:太原市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项目(尖草坪责任区)是经市政府同意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的法人单位,由其独自组织并管理信息采集专职人员队伍,服务于采购人并接受业务指导,利用太原市城管信息系统集成的技术手段,对尖草坪责任区相应网格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进行巡查采集、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并对城市管理信息采集人员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考核。预算金额: 10570155.56元 (3963808.33元/年)最高限价:10570155.56元采购说明项目按照市财政“以事定费”的原则,体现“政府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目标,进行公开招投标,将信息采集范围内的城市管理问题委托具有信息采集、计算机技术研发与推广、管理咨询、物业管理等城市管理信息采集能力,且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的法人单位,按照相应制度、标准、办法等,进行定时、全覆盖、公正、及时的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集,从而保证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和全面处置。本项目依据《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GB/T30428.7-2017)》的相关规定,以太原市尖草坪责任区城管网格范围内的道路为基础,对尖草坪责任区可巡查的全部道路、街巷区域进行11类型划分后,通过设定巡查模式、巡查频度,并结合国家法定的劳动工作时长,完成采购人的业务需求。服务技术参数明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内容:对尖草坪责任区相应网格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进行巡查采集、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2、服务范围:太原市尖草坪责任区(含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服务标准:及时上报率≥95%有效上报率按时核实核查率≥98%类别月覆盖率≥60%年覆盖率≥80%年漏报率≤3‰4、其他服务需求具体内容(1)项目启动标准及要求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的1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信息采集项目部的选址、管理及信息采集员队伍的组建、培训及初期运营等管理工作。项目启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中标人启动工作与中标承诺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信息采集时段城市管理采集人员全年365天对采集范围进行巡查采集,根据太原市的具体情况,执行春夏秋冬四季工作时间。具体为:春、秋季(3月1日-5月31日、10月1日-11月30日)7:00-20:00时;夏季(6月1日-9月30日)6:30-21:00时;冬季(12月1日-2月底)7:30-19:00。中午12:00-14:00为午餐时间。夏季高温预警超37℃时(含37℃)暂停人工采集,调整为机动车巡查采集。(3)信息采集内容及工作相关要求①符合《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立案、处置和结案规范的通知》并政办函[2022 ]14号中信息采集规范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②根据上级要求及采购人阶段性工作要求,进行针对性专项信息采集。③采购人布置的其他城市管理问题及专项业务信息采集普查任务。④ 制定员工上岗培训方案,内容含有培训内容,如岗位标准、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规范、应急保障等;内容含有培训方式,如理论学习、实践操作,有定期培训和考试制度等;⑤制定中标人信息采集项目部信息采集两防(防汛、抗雪防冻)应急保障预案;⑥制定城市运行管理重点问题信息采集保障预案;⑦ 制定中标人信息采集项目部信息采集重大活动任务保障预案;⑧制定太原市快速路、高架桥、东西山旅游公路等车巡信息采集保障预案;⑨制定中标人信息采集(半年)轮换工作制度及保障预案;⑩建立预防触碰三条高压线(防止虚假信息、防止吃拿卡要、有责投诉)的管控制度。(4)信息采集方式及巡查频次要求主要分为日常信息采集和专项业务信息采集。日常信息采集是信息采集人员全年365天按照规定信息采集时段对所属区域信息采集范围进行巡查采集;专项业务信息采集根据采购人要求和具体工作需求,不受信息采集时间、内容和范围的限制对特定区域、特定时段的特定问题进行专项业务信息采集。如遇暴雨、降雪等因自然因素发生的恶劣天气时,信息采集员需全员出动,按照采购人的应急指令执行。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的最低巡查频度设定为“每天4次”,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域的最低巡查频度设定为“每天2次”,其余巡查区域类型的巡查频度沿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GB/T 30428.7-2017)》要求。(5)项目配置①城管通手机管理方面采购人为中标人统一缴纳城管通通信费用,由通信运营商提供订制城管通手机作为工作终端,中标人保证城管通手机传输功能正常、信息畅通,系统更新时同步更新,满足信息采集工作需求。通信费用由采购人按照市财政部门实际核定的该项年度经费支付。实际使用费用超过采购人支付通信费用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承担。城管通手机做为工作终端,除城管通APP和微信微博等必要工作软件外,不得加载购物、交友等非工作用软件。中标人须指导信息采集人员合理使用城管通软件,减少因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确保城管通软件日常正常使用。任何人无权修改和卸载城管通软件;杜绝发生发送违法短信、微信、登录违法网站等行为,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城管通软件中地理信息数据属于保密信息,中标人须做好地理信息数据的保密工作,确保数据安全不泄密;任何人都不得将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地图、网格、部件等)以各种形式(电子数据、纸质文档等)向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透露。如发生数据泄密、设备外借等情况,采购人将按照签订的数据保密协议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要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城管通手机设定的工作区域,落实专人使用,并按正点率和全覆盖的要求,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提供各巡查网格内的行径线路。②办公场所配置方面中标人须在所中标区域内设立固定的信息采集项目部办公用房,办公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要求项目办公环境便捷,具备项目办公综合运行承载能力,并按照信息采集工作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网络设备及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专线专网,满足办公要求,费用由中标人自理。③巡查监督车配置及使用方面由于本次招标范围覆盖尖草坪责任区内非机动车无法巡查的路段,中标人须配备2辆五座及以上机动车辆,用于快速路、高架路、下穿通道、东西山旅游公路等路段的车辆巡查采集。巡查采集车辆由中标人按区域业务需求进行常规统一的配备,区域中标价包含车辆的运行费用,费用参照2024年市级部门预算要求(事业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按20000元/车.年)执行。中标人配备的车辆要按照采购人统一的对外标识及名称,能够体现中标企业、服务区域。车载巡查设备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在快速路,高架桥等主干道巡查要求在采集车辆安装AI智慧扫描巡查设备,自动识别路面裂缝和坑洞病害、抛洒物、积水和基础设施状况等城市管理问题,采购人负责技术支持,中标人承担车载设备及维护费用。无人机巡查设备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根据城市管理现势需求配备无人机(详见下图最低参数配置要求),用于城市管理类日常巡查及突发应急事件,采购人负责技术支持,中标人承担设备及维护费用。最低参数配置要求序号参数要求1最大抗风等级:12m/s2工作环境温度:20℃至50℃3具备毫米波雷达感知系统4具备夜航灯5具备广角相机:1/2CMOS,有效像素4800万6具备变焦相机:1/2英寸CMOS,有效像素4800万,光学变焦倍数10倍,最大混合变焦倍数160倍7具备激光测距功能:最大测距距离1.2公里(6)责任网格划分及人员配备①尖草坪责任区划分49个信息采集责任网格(含机动车辆巡查网格2个,人工巡查网格47个)。②信息采集队伍建设要求按信息采集工作要求,每个责任网格按上、下午班次配备信息采集员。尖草坪责任区巡查区域每日每班上岗数不少于49人。监督员按全日信息采集员人次的5%配备。③管理人员条件项目经理、业务经理各设置1人,具备大专(含)以上相关学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分析与解决问题;需取得由国家人社部统一授权编号并颁发,可在国家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系统中查询的《城市管理网格员》高级(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公职人员、兼有外单位工作的不得任用。信息采集工作管理人员设置岗位包括:技术人员、文职人员、数字平台预审人员、数据测绘人员、无人机操作员等,要求具备大专(含)以上相关学历,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有较好的执行力,能高效推进工作,同时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业务适应能力。需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城市管理网格员》中级(四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④ 信息采集员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城管信息采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退伍军人优先考虑;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条件能适应全天候连续户外巡查,无明显身体缺陷及传染性、重大疾病;中专、高中(职高)以上学历占比应在30%以上,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会说普通话,具备使用有关通讯工具的能力;信息采集员年龄20周岁以上,女55周岁(含)、男60周岁(含)以下占比应在60%以上,有相应工作经验者适当放宽2—3年;经过相关职业技能的培训,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方可上岗从事本行业工作;信息采集员必须是专职,不得兼职。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辞退。⑤督查员条件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5-40周岁,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本市、退伍军人、男性、驾龄两年以上有驾驶经验者优先。身体健康,无明显身体缺陷及传染性、重大疾病,要求出具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特殊应急情况下能适应连续户外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技巧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政治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精神、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无犯罪记录和明显不良嗜好。注:采购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提出采购需求。三、落实政策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价格优惠比例:15%)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1)法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条件:☑无其他条件: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五、样品☑不提交六、服务期限:2025年5月至2027年12月(第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后一年一签)。服务地点:七、验收标准:考核要求:(一)信息采集质量考核指标1、及时上报率。中标人项目管理人员要结合本区域的街道情况,按巡查频次制定合理的责任网格道路巡查打卡点位,确保巡查区域全覆盖。保证问题及时发现上报,及时上报率≥95%。2、有效上报率。中标人每月应当保证上报信息经采购人审核立案的案件有效上报数,有效上报率≥98%,确保上传信息采集问题的有效和准确性。3、按时核实率和按时核查率。中标人每月应当遵守巡查、核实、核查的业务流程,随时发现和接收系统相关指令,迅速到达核实核查地点,完成业务操作,及时回复相关信息,保证按时核实率和按时核查率≥98%。4、事部件类别覆盖率。中标人每月应当保证上报城市管理问题的全面性,确保信息采集问题的类别完整,采集类别包含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市容环境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其他部件共五大类,159小类;以及市容环境类、宣传广告类、施工管理类、街面秩序类、突发事件类、其他事件共六大类,108小类。采购人每月通过系统对各中标人事部件类别覆盖率进行检查,要求中标人采集的城市问题类别月覆盖率≥60%以上,年覆盖率≥80%以上。5、失报漏报问题率。中标人须建立健全漏失报问题管理制度,避免出现重大问题失报、漏报的现象发生,年漏报率≤3‰。(二)信息采集员考核指标1、纪律要求①禁止采集员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性活动及其他兼职行为;②禁止信息采集员与被监管对象勾结,出现吃、拿、卡、要等行为;③禁止信息采集公司或信息采集员与信息采集对象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④禁止信息采集员酒后驾车、酒后上岗;⑤禁止接受被考核单位、被信息采集对象安排提供的用餐、住宿、午休及休闲娱乐等活动。2、日常考勤中标人应建立建全信息采集员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或地点签到打卡等工作举措,保证每天每班信息采集员在岗在线率都符合采购人合同规定值。八、培训要求:中标人对信息采集员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专项培训培训场地采购人负责岗前集中培训,中标人负责日常培训,场地根据培训内容由负责人协调培训时间:中标人日常培训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培训人员:各信息采集公司管理人员、信息采集员;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各项规章制度培训、基本职业素质培训、业务知识培训、系统设备使用培训、思想纪律教育培训、体能团队素质训练等;培训费用;中标人须将中标金额的2%用作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及职业道德培训。该费用须单独列支并向采购人报备,不得挪作他用。九、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按月支付原则。采购人每月根据《太原市城市运行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办法》对中标人进行绩效考核并拨付信息采集经费。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一、其他要求(一) 投标人职责要求1、负责按照住建部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2013)进行日常采集上报,并完成阶段性的专项普查工作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负责信息采集员日常管理、监督及业务绩效考核。3、负责信息采集员的培训、教育、考核、管理等工作,使其具备信息采集员的基本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要注重精细化采集挖掘城市管理深层次问题等。4、负责按时发放劳动薪酬,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地方标准为其缴纳各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负责合同期内信息采集员的人身安全以及意外伤害问题处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6、负责为信息采集员提供交通、通讯、服装、劳保用品、作业工具等。7、投标人对出现重大过错、违规违纪的信息采集员及时予以辞退,并补充空缺岗位报采购人备案。(二)项目报价要求中标人投标报价应列出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工资、社保五险缴纳。2、人员培训费用。3、各种税费和管理费。4、中标人各类相关业务支出(包括房租及其物业水电暖能源费、电脑、电话、网络、办公设备、汽车、电动车、应急装备、人员服装、体检费、福利费、交通住宿、差旅等费用)。5、企业合理的利润。6、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注:(1)人员薪资:信息采集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年调整后的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如遇政策调整,中标期内按最新规定执行。(2)员工保险:中标人应保障信息采集人员和管理人员享有社保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按照太原市人社部门规定的缴费政策和缴费基数、费率进行缴纳(具体情况中标人可向太原市人社及保险部门咨询),并缴纳意外保险。(3)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太原市相关标准执行。(4)合法用工: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尤其是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及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每个月的工时不得超过167个小时。”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本项目约定的项目费用组成,不得因某项目费用未纳入,不执行相关工作或克扣信息采集员费用,杜绝恶性竞争影响项目正常运行。(三)日常管理。1、中标人在采购人的统一业务指导下,按照合同相关要求负责人员及业务日常管理工作,实行专人专管,确保有专职管理人员队伍或机构,着力营造竞进态势,不断提升效率,提高质量,实行阶梯式管理。2、中标人负责信息采集员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定并提供一套完整的信息采集人员队伍日常管理办法,包括人事、工作考勤、数据分析、工作规范、工作质量和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中标人应制定人员准入清出制度,并负责处理解决信息采集人员、管理人员合同期内的一切人事、劳动和合同等纠纷事宜,负责处理解决其与公众的纠纷矛盾,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过错以及违法违纪的信息采集人员和管理人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及时予以辞退或调整;若信息采集人员和管理人员表现不积极拉帮结派、寻衅滋事,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人对其辞退或调整,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信息采集项目人员管理黑名单,纳入黑名单人员不得再从事城管信息采集工作。3、中标人根据所属区域内城市管理信息采集范围和时间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巡查责任网格,坚持业务为上,因事择人,人事联结,严格工作机制落实。如有需要时按照责任网格进行排班,确保区域巡查到位,问题上报及时。4、中标人负责保障信息采集员工作时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避免各种矛盾与冲突,负责信息采集员人身安全以及意外问题处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5、为充分调动信息采集员的积极性和确保城市病害问题及时发现,中标人应每半年对信息采集员的责任网格定期轮岗,并将信息采集员责任网格调整情况报备采购人。(四)监管考核。信息采集员经过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并经采购人组织的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同时,中标人须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针对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日常考勤、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全面的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绩效评价。(五)作风纪律。中标人须制定严格、全面、切实可行的工作作风纪律规定,中标人与信息采集员每人签订廉政承诺书,以加强对信息采集员作风纪律的管理,并与相关人员的工作待遇、职位晋升或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挂钩,杜绝出现吃、拿、卡、要或弄虚作假等问题。(六)安全责任。中标人负责对本项目所属人员的安全方面的责任,防止出现一切安全事故。中标人本项目部所聘人员上岗前应签订安全协议或承诺书,所有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及其项目自行承担。(七)信访维稳。中标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一套所属人员队伍稳定的教育疏导制度体系,加强信息采集员队伍思想稳定工作,防止出现上访、投诉等利益纠纷方面的恶意投诉。一旦发生类似问题,要查明事实,立即妥善处置,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八)合同履约1、中标人负责与信息采集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月工资(除个人缴纳保险费用)发放不得低于新颁布的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和规定,为信息采集员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2、为确保信息采集员的人身安全,中标人必须为所属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必须按照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保证缴足、缴齐中标人项目所属人员在聘用期间社会保险等,中标人所属职工在聘期间出现的一切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中标人须将中标金额的2%用作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及职业道德培训。该费用须单独列支并向采购人报备,不得挪作他用。4、中标人能够独立承担规避因完成本合同工作过程中出现和发生的各种人员、财务、财产等风险,接受采购人财务部门或其他指定的审计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财务延伸审计。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相关制度、人员配备等应按规定到位,并将人员名单、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劳动合同以及责任网格巡查区域等需要配备的设备及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采购人要进行验收,如未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6、中标人在实际工作中因不可抗力、政策性调整、信息采集员(含管理员)出现多次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经采购人报请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有权中止采购合同。7、采购人在每年合同到期前30日内,按照《太原市城乡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办法》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作出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的意见,经中心会议批准后执行。(九)退出机制建立方面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采购人报请主管部门及财政监管部门申请终止合同,经财政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终止合同。具体有:1、中标责任区内月度巡查线路覆盖率和采集员在岗在线时长达不到95%(不包含95%),一年内出现2个月的;2、中标责任区内采集员违规使用虚拟定位软件,隐匿真实巡查轨迹,弄虚作假,一年内发现5人次以上的;3、中标人连续两个月不按时(按时指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发放工资的;4、中标人未按照太原市本地社保缴纳相关规定为所有工作人员的缴纳各项保费(在社会保险中心正常运行情况下)或因中标人原因出现缓缴或不缴情形的;5、中标人管理不善,出现员工集体越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6、中标人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不达80分(含80分);7、中标人在该项目中出现严重违反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8、中标人在该项目中出现严重漏报造成恶劣影响的;9、中标人不履行中标承诺约定的。(第四包)晋源责任区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的简要介绍:太原市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项目(晋源责任区)是经市政府同意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的法人单位,由其独自组织并管理信息采集专职人员队伍,服务于采购人并接受业务指导,利用太原市城管信息系统集成的技术手段,对晋源责任区相应网格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进行巡查采集、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并对城市管理信息采集人员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考核。预算金额:6687241.27元 (2507715.48元/年)最高限价:6687241.27元采购说明项目按照市财政“以事定费”的原则,体现“政府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目标,进行公开招投标,将信息采集范围内的城市管理问题委托具有信息采集、计算机技术研发与推广、管理咨询、物业管理等城市管理信息采集能力,且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的法人单位,按照相应制度、标准、办法等,进行定时、全覆盖、公正、及时的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集,从而保证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和全面处置。本项目依据《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GB/T30428.7-2017)》的相关规定,以太原市晋源责任区城管网格范围内的道路为基础,对晋源责任区可巡查的全部道路、街巷区域进行11类型划分后,通过设定巡查模式、巡查频度,并结合国家法定的劳动工作时长,完成采购人的业务需求。服务技术参数明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内容:对晋源责任区相应网格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进行巡查采集、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2、服务范围:太原市晋源责任区(含长风商务区)3、服务标准:及时上报率≥95%有效上报率按时核实核查率≥98%类别月覆盖率≥60%年覆盖率≥80%年漏报率≤3‰4、其他服务需求具体内容(1)项目启动标准及要求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的1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信息采集项目部的选址、管理及信息采集员队伍的组建、培训及初期运营等管理工作。项目启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中标人启动工作与中标承诺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信息采集时段城市管理采集人员全年365天对采集范围进行巡查采集,根据太原市的具体情况,执行春夏秋冬四季工作时间。具体为:春、秋季(3月1日-5月31日、10月1日-11月30日)7:00-20:00时;夏季(6月1日-9月30日)6:30-21:00时;冬季(12月1日-2月底)7:30-19:00。中午12:00-14:00为午餐时间。夏季高温预警超37℃时(含37℃)暂停人工采集,调整为机动车巡查采集。(3)信息采集内容及工作相关要求①符合《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立案、处置和结案规范的通知》并政办函[2022 ]14号中信息采集规范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②根据上级要求及采购人阶段性工作要求,进行针对性专项信息采集。③采购人布置的其他城市管理问题及专项业务信息采集普查任务。④ 制定员工上岗培训方案,内容含有培训内容,如岗位标准、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规范、应急保障等;内容含有培训方式,如理论学习、实践操作,有定期培训和考试制度等;⑤制定中标人信息采集项目部信息采集两防(防汛、抗雪防冻)应急保障预案;⑥制定城市运行管理重点问题信息采集保障预案;⑦ 制定中标人信息采集项目部信息采集重大活动任务保障预案;⑧制定太原市快速路、高架桥、东西山旅游公路等车巡信息采集保障预案;⑨制定中标人信息采集(半年)轮换工作制度及保障预案;⑩建立预防触碰三条高压线(防止虚假信息、防止吃拿卡要、有责投诉)的管控制度。(4)信息采集方式及巡查频次要求主要分为日常信息采集和专项业务信息采集。日常信息采集是信息采集人员全年365天按照规定信息采集时段对所属区域信息采集范围进行巡查采集;专项业务信息采集根据采购人要求和具体工作需求,不受信息采集时间、内容和范围的限制对特定区域、特定时段的特定问题进行专项业务信息采集。如遇暴雨、降雪等因自然因素发生的恶劣天气时,信息采集员需全员出动,按照采购人的应急指令执行。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的最低巡查频度设定为“每天4次”,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域的最低巡查频度设定为“每天2次”,其余巡查区域类型的巡查频度沿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GB/T 30428.7-2017)》要求。(5)项目配置①城管通手机管理方面采购人为中标人统一缴纳城管通通信费用,由通信运营商提供订制城管通手机作为工作终端,中标人保证城管通手机传输功能正常、信息畅通,系统更新时同步更新,满足信息采集工作需求。通信费用由采购人按照市财政部门实际核定的该项年度经费支付。实际使用费用超过采购人支付通信费用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承担。城管通手机做为工作终端,除城管通APP和微信微博等必要工作软件外,不得加载购物、交友等非工作用软件。中标人须指导信息采集人员合理使用城管通软件,减少因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确保城管通软件日常正常使用。任何人无权修改和卸载城管通软件;杜绝发生发送违法短信、微信、登录违法网站等行为,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城管通软件中地理信息数据属于保密信息,中标人须做好地理信息数据的保密工作,确保数据安全不泄密;任何人都不得将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地图、网格、部件等)以各种形式(电子数据、纸质文档等)向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透露。如发生数据泄密、设备外借等情况,采购人将按照签订的数据保密协议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要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城管通手机设定的工作区域,落实专人使用,并按正点率和全覆盖的要求,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提供各巡查网格内的行径线路。②办公场所配置方面中标人须在所中标区域内设立固定的信息采集项目部办公用房,办公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要求项目办公环境便捷,具备项目办公综合运行承载能力,并按照信息采集工作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网络设备及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专线专网,满足办公要求,费用由中标人自理。③巡查监督车配置及使用方面由于本次招标范围覆盖晋源责任区内非机动车无法巡查的路段,中标人须配备3辆五座及以上机动车辆,用于快速路、高架路、下穿通道、东西山旅游公路等路段的车辆巡查采集。巡查采集车辆由中标人按区域业务需求进行常规统一的配备,区域中标价包含车辆的运行费用,费用参照2024年市级部门预算要求(事业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按20000元/车.年)执行。中标人配备的车辆要按照采购人统一的对外标识及名称,能够体现中标企业、服务区域。车载巡查设备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在快速路,高架桥等主干道巡查要求在采集车辆安装AI智慧扫描巡查设备,自动识别路面裂缝和坑洞病害、抛洒物、积水和基础设施状况等城市管理问题,采购人负责技术支持,中标人承担车载设备及维护费用。无人机巡查设备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根据城市管理现势需求配备无人机(详见下图最低参数配置要求),用于城市管理类日常巡查及突发应急事件,采购人负责技术支持,中标人承担设备及维护费用。最低参数配置要求序号参数要求1最大抗风等级:12m/s2工作环境温度:20℃至50℃3具备毫米波雷达感知系统4具备夜航灯5具备广角相机:1/2CMOS,有效像素4800万6具备变焦相机:1/2英寸CMOS,有效像素4800万,光学变焦倍数10倍,最大混合变焦倍数160倍7具备激光测距功能:最大测距距离1.2公里(6)责任网格划分及人员配备①晋源责任区划分31个信息采集责任网格(含机动车辆巡查网格3个,人工巡查网格28个)。②信息采集队伍建设要求按信息采集工作要求,每个责任网格按上、下午班次配备信息采集员。晋源责任区巡查区域每日每班上岗数不少于31人。监督员按全日信息采集员人次的5%配备。③管理人员条件项目经理、业务经理各设置1人,具备大专(含)以上相关学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分析与解决问题;需取得由国家人社部统一授权编号并颁发,可在国家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系统中查询的《城市管理网格员》高级(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公职人员、兼有外单位工作的不得任用。信息采集工作管理人员设置岗位包括:技术人员、文职人员、数字平台预审人员、数据测绘人员、无人机操作员等,要求具备大专(含)以上相关学历,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有较好的执行力,能高效推进工作,同时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业务适应能力。需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城市管理网格员》中级(四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④ 信息采集员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城管信息采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退伍军人优先考虑;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条件能适应全天候连续户外巡查,无明显身体缺陷及传染性、重大疾病;中专、高中(职高)以上学历占比应在30%以上,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会说普通话,具备使用有关通讯工具的能力;信息采集员年龄20周岁以上,女55周岁(含)、男60周岁(含)以下占比应在60%以上,有相应工作经验者适当放宽2—3年;经过相关职业技能的培训,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方可上岗从事本行业工作;信息采集员必须是专职,不得兼职。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辞退。⑤督查员条件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5-40周岁,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本市、退伍军人、男性、驾龄两年以上有驾驶经验者优先。身体健康,无明显身体缺陷及传染性、重大疾病,要求出具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特殊应急情况下能适应连续户外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技巧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政治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精神、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无犯罪记录和明显不良嗜好。注:采购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提出采购需求。三、落实政策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价格优惠比例:15%)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1)法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条件:☑无其他条件: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五、样品☑不提交六、服务期限:2025年5月至2027年12月(第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后一年一签)。服务地点:太原市晋源责任区(含长风商务区)七、验收标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相关制度、人员配备等应按规定到位,并将人员名单、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劳动合同以及责任网格巡查区域等需要配备的设备及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采购人要进行验收,如未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考核要求:(一)信息采集质量考核指标1、及时上报率。中标人项目管理人员要结合本区域的街道情况,按巡查频次制定合理的责任网格道路巡查打卡点位,确保巡查区域全覆盖。保证问题及时发现上报,及时上报率≥95%。2、有效上报率。中标人每月应当保证上报信息经采购人审核立案的案件有效上报数,有效上报率≥98%,确保上传信息采集问题的有效和准确性。3、按时核实率和按时核查率。中标人每月应当遵守巡查、核实、核查的业务流程,随时发现和接收系统相关指令,迅速到达核实核查地点,完成业务操作,及时回复相关信息,保证按时核实率和按时核查率≥98%。4、事部件类别覆盖率。中标人每月应当保证上报城市管理问题的全面性,确保信息采集问题的类别完整,采集类别包含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市容环境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其他部件共五大类,159小类;以及市容环境类、宣传广告类、施工管理类、街面秩序类、突发事件类、其他事件共六大类,108小类。采购人每月通过系统对各中标人事部件类别覆盖率进行检查,要求中标人采集的城市问题类别月覆盖率≥60%以上,年覆盖率≥80%以上。5、失报漏报问题率。中标人须建立健全漏失报问题管理制度,避免出现重大问题失报、漏报的现象发生,年漏报率≤3‰。(二)信息采集员考核指标1、纪律要求①禁止采集员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性活动及其他兼职行为;②禁止信息采集员与被监管对象勾结,出现吃、拿、卡、要等行为;③禁止信息采集公司或信息采集员与信息采集对象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④禁止信息采集员酒后驾车、酒后上岗;⑤禁止接受被考核单位、被信息采集对象安排提供的用餐、住宿、午休及休闲娱乐等活动。2、日常考勤中标人应建立建全信息采集员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或地点签到打卡等工作举措,保证每天每班信息采集员在岗在线率都符合采购人合同规定值。八、培训要求:中标人对信息采集员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专项培训培训场地采购人负责岗前集中培训,中标人负责日常培训,场地根据培训内容由负责人协调培训时间:中标人日常培训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培训人员:各信息采集公司管理人员、信息采集员;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各项规章制度培训、基本职业素质培训、业务知识培训、系统设备使用培训、思想纪律教育培训、体能团队素质训练等;培训费用;中标人须将中标金额的2%用作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及职业道德培训。该费用须单独列支并向采购人报备,不得挪作他用。九、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按月支付原则。采购人每月根据《太原市城市运行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办法》对中标人进行绩效考核并拨付信息采集经费。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一、其他要求1、负责按照住建部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2013)进行日常采集上报,并完成阶段性的专项普查工作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负责信息采集员日常管理、监督及业务绩效考核。3、负责信息采集员的培训、教育、考核、管理等工作,使其具备信息采集员的基本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要注重精细化采集挖掘城市管理深层次问题等。4、负责按时发放劳动薪酬,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地方标准为其缴纳各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负责合同期内信息采集员的人身安全以及意外伤害问题处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6、负责为信息采集员提供交通、通讯、服装、劳保用品、作业工具等。7、投标人对出现重大过错、违规违纪的信息采集员及时予以辞退,并补充空缺岗位报采购人备案。(二)项目报价要求中标人投标报价应列出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工资、社保五险缴纳。2、人员培训费用。3、各种税费和管理费。4、中标人各类相关业务支出(包括房租及其物业水电暖能源费、电脑、电话、网络、办公设备、汽车、电动车、应急装备、人员服装、体检费、福利费、交通住宿、差旅等费用)。5、企业合理的利润。6、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注:(1)人员薪资:信息采集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年调整后的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如遇政策调整,中标期内按最新规定执行。(2)员工保险:中标人应保障信息采集人员和管理人员享有社保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按照太原市人社部门规定的缴费政策和缴费基数、费率进行缴纳(具体情况中标人可向太原市人社及保险部门咨询),并缴纳意外保险。(3)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太原市相关标准执行。(4)合法用工: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尤其是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及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每个月的工时不得超过167个小时。”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本项目约定的项目费用组成,不得因某项目费用未纳入,不执行相关工作或克扣信息采集员费用,杜绝恶性竞争影响项目正常运行。(三)日常管理。1、中标人在采购人的统一业务指导下,按照合同相关要求负责人员及业务日常管理工作,实行专人专管,确保有专职管理人员队伍或机构,着力营造竞进态势,不断提升效率,提高质量,实行阶梯式管理。2、中标人负责信息采集员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定并提供一套完整的信息采集人员队伍日常管理办法,包括人事、工作考勤、数据分析、工作规范、工作质量和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中标人应制定人员准入清出制度,并负责处理解决信息采集人员、管理人员合同期内的一切人事、劳动和合同等纠纷事宜,负责处理解决其与公众的纠纷矛盾,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过错以及违法违纪的信息采集人员和管理人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及时予以辞退或调整;若信息采集人员和管理人员表现不积极拉帮结派、寻衅滋事,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人对其辞退或调整,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信息采集项目人员管理黑名单,纳入黑名单人员不得再从事城管信息采集工作。3、中标人根据所属区域内城市管理信息采集范围和时间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巡查责任网格,坚持业务为上,因事择人,人事联结,严格工作机制落实。如有需要时按照责任网格进行排班,确保区域巡查到位,问题上报及时。4、中标人负责保障信息采集员工作时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避免各种矛盾与冲突,负责信息采集员人身安全以及意外问题处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5、为充分调动信息采集员的积极性和确保城市病害问题及时发现,中标人应每半年对信息采集员的责任网格定期轮岗,并将信息采集员责任网格调整情况报备采购人。(四)监管考核。信息采集员经过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并经采购人组织的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同时,中标人须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针对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日常考勤、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全面的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绩效评价。(五)作风纪律。中标人须制定严格、全面、切实可行的工作作风纪律规定,中标人与信息采集员每人签订廉政承诺书,以加强对信息采集员作风纪律的管理,并与相关人员的工作待遇、职位晋升或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挂钩,杜绝出现吃、拿、卡、要或弄虚作假等问题。(六)安全责任。中标人负责对本项目所属人员的安全方面的责任,防止出现一切安全事故。中标人本项目部所聘人员上岗前应签订安全协议或承诺书,所有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及其项目自行承担。(七)信访维稳。中标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一套所属人员队伍稳定的教育疏导制度体系,加强信息采集员队伍思想稳定工作,防止出现上访、投诉等利益纠纷方面的恶意投诉。一旦发生类似问题,要查明事实,立即妥善处置,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八)合同履约1、中标人负责与信息采集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月工资(除个人缴纳保险费用)发放不得低于新颁布的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和规定,为信息采集员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2、为确保信息采集员的人身安全,中标人必须为所属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必须按照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保证缴足、缴齐中标人项目所属人员在聘用期间社会保险等,中标人所属职工在聘期间出现的一切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中标人须将中标金额的2%用作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及职业道德培训。该费用须单独列支并向采购人报备,不得挪作他用。4、中标人能够独立承担规避因完成本合同工作过程中出现和发生的各种人员、财务、财产等风险,接受采购人财务部门或其他指定的审计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财务延伸审计。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相关制度、人员配备等应按规定到位,并将人员名单、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劳动合同以及责任网格巡查区域等需要配备的设备及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采购人要进行验收,如未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6、中标人在实际工作中因不可抗力、政策性调整、信息采集员(含管理员)出现多次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经采购人报请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有权中止采购合同。7、采购人在每年合同到期前30日内,按照《太原市城乡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办法》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作出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的意见,经中心会议批准后执行。(九)退出机制建立方面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采购人报请主管部门及财政监管部门申请终止合同,经财政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终止合同。具体有:1、中标责任区内月度巡查线路覆盖率和采集员在岗在线时长达不到95%(不包含95%),一年内出现2个月的;2、中标责任区内采集员违规使用虚拟定位软件,隐匿真实巡查轨迹,弄虚作假,一年内发现5人次以上的;3、中标人连续两个月不按时(按时指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发放工资的;4、中标人未按照太原市本地社保缴纳相关规定为所有工作人员的缴纳各项保费(在社会保险中心正常运行情况下)或因中标人原因出现缓缴或不缴情形的;5、中标人管理不善,出现员工集体越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6、中标人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不达80分(含80分);7、中标人在该项目中出现严重违反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8、中标人在该项目中出现严重漏报造成恶劣影响的;9、中标人不履行中标承诺约定的。(第五包)迎泽责任区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的简要介绍:太原市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项目(迎泽责任区)是经市政府同意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的法人单位,由其独自组织并管理信息采集专职人员队伍,服务于采购人并接受业务指导,利用太原市城管信息系统集成的技术手段,对迎泽责任区相应网格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进行巡查采集、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并对城市管理信息采集人员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考核。预算金额:6902958.73元 (2588609.52元/年)最高限价:6902958.73元采购说明项目按照市财政“以事定费”的原则,体现“政府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目标,进行公开招投标,将信息采集范围内的城市管理问题委托具有信息采集、计算机技术研发与推广、管理咨询、物业管理等城市管理信息采集能力,且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的法人单位,按照相应制度、标准、办法等,进行定时、全覆盖、公正、及时的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集,从而保证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和全面处置。本项目依据《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GB/T30428.7-2017)》的相关规定,以太原市迎泽责任区城管网格范围内的道路为基础,对迎泽责任区可巡查的全部道路、街巷区域进行11类型划分后,通过设定巡查模式、巡查频度,并结合国家法定的劳动工作时长,完成采购人的业务需求。服务技术参数明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内容:对迎泽责任区相应网格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进行巡查采集、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2、服务范围:太原市迎泽责任区(含山西综改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区)。3、服务标准:及时上报率≥95%有效上报率按时核实核查率≥98%类别月覆盖率≥60%年覆盖率≥80%年漏报率≤3‰4、其他服务需求具体内容(1)项目启动标准及要求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的1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信息采集项目部的选址、管理及信息采集员队伍的组建、培训及初期运营等管理工作。项目启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中标人启动工作与中标承诺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信息采集时段城市管理采集人员全年365天对采集范围进行巡查采集,根据太原市的具体情况,执行春夏秋冬四季工作时间。具体为:春、秋季(3月1日-5月31日、10月1日-11月30日)7:00-20:00时;夏季(6月1日-9月30日)6:30-21:00时;冬季(12月1日-2月底)7:30-19:00。中午12:00-14:00为午餐时间。夏季高温预警超37℃时(含37℃)暂停人工采集,调整为机动车巡查采集。(3)信息采集内容及工作相关要求①符合《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立案、处置和结案规范的通知》并政办函[2022 ]14号中信息采集规范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②根据上级要求及采购人阶段性工作要求,进行针对性专项信息采集。③采购人布置的其他城市管理问题及专项业务信息采集普查任务。④ 制定员工上岗培训方案,内容含有培训内容,如岗位标准、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规范、应急保障等;内容含有培训方式,如理论学习、实践操作,有定期培训和考试制度等;⑤制定中标人信息采集项目部信息采集两防(防汛、抗雪防冻)应急保障预案;⑥制定城市运行管理重点问题信息采集保障预案;⑦ 制定中标人信息采集项目部信息采集重大活动任务保障预案;⑧制定太原市快速路、高架桥、东西山旅游公路等车巡信息采集保障预案;⑨制定中标人信息采集(半年)轮换工作制度及保障预案;⑩建立预防触碰三条高压线(防止虚假信息、防止吃拿卡要、有责投诉)的管控制度。(4)信息采集方式及巡查频次要求主要分为日常信息采集和专项业务信息采集。日常信息采集是信息采集人员全年365天按照规定信息采集时段对所属区域信息采集范围进行巡查采集;专项业务信息采集根据采购人要求和具体工作需求,不受信息采集时间、内容和范围的限制对特定区域、特定时段的特定问题进行专项业务信息采集。如遇暴雨、降雪等因自然因素发生的恶劣天气时,信息采集员需全员出动,按照采购人的应急指令执行。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的最低巡查频度设定为“每天4次”,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域的最低巡查频度设定为“每天2次”,其余巡查区域类型的巡查频度沿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GB/T 30428.7-2017)》要求。(5)项目配置①城管通手机管理方面采购人为中标人统一缴纳城管通通信费用,由通信运营商提供订制城管通手机作为工作终端,中标人保证城管通手机传输功能正常、信息畅通,系统更新时同步更新,满足信息采集工作需求。通信费用由采购人按照市财政部门实际核定的该项年度经费支付。实际使用费用超过采购人支付通信费用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承担。城管通手机做为工作终端,除城管通APP和微信微博等必要工作软件外,不得加载购物、交友等非工作用软件。中标人须指导信息采集人员合理使用城管通软件,减少因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确保城管通软件日常正常使用。任何人无权修改和卸载城管通软件;杜绝发生发送违法短信、微信、登录违法网站等行为,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城管通软件中地理信息数据属于保密信息,中标人须做好地理信息数据的保密工作,确保数据安全不泄密;任何人都不得将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地图、网格、部件等)以各种形式(电子数据、纸质文档等)向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透露。如发生数据泄密、设备外借等情况,采购人将按照签订的数据保密协议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要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城管通手机设定的工作区域,落实专人使用,并按正点率和全覆盖的要求,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提供各巡查网格内的行径线路。②办公场所配置方面中标人须在所中标区域内设立固定的信息采集项目部办公用房,办公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要求项目办公环境便捷,具备项目办公综合运行承载能力,并按照信息采集工作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网络设备及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专线专网,满足办公要求,费用由中标人自理。③巡查监督车配置及使用方面由于本次招标范围覆盖迎泽责任区内非机动车无法巡查的路段,中标人须配备2辆五座及以上机动车辆,用于快速路、高架路、下穿通道、东西山旅游公路等路段的车辆巡查采集。巡查采集车辆由中标人按区域业务需求进行常规统一的配备,区域中标价包含车辆的运行费用,费用参照2024年市级部门预算要求(事业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按20000元/车.年)执行。中标人配备的车辆要按照采购人统一的对外标识及名称,能够体现中标企业、服务区域。车载巡查设备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在快速路,高架桥等主干道巡查要求在采集车辆安装AI智慧扫描巡查设备,自动识别路面裂缝和坑洞病害、抛洒物、积水和基础设施状况等城市管理问题,采购人负责技术支持,中标人承担车载设备及维护费用。无人机巡查设备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根据城市管理现势需求配备无人机(详见下图最低参数配置要求),用于城市管理类日常巡查及突发应急事件,采购人负责技术支持,中标人承担设备及维护费用。最低参数配置要求序号参数要求1最大抗风等级:12m/s2工作环境温度:20℃至50℃3具备毫米波雷达感知系统4具备夜航灯5具备广角相机:1/2CMOS,有效像素4800万6具备变焦相机:1/2英寸CMOS,有效像素4800万,光学变焦倍数10倍,最大混合变焦倍数160倍7具备激光测距功能:最大测距距离1.2公里(6)责任网格划分及人员配备①迎泽责任区划分32个信息采集责任网格(含机动车辆巡查网格2个,人工巡查网格30个)。②信息采集队伍建设要求按信息采集工作要求,每个责任网格按上、下午班次配备信息采集员。迎泽责任区巡查区域每日每班上岗数不少于32人。监督员按全日信息采集员人次的5%配备。③管理人员条件项目经理、业务经理各设置1人,具备大专(含)以上相关学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分析与解决问题;需取得由国家人社部统一授权编号并颁发,可在国家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系统中查询的《城市管理网格员》高级(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公职人员、兼有外单位工作的不得任用。信息采集工作管理人员设置岗位包括:技术人员、文职人员、数字平台预审人员、数据测绘人员、无人机操作员等,要求具备大专(含)以上相关学历,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有较好的执行力,能高效推进工作,同时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业务适应能力。需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城市管理网格员》中级(四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④ 信息采集员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城管信息采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退伍军人优先考虑;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条件能适应全天候连续户外巡查,无明显身体缺陷及传染性、重大疾病;中专、高中(职高)以上学历占比应在30%以上,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会说普通话,具备使用有关通讯工具的能力;信息采集员年龄20周岁以上,女55周岁(含)、男60周岁(含)以下占比应在60%以上,有相应工作经验者适当放宽2—3年;经过相关职业技能的培训,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方可上岗从事本行业工作;信息采集员必须是专职,不得兼职。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辞退。⑤督查员条件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5-40周岁,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本市、退伍军人、男性、驾龄两年以上有驾驶经验者优先。身体健康,无明显身体缺陷及传染性、重大疾病,要求出具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特殊应急情况下能适应连续户外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技巧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政治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精神、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无犯罪记录和明显不良嗜好。注:采购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提出采购需求。三、落实政策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价格优惠比例:15%)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1)法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条件:☑无(3)其他条件: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五、样品☑不提交六、服务期限:2025年5月至2027年12月(第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后一年一签)。服务地点:太原市迎泽责任区(含山西综改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区)。七、验收标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相关制度、人员配备等应按规定到位,并将人员名单、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劳动合同以及责任网格巡查区域等需要配备的设备及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采购人要进行验收,如未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考核要求:(一)信息采集质量考核指标1、及时上报率。中标人项目管理人员要结合本区域的街道情况,按巡查频次制定合理的责任网格道路巡查打卡点位,确保巡查区域全覆盖。保证问题及时发现上报,及时上报率≥95%。2、有效上报率。中标人每月应当保证上报信息经采购人审核立案的案件有效上报数,有效上报率≥98%,确保上传信息采集问题的有效和准确性。3、按时核实率和按时核查率。中标人每月应当遵守巡查、核实、核查的业务流程,随时发现和接收系统相关指令,迅速到达核实核查地点,完成业务操作,及时回复相关信息,保证按时核实率和按时核查率≥98%。4、事部件类别覆盖率。中标人每月应当保证上报城市管理问题的全面性,确保信息采集问题的类别完整,采集类别包含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市容环境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其他部件共五大类,159小类;以及市容环境类、宣传广告类、施工管理类、街面秩序类、突发事件类、其他事件共六大类,108小类。采购人每月通过系统对各中标人事部件类别覆盖率进行检查,要求中标人采集的城市问题类别月覆盖率≥60%以上,年覆盖率≥80%以上。5、失报漏报问题率。中标人须建立健全漏失报问题管理制度,避免出现重大问题失报、漏报的现象发生,年漏报率≤3‰。(二)信息采集员考核指标1、纪律要求①禁止采集员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性活动及其他兼职行为;②禁止信息采集员与被监管对象勾结,出现吃、拿、卡、要等行为;③禁止信息采集公司或信息采集员与信息采集对象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④禁止信息采集员酒后驾车、酒后上岗;⑤禁止接受被考核单位、被信息采集对象安排提供的用餐、住宿、午休及休闲娱乐等活动。2、日常考勤中标人应建立建全信息采集员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或地点签到打卡等工作举措,保证每天每班信息采集员在岗在线率都符合采购人合同规定值。八、培训要求:中标人对信息采集员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专项培训培训场地采购人负责岗前集中培训,中标人负责日常培训,场地根据培训内容由负责人协调培训时间:中标人日常培训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培训人员:各信息采集公司管理人员、信息采集员;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各项规章制度培训、基本职业素质培训、业务知识培训、系统设备使用培训、思想纪律教育培训、体能团队素质训练等;培训费用;中标人须将中标金额的2%用作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及职业道德培训。该费用须单独列支并向采购人报备,不得挪作他用。九、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按月支付原则。采购人每月根据《太原市城市运行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办法》对中标人进行绩效考核并拨付信息采集经费。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一、其他要求1、负责按照住建部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2013)进行日常采集上报,并完成阶段性的专项普查工作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负责信息采集员日常管理、监督及业务绩效考核。3、负责信息采集员的培训、教育、考核、管理等工作,使其具备信息采集员的基本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要注重精细化采集挖掘城市管理深层次问题等。4、负责按时发放劳动薪酬,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地方标准为其缴纳各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负责合同期内信息采集员的人身安全以及意外伤害问题处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6、负责为信息采集员提供交通、通讯、服装、劳保用品、作业工具等。7、投标人对出现重大过错、违规违纪的信息采集员及时予以辞退,并补充空缺岗位报采购人备案。(二)项目报价要求中标人投标报价应列出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工资、社保五险缴纳。2、人员培训费用。3、各种税费和管理费。4、中标人各类相关业务支出(包括房租及其物业水电暖能源费、电脑、电话、网络、办公设备、汽车、电动车、应急装备、人员服装、体检费、福利费、交通住宿、差旅等费用)。5、企业合理的利润。6、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注:(1)人员薪资:信息采集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年调整后的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如遇政策调整,中标期内按最新规定执行。(2)员工保险:中标人应保障信息采集人员和管理人员享有社保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按照太原市人社部门规定的缴费政策和缴费基数、费率进行缴纳(具体情况中标人可向太原市人社及保险部门咨询),并缴纳意外保险。(3)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太原市相关标准执行。(4)合法用工: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尤其是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及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每个月的工时不得超过167个小时。”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本项目约定的项目费用组成,不得因某项目费用未纳入,不执行相关工作或克扣信息采集员费用,杜绝恶性竞争影响项目正常运行。(三)日常管理。1、中标人在采购人的统一业务指导下,按照合同相关要求负责人员及业务日常管理工作,实行专人专管,确保有专职管理人员队伍或机构,着力营造竞进态势,不断提升效率,提高质量,实行阶梯式管理。2、中标人负责信息采集员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定并提供一套完整的信息采集人员队伍日常管理办法,包括人事、工作考勤、数据分析、工作规范、工作质量和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中标人应制定人员准入清出制度,并负责处理解决信息采集人员、管理人员合同期内的一切人事、劳动和合同等纠纷事宜,负责处理解决其与公众的纠纷矛盾,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过错以及违法违纪的信息采集人员和管理人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及时予以辞退或调整;若信息采集人员和管理人员表现不积极拉帮结派、寻衅滋事,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人对其辞退或调整,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信息采集项目人员管理黑名单,纳入黑名单人员不得再从事城管信息采集工作。3、中标人根据所属区域内城市管理信息采集范围和时间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巡查责任网格,坚持业务为上,因事择人,人事联结,严格工作机制落实。如有需要时按照责任网格进行排班,确保区域巡查到位,问题上报及时。4、中标人负责保障信息采集员工作时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避免各种矛盾与冲突,负责信息采集员人身安全以及意外问题处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5、为充分调动信息采集员的积极性和确保城市病害问题及时发现,中标人应每半年对信息采集员的责任网格定期轮岗,并将信息采集员责任网格调整情况报备采购人。(四)监管考核。信息采集员经过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并经采购人组织的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同时,中标人须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针对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日常考勤、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全面的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绩效评价。(五)作风纪律。中标人须制定严格、全面、切实可行的工作作风纪律规定,中标人与信息采集员每人签订廉政承诺书,以加强对信息采集员作风纪律的管理,并与相关人员的工作待遇、职位晋升或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挂钩,杜绝出现吃、拿、卡、要或弄虚作假等问题。(六)安全责任。中标人负责对本项目所属人员的安全方面的责任,防止出现一切安全事故。中标人本项目部所聘人员上岗前应签订安全协议或承诺书,所有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及其项目自行承担。(七)信访维稳。中标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一套所属人员队伍稳定的教育疏导制度体系,加强信息采集员队伍思想稳定工作,防止出现上访、投诉等利益纠纷方面的恶意投诉。一旦发生类似问题,要查明事实,立即妥善处置,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八)合同履约1、中标人负责与信息采集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月工资(除个人缴纳保险费用)发放不得低于新颁布的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和规定,为信息采集员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2、为确保信息采集员的人身安全,中标人必须为所属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必须按照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保证缴足、缴齐中标人项目所属人员在聘用期间社会保险等,中标人所属职工在聘期间出现的一切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中标人须将中标金额的2%用作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及职业道德培训。该费用须单独列支并向采购人报备,不得挪作他用。4、中标人能够独立承担规避因完成本合同工作过程中出现和发生的各种人员、财务、财产等风险,接受采购人财务部门或其他指定的审计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财务延伸审计。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相关制度、人员配备等应按规定到位,并将人员名单、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劳动合同以及责任网格巡查区域等需要配备的设备及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采购人要进行验收,如未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6、中标人在实际工作中因不可抗力、政策性调整、信息采集员(含管理员)出现多次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经采购人报请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有权中止采购合同。7、采购人在每年合同到期前30日内,按照《太原市城乡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办法》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作出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的意见,经中心会议批准后执行。(九)退出机制建立方面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采购人报请主管部门及财政监管部门申请终止合同,经财政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终止合同。具体有:1、中标责任区内月度巡查线路覆盖率和采集员在岗在线时长达不到95%(不包含95%),一年内出现2个月的;2、中标责任区内采集员违规使用虚拟定位软件,隐匿真实巡查轨迹,弄虚作假,一年内发现5人次以上的;3、中标人连续两个月不按时(按时指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发放工资的;4、中标人未按照太原市本地社保缴纳相关规定为所有工作人员的缴纳各项保费(在社会保险中心正常运行情况下)或因中标人原因出现缓缴或不缴情形的;5、中标人管理不善,出现员工集体越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6、中标人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不达80分(含80分);7、中标人在该项目中出现严重违反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8、中标人在该项目中出现严重漏报造成恶劣影响的;9、中标人不履行中标承诺约定的。(第六包)杏花岭责任区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的简要介绍:太原市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项目(杏花岭责任区)是经市政府同意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的法人单位,由其独自组织并管理信息采集专职人员队伍,服务于采购人并接受业务指导,利用太原市城管信息系统集成的技术手段,对杏花岭责任区相应网格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进行巡查采集、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并对城市管理信息采集人员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考核。预算金额:6471523.8元 (2426821.43元/年)最高限价:6471523.8元采购说明项目按照市财政“以事定费”的原则,体现“政府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目标,进行公开招投标,将信息采集范围内的城市管理问题委托具有信息采集、计算机技术研发与推广、管理咨询、物业管理等城市管理信息采集能力,且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的法人单位,按照相应制度、标准、办法等,进行定时、全覆盖、公正、及时的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集,从而保证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和全面处置。本项目依据《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GB/T30428.7-2017)》的相关规定,以太原市杏花岭责任区城管网格范围内的道路为基础,对杏花岭责任区可巡查的全部道路、街巷区域进行11类型划分后,通过设定巡查模式、巡查频度,并结合国家法定的劳动工作时长,完成采购人的业务需求。服务技术参数明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内容:对杏花岭责任区相应网格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进行巡查采集、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2、服务范围:太原市杏花岭责任区3、服务标准:及时上报率≥95%有效上报率按时核实核查率≥98%类别月覆盖率≥60%年覆盖率≥80%年漏报率≤3‰4、其他服务需求具体内容(1)项目启动标准及要求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的1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信息采集项目部的选址、管理及信息采集员队伍的组建、培训及初期运营等管理工作。项目启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中标人启动工作与中标承诺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信息采集时段城市管理采集人员全年365天对采集范围进行巡查采集,根据太原市的具体情况,执行春夏秋冬四季工作时间。具体为:春、秋季(3月1日-5月31日、10月1日-11月30日)7:00-20:00时;夏季(6月1日-9月30日)6:30-21:00时;冬季(12月1日-2月底)7:30-19:00。中午12:00-14:00为午餐时间。夏季高温预警超37℃时(含37℃)暂停人工采集,调整为机动车巡查采集。(3)信息采集内容及工作相关要求①符合《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立案、处置和结案规范的通知》并政办函[2022 ]14号中信息采集规范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②根据上级要求及采购人阶段性工作要求,进行针对性专项信息采集。③采购人布置的其他城市管理问题及专项业务信息采集普查任务。④ 制定员工上岗培训方案,内容含有培训内容,如岗位标准、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规范、应急保障等;内容含有培训方式,如理论学习、实践操作,有定期培训和考试制度等;⑤制定中标人信息采集项目部信息采集两防(防汛、抗雪防冻)应急保障预案;⑥制定城市运行管理重点问题信息采集保障预案;⑦ 制定中标人信息采集项目部信息采集重大活动任务保障预案;⑧制定太原市快速路、高架桥、东西山旅游公路等车巡信息采集保障预案;⑨制定中标人信息采集(半年)轮换工作制度及保障预案;⑩建立预防触碰三条高压线(防止虚假信息、防止吃拿卡要、有责投诉)的管控制度。(4)信息采集方式及巡查频次要求主要分为日常信息采集和专项业务信息采集。日常信息采集是信息采集人员全年365天按照规定信息采集时段对所属区域信息采集范围进行巡查采集;专项业务信息采集根据采购人要求和具体工作需求,不受信息采集时间、内容和范围的限制对特定区域、特定时段的特定问题进行专项业务信息采集。如遇暴雨、降雪等因自然因素发生的恶劣天气时,信息采集员需全员出动,按照采购人的应急指令执行。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的最低巡查频度设定为“每天4次”,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域的最低巡查频度设定为“每天2次”,其余巡查区域类型的巡查频度沿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7部分:监管信息采集(GB/T 30428.7-2017)》要求。(5)项目配置①城管通手机管理方面采购人为中标人统一缴纳城管通通信费用,由通信运营商提供订制城管通手机作为工作终端,中标人保证城管通手机传输功能正常、信息畅通,系统更新时同步更新,满足信息采集工作需求。通信费用由采购人按照市财政部门实际核定的该项年度经费支付。实际使用费用超过采购人支付通信费用的,超出部分由中标人承担。城管通手机做为工作终端,除城管通APP和微信微博等必要工作软件外,不得加载购物、交友等非工作用软件。中标人须指导信息采集人员合理使用城管通软件,减少因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确保城管通软件日常正常使用。任何人无权修改和卸载城管通软件;杜绝发生发送违法短信、微信、登录违法网站等行为,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城管通软件中地理信息数据属于保密信息,中标人须做好地理信息数据的保密工作,确保数据安全不泄密;任何人都不得将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地图、网格、部件等)以各种形式(电子数据、纸质文档等)向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透露。如发生数据泄密、设备外借等情况,采购人将按照签订的数据保密协议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要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城管通手机设定的工作区域,落实专人使用,并按正点率和全覆盖的要求,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提供各巡查网格内的行径线路。②办公场所配置方面中标人须在所中标区域内设立固定的信息采集项目部办公用房,办公场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要求项目办公环境便捷,具备项目办公综合运行承载能力,并按照信息采集工作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网络设备及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专线专网,满足办公要求,费用由中标人自理。③巡查监督车配置及使用方面由于本次招标范围覆盖杏花岭责任区内非机动车无法巡查的路段,中标人须配备2辆五座及以上机动车辆,用于快速路、高架路、下穿通道、东西山旅游公路等路段的车辆巡查采集。巡查采集车辆由中标人按区域业务需求进行常规统一的配备,区域中标价包含车辆的运行费用,费用参照2024年市级部门预算要求(事业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按20000元/车.年)执行。中标人配备的车辆要按照采购人统一的对外标识及名称,能够体现中标企业、服务区域。车载巡查设备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在快速路,高架桥等主干道巡查要求在采集车辆安装AI智慧扫描巡查设备,自动识别路面裂缝和坑洞病害、抛洒物、积水和基础设施状况等城市管理问题,采购人负责技术支持,中标人承担车载设备及维护费用。无人机巡查设备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根据城市管理现势需求配备无人机(详见下图最低参数配置要求),用于城市管理类日常巡查及突发应急事件,采购人负责技术支持,中标人承担设备及维护费用。最低参数配置要求序号参数要求1最大抗风等级:12m/s2工作环境温度:20℃至50℃3具备毫米波雷达感知系统4具备夜航灯5具备广角相机:1/2CMOS,有效像素4800万6具备变焦相机:1/2英寸CMOS,有效像素4800万,光学变焦倍数10倍,最大混合变焦倍数160倍7具备激光测距功能:最大测距距离1.2公里(6)责任网格划分及人员配备①杏花岭责任区划分30个信息采集责任网格(含机动车辆巡查网格2个,人工巡查网格28个)。②信息采集队伍建设要求按信息采集工作要求,每个责任网格按上、下午班次配备信息采集员。杏花岭责任区巡查区域每日每班上岗数不少于30人。监督员按全日信息采集员人次的5%配备。③管理人员条件项目经理、业务经理各设置1人,具备大专(含)以上相关学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分析与解决问题;需取得由国家人社部统一授权编号并颁发,可在国家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系统中查询的《城市管理网格员》高级(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公职人员、兼有外单位工作的不得任用。信息采集工作管理人员设置岗位包括:技术人员、文职人员、数字平台预审人员、数据测绘人员、无人机操作员等,要求具备大专(含)以上相关学历,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有较好的执行力,能高效推进工作,同时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业务适应能力。需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城市管理网格员》中级(四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④ 信息采集员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城管信息采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退伍军人优先考虑;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条件能适应全天候连续户外巡查,无明显身体缺陷及传染性、重大疾病;中专、高中(职高)以上学历占比应在30%以上,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会说普通话,具备使用有关通讯工具的能力;信息采集员年龄20周岁以上,女55周岁(含)、男60周岁(含)以下占比应在60%以上,有相应工作经验者适当放宽2—3年;经过相关职业技能的培训,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方可上岗从事本行业工作;信息采集员必须是专职,不得兼职。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辞退。⑤督查员条件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5-40周岁,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本市、退伍军人、男性、驾龄两年以上有驾驶经验者优先。身体健康,无明显身体缺陷及传染性、重大疾病,要求出具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特殊应急情况下能适应连续户外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技巧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政治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精神、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无犯罪记录和明显不良嗜好。注:采购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提出采购需求。三、落实政策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价格优惠比例:15%)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1)法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条件:☑无其他条件: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五、样品☑不提交六、服务期限:2025年5月至2027年12月(第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后一年一签)。服务地点:太原市杏花岭责任区七、验收标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相关制度、人员配备等应按规定到位,并将人员名单、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劳动合同以及责任网格巡查区域等需要配备的设备及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采购人要进行验收,如未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考核要求:(一)信息采集质量考核指标1、及时上报率。中标人项目管理人员要结合本区域的街道情况,按巡查频次制定合理的责任网格道路巡查打卡点位,确保巡查区域全覆盖。保证问题及时发现上报,及时上报率≥95%。2、有效上报率。中标人每月应当保证上报信息经采购人审核立案的案件有效上报数,有效上报率≥98%,确保上传信息采集问题的有效和准确性。3、按时核实率和按时核查率。中标人每月应当遵守巡查、核实、核查的业务流程,随时发现和接收系统相关指令,迅速到达核实核查地点,完成业务操作,及时回复相关信息,保证按时核实率和按时核查率≥98%。4、事部件类别覆盖率。中标人每月应当保证上报城市管理问题的全面性,确保信息采集问题的类别完整,采集类别包含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市容环境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其他部件共五大类,159小类;以及市容环境类、宣传广告类、施工管理类、街面秩序类、突发事件类、其他事件共六大类,108小类。采购人每月通过系统对各中标人事部件类别覆盖率进行检查,要求中标人采集的城市问题类别月覆盖率≥60%以上,年覆盖率≥80%以上。5、失报漏报问题率。中标人须建立健全漏失报问题管理制度,避免出现重大问题失报、漏报的现象发生,年漏报率≤3‰。(二)信息采集员考核指标1、纪律要求①禁止采集员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性活动及其他兼职行为;②禁止信息采集员与被监管对象勾结,出现吃、拿、卡、要等行为;③禁止信息采集公司或信息采集员与信息采集对象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④禁止信息采集员酒后驾车、酒后上岗;⑤禁止接受被考核单位、被信息采集对象安排提供的用餐、住宿、午休及休闲娱乐等活动。2、日常考勤中标人应建立建全信息采集员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或地点签到打卡等工作举措,保证每天每班信息采集员在岗在线率都符合采购人合同规定值。八、培训要求:中标人对信息采集员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专项培训培训场地采购人负责岗前集中培训,中标人负责日常培训,场地根据培训内容由负责人协调培训时间:中标人日常培训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培训人员:各信息采集公司管理人员、信息采集员;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各项规章制度培训、基本职业素质培训、业务知识培训、系统设备使用培训、思想纪律教育培训、体能团队素质训练等;培训费用;中标人须将中标金额的2%用作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及职业道德培训。该费用须单独列支并向采购人报备,不得挪作他用。九、付款方式分期付款:按月支付原则。采购人每月根据《太原市城市运行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办法》对中标人进行绩效考核并拨付信息采集经费。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一、其他要求1、负责按照住建部国家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2-2013)进行日常采集上报,并完成阶段性的专项普查工作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负责信息采集员日常管理、监督及业务绩效考核。3、负责信息采集员的培训、教育、考核、管理等工作,使其具备信息采集员的基本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要注重精细化采集挖掘城市管理深层次问题等。4、负责按时发放劳动薪酬,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地方标准为其缴纳各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5、负责合同期内信息采集员的人身安全以及意外伤害问题处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6、负责为信息采集员提供交通、通讯、服装、劳保用品、作业工具等。7、投标人对出现重大过错、违规违纪的信息采集员及时予以辞退,并补充空缺岗位报采购人备案。(二)项目报价要求中标人投标报价应列出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工资、社保五险缴纳。2、人员培训费用。3、各种税费和管理费。4、中标人各类相关业务支出(包括房租及其物业水电暖能源费、电脑、电话、网络、办公设备、汽车、电动车、应急装备、人员服装、体检费、福利费、交通住宿、差旅等费用)。5、企业合理的利润。6、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注:(1)人员薪资:信息采集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年调整后的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如遇政策调整,中标期内按最新规定执行。(2)员工保险:中标人应保障信息采集人员和管理人员享有社保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按照太原市人社部门规定的缴费政策和缴费基数、费率进行缴纳(具体情况中标人可向太原市人社及保险部门咨询),并缴纳意外保险。(3)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太原市相关标准执行。(4)合法用工: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尤其是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及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每个月的工时不得超过167个小时。”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本项目约定的项目费用组成,不得因某项目费用未纳入,不执行相关工作或克扣信息采集员费用,杜绝恶性竞争影响项目正常运行。(三)日常管理。1、中标人在采购人的统一业务指导下,按照合同相关要求负责人员及业务日常管理工作,实行专人专管,确保有专职管理人员队伍或机构,着力营造竞进态势,不断提升效率,提高质量,实行阶梯式管理。2、中标人负责信息采集员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定并提供一套完整的信息采集人员队伍日常管理办法,包括人事、工作考勤、数据分析、工作规范、工作质量和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中标人应制定人员准入清出制度,并负责处理解决信息采集人员、管理人员合同期内的一切人事、劳动和合同等纠纷事宜,负责处理解决其与公众的纠纷矛盾,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过错以及违法违纪的信息采集人员和管理人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及时予以辞退或调整;若信息采集人员和管理人员表现不积极拉帮结派、寻衅滋事,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人对其辞退或调整,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信息采集项目人员管理黑名单,纳入黑名单人员不得再从事城管信息采集工作。3、中标人根据所属区域内城市管理信息采集范围和时间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巡查责任网格,坚持业务为上,因事择人,人事联结,严格工作机制落实。如有需要时按照责任网格进行排班,确保区域巡查到位,问题上报及时。4、中标人负责保障信息采集员工作时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避免各种矛盾与冲突,负责信息采集员人身安全以及意外问题处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5、为充分调动信息采集员的积极性和确保城市病害问题及时发现,中标人应每半年对信息采集员的责任网格定期轮岗,并将信息采集员责任网格调整情况报备采购人。(四)监管考核。信息采集员经过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并经采购人组织的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同时,中标人须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针对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日常考勤、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全面的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绩效评价。(五)作风纪律。中标人须制定严格、全面、切实可行的工作作风纪律规定,中标人与信息采集员每人签订廉政承诺书,以加强对信息采集员作风纪律的管理,并与相关人员的工作待遇、职位晋升或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挂钩,杜绝出现吃、拿、卡、要或弄虚作假等问题。(六)安全责任。中标人负责对本项目所属人员的安全方面的责任,防止出现一切安全事故。中标人本项目部所聘人员上岗前应签订安全协议或承诺书,所有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及其项目自行承担。(七)信访维稳。中标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一套所属人员队伍稳定的教育疏导制度体系,加强信息采集员队伍思想稳定工作,防止出现上访、投诉等利益纠纷方面的恶意投诉。一旦发生类似问题,要查明事实,立即妥善处置,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八)合同履约1、中标人负责与信息采集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月工资(除个人缴纳保险费用)发放不得低于新颁布的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和规定,为信息采集员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2、为确保信息采集员的人身安全,中标人必须为所属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必须按照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保证缴足、缴齐中标人项目所属人员在聘用期间社会保险等,中标人所属职工在聘期间出现的一切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中标人须将中标金额的2%用作信息采集员及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及职业道德培训。该费用须单独列支并向采购人报备,不得挪作他用。4、中标人能够独立承担规避因完成本合同工作过程中出现和发生的各种人员、财务、财产等风险,接受采购人财务部门或其他指定的审计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财务延伸审计。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相关制度、人员配备等应按规定到位,并将人员名单、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劳动合同以及责任网格巡查区域等需要配备的设备及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采购人要进行验收,如未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6、中标人在实际工作中因不可抗力、政策性调整、信息采集员(含管理员)出现多次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经采购人报请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有权中止采购合同。7、采购人在每年合同到期前30日内,按照《太原市城乡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办法》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作出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的意见,经中心会议批准后执行。(九)退出机制建立方面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采购人报请主管部门及财政监管部门申请终止合同,经财政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终止合同。具体有:1、中标责任区内月度巡查线路覆盖率和采集员在岗在线时长达不到95%(不包含95%),一年内出现2个月的;2、中标责任区内采集员违规使用虚拟定位软件,隐匿真实巡查轨迹,弄虚作假,一年内发现5人次以上的;3、中标人连续两个月不按时(按时指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发放工资的;4、中标人未按照太原市本地社保缴纳相关规定为所有工作人员的缴纳各项保费(在社会保险中心正常运行情况下)或因中标人原因出现缓缴或不缴情形的;5、中标人管理不善,出现员工集体越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6、中标人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不达80分(含80分);7、中标人在该项目中出现严重违反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8、中标人在该项目中出现严重漏报造成恶劣影响的;9、中标人不履行中标承诺约定的。注:1.标注“※”项内容为核心产品。2.标注“★”项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1. 资格审查依据1.1资格审查人员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 资格审查原则2.1资格审查人员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履行审查职责,对存在争议的事项,采取“一票否决”。3. 资格审查人员应履行职责3.1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原始审查记录和审查结果,编写《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并签字确认,并对审查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2资格审查人员对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以书面形式签署个人理由,并告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4. 资格审查结果4.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进入下一步的符合性审查。5. 资格审查过程的保密5.1资格审查人员对资格审查情况以及在审查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6.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投标人保证函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4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5特定资格要求无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7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8联合协议(如涉及)如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内容的相关资料。非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需提供。9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编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写、签章等。10信用记录查询(资格审查人员查询存档,投标人不需提供资料)按照“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信用记录查询”要求查询、审查、存档。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4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要求进行编制。16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如涉及)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格式要求进行编制。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 采购人对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的说明内容及要求1.1采购人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时,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1.2说明内容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存档。2. 评标范围2.1评标委员会仅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 评标原则3.1评标委员会要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对存在争议的事项,采取“少数服从多数”进行认定。4. 评标依据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2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 评标方法5.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5.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6.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澄清6.1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6.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的事项,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做出书面答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6.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7. 评审事项处理原则7.17.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7.1规定处理(核心产品为“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中标注“※”项)。7.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7.4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是否属于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7.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8. 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签字确认,各成员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9. 评审过程的保密9.1评标委员会、集中采购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9.2评标委员会和集中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10. 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投标文件的报价①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②投标人以“包”为单位填写“投标报价表”。③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报价情形。④不存在投标总价或投标单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情形。2投标货物(方案)不存在可选择投标货物(方案)的情形。3商务技术指标响应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写、签章等。5其他未发现属无效投标规定情形的(见“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19项的规定)。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11. 评分细则1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要素针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客观、公证、审慎地据实、独立打分。11.2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3如出现某一位评标专家打分畸高畸低,导致评审结论改变的,集中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该评标专家说明其打分的合理理由,并视具体情况报告财政部门。11.4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1.5评分细则(满分100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技术(60分)4分项目启动方案说明1、有项目启动实施进度表,并符合项目启动要求;满分2分,缺少一项扣1分,没有相关内容不得分。2、有项目启动措施、启动保障方案。满分2分,缺少一项扣1分,没有相关内容不得分。10分层级管理以及组织架构1、实行层级管理体系,提出本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包括项目经理、业务经理、平台预审员、督查员、采集员。配置齐全得5分,每少一个岗位扣1分。2、提供相应的岗位职责描述及明确的分工; 满分5分,岗位职责及分工不合理扣2分,无此项说明不得分。8分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考核管理办法1、制定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为规范、工作流程等。满分4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所提供的内容每有一处有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范围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有误、内容缺失)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2、制定岗位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包括:信息采集员考核办法、管理人员考核办法。满分4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所提供的内容每有一处有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范围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有误、内容缺失)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17分业务实施方案1、提出合理的区域划分和巡查密度的设定,实现区域全覆盖;满分5分,区域未全覆盖扣3分,巡查密度不符合项目需求中关于巡查频次和密度要求的扣2分,所提供的内容每有一处有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范围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有误、内容缺失)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2、根据项目需求和业务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采集人员及巡查路线配置方案; 满分7分,巡查线路不合理,人员配置不符合项目需求扣5分;所提供的方案内容每有一处有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范围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有误、内容缺失)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3、建立信息采集防汛及应急服务保障预案。对应急处置配置人员、应急处置配备设备、应急处置时间响应进行评审,满分3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所提供的方案内容每有一处有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范围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有误、内容缺失)扣1分,扣完为止,4、根据项目需求和业务实际情况,有数智智能采集创新举措的,满分2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8分巡查设备1、制定"信息采集器"管理要求与管理办法。满分4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所提供的方案内容每有一处有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范围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有误、内容缺失)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2、配置巡查设备电动车、机动车、材料、安全应急用具等。满分4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9分是否建立对信息采集人员信息采集、核查质量的校核机制1、建立质量管理专门机构负责质量管理。满分2分,未建立专门机构不得分。2、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举措;满分3分,缺少一项扣1.5分,所提供的方案内容每有一处有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范围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有误、内容缺失)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3、建立对漏报、投诉等问题实行跟踪、反馈制度,确保处置、回复率均达100%。满分2分,制度不完整,内容有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范围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有误、内容缺失)不合理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4、建立质量及问题奖惩机制,在运行机制上有杜绝虚假信息、重大漏报等问题的发生的举措。满分2分,制度不完整,内容有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范围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有误、内容缺失)不合理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4分培训方案对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采集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如岗位标准、专业知识、应急流程、职业道德规范)、培训方式(理论学习、实践操作和考试制度)、培训目标进行评审。满分4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所提供的方案内容每有一处有缺陷(缺陷是指:凭空编造、内容前后矛盾、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范围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有误、内容缺失)扣0.5分,扣完为止。商务(20分)2分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论证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以提供扫描件为准。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以提供扫描件为准。6分本地化服务能力出具在项目地设有常驻机构的承诺书或营业执照或场地证明文件,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以提供扫描件为准。3分团队专业资质项目经理、业务经理、平台预审员、督查员四个岗位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比在80%及以上得3分,50%至80%得2分,低于50%不得分,以提供扫描件为准 。9分同类项目经验供应商业绩。业绩以近三年内与本项目类似的合同案例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相关证明),每提供1个同类项目合同加3分,最高9分6报价(20分)20分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1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2.1未按照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将通讯工具存入指定地点的;12.2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12.3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的情形除外;12.4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12.5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12.6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12.7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12.8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12.1—12.6”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支付评审劳务报酬;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七部分合同文本太原中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太原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太原市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公共管理服务,合同总金额(大写):,(小写:¥)。二、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说明。三、保密条款(一)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二)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三)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四、服务时间:服务期为壹年,本合同自年_月_日开始至年 月 日结束。五、服务地点:六、验收:(一)乙方所供服务应以招标文件为准。(二)乙方所供服务的质量应以乙方出具的并得到甲方可的服务验收方法进行验收。(三)乙方所供服务经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七、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原则。在财政预算资金保障情况下,每月根据《太原市城市运行管理信息采集工作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绩效考核并拨付信息采集经费。八、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二)甲方逾期支付服务款,每逾1日,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额1%滞纳金。(三)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质量及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验收要求,甲方有权拒收。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四)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违约金。(五)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1%的滞纳金。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九、其他约定事项(一)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后即行生效。(二)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服务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服务任务。(四)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不能密切合作,不能很好的配合日常管理工作等情况,双方可以提前二个月告知对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六)乙方提供的最终投标价格明细表或最终项目(实施)方案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如评标时乙方有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以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为准。(七)合同期内每年年终考核结束后,乙方需在一个月内将所有考核资料(电子版、纸质版)交甲方备案存档。十、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一)招标文件(二)投标文件(三)明细表(四)投标人(乙方)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五)投标人(乙方)提供的最终投标价格明细表或最终项目(实施)方案(六)投标人(乙方)所承诺的其他条件十一、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争议及解决方式(一)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甲方合同签署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地址:电话乙方全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行行号:账号: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须知为了准确投标,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按照如下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一、编制投标文件应做到如下事项:1.按照“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提交的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提交。2.“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的内容不得随意删减,如因删减导致投标文件不完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附件中注明“无相关信息,不需填写内容”等内容的除外。二、编制投标文件建议做到如下事项:1.投标文件字体为“宋体”;正文字号:五号;标题字号:四号加粗;表格中的字号:五号。2.参照后附目录顺序对投标文件各项内容进行排版、编制页码,如出现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应内容,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封面(封皮)格式投 标 文 件(资格审查部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 号: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年 月 日附件2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页码2.投标人保证函……………………………………………………………………………3.反商业贿赂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5.授权委托书…………………………………………………………………………………6.特定资格要求 ……………………………………………………………………………7.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 ………………………………………………………8.…………………………………………………………………………………9.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 ……………………………………………………………10.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 …………………………………………………附件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针对贵中心组织的项目,截至开标日我方的“信用承诺书”情况声明如下: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方保证上述承诺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4投标人保证函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已详细阅读并清楚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自愿参加此次采购项目投标,谨郑重作出以下声明并负相应法律责任:1.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及你方对招标文件的解释。2.如果我方存在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相关处罚。4.我方同意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与我方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规定;认可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5.我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及资料、证照真实合法有效。6.我方愿向你方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真实数据或资料。7.我方同意承担由投标文件内容填报不清或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无效标、废标、落标等后果。8.我方赞同你方组织的资格审查人员、评标委员会所做出的评审和选择,完全理解同意本招标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同意资格审查人员、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审解释的规定;9.我方保证诚实履行合同,做到所供货物货真价实,绝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保质保量按期交货(完工);10.我方保证按照服务承诺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坚决做到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和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保持公平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合同规定的任务,准确兑现售后服务承诺。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6-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姓名)是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全权处理开标、评标、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护照的复印件;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投标,应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6-2授权委托书我是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的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可全权代表我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处理开标、评标、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全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正反两面)注:应附法定代表人和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7特定资格证明材料附件8投标人对《合同文本》签署意见1.投标人对此次《合同文本》有无异议,请选择(以“√”标识):有异议( )( )2.对《合同文本》有异议的,请具体说明。……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请选择其一:(以“√”标识)(1)向采购人所在地市级(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9联合协议项目(项目编号:)。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成员单位名称)为本次组成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联合体一致同意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二、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保证均无不良信用记录。若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三、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将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评审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确定为中标人后,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接受采购人的指令和通知,办理本项目履约后的收款手续等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分工,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五、牵头单位负责等工作。六、(非牵头单位的联合体参加方单位)负责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及针对本项目承担的责任、义务等,分别为:……七、联合体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八、联合体为中标人后,本联合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九、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十、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中标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牵头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参加方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参加方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的,此项不需填写内容。附件10本投标人现参与特此声明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如项目不涉及的,此项不需填写内容。附件11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封面(封皮)格式投 标 文 件(商务技术部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 号:投标单位全称(公章):附件1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目录1.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5. 投标报价表……………………………………………………………………………………6.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7.投标方案详细说明……………………………………………………………………………8.投标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9.投标人业绩情况……………………………………………………………………………………10.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 ……………………………………………………附件1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5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7包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如不涉及可予以投标人投标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填写此表后必须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扫描件或截图。附件18投标报价表第包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人类型(中小型、微型/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合同履行期限有无偏离总价(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注:1、此表以“包”为单位进行填写,投标人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9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第技术指标参数序号投标产品全称招标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响应状况响应程度偏离说明符合要求高于要求低于要求其他条件要求序号招标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响应状况响应程度偏离说明符合要求高于要求低于要求注:投标人应详细列明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具体响应状况,全面披露各项响应程度,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年月日附件20投标方案详细说明说明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方案内容;2.服务制度与措施(服务质量保障、实施进度及应急保障措施等);3.针对本项目服务提供的设备;4、投标人需要补充的内容。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据实详细填写,本项内容将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填报的投标方案不够详实而造成无法评审的,有权判定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附件2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格式自拟)投标单位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2投标人业绩情况(格式自拟)附件23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注:若投标单位认为无补充事项的,可予以删除。2、中小企业声明函1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太原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的(太原市城市 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公开招标采购、1401992025CGK00108)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太原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属 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承接企业为(北京锐观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98 人,营 业收入为1326.6458 万元,资产总额为356.4798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北京锐观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5 年 3 月 31 日
- 成交公告
- 公开招标
- 1401992025CGK00108
- 山西省
- 太原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
- 王凯 0351-3******
- 行政机关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 中标***金额
- 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王凯 0351-2******
- 宇腾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1401992025CGK00108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城市运行管理信息采集公共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宇腾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兴华街道望景路 8 号浙江大厦 1307 室 | 总价:***(元) | 94.71 |
2 | 太原环达环卫工程有限公司 | 太原市杏花岭区中涧河乡丈子头村5排7号 | 总价:***(元) | 93.37 |
3 | 北京锐观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7层1706-2 | 总价:***(元) | 96.36 |
4 | 成都众智合能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梓潼桥西街2号1栋2单元12层1216号 | 总价:***(元) | 93.31 |
5 | 太原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 双塔西街268号1-4层 | 总价:***(元) | 95.36 |
6 | 浙江网新帮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08号1105室 | 总价:***(元) | 93.52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采购包1 | (第一包)小店责任区 | 太原市小店责任区(含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区、唐槐产业园区、潇河产业园区太原行政区域部分) | 对小店责任区相应网格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进行巡查采集、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 | 2025年5月至2027年12月(第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后一年一签)。 |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
2 | 采购包2 | (第二包)万柏林责任区 | 太原市万柏林责任区 | 对万柏林责任区相应网格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进行巡查采集、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 | 2025年5月至2027年12月(第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后一年一签)。 |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
3 | 采购包3 | (第三包)尖草坪责任区 | 太原市尖草坪责任区(含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对尖草坪责任区相应网格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进行巡查采集、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 | 2025年5月至2027年12月(第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后一年一签)。 |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
4 | 采购包4 | (第四包)晋源责任区 | 太原市晋源责任区(含长风商务区) | 对晋源责任区相应网格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进行巡查采集、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 | 2025年5月至2027年12月(第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后一年一签)。 |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
5 | 采购包5 | (第五包)迎泽责任区 | 太原市迎泽责任区(含山西综改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区)。 | 对迎泽责任区相应网格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进行巡查采集、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 | 2025年5月至2027年12月(第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后一年一签)。 |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
6 | 采购包6 | (第六包)杏花岭责任区 | 太原市杏花岭责任区 | 对杏花岭责任区相应网格区域内的城市管理病害问题进行巡查采集、信息统计与数据分析。 | 2025年5月至2027年12月(第一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之后一年一签)。 |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志军,王丽丽,张耀龙,钮效忠,张艺(第1、2、3、4、5、6标项采购人代表),傅子俊(第1、2、3、4、5、6标项采购人代表),王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
地 址:太原市南屯南街1号市为民服务中心六层c区
联系方式:03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方式:03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凯
电 话: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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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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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1992025CGK00108公开招标采购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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