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 附件1、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KSSCX(JZ)2025-004-01号.docx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评标】KSSCX(JZ)2025-004-01号采购单位:联 系 人:阿迪力江·尤努斯联系电话:13999632272采购代理机构:联 系 人:牛 雪联系电话:日期:2025年4月目 录第供应商须知1一 总 则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2.资金来源23.谈判费用24.适用法律2谈判文件35.谈判文件构成36.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3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顺延4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4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49.响应文件构成4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511.投标报价512.响应保证金613.响应有效期7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7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7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716.响应截止8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8谈判及评审8谈判819.资格审查及组建谈判小组1020.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221.响应偏离1322.响应无效1323.比较与评价1424.废标1425.保密原则15六 确定成交1526.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527.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1528.采购任务取消1529.成交通知书和采购结果通知书1530.签订合同及履约验收1531.履约保证金1632.成交服务费16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634.廉洁自律规定1735.人员回避1736.质疑与接收17第2章 响应文件格式25响应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25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421、响应函432、货物需求表383、报价明细表454、技术规格偏离表465、商务条款偏离表476-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486-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97、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538、供应商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53谈判邀请56第4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61第5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商务要求72货物需求技术规格..............................................................................................72二、商务要求87第6评审方法和标准89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96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KSSCX(JZ)2025-004-01号第一册供应商须知总 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 谈判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谈判供应商:以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1.3.4 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谈判,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谈判协议连同作为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谈判,共同谈判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谈判协议谈判总金额的比例。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8 对联合体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货物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7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供应商报价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构成5.1谈判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 供应商须知第2章 响应文件格式第二册谈判邀请第4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5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商务要求第6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三册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6.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6.3谈判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6.4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顺延7.1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7.2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4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谈判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谈判,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2 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谈判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3 无论谈判文件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 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投标人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时间 (即开标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9.2 上述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若投标人未依照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则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的要求,为响应无效。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谈判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谈判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谈判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谈判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投标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响应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应包括:响应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谈判服务费用。11.3.2 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谈判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谈判,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响应保证金12.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谈判担保函原件。12.4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4.1 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2 采用支票形式的,供应商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谈判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谈判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谈判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联合体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谈判保证金的退还12.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2.6.2 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谈判保证金手续。12.6.3 政府采购谈判担保函不予退回。12.7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谈判报价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14.2响应文件需通过CA加密,递交至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须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为方便评审及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内容合并,并在每部分标明“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或“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 ”字样,并在封皮正面标明“响应文件”字样。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响应文件”,以及谈判公告或谈判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6.响应截止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响应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17.2上传投标文件以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随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73在响应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谈判及评审谈判投标人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判时间谈和地点,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谈判时,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启解密”后,投标人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应使用与加密时使用的同一把CA锁进行解密操作。如出现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未按时解密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报价,所有供应商在线CA签字确认,报价确认时段限制为10分钟。本次采用不见面方式,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供应商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谈判。供应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谈判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不见面谈判系统,使用 CA 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谈判前供应商单位完成设备测试,保证摄像头及麦克风正常使用。自开始时间起至谈判结束,供应商单位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并保持网络畅通,随时答复评审委员会的疑问。若供应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单位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无效谈判资格、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单位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单位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供应商单位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8.7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18.8 谈判小组进行谈判:18.8.1 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18.8.2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8.8.3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给所有谈判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8.4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件。18.8.5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19.资格审查及组建谈判小组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内容如下:(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证明);(4)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的公司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缴纳税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请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无欠款税收证明);(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书面声明;(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示:①上述资质谈判现场能够通过官方网络查证的,均视为合格供应商。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请下载完整的查询报告并加盖公章上传扫描件。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或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 1 小时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不良信用记录指: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结果签字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按照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评审专家3人(2名评审专家,1名采购人代表)。20.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响应文件的澄清20.2.1 在评标期间,谈判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 供应商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报价最低的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0.5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1.响应偏离谈判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响应无效22.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谈判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谈判小组决定谈判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谈判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响应保证金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满足谈判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4)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5)属于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6)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3.比较与评价评标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哪种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线上电子招投标及评标。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4.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25.保密原则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确定成交26.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谈判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27.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9.成交通知书和采购结果通知书29.1在谈判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采购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采购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30.签订合同及履约验收30.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履约验收。31.履约保证金31.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1.3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成交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2 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谈判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 供应商递交的谈判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谈判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3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4.廉洁自律规定34.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3 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5.人员回避36.质疑与接收36.1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5.4 质疑的提出35.5 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质疑及答复,是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方提出质疑,采购方答复质疑的行为。35.6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5.7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或潜在报价方。可质疑的文件为采购公告以及采购文件(包括属于其组成部分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等)。35.8 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方。采购过程,即从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发布起到成交结果公告止,包括采购文件的发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各个采购程序环节。35.9 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质疑主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二)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三)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受理范围和本项目采购人的管辖权范围;(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35.10 提出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请求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即质疑人在质疑函中提出的,要求采购方对其予以支持的主张。必要的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质疑人的质疑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包括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35.11 质疑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质疑事项的关联性和证明力,否则不能作为认定该质疑事项成立的依据。35.12 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一)提出质疑的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事项;(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五)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采用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5.13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5.14 质疑的审查和受理采购方在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及时审查是否符合质疑受理条件,对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及时予以受理。35.15 对不符合质疑受理条件的,分别按照下列不同情形予以处理:(一)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出质疑。修改后质疑事项仍不具体、不明确或者最终递交质疑函的时间超过质疑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二)质疑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三)超过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四)对不属于可以提出质疑的政府采购事项提出质疑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五)质疑不属于本项目采购方管辖的,告知质疑人向有管辖权的采购人提出质疑;(六)质疑不符合其他条件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35.16 质疑的处理和答复35.17 采购方受理质疑后,将及时把质疑函发送给被质疑人,并要求其在一定限期内提交书面答复,同时提供有关证据、依据和相关材料。35.18 对于质疑事项中涉及的问题较多、情况比较复杂的,为了全面查清事实、取得充分的证据,采购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35.19 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方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5.20 质疑处理过程中,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的,将终止质疑处理程序。35.21 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5.22 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按质疑人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方依法对质疑进行调查处理的,采购方将视同其认可质疑事项。35.23 采购方将在正式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5.24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六)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谈判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致: (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服务)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 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第2章 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响应报价一览表;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证明);(4)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的公司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缴纳税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请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无欠款税收证明);(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书面声明;(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4.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响应报价一览表响应报价一览表元项目名称响应总价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供货期限及供货地点质保期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确认声明书是否签署备注大写:小写: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1、此表应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填写、加密上传。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供应商报价时包含货物费、人工费、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费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说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说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响应文件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编号)的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 政 编 码 :传 真:电 话:(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证明);(4)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的公司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说明:1、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5)缴纳税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请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无欠款税收证明);说明 :1)“投标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 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格式自拟。(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说明:格式自拟(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扫描件作为缴纳凭证放在本部分,应加盖本单位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扫描件放在本部分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投标文件格式一),将原件扫描件放在本部分中。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投标文件格式一)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1、响应函2、货物需求一览表3、分项报价明细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1 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只需横线处填/盖章即可)6-2 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6-3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6-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8、其他有利于谈判的技术条件9、响应文件格式范本1、响应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自愿参加,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同意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承诺自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文件的、或者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谈判文件公布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五、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供应商:(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2、货物需求一览表标段号:项目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参数品牌型号供货期供货地点其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注: 各项产品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如有需要)。3、分项报价明细表标段号:元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型号和规格品牌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货物名称2.3.4.5.总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注:1.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填写一份该表,此表根据自身需求可扩展。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5.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4、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标段号:序号货物名称谈判文件条款号采购规格响应规格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5、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标段号:序号谈判文件条款号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6-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须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6-2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企业(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日期:6-3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本企业(单位)作为单位的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本企业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企业(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为(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单位)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声明函经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盖章生效。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日期:6-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期:7、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8、供应商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9、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项目响 应 文 件谈判单位:(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联 系 人:电 话:5年*月*日*午***之前不得启封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KSSCX(JZ)2025-004-01第二册谈判邀请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KSSCX(JZ)2025-004-01号2、项目名称: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总金额:50万元50万元6、采购内容:采购教学仪器设备一批7、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证明);(4)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的公司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缴纳税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请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无欠款税收证明);(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书面声明;(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1日(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 设备, 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 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 以 上 操 作 系 统 。 客 户 端 请 至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 应 商 对 不 见 面 开 评 标 系 统 的 技 术 操 作 咨 询 , 可 通 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 中心 常见 问题 解 答和 操作 流程 讲 解视 频中 自助 查询 , 网址 为: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新疆政府采购网项目信息,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变更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系 人:阿迪力江·尤努斯联系方式:13999632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联 系 人:牛雪联系方式:0998-851267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单位名称:莎车县财政局采购办联 系 人:丁洪联系方式:0998-8512578第4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条款号内 容1.1采购单位: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联系人:阿迪力江·尤努斯联系电话:139996322721.2采购代理机构: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联 系 人:牛雪联系方式:0998-85126721.3.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证明);(4)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的公司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缴纳税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请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无欠款税收证明);(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书面声明;(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1.3.6是否适宜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4是否允许联合体谈判:(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总预算金额:50万元2.3报价方式:第一轮不公开报价,第二轮公开报价。8.1本项目共1个标段,不分包。12.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小写: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按2%整数计算。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保证金收款账户名: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账 301237200920018315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莎车支行号:102894600014注:根据新财购〔2023〕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进一步推动开展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该项目鼓励所有投标商使用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疑问请联系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5034563069(老师)。1.打款时必须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分包(如有)(否则视为无效打款)2.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节假日除外)。打款后请联系采购人查询是否到账,本项目不需要换取收据,银行汇款凭证用于投标保证金证明。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打款不成功的,以无效标处理。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根据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以投标人与采购人约定为准)。13.1谈判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4.1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 设备, 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 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 以 上 操 作 系 统 。 客 户 端 请 至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 应 商 对 不 见 面 开 评 标 系 统 的 技 术 操 作 咨 询 , 可 通 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 中心 常见 问题 解 答和 操作 流程 讲 解视 频中 自助 查询 , 网址 为: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新疆政府采购网项目信息,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变更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9、解密时长为30分钟。1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上午11点00分(北京时间)18.1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上午11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23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最低价评标法。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 27采购人是否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是、否)31.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5%(打入甲方账号,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支票 ☑对公转账☑保证金收款账户名: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账 号:301237200920018315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莎车支行行 号:102894600014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及时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财务联系人:联系电话:15034563069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需依法向采购单位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注: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另行约定其他退还时间和方式及用途。32成交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33.2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联系人:王升699899296地址:莎车县新城路16号邮箱:245462334@qq.com注:“以上担保机构只是给投标商多一个选择,最终选择哪个机构由投标单位自己决定,不论选择哪个合法的担保机构,不影响正常项目投标。”注:根据新财购【2023】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进一步推动开展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该项目鼓励所有投标商使用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34.3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莎车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0998-851257835.3采购单位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莎车县城南教学园区沪新西路16号院,联系人:阿迪力江·尤努斯; 联系电话手机号:13999632272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牛雪联系电话:0998-8512672;通讯地址:喀什地区莎车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11号窗口37.2投诉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莎车县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0998-8512578;通讯地址: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政府大楼一楼112办公室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①严禁恶意竞标,必须保证所投产品达到甲方要求。②中标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与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期间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过程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承诺书。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2、根据财库【2016】205号文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1)采购人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将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将存档备查。(3)严格落实履约验收责任。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依法及时处理。4本项目中小型企业所属行业: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资格审查表供应商名称审查项目结论(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证明);(4)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的公司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缴纳税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请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无欠款税收证明);(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合格第5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商务要求项目名称: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KSSCX(JZ)2025-004-01号项目总体目标:为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通过引入先进、适用的教学设备,为教师提供更丰富的教学手段和资源,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货物需求技术规格: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技术参数产品名称技术规格及参数数量单位备注1、互动数字教学蒙氏训练系统一、主要功能:互动数字教学蒙氏训练系统(蒙氏版)是集蒙台梭利,智能化等国际流行的学习理念,并紧扣中国儿童教育环境及成长特点,为中国学生课堂教学、亲子教育,娱乐自学量身定制的一套多媒体系统。系统以学生爱好的动漫、游戏、视频等方式呈现,表现方式适合特殊教育学校培智儿童。此外软件提供于教学大纲配套的优质的学习资源,采用多媒体技术,通过图片、动漫、声乐互动等益智游戏呈现多彩内容。二、软件介绍:1、内容涵盖涵盖不少于趣味游戏,益智游戏,娱乐休闲,百科知识,亲子故事,习惯品质,语言逻辑,性格社会,美术英语,自然科学,国学启蒙,动漫唐诗,成语典故,安全健康等20个模块。2、训练儿童数学逻辑、社会自然关系、语言能力、习惯和性格的塑造、音乐艺术、基础科学等领域的只是兴趣培养及能力的提升。充分体现了寓教于乐的教学方法。该系统涵盖幼儿数学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感官教育、自然社会、文化教育、音乐艺术、语言教育、日常生活联系等教学系统。3、十大能力训练:满足注意能力、观察能力、辨识能力、比较能力、排序能力、分类能力、判断能力、推理能力、联想能力、手眼协调能力的教学需求。4、亲子故事模块包括百家姓、成语故事、弟子规、论语、启蒙故事等不少于5个模块。内容不少于500个资源;5、百科知识模块包括认识颜色、移动拼图、找茬、宝宝爱卫生、弹钢琴、学身体部位等不少于8个内容;6、启蒙语文模块包括认识拼音、百家姓、三字经、学反义词、汉字描红等不少于9个内容;7、娱乐休闲模块包括生日派对、找不同分类、学垃圾分类、宝宝爱记忆、套牛、贪食蛇、找啊找、逻辑大挑战等不少于8个内容;8、系统可自定义背景图片,可设置背景音乐。三、硬件参数:1、32英寸高清LED显示屏(16:9);分辨率为1920*1080;采用高精度红外多点触控技术,响应速度<20ms,最小触摸直径3mm;2、钢化防爆玻璃,防划防撞,防眩光,等强光干扰;防辐射反光保护膜;3、所有端口均为后置设计,正面无任何按钮和指示灯;4、设备无尖锐棱角,采用流线型设计方案;【多元智能平板是一款针对特殊儿童进行整体康复训练,训练内容包含语言障碍、听力障碍、认知障碍等儿童,产品训练方式寓教于乐,将康复内容融入游戏、动画、训练和测试,康复教育与游戏相结合,提升训练的乐趣。】1套2、★多元智能互动教学系统(特教版)硬件技术参数;★1.显示屏:≥55英寸液晶显示屏,高清分辨率:1920*1080,屏幕刷新频率:60Hz,帧速:≥40fps;2.控制主机: 硬盘:≥120GB固态硬盘,内存: ≥8 GB,接口类型:USB3.0;3.感应器:Kinect图像处理技术,支持多人捕捉互动,可识别范围0.5 ~ 4.5M、红外相机:512 x 484,30 Hz(1080p 彩色相机 30 Hz (弱光条件下为15 Hz))可同时识别6人、打开和收缩的手势。★4.设备机箱采用ABS环保工程塑料,制作工艺采用模具注塑一次性冲压成型,产品外形无锐角安全性高;ABS机箱内外均采用塑料零部件有效绝缘,保障儿童安全;二、软件功能参数;1.交互内容库具有丰富的互动教育资源,分类呈现;★2.包含认知训练,生活自理,情绪疏解,综合训练,上肢训练,下肢训练,虚拟漫游等不少于7类模块;3.无需佩带传感器,采用智能关节识别技术,对全身 25 个关节点快速识别;通过虚拟视听情景互动方式快速进行肢体互动训练和教学内容训练;4. 通过虚拟视听情景互动方式进行四肢和躯干关节以及粗大运动的训练,包括单侧或双侧肢体同时训练、协调能力训练及肌力等多种训练。★5. 采用运动控制及姿势控制理,运用反射、反应和平衡、姿势等原理构建趋于真实生活场景的动态 3D 趣味互动反馈游戏,激发训练者主动参与训练,让训练者运动控制、训练更加高效、测评及训练依从度高。 ★6.训练内容不少于70个,可多人互动和单人互动;系统模块包含上肢训练、下肢训练、综合训练、认知训练、生活自理、交通安全、情绪纾解、虚拟漫游等不少于7个模块;★7.进入训练内容可进行时间的设定,训练难度分为简单,中等,困难;★8.系统一键开机进入系统,可通过遥控器进行节目的选择和内容的切换。9.游戏中应用抠像技术,使单个训练者或者多达6个训练者都可在屏幕上看到自己,实现单人或多人同时训练,运用趣味性的练习达到康复的目的。10.可通过遥控器进行内容的选择;★11.训练内容分辨率:1920*1080,高清质量画面,为儿童康复训练和教学提供高清卡通画游戏训练画面;12.上肢训练模块包含打雪仗、抓蝴蝶、收金币、奇幻森林、海底打泡泡、拍打姜饼人、数字晋级赛等不少于20项训练内容;下肢训练模块需包含踩蘑菇、踢足球、踢老鼠、踩西红柿、清理路障、等不少于 9项训练内容; 13综合训练模块需包含接鸡蛋、顶皮球、吃豆人、厨房取物、蹦飞大雁、艺术人影、滑雪大冒险、蹦上一层楼、等不少于10项训练内容;14.认知训练模块需包含比一比、垃圾分类、颜色配对、认识钱币、认识家电、认识水果、认识生活用品、认识交通工具等不少于20项内容; 15.生活自理模块需包含整理书柜、整理餐桌、整理冰箱、整理玩具、整理衣柜等不少于5项训练内容; 16.交通安全模块需包含过马路和躲避车辆等训练内容; 17.情绪纾解需包含变脸、秋日落叶、脑波音乐、等不少于5项训练内容; 18.虚拟漫游需包含海底世界、春夏秋冬、风景名胜等不少于5项训练内容;19、设备安全性:1)、设备具有极高的安全性,设备绝缘接地,承受AC1500V的交流电压,60秒内绝缘不被击穿;2)、设备在-10℃低温环境,工作12小时无异常;3)、设备在50℃高温环境,工作12小时无异常;4)、设备在40℃,90%RH高湿度环境,工作12小时无异常;5)、阻燃达到V-0级。【多元智能互动教学系统以引导式教学、情境学习理论和为基础,拓展教材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启发孩子的心智,让孩子真正成为教学中的主体。通过生动有趣的游戏和练习,从而刺激引发儿童的学习兴趣、提高肢体协调能力,注意力、参与能力、增进学习效率,从而达到训练学习的目的,让学生重新获得生活能力的康复系统。】1套需实质性响应3、体感音波减压放松舱(高配版)以音乐放松训练为主,通过系统播放放松、催眠专用音乐,结合不同频率音乐实现与人体生理波谐振,实时诱导大脑α波,根据放松引导语暗示,实现身心放松同时感受躯体放松,是集音乐放松训练及身心、躯体放松为一体的音乐放送设备。体感音波减压放松舱参数:一、初始状态尺寸:高114cm 长99cm 宽100cm。带头罩高130cm ,坐深60cm,坐宽60cm,扶手高63cm。采用头等舱设计超纤皮面料(人体接触面);二、沙发整体组合材质;1、高规格加粗木方做骨架;2、加密弓字簧+进口牛皮筋+中软海棉+无纺布+坐架布;3、坐垫使用高密度海绵,靠背、扶手内胆填充3A公仔棉;4、晨光龙机械架;5、睡眠级遮光头罩;6、扶手两侧圆形氛围灯圈。7、顶级体感音波音频谐振系统,振动频率在16-150赫兹之间。8、内置碳纤维加热垫,背部温热舒适;三、一体化控制面板;1、控制整个椅子电源开启;2、控制沙发角度调节(伸展与收缩);2、控制头罩打开与闭合;3、控制靠垫温度加热,温度三挡可调;4、一键复位,所有角度恢复原始状态;5、体感音乐模式控制,设备可通过控制器进行设置曲目(1.播放与暂停 2.上一曲 3.下一曲 4.振动增强 5.振动减弱 6音量增大 7.音量减小 8.蓝牙模式 9.单曲循环); 6、音源输入模式:SD卡、蓝牙、U盘等音频输入。四;设备功能:4、音乐随动体感功能:随着音乐体感振动,增强乐感振撼效果,让身体与大脑同时感知音乐,实现舒缓压力、调节身心、重塑健康心境的效果。5、睡眠级遮光头罩:提供一个安全私密、独享空间。6、遥控控制操作:独立完成各项指令操作;7、音乐放松:里面集成了海量专业心理音乐资料文件包含:放松类;激杨类;抒发类;振奋类等;8、蓝光氛围呼吸灯:由亮到暗逐渐变化,感觉好像人在呼吸。五、ABS工程塑料可移动工作台:1、移动式操作平台,工业塑料一次成型,底部滑轮支撑,安装简单,内置控制电脑主机;3、内置用户管理:用户可自行注册,注册后可进行登录,进行自我测评的报高查看;4、系统包含心理图片、心理音乐、心理影院、心理文章、心理评测等六大模块;5、心理影院、心理音乐、心理文章模块:内置丰富的心理文章、脑波音乐、纯音乐、五行音乐等心理音乐、大量心理图片、放松视频、以及经典励志心理电影等,来访者可自主选择内容,全面地了解心理学相关知识;a、放松音乐:听音乐放松,舒缓心情,系统包含多种类型的音乐:五行音乐冥想类、心灵音乐馆、抒发类、振奋类、放松类、激扬类、脑波共振类等内容不少于50个;b、放松图片:错觉图,不可能图,多角度图等,进行视觉放松训练;c、心理视频:帮助用户放松、提升自信、鼓励的视频包含:励志类、安慰类、问候类、倾听类、放松类等内容不少于50个,通过各种正向激励得视频给孩子来释放压⼒,放松⼼情;d、心理文章:系统内置丰富的心理文章,给训练者进行正面的激励;6、趣味性与专业性兼备:来访者通过内置的趣味测评工具可自主进行测评,有效增加来访者对心理咨询的兴趣;另外通过专业测评工具中的量表测试,系统可自动给出测评结果及相关指导意见,为咨询师提供专业参考;7、档案管理,系统可以对每个用户创建档案,每个用户可对自己测评的内容进行打印,查看;【1、包含震动按摩系统。2、可多角度姿态调整。3、可通过插入内存卡、U盘、蓝牙等模式进行音乐播放。4、配套睡眠级遮光头罩,可沉浸体验音乐进行放松治疗。5、配套ABS移动式操作台,内置心理放松系统】。1套4、★虚拟绘图板虚拟绘图板、通过互动多媒体的形式,能够大大增强绘图的趣味性;同时省却了颜料和稿纸的开支,更不用像传统绘图教育那样担心绘画者拿颜料笔到处涂画,绿色环保。运用多媒体技术,增强了绘画趣味性有效促进患儿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帮助他们发展语言组织能力与表达能力吸引孩子进行主动训练,培养患儿敏捷的思维、审美能力,帮助儿童愉悦身心,舒缓情绪;硬件:显示屏:27寸高清LED显示屏;显示器分辨率为1920*1080;采用高精度电容屏多点触控技术,响应速度<20ms,最小触摸直径3mm;钢化防爆玻璃,防划防撞,防眩光,等强光干扰;防辐射反光保护膜;CPU:Intel 酷睿2双核 主频2.53GHz,4M缓存;硬盘:固态120GB内存: 4GB DDR3 1600;机柜:★设备机箱采用ABS环保工程塑料,制作工艺采用模具注塑一次性冲压成型,产品外形无锐角安全性高;ABS机箱内外均采用塑料零部件有效绝缘,保障儿童安全;设备主体尺寸为:长77*宽52*高100厘米;所有端口均为后置设计,正面无任何按钮和指示灯,从而有效地提升了用户的专注度,同时也避免了用户的误操作而导致设备关闭的情况;后置启动模式采用电源键和启动键分开控制;1个USB接口,实现外接设备的快速接入;设备无需悬挂等后期安装,即插即用,一键开关机;★模块一:绘画制作;1、软件丰富多样,新颖的画画方式可以更好的调动孩子的积极性,提高孩子的兴趣,从而可以提高孩子的专注力。2、临摹画是在画板上已有画好的图形轮廓,只需要按照原版的画临摹即可。临摹对儿童手部的控制能力是一个很好的锻炼。3、填色画将颜色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入到已画好的画中。填色画可以展现出儿童对于美的感受力。通过色彩搭配可以培养孩子的审美。4、创意画是在空白的画板上随意画出自己想画的图案。创意画通过孩子自己的想法创作出不一样的画面。画画过程中锻炼了孩子的动手,动脑等能力,让孩子们发挥他们的想象力,培养他们勇于创造的精神。★模块二:创意贴画1、此模块为创意贴画类游戏训练,充分的开拓了孩子的发散性思维,激发出孩子的无限创造力,最大限度的引导孩子自主思考的潜力。多种多样的图片和新颖的玩法,更吸引孩子的注意力,在娱乐中开发了大脑,得到了锻炼。2、系统包含叶画制作,圆的粘贴画,手型粘贴画三个创意项目让孩子发散思维,通过不同的图案拼成一幅画。系统提供不少于80种素材图案,并可对素材进行设置层次关系、大小调整、角度调整及颜色调整,进行创作的作评可保存,可打印;3、系统包含了丰富的展示作品,供创作者进行参考。1.以上产品参数标★号参数功能,必须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并出示产品质检报告,以质检报告中检测项目结论来证明是否满足。【美术教育可以培养残疾人对美的感悟,同时激发残疾人的记忆力、想象力、创造力和动手能力。虚拟绘图板、通过互动多媒体的形式,能够大大增强绘图的趣味性;同时省却了颜料和稿纸的开支,更不用像传统绘图教育那样担心绘画者拿颜料笔到处涂画,绿色环保。运用多媒体技术,增强了绘画趣味性有效促进患儿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帮助他们发展语言组织能力与表达能力吸引孩子进行主动训练,培养患儿敏捷的思维、审美能力,帮助儿童愉悦身心,舒缓情绪。】1套需实质性响应5、★互动多感官训练系统(ABS材料)硬件:65英寸高清LED显示屏(16:9);分辨率为1920*1080;立体声音响一套,由2个音箱单元组成;★机柜采用ABS材质制作,一次冲压成型,安全环保;4000—6000个安全环保不同功能的炫彩海洋球,营造出丰富多彩的多感官环境;海洋球为环保塑料材质;高清数字捕捉设备,用于动态捕捉画面成像区域的活动元素。响应速度<20ms,互动捕捉区域内可实现无限点触发,即可通过海洋球实现互动,也可不借助任何触控设备实现实时互动;软件:★康复内容不少于16个,需提供不少于16个训练内容的方案和介绍资料;★各康复内容的训练难度可以通过后台管理系统进行难度调节;★康复内容需包含:深海捕鱼,开心切水果,丛林保卫战,打靶,打地鼠,保护热气球,欢乐丛林,消防营救,城市烟花,保护食物等10个内容。1.以上产品参数标★号参数功能,必须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并出示产品质检报告,以质检报告中检测项目结论来证明是否满足,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互动多感官训练系统为受训者提供了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刺激的体验环境,运用全新互动技术和动漫手段,进行多感官的训练竞技。互动多感官训练强调自主探索,为特殊儿童安排一个充满感官刺激变换丰富的训练环境,让他们在毫无压力、悠闲和舒适的空间环境中,进行自主选择,自发性地学习不同的感官体验。】1套需实质性响应6、钢琴水柱功能阐述:透过钢琴按键的触控,幻彩水柱视觉回馈和治愈音乐的听觉刺激,利用钢琴琴键模式诱导儿童进行视听觉的感官刺激活动。不断升起的水泡,可以吸引情绪及行为障碍儿童的注意力,引导其舒缓情绪;与此同时,也可调动儿童的互动积极性,对自闭症儿童的干预训练有辅助治疗效果;音阶的不同,水柱的颜色、高低不同,可进行生动的认知训练,寓教于乐;多种类型的声音可训练听觉敏感度;鲜艳且变化性强的色;技术参数:1、7根不同高度透明有机玻璃水柱,背面PVC镜,直径:15CM;2、材质:亚克力防碎;3、外包海绵与BS5852阻燃标准布料;4、.静置状态下 七根水柱会跑马灯变幻。5、.按按钮时所有水柱颜色不亮,按哪个按钮,对应水柱亮同按钮颜色的灯光。同步发钢琴音阶声音。6、输入电压:220VAC; 7、工作电压:12VDC、AC220V ;8、额定功率:小于40W;【功能阐述:透过钢琴按键的触控,幻彩水柱视觉回馈和治愈音乐的听觉刺激,利用钢琴琴键模式诱导儿童进行视听觉的感官刺激活动。不断升起的水泡,可以吸引情绪及行为障碍儿童的注意力,引导其舒缓情绪;与此同时,也可调动儿童的互动积极性,对自闭症儿童的干预训练有辅助治疗效果;音阶的不同,水柱的颜色、高低不同,可进行生动的认知训练,寓教于乐;多种类型的声音可训练听觉敏感度;鲜艳且变化性强的色。】1套7、笛子初学玉角笛,F调整节,初学通用 音色清脆,珍藏版教材,竹笛指法表,笛膜胶,保护器,莲花穗,收纳套,精品笛膜,合格证,电子教材。长53厘米。宽22mm。10个孔。笛套。5年以上竹龄,双接白铜,3年以上自然风干,校音五次,需提供检测报告。三年之内出现质量问题需更换(如开裂,非人为损坏),无漆环保。适用人群:中学生、成人、儿童、大学生、女、老人;适用场景:专业、演奏、其它、练习、准专业、学生;产品材质:苦竹。3套8、★特殊教育儿童管理平台window Server2012/SA.4XLARGE32;特殊教育儿童管理平台核心功能:通过实时图像传输,能够实时监测送教人员的上门服务动态,确保服务按时、按质进行;二、特点与优势: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送教流程,减少人工干预和纸质记录,提高工作效率;三、适用场景:适用于需要送教上门服务的特殊教育学生,如身体残疾、智力障碍等学生群体。通过实时审核、送教管理等功能,确保特殊教育学生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教育支持。主要技术参数:1.资源中心模块;1.1资源学校管理;资源中心教师可对管理范围内的资源学校进行添加编辑删除管理,主要包括学校名称、学校地址等信息。同时也可以查看学校列表,可直观对现有学校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1.2资源教师管理;系统可新增教师,同时可设置教师属于什么学校,创建教师的用户名及密码,同时可以可设置教师级别、学历、教育背景、教学经验、同时可设置教师的状态、执教特色等信息,同时也可以查看教师列表,可直观对现有教师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1.3学生管理;教师可以对自己所负责的学生信息进行管理,添加学生基本信息,同时根据需要可以添加家庭成员信息,在有了基本信息后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添加送教档案或个教档案。包括添加编辑详细信息。1.4送教管理模块:规格:S5.4XLARGI;CPU类型:16核;内存:32GB;系统盘类型:SSD固态硬盘 容量:100GB;数据盘类型:SSD固态硬盘 容量:300GB;宽带值:5Mbps;使用时长:5年;(包含伍年服务器租用费和宽带费用;)【特殊教育儿童管理平台核心功能:通过实时图像传输,能够实时监测送教人员的上门服务动态,确保服务按时、按质进行;二、特点与优势: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送教流程,减少人工干预和纸质记录,提高工作效率;三、适用场景:适用于需要送教上门服务的特殊教育学生,如身体残疾、智力障碍等学生群体。确保特殊教育学生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教育支持。】1套需实质性响应1、★为核心产品,投标单位投标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生产合格证等相应证明材料。确保产品原装正版以及售后维修服务(售后服务为:5年),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单位中标后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检测报告、生产合格证等原件材料并由采购单位审查确认;若无法提供以上资料或所提供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则视为中标无效,采购单位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顺延至下一中标人。二、商务要求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2、交付地点(范围):采购单位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供货完成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价款的100%;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供应商开具正规税务发票)4、报价包含:运费、装卸、配送、人工、等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费用。5、售后服务及要求(1)质保期限、售后服务:5年,供应商负责质保期内零部件免费更换、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设备实用技术培训。(2)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全新正品,各项参数均与招标文件描述一致,如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不得验收合格,中标单位需及时处理,并更换货物,送至业主方指定地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应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调试正常,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使用单位能够正常使用。(3)提供7×24小时服务,一般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1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在质保期内,投标商应免费提供故障维修服务,包括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等。对于质保期外的维修服务,投标商应提供合理的收费标准,并确保维修质量。6、采购项目验收:验收主体:由采购单位组成5人及以上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时间:按甲方要求供货,供应商全部供货完成,并全部进行安装调试后进行验收(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验收方式: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验收内容:教学仪器设备一批,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合同逐项进行验收。验收标准:符合国家产品标准,以最终验收小组及产品验收报告为准,经检验达到采购人采购需求标准以上。履约验收责任: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谈判谈判开启及评审”、“六 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标。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竞争性谈判小组负责。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 竞争性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 (二)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三)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四)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五)编写评审报告;1.5 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四)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开标程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3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后,投标供应商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应使用与加密时使用的同一把CA锁进行解密操作。竞争性谈判小组推荐选定组长,由组长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的统筹协调。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报价文件并由供应商代表在线CA签字确认,报价确认时段限制为10分钟,由谈判小组进行报价评审及政策价格认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全称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评标程序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评标过程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确保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谈判小组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工作中,要依法相互监督和制约,并自觉接受本级财政部门的监督。评谈判小组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依法依规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二)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行政监管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 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 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竞争性谈判共有两次报价,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可根据谈判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该报价为谈判的最终报价(供应商认为没有进行第二次报价的必要时,也可以维持原报价)。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3.10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定标程序(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6.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三)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四)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五)对创新产品或创新性企业的优惠措施为无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意见供应商是否合格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证明);4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的公司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缴纳税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请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无欠款税收证明);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结论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 合格 ”表示通过,“ 不合格”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 不合格 ”,则结论为“ 不合格 ”,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 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谈判小组评审专家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定论。备注:通过上述资格性检查,可初步判定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如果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谈判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未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意见供应商是否合格1投标报价未高于预算金额;2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无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存在异常一致并成规律性的,其报价合理;3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及签署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所上传响应文件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4所投产品的货物及数量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可参考分项报价表);5供货期满足谈判文件规定;6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全或关键字迹清晰、数量等齐全的;7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错漏一致的情况;10供应商附有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结论说明:(1)上述各项中“ 符合”表示通过,“ 不符合”表示未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 不符合”,则结论为“ 不符合”,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 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符合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谈判文件最终合格与否,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定论。备注:如果供应商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谈判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未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KSSCX(JZ)2025-004-01号第三册此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签订为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 方:乙 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品牌:型号: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否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否否否否(7)合同是否分包: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否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品牌:否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否不涉及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单价固定费率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合同验收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合同标的及金额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合同履行6.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 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 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 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 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 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2、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KSSCX(JZ)2025-004-01号.docx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KSSCX(JZ)2025-004-01号2、项目名称: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总金额(万元):50万元5、最高总限价(万元):50万元6、采购内容:采购教学仪器设备一批。7、资金来源:专项资金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证明);(4)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的公司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缴纳税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请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无欠款税收证明);(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书面声明;(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1日(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 设备, 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 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 以 上 操 作 系 统 。 客 户 端 请 至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 应 商 对 不 见 面 开 评 标 系 统 的 技 术 操 作 咨 询 , 可 通 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 中心 常见 问题 解 答和 操作 流程 讲 解视 频中 自助 查询 , 网址 为: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8、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新疆政府采购网项目信息,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变更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联 系 人:阿迪力江·尤努斯联系方式:139996322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牛雪联系方式:0998-851267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莎车县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998-85125782025年4月16日
- 谈判公告
- 竞争性谈判
- +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
- 牛雪 1399****272
- 教育系统
- 货物
- 预算***金额
- 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 牛雪 0998-8******
项目概况
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SCX(JZ)2025-004-01号
项目名称: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采购教学仪器设备一批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教学仪器设备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 设备, 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 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 以 上 操 作 系 统 。 客 户 端 请 至 新 疆 政 府 采 购 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 应 商 对 不 见 面 开 评 标 系 统 的 技 术 操 作 咨 询 , 可 通 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 中心 常见 问题 解 答和 操作 流程 讲 解视 频中 自助 查询 , 网址 为: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8、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新疆政府采购网项目信息,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变更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
地 址: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方式:1399****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莎车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
联系方式:0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雪
电 话:0998-8******
312.0K
26.5K
- 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KSSCX(JZ)2025-004-01号.docx
- 莎车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KSSCX(JZ)2025-004-01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