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附件1、(0423发布版)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 项目编号:FSSD34000120252440号 采 购 人: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 采购需求...............................................................................................................................22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28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3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79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98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SSD34000120252440 号 2.项目名称: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 3.预算金额:110 万元 4.最高限价:110 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荆山湖退洪闸南北堡湖内侧、 启闭机湖内侧外墙修复, 面积共计约3970m2; ②排架柱外表面喷涂氟碳漆, 面积约2730m2; ③脚手架搭设共计约11850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90 个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单位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为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 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2025 年4 月22 日至2025 年5 月7 日, 每天上午00:00 至12:00, 下午12:00 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在获取时间内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方式:本项目免收采购文件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5 月7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 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 逾期提交的, 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响应文件制作、加密及提交要求详见“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徽采 学院-电子交易系统学习专题-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5 月7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供应商登录“徽采云”电 子交易系统(https://login.anhui.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线申请获取采 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 件)。登录须持有电子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徽采 学院-电子交易系统学习专题-供应商-操作手册”。 2.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潜在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 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 自负。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09:00-17:30,节假日休息) 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95763。项目咨询请拨打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电话: 0551-65707976。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3 名 称: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怀远县上桥枢纽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2-8788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 号淮河科研中心12 楼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0551-65707976、0551-65707978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 称:安徽省财政厅 地 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 号 联系方式:0551-68150309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 以本表为准。 条款 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5.2 现场考察或标 前答疑会 ☑不组织或不召开 □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 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 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1 网上询问截止 时间 2025 年4 月28 日 17 时 00 分 7.1 包别划分 ☑不分包 □分为 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 / 10.1 磋商保证金 不收取 11.1 磋商有效期 90 日历日 12.3 响应文件解密 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60 分钟内 14.3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7.4 最后报价扣除 (本项目不适 用)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 (5) 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 。 5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 家及以上 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9.1 确定成交候选 供应商和成交 供应商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22.2 随成交结果公 告同时公告的 内容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6)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7)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23.1 成交通知书发 出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24.1 告知磋商结果 的形式 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 □磋商现场告知 25.1 履约保证金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2.5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 (3)收取单位: 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 (4)收取时间: 合同签订时 (5)退还时间 :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 前一直有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将履约保证金款项退还给供 应商或者解除履约担保,非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退还履约保 证金的,除退还本金外,采购人还应对超期占用资金按照同期 人民银行LPR 支付逾期利息。 6 如果供应商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供应商未 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 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约定的超 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 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 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26.1 代理费用 (1)金额:10700 元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3)收取单位: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注:此项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27.1 签订合同和合 同公告时间 (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 个工 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 采购合同公开。 (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 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 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 除外。 29.3 质疑函递交方 式、接收部门、 联系电话和通 讯地址 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递交 (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 接收部门: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5707976 电子邮箱:ahaz888@163.com 通讯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 号淮河科研中心12 楼 7 30 其他内容 30.1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 30.2 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 ☑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法 30.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90 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0.4 质量标准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30.5 安全文明要求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规定 30.6 总包及分包规 定 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 分包情况 □允许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采购人及监理 单位同意和认可 ☑不允许 30.7 现场条件 具备开工条件 30.8 采购人提供的 资料 ☑磋商文件 □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 □电子版图纸 获得方式: 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本项目附件。 30.9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资质要求:供应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 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水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2)项目经理社保: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 年8 月至今 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 (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 人,以下情形除外: 8 ①法定情形; 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 该项目撤离,全面履约。 (4)成交后若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导致 该项目经理无法进场履约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 商因此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5)自2022 年1 月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 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 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 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 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 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0.10 社保证明材料 (如有)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 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 磋商小组确认。 (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 份证明材料即可。 30.11 特别提醒(1)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 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 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磋商、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成 交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 30.12 特别提醒(2) (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若成交 9 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 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 信用惩戒;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 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 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 开工,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 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 录,实施信用惩戒; (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 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 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 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0.13 其他补充说明 1.解释权: (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 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 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 序解释; (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 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 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 10 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 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 “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 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 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 3.电子保函指引: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 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 函)。 11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 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1.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 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 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4.2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5 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联合 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 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 总金额的比例。 1.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 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5.8 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资金落实情况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12 3.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 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 护。 5.磋商文件构成 5.1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5.2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 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6.2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 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 更正公 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 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6.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 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 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4 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 (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13 7.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7.2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承担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 家强制性标准。 7.3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 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 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构成 8.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 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8.2 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8.3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 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 9.报价 9.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内容。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9.2 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 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9.3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 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9.4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0.磋商保证金 10.1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1.磋商有效期 11.1 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 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 14 11.2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 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1.3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 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 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 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2.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2.1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将加密的响应 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2.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 (以接收到电 子签收凭证为准) ,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 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 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2.3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未在 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 12.4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 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 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 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13.磋商小组 13.1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 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 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3.2 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 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3.3 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 按 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14.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14.2 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5 14.3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 评审 程序如下: 14.3.1 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 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 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 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 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 认定为响应无效。 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 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 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 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 14.3.2 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 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4.3.3 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 14.3.4 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 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 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4.4 相关说明。 14.4.1 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 14.4.2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 包括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 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6 14.4.3 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 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 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4.4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 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4.4.5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 而不 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4.5 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15.终止竞争性磋商 1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 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16.1 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16.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电子签章)。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 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 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 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7.最后报价 17 17.1 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 行多轮报价。 17.2 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 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 一轮报价。 17.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17.4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 141 号) 和 《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 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 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 进行最后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 企业分包的,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7.5 供应商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项目所在地最新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材料市场 价格信息等,结合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自主报价。 17.6 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修改,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 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供应商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 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 17.7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价格包括完成磋商 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分部 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 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 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 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 18 受。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 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总价内, 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 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采购人将不 再另行支付。 17.8 本项目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 供应商可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 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磋商报价的情况,任 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对于受施工现 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 应包含在磋商报价范围内,采购人不再承担该费用。 17.9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17.9.1 本工程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工程总造价在磋商范围内包定,除经批准的设计 变更、经济签证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予签证计价。 17.9.2 磋商前, 供应商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网 上询问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疑问,否则采购人可不予答复。 17.9.3 采购人对疑问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 的,采购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供应商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有遗漏项目或 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采购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 17.9.4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疑问的,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对工 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 供应商必须按其报价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范 围内的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17.10 成交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 17.11 本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成交。 18.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18.1 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 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 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 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 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9.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19.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 19 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 商。 20.编写评审报告 20.1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 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 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 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1.保密要求 21.1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 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2.成交结果公告 22.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 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2.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 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23.成交通知书 23.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 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3.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 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4.告知磋商结果 24.1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 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 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24.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5.履约保证金 25.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0 25.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 动。 26.代理费用 26.1 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27.签订合同 27.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 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7.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 选供应商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7.4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 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 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8.廉洁自律规定 28.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不得与采购 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28.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 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 用。 29.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29.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第八章) 和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的要求, 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29.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 21 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 人员到岗 及履约要 求 (1)供应商一旦成交,磋商时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每月在 施工现场的时间 : 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 22 天,每天在岗工作时 间不得少于 8 小时, 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由此造成的损失, 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磋商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 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采购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 于成交供应商磋商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 采购人如认为有 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采购人将视情况严 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 如仍未及 时整改,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 承包人。 采购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 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 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 并就此向承 包人索赔。 2 材料要求 质量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 注 : 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 级, 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 成交供应商 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采购人认可。 如采购人对某种或 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 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 成交供应商 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 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因成交供应商自行采 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 一切损失。 3 报价须知 1.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 (公告) 列明的项目预算、 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最高限价的2.5%,即27500 元,否则 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 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 证书, 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 年8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 社保证明扫描件。 注 : 如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 市〔2021〕40 号)规定,响应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 证书, 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 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 重要说明 (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等相 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请供应商自行从网上下载, 供 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有无相关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2)供应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 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 23 付工资 ; 合同履约期间,作业人员突发疾病、意外等造成的人员 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 6 本项目采 购标的名 称及所属 行业 标的名称: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 所属行业:建筑业 一、项目概况 荆山湖退洪闸位于荆山湖行洪区下口门上游约300m 处。荆山湖行洪区位于安徽省 怀远县境内,上距淮南田家庵约17km、下距蚌埠市约20km。 荆山湖退洪闸工程为大(2)型水闸,按Ⅶ度地震设防,设计行洪流量3500m³/s,荆 山湖退洪闸同时具有反向进洪功能。 荆山湖退洪闸与进洪闸联合运用,可以改变以前行洪区口门行洪方式行洪难度大、 效果差的局面,确保荆山湖行洪区及时、有效的通畅行洪,增强防汛调度的灵活性,有 利于灾后重建,尽快恢复生产。 二、项目实施必要性 荆山湖退洪闸建成至今,启闭机房、南北桥头堡、排架柱等混凝土建筑物由于环境 恶劣等原因出现表层脱落、漏筋等问题。前期曾对启闭机房、南北桥头堡淮河侧进行修 缮处理,现需要对启闭机房湖内侧外墙、南北桥头堡湖内侧外墙、30 孔排架柱外表面进 行处理。 荆山湖退洪闸启闭机房湖内侧外墙 三、工程建设内容 荆山湖退洪闸南北堡湖内侧、启闭机湖内侧外墙修复,面积共计约3970m2; 排架柱 外表面喷涂氟碳漆,面积约2730m2。脚手架搭设共计约11850m2。 四、施工要求 1.工程条件 24 (1)对外交通条件 本工程对外交通主要通过陆路运输,对外交通条件良好。工程区向北通过堤顶道路 可到上桥枢纽(约8 公里),距离怀远县约20 公里。 (2)主要建筑材料来源 可从怀远县或蚌埠市市场采购。 (3)水、电及通讯 水:施工生产及生活用水均采用水泵就近水井中抽取; 电:施工用电从工程内就近引接; 通讯:工地配移动电话及无线对讲机。 2.主体工程施工 2.1 外墙、排架柱油漆 (一)湖内侧外墙油漆 (1)搭设钢管外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 (2)敲除空鼓部位,对基层铲除处理,铲至砂浆层,拆除老旧落水管; (3)窗户周边进行防水处理,对启闭机房外墙底部边沿等部位露筋修复; (4)使用水泥砂浆对基层进行找平,铺设防裂网,涂刷墙固,外层批两遍防水腻 子,打磨找平; (5)做分隔缝,外墙喷涂底漆,喷涂真石漆,最后喷涂罩光漆,安装新落水管。 (二)排架柱油漆 (1)搭设钢管外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 (2)敲除空鼓部位,铲除清理浮灰,对露筋部位进行修复; (3)涂刷墙固,抗裂砂浆头遍挂网,两遍外墙防水腻子,打磨找平; (4)喷涂外墙底漆后,喷涂氟碳漆两遍,最后喷涂罩光漆。 2.2 安全要求 (1)外墙、排架柱施工采用安全网进行防护,搭设安全网需按照行业规范要求进 行搭设,同时作业人员必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如佩戴安全帽及安全带等。施工时,脚 手架应距离墙面30cm 左右,以免影响修复效果。 (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脚手架施工方案及外墙施工方案,经由成交供应商 组织相关专家安全评审同意后实施。脚手架搭设须通过专项验收,验收通过方可进行后 续施工。 25 (3)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详细可行的现场防护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以保障施工 现场的设施和设备免受损坏,方案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 2.3 技术要求 (1)各项材料需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程、规范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供 货7 天前将各项材料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品牌及厂家、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采 购人同意。 (2)施工过程中,需做好设备等防护。原有设施如损坏、污染,由成交供应商原 样恢复,搭设脚手架需破坏墙面等(内墙为扣板)需采购人同意后进行,外墙油漆等颜 色由采购人指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运送出管理范围。 (3) 窗户周边原密封处全部敲掉及铲掉, 刷防水涂料, 再用防水砂浆 (内掺5%JX-1 防水剂)抹坡度,窗户和坡的接缝处用耐候性玻璃胶进行柔性密封,再用防水砂浆(内 掺5%JX-1 防水剂)封住做防水,刷防水涂料,再喷涂真石漆。 3.其他技术标准和要求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标准、施工规范、管理标准以及省市相关部 门发布的各项技术验收标准以及相关规定等,均适用于本项目。 四、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要求 1.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工程量 1 脚手架搭设 从闸底板搭起 ㎡ 11850 2 墙面面层铲除及基层处 理 需铲至砂浆层,涂刷墙固界面剂 ㎡ 3970 3 排架柱基层处理 涂刷墙固,抗裂砂浆头遍挂网 ㎡ 2730 4 窗户框防水处理 窗台找坡、窗户外框密封处理 樘 130 5 批防水腻子 2 遍 m2 6700 6 外墙喷涂真石漆 喷涂两遍真石漆 m2 3970 7 排架柱喷涂氟碳漆 喷涂两遍氟碳漆 m2 2730 8 落水管更换 PVC 材质,外径110mm,含拆除及安装 m 800 9 安全生产费 不低于最高限价的2.5%,即27500 元 项 1 2.报价要求 (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 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包含的风险、 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不含安全生产费)。 26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以“项”方式报价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详见《企业安 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及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 按合同规定计量与支付,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 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中予以考虑,发包 人不再另行支付。 (3)除单列的安全生产费、脚手架搭设外,本项目临时工程等必要措施费用不单 独计列(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 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5)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不采用。 (6)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不采用。 (7)计日工的数量:不采用。 (8)安全生产费用应单独计列(含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明施工),由采购人根据施 工单位实施过程中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支付。 (9)总价应按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合计金额填写,供应商对报价的任何优惠均应反 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10)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 3.其他说明 (1)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 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 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因市场变化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等一切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 因素及其经济风险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因此合同综合单价不予调整(除因(4)项除 外)。 (3)与其他工程施工单位发生交叉作业而增加的费用包含在报价内。 (4)因天气、地形、施工环境等条件发生变化,采取临时措施工程增加的费用或 场地内可见障碍物清除的费用包含在报价内。 (5)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包含在报价的单价与合价中,不单独 列项。 五、采购人提供的图纸 27 无。 六、其他要求 1.安全注意事项 施工时,施工人员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 ; 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 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作业;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2.施工作业保护及环境保护 保证工程现场环境良好,待项目施工结束将拆除物及施工垃圾进行清扫,做好施工 现场卫生保洁工作。 3.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脚手架施工方案及外墙施工方案, 经由成交供应商组织 相关专家安全评审同意后实施。脚手架搭设须通过专项验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方 可进行后续施工。 28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2.1 初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要求 1 营业执照 等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 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 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 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 文件; (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 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 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 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 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 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 方均须提供。 2 供应商资格 声明书 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供应商资格 声明书》。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 式。 3 供应商信用 记录 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14.3 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4 中小企业证 明文件 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或由省级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 式。 29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5 其他特定 资格要求 见第一章《磋商邀请》 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 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 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 6 项目经理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 授权书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 式。 8 磋商响应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 式。 9 磋商报价 1.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 件 (公告) 列明的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 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安全生产费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最高限价的 2.5%,即27500 元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0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 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 综合评分 2.2.1 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2.2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 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2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供应商业绩 2020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 0-12 分 30 间为准),供应商具有1 个外墙墙面 施工业绩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 得3 分,本小项满分12 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扫 描件和②相应的完工或交(竣工)验 收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合同甲方出具的 相关已完成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材 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否则不得 分。同一合同业绩在本评审项中最多 计分一次。 (80 分) 项目组成员配 备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 上技术职称得3 分;具有工程类初级 技术职称得2 分,本小项满分3 分。 2.自2020 年1 月1 日以来 (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1 项担任项目经理岗位的外墙墙面施工 业绩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得 3 分,本项满分6 分。 3.拟投入本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 以外)具备工程类初级及以上技术职 称的,每提供一个得2 分,本小项满 分4 分。 注 : (1)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 明材料: ①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②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2) 项目经理业绩须在响应文件中同 时提供①合同扫描件和②相应的完工 或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或 0-13 分 31 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已完成证明材料 扫描件。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整或 不能充分反映相关评审因素,另须提 供能够完整或能充分反映相关评审因 素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业绩合同甲方 出具的明示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业绩是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 证明资料中能反映出本项目拟委任项 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岗 位的业绩。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与供应 商业绩可重复。 (3) 须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 职称证 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8月以来 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 明材料要求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总体施工方案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供应商提出的 总体施工方案进行评审: (1) 总体施工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 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 对性强,得5 分; (2) 总体施工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 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 和针对性,得3 分; (3) 总体施工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 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 待改善,得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0-5 分 施工工艺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供应商提出的 施工工艺进行评审: 0-5 分 32 (1)施工工艺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 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 强,得5 分; (2)施工工艺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 对性,得3 分; (3) 施工工艺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 求,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 善,得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外墙修复施工 方案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供应商提出的 外墙修复施工方案进行评审: (1) 外墙修复施工方案优于本项目采 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 针对性强,得5 分; (2) 外墙修复施工方案适合本项目采 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 用性和针对性,得3 分; (3) 外墙修复施工方案基本适合本项 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 性有待改善,得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0-5 分 喷涂氟碳漆施 工方案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供应商提出的 喷涂氟碳漆施工方案进行评审: (1)施工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 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 强,得5 分; (2)施工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 0-5 分 33 对性,得3 分; (3) 施工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 求,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 善,得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对本项目重点 和难点的理解 根据本工程特点及供应商提供的对本 项目重点和难点的理解情况,进行综 合评审: (1) 对本项目重点和难点的理解准确, 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 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 分; (2) 对本项目重点和难点的理解基本 准确,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 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 得3 分; (3) 对本项目重点和难点的理解有待 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 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 待改善,得1 分; (4)理解不准确或者未提供得0 分。 0-5 分 主要物资供应 计划 结合本工程特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 投入的施工材料的详细计划周密情况, 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 排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施工材料详细计划周密,数量、 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优于 本项目所需得5 分; (2) 施工材料详细计划较为周密, 数 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 0-5 分 34 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得3 分; (3) 施工材料详细计划周密性有待提 高,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 间安排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得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施工技术 从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工艺、方法 等实际应用的可行性方面考虑: (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 施工技术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 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 得5 分; (2)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 确,施工技术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 对性,得3 分; (3)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 升,施工技术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 求,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 善,得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0-5 分 确保工程质量 的管理体系与 措施 从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人员配 备,各主要工序有专门的质量保证措 施和手段,自控体系、施工质量保障 措施等方面考虑。 (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 措施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 完整详细, 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 分 ; (2)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 确,措施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 0-5 分 35 详细, 具有可行性、 实用性和针对性, 得3 分; (3)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 升,措施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 得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确保安全生产 和文明施工的 管理体系与措 施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供应商提出的 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 评审。 (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 措施优于 本项目采购需求, 完整详细, 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 分 ; (2)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 确,措施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 详细, 具有可行性、 实用性和针对性, 得3 分; (3)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 升,措施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 得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0-5 分 工程进度计划 与措施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供应商提出的 工程进度网络计划及保证措施评审: (1)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 进度计划与措施优于本项目采购需 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 对性强,得5 分; (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 0-5 分 36 准确, 进度计划与措施适合本项目采 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 用性和针对性,得3 分; (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 提升,进度 计划与措施基本适合本 项目采购需求, 可行性、 实用性和针 对性有待改善,得 1 分;(4)未提 供不得分。 劳动力安排计 划 结合本工程特点,各主要施工工序应 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 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 入经济,满足施工需要。 (1)对本 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劳动力安 排计划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 细,可行性、 实用性、针对性强,得 5 分; (2)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 确,劳动力安排计划适合本项目采购 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 性和针对性,得3 分; (3)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 升,劳动力安排计划基本适合本项目 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 有待改善,得1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0-5 分 价格分 ( 20 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20 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 37 报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3 分值汇总 (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 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 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 (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 商的综合总得分。 38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共 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 2. 工程地点:荆山湖退洪闸工程管理区域内。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5. 工程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荆山湖退洪闸南北堡湖内侧、启闭机湖内 侧外墙修复, 面积共计约3970m2; ②排架柱外表面喷涂氟碳漆, 面积约2730m2; ③脚手架搭设共计约 11850m2。 6. 工程承包范围: 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 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39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磋商响应函;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采购需求; (6)图纸(如果有);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 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 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不进行转包 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 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 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40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41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 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承包人自行准备。 42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1 2.5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2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3 3.7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 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保 证保险 注:①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 件见索即付条件。 ②以担保函、 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 2.5 %,即 元。 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时。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前一直有 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将履约保证金款项退还给供应商或者解除履约担保, 非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退还本金外,采购人还应对超 期占用资金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 支付逾期利息。 如果供应商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供应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全 面履行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采购人 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4 5.1.1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关于建造要求: 43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 ; (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 / ; (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 / ; (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 / ; (5) / 。 5 7.5.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每延期竣工一天, 承包人支付发包人2000 元的违约金;延期竣工56 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 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总价的10% 。 6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不奖励 。 7 11.1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8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材料价格、人工成本上涨,异常天气导致的工期 延误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不调整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9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金额的55%。 预付款支付期限 : 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 个工作日内支付 给承包人。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在支付结算工程价款时,一次性扣抵预付工程价款。 注: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乙方无需提供预付 款担保,按皖财购〔2022〕556 号规定,合同甲方可不再支付预付款。 10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 44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款已完全扣清止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 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备注:①预付款支付前,乙方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 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见索即付保函);②在签订合同时, 乙方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乙方无需提供预付款担保,按皖 财购〔2022〕556 号规定,甲方可不再支付预付款; 11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结算审核 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款的100%。 质保金为结算审核价款的3%, 由供应商 另行缴纳, 或提交同等金额质量保证担保, 缺陷责任期 (通过验收之日起1 年) 满并经确认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其中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与使用约定如下: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编制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含措施费 用明细清单) ,安全生产费用由发包人根据承包人实施过程中措施落实情况据 实支付,且在开工后一个月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50%。 具体支付方式:由发包人根据承包人实施过程中措施落实情况据实支付,由监 理人审核确认、发包人审批后进行计量与支付。承包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采取 安全措施超支部分的费用自负,结余部分归发包人所有。 12 15.2.1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一年 。 13 15.3.1 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 (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银行保函、工程质量 保险等担保方式,担保/保证金额为: 结算审核价款的3%; (2) 现金形式缴纳,金额为:结算审核价款的3%; (3)其他方式: / 。 注: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须由国有或国有控股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 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 ,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 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 14 14 专用合同条款中“竣工”同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完工”。 45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15 15 本合同无监理人参与管理,合同条款中监理人职责由发包人履行。 46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永久征用的场地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临时征用,承包人在完工后须按合同要求退 还的场地;工程施工用地(含地面附着物)由发包人负责与工程所在地的乡镇协调解决; 发包人负 责办理永久占地和招标图示的临时用地范围内的征地搬迁工作,向承包人提供永久用地和招标图示 的临时用地,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现场条件。永久占地由发包人承担,临时用地发包人负责协调,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执行通用条款 。 47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执行通用条款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关于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 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10.3 场内交通 48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执行通用条款。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执行通用条款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 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 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执行通 用条款。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不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 天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49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供满足验收要求的竣工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2 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每月25 日提交本月工程报表和下月工程计划表,(报表和计 划表应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材料计划等内容,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一式叁份提 交发包人)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身份证号: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依照有 关法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 人员投保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投保此项保险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 50 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做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 令其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发 包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 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 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5 万元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2 万元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否 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 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 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发包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 出更好的调整。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缺勤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 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51 3.7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执行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执行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执行监理合同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52 关于建造要求: (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5)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执行通用条款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执行通用条款 小时。 5.4 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本款补充5.4.3 项: 5.4.3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发出的《不合格分项报告》或监理通知单后,必须在监理人规定时 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条补充5.6 款: 5.6 质量事故的处理 5.6.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及安徽省现行规定处理。 5.6.2 发包人在对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建设全过程管理中发现有技术、质 量和其他问题的,可通过监理人责令承包人返工或整改;对存在的隐患,有权责令承包人予以解决, 承包人按照合同中其他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承包人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制定的“文明工地标准”文明 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承担文明施工所需的一 切费用,否则,发包人有权对相关措施费不予支付,且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 6.1.6 关于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元;包含在预付款内在合同、担保 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3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包人 。 53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总进度计划须含网络图、横道图。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 天内,但最迟不得晚于第7.3.2 项 〔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 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 后7 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承包人应在14 天 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 应在收到申请报告后的14 天内批复。 当监理人认为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时,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 指示,在14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合同进度计划,并附调整计划的相关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 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的14 天内批复。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 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 天内。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 天内。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4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 承包人有权提出 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开 工前7 天内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54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日降雨量大于 100 ㎜的雨日超过 1 天; (2)风速大于 24.5 m/s 的 10 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 40 ℃的高温大于3 天; (4)日气温低于 -10 ℃的严寒大于 3 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日降雪量20㎜及以上 ; (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7.9 提前竣工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承包人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55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0.4.1.1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下列规定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 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 的单价。 (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 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 招标时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当期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 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 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 信息价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招标时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 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10.4.1.2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不调整。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 天内审查完毕。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 天内审批完毕。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不 采用。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见附件12:《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 种方式确定。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二次 招标。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56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 种方式确定。 第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 / ; (2)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的约定: / ; (3)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 / ; (4)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时间的约定: / 。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 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 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 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 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 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57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3)其他价格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预付款支付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所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文件 等。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采用。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 进行计量:不采用。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采用。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58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 天内完成 审查并报送发包人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 资料后7 天内。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 天内完成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 支付违约金。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2.4.7 农民工工资管理 (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设立的专用账户开户行为: ,账 号: ; (2)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 元。 (3)发包人于每月25 日前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4) 承包人每月25 日前上报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每月10 日前委托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 户的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5)工程竣工后,经项目部农民工维权组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 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划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 59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执行通用条款。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 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 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 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 ; 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 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并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 ; 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 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并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10 天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 天内。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14 天内完成审批。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 60 付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3 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 天内。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 清申请单后14 天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 天内完成支付。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本项目需提供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 用合同条款第3.7 款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 (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险等担保方式, 担保/保证金额为: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2)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3)其他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另行提供。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61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 (3)发包人违反第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 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 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解决。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双 方协商解决。 (7)其他:双方协商解决。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 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 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 62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须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 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法人证书登记的住所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法人证书登记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1. 补充条款 本补充条款是专用条款的一部分,其解释顺序优先于专用条款内的其他条款。 63 21.1 人员及职责 21.1.1 发包人委派的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工程师”)无权更改合同,也无权 解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21.1.2 发包人代表的任何批准、检查、证书、同意、通知、建议、检验、指令和要求等不解除 承包人在合同中的责任。 21.1.3 承包人只能从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处接受指令。 21.1.4 发包人如需更换发包人代表须提前7 天通知承包人。 21.1.5 承包人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 员)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离开现场的,须经发包人代表同意,并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项目经 理的权力;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甲方均认为是项目经理的行为。 21.1.6 承包人提交发包人的任何文件,发包人都认为该文件已经承包人内部程序批准;承包人 提交的文件发生修改的,应及时将最新版本提交发包人代表。 21.1.7 承包人应始终采取一切合理防范措施来避免在项目人员内部发生违法、动乱或妨碍治安 的行为,保持项目的安定;并保护好现场和周围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21.1.8 承包人雇佣职员或工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1.9 参与本项目的承包人代表或其雇员不遵守合同规定或一贯行为不轨或不能胜任工作或危 害安全,发包人代表有权要求更换;原人选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再进入本项目(包括项目经理在 内)。 21.1.10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须提前14 天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该行为视为违 约,承包人须支付发包人 2 万元违约金。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历、水平不得降低。 21.2 变更与调整 21.2.1 在工程移交前,发包人代表有权签发变更指令,承包人应按照指令来实施变更,并进行 工期和费用的估算,提交发包人代表。 21.2.2 发包人代表收到承包人的估算后,可以决定撤销、修改或确认实施该项变更。 21.2.3 如果承包人认为自己的建议能缩短工期、降低工程实施或运营成本,或对业主产生其他 利益,可以向发包人代表提交建议书;建议书的编制费用自理。 21.2.4 如果发包人采纳承包人的建议节省了工程费用, 将给予承包人节约费用适当比例的奖励。 21.2.5 上一款中节省费用的计算方法为:降低的合同额度减去因变更而引起在工程质量、寿命、 64 以及运营效率等方面为发包人带来的潜在损失。 21.2.6 任何变更指令都应由发包人代表签发给承包人,承包人收到后应回函说明;涉及到费用 调整的,按照相关条款执行。 21.2.7 设计文件示意内容的尺寸做法、要求等标注有错误、有遗漏,或理解不一致,发包人或 其委托的勘查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而对其进行更正和补充的,称为技术核定;技术核定不调 整合同价款,也不调整工期。 21.2.8 未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承包人不得对工程进行任何变更。 21.3 结算 21.3.1 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合同价款)是承包人基于业主提供的资料和现场数据及承包人的解 释和现场踏勘计算出来的,覆盖了完成合同义务所包括的一切工作,不得以漏项或考虑不周提出索 赔。 21.3.2 水电费的结算: (1)发包人在现场安装计量装置,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的保护,并在工程移交的同时完好地移 交给发包人。 (2)承包人投标报价已经包含水电费用,工程结算时按照发包人实际缴纳的水电费在结算价 (税前)中扣除。 (3)因承包人保护不善造成计量装置损坏,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增加费用(包 括修复费用和水电损失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 21.3.3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材料按照总价的 % 计取保管费(材料数量最多不超过 设计文件的用量(可以计算定额损耗)) ; 设备按照总价的 % 计取保管费 ; 此费用仅计取税金。 21.3.4 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和配合工程的配合费: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按照分包工程 价格确定,一次包死,不随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的调整而调整;配合工程的配合费也一次包死;该两 项费用仅计取税金。 21.3.5 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错误,承包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截止日 期前提出异议并附计算书的,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 21.3.6 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子目工程量的误差,承包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 日期前提出异议未被发包人接受,但事后被证明异议的实质性内容是正确的,其工程量可以调整, 但只调整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出3%以外的部分。本条仅针对该单项子目造价占合同价款3%以上 的情况。 65 21.3.7 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子目,承包人没有报价的,发包人认为视同该项 价格已经包括在其他项目中。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4:廉政协议 附件5:履约保证金格式 附件6: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7:安全生产合同 附件8: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 66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参照《房屋建筑 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 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不 属保修范围。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 年; 3. 装修工程为2 年;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 年; 5.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1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 个月,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 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 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 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 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67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 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68 附件2: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 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69 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 的项目 身份证号码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员(质量员) 安全员 资料员 其他人员 70 附件4:廉政协议 廉政协议书(参考格式)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加强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水利水电建设项目中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 动,防止各种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要求,特签订本廉政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 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水利水电 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规定和规范。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有责任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 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 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 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甲方工程交易行为有关的 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宴请和营业性健身、娱乐等活动。 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1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强行向 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不准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购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 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 设的有关政策,并遵守如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 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 (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 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责 任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相应承发包合同终了之日止。 第六条 本责任书一式 四 份, 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并分送甲乙双方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各 一 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2 附件5: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受益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编号)的 (项目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 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 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 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 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本保函或其项 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 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 73 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74 附件6: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受益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编号)的 (项目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 同”),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发包人, 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受 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受 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 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 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 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 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75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76 附件7: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做好 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 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 : 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 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 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 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 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 结和评比。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 (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 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 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 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77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 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 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 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 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 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 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 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 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 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 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 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 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8 附件8: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 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 致:(采购人) 本人作为施工项目经理,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及标准。 二、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三、 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 四、施工中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并严格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制度。 五、建立、健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记录。 六、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义务。 七、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 八、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项目经理: (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7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年 月 日 80 一、报价表格式 1-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 项目编号: FSSD34000120252440 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全部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大写: 小写: 质量标准 工 期 90 个日历天 是否响应付款方式 是□ 否□ (划√) 备注说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81 1-2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1 脚手架搭设 从闸底板搭起 ㎡ 11850 2 墙面面层铲除及基层 处理 需铲至砂浆层,涂刷墙固 界面剂 ㎡ 3970 3 排架柱基层处理 涂刷墙固,抗裂砂浆头遍 挂网 ㎡ 2730 4 窗户框防水处理 窗台找坡、窗户外框密封 处理 樘 130 5 批防水腻子 2 遍 m2 6700 6 外墙喷涂真石漆 喷涂两遍真石漆 m2 3970 7 排架柱喷涂氟碳漆 喷涂两遍氟碳漆 m2 2730 8 落水管更换 PVC 材质,外径110mm,含 拆除及安装 m 800 9 安全生产费 不低于最高限价的2.5%, 即27500 元 项 1 合计 82 二、最后承诺报价表 (第 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 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 项目编号:FSSD34000120252440 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全部 最后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大写: 小写: 质量标准 工 期 合同签订后90 个日历天 是否响应付款方式 是□ 否□ (划√) 备注说明 (此处可补充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变动的磋商文 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 条款。) 磋商小组签字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 1.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依据磋商情况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后承诺 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清单中全部分项工程量的优惠浮动值(特 定分项优惠除外) ,以上报价均指扣除安全生产费用后。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 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2.如按照上述原则存在部分分项报价无法取整, 合同价格按照最终承诺报价不变双 方协商后修正部分分项报价单价,并将调整后的分项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3.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83 84 三、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85 四、磋商响应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 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并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无 异议。我方承诺按本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 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磋商文件及有关附件, 充分理解磋商价格不得低于企 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磋商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我方保证按磋商文件约定的工期和磋商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 工程 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期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 在此期间内如 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以及磋商文件、磋商 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其他补充说明: (如有)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86 五、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致: (采购人) 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 情形); (五)我单位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 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 但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 不受三年期限限 制; (六)我单位在本项目磋商有效期内,在本项目所在区域未存在因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等被限期承包工程或市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磋商资格行为,且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 (七)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八)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九)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 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1 2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87 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88 七、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 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 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 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 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89 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90 九、承诺函 致: (某采购单位、某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对正常运行及经营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有效性负完全责任,并随时无条 件配合采购人对我单位营业执照有效性进一步核查。 二、若我单位成交,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施 工许可(如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 三、我单位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 的,但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 限限制; 四、我单位在本项目磋商有效期内,在本项目所在区域未存在因质量事故、安全事 故等被限期承包工程或市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磋商资格行为,且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 五、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六、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为我单位人员,不存在挂靠行为,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并随时无条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取证。 七、我单位一旦成交,将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成交通知书, 并与采购人联系并签订合同, 组织进场施工事宜, 否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91 十、项目经理承诺书 致: (采购人) 本人作为我单位在本项目磋商担任的项目经理,郑重承诺: 一、 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已经本人核实, 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确为本人, 合同(或竣工相关资料证明)的本人签字均为该工程实施时段所签,真实无误,不存在 虚假和挂靠现象,也不存在为磋商而造假的行为。 二、本人承诺,一旦成交,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履约。 三、本人声明,对以上承诺,一旦发现虚假现象,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 随时无条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取证。 四、 项目经理签字: 身份证号: 日 期: 注:本页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明扫描件。 92 十一、磋商业绩承诺函 我公司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 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 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后果。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1 2 3 4 5 …… 注: 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供应商满足本磋商文件要求的业绩;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 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93 十二、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 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 产生的一切后果。 名称 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 施工范围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荆山湖退洪闸南北堡湖内 侧、启闭机湖内侧外墙修复,面积共计约3970m2;②排架柱外表 面喷涂氟碳漆,面积约2730m2;③脚手架搭设共计约11850m2。详 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合同签订后90 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工程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3.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仅作为结果公告使用,请供应商规范填写。 94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磋商,不需此件,请删去“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95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 (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 3.上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 4.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5.填写示例:某标的名称(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属于(填写第三章采 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如建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某公司,从业人员100 人,营业收 入为10000 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 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 96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请删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 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97 十五、诚信履约承诺函 致: (采购人) 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 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 (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 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98 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磋商邀请、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 照、证书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99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询问函范本 (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 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 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 致:采购人 我单位拟参与 (项目名称、 编号) 的采购活动, 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 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事项一) 1、(内容或条款) 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建议) 二、(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100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01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 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2、(0423发布版)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项目编号:FSSD34000120252440号采 购 人: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年月目 录磋商邀请1第二章须知4第三章 采购需求22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28政府采购合同38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79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98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FSSD34000120252440号2.项目名称: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3.预算金额:110万元4.最高限价:110万元5.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荆山湖退洪闸南北堡湖内侧、启闭机湖内侧外墙修复,面积共计约3970m2;②排架柱外表面喷涂氟碳漆,面积约2730m2;③脚手架搭设共计约11850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6.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单位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在获取时间内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方式:本项目免收采购文件费用。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逾期提交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响应文件制作、加密及提交要求详见“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徽采学院-电子交易系统学习专题-供应商-操作手册”。五、开启时间:2025年5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供应商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https://login.anhui.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须持有电子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徽采学院-电子交易系统学习专题-供应商-操作手册”。2.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4.潜在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0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95763。项目咨询请拨打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电话:0551-65707976。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址:安徽省怀远县上桥枢纽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552-87880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淮河科研中心12楼联系人:高工联系方式:0551-65707976、0551-65707978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 称:安徽省财政厅地 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联系方式:0551-68150309第二章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7时00分7.1包别划分☑不分包 □分为 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10.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1.1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2.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14.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7.4最后报价扣除(本项目不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19.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及以上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22.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3)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3.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24.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25.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2.5%□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汇票保保函(3)收取单位: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4)收取时间:时(5)退还时间: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26.1代理费用(1)金额:10700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3)收取单位: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4)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注:此项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列项。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9.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任选其一):(1)书面形式递交(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1-65707976电子邮箱:ahaz888@163.com通讯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淮河科研中心12楼30其他内容30.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30.2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法30.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30.4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合格30.5安全文明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规定30.6总包及分包规定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分包情况□允许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和认可☑不允许30.7现场条件具备开工条件30.8采购人提供的资料☑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电子版图纸获得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0.9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资质要求:供应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项目经理社保: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①法定情形;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全面履约。(4)成交后若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导致该项目经理无法进场履约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因此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5)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30.10社保证明材料(如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30.11特别提醒(1)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磋商、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成交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30.12特别提醒(2)(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0.13其他补充说明1.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3.电子保函指引: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5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7.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承担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9.报价9.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内容。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3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磋商保证金10.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1.磋商有效期11.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2.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2.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3.磋商小组13.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3.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3.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4.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4.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4.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4.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14.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4.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4.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4.4相关说明。1414.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4.4.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4.4.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4.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5.终止竞争性磋商1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16.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签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7.最后报价17.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17.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1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17.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7.5供应商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项目所在地最新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结合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自主报价。17.6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修改,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供应商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17.7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价格包括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总价内,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17.8本项目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供应商可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磋商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磋商报价范围内,采购人不再承担该费用。17.9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17.9.1本工程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工程总造价在磋商范围内包定,除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予签证计价。17.9.2磋商前,供应商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疑问,否则采购人可不予答复。17.9.3采购人对疑问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采购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供应商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采购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17.9.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疑问的,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供应商必须按其报价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17.10成交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17.11本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成交。18.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18.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9.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19.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0.编写评审报告20.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1.保密要求2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2.成交结果公告22.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3.成交通知书23.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告知磋商结果24.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履约保证金25.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5.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代理费用26.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廉洁自律规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8.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9.质疑的提出与接收29.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采购需求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1)供应商一旦成交,磋商时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天,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小时,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磋商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采购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成交供应商磋商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采购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人。采购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2材料要求质量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注: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成交供应商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采购人认可。如采购人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负。因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报价须知1.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最高限价的2.5%,即27500元,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注:如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响应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5重要说明(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请供应商自行从网上下载,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有无相关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2)供应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合同履约期间,作业人员突发疾病、意外等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6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一、项目概况荆山湖退洪闸位于荆山湖行洪区下口门上游约300m处。荆山湖行洪区位于安徽省怀远县境内,上距淮南田家庵约17km、下距蚌埠市约20km。荆山湖退洪闸工程为大(2)型水闸,按Ⅶ度地震设防,设计行洪流量3500m³/s,荆山湖退洪闸同时具有反向进洪功能。荆山湖退洪闸与进洪闸联合运用,可以改变以前行洪区口门行洪方式行洪难度大、效果差的局面,确保荆山湖行洪区及时、有效的通畅行洪,增强防汛调度的灵活性,有利于灾后重建,尽快恢复生产。二、项目实施必要性荆山湖退洪闸建成至今,启闭机房、南北桥头堡、排架柱等混凝土建筑物由于环境恶劣等原因出现表层脱落、漏筋等问题。前期曾对启闭机房、南北桥头堡淮河侧进行修缮处理,现需要对启闭机房湖内侧外墙、南北桥头堡湖内侧外墙、30孔排架柱外表面进行处理。荆山湖退洪闸启闭机房湖内侧外墙三、工程建设内容荆山湖退洪闸南北堡湖内侧、启闭机湖内侧外墙修复,面积共计约3970m2;排架柱外表面喷涂氟碳漆,面积约2730m2。脚手架搭设共计约11850m2。四、施工要求1.工程条件(1)对外交通条件本工程对外交通主要通过陆路运输,对外交通条件良好。工程区向北通过堤顶道路可到上桥枢纽(约8公里),距离怀远县约20公里。(2)主要建筑材料来源可从怀远县或蚌埠市市场采购。(3)水、电及通讯水:施工生产及生活用水均采用水泵就近水井中抽取;电:施工用电从工程内就近引接;通讯:工地配移动电话及无线对讲机。2.主体工程施工2.1外墙、排架柱油漆(一)湖内侧外墙油漆(1)搭设钢管外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2)敲除空鼓部位,对基层铲除处理,铲至砂浆层,拆除老旧落水管;(3)窗户周边进行防水处理,对启闭机房外墙底部边沿等部位露筋修复;(4)使用水泥砂浆对基层进行找平,铺设防裂网,涂刷墙固,外层批两遍防水腻子,打磨找平;(5)做分隔缝,外墙喷涂底漆,喷涂真石漆,最后喷涂罩光漆,安装新落水管。(二)排架柱油漆(1)搭设钢管外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2)敲除空鼓部位,铲除清理浮灰,对露筋部位进行修复;(3)涂刷墙固,抗裂砂浆头遍挂网,两遍外墙防水腻子,打磨找平;(4)喷涂外墙底漆后,喷涂氟碳漆两遍,最后喷涂罩光漆。2.2安全要求(1)外墙、排架柱施工采用安全网进行防护,搭设安全网需按照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搭设,同时作业人员必须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如佩戴安全帽及安全带等。施工时,脚手架应距离墙面30cm左右,以免影响修复效果。(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脚手架施工方案及外墙施工方案,经由成交供应商组织相关专家安全评审同意后实施。脚手架搭设须通过专项验收,验收通过方可进行后续施工。(3)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详细可行的现场防护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以保障施工现场的设施和设备免受损坏,方案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2.3技术要求(1)各项材料需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程、规范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供货7天前将各项材料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品牌及厂家、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采购人同意。(2)施工过程中,需做好设备等防护。原有设施如损坏、污染,由成交供应商原样恢复,搭设脚手架需破坏墙面等(内墙为扣板)需采购人同意后进行,外墙油漆等颜色由采购人指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运送出管理范围。(3)窗户周边原密封处全部敲掉及铲掉,刷防水涂料,再用防水砂浆(内掺5%JX-1防水剂)抹坡度,窗户和坡的接缝处用耐候性玻璃胶进行柔性密封,再用防水砂浆(内掺5%JX-1防水剂)封住做防水,刷防水涂料,再喷涂真石漆。3.其他技术标准和要求凡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标准、施工规范、管理标准以及省市相关部门发布的各项技术验收标准以及相关规定等,均适用于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要求1.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单位工程量1脚手架搭设从闸底板搭起㎡2墙面面层铲除及基层处理需铲至砂浆层,涂刷墙固界面剂㎡39703排架柱基层处理涂刷墙固,抗裂砂浆头遍挂网㎡27304窗户框防水处理窗台找坡、窗户外框密封处理樘1305批防水腻子2遍m26外墙喷涂真石漆喷涂两遍真石漆m27排架柱喷涂氟碳漆喷涂两遍氟碳漆m28落水管更换PVC材质,外径110mm,含拆除及安装m8009安全生产费不低于最高限价的2.5%,即项12.报价要求(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不含安全生产费)。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以“项”方式报价的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详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及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按合同规定计量与支付,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3)除单列的安全生产费、脚手架搭设外,本项目临时工程等必要措施费用不单独计列(包含在综合单价内)。(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5)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不采用。(6)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不采用。(7)计日工的数量:不采用。(8)安全生产费用应单独计列(含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明施工),由采购人根据施工单位实施过程中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支付。(9)总价应按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合计金额填写,供应商对报价的任何优惠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10)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3.其他说明(1)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因市场变化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等一切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及其经济风险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因此合同综合单价不予调整(除因(4)项除外)。(3)与其他工程施工单位发生交叉作业而增加的费用包含在报价内。(4)因天气、地形、施工环境等条件发生变化,采取临时措施工程增加的费用或场地内可见障碍物清除的费用包含在报价内。(5)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包含在报价的单价与合价中,不单独列项。五、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六、其他要求1.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时,施工人员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作业;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作业,确保安全生产。2.施工作业保护及环境保护保证工程现场环境良好,待项目施工结束将拆除物及施工垃圾进行清扫,做好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工作。3.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脚手架施工方案及外墙施工方案,经由成交供应商组织相关专家安全评审同意后实施。脚手架搭设须通过专项验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方可进行后续施工。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初审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4.3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磋商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6项目经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7授权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磋商响应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磋商报价1.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供应商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安全生产费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最高限价的2.5%,即。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10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综合评分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2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80分)供应商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1个外墙墙面施工业绩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12分。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扫描件和②相应的完工或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已完成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否则不得分。同一合同业绩在本评审项中最多计分一次。0-12分项目组成员配备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具有工程类初级技术职称得2分,本小项满分3分。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1项担任项目经理岗位的外墙墙面施工业绩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得3分,本项满分6分。3.拟投入本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以外)具备工程类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注:(1)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人员名单(格式自拟);②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2)项目经理业绩须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①合同扫描件和②相应的完工或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已完成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整或不能充分反映相关评审因素,另须提供能够完整或能充分反映相关评审因素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明示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是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反映出本项目拟委任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岗位的业绩。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与供应商业绩可重复。(3)须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0-13分总体施工方案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供应商提出的总体施工方案进行评审:(1)总体施工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2)总体施工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3)总体施工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4)未提供不得分。0-5分施工工艺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供应商提出的施工工艺进行评审:(1)施工工艺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2)施工工艺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3)施工工艺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4)未提供不得分。0-5分外墙修复施工方案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供应商提出的外墙修复施工方案进行评审:(1)外墙修复施工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2)外墙修复施工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3)外墙修复施工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4)未提供不得分。0-5分喷涂氟碳漆施工方案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供应商提出的喷涂氟碳漆施工方案进行评审:(1)施工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2)施工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3)施工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4)未提供不得分。0-5分对本项目重点和难点的理解根据本工程特点及供应商提供的对本项目重点和难点的理解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对本项目重点和难点的理解准确,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重点和难点的理解基本准确,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重点和难点的理解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理解不准确或者未提供得0分。0-5分主要物资供应计划结合本工程特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入的施工材料的详细计划周密情况,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情况,进行综合评分。(1)施工材料详细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优于本项目所需得5分;(2)施工材料详细计划较为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得3分;(3)施工材料详细计划周密性有待提高,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0-5分施工技术从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工艺、方法等实际应用的可行性方面考虑:(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施工技术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施工技术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施工技术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0-5分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措施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措施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措施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0-5分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 管理体系与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供应商(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措施优于 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措施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措施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0-5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供应商提出的工程进度网络计划及保证措施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进度计划与措施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进度计划与措施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1分;(4)未提供不得分。0-5分劳动力安排计划结合本工程特点,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满足施工需要。 (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劳动力安排计划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 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劳动力安排计划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劳动力安排计划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0-5分价格分(2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报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3分值汇总(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2. 工程地点:荆山湖退洪闸工程管理区域内。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 工程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荆山湖退洪闸南北堡湖内侧、启闭机湖内侧外墙修复,面积共计约3970m2;②排架柱外表面喷涂氟碳漆,面积约2730m2;③脚手架搭设共计约11850m2。6. 工程承包范围: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磋商响应函(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采购需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 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 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 号: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承包人自行准备。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2.5//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2.1项目经理姓 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3.7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证保险注:①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②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2.5%,即元。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时。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前一直有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将履约保证金款项退还给供应商或者解除履约担保,非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退还本金外,采购人还应对超期占用资金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如果供应商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供应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5.1.1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5)/。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2000元的违约金;延期竣工56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的10%。7.9.2提前竣工的奖励:不奖励。11.1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金额的55%。预付款支付期限: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包人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支付结算工程价款时,一次性扣抵预付工程价款。注: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乙方无需提供预付款担保,按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合同甲方可不再支付预付款。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款已完全扣清止。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备注:①预付款支付前,乙方须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见索即付保函);②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乙方无需提供预付款担保,按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甲方可不再支付预付款;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款的100%。质保金为结算审核价款的3%,由供应商另行缴纳,或提交同等金额质量保证担保,缺陷责任期(通过验收之日起1年)满并经确认无质量问题后退还。其中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与使用约定如下:承包人应在开工前编制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含措施费用明细清单),安全生产费用由发包人根据承包人实施过程中措施落实情况据实支付,且在开工后一个月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50%。具体支付方式:由发包人根据承包人实施过程中措施落实情况据实支付,由监理人审核确认、发包人审批后进行计量与支付。承包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采取安全措施超支部分的费用自负,结余部分归发包人所有。15.2.1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完工。15.3.1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险等担保方式,担保/保证金额为:;现金形式缴纳,金额为:结算审核价款的3%;(3)其他方式:注: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须由国有或国有控股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14专用合同条款中“竣工”同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完工”。15本合同无监理人参与管理,合同条款中监理人职责由发包人履行。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与解释1.1.1 合同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 监理人:名 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 设计人:名 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 永久占地包括: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永久征用的场地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临时征用,承包人在完工后须按合同要求退还的场地;工程施工用地(含地面附着物)由发包人负责与工程所在地的乡镇协调解决; 发包人负责办理永久占地和招标图示的临时用地范围内的征地搬迁工作,向承包人提供永久用地和招标图示的临时用地,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现场条件。永久占地由发包人承担,临时用地发包人负责协调,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4 标准和规范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关于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管的约定:。1.7 联络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执行通用条款承担。1.11 知识产权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身份证号:;职 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供满足验收要求的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每月25日提交本月工程报表和下月工程计划表,(报表和计划表应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材料计划等内容,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一式叁份提交发包人)。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 名: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身份证号: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做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发包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缺勤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 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7 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4. 监理人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职 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5)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5.3 隐蔽工程检查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执行通用条款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执行通用条款小时。5.4 不合格工程的处理本款补充5.4.3项:5.4.3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发出的《不合格分项报告》或监理通知单后,必须在监理人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本条补充5.6款:5.6 质量事故的处理5.6.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及安徽省现行规定处理。5.6.2 发包人在对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建设全过程管理中发现有技术、质量和其他问题的,可通过监理人责令承包人返工或整改;对存在的隐患,有权责令承包人予以解决,承包人按照合同中其他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 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 关于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元;包含在预付款内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包人。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总进度计划须含网络图、横道图。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最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内。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内。7.3.2 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4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 测量放线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天;(2)风速大于 24.5 m/s的 10 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 40 ℃的高温大于3天;(4)日气温低于 -10 ℃的严寒大于 3 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日降雪量20㎜及以上 ;(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7.9 提前竣工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8. 材料与设备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承担。8.6 样品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9. 试验与检验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 变更10.1 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4 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1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10.4.1.2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不调整。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查完毕。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批完毕。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不采用。10.7 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见附件12:《暂估价一览表》。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二次招标。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2)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的约定:/;(3)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4)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时间的约定:/。(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其他价格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预付款支付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2.3 计量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所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文件等。12.3.2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采用。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采用。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采用。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7 农民工工资管理(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设立的专用账户开户行为,账号:;(2)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元。(3)发包人于每月25日前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4)承包人每月25日前上报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每月10日前委托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5)工程竣工后,经项目部农民工维权组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划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 竣工验收13.2.2 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13.3 工程试车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并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并承担。13.3.3 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6 竣工退场13.6.1 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0天。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 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 最终结清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3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5.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本项目需提供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款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险等担保方式,担保/保证金额为: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3)其他方式:见《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质量保证金另行提供。15.4 保修15.4.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15.4.3 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7)其他:双方协商解决。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 承包人违约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18.3 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须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18.7 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 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向甲方法人证书登记的住所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法人证书登记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本补充条款是专用条款的一部分,其解释顺序优先于专用条款内的其他条款。21.121.1.121.1.221.1.321.1.47天通知承包人。21.1.5承包人的项目经理离开现场的,须经发包人代表同意,并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项目经理的权力;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甲方均认为是项目经理的行为。21.1.6 承包人提交发包人的任何文件,发包人都认为该文件已经承包人内部程序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文件发生修改的,应及时将最新版本提交发包人代表。21.1.7 承包人应始终采取一切合理防范措施来避免在项目人员内部发生违法、动乱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项目的安定;并保护好现场和周围的人员和财产安全。21.1.8 承包人雇佣职员或工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1.1.9 参与本项目的承包人代表或其雇员不遵守合同规定或一贯行为不轨或不能胜任工作或危害安全,发包人代表有权要求更换;原人选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再进入本项目(包括项目经理在内)。21.1.10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须提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该行为视为违约,承包人须支付发包人2万元违约金。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历、水平不得降低。21.221.2.121.2.221.2.321.2.421.2.521.2.621.2.721.2.821.321.3.121.3.2(1)发包人在现场安装计量装置,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的保护,并在工程移交的同时完好地移交给发包人。(2)承包人投标报价已经包含水电费用,工程结算时按照发包人实际缴纳的水电费在结算价(税前)中扣除。(3)因承包人保护不善造成计量装置损坏,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增加费用(包括修复费用和水电损失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21.3.3计取保管费(材料数量最多不超过设计文件的用量(可以计算定额损耗));设备按照总价的计取保管费;此费用仅计取税金。21.3.421.3.5 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错误,承包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截止日期前提出异议并附计算书的,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21.3.6 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子目工程量的误差,承包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出异议未被发包人接受,但事后被证明异议的实质性内容是正确的,其工程量可以调整,但只调整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出3%以外的部分。本条仅针对该单项子目造价占合同价款3%以上的情况。21.3.7 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子目,承包人没有报价的,发包人认为视同该项价格已经包括在其他项目中。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 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 号:附件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4:廉政协议附件5:履约保证金格式附件6: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7:安全生产合同附件8: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保修范围。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 装修工程为2年;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 话:传 真:开户银行:账 号:邮政编码:附件2: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身份证号码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其他人员附件4:廉政协议廉政协议书(参考格式)为加强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水利水电建设项目中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各种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要求,特签订本廉政协议。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规定和规范。(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有责任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甲方工程交易行为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宴请和营业性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不准向乙方介绍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强行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不准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购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并遵守如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相应承发包合同终了之日止。第六条 本责任书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并分送甲乙双方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各 一 份。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附件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编号: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开 立 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 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开立时间:年月日附件6:预付款担保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编号: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之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开 立 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 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开立时间:年月日附件7: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式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年月日附件8: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致:(采购人)本人作为施工项目经理,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及标准。二、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三、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四、施工中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并严格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制度。五、建立、健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记录。六、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义务。七、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八、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项目经理:(签字)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 应 商:年月日一、报价表格式1-1 报价表项目名称: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项目编号:FSSD34000120252440号供应商名称磋商范围全部报价(详见备注说明)大写:小写:质量标准工 期90个日历天是否响应付款方式是□ 否□ (划√)备注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注: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3.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2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脚手架搭设从闸底板搭起㎡2墙面面层铲除及基层处理需铲至砂浆层,涂刷墙固界面剂㎡3排架柱基层处理涂刷墙固,抗裂砂浆头遍挂网㎡27304窗户框防水处理窗台找坡、窗户外框密封处理樘5批防水腻子2遍m26外墙喷涂真石漆喷涂两遍真石漆m27排架柱喷涂氟碳漆喷涂两遍氟碳漆m28落水管更换PVC材质,外径110mm,含拆除及安装m9安全生产费不低于最高限价的2.5%,即项1合计二、最后承诺报价表(第次报价书)项目名称: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项目编号:FSSD34000120252440号供应商名称磋商范围全部最后报价(详见备注说明)大写:小写:质量标准工 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是否响应付款方式是□ 否□ (划√)备注说明(此处可补充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变动的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小组签字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注:1.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依据磋商情况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清单中全部分项工程量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以上报价均指扣除安全生产费用后。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2.如按照上述原则存在部分分项报价无法取整,合同价格按照最终承诺报价不变双方协商后修正部分分项报价单价,并将调整后的分项单价作为结算依据。3.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四、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并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无异议。我方承诺按本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磋商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磋商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磋商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3.我方保证按磋商文件约定的工期和磋商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期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以及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6.其他补充说明:如有供应商电子签章:日 期:五、致: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但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六)我单位在本项目磋商有效期内,在本项目所在区域未存在因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被限期承包工程或市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磋商资格行为,且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七)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八)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九)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 期: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七、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 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 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 名:年 龄:联系电话: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九、承诺函致:某采购单位、某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对正常运行及经营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有效性负完全责任,并随时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我单位营业执照有效性进一步核查。二、若我单位成交,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办理施工许可(如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三、我单位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但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四、我单位在本项目磋商有效期内,在本项目所在区域未存在因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被限期承包工程或市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磋商资格行为,且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五、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六、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为我单位人员,不存在挂靠行为,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随时无条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取证。七、我单位一旦成交,将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联系并签订合同,组织进场施工事宜,否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十、项目经理承诺书致:采购人)本人作为我单位在本项目磋商担任的项目经理,郑重承诺:一、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已经本人核实,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确为本人,合同(或竣工相关资料证明)的本人签字均为该工程实施时段所签,真实无误,不存在虚假和挂靠现象,也不存在为磋商而造假的行为。二、本人承诺,一旦成交,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履约。三、本人声明,对以上承诺,一旦发现虚假现象,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随时无条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取证。四、项目经理签字:身份证号:日 期:注:本页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明扫描件。十一、磋商业绩承诺函我公司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序号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备注12345……注: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十二、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名称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施工范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荆山湖退洪闸南北堡湖内侧、启闭机湖内侧外墙修复,面积共计约3970m2;②排架柱外表面喷涂氟碳漆,面积约2730m2;③脚手架搭设共计约11850m2。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供应商电子签章:注: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工程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3.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仅作为结果公告使用,请供应商规范填写。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磋商,不需此件,请删去“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3.上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4.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5.填写示例:某标的名称(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属于(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如建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某公司,从业人员100人,营业收入为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请删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十五、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 期: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磋商邀请、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证书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致:采购人我单位拟参与(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联 系 人:联系电话:日 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FSSD34000120252440号001
- 安徽省
- 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
- 0552-8******
- 行政机关
- 工程/修缮工程
- 预算***金额
-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高工 0551-65******
项目概况
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SD34000120252440号001
项目名称: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包别名称:
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
预算金额:*** 元
数量:1
简要描述规格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荆山湖退洪闸南北堡湖内侧、启闭机湖内侧外墙修复,面积共计约3970m2;②排架柱外表面喷涂氟碳漆,面积约2730m2;③脚手架搭设共计约11850m2。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
本包别(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别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单位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别1:(1)供应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供应商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供应商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https://login.anhui.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须持有电子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徽采学院-电子交易系统学习专题-供应商-操作手册”。
2.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潜在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0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95763。项目咨询请拨打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电话:0551-65******。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怀远县上桥枢纽
联系方式:0552-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淮河科研中心12楼
联系方式:0551-6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0551-65******
336.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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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23发布版)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 (0423发布版)荆山湖退洪闸湖内侧外立面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