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财政局本级江岸区财政投资评审咨询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求意见公告
- 附件1、045公告附件项目服务要求(预算、决算)4.8..pdf1 项目服务要求 (本章中标★的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为无效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主要商务要求 1、项目采购内容:江岸区财政性资金项目预算评审、财务决算评审及其他投资评审相关 咨询服务。分为以下3个包: 包1:财政性资金项目(工程类及其他)预算评审咨询服务 包2:财政性资金项目(信息化类)预算评审咨询服务。 包3:财政性资金项目财务决算评审咨询服务。 2、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本项目服务对象是指江岸区财政局内 有开展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需求的项目,单项评审服务费不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40万元)。 3、★框架协议期限:2年 4、服务地点:武汉市江岸区。 5、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费款项支付时间和方式按照江岸区区政府采购项目支付规定执 行,具体合同中约定。 6、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折扣(%)方式进行报价,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例如:供应商收费 为3.65折,则报价为36.50%。 供应商参照《湖北省财政厅投资评审协作机构委托管理办法》(鄂财投评函〔2020〕2号 )收费标准为基准进行折扣报价。 决算评审和预算评审收费均参照《湖北省财政厅投资评审协作机构委托管理办法》(鄂 财投评函〔2020〕2号)收费标准。 (2)调节系数: 《湖北省财政厅投资评审协作机构委托管理办法》(鄂财投评函〔2020〕2号)关于收费 标准调节系数调整为: 包1调节系数为项目审减率,包2、包3(若有)调节系数参照执行《湖北省财政厅投资评 审协作机构委托管理办法》(鄂财投评函〔2020〕2号)文件标准。 2 ★(3)最低收费和最高收费:供应商按照上述标准所报的折扣率对保底收费同样有效, 但保底收费折扣后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其中决算评审单个项目最高收费2万元封顶 。 (4)★最高限价:本项目招标限价为规定收费标准的4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 响应。 (5)本项目采用质量优先法,投标价格不作为评审因素,仅作为评审得分并列时排序及 第二阶段选择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6)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并包含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技术工作费、资料收集、管理费、 保险及差旅费、合理利润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任何漏报、错 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 ★(7)投标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7、服务经验:供应商应具有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业绩,并在评审工作中取得委托方正面 评价。 二、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本项目包含的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 财务决算评审及其他投资评审相关咨询服务主要 依据如下: 1、《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 2、《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3〕95号) 3、《湖北省财政厅投资评审协作机构委托管理办法》(鄂财投评函〔2020〕2号) 4、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的通知(鄂财投评规〔2021 〕2号) 5、《湖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鄂财预发〔2024〕14号) 6、关于印发《江岸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批复暂行管理办法》的通 知(岸财〔2024〕12号) 7、其他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三、包1包2财政性资金项目(工程类及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信息化类)预算评审要求 3 预算评审要重点审核项目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完整性,以及项目支出的合规性、合 理性、准确性。其中评审延续性项目时,应将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绩效评价情况等 作为重要参考。 1、项目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完整性。 (1)必要性。主要是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与相关政策和部门职责衔接是否紧密,与 其他项目是否交叉重复等。 (2)可行性。主要是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具体可行,是否具备实施条件,项目预算规模与 计划方案、目标任务是否匹配,预算投资进度与预期工期进展是否匹配等。 (3)完整性。主要是项目要素信息填报是否规范,项目申报内容填写是否全面,项目 申报所需资料是否齐全等。 2、项目支出的合规性、合理性、准确性 (1)合规性。主要是项目支出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发展规划、财政支持 方向等。 (2)合理性。主要是项目是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在财政可承受能力范围内 ,是否属于应承担的支出责任支出内容是否真实,经费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方法是否得当等 。项目设计方案是否存在过度超前、奢华不适用、非必要设计内容,预算编制是否超过相关 文件规定标准,是否属于湖北省政府支出负面清单范畴。 (3)准确性。主要是项目支出是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绩效目标与资金需求是否匹配; 资金测算是否精打细算、是否超出相关标准、有无多算、重复计算等情况。 四、包1包2财政性资金项目(工程类及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信息化类)预算评审主要 内容 1、预算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建设程序。主要审查项目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各项审核、批准手续是否完备。 (2)项目总投资。根据项目资料,结合现场踏勘情况,按照计价规定、定额标准以及价 格信息,准确核定项目总投资。有相关预算标准的,不得超过标准。 (3)年度预算。根据核定的项目总投资、项目分年度投资计划,结合项目实施进展和资 金筹措情况,合理测算分年度的资金需求。 4 (4)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2、总投资评审。项目总投资主要包括工程费用、其他费用、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等。 (1)工程费用。主要包括工程量计量、预算定额选用、材料和设备价格及有关费用的评 审,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①是否存在批准概算以外的建设内容。 ②是否存在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 ③工程量计量、定额选用及各项费用计取是否正确。 ④材料、设备价格的计取和调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⑤预算指标是否明显超过同时期、同区域、同类型的项目。 ⑥信息化项目还需审查预算内容构成及分项费用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其他费用。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①土地使用及相关费用。对照项目批复文件,审查土地权属是否明确,用地规模是否控 制在批准以内,各项费用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②其他各类费用。审核费用的必要性,确需发生的费用,按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结合 项目具体情况和市场平均水平合理确定。 (3)预备费。按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如无规定,预备费率可结合项目实际在3%以内合 理确定。 (4)建设期利息。建设期利息包括借款、集资、债券和外汇贷款以及其他融资费用。评 审时根据批复的融资额度、币种、利率、期限等,结合项目实际合理确定实际需要的融资额 度,参照现行利率和建设工期核定。 部分项目发生的特殊费用(独立费用),如港监及航道维护费用、环境保护费用、文物 保护费、其他工程损失或补偿费用等需要列入项目预算的,应在国家政策范围内,视项目的 具体情况,并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复进行核定。 五、包3财政性资金项目财务决算评审主要内容 批复部门审核项目决算应以国家有关规定及批准的项目概算为依据进行核定,主要是对 申报单位提供的项目建设单位决算报告、评审机构评审报告等资料进行比对、分析、判断, 5 主要从政策性审核、技术性审核两方面开展审核。具体审核内容及要求按照《基本建设项目 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一)政策性审核。重点审核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资金来源、到位及使用管理 情况、概算执行情况、招标履行及合同管理情况、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的合规性、尾 工工程及预留费用的比例和合理性等。 (二)技术性审核。重点审核决算报表数据和表间勾稽关系、待摊投资支出情况、建筑 安装工程和设备投资支出情况、待摊投资支出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情况以及项目造价控制 情况等。 决算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价款结算、项目核算管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建设管理 、概(预)算执行、交付使用资产及尾工工程等。 (1)工程价款结算审核。主要包括工程价款结算是否准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 关规定进行;是否存在多计工程量、虚假签证、高估冒算建筑材料价格等问题;单位、单项 工程造价是否在合理或国家标准范围,是否存在严重偏离当地同期同类单位工程、单项工程 造价水平问题。 (2)项目核算管理情况审核主要包括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相关会计制度情况。 具体包括: (一)建设成本核算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超过批准建设内容发生的支出、不符合合同协 议的支出、非法收费和摊派,以及无发票或者发票项目不全、无审批手续、无责任人员签字 的支出。是否存在因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等原因,造成的工程报废损失等不属于 本项目应当负担的支出。 (二)待摊费用支出及其分摊是否合理合规。 (三)待核销基建支出有无依据、是否合理合规。 (四)转出投资有无依据、是否已落实接收单位。 (五)决算报表所填列的数据是否完整,表内和表间勾稽关系是否清晰、正确。 (六)决算的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七)决算资料报送是否完整、决算数据之间是否存在错误。 (八)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关的其他事项。 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审核主要包括: (一)资金筹集情况。 1.项目建设资金筹集是否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定。 2.项目建设资金筹资成本控制是否合理。 (二)资金到位情况。 1.财政资金是否按批复的概算、预算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建设单位。 2.自筹资金是否按批复的概算、计划及时筹集到位,是否有效控制筹资成本。 (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财政资金情况。是否按规定专款专用,是否符合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等管理规定 。 2.结余资金情况。结余资金在各投资者间的计算是否准确;应上缴财政的结余资金是否 按规定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及时交回,是否存在擅自使用结余资金情况。 (4)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及建设管理情况审核主要包括: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审核项目决策程序是否科学规范,项目立项、可研 、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和调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等。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核决算报告及评审或审计报告是否反映了建设管理情况: 建设管理是否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建设管理制度要求,是否建立和执行法人责任制、工程监 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代建制;是否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有效;招投标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工期是否按批复要求有效控制。 (5)概(预)算执行情况。是否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内容实施,有无超标准、超规模 、超概(预)算建设现象,有无概算外项目和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未完成建 设内容等问题;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历次检查和审计所提的重大问题是否已经整改落实;尾工 工程及预留费用是否控制在概算确定的范围内,预留的金额和比例是否合理。 (6)交付使用资产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形成资产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反映,计价是否 准确,资产接受单位是否落实;是否正确按资产类别划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 交付使用资产实际成本是否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 7 六、技术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提出评审质量控制方案,包括内控制度、三级稽(复)核 制度、评审报告质量管理制度。 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提出预算控制方案,响应国家“过紧日子”要求,对项目支 付的合规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重点审核。 3、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提出服务响应方案,包括响应时间承诺以及对紧急项目、紧急 会议的快捷响应服务方案。 4、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提醒协作机构及时报告评审发现的重大事项和有关情况; 按时将评审结论、评审报告提交给管理部门审核,并按审核意见及时补充、修改、调整;积 极配合管理部门的复核、复审、考核等工作。 5、评审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评审廉洁纪律,应提 供针对委托单位、评审人员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廉政制度和措施。 6、供应商应整理并保管好与评审相关的资料。需退还项目单位的,应按资料清单整理后 移交,并办理交接手续;需作为评审底稿留存的,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交评审处保管。 七、回避机制 1、承担某一事项编制任务、行业(部门)审查的服务机构,不得承担同一事项的评审任 务。 2、承担某一事项评审任务的服务机构,与同一事项的编制单位、行业(部门)审查单 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重大关联关系。 3、承担评审任务的服务机构及与其有重大关联关系的机构不得借承担评估评审任务之 机向有关单位承揽设计、造价、招标代理、监理等业务。 4、同一单位不得同时承接同一个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及财务决算评审工作。 八、项目组成员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包1:财政性资金项目(工程类及其他)预算评审咨询服务) 序号 人员名称 配置要求 8 1 项目负责人 数量:1人 要求: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 其他:具有较强的综合专业知识,负责联络、协调并参 加评审会议。 2 评审人员(不含项 目负责人) 数量:不少于2人 要求: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 其他:覆盖土建或安装或财务等相关专业(满足项目所 需的专业要求) 2、人员配置要求(包2:财政性资金项目(信息化类)预算评审咨询服务) 序号 人员名称 配置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数量:1人 要求:具备下列证书 具有工信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或具 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 或高级软件工程师。 2 评审人员(不含项 目负责人) 数量:不少于2人 要求:具备下列证书之一: 具有工信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或 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高级软件 工程师。 3、人员配置要求(包3:财政性资金项目财务决算评审咨询服务) 序号 人员名称 配置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数量:1人 要求:注册会计师 其他:具有较强的综合专业知识,负责联络、协调并参 加评审会议。 2 评审人员(不含项 目负责人) 数量:不少于2人 要求:注册会计师 其他:覆盖财务等相关专业(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要求) 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团队成员相关资格、相关证书。 3、框架协议期限内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未经征集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因不可抗力等 原因必须更换时,更换成员的职称不得低于原定成员职称。征集人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服 务人员,入围单位应接受。 九、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 9 1、评价机制:征集人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 同情况进行评价,包括服务水平、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用户反馈和评价将作 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因素之一。 2、征集人受理财政投资评审服务过程中的举报、投诉,并组织有关机构进行检查核实, 提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3、未按约定时间完成评审的,征集人有权利暂停供应商的框架协议入围资格。如评审过 程中遇不可抗力因素,应提前3个工作日联系征集人,征集人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和认定,被认 定为不可抗力因素的时长不计入评审时间。 十、其他要求 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 2、本次征集活动中入围供应商的报价(即协议价格),是后续采购人或服务对象确定第 二阶段具体项目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3、采购资金支付:本项目服务费款项支付时间和方式按照江岸区区政府采购项目支付规 定执行,具体合同中约定。 4、本项目入围供应商需按要求入驻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平台。 5、严格依据征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向采购人或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不实行任 何形式的不合理限制,提出任何附加条款。全面履行投标承诺,圆满完成相关服务工作,确 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10 附件: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其他: 一、采购需求:包1:财政性资金项目(工程类及其他)预算评审咨询服务;包2:财政性 资金项目(信息化类)预算评审咨询服务;包3:财政性资金项目财务决算评审咨询项目。 二、入围供应商数量及淘汰比例:本项目拟定1包入围供应商数量为20家,2包入围供应商 数量为5家,包3入围供应商数量为10家。淘汰比例不低于20%,且至少淘汰1家。若按20% 比例淘汰后的入围供应商少于拟定入围供应商数量,则淘汰后剩余的所有供应商均为入围 供应商。若按20%比例淘汰后的入围供应商多于拟定入围供应商数量,则按评审得分由高到 低选择拟定数量的入围供应商。若按照淘汰比例计算后的淘汰数量非整数时,按照进位法 进行淘汰(例如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7家,淘汰20%为7.4家,按照8家进行淘汰)。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包1包2包3供应商如分公司、分支机构或分所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或 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且总公司、总机构或总所不再单独参与投标,否则均废标处理。 (2)包3供应商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7 评审标准(包1:财政性资金项目(工程类及其他)预算评审咨询服务) 评分类型 评分要素 评审细则 分值 质量分 人员配备 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 1.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得4分;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得4分(以注册证书初始注册时间为准)。 3.承诺在服务期内全程负责投资评审项目,参加投资评审相关会议, 项目负责人不随意更换得2分,有违约经济处罚加1分,本条满分3分 。 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简历表、承诺书。 11 拟派项目团队覆盖土建或安装或财务等相关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或 注册会计师资格得4分; 团队人员年龄结构合理,承诺不随意更换得4分。 证明材料:提供团队人员配备情况、注册证书、承诺书。 8 类似业绩 供应商2022年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接过政府投资项目的评 审业绩每个得3分,满分12分。 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委托函等证明材料。 12 评价情况供应商评审工作中,取得委托方正面评价意见得5分。 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加盖委托方或使用单位印章的证明材料。 5 总体服务 方案 评审内容: 对不同类别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包括 : 1、评审内容(5分);2、评审程序(5分);3、评审服务目标(5 分)。 评审标准: 对上述内容评审指标:①完整性:各项方案内容清晰完整,无缺项; ②符合度: 各项方案内容全面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 不存在项目无关 内容;③合理性:各项方案内容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具有可执行性。 上述每项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评审指标要求的得满分, 存在缺陷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未响应或未提供的得0分。 15 评审质量 控制 评审内容:1、内控制度(3分);2、三级稽(复)核制度(5分); 3、评审报告质量管理制度(7分)。 评审标准: 对上述内容评审指标:①完整性:各项方案内容清晰完整,无缺项; ②符合度: 各项方案内容全面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 不存在项目无关 内容;③合理性:各项方案内容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具有可执行性。 上述每项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评审指标要求的得满分, 存在缺陷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未响应或未提供的得0分。 15 预算控制 方案 评审内容: 对供应商提供的预算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包括响应国 家“过紧日子”要求对项目支付的合规性、合理性、准确性提出重点 审核方案(9分)。 评审标准: 对上述内容评审指标:①完整性:各项方案内容清晰完整,无缺项; ②符合度: 各项方案内容全面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 不存在项目无关 内容;③合理性:各项方案内容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具有可执行性。 9 38 上述每项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评审指标要求的得满分, 存在缺陷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未响应或未提供的得0分。 服务响应 承诺服务响应时间在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得5分,4小时内到达得3分。 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未提供或者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5 评审内容:对紧急项目、紧急会议有快捷响应服务方案(5分) 评审标准: 对上述内容评审指标:①完整性:各项方案内容清晰完整,无缺项; ②符合度: 各项方案内容全面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 不存在项目无关 内容;③合理性:各项方案内容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具有可执行性。 上述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评审指标要求的得满分,存在缺陷每处扣1分 ,扣完为止;未响应或未提供的得0分。 5 廉政措施 评审内容: 1、针对委托单位廉政制度及措施(5分); 2、针对供应商评审人员廉政制度及措施(5分); 3、针对被审计单位廉政制度及措施(5分)。 评审标准: 对上述内容评审指标:①完整性:各项方案内容清晰完整,无缺项; ②符合度: 各项方案内容全面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 不存在项目无关 内容;③合理性:各项方案内容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具有可执行性。 上述每项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评审指标要求的得满分, 存在缺陷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未响应或未提供的得0分。 15 总分 100 评审标准(包2:财政性资金项目(信息化类)预算评审咨询服务) 评分类型 评分要素 评审细则 分值 质量分 人员配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证书的得5分。 具有工信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软件工程造价师》 证书或具有咨询工程 师(投资)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或高级软件工程师。 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书。 5 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证书之一,每人得5 分,满分15分。 具有工信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软件工程造价师》 证书或具有咨询工程 师(投资)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或高级软件工程师。 证明材料:提供团队人员相应证书。 15 类似业绩 供应商2022年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接过政府投资项目的评 审业绩每个得3分,满分12分。 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委托函等证明材料。 12 评价情况供应商评审工作中,取得委托方正面评价意见得4分。 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加盖委托方或使用单位印章的证明材料。 4 39 总体服务方 案 评审内容: 对不同类别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包括 : 1、评审内容(5分);2、评审程序(5分);3、评审服务目标(5 分)。 评审标准: 对上述内容评审指标:①完整性:各项方案内容清晰完整,无缺项; ②符合度: 各项方案内容全面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 不存在项目无关 内容;③合理性:各项方案内容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具有可执行性。 上述每项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评审指标要求的得满分, 存在缺陷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未响应或未提供的得0分。 15 评审质量控 制 评审内容:1、内控制度(3分);2、三级稽(复)核制度(5分); 3、评审报告质量管理制度(7分)。 评审标准: 对上述内容评审指标:①完整性:各项方案内容清晰完整,无缺项; ②符合度: 各项方案内容全面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 不存在项目无关 内容;③合理性:各项方案内容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具有可执行性。 上述每项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评审指标要求的得满分, 存在缺陷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未响应或未提供的得0分。 15 预算控制方 案 评审内容: 对供应商提供的预算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包括响应国 家“过紧日子”要求对项目支付的合规性、合理性、准确性提出重点 审核方案(9分)。 评审标准: 对上述内容评审指标:①完整性:各项方案内容清晰完整,无缺项; ②符合度: 各项方案内容全面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 不存在项目无关 内容;③合理性:各项方案内容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具有可执行性。 上述每项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评审指标要求的得满分, 存在缺陷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未响应或未提供的得0分。 9 服务响应 承诺服务响应时间在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得5分,4小时内到达得3分。 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未提供或者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5 评审内容:对紧急项目、紧急会议有快捷响应服务方案(5分) 评审标准: 对上述内容评审指标:①完整性:各项方案内容清晰完整,无缺项; ②符合度: 各项方案内容全面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 不存在项目无关 内容;③合理性:各项方案内容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具有可执行性。 上述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评审指标要求的得满分,存在缺陷每处扣1分 ,扣完为止;未响应或未提供的得0分。 5 廉政措施 评审内容: 1、针对委托单位廉政制度及措施(5分); 2、针对供应商评审人员廉政制度及措施(5分); 3、针对被审计单位廉政制度及措施(5分)。 评审标准: 对上述内容评审指标:①完整性:各项方案内容清晰完整,无缺项; ②符合度: 各项方案内容全面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 不存在项目无关 内容;③合理性:各项方案内容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具有可执行性。 15 40 上述每项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评审指标要求的得满分, 存在缺陷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未响应或未提供的得0分。 总分 100 (包3:财政性资金项目财务决算评审咨询服务) 评分类型 评分要素 评审细则 分值 质量分 人员配备 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得4分;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得4分(以注册证书初始注册时间为准)。 3.承诺在服务期内全程负责投资评审项目, 参加财务决算评审相关会 议,项目负责人不随意更换得2分,有违约经济处罚加1分,本条满分 3分。 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简历表、承诺书。 11 拟派项目团队覆盖财务等相关专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得4分; 团队人员年龄结构合理,承诺不随意更换得4分。 证明材料:提供团队人员配备情况、注册证书、承诺书。 8 类似业绩 供应商2022年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接过财务决算评审项目 的评审业绩每个得3分,满分12分。 证明材料:提供业绩合同、委托函等证明材料。 12 评价情况供应商评审工作中,取得委托方正面评价意见得5分。 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加盖委托方或使用单位印章的证明材料。 5 总体服务 方案 评审内容:对不同类别的财务决算评审项目评审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包括: 1、评审内容(5分);2、评审程序(5分);3、评审服务目标(5 分)。 评审标准: 对上述内容评审指标:①完整性:各项方案内容清晰完整,无缺项; ②符合度: 各项方案内容全面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 不存在项目无关 内容;③合理性:各项方案内容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具有可执行性。 上述每项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评审指标要求的得满分, 存在缺陷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未响应或未提供的得0分。 15 评审质量 控制 评审内容:1、内控制度(3分);2、三级稽(复)核制度(5分); 3、评审报告质量管理制度(7分)。 评审标准: 对上述内容评审指标:①完整性:各项方案内容清晰完整,无缺项; ②符合度: 各项方案内容全面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 不存在项目无关 内容;③合理性:各项方案内容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具有可执行性。 上述每项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评审指标要求的得满分, 存在缺陷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未响应或未提供的得0分。 15 决算控制 方案 评审内容: 对供应商提供的财务决算评审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包 括响应国家“过紧日子”要求对项目支付的合规性、合理性、准确性 9 41 提出重点审核方案(9分)。 评审标准: 对上述内容评审指标:①完整性:各项方案内容清晰完整,无缺项; ②符合度: 各项方案内容全面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 不存在项目无关 内容;③合理性:各项方案内容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具有可执行性。 上述每项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评审指标要求的得满分, 存在缺陷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未响应或未提供的得0分。 服务响应 承诺服务响应时间在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得5分,4小时内到达得3分。 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未提供或者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5 评审内容:对紧急项目、紧急会议有快捷响应服务方案(5分) 评审标准: 对上述内容评审指标:①完整性:各项方案内容清晰完整,无缺项; ②符合度: 各项方案内容全面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 不存在项目无关 内容;③合理性:各项方案内容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具有可执行性。 上述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评审指标要求的得满分,存在缺陷每处扣1分 ,扣完为止;未响应或未提供的得0分。 5 廉政措施 评审内容: 1、针对委托单位廉政制度及措施(5分); 2、针对供应商评审人员廉政制度及措施(5分); 3、针对被审计单位廉政制度及措施(5分)。 评审标准: 对上述内容评审指标:①完整性:各项方案内容清晰完整,无缺项; ②符合度: 各项方案内容全面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 不存在项目无关 内容;③合理性:各项方案内容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具有可执行性。 上述每项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评审指标要求的得满分, 存在缺陷每处扣 1分,扣完为止;未响应或未提供的得0分。 15 总分 100 42 (此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附件1 :政府采购封闭式框架协议(参考文本) 政府采购封闭式框架协议 (参考文本)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名称: 计划函号: 项目编号: 甲方(征集人) :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乙方(入围供应商) : 住所地: 联系方式: 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框架协议采购事项,订立本 框架协议。 一、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 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入围供应商”是指通过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程序,合法取得订立本框架 协议资格的供应商。 2.“最高限制单价”是指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的最高限价。 3.“协议价格”是指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有量价关系折扣的,包括量价关系 折扣),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4.“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 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包括本项目征集文件、乙 方响应文件。 二、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 2.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 3.入围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规格或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详见乙方的响应文件) 4.协议价格(详见征集文件以及乙方的响应文件) 三、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 直接选定: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 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2.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双方应当按照框架协议中规定的“采购合同文本”格式 签订电子采购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 四、支付 (一)支付方式:按照征集文件约定的方式支付价款。采购合同对支付方式不明确的, 按照有利于实现政府采购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44 (二)支付时间:甲方应该按照征集文件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约定不明确的,甲方可 以随时支付,乙方可以随时请求支付,但应该给甲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以满足财政资金支付条 件。 (三)支付条件:按照征集文件约定的支付条件支付价款。采购合同约定不得违反国家 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 五、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 (一)入围供应商的清退 1.依法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 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 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2.依协议清退。入围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 (1)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的; (2)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3)在履约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的; (4)订立采购合同后,乙方因自身原因故意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故意拖延 或拒绝履约的; (5)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未能纠正的; (6)乙方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采购合同订立的; (7)乙方向甲方或采购人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8)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终止的; (9)乙方存在以下情形并经调查属实的: ①乙方超出响应文件的承诺范围收取费用的; ②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不满足采购合同、征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和本协 议规定标准的; ③乙方向用户提供的产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45 ④乙方其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 (二)入围供应商的补充征集 1.补充征集条件。 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 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 2.补充征集规则。 (1)补充征集将发布征集公告,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 次征集相同。 (2)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3)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依法组织实施框架协议采购活动,并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 信用原则。 2.甲方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 3.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要求、 主管部门要求、采购人反馈以及行业市场 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本协议相关内容。 4.甲方对采购人(非甲方本人时)不按时支付乙方合同款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对乙方在框架协议采购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管理, 并按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包括但不 限于征集文件、入围信息以及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等信息。 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协议和政府采购合同相关情况向采购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公开, 或按要求提供给相关主管部门。 7.依据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相关规定,管理入围供应商资格。 8.甲方保证依法履行此协议全部约定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只有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才获得与采购人订立采购合同的有效资格。 2.乙方应当在框架协议签订当日通过电子化采购系统真实、 完整、 准确地填写入围信息 (包括所有入围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入围产品信息和协议价格等内容。入围产 品信息应当详细列明技术规格或者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能反映产品质量特点的内容)。 3.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本协议相关内容。 46 4.入围供应商在约定期限内, 应当以不高于其报价的价格向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提供 相应服务。 5.乙方严格按照本框架协议内容与采购人订立采购合同,维护采购人的利益。 6.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响应文件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涉及 的产品迭代、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情况及时向甲方反馈。 7.乙方同意接受并配合甲方的相关监督管理。 8.乙方同意甲方为政府采购工作需要在相关政府采购业务网站、 相关文件上或其他渠道 公开发布乙方的协议价格、服务承诺及其他相关信息。 9.乙方同意本协议适用的采购人范围。 七、采购合同 乙方与采购人在本协议基础上就采购具体事宜订立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不得违反本协议 内容。采购合同文本参见附件1采购合同文本。 八、协议有效期及适用范围 (一)协议有效期:2年。 (二)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江岸区财政局内有开展财政投资评审服务需求的项目, 单项评审服务费不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40万元),采购人与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订立采 购合同应以本协议确定的内容为基础。 九、不可抗力 1.协议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 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 协议有效期应予以延长, 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 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协议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 免和无法克服的。 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并于事件发生 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 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时, 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 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 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 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47 4.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 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意见。 十、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 双方的往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法律法规规定 应予公开的信息除外)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除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另有规定, 或得到本协议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 任何一方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 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 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十一、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经协商在 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协议的解释 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 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2.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十三、协议修改 1.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 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 十四、协议生效 1.除非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即开始生效。 2.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协议终止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 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 方可终止。 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48 (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4)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取得解决,责任方赔 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3.乙方出现本协议第四条所列违约情形的,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 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六、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国家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十七、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 不应被视为是对 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 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 ,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2.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协议生效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 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同时, 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 使其依 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 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 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 效力的条款。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49 附件:采购需求调查问卷 采购需求问卷调查表 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或服务内容是否明确?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是否落实或明确?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等的相关建 议?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流程、监督等技术要求的相关建议?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单位、人员、付款条件等商务要求的相关建议? 6、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或建议? 供应商签章: 日期:
- 其他公告
- 框架协议
- WHQS-FWD-2025-04
- 湖北省
- 武汉市江岸区财政局本级
- 姓名 ***2******266
- 行政机关
- 服务/其他服务
- 预算***金额
-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罗茜 ***2******367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WHQS-FWD-2***25-***45
(二)项目名称:江岸区财政投资评审咨询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25-******187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
(三)项目预算:***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25年***4月***9日至2***25年***4月11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将反馈意见的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whqiangsheng@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武汉市江岸区财政局本级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969附9号
联系人姓名:姚郢仑
联系电话:***2******266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66号融创融汇广场5楼5***5室
项目联系人:罗茜、孙云飞、梁晓玉、刘念、王婧
联系电话:***2******367
附件
- 045公告附件项目服务要求(预算、决算)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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