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交通管理事故涉及车辆司法鉴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附件1、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交通管理事故涉及车辆司法鉴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采购单位:同意发售采购文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盖章)确认日期:2025年04月28日采购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3号-JLXGD-2025008采购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交通管理事故涉及车辆司法鉴定服务项目项目类别:服务类吉林省信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项目招标需求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与标准供应商须知第七章 合同文本响应文件格式第九章 附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交通管理事故涉及车辆司法鉴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3号-JLXGD-20250082.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3号3.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交通管理事故涉及车辆司法鉴定服务项目4.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00元5.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00元6.采购需求:6.1采购标的名称: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交通管理事故涉及车辆司法鉴定服务项目6.2数量:1项6.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司法鉴定服务(详见采购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即政府采购合同签定生效后,一年内产生的少量多次鉴定服务项目总计。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3.2、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范围痕迹类(包括交通事故车辆鉴定项目)’;3.3、鉴定人至少有5人需具备交通事故鉴定相关专业背景,并持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3.4、供应商需配备专业检测工具(如制动试验台、三维扫描仪、EDR读取设备);3.5、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否则拒绝其参加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8日(2.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 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4.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09点00分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5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2.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开标前答疑会。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供应商根据免费下载的采购文件内容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如确定参与投标,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方式缴存或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开标时一律按无效处理。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进行制作,制作响应文件时需要完成CA与账号的绑定。未办理CA的供应商,请先免费申请CA,并完成CA与账号绑定(CA绑定政采云平台流程: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与解绑;安信CA的安装要确保《电子签章》,《安信CA签名工具https版》这两个程序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后再进行绑定以及签章操作,安信CA客服电话:0431-85177688)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8.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8.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8.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8.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9.分包:不允许分包。七、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 (http:// www.zcygov.cn) 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地址:梅河口市张家村联系人:丛松电话:0435-43086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信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河口市城市花园南门S9-13号门市联系方式:0435-4637555电子邮箱:jlxgd@qq.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浩电话:0435-4637555项目招标需求技术要求:一、资质要求:资质认证:需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范围痕迹类(包括交通事故车辆鉴定项目)’。人员资格:鉴定人至少有5人需具备交通事故鉴定相关专业背景,并持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设备要求:配备专业检测工具(如制动试验台、三维扫描仪、EDR读取设备)。二、项目要求:1、车辆速度鉴定;2、事故中车内人员的驾乘关系、两轮车推/骑行;3、碰撞角度鉴定;4、接触部位鉴定;5、路面碰撞点位置鉴定;6、技术性能鉴定:车辆类型(属性)、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反光标识的性能状况;7、根据事故车辆的损坏部位、损坏的零部件、鉴定车辆与交通事故的的关联性;8、运动方向及行驶路线鉴定(车辆行驶方向、行人运动方向);9、对现场进行还原、利用软件对案件进行动画仿真。三、服务要求:1、鉴定机构在吉林省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供应商经营场所所有权(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权(房屋租赁合同)证明材料。出具的鉴定报告需包含鉴定方法、过程、结论及依据,由两名以上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2、能够综合运用法庭科学领域痕迹,对交通事故现场各类痕迹物证的特征、对应关系及形成时序进行分析判断,为确定碰撞事实、分析事故形态及再现事故过程等提供科学证据。4、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采购人委托,及时准确地完成好鉴定事项的鉴定工作。5、保证24小时无节假日服务,无条件满足应急检验鉴定工作的要求,即对于敏感、特殊、重大、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的快速检验鉴定,承诺1小时响应,4小时到达指定地点,配合交警部门现场勘验或到达检验地点实施检验,并在采购人指定时限内完成鉴定报告。6、需在委托受理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完成鉴定前期勘验工作,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检验的,需经委托方同意。7、应当在委托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报告,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鉴定的,需经委托方同意。8、所提供的鉴定意见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9、若发现供应商在合同期间超过时限3次以上、不按照约定时间达到检验标准3次以上、不接受委托方监管等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一旦发现中标单位有主观原因导致错鉴2次、非主观原因错鉴3次(包含笔误),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担任何责任。10、若鉴定机构出现以上情况,影响委托方办案的,委托方可以将案件委托给其它鉴定机构。四、保密要求:五、责任要求:鉴定机构要坚持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出具鉴定报告,如有弄虚作假,夸大内容等不诚信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预计2025年度采购交通事故涉及车辆等鉴定项目明细如下:1车辆类型鉴定:1000元/辆*50起=50000元,具体以实际为准2 安全性能鉴定:1000元/项*50起=50000元,具体以实际为准3 接触部位鉴定:3000元/起*50起=150000元,具体以实际为准4 整体分离鉴定:3000元/起*50起=150000元,具体以实际为准5 行驶轨迹鉴定:3000元/起*30起=90000元,具体以实际为准6 碰撞角度鉴定:3000元/起*30起=90000元,具体以实际为准7车速鉴定:3000元/起*50起=150000元,具体以实际为准8综合鉴定:5000元/起*30=150000元,具体以实际为准9其他鉴定:5000元/起*24=120000元,具体以实际为准合计10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不超过100万元。商务要求:付款方式:合同中另行约定。结算方式: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量结算。报价要求:分项报价不得超出下列报价1车辆类型鉴定1000元/辆2安全性能鉴定1000元/项3接触部位鉴定3000元/起4整体分离鉴定3000元/起5行驶轨迹鉴定3000元/起6碰撞角度鉴定3000元/起7车速鉴定3000元/起8综合鉴定5000元/起9其他鉴定5000元/起4、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之合格要求。5、服务期:一年,即政府采购合同签定生效后,一年内产生的少量多次鉴定服务项目总计。6、中标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执行,按中标价计算,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中标人支付。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政策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二)中小企业的认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三)中小企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四)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享受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五)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应当对符合本章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六)合同分包要求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法律责任供应商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一)政策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二)监狱企业的认定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三)监狱企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监狱企业支持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一)政策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认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五)法律责任供应商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四、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一)政策依据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品目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详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提供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填写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相关信息,并在相应表格后提供对应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属于强制采购品目的,实行强制采购。本采购文件第二章要求具有强制采购认证证书的产品,供应商必须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中,填写所投产品获得的、有效的认证证书相关信息,并提供对应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投标、响应无效。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强制采购品目的,实行优先采购。供应商应当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认证证书一览表》中,填写所投产品获得的、有效的认证证书相关信息并提供对应的认证证书扫描件,优先采购的具体办法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有关约定,本项目委托评标委员会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无效;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二、资格审查标准序号审查内容审查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1.自然人投标的,证明材料须由本人签字;2.证明材料有效期应包含投标截止日。)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自行说明的文件格式自拟。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二)特定资格条件8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确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投标保证金9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四)联合体投标10合格的联合体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与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下载采购文件填写投标信息时添加的联合体成员一致。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协议》应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章。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无效。(五)合同分包11合格的合同分包供应商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的,供应商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载明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第一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对于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以及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成员间的关系有要求,应符合相应要求。《分包意向协议》应由协议双方签字及盖章。(六)其他12良好信用记录资格审查时,评标委员会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1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15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16未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与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综合比较与评价、复核评标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编写评标报告和确定中标人。(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序号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一)有效性审查1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的。2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提报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二)完整性审查4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服务方案》《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或所提供的上述材料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三)响应程度5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技术服务部分实质性条款要求的。6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商务部分实质性条款要求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投标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二)澄清有关问题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进行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四)复核评标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五)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相同的,按技术服务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且技术服务评分相同的,按所投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认证证书多少顺序排列;以上均相同的,按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间先后(以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登记表为准)顺序排列。分包采购的,每包评标结果按上述规则排列。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结果排列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六)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七)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注: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三、评标标准1.本项目评分满分100分,由价格评分、技术服务评分和商务评分三部分构成,具体评分细则附后,每项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价格评分按以下两个步骤进行:2.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2.2 价格评分的计算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评分分值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3.技术服务评分和商务评分根据评审因素性质,分为主观评分项和客观评分项。主观评分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独立、公正评分;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认定,分值应当一致,存在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作出书面说明。4.供应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之和的算数平均分。评分细则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主、客观项(一)价格评分(分)1价格评分详见本章评标标准第2项规定10客(二)技术服务评分(50分)1参与交通事故案件鉴定经历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全国内受理交通事故痕迹方面鉴定每年满足100起事故,每年得5分,最高得15分。(将案件明细表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内,明细表包含事故时间、地点、车号、委托方、委托方电话。)15客观项2供应商鉴定预案要求做鉴定预案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鉴定技术、对鉴定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得20-14分。供应商所做鉴定预案总体安排比较合理,运用合理的鉴定技术,对鉴定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得14-7分。鉴定预案缺项严重的得7-0分。严重缺项或无此项内容的得0分。(以车辆速度鉴定预案、车辆属性鉴定预案、车辆接触部位鉴定预案为评分依据)20主观项3应急预案所提供的应急措施中鉴定人员充足,能够配备专用车辆和相应的鉴定仪器设备,能够同时接受多个案件委托,并在接到委托后立即赶到现场。应急措施详细齐全的,得15-10分。有相应措施的,得得10-5分。应急措施不详细的,得5-0分。无应急措施的得0分。(以应急预案为评分依据)15主观项(三)商务评分(40分)1业绩供应商提供2022年至今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服务项目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得2分,最高得10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为评分依据)。10客观项2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所做鉴定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投标文件》中应对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质量保证体系说明详细完整的得15-10分;质量保证体系说明基本详细的,得10-5分;质量保证体系缺项的得5-0分;严重缺项或无此项内容的得0分。15主观项3售后服务针对售后服务内容完整性、方案合理性、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进行评分,满足全部要求的得15分,部分满足的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15主观项说明:1.评分标准中有分值区间的,包含区间上限本数,不含下限本数。2.评分因素有时间限制(如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所提供的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的时间,以签署日期、颁发日期或出具日期为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 定义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详见本采购文件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据《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受采购人委托具体组织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单位,即。1.3 “服务”是指本采购文件中所属服务。1.4 “供应商(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5 “合格供应商”是指响应文件提交成功、解密成功、能正常导入电子开标系统,且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本采购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1.7 本采购文件所称“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是指投标截止日前365天内(如某项目投标截止日为2020年8月1日,此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是指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等,均按此要求确认。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2.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在“政采云”平台上免费进行供应商注册(“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流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注册后可在“政采云”平台免费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登录账号-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文件”)。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供应商根据免费下载的采购文件内容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如确定参与投标,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方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开标时一律按无效处理。2.2 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合格的服务3.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3.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不存在任何产权瑕疵。3.3 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4.联合体投标如果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没有特殊说明,本次招标允许由2个以上供应商组成1个联合体以1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该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3 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更正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 (http:// www.zcygov.cn) 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二、采购文件7.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项目招标需求第三章 政府采购政策第四章 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第五章 评标方法、程序与标准供应商须知第七章 合同文本响应文件格式8.现场考察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约定现场考察的,由采购人组织所有潜在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所有供应商应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现场考察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未参与现场考察不作为否定供应商资格的理由。8.2 采购人向供应商口头介绍的情况及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8.3 各供应商应认真考察现场,熟悉现场情况以及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凡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均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细目名称及相应的费用。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供应商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9.开标前答疑会9.1 开标前答疑会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所有潜在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未参加开标前答疑会不作为否定供应商资格的理由。9.2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开标前答疑会的供应商就采购文件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如果供应商10.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10.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均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本须知第6条约定的信息发布方式和渠道,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更正公告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延长后的具体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的规定为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制作响应文件。未按照重新发布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的,是供应商的风险。10.3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三、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制作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 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制作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是供应商的风险。11.3 招标内容分多个采购包的,供应商应当按采购包分别编制独立的响应文件,并按采购包分别提交响应文件。11.4 电子响应文件签章参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电子签章。11.5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重新电子签章和生成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否则无法完成解密:11.5.1 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11.5.2 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2.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2.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的,导致评标委员会据此认定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对应评审因素得分受到影响的,是供应商的风险。13.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文件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第四部分 报价文件上述各部分内容及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13.2 投标保证金13.2.1 投标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2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取整数到百),具体金额按照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用以下两种中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提交:一是电汇、转账或者网银等,以资金到账为准;二是银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格式见第九章)。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需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业务服务电话:0431-81888998。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2.4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电子扫描件,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3.2.6采用电汇、转账或者网银等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退还至供应商提交时的账户,不以现金方式退还。13.2.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在响应文件(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3 投标报价13.3.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因素,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各项成本、利润、税金等。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供应商应按照《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进行报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投标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13.3.3 如果采购文件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中没有特殊说明,本次招标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其投标无效。13.4 分包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内容,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响应文件的各项组成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5.2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供应商应当加盖单位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电子响应文件应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章。15.3供应商名称应填写供应商全称,同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15.4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无电子名章的,可手签相应文件后上传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提交16.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响应文件上传通道。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防止系统堵塞,建议供应商于在投标截止1日前完成响应文件的提交。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且不影响其投标保证金的退回。供应商需要修改已上传响应文件的,应当先撤回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修改后的响应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最后上传的为准。17.3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放弃参加本采购项目,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17.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五、开标与评标18.开标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邀请采购人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供应商以线上不见面形式参加开标,供应商未进入“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和解密工作的,视同放弃投标资格并认可开标结果。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3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及时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9.响应文件解密19.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企业锁)远程对所投采购包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如无特殊情况,解密工作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19.2供应商远程解密时应当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把数字证书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9.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其投标无效。响应文件解密期间,因采购代理机构设备、网络等出现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无法正常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供应商不接受上述规定的,视为投标无效。20. 组建评标委员会20.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20.2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1.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22. 评标方法、程序和标准评标方法、程序和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和标准》。23.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人的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和标准》。六、签订合同24.中标通知24.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履约保证金25.1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金额的5%(取整数到百),具体金额按照本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及账号提交。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确定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可采用以下两种中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提交:一是电汇、转账或者网银等,以资金到账为准;二是银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格式见第九章)。25.2 采用非保函方式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时,须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本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和履约保证金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信息;采用保函方式的,将保函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25.3 履约保证金付款账户名称应与中标人名称一致,以个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无效。中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其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5.4 中标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履约验收单原件。26.签订合同26.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26.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6.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七、询问、质疑和投诉27.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8.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是指使用登录“政采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8.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8.5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28.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29.投诉29.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通化市财政局提起投诉。29.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八、保密和披露30.保密和披露供应商自下载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外传。30.2 在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法律适用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3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十、采购文件的解释权采购文件各章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第一章、第二章、第七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的优先顺序确定。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十一、供应商法律责任3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第七十九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违法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3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第七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第七十六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七章 合同文本签署日期:合同书(格式)(以下简称买方)(项目名称)项目中所需(服务名称)经以以下简称卖方)为中标供应商。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下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组成合同的文件如下:1.本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合同修改协议4.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5.采购文件(含补遗文件、修改文件)二、服务名称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的《项目招标需求》。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人民币(¥: 元人民币)。合同金额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各项成本、利润、税金等。四、资金支付本合同的资金支付详见采购文件的《项目招标需求》。五、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本合同的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详见采购文件的《项目招标需求》。六、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本合同的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七、买方的权利和义务八、卖方的权利和义务九、验收标准和要求本合同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十、知识产权与保密本合同的保密要求:十一、履约保证金卖方应在中标结果确定后、签署本合同前按照采购文件提交。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返还。十二、合同中止、解除1.因客观不可预见,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可中止;待影响消除后,本合同继续履行;2.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变化,本合同可解除;3.因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4.其他约定:十三、违约责任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1.通化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十六、补充条款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注:1.请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及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按照目录条目下的要求填写相应内容,否则可能影响评审专家对响应文件的评价。2.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目录时,如需提示评审专家了解该条目内容可在目录备注栏中填写所提供材料名称。3.响应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写;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格式。)响应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 标 人 名 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202年 月 日目 录序号文件内容盖章要求备注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签章2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电子签章3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材料电子签章4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电子签章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电子签章6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果有,提供)电子签章7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是,提供)电子签章8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是,提供)电子签章9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电子签章1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如果有,提供)电子签章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1投标函电子签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签章3商务条款偏离表电子签章4项目负责人、管理及技术人员一览表电子签章5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果有,提供)电子签章6商务评审类证书一览表(如果有,提供)电子签章7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材料(如果有,提供)电子签章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1技术服务方案电子签章2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服务材料(如果有,提供)电子签章第四部分 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电子签章2投标报价明细表电子签章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提供)电子签章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提供)电子签章5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果是,提供)电子签章6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果有,提供)电子签章评审因素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对应的内容评审因素对应 内容所在位置(一)价格评分1(二)技术服务评分123……(三)商务评分123……说明:1.本表是为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打分所设的索引表,请供应商完整、明确地填写相关内容。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填写,导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案做出不利的评审结果,是供应商的风险。2.本表中,“评审因素”请按照第四章《评分细则》所列内容逐项填写。3.本表中,“评审因素对应的内容”请按照第四章《评分细则》中评分标准的要求填写供应商所提供材料名称,并在“评审因素对应内容所在位置”栏内填写所提供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对应位置,如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书)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三、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材料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五、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声明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 章):年月日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 证明材料(如果有,提供)七、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是,提供)(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由中小企业承接金额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比例为%。4.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由小型、微型企业承接金额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比例为%。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成员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联合体成员名称:日期:年月日八、 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是,提供)(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现就分包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由中小企业承接金额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比例为%。4.在服务采购项目中,由小型、微型企业承接金额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比例为%。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分包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提供纸质的本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九、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投标,现就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如下: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已清楚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符合“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规定;(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未要求提供但生产、销售这些产品,提供这些服务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任何情况下,我方将无条件按照贵方和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四)除采购文件第二章要求提供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认证证书以外的投标产品,如列入投标截止日前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我方承诺提供的有关产品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并将无条件按照贵方和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 章):年月日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如果有,提供)1、缴纳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或保函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第二部分 商务文件一、投标函(代理机构):我方已经详细阅读(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决定投标本项目,承诺如下:一、我方的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合同期满日为止。二、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采购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三、我方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四、我方理解贵方不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以及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投标无效。五、我方接受采购文件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约定。六、我方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 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我方响应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投 标 人 名 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签 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为非中国公民的,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的,请填写护照号码,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应提供护照相关页复印件及中文译文。三、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商务应答偏离情况说明1 2 3 4 5 …… 注:1.“采购文件商务要求”一栏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中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否则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响应文件商务应答”一栏必须如实并按照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投标商务条款的应答内容,否则按照投标无效处理。3.“偏离情况”一栏中必须如实并按照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采购文件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中商务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必须完全满足或者正偏离,否则按照投标无效处理。4.“说明”一栏中为除以上所述内容外,供应商认为本表格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 章):日期:年月日四、项目负责人、管理及技术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资格专业经验年限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123456…注:1.上表列出的人员,需附其资格证书的复印件。2.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证明或其他材料的,应按要求在本表后提供。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 章):年月日五、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果有,提供)序号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合同总价项目起止时间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备注123456…注:供应商应在本表后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可只提供首页、含金额页、盖章页。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 章):年月日六、商务评审类证书一览表(如果有,提供)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注:1.本表填写除资格审查内容外的认证、信誉、奖励、荣誉等商务评审因素涉及的证书。2.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要求在本表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 章):年月日七、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材料(如果有,提供)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文件一、技术服务方案说明: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写,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理解、项目实施方案、质量管理措施、工作进度保障措施、服务承诺等,用以完整响应项目招标技术和服务需求。采购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以及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二、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服务材料(如果有,提供)第四部分 报价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编号: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服务期服务标准备注投标要求:1.“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2、如果给予价格折扣,必须在“开标一览表”中填报,否则,不作为评标依据。3.“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如果“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4、“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服务内容关键、主要内容描述数量单价分项合计车辆类型鉴定50起安全性能鉴定50起接触部位鉴定50起整体分离鉴定50起行驶轨迹鉴定30起碰撞角度鉴定30起车速鉴定50起综合鉴定30其他鉴定24合计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3.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应商须知》中第13.3条的规定)。4.未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 章):日期:年月日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果是,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为服务采购,只依据服务的承接商判定供应商是否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5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10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 章):日期:年月日五、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果是,提供)六、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果有,提供)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采购计划-[2025]-00033号-JLXGD-2025008
- 吉林省
- 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丛松 0435-4******
- 行政机关
- 服务/交通运输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 预算***金额
- 吉林省信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刘浩 0435-4******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交通管理事故涉及车辆司法鉴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3号-JLXGD-2025008
2.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33号
3.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交通管理事故涉及车辆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4.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6.采购需求:
6.1采购标的名称: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交通管理事故涉及车辆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6.2数量:1项
6.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司法鉴定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即政府采购合同签定生效后,一年内产生的少量多次鉴定服务项目总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范围痕迹类(包括交通事故车辆鉴定项目)’;
3.3、鉴定人至少有5人需具备交通事故鉴定相关专业背景,并持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3.4、供应商需配备专业检测工具(如制动试验台、三维扫描仪、EDR读取设备);
3.5、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否则拒绝其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 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5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2.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开标前答疑会。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供应商根据免费下载的采购文件内容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如确定参与投标,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方式缴存或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开标时一律按无效处理。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进行制作,制作响应文件时需要完成CA与账号的绑定。未办理CA的供应商,请先免费申请CA,并完成CA与账号绑定(CA绑定政采云平台流程: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与解绑;安信CA的安装要确保《电子签章》,《安信CA签名工具https版》这两个程序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后再进行绑定以及签章操作,安信CA客服电话:0431-85******)
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
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8.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8.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8.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8.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9.分包:不允许分包。
七、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 (http:// www.zcygov.cn) 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梅河口市张家村
联系人:丛松
电话:04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信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河口市城市花园南门S9-13号门市
联系方式:0435-4******
电子邮箱:jlxgd@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浩
电话:0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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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采购交通管理事故涉及车辆司法鉴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