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附件1、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稿).docx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JYZFCG-2025-CS002常山县人民法院浙江九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30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33第五章 评标办法36响应文件格式40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YZFCG-2025-CS002项目名称: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800000最高限价(元):8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8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一年。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27日09时30分,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2、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已注册供应商:(直接登录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4、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在线投标(电子交易)说明:4.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或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4.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或登录“ 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电子投标客户端-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4.3电子投标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请投标供应商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4.4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报价文件确认等所使用的CA必须和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为同一个。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4.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供应商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会议。开标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等候开标。5.政采贷:本采购项目,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衢州市常山县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常山县“政采贷”办理指引》http://www.zjcs.gov.cn/art/2022/1/10/art_1229091236_4857590.html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常山县人民法院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俊熙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606702063质疑联系人:李俊熙质疑联系方式:186067020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浙江九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娇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7055966质疑联系人:盛赟质疑联系方式:0570-5662932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名 称: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联系人:李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0-5015373常山县人民法院浙江九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采购人常山县人民法院项目名称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供应商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送至代理机构。采购人书面澄清、修改的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发出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后小时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报价的次数2 次。采购活动终止情况在磋商过程中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只有1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在磋商过程中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则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磋商保证金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者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是否允许提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磋商小组的组建按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单位代表(1名),其余2名从“政采云专家库系统”中随机抽取产生。响应文件的组成、编制及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2、投标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1627136484@qq.com,按接收方邮箱收件箱所显示时间为准。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a.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一份 “备份投标文件”至邮箱:1627136484@qq.com;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6、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7、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投标文件。供应商强行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中标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签订合同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30天内。合同备案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27136484@qq.com;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予以公告。公告及澄清文件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常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cs.gov.cn/)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费率服务费率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项目属性:货物类服务类A工程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3.采购标的名称: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6.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的,其报价不予扣除。8.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不适用于本项目)9.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不适用于本项目)10.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说明1)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2)以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应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方、 成员方、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等,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不得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和甄别,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方式留存。4)不良信用记录指: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磋商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查询1)采购组织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失信被执行信息进行查询和甄别,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2)失信被执行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失信被执行信息的,限制参与本项目。3)如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失信被执行信息的,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被执行信息的。特别说明中标人应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一正三副。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中所叙述的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2、定义解释2.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浙江九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2“采购人”是指常山县人民法院。2.3“采购项目”是指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2.4“磋商供应商”“投标人”是指获得磋商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2.5“潜在磋商供应商”是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供应商。2.6 “中标人”是指经磋商小组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磋商供应商。2.7“磋商供应商代表”是指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人。2.8“产品(货物)”是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配置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2.9“服务”在货物类采购项目中是指采购文件规定供方须承担的货物运输、操作使用、技术支持、培训、维修保养服务;在服务类采购项目是指采购内容本身及相关的售后技术支持、培训服务;2.10“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2.1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相关内容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款和规定。2.12采购文件中所有标示“▲”的均为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条款,如未实质性响应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项目说明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4、合格磋商供应商的条件4.1凡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均为合格的磋商供应商。5、投标费用5.1磋商供应商应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特别说明6.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可以为其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6.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现场抽签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单位现场抽签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的组成1.1磋商文件共分为6部分,其内容如下: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 评标原则及办法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1.2除上条1.1内容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3磋商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磋商供应商自己承担。磋商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风险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人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2.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磋商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2.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除采购货物有关专用名称外,响应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说明均应使用中文。1.2除采购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2.1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3、响应文件的组成3.1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响应文件中所需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规定在所需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格审查资料▲1)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公证机构执业证的原件扫描件;▲2)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格式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投标人代表为授权委托人时提供);(电子标书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签字的可线下签字后再将其放入线上投标文件内);▲4)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特别说明:1、资格审查资料应包含以上所有内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完整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4)项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商务技术文件(请附“供应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以便评审):偏离表;(偏离表必须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如未提交此表按无效标处理)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评审内容可参考评分内容编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技术部分可参考评分内容编制,格式自拟;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根据系统要求在线填写)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享受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价格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详见“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说明”,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无需提供)4)最终报价表【格式见附件】;(根据系统要求在线填写)5)磋商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4、响应文件的编制格式及说明4.1响应文件应包括规定的内容,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格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响应文件标准格式的,由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写: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要求制作、加密。4.2响应文件的格式及字体参照磋商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4.3磋商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未按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统一格式编写与漏写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4.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5、投标报价▲ 5.1 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在磋商后根据磋商情况(包括细化采购单位方案和要求,增补部分采购内容等),供应商须进行最终报价。应包含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加班费、社保、保险、服装费等;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费用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一次性包干。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或作优惠处理,各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总价及单价不作调整。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投标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实际服务内容和需求,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核算所需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5.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5.3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价格及其他事项。5.4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5.5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投标单位只允许有一个有效报价。6、投标文件的格式和顺序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见本磋商文件中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磋商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招标采购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8、投标保证金8.1投标保证金的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1、响应文件的提交1.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1.2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地点,于规定的提交时间,提交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2.2招标采购人可按本磋商文件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磋商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3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3.1磋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3.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3.3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磋商供应商在投标声明书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开标1、开标1.1招标采购人按本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1.2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准备好电脑与制作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同一个 CA锁,并打开“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等待解密通知。1.3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开标程序(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组织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后发送给代理机构;(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5)开启符合性审查、技术资信评审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6)供应商按签到的前后顺序决定磋商的顺序,就价格、服务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磋商(采用在线询标),响应人作出最终承诺和最终报价。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六、评标1、组建磋商小组本项目磋商小组由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单位代表(1名),其余2名从“政采云专家库系统”中随机抽取产生。2、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3、评标程序3.1形式审查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3.2实质审查与比较(1)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磋商供应商进行在线询标,磋商供应商要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3)各磋商供应商的技术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资信分由评委统一打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磋商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5)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磋商小组按评标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同时起草评标报告。4、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磋商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磋商供应商同意并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磋商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6.1评标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磋商供应商接触。6.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五章:评标原则及方法》。7、无效标条款7.1开标时,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与采购文件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6)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7)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但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7.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7.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7.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7.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3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式适用情形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9、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磋商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定标1、确定中标单位。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1.2磋商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磋商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单位。1.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单位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山县人民政府网、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八、合同授予1、签订合同1.1中标通知书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签发,中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浙江九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领取的后果自负。中标人与采购单位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两个工作日后的三十天内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1.2 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2、履约保证金2.1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单位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九、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说明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A.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B.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C.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一】;3、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4、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常山县人民法院的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常山县人民法院的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一、公证参与执行服务公证参与执行服务主要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从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角度出发,为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推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和规范执行程序,视采购方需要,对2025年采购方的执行案件提供公证参与执行服务。依据司发通(2017) 68号《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司发通(2019)70号《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确定的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主要内容,我县法院案件大致数量为:首执案件约3000件;保全案件约400件;恢复案件约650件;执费案件约3000件;线下调查约1800件;执行接待约2100件;执行和解约1000件;协助腾房、拍卖等事项约800件;集中送达、约谈、执行等活动约200次;办理查控、委托约2000件。需要公证参与执行服务,视办案需要协助执行员送达其他文书、办理执行过程中涉及的财产清点、现状保全及其他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八)(一)公证参与执行服务(1)按照工作流程保质、保量、保时完成公证参与执行服务(2)接受采购人组织的日常业务培训,全面响应采购人的公证参与执行服务(3)在执行阶段出现强制腾空房屋、强制扣押财产等情况,由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现场对相关证据及过程进行保全,并出具公证书。1、负责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执业公证员1名,具有公证员执业证书。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交拟派负责本采购项目的公证员的执业证书复印件(以上原件备查,执业单位与供应商执业许可证名称一致)。负责项目的执业公证员必须在供应商处执业5年以上,且应当具备公证参与执行服务需求的经历。公证员负责公证参与执行服务相关工作的对接,审核相应证明文书、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对其他派驻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及管理。2、常驻公证参与执行司法辅助事务的其他协助人员9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供应商派驻人员前须提交常驻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承诺拟派常驻公证参与执行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人员9名,并另指派1名项目负责人(公证员)作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1、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价*实际完成件数,每季度支付给中标供应商。每一季度付款时中标供应商均须出具与领款金额相等的正式发票。2、服务期:3、服务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境内(1)按要求进行公证参与执行服务(3)客观公正依法提供公证参与执行服务(4)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公证参与执行服务(6)供应商在执行公证参与执行服务①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7)供应商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公证参与执行服务(9)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并在实际服务过程中,对采购人及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供应商对其拟派本项目公证人员的泄密行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5、其他说明:本项目中标后中标人各人员在业主食堂就餐,搭伙费须按工作餐标准返还法院食堂,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此稿为合同样本,最终定稿待双方协商后定)项目名称: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月日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按要求及投标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三、技术资料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七、服务质量保证期服务质量保证期一年。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 履行方式:直接提供服务。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提供的办公电脑及打印机由乙方提供,其他办公设备及办公场地、设施、耗材等由甲方提供,所有办公设备的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政策调整,政府或上级法院要求服务本项目的办公设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而需要重新采购的,相关办公设备由甲方提供。3. 履行地点:按甲方要求。九、款项支付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价*实际完成件数,每季度支付给中标供应商。每一季度付款时中标供应商均须出具与领款金额相等的正式发票。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乙方应当重做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验收乙方提供服务或移交完成的成果后,甲方三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验收。验收后,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成果存在问题的,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执行。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5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2%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组织机构及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必填)账号: 账号:(必填)地址及邮编: 地址及邮编: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以下评标办法。一、评标组织1、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单位代表(1名),其余2名从“政采云专家库系统”中随机抽取产生。2、询标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在线,负责解答有关事宜。如不在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则事后不得对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二、评标原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交货按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单位,磋商小组不作任何落标解释。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三、评标办法1、投标报价是指报价合计。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以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设定的全部责任条款为前提。由磋商小组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最高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人;如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则采购单位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评标标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报价得分和技术资信得分之和,总分为100分,其中:报价分20分,技术资信分80分。各投标人的资信评分由磋商小组统一打分,技术评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分得分按低价优先法计算。3.1报价分(20分):3.1.1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3.1.2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2资信技术分(80分)资信评分由磋商小组统一打分,技术评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商务(6分)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2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分人员配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公证人员情况评议:一级公证员,得4分;二级公证员,得3分;三级公证员,得2分;四级公证员,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4分技术(74分)采购要求响应情况根据各供应商针对采购要求逐项响应情况打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的得15分;未响应或负偏离的,每一小项扣1分,扣完为止;15分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对常山县人民法院参与执行项目的工作筹备进行评审打分。对项目的工作筹备全面、完善的,得4-6分;对项目的工作筹备基本全面、完善的,得2-4分;对项目的工作筹备不够全面、完善的,得0-2分;6分根据投标人对常山县人民法院参与执行项目的前期摸底进行评审打分。对项目的前期摸底了解全面透彻的,得4-6分;对项目的前期摸底基本了解的,得2-4分;对项目的前期摸底不够了解的,得0-2分;6分根据投标人对常山县人民法院参与执行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评审打分。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全面、完善的,得4-6分;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基本全面、完善的,得2-4分;对项目的组织实施不够全面、完善的,得0-2分;6分日常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运行管理理解情况等进行评审打分。对项目运行管理了解全面透彻的,得4-5分;对项目运行管理基本了解的,得2-4分;对项目运行管理不了解的,得0-2分。5分质量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打分。措施科学、合理、可行的,得4-5分;措施基本科学、合理、可行的,得2-4分;措施基本不够科学、合理且不具备可行性的,得0-2分;5分进度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进度管理和保证措施进行评审打分。进度保障措施科学合理的,得4-5分;进度保障措施基本科学合理的,得3-4分;进度保障措施科学合理性有所欠缺不能够满足采购人的,得0-2分;5分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及解决措施等进行评审打分。难点、要点分析透彻且解决措施科学合理的,得4-6分;难点、要点分析基本全面的,得2-4分;难点、要点分析不够全面或解决措施不够合理的,得0-2分。6分项目期满交接过渡工作方案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期满交接过渡方案打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的,得4-5分;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可行的,得2-4分;方案基本不够科学、合理且不具备可行性的,得0-2分;5分工作制度根据投标人工作制度综合打分,如对完成日常工作指标与整体定位是否准确;指标标准是否量化;达成指标的措施是否有效和实用。工作制度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的,得4-6分;工作制度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4分;工作制度科学、合理、可行性有所欠缺的,得0-2分;6分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管理制度综合打分,如对管理指标与整体定位是否准确;指标标准是否量化;达成指标的措施是否有效和实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的,得4-6分;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2-4分;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可行性有所欠缺的,得0-2分;6分优惠承诺和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在本项目服务内容外的服务承诺、优惠措施(不包含价格)进行评审打分。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分四、定标办法1、本次招标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单位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2、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即技术资信分与报价分之和】)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产生成交候选人)。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单位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五、注意事项评审时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投标人义务投标人应随时接受磋商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存招标人备查。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投 标 文 件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盖章)投标人地址: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 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或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或复印件粘贴处附件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我(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是(单位名称)的法人代表,现代表本单位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参加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项目编号:JYZFCG-2025-CS002)竞争性磋商的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服务,及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公章)日 期:-----------------------------------------------------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或复印件粘贴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或复印件粘贴处附件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的承诺函常山县人民法院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3供应商自评表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自评分值评分依据评分对应页码注: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对应“第五章 评标原则及方法”技术资信分评审内容。投标人(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4投标声明书常山县人民法院:根据贵方为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项目编号:JYZFCG-2025-CS002)的招标文件,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一)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二)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三)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日。(四)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五)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六)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七)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八)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九)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电子邮件投标人(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5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协议书应当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及盖单位公章)致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1、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2)由(3);(4);(5)按以下要求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分工:主要工作分工是;(成员名称)牵头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成员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营业(经营)执照号码职工人数注册时间注册资金万元地 址所获资质或认证证书或证件名称及等级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所获荣誉荣誉名称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经营范围其他注:1、表格内容不够,可另附页。2、企业营业执照、所获认证证书、荣誉资料的复印件附后。磋商供应商(公章):日 期:附件7偏离表序号类别招标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说明商务偏离技术偏离填表说明:1、投标人承诺:对采购文件有任何偏离(包括正偏离及负偏离)均已汇总并填写在此表中,除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自行制作。3、本偏离表的负偏离情况应与技术参数评分项一致。(偏离表必须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如未提交此表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盖章):附件8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JYZFCG-2025-CS002序号名称内容一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 )二项目负责人注:1、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根据系统要求在线填写,中标供应商补纸质投标文件时提供本附件。投标人(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9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项目编号:JYZFCG-2025-CS002序号报价内容数量投标单价(元)单项总价(元)首执案件保全案件恢复案件执费案件线下调查执行接待执行和解协助腾房、拍卖等事项集中送达、约谈、执行等活动办理查控、委托合 计(小写)总计价(大写)注:1. 总计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相一致。2. 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加。投标人(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九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编号:JYZFCG-2025-CS002)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投资关系行政隶属关系业务指导关系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其他利害关系情况。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2025年注:开标完成解密后填写本确认书再以扫描件的形式发到1627136484@qq.com邮箱,打印时请删除此项注明。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JYZFCG-2025-CS002
- 浙江省
- 常山县人民法院
- 陈娇娇 1860****063
- 司法机关
- 服务/其他服务
- 预算***金额
- 浙江九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陈娇娇项目 1525****966
项目概况
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FCG-2025-CS002
项目名称: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9日至2025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常山分中心(常山县紫港街道紫港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附属楼二楼)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常山分中心开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或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4.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或登录“ 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电子投标客户端-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4.3电子投标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请投标供应商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4.4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报价文件确认等所使用的CA必须和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为同一个。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4.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供应商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会议。开标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5.政采贷:
本采购项目,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衢州市常山县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常山县“政采贷”办理指引》http://www.zjcs.gov.cn/art/2022/1/10/art_12******36_4******.html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山县人民法院
地 址: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马路1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俊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60****063
质疑联系人:李俊熙
质疑联系方式:1860****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九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山县紫港街道富足山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区二楼(迅鸿国际旁)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娇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966
质疑联系人:盛赟
质疑联系方式:057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
传 真:
联 系 人: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5******
33082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1.0M
- 常山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公证参与执行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