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BHZC2025-C3-020007-BBWH)成交结果公告 (异地评标)
- 附件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8044077428006191140).pdf6 6.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 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广西鹏安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 9 人,营业收入为 66.521782 万元,资产总额为194.311052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 , 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公章): 广西鹏安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2025 年4 月24 日 填写注意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2)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 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2、(上传稿)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docx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交易)项目编号:BHZC2025-C3-020007-BBWH采购人: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目 录第一部分 邀请供应商1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流程5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9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30第五部分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35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2第七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7最后报价格式72第一部分 邀请供应商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BHZC2025-C3-020007-BBWH)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4日09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HZC2025-C3-020007-BBWH项目名称: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元):5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5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北海市海城区政府在辖区(以交警一大队辖区为准)内拖移、保管违停两轮电动、摩托车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服务的承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 1】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4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支持采用本国产品: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推广使用绿色包装;采购绿色建材等。(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5)支持创新发展: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北海市财政局与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的通知》,或登录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自助查询。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5.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http://ggzy.jgswj.gxzf.gov.cn/bhggzy/)。6.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CA证书申请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网上申请方式见网址:http://www.ccgp-guangxi.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6479&articleId=pSO9fZ16UrkQX4GkrKyqiA==&utm=luban.luban-PC-38919.1085-pc-wsg-guangxi-secondPage-front.1.2e18f760d69611ed8f2cc9701088ccbf)(广西政府采购网)或(现场办理:https://www.gxca.com.cn/detail/detail?articleId=1546808615271264258&classifyId=1546335737551556610&pid=1546335679795990530(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7.各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需下载使用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8.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四川路电信大院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联系人:王远振项目联系方式:0779-30303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四川南路353号嘉盛大厦裙楼一层西面联系方式:0779-39289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工、韦工电 话:0779-3928925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流程1.征集供应商1.1邀请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格式见附件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1.3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有)。1.4发布更正(延期)公告,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如果有)。1.5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与信用信息查询2.1供应商依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日的信用记录。3.磋商与评审3.1磋商小组签到。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有关纪律以及磋商、评审工作程序。3.3磋商小组审查确认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6对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无效,并告知该供应商。3.7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8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解密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利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起磋商邀请,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评审室”进行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收到视频评审邀请——点击“视频评审”进入“视频评审系统”——开始远程磋商活动。3.9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10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使用电子签名(如果有)。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3.11磋商小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12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13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1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4. 成交4.1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2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对评审报告的确认意见和对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结果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合同及履约验收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具备条件的项目应缩短合同签订时间至8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延迟签订电子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鼓励采购人通过完善内部流程进一步缩短电子合同签订期限。5.2成交供应商按照政策要求及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有)。5.3合同履约。5.4采购人组织验收。6.竞争性磋商流程图验收立项验收立项履约立项履约立项签订合同立项签订合同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编写评审报告立项评审打分立项评审打分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立项磋商磋商资格审查立项资格审查立项编制磋商文件编制磋商文件开启响应文件立项开启响应文件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邀请供应商立项第三部分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属于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标准;(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要求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最后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报价表)》是最后报价的唯一载体。磋商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最后报价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北海市财政局与北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的通知》,或登录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自助查询。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12A不接受。☐B接受: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磋商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解释权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二、总则1. 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资格性审查、评审、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磋商邀请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 “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本次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成交人”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2.6“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本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内容,可以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如果供应商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供应商也可以线下签名或盖姓名章后扫描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2.9 “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0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 响应有效期▲3.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响应无效。3.2响应文件合格提交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3.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4.响应费用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涉及响应的一切费用。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要求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支持绿色发展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服务类项目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政府采购依法对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包括提供的服务)平等对待,不论其供应商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均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予以限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6.平等对待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四、询问、质疑与投诉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启用政府采购在线询问、质疑、投诉功能的通知》(北财采〔2022〕23号)文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质疑、投诉,路径为:供应商可通过北海“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栏目在线提起询问、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收到答复的可以向监督部门在线提起投诉。内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凡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均可依照相关规定提起质疑和投诉。询问联系部门: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0779-3928925叶工、韦工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四川南路353号嘉盛大厦裙楼一层西面质疑联系部门: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0779-3928925叶工、韦工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四川南路353号嘉盛大厦裙楼一层西面投诉联系部门:北海市海城区财政局(财政监督部门)0779-3032655陈主任2. 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 供应商质疑3.1质疑提出时效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1.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1.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1.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2质疑答复3.2.1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委托协议的规定,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如下:质疑答复责任主体一览表质疑内容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办法、评审标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有关现场考察或开启响应文件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对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协助质疑答复责任主体及时答复供应商的书面质疑。3.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3. 2.3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3质疑函3.3.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3.1.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3.1.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3.1.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3.1.4事实依据;3.3.1.5必要的法律依据;3.3.1.6提出质疑的日期。3.3.1.7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1。4.供应商投诉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五、磋商文件构成、修改、解释1.磋商文件的构成1.1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 邀请供应商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流程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第五部分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八部分 最后报价格式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2.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2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六、响应文件的编制1. 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2. 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1资格文件▲(1)北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或提供以下①-⑤详细的资格证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⑤竞标声明(格式后附);▲(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格式后附);(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6)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2.2价格文件▲(1)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3 商务技术文件(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1)磋商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商务、服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内容可以是提供的切实可行服务实施方案及服务优惠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5)供应商负责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成功案例和经验(如有,格式自拟);(6)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的材料(格式自拟,如有要求则提供)(7)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一览表(格式后附);(8)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磋商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复印件,必须加盖磋商供应商CA签章,否则其磋商无效。(3)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证明等材料,磋商供应商必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否则磋商无效。(4)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部分必须签名,无签名的视为磋商无效。3.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3.2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3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进行查阅3.4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3.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6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CA签章以及磋商文件明确允许的其他方式。七、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备份1.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1 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 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1.3 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磋商。1.4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5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八、开启响应文件与信用信息查询1. 开启响应文件1.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开启响应文件。1.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3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供应商,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信用信息查询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存档。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九、提交最后报价1.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1最后报价一览表;十、评审1.综合评分法。2. 价格分计算方法:低价优先法。3. 评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十一、成交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门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 确定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和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3.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3.1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成交结果公告。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评审专家抽取规则、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及排名。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二、合同1.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合同的签订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具备条件的项目应缩短合同签订时间至8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延迟签订电子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鼓励采购人通过完善内部流程进一步缩短电子合同签订期限。2.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7政采贷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或信用评估,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或由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一种融资模式。办理的基本流程如下:(一)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取得《成交通知书》后,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贷款金融机构递交融资申请表。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贷款需求等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需要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增信,如需要提供担保增信则同时向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递交融资申请表。(二)资料审查。贷款金融机构查看有融资需求供应商有关资料,进行贷前独立评审,决定是否提供融资或融资担保。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确定融资方案和回款账户,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将金融机构监管账户设定为合同收款账户。其中,需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增信的,还需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保前独立评审。(三)签订贷款协议。无需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增信的,贷款金融机构查看采购合同信息,确认账户无误后,与供应商签订贷款协议。需要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增信的,由其与贷款金融机构查看采购合同信息,确认账户无误后,贷款金融机构与供应商签订贷款协议、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四)贷款发放。贷款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协议向供应商发放贷款。(五)按期还款。供应商获得贷款后应自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账户信息,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收款账户。(六)业务终止。贷款偿清后,贷款金融机构或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时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注销登记,业务终止。注:相关合作银行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首页“政采贷”板块。对于列入《政府采购信用白名单》的供应商,在获取“政采贷”流水贷产品时给予更高的授信额度,在申请“政采贷”合同贷产品时,可享受较低的贷款利率,同时信用白名单供应商获得信贷时长进一步缩短。供应商成交后可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详见如下:1.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以访问“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融资服务”栏目办理有关业务(链接:https://jinrong.gcy.zfcg.gxzf.gov.cn/finance/loan/gx)2.合作银行咨询办理银行名称联系电话最高授信金额最长授信期限最低利率流程简介建设银行13077729988最高3千万1年4%开设账号,线下提供申请材料,进入贷款审批流程,贷款审批通过后可自主用款,银行官方网银可自主还款。中国银行0779-3997084最高1千万3年1.93%在银行开户,线上申请,上传所需材料,等待审批,审批通过后可直接在手机银行提款。兴业银行0779-3158330最高1千万(单笔提款金额达合同金额70%)1年3.70%全流程线上,初次申请开立账户,提供营业执照、采购合同、信用材料等,申请复审,签订合同,提交单笔贷款使用需求,贷款到账后受托使用。工商银行0779-3050645最高1千万且不超过合同金额70%货物类1年服务类3年工程类5年3.45%为中征系统白名单企业,提供相关要求材料,内部审批后放款自主借还。国民村镇银行0779-2668801最高500万5年2.80%银行开户,线下申请并提供材料,信用良好企业最快1天获批即可提款桂林银行18577993959最高1千万1年3.45%线下申请,材料齐全最快1周内即可放款。中小微商务服务公司19907799988具体业务可电话咨询。注:表中联系电话、授信金额、授信期限、最低利率等信息可能动态更新,仅供参考,具体以办理时相关银行公布的为准。3.履约保证金(注:本项目不收履约保证金)4.预付款(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5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3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5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专线400-903-9583。十三、验收1.验收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1.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1.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四、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1.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十四、其他事项1.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适用于有权收取代理费用的采购代理机构)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1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1.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银行账号:21075100093000693341.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实行市场调节,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2.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及本代理机构。3.有关事宜所有与本磋商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单位全称: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四川南路353号嘉盛大厦裙楼一层西面电 话:0779-3928925联 系 人: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说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超过上述预算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类别:服务类。本项目采购所有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五、采购计划和需求: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1提供的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北海市海城区政府在辖区(以交警一大队辖区为准)内拖移、保管违停两轮电动、摩托车服务1项一、服务(工作)内容1、提供的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北海市海城区政府在辖区(以交警一大队辖区为准)内拖移、保管违停两轮电动、摩托车服务。2、北海市海城区行政执法指挥中心24小时内随时下达指令。指令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值班电话通知、书面通知、执行工作任务时执法队员、执法辅助人员的口头或电话通知。二、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要求1、供应商的经营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内部有关规定。2、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接受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监督和指导,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执法队伍形象。3、供应商在接到指令后,30分钟内须到达指定地点,配合执法队员、执法辅助人员开展工作。二、停车保管服务要求:(一)停车场场地建设要求1、在北海市海城区建有停车场,场地面积不得小于20亩,停放违停的被拖移电动车、摩托车。2、停车场围墙需为砖混结构,高度不低于2米。3、停车场必须有防水、防盗设施,防火的消防设备。4、停车场外围需设置醒目的指路引导牌,出入口安装照明设施。5、停车场必须安装有视频监控,视频监控要实现整个停车场全覆盖、无死角,且视频监控录像保存期限需达到1个月(含)以上,能随时为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相关视频资料。6、停车场要具备办公场所(配有监控),办公室内按要求上墙公示管理制度、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内容,配备有计算机等其他办公设备。7、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办事秩序井然。8、停车场内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出。(二)拖移车辆要求1、必须配备中型以上专用拖移车,负责车辆的整车洁净、保管、维修、保养及所需油料,保证车辆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和处于正常使用状态。2、必须保证车辆产权的合法性,车辆属于供应商的,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无抵押证明等法律规定其他证明;车辆不属于供应商的,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车辆无抵押证明等法律规定其他证明。3、拖移工作必须迅速及时,无特殊情况下,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尽快完成车辆拖移工作。4、紧急情况时需要组织多辆中型以上专业拖车配合拖移工作的,需在30分钟内组织完毕。5、未经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意,不得擅自以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作业,进行广告宣传,从事其他有损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名誉的事项。(三)人员要求1、配备满足拖移、停车保管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2人以上(含2人),并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被聘用人员办理各项劳动合同保障合同。2、停车场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办理违停拖移的电动车、摩托车存取手续,24小时组织人员现场巡查(巡查有记录),确保违停拖移的电动车、摩托车安全。3、工作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后,服从执法队员、执法辅助人员指派的工作,负责搬运涉案车辆及涉案扣押物并运送至停车场。涉案车辆及涉案扣押物进入停车场时的状况需采集,并及时录入执法信息。4、工作人员要在24小时内将入库的违停拖移的电动车、摩托车信息采集完毕并录入指定系统,整齐有序摆放违停拖移的电动车、摩托车、熟悉放置位置,违停拖移的电动车、摩托车入库、出库流程,做到在5分钟之内在场内查找到车辆。5、工作人员会使用、保养灭火器。(四)拖移、保管要求1、完成拖移、保管过程中,因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过失,或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2、对保管的违停拖移的电动车、摩托车要求实行分类分区有序摆放,建立、物理隔离设施。对需要从停车场提取违停拖移的电动车、摩托车的,应安排车辆、人员予以配合。3、不得私自使用被违停拖移的电动车、摩托车,由此造成的损失、纠纷由供应商负责。4、在保管过程中,违停拖移的电动车、摩托车损坏、被盗抢的,由供应商负责。5、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违停拖移的电动车、摩托车损坏,应当立即通知采购人报备,供应商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五)其他要求1、在履行协议期间,按法律法规,及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做好停车场区域内的安全、消防、卫生、文明工作。供应商及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人员、他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三、违约责任1、供应商接到指令后,未能及时完成指令的且无正当理由的,每次扣除500元的服务费用。月内达5次以上(含5次)且造成重大后果及影响的,终止合同。2、未经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意,供应商擅自以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名义作业、进行广告宣传,或从事其他有损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名誉的事项,导致媒体进行负面报道,供应商应赔偿相关损失,为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澄清名誉,同时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权终止合同。3、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否则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权无条件解除协议,其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收费要求1、供应商在违停电动车、摩托车拖移、停放、保管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北海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要求。2、对违停电动车、摩托车委托拖移、停放保管的且在开具放行条之日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收取被扣留当事人的费用。3、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违停电动车、摩托车被依法扣留停放在供应商停车场的,自开具放行条次日起的费用由供应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保管费用。若当事人拒绝支付或按相关规定不能收取当事人费用的,与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关,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也不存在支付责任。4、供应商需负责承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等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停车场场地建设、拖移车辆、电脑、监控和管理人员工资等各项费用以及合同期内涉案车辆及涉案扣押物拖移、保管等费用)。5、服务期限结束后,供应商需免费停放违停被拖移的电动车、摩托车至按法律规定处置结束之日。6、此项服务(工作)的预算费用为50万元,每台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费预算价为42元,最终实际结算金额=每台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费成交价*实际拖移保管总台数,最终结算金额服务发生的总费用不能超过预算费用,如超过预算金额且不超过预算金额的10%,采购人可另行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五、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双方如需提前终止服务,应与对方协商,征得对方的同意,但有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情况除外。一、服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开始提供服务。二、服务地点要求:北海市海城区政府在辖区(以交警一大队辖区为准。三、报价要求:本项目以每台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费的单价报价,预算价为42元/台,报价超过此上限将做竞标无效处理。四、付款方式:最终实际结算金额=每台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费成交价*实际拖移保管总台数,当个季度的费用于下个季度的首月支付。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待专项财政资金到位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附表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价格分(20分)价格分: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竞标无效。价格评审时,参加本次项目竞标的供应商不重复享受政策,其评审价=竞标报价。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有效磋商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2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商务部分(30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5分)拟派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丰富,能力强,能较好地完成本项目。管理经验(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工作满5年以上得5分,满3年以上得3分,不满3年得1分。(2)企业信誉5(3)项目实施人员配备、设备设施配套情况(15分)1、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总数3人(含3人)及以上,(其中司机有不少于2人);拟投入车辆3辆得5分;2、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总数5人(含5人)及以上,(其中司机有不少于3人);拟投入车辆3辆得8分;3、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总数6人(含6人)及以上,(其中司机有不少于3人);拟投入车辆4辆得12分;4、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总数8人(含8人)及以上,(其中司机有不少于5人);拟投入车辆5辆得15分;注:(1)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需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司机需提供车辆驾驶证,不提供则不得分。(2)拟投入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如车辆为租赁的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不提供则不得分。(4)业绩(5分)2.55分注: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标(成交) 通知书或服务合同原件扫描件,并能清晰反映所完成的服务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内容,否则不予计分,同一个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标中标(成交)的只算一次。3、技术部分(50分)20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施及配置管理、日常管理、门卫安排、车辆进场交接和提取车辆安排等方案)是否科学、具体、可行、有效、全面等进行综合评价进行评审。一档(20项目实施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方案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具体详细、合理、可行;二档(15):项目实施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方案比较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比较详细、合理、可行;三档(10:项目实施方案基本涵盖上述所有内容,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基本合理、可行;四档(5:注:不提供的不得分。(2)项目执行制度(15根据供应商的人员管理及培训方案、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及公共秩序管理制度的具体性、先进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一档(15分):项目执行制度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方案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具体详细、合理、可行;二档(12):项目执行制度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方案比较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比较详细、合理、可行;三档(8:项目执行制度方案基本涵盖上述所有内容,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基本合理、可行;四档(5:项目执行制度方案未涵盖上述所有内容,方案不够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不够合理、可行。注:不提供的不得分。(3)自律承诺及应急处置方案(15分)供应商提出具有特色的个性化的服务承诺书,能够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等按时按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针对日常服务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事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档(15自律承诺及应急处置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方案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具体详细、合理、可行;二档(12):自律承诺及应急处置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方案比较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比较详细、合理、可行;三档(8:自律承诺及应急处置方案基本涵盖上述所有内容,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基本合理、可行;四档(5:自律承诺及应急处置方案未涵盖上述所有内容,方案不够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内容不够合理、可行。注:不提供的不得分。总得分1+2+3 *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审方法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二、磋商小组的组成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磋商小组的职责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1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1.2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4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5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并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1.6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1.7编制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1.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法律、法规、规章、磋商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1确定参与本项目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2.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2.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2.1-2.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四、评审程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流程”。五、评审须知1. 响应文件的澄清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最后报价的修正原则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2.1《最后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为准;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最后报价。▲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响应无效。3.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3.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要求的;3.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3.6响应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3.7响应文件中法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3.8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9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相应的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3.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11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3.12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3.13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一览表》中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报价的;3.14最后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3.15《最后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3.16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不确认的;3.17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3.17.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3.17.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17.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3.17.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3.17.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18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3.18.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3.18.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18.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8.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8.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3.18.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3.18.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3.18.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18.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18.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18.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19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3.20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5. 终止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评分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磋商小组成员应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磋商小组成员拒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予以处理。六、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成交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六部分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应商(乙方):签订合同地点:签订合同时间:采购合同文本采购人(甲方):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标的1.服务内容:详见《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采购需求》。2.合同金额:。3.合同合计金额包括承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等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停车场场地建设、拖移车辆、电脑、监控和管理人员工资等各项费用以及合同期内涉案车辆及涉案扣押物拖移、保管等费用)。第二条 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第三条 交付和验收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3.验收方式: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相关条款执行。第四条 付款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2.付款方式:最终实际结算金额=每台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费成交价*实际拖移保管总台数,当个季度的费用于下个季度的首月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待专项财政资金到位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六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七条 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3‰。采购人违约的,违约金按约定金额支付,成交供应商违约的,违约金从采购款中扣除,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金额5%。2.成交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额的,成交供应商应给采购人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3.成交供应商延迟履约、不完全履约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仍需继续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第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仲裁或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条 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1.《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采购》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年 月 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经办人:年 月 日合 同 附 件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2、履约期责任:3、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乙方(章)第七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一、年 月 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3.资格文件部分格式(其余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北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 我 单 位 具 有 符 合 采 购 文 件 资 格 要 求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能 力 。2. 我 单 位 具 有 符 合 采 购 文 件 资 格 要 求 的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记录的良好记录。4.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个人CA签章):年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 标 人:地 址: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竞标、截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所在部门职务:供应商(盖公章):年 月 日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如无关联信息填写“无”。(签字或个人CA签章):供应商(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如无关联信息填写“无”。(签字或个人CA签章):政府采购供应商(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竞标声明致: (采购人名称) :我 方。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电话/传真: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 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签章并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分别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个人CA签章):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公章):填写注意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报价 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说 明1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台1本项目以单价报价,每台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费预算价为42元,最终实际结算金额=每台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费成交价*实际拖移保管总台数。人民币(大写): 小写金额:注:(1)人民币填报,单位为元;(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承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等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停车场场地建设、拖移车辆、电脑、监控和管理人员工资等各项费用以及合同期内涉案车辆及涉案扣押物拖移、保管等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4)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报价时间:年月日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技术 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磋 商 书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资格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 报价表;2.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4.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和采购需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 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开户银行: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承诺函(格式)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磋商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成交费用”、 “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七、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磋商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签发日期:年月日商务、服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响应响应/偏离说明商务部分123…服务(技术)部分123…说明:1.应写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对商务与服务技术要求的响应和偏离情况;2.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服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采购项目要求的响应和偏离。特别对有具体商务、服务、技术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对应的详细应答。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磋商被拒绝。磋商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年月日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格式)【由供应商按《采购项目需求》中的要求自行填写】磋商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年月日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一览表序号姓 名职务身份证号备注……磋商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年月日四、其他文件格式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范本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 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 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 邮编:联系人: 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 邮编:联系人: 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 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格式(一)报价一览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磋商文件要求,我们即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响应,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最后报价一览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报价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说 明1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台1本项目以单价报价,每台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费预算价为42元,最终实际结算金额=每台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费成交价*实际拖移保管总台数。人民币(大写): 小写金额: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最后报价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最后报价一览表》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磋商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日期: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BHZC2025-C3-020007-BBWH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叶工 0779-3******
- 行政机关
- 服务/其他服务
- 中标***金额
- 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叶工 0779-3******
- 广西鹏安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BHZC2025-C3-020007-BBWH
二、项目名称: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广西鹏安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云南路36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 | 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远振(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蒋全明(自行抽取),黄卫平(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实行市场调节,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北海)(http://ggzy.jgswj.gxzf.gov.cn/bhggzy/)
2.中标(成交)供应商(广西鹏安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87.17分;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北海市欣广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58.84分;未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广西万锐物流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56.18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四川路电信大院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077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四川南路353号嘉盛大厦裙楼一层西面
联系方式:077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韦工
电 话:07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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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8044077428006191140).pdf
- (上传稿)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docx
- 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BHZC2025-C3-020007-BBWH) 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 2025-04-11
- 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BHZC2025-C3-020007-BBWH)的更正公告(一) 2025-04-17
- 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BHZC2025-C3-020007-BBWH)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 2025-04-11
- 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BHZC2025-C3-020007-BBWH)的更正公告(一) 2025-04-17
- 北海市海城区违停电动车、摩托车的拖移、保管等服务合同公告 202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