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三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附件1、3、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三包)--招标文件.pdf1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货物类) 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 水产类、蔬菜、水果类(三包) 项目编号:XJBTBJ[2025]896 号-007-011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天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4 月6 日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7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47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6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72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85 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受 某单位 委托,新疆天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 目—肉、 蛋、 禽、 水产类、 蔬菜、 水果类 (三包) , 采购计划编号为 : XJBTBJ[2025]896 号-007-011 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BTBJ[2025]896 号-007-011 2、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 类(三包) 3、预算金额(元):1549300.00 元 4、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第三章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 (三包) 数量:一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 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三包)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 年1 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文) ; ②、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④、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 (财库[2020]4 号规定执行);⑤、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⑥、财政部、 4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文)。⑦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 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新财购 [2022]22 号)。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 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办库[2020]123 号文);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 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兵财库[2022]33 号);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内容、《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 号)第 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资金项目,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加本 次采购项目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4、投标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在法律上、 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任何关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四、获取招标文件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25 年4 月6 日至2025 年4 月11 日。 2 、地点:登陆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http://ccgp-bingtuan.gov.cn 平台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文件 5 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4 月27 日10:3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 此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http://ccgp-bingtuan.gov.cn 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 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开标时间:2025 年4 月27 日10: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新疆天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司(石河子市上海城B 幢4 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http://ccgp-bingtuan.gov.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采购网正式 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 未办理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 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 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 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 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 6 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 (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 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 户服务热线95763 进行咨询。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 常解密的(如 : 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 与解密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 地 址:石河子市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19882927998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天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上海城B 幢4 楼开标室 联 系 人:张 斌 电 话:15299939280 2025 年4 月6 日 7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 类(三包) 2 采购人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 地 址:石河子市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19882927998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新疆天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上海城B 幢4 楼 联 系 人:贾 霞 联系电话:15299939280 4 监管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5 采购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的规定内容、《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 知》(兵财库[2023]29 号)第八条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兵团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 8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资金项目,符合条件的小 微企业参加本次采购项目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4、投标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 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任何关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一、资格审查材料 1、响应文件封面 2、★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5、其他声明及文件资料(如有) 6、★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供应商声明函 10、★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1、制造商授权书(如有) 7 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二、商务文件 12、★投标函 13、★开标一览表 9 14、★投标报价明细表 15、售后服务承诺书 16、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 17、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18、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 19、商务、技术评议对照表 20、其它资料 三、技术文件 21、技术文件(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2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及其它资料 四、服务文件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其他: 8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投标 □是。 应满足要求:/ ☑否。 / 9 是否允许投报进口 产品 □是。 ☑否。 10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 项目非主体、 非关键 性工作交由他人完 成 ☑否。 □是。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项目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交由他人完成。此时,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 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0 □统一组织。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19882927998 踏勘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 12 答疑接受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接受投标人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 理)。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招标文 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注:1.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 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2.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内容质疑,须按以下要求提出: ①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收到质疑函后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 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②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内容。 ③联系单位:新疆天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④联系电话:15299939280 ⑤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市上海城B 幢4 楼 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 日历天。 14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5 年4 月27 日10:30 (北京时间) 1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提交的文件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本表第15 项) 16 投标文件份数 采用不见面开标: (1)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20 分钟,(过时未进行解密 的投标文件,开标现场不进行解密时间延长)。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jmbs),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 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 11 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远程解密、 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 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 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 人撤销其投标文件,默认自动放弃;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 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供应商 需将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通 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友情提示:投标人编制标书 的CA 需与解密CA 保持一致)。 3. 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http://ccgp-bingtuan.gov.cn/) 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 境。 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 中途不 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 互时, 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 委托人或法人代表, 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 份等为借口推脱, 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 后果。 5.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025 年4 月27 日 10 时30 分) 提供投标响应文件,包括:未加密版PDF 格式U 盘3 份及纸质 版响应文件3 份(1 正2 副) ,双面打印并密封在档案袋中做 好标示,密封提交(可邮寄)至招标采购代理公司(石河子市 上海城B 幢6 楼8-B42 号)。 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U 盘响应 文件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必须一致 (必须逐页加盖公 章) ,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承担。装订 应采取A4 纸分包牢固胶装装订成册,必须编写目录页码(页 码应连续) ,响应文件封面须标注项目编号及、所投项目名称 和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 1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若逾期,其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不见面 开标大厅。 18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人,专家 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 从政采云平台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19 投标保证金 依据兵财库〔2023〕29 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 境的通知” ,自 2023 年10 月1 日起200 万元(含)以下的货 物、服务项目,400 万元(含)以下的工程项目、采用框架协 议采购方式的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 金。 20 节能、环保要求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采用综合评分法,加分幅度:/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加分幅度:/ 21 中小型企业 有关政策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转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 (兵财库 〔2021〕 7 号) 、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 库〔2022〕19 号)规定执行 ; (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 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价格扣除办法:本项目为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项目,不适 用价格扣除。 (4)本项目所有标的产品的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13 说明:(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 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 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 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 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 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 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 同的从业人员。 ④在货物采购项目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 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2)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 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 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的, 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2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 “暗标”评审方式 ☑否。 □是。 23 评审方法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注: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 14 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 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 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报价相同的, 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 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得 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 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 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 中标人。 24 履约保证金 交纳金额 : 合同价的5%(本项目招标为折扣率,履约保证金缴 纳时参考中标人开标一览表中总报价,以此为基数计算履约保 证金) 交纳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 日内向采购人缴纳。 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退还方式:合同履约完成,无任何违约情况,采购单位如数退 还(无息)。 25 代理服务费 □不交纳。 ☑交纳。 交纳时间:投标人中标后,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交纳标准: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向新疆天瑞工程造 价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 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 《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的相应标准下浮20%收取。不足4000 元的按4000 元计 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代理服务费:以最终的中标价为基数计算。 收款单位:新疆天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河子分行夕阳红支行 15 银行账号:6505 0163 1700 0000 0228 26 场地服务费 ☑不交纳。 □交纳。 27 合同公证费 □ √不交纳。□交纳。 金额: / 中标人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公证处交纳。 28 付款途径 转帐支票、网上银行、电汇等。 29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每月结束,供货商凭履约验收人员验收签字的送货 单和发票到采购人财务部门结账;在发票、供货单等手续齐全 的情况下, 待财务部门审核完毕后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结算价:物资单价价格参照新疆北园春集团官网(每月前十五 天,按1 号价格最低价下浮; 每月后十五天,按15 号价格最 低价下浮;一号、十五号没有出单价的,按前一日价格最低价 下 浮 。 ) 价 格 行 情 最 低 价 格 为 准 (http://www.beiyuanchun.com/) (部分采购物资北园春一级 市场未给出价格的,则按当地大型商超询价结果确定,每季度 询一次价)×中标折扣率;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30 供货期及交货时间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 年1 月。 交货时间:自接到采购人送货要求后1 天内交货,具体交货时 间以各采购单位下单通知时间为准。 31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为多单位联合采购,每次送货地点采 购人会提前告知)。 32 质保期 质保期:未明示保质期的货物质保期要求如下: 蛋类(鸡蛋等级一级):≦7 天 肉禽类(鲜活):≦1 天 水产品(鲜活):≦1 天 蔬菜、水果类(新鲜):≦2 天 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时,货物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产品 16 明示保质期总期的二分之一,否则视为临期产品,采购人有权 拒收并视为供应商违约。若实际质保期低于招标要求,视为不 合格品,供应商需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储存或 运输不当导致保质期缩短,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3 争议的解决 因项目产生纠纷的,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石河子市人民 法院起诉。 34 是否需要 提交样品 ☑不需要 □需要,样品要求如下 样品要求如下:/ 35 现场陈述 ☑不需要。 □需要,陈述要求如下: 36 项目预算 小写:1549300.00元 大写:壹佰伍拾肆万玖仟叁佰元整 37 报价方式 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 类(三包)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1549300.00元,投标供应 商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包括分项品种均不得超过预算价) 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对于出现的政 采云平台开标唱标环节经投标供应商确认的投标报价与投标 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现象,视作选择性报价,将 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招标采用招折扣率报价的方式,各潜在投标人须慎 重填写“报价明细表”各子项产品的折扣率。 3、“开标一览表”中请填写总报价,本项目中各项产品预算 价分别为:(为了保证采购单位所需货物的品质,各投单 位应按报价折扣率%要求填写) 序号 产品名称 预算价(元) 报价折扣率(%) 1 禽畜肉 260000.00 2 鸡蛋 260000.00 3 水产品 260000.00 4 蔬菜 565500.00 5 水果 203800.00 17 合计 1549300.00 4、本“开标一览表”中总报价仅作为衡量投标人价格评审的 依据,本项目结算时采用按实结算。 5、结算方式:物资单价价格参照新疆北园春集团官网当月15 日和30日价格行情最低价格为准 (部分采购物资北园春一级市 场未给出价格的则按当地大型商超询价结果确定) ×中标折扣 率;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6、例如:禽畜肉95%、鸡蛋95%、水产品95%、蔬菜95%、水果 为95%;该投标单位的最终投标报价如下:“开标一览表”中 总价填写请按如下公式计算: 例如:禽畜肉95%、鸡蛋95%、水产品95%、蔬菜95%、水果 为95%;该投标单位的最终投标报价如下:“开标一览表”中 总价填写请按如下公式计算: 7 、例如:禽畜肉260000*95%+ 鸡蛋260000*95%+ 水产品 260000*95%+蔬菜565500*95%+水果203800*95%=1471835.00元 该投标单位在“开标一览表”中应填写的投标总报价为 1471835.00元。 38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 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 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 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 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18 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 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 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 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 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9 兵团政府采购供应 商资格信用承诺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 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实施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参加项目投标时对通 用资格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之前,可 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予以核验。供应商对信用承 诺的正式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若发现虚假信用承诺, 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按照《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40 投标无效的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供应商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条件。未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 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第八条规定,未提供 完整准确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或签名; 3、供应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 5、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实质性 条款或指标; 19 6、供应商报价不明确或超过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采购预算 金额(最高限价);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未提交各方共同签署 的《联合体协议书》; 8、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多项可选择的投标方案或 投标报价; 9、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 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 10、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 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招标文件中的 实质性内容; 1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 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项目公平、公正进行的; 12、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 其他情形。 41 兵团线上“政采贷” 政策告知书 1、兵团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贷款是兵团财政局和人民银行 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等问题推出的一项融 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 商,可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通过兵 团政府采购网—“兵团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平台” 模块在 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须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兵财库 〔2022〕31 号)文件规定,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 惠的贷款服务。 相关金融产品、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通过 “兵团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平台”查询。 20 2、政采贷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如下: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3)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1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1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1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15)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相关金融产品、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通过“兵团政府采购 信用融资服务平台”查询。 42 采购人认为应该 补充的其他内容 1、 各投标人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 每 包的投标文件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制作等要求, 否则将导致 投标被拒绝。 2、开标请各投标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 数 字证书,用于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响应文件将予以退回: (1)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加密 电子响应文件; (2)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携带 CA 数字证书与上传加密响应 21 文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不一致; (3) 投标供应商现场解密时 CA 数字证书已过期, 导致无法正 常解密; (4)加密响应文件文件时,CA 数字证书未过期,开标解 密时,显示 CA 数字证书已过期,导致无法正常解密; (5)未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的; (6) 投标供应商个人原因导致开标现场无法解密的其他情形。 4、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时使用的计算机安 装相关的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CA驱动等软件,方 便投标文件解密时能够正常解密。 5、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测试开标时使用的计 算机,如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由 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本次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中第6项规定的内容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 术文件和服务文件。并根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全部 内容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在评标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响应文 件内容未按照采购文件编制,编制内容存在缺失或提供无效资 料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所有资料均不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 后补正。 7 、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及时在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上领取最新的采购文件制作响应文 件。 8、质疑的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 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注意 事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1、各投标单位登录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采云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投标 客户端→政采云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操作指南、政采云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投标客户端。 开标全过程投标人必须保证有专人负责电脑操作, 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均有时间限制, 22 请各投标人务必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需要操作的事项, 如超时未完 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供应商首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可前往兵团政府采购网 (ccgp-bingtuan.gov.cn )下载操作指南。(步骤:进入兵团政府采购网 (ccgp-bingtuan.gov.cn)—点击主页面的办事指南—选择操作指南—选择并下载 供应商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一次报价。 (1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团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http://ccgp-bingtuan.gov.cn/)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 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 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 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 评标的供应商, 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 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 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 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 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 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投标文件中出现的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投标报 价, 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其 投标将被拒绝。 (5)友情提示:请供应商在上传投标文件时,注意政采云平台上传时需要手动填写 的相关信息, 必须跟投标文件中填写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如出现投标报价、 交货期、 质保期等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也会视为选择性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 (6)特别声明 : 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使用各种手段伪造、 23 注:1、本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 正; 2、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3、本表中“□ √”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请在政采云信息网首页--下载中心--软件下载中进行 下载。 编造本不属于供应商自身的响应材料。(如假证书、假业绩、假合同、假授权、故 意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供应商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的条款);如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有供应商出 现此类问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 法违规行为上报财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7)为确保采购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的质量,采购单位有权核实中标候选人响应 情况的真实性(例如:证书、业绩、合同、授权、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在职员工 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如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伪造 等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各供应商应当谨认真慎阅读以下条款,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①参加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当提供真实有效作证资料,不得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②招标工作结束后,采购人将组成考察查验组,对中标候选人公司有效资质、人员 信息(法人及团队人员)、经营场所、生产车间、供应能力、仓库厂房、配送车辆 等相关内容进行实地考察。若现场实地情况与投标文件相关对应资料不符或不具备 配送供应能力且不能满足采购人基本要求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顺延中标候选第二 名(具体采购人确定)。 ③针对本次所投产品的投标人有一定货源的供应商,各供应商不得恶意低价竞争,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若发现出现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供应商将在规定时限内要求 提供对价格构成及相关印证资料(收据、发票、合同明细、协议等),若未在规定 时间内(30 分钟内)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4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一、总则 1.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 项。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第2 项。 2.3“招标货物”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所有货物;“服务”指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5“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6“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指与投标人标准公章一致的投标人电子签 章。 2.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新疆政采云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编制加密和未加密的投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 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 3.2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 法规和条例, 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5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第6 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3 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 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3.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3.3.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投标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5 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内针对本项目报名并下载了电子采购文件(文件格 式为.BTZF)。 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 共同投标,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8 项的规定。如果 允许,除均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 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 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 发生的情形怎样, 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 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 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 均应是自主 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 26 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 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否则, 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 拒绝。 3)由不同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 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 应的投标人的应答材料确定。 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 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若该等 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 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 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 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 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 三人, 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 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 若该等情形被发现, 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 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 3.8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纪律 5.1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 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 27 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2.1.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1.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5.2.1.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5.2.1.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 同投标; 5.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2.2.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2.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制作电子投标 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 地址)一致,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 码一致; 5.2.2.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2.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2.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2.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通知 6.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 (包括书面材料、 信函、 传真等, 下同) 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在政采云平台内发送 变更通知及/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传真和电话号码以潜在投 标人的登记为准。 收到通知的投标人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 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 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 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投标 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 28 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的 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8.踏勘现场 8.1 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中第11 项的规定。无论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应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 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 8.2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 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采购人对投标 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 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 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 提出任何形 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8.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 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8.4 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9.知识产权 9.1 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 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 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如投标人不 29 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 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 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 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使用该知识成果后, 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 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10.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 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 项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投 标人及时通过交易平台 “答疑文件下载” 栏目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 必要时, 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 采购代理机构 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 将不予受理。 10.2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投标人疑问对已发 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 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15 日前,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 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修改文件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 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0.3 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 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 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 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 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30 10.4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政采云平台内进行披露, 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 因登记有误、 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 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 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且有关的招标活 动继续有效地进行。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 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上述澄清、 修改在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同时, 交易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 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 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 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 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0.5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 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 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1.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 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 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 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1.3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 定计量单位。 11.4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 31 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11.5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 退还。 12.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 12.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文件。 商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的文件。 技术和服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招标,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第7 项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服务文件,其中加☆项 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2.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中第14、15 项的规定。 12.2.1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2.2.1.1 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 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 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2.2.1.2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 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 12.2.1.3 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 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 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 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2.2.1.4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 投标文件一份。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光盘制作 (投标人须保证启 32 用光盘时能正常读取)。 13.投标报价 13.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 总价, 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 报价应被视为已经 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 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 完整、 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 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13.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 13.3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中第9 项的规定。 13.5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 项的规定。如允许,投标 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 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交 由他人完成,须在技术文件中载明。 13.6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 13.7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 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 而变动。 13.8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 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 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 33 类报价, 其目的是便于评标, 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 同的权利。 13.9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4.投标有效期 14.1 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中第13 项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 效投标处理。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 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 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5.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 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 或没有提供招标 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5.2 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 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 试”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 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 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5.3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 自行增减内容。 15.4 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 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 的态度明确、 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 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 34 离不能确定, 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 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 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 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 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 被认定为属于偏离, 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 乃至对该投 标予以拒绝。 15.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 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5.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 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 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 投标处理。 15.7 本项目技术部分是否采用 “暗标” 评审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第22 项的规定。如果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的,投标人在制 作投标文件时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并需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15.7.1 技术部分中纳入“暗标”部分的内容:样品。 15.7.2 暗标的编制要求 15.7.2.1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全部内容中不能出现任何本投标人的名称和其 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企业徽标或符号、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如有此类文件应放于商务文件“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中) ,否则将导致投标 被拒绝。 15.7.2.2 页面设置及字体要求:采用标准A4 纸张,上下页边距为2.54cm, 左右页边距为3.17cm,装订线位置为左;不得设置页码;正文使用四号宋体字, 单倍行距,段前段后0 行间距 ; 标题为二号黑体字,图、表中的字体统一用宋体 小四,1.5 倍行距,段前段后0 行间距。 35 15.7.2.3 任何情况下,技术部分(“暗标”部分)中不得出现任何投标人 的审阅或者批注痕迹,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四、投标保证金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9 项的规 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于到账截止时间前到帐,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16.2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等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 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 退还 ;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生效后5 个工作日内退 还。 16.4 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的汇款帐户, 资金原路返回。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 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 (加密 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 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 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 效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以政采云中心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36 17.2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应封装在信封中。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未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字样。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 17.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 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有 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并 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地点。 18.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 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 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 撤回其投标文件。 六、开标 20.开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电子密钥(电子证书) 、未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用信封密封)及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参加开标并签到。 20.2 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 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 检查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检查投标人报名及保证金交 37 纳情况) ,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现场解密,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 文件。 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 投标人使用未加密的电 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20.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 格, 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 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0.4 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理人不得离开开标现场。 20.5 公证员对开标过程进行全程公证。 七、评标步骤和要求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项目 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 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1.2 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 专家身份参与评标。 22、资格审查 22.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 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 家的,不得评标。 23.初步评审 23.1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 38 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 23.2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 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 招标文件的要求, 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 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 条“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中,带“☆”号部分的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章的; C、未按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 D、招标文件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要求的; E、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 F、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I、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J、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 K、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 L、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3.3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 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 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 完整, 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9 23.4 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 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 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 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 被拒绝。 23.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 他外来证明。 24.投标的澄清 24.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 该要 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 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4.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 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 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的, 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4.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 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 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 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 40 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 可拒绝该投 标。 24.4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 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 家的,不得评标。 25.详细评审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3 项规定以及招标文件 的要求进行。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 25.2 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 的事项存在争议的,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 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 同意。 26.确定中标人 26.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 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评审后得 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 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 资格,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 候选人。 26.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27.评标过程要求 27.1 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 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7.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 41 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7.3 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27.3.1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 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 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7.3.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均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可 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 行开标、评标。 28.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8.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 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 旦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 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 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9.采购项目废标 29.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 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导致进入详细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 家的; 42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除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项目废标后,如未变更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 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9.2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导致废标时,供应商只有2 家的,可以改为 竞争性谈判方式,在书面征得供应商同意并报经财政部门核准后,由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按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的程序组织采购。 29.2.1 转为谈判后,若供应商未能在评标委员会指定时间内(原则上不超 过60 分钟)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经过 审查符合谈判要求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两家的,作废标处理。 29.2.2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内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9.2.3 投标文件的报价视为谈判时的首次报价。谈判结束后,评标委员会 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不超过两轮的报价。 供应 商的各轮报价是供应商报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除最终报价外, 谈判时将公开 各供应商每轮报价。 29.2.4 在谈判内容不作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次轮报价 43 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将视为重大偏离并导致报价被拒绝。 八、履约保证金 30.履约保证金 30.1 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4 项规 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 30.2 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及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 九、代理服务费、公证费 31.代理服务费、公证费 31.1 代理服务费、公证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第25 项和第27 项的规定由中标人交纳, 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 一因素。 十、签订、审核合同 32.中标通知 32.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 标公告, 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 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人应按照上述第24、25 条的规定 交纳履约保证金、 代理服务费和公证费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 委派专人持介 绍信或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 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 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 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 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 44 32.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3.签订合同 33.1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3.2 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3.3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 提下,提交追加合同的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政采云中心审核后,可与中标人 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3.4 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 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 33.5 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 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 或在报经同 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采购。 33.6 违反32.1 条、32.2 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4.审核合同 34.1 中标人持政府采购合同于签订合同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到政采云平台 进行备案留存。 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 35.处罚 35.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 不良记录名单。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45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代理机 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投标人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6.询问 36.1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7.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 3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37.2 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7.3 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 被予以驳回, 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 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 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 采购结果提出 质疑。 37.4 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采购代理机构收 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 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 37.5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 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 但答复的内 46 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7.6 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 入不良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 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7.7 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拆。 十二、保密和披露 38.保密和披露 38.1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 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 详细资料、 样品、 模型、 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 被视为保密资料, 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 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 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8.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 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8.3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 法律规定的情形下, 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 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 以及补充条款等, 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 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 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47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括 1、采购标的: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 水果类(三包),本次招标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即采购一批食 堂生活物资,包括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 2、采购预算:154.93 万元人民币。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日期:自接到采购人送货要求后1 天内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 各采购单位下单通知时间为准。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 年1 月。 4、★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 年1 月。 5、★质保期:未明示保质期的货物质保期要求如下: 蛋类(鸡蛋等级一级):≦7 天 肉禽类(鲜活):≦1 天 水产品(鲜活):≦1 天 蔬菜、水果类(新鲜):≦2 天 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时,货物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产品明示保质 期总期的二分之一,否则视为临期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视为供应商违约。 若实际质保期低于招标要求,视为不合格品,供应商需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 违约责任。若因储存或运输不当导致保质期缩短,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付款方式:每月结束,供货商凭履约验收人员验收签字的送货单和发 票到采购人财务部门结账;在发票、供货单等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待财务部 门审核完毕后在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供应商每次实施配送时,须具备机 打送货单,结账时可根据送货单明细乘以中标折扣率进行结算。 结算价:物资单价价格参照新疆北园春集团官网(每月前十五天,按1 号价格最低价下浮; 每月后十五天,按15 号价格最低价下浮;一号、十五号 没有出单价的,按前一日价格最低价下浮。)价格行情最低价格为准 48 (http://www.beiyuanchun.com/)(部分采购物资北园春一级市场未给 出价格的则按当地大型商超询价结果确定,每季度询一次价)×中标折扣率; 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7、报价要求: 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包括分项品种均 不得超过预算价)。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对于出现的政采云平台开标 唱标环节经投标供应商确认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 致的现象,视作选择性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人需要采购的是优质商品,本项目招标采用招折扣率报价的方式, 各潜在投标人须慎重填写“报价明细表”各子项产品的折扣率。 8、禁止供应商供货期间出售以下产品: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有异味或 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疑似对人 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②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及其制品; ③超过保质期限或者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产品; ④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产品。 9、投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书面服务承诺书,中 标后需严格按照服务承诺书内容执行,供应商必须严格参照采购清单向采购 人供应,不得擅自更换食材,不得以次充好,具体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实际要 求为准。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及招标文件要求, 所提供的禽畜肉类要保证配送时须提供动物卫生检疫证明。 2、对于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或替代产品、无质量检验报告、相关 产品没有通过检疫检验、有害物残留不符合国家标准、预包装袋破损、保质 期检查不合格、数量短缺等商品采购人有权拒收。 3、供应商需做到采购货物的渠道合法合规,可追溯,采购食材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接受采购人在质量、价格上的监督及合理化建 49 议。 4、所有配送的货物验收由采购单位指定验收人员到齐后方可进行验收, 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原材料的品种、数量、质量无异议、准确无误后,在 确认单上上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各自留存作为结算依据,并将货物送至采 购人指定库房区域摆放整齐。若采购单位验收人员未到齐、未开始验收时, 配送人员即离开现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需针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保障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食 品安全措施、应急物资的筹措和配送途径等;对采购人急需的小:批量物资, 供应商应及时予以满足解决;如遇到重大节日、处置突发事件、货源短缺、 恶劣天气、应急保障等情况时,采购单位告知供应商采购计划清单后,供应 商应采取紧急应急措施,保证相关产品保质保量将所需的货物按照时间要求 和标准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供应商需保证运输车辆的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 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运输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带冷藏的厢式货车、货车等)。 7、配送部配备专职客户服务代表,全天候受理各类咨询、投诉、并且可 以进行上门服务。在第一时间内解决业务往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8、供应商如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向采购单位进行书面通知,如 无事先通知,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供应商 当月货款。 三、技术要求 1、禽畜肉类货物资采购清单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预计数量 单价 备注 1 牛肉(剔骨后腿)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 牛肉(牛排)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 羊肉(整羊)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 天康净膛三黄鸡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 牛肉(牛腩)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6 牛肉(黄瓜条)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7 牛骨头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0 8 牛蹄筋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9 毛肚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0 干羊肚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1 牛头肉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2 新鲜鹅(净膛)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3 新鲜鸭子(净膛)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4 鸡琵琶腿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5 鲜一级白条猪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6 猪4#肉(精瘦肉)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7 猪五花肉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8 猪里脊肉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9 猪肉(排骨)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0 猪肝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1 猪血块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2 猪蹄子(大爪)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猪熟肥肠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猪肚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川味腊肠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6 腊肉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7 广味肠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8 钙质大火腿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9 鹌鹑蛋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0 鸭腿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1 鸡边腿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2 鸡腿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3 白条鸡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4 羊排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5 羊肉剔骨肉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6 羊肉连骨肉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7 羊后腿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8 羊前腿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9 羊肉(整)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0 牛排骨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1 牛肉后腿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2 牛肉前腿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3 猪肉精瘦肉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4 猪后肘子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5 猪前肘子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1 46 猪大排肌肉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7 猪后腿肌肉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8 猪前腿肌肉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9 猪颈背肌肉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0 猪肉五花肉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1 猪肉(白条)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蛋类物资采购清单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预计数量 单价 备注 1 鸡蛋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 鲜鸭蛋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 皮蛋 个 以实际发生为准 4 变蛋 个 以实际发生为准 3、水产品类物资采购清单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预计数量 单价 备注 1 鲜鱼(花鲢去头)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 鲜鱼(花鲢带头)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 花鲢鱼头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 草鱼活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 带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6 鲽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7 鲈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8 大黄花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9 牛蛙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0 青黄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1 黄腊丁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2 生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3 蛤蜊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4 蛏子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5 螺丝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6 梭子蟹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7 鲟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2 18 太子蟹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9 左口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0 多宝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1 面包蟹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2 羔蟹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海鳗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扇贝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石斑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6 泥鳅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7 斑节虾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8 澳洲龙虾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9 黄鳝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0 人工甲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1 活鳜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2 武昌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3 巧尔泰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4 毛蟹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5 金鳟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6 虹鳟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7 罗非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8 小龙虾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9 活鲫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0 活花鲢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1 活白鲢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2 活鲤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3 活草鱼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蔬菜类物资采购清单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预算数量 单价 备注 1 黄豆芽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 绿豆芽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 香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 韭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 油白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6 黄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3 7 葫芦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8 茄子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9 生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0 菠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1 长豆角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2 豆角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3 西红柿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4 花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5 芹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6 辣子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7 生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8 蒜台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9 蒜苗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0 红萝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1 苦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2 笋子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油麦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大葱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蘑菇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6 金针菇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7 莲花白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8 土豆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9 黄萝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0 白萝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1 茼蒿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2 汗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3 娃娃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4 毛芹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5 广东莱心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6 心里美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7 小米辣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8 红辣子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9 尖辣子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0 冬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4 41 大白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2 南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3 豌豆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4 豌豆尖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5 新鲜香菇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6 大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7 西兰花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8 白皮牙子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9 空心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0 长茄子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1 小葱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2 香葱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3 西芹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4 户子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5 丝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6 去皮大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7 木耳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8 线辣子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9 红薯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60 毛豆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61 花生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62 紫薯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63 茶树菇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64 茭白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65 藕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66 紫甘蓝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67 青萝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68 红小米辣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69 红皮牙子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70 黄皮牙子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71 鸡腿菇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72 水萝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73 新土豆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74 毛白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5 75 荷兰豆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76 杏鲍菇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77 小金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78 红杭椒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79 青杭椒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80 圆蘑菇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81 菜心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82 奶白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83 佛手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84 螺丝椒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85 新鲜玉米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86 红根蒜苗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87 绿泡椒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88 上海青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89 苦菊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水果类物资采购清单 序号 商品名称 单位 预算数量 单价 备注 1 水果黄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 西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3 哈密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4 砂糖橘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 蟠桃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6 油桃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7 猕猴桃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8 阿克苏冰糖心苹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9 香蕉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0 库尔勒香梨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1 梨子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2 火龙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3 荔枝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4 葡萄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5 山药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56 16 脐橙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7 冬枣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8 石榴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19 橘子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0 柚子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1 圣女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2 菠萝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甘蔗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芒果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草莓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6 柠檬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27 车厘子 公斤 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供应产品标准: (一)禽畜肉质量要求: 1、鲜猪肉: 1.1 边猪及其散肉 : 鲜度标准 : 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陷地方马上按复、 脂肪力白色或乳扫色、整体色泽光滑、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淤 血、无注水、无寄生虫。 1.1.1 分级标准:一级猪:重量60-65KG 之间,从头往下数算第五、六肋 骨上方脊膘厚度≤2cm,后腿肌肉丰满,臀部弧线明显,成弓状,且体表无伤 ; 二级猪:重量在70-75KG 间,从头往下数第五、六肋骨上方脊膘厚度小于 3cm,大于2cm,后腿肌肉丰满,且体表无伤;三级猪:重量在75kg 以上,从 头往下数第五、六肋骨上方脊膘厚度超过后腿肌肉松弛折多瘦肉较多,带有 肥肉或瘦肉。订一级猪送二级猪,扣秤按 10-20%;三级猪拒收。 1.2 五花肉:带皮的肥瘦肉,肌肉与脂肪相间多层 1.3 瘦肉:基本为瘦肉,无肥肉,骨腱少 1.4 猪扒:圆而长的通脊肉,全部是瘦肉,肉质红嫩,紧密 1.5 排骨:带肉的排骨,排骨带少量肉,不带肥油,厚实,完整,不得剔 57 降,骨肉不分 1.6 猪蹄:腿骨,圆管形、浅黄骨髓充满全部管状骨腔,带部分肌肉、干 净、完整、无毛、无黑斑、无指甲、表皮光滑、肉质有弹性 2.鲜牛肉: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陷部分立刻恢复,切而有光泽及 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 无注水。若有注水的拒收。 3.鲜牛、羊肉: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而细腻,有弹性、 外表微千、不粘手、肉皮为白至浅灰白色、无注水。若有注水的拒收。 4、肉呈均匀的红色,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 不粘手,脂肪洁白,无异味,肌肉有光泽,弹性好,有鲜猪肉特有的正常 气味,并提供定点屠宰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瘦肉精检 验合格证明、猪肉品质证明;所有产品均不应含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 微生物霉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5、禽类:表皮完整、颜色淡黄、肉质紧实、肌肉有弹性、无异味、 无黏液。 6、卫生与健康:附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传染病,药物残留符 合国家标准。 7、屠宰要求:当天屠宰,屠宰时间不得超过交货前6 小时,屠宰过 程符合卫生标准。 8、包装与标识:冷链包装,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屠宰时间、生产 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9、运输与储存 : 冷链运输,温度0-4℃,储存温度0-4℃,保质期24 小时。 (二)蛋类质量要求: 58 1、产品种类:新鲜鸡蛋、鲜鸭蛋,类型为普通鲜蛋。 2、外观要求:蛋壳毛糙,色泽明快,无霉斑,无污染,无血迹,无裂 纹,无其他组织异物,蛋壳完整、清洁、无裂纹,颜色为浅褐色,单蛋重 量60-65 克。 3、新鲜度:保质期不超过7 天,气室高度≤3mm,哈夫单位≥72。 4、卫生与安全:沙门氏菌不得检出,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配送时必须提供厂家动物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5、包装与标识: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标识清晰,包含生产 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6、运输与储存:冷链运输,温度≤4℃,储存环境温度0-4℃,相对 湿度80-85%。 附表1、鸡蛋质量分级要求符合下表中的标准。 表 A.1 鸡蛋质量分级要求 分级 指标 特级 一级 二级 蛋壳质量 具有本品类蛋壳固有的色泽,蛋壳完整无破损,不得出现明显斑点、沙皮、畸形蛋。 外 观 蛋壳清洁度 蛋壳外表无肉眼可见的污渍 蛋壳外表有肉眼可见的污渍, 单个不洁物面积应≤4mm',且 不洁面总面积≤8mm 蛋黄 完整、未出现散黄 哈氏单位 >72 >60 >55 蛋白 黏稠、透明 浓蛋白、 稀蛋白清晰可辨 较黏稠、透明 浓蛋白,稀蛋白清晰可辨 较黏稠、透明 胚盘未 见明显发育 内 容 物 异物 允许有直径小于2mm 的血斑,肉斑,无其他异物 59 (三)水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种类:新鲜鱼类,贝类、虾类、蟹类等品种。 2、感官标准 外形:鱼必须为活鱼,健康无病态,宰杀时间不得超过交货前4 小时 鱼体完整,鳞片紧密,鱼眼清澈,鱼体无异味,完整无断裂、变形、残缺 和破损等,如鱼类皮鳞完整,贝类虾类坚实圆润,蟹类爪足齐全。 色泽及新鲜度:鱼眼饱满透明,鳃丝鲜红,肌肉紧实有弹性,内脏完 整无腐败,光亮透明,无发黑、发暗等异常,鲜鱼可为金红色、白肉色或 红肉色等。 气味:具有天然的海洋或淡水气味,无异味或臭味。 口感:鲜嫩、有弹性且带有香味,无腥膻等异味。 3、理化标准 鲜度指标:如挥发性盐基氮、组氨酸等的含量需符合标准。 化学成分: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的限量,不含有毒物质,重金属含 量不超安全限量,如汞、铅等。 4、微生物标准 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的微生物限量, 如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霉菌、 酵母菌以及沙门氏菌等病原菌的数量需达标。 5、其他标准 药物残留:抗生素、激素等药物残留量不能超标,禁用类药物不得检 出。 保鲜剂残留:如甲醛、亚硫酸钠等保鲜剂的残留量要在规定范围内。 6、包装与标识:冰鲜包装,标识清晰,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宰杀 时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7、运输与储存:冷链运输,温度0-4℃,储存温度0-4℃,宰杀至交 货时间不得超过4 小时。 (四)蔬菜类质量要求 叶菜类 60 1、小白菜:无黄叶、无烂叶、不带根、外形整齐为佳。 2、菠菜:色泽浓绿,叶茎不老,根红色,无抽薹开花,无黄叶、烂叶, 无虫害为佳。 3、空心菜:色泽鲜绿,光亮,叶茎脆嫩,无黄叶,烂叶为佳。 4、生菜 : 生菜可分为结球星、散叶形和皱叶形三种。其品质以叶片宽厚、 色绿、纤维少香味浓为佳。 5、茼蒿:按叶片的大小可分为打野茼蒿小叶茼蒿。其品质以叶片宽厚、 色绿、纤维少香味浓为佳。 6、大白菜:包心紧实,外形整齐,无老帮、黄叶和烂叶,不带有须根和 泥土,无虫害为佳。 7、圆心菜:按叶球的形状可分为尖头形、圆头形、平头形三种。品质以 新鲜清洁、叶球结实、形状规正、不带烂叶、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为佳。 8、芹菜:依叶柄颜色可分为白芹、青芹。品质以大小整齐,不带老根和 黄叶,叶柄无锈斑,色泽鲜绿或洁白,充实肥嫩为佳。 9、香菜:色泽青绿,香味浓郁,质地脆嫩,无黄叶烂叶,茎短为佳。 10、韭菜:以植株粗壮鲜嫩,叶肉肥嫩,不带黄叶、烂叶,中心不抽薹 为佳。 11、葱:品质以植株鲜嫩,香辣甜味浓郁,不带根须,不带黄叶、烂叶 为佳。 花菜类 1、花椰菜(花菜):品质以个体周正,花球色泽乳白;肉厚而细嫩、坚 实;花柱细;帮叶根部较少,无虫伤,不腐烂为佳。 2、西兰花:其品质以色泽浓绿,质地脆嫩,叶球松散,无腐烂、虫伤为 佳。 瓜菜类 1、黄瓜:品质以青绿鲜嫩、长短适中、粗细湿度、顶花未脱落、带刺、 无苦味、皮薄、肉厚、瓤小、肉质脆嫩、清香为佳。 2、冬瓜:品质以肉质结实、肉层厚、心室小、皮色青绿、形状周正、无 损伤、皮不软者为佳。 3、南瓜:按形状分为圆南瓜和长南瓜两类。品质要求以皮薄肉厚、组织 细密、风味甜美、无损伤、皮不软、不烂为佳。 61 4、苦瓜:以青边、肉白、质嫩、肥厚、皮薄、籽少、无损伤为佳。 5、丝瓜:以果色端正、皮色青绿有光泽、新鲜柔嫩、果肉组织不松弛、 不带果柄为佳。 6、西葫芦:以果面平滑,皮色墨绿、黄色或绿白色,有纹状花纹,果皮 表面无白粉;果肉厚而多汁、皮薄、籽少、味清香;果形端正、无腐烂、无 病斑、无损伤为佳。 茄果类 1、茄子:按果形可分为长茄子、矮茄、圆茄。色泽有黑紫、紫红色、白 绿、白色。品质以形状周正,果肉白色,呈海绵状胎座组织,无裂口、不锈 皮、皮薄籽少、肉厚细嫩为佳。 2、西红柿:果品端正、无裂口、无挤、虫咬、肉肥厚、成熟适度、酸甜 适口。 3、辣椒 : 可分为五类,包括樱桃椒类、圆锥椒类、簇生椒类、长角椒类、 灯笼椒类。其品质以表皮光滑、端正、大小均匀、无虫蛀、脆嫩新鲜为上品。 根菜类 1、萝卜 : 按形状可分圆锥、圆球、长圆锥、扁圆等形状。外部颜色有白、 绿、红或紫色等。以个体大小均匀,完整、无虫害、无糠心、黑心和抽薹现 象,新鲜、脆嫩、无苦味、质僵为佳。 2、胡萝卜:呈圆锥或圆柱形,色呈橘红、紫色、姜黄色。以色正、根皮 光滑、形状整齐、柱心细、无裂口、汁多脆嫩、无外伤、无霉斑。 地上茎蔬菜类 1、竹笋:以品质新鲜质嫩、肉厚、节间短、肉质呈乳白色或淡黄色、无 霉变、无虫蛀。 2、茭白:皮清白色、光滑;茎肉白色,质地细嫩;味干香、口感柔滑。 以皮光滑、嫩茎肥厚、肉色洁白、无糠心锈斑等为佳。 3、青笋:肉质呈、出成率高为佳。 地下茎蔬菜类 1、芋头:皮棕色、肉质白中带有微红半点、芋质细软粘滑、略有甜味、 香味浓郁、耐储存、无腐烂为佳。 2、山药:按形状分为扁块形,圆筒形和柱形,山药块茎周皮褐色,肉洁 62 白,表面多生须根。其品质以表面干燥、坚实、肉色洁白、无折断、皮损伤 为佳。 3、藕:其品质以头小、身粗、皮白、第一节壮大、肉质脆嫩、水分多而 甜、带有清香味、藕身无伤、不烂、不变色、不断节、不干缩为佳。 4、生姜 : 呈不规则的块状,颜色灰黄或土黄。其品质以不带泥土、毛跟、 不烂、无虫害、不干瘪、无受热、无发毛、无受冻现象为佳。 5、洋葱:按鳞茎表皮颜色可分为红皮、黄皮、白皮三类。其品质以葱头 肥大、鳞片肥厚、抱合紧密。不抽薹、外皮有光泽、无泥土和损伤,呈辛辣 味和甜味浓者为佳。 6、大蒜:蒜头的品质以外皮感觉、带光泽、无损伤、无烂瓣者为佳;青 蒜的品质以叶鲜绿、质嫩、不黄不烂,毛跟白色不枯、蒜辣味较浓者为佳; 蒜薹的品质以新鲜脆嫩、无粗老纤维、条长、上部浓绿、基部嫩白、尾端不 慌、不枯蔫、不开花者为佳。 7、土豆(马铃薯):形状有球形、长筒形、椭圆形、卵形及其他不规 则形状。他们都带有小的、中等的或较深的芽眼,在芽眼里储存着休眠的幼 芽。块茎的皮色有白、黄、粉、红、绿以及紫色。块茎的果肉一般是白色, 带有不同程度的浅黄色,个别品种块茎的果肉呈红色或蓝紫色。其质量以体 大形正、整齐均匀、皮薄光滑、芽眼较浅、肉质紧密、无外伤、味道纯正为 佳。 (五)水果类质量要求: 水果质量标准通常涵盖外观品质、口感风味、营养成分、农药残留、重 金属含量和微生物指标等方面。具体标准包括: 1、外观品质: 形状:水果应具有该品种典型的形状,如苹果多为圆形或椭圆形,形状 规整,无明显畸形、歪斜或变形。 大小:一般有分级标准,以果实直径、重量等划分,如苹果按直径可分 为 60mm、70mm、80mm 等不同级别,同一级别大小应相对均匀。 颜色:符合品种固有颜色,且色泽均匀、鲜艳,如红富士苹果为红色, 颜色纯正且果面红色覆盖面积达到一定比例;香蕉未成熟时为绿色,成熟后 为黄色,颜色自然过渡,无青头、黑斑等。 表面瑕疵:果面光滑,无明显机械伤(如划伤、撞伤、压伤)、病虫害 63 斑(如虫洞、病斑、霉斑)、日灼斑、药害斑等。例如,柑橘表面不能有大 面积溃疡病斑,葡萄果粒表面不能有明显的鸟啄痕或虫害痕迹。 2、口感风味: 甜度:达到该品种应有的甜度水平,例如,优质的西瓜甜度较高,一般 中心甜度能达到 10 - 12 度左右;甜瓜的甜度也应在一定数值以上,不同品 种具体要求不同。 酸度:具有适当的酸度,与甜度相协调,形成良好的风味口感。如橙子 既有一定甜度,又有适度的酸味,酸甜比例合适;猕猴桃在未成熟时酸度较 高,成熟后甜度增加,酸度降低,口感变得酸甜可口。 脆度:对于一些要求脆爽口感的水果,如苹果、梨等,要有足够的脆度, 咬下去声音清脆,果肉不绵软;而对于香蕉、芒果等软糯型水果,成熟后则 应具有合适的软度,口感细腻。 汁液含量:含有丰富的汁液,食用时能明显感觉到汁水丰富,如西瓜、 橙子、草莓等水果,咬开后有充足的果汁流出,给人以鲜嫩多汁的口感。 香气:具有浓郁、纯正的香气,能体现该品种特有的风味,如芒果具有独特 的芒果香气,水蜜桃有浓郁的桃香,香气宜人且无异味。 3、营养成分: 维生素含量 : 含有一定量的各类维生素,如维生素 C、维生素 B 族等。例 如,柑橘类水果富含维生素 C,猕猴桃也是维生素 C 的优质来源,不同水果 中维生素的含量应符合其品种特性。 矿物质含量:包含钾、镁、钙等矿物质元素,且含量在一定范围内。像 香蕉富含钾元素,对维持人体正常生理功能有重要作用。 膳食纤维含量:含有适量的膳食纤维,有助于促进肠道蠕动,预防便秘 等。如苹果、梨等水果含有较为丰富的膳食纤维。 农药残留:符合国家规定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重金属含量:水果中的重金属(如铅、汞、镉等)含量不得超过国家相 关标准规定的限量值,避免因土壤、水源等环境污染导致水果重金属超标, 对人体造成潜在危害。 4、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反映水果表面或内部的微生物污染程度,菌落总数应在规定 的安全范围内,防止因微生物大量繁殖导致水果变质、腐败,影响食用安全。 64 大肠菌群:不得检出或含量应在限定标准内,大肠菌群是衡量食品卫生状况 的重要指标之一,如果水果中大肠菌群超标,可能意味着受到了粪便污染, 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五、产品采购明细表: 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三包)采购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预算金额(元) 折扣率% 折扣后金额(元)生产厂家 1 禽畜肉 260000.00 2 鸡蛋 260000.00 3 水产品 260000.00 4 蔬菜 565500.00 5 水果 203800.00 ... 合计 1549300.00 备注:以上货物采购时按采购人清单要求提供优质产品。 六、违约责任 1、为保证采购单位食堂物资采购质量和标准,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须 保质、保量供应每批次产品,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的响应时间、售后服务 时间及时提供服务,若发现未按其承诺履行义务的第一次支付20000 元违约 金,第二次出现类似问题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 违约追究其责任。 2、供应商由于价格、运输等原因单方面不配送的,一经发现,采购单位 扣除供应商当月货款的50%。超过两次(含两次),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并扣除供应商当月货款。 3、 供应商严禁与采购单位负责人以及其他人员发生经济往来, 私自协商, 购买采购计划以外的任何物品,严禁“多报少送”、“只报不送”或“以物 易物”等违约行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当月货款的30%,发现 两次以上(含两次)视为供应商单方面违约,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当月货 65 物货款,并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当遇有采购单位采购人员以恐吓、要挟等手 段要求供应商配送采购计划表之外的物品,供应商应拒绝并报采购单位负责 人,经核实情况后,将严肃进行处理。 4、如发生质量问题,检测鉴定由采购单位纪委牵头,采购单位负责人、 财务相关人员和供应商会同质检部门共同鉴定。 注: 1、以上加“★”并注有“ ”的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技术或服 务要求,如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2、为有助于供应商选择投标产品,项目说明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 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 性。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 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 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 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供应商应踏勘现场,如供应商因未 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 承担一切后果; 4、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 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5、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 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 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供应商应踏勘现场,如供应商因未 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 承担一切后果。 6、 投标供应商须对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内容及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 如需引用招标文件内容的, 应当在引用招标文件内容的基础上,逐条逐项进行 响应、说明和解释, 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以上需求仅为采购单位针对采购内容的基础要求,投标供应商根据自 身实力可提供优于采购需求的货物/服务。 66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1 项的 规定。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 一、初步评审--资格检查表 评审意见 评分因素 评分点 评分标准 是 否 营业执照 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均为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资质证书 是否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 与营业执照经营地址一致,均为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 是否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个体经营、自然人提供负责人证明文件或授 权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委托人的身份证 是否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 十二条应当具备的 条件、 《关于进一步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 环境的通知》 (兵财 库[2023]29 号) 第八 条规定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兵团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不参与围标串标承 诺书 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供应商为小企业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企业采购项目,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初 步 评 审 资 格 检 查 供应商声明函 1.投标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 织)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发生任 何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 声明。 备注:未通过资格检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67 二、初步评审--符合性检查表 评审意见 评分因素 评分点 评分标准 是 否 投标人名称 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 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编制 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内容进行编制。 质保期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对质保期的要求。 交货期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对交货期的要求。 投标文件签署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有固定格 式位置的在落款处盖章)。 投标有效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报价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不 接受选择性报价,对于出现的政采云平台开标唱标环节经 投标供应商确认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 报价不一致的现象,视作选择性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初 步 评 审 符 合 性 检 查 其他 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及法律、法规 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备注: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68 三、详细评审表 评分因素 评分点 评分标准 分值 价格评审 (30 分) 投标报价 (30 分)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 基准值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 价)×3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 30.00 分 企业综 合实力 (4 分) 具备固定的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日常业务所需的办公场地 及设施设备(须与营业执照住所一致,附原件扫描件、房 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 提供完整且真实有效材料的得4 分。(中标后采购人将 组成考察查验组现场考察)1.营业执照不全的扣1 分; 2.场所及设备照片不全的扣1 分;3.房产证明或租赁合 同不全的扣2 分;4.未提供得 0 分。 配送能力及 车辆保障 (6 分) 配送车辆为货车/面包车/冷链车等运输车辆,车辆相对 固定,为公司或法人所有或租用的属国家标准货运车辆 且在交管部门备案、各类手续齐全)。须提供车辆租赁使 用服务合同或经年检属有效期内的车辆权属证明材料, 每提供一辆车的真实有效印证材料得1 分,满分6 分。 类似业绩 (5 分) 2022 年1 月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需提供被服务方 满意证明的,每提供一个得0.5 分,最多得 5 分。 注: (1)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被服务方满意证明 (扫描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需提供关键页,如 无法体现签署日期、服务期限、合同标的及价格等关键 内容,不予计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可重复得分。 注:(扫描件应清晰反映服务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 订时间等做到印章清晰可见),如出现字体模糊不清, 印章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此项不得分。 商务标 评审 (20 分) 服务承诺 (5 分) 针对该项目须有相关服务承诺(如服务响应时间、质量 承诺、退换货方案、采购产品不得随意更换品牌的承诺、 产品质保期的承诺等),提供齐全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有服务承诺但存在重大缺陷,每处扣1 分;未提供不得 分。 20 分 详细评 审 技术标评 审 (50 分) 货物的质量 技术规格标 准及可靠性、 安全性保障 (10 分)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详细的质量保障措施, 内 容包含:货物包装及防护保障、内部质量监督管理、临 时存放产品质量保证、配送途中货物质量保证。 1、根据投标人对以上4 项内容进行表述。每有一处漏项 的扣1 分, 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 分, 扣完为止, 最高分4 分。注:以上有缺陷是指,①只有单纯的文件描述,前 后内容无法连贯,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 可能性;②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存 50.00 分 69 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③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与本 项目无关或与本项目不匹配、项目涉及的名称、地点不 一致;④不符合采购项目相关的规范及标准任一情形等。 2、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严禁伪劣、 假冒、无证不合格产品进入,保证供应产品、食品符合 国家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具备相关检测证书(报告)得 6 分。无国家强制标准的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无国 家强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要求。具备产品检验报告,包括肉、蛋、禽、水产类、 蔬菜、水果类需提供采购源头供货商的资质文件(含营 业执照、产品检验报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齐全,能 反映货物来源渠道,提供资质文件齐全得5 分,少提供 一项扣1 分,扣完为止。 技术参数 (10 分) 投标货物技术规格、指标及相关质量要求完全满足招标 文件及采购需求的,得 10 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1 分, 扣完为止。 货源保障 能力及贮 藏能力 (12 分) 1.供应商与生产商签订商品代理合同(供应商为经销商 或代理商)或商品供货合同(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满 分10 分):20 家及以上或供应量,得 10 分;15 家至 19 家或供应量得 6 分;11 家至 14 家或供应量以上得 3 分;1 家至10 家或供应量,得 1 分; 注:需提供商品代理合同或供货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扫 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冷库(藏)设备证明材料的,提供一个得0.5 分, 最高得2 分。 提供购买(或租赁)冷库(藏)设备的证 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服务团队 配备方案 (2 分) 对本项目配备的保障服务团队、分工及负责人等综合能 力情况进行评审(提供人员简历、健康证、与本单位签 订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配备5 人得2 分;每增加 一人得0.5 分,满分2 分。不足5 人则此项不得分。 售后方案 (6 分) (1)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满分 3 分):售 后服务承诺、退(换)货、售后响应程度等方面的措施 及承诺等(含售后人员配置(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售 后网点分布等); 注:上述内容中,方案描述清晰,内容完善,合理可行 的,得 3 分;方案描述简单,内容不合理或有缺失的, 每有一处扣0.5 分;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售后承诺书(满分3 分): ①承诺接到采购人售后要求(包括更换临期、过期产品 等一切合理售后要求)2 小时内明确答复的,得3 分; ②承诺4 天内解决售后问题的,得2 分;承诺1 天内解 决售后问题的,得1 分;超过3 天解决的,不得分;未 70 提供不得分。 优惠承诺和 合理化建议 (3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以外提出了其他优惠承 诺和合理化建议,每提供一条优惠承诺或合理化建议, 且合理可行的,得1 分,本项最多得3 分;未提供优惠 承诺或合理化建议不得分。 应急处理 措施 (7 分) 应急处理措施包括:针对问题产品召回的处理措施;遇 到疫情防控的处理措施;遇到货源短缺的处理措施;遇 到恶劣天气的处理措施;遇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措施。 根据投标人对以上5 项内容进行表述。每有一处漏项的 扣1.5 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 分,扣完为止。此项满 分7 分。注:以上有缺陷是指,①只有单纯的文件描述, 前后内容无法连贯,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 的可能性;②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前后内容互相矛盾, 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③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与 本项目无关或与本项目不匹配、项目涉及的名称、地点 不一致;④不符合采购项目相关的规范及标准任一情形 等。 合计 100 分 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废标条款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对于出现的政采云平台开标唱标环节经投标供应商确 认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现象, 视作选择性报价, 将被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 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 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 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3、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 71 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4、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 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三.推荐成交供应商 1、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 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 推荐。 2.评分计算方法解释 (1)供应商的评审得分是指所有评审小组成员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 2 位小数(百分比亦取 2 位小数), 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 认。 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 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 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 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 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72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格式:(本合同作为参考,最终合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为准。)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73 (甲方)所需 ( 项目名称) 经 以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 为中标人。 甲、 乙双方根据 《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 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中标人投标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数量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同投 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下同)。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 写: 。(分项价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 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五、付款途径 □ 国库集中支付 □甲方支付 □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 财政性资金 元 □ 自筹性资金 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通过 《新 疆兵团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 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六、付款方式 74 付款方式: 七、交付日期、地点 1、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交付。 2、交付地点: 八、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交付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填写《履约保证金退付 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20 个工作日内退还。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经新疆兵团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生效。 十、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交易中心一份,甲方同级财政 部门两份。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 字)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75 二、合同条款 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货物和服务由 在国内进行公 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 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 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 解释: 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 他一切文件,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 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 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 资料。 3、“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附件1)(同投标文件中货物明细表,下 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 (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乙方付费办妥清关、乙方付费运输、保险、安装、 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 类似的义务。 5、“检验”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6、“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指甲、乙双方验收完成后由合同双方签署的 最终验收确认书。 7、“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 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 演示等文件。 8、“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 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产品升级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项 目正常运行的时期。 76 9、“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 或其他经济组织。 10、“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 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 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 11、“招标文件”指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 12、“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 终经采购代理机构接收的投标文件。 二、货物、数量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同投 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 三、合同价格 1、合同金额详见合同格式。 2、除有另行规定外,本合同价格包括设备金额及运输、财产保险及第三 方损害赔偿保险、安装、调试、及安装位置调整布置、使用环境形成或恢复 以及相关服务等费用,是在项目交付前、交付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 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以及依约在交付后所需承担的维修、保养、技术支持、 产品升级等售后服务价格的总和,且为完税后价格。 3、合同货物详细目录及销售价格详见合同格式附件1 合同货物清单(同 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 四、付款 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2、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 3、付款途径: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7 项的 规定。 4、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 项的 规定。 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 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 77 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 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 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 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 否则对因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 偿。 6、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 任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采购代 理机构追索。 五、交付 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 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货物应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开箱清点及初步检 验时双方应派人员参加。 3、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安装完毕经检验合格交付甲方,该日期为交付 日期。双方签署交付收货单后为交付完毕。交付完毕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 此前货物毁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交付日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 项的 规定。 5、交付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0 项的 规定。 六、包装和标记 1、乙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 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 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 2、凡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 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 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 78 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 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 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 质量合格证书。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招标 文件中《项目说明》部分中的规定及投标文件中《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如 果被采购人接受) 相一致, 同时, 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 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 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服务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 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服务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 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 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 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 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 5、乙方提供的货物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应依据 乙方提供的开箱要求和环境要求进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验货通知后到现 场参加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均应派员参加,并 签署《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以此作为乙方履约进度的依据。 6、甲方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 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7、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 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 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 8、 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 79 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 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 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 八、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乙方对合同货物、服务的保修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25 项的规定。若厂家规定的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件的保修期 长于本合同保修期,应适用其保修期。(在本次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期限中,若 有不同期限自动适用其中期限较长者)。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期或与质 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甲方签署了项 目验收单之日起算。 2、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 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保修责任,乙方应按照或 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修理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 负担。 3、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服务达不到要求,或乙方提 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合同货物不 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修理 或更换, 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以及相关服务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 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 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4、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或更换服务, 而造成本合同不得不停止运行,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 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在免费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甲 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 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相关配件及服务的价格,并 且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 6、本合同签订后及货物使用中,如涉及增加或改进安全性的软件升级问 题,无论甲方是否知晓或是否向乙方提出,乙方均应当在其刚开始应用该等 80 软件时的第一时间内,立即主动地、无条件地给与免费更新并调试完好。 7、若由于甲方提出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而引起的软件升级,相 关成本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得赚取利润或拒绝、拖延。 8、若由于乙方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引起软件升级,而且甲方愿 意增加该新功能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9、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 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 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 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 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 约仍有争议,可以由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 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 物,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 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 约责任: 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 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 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或修补缺陷部分以达 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 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 期也应相应延长。 3)根据货物、服务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 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服务的价格或赔偿甲方 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4) 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货物已支付的货款全部退还给甲方, 81 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5) 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 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 乙方承担。 6)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 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3、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 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 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 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 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4、 除有另行约定外, 甲方如延期付款, 每逾期1 日, 按应付金额0.3‰支 付违约金 ; 乙方如延期交付,每延迟1 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 金。 5、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 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 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 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 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 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 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 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 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 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 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82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 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 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 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 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 以确认。 2、 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招标文件与投标 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 个工作日 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 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十二、保密条款 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 负有保密义务。 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 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 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 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 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 再承担保密责任。 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 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 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 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十三、合同的解释 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 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 83 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 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 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十四、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 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五、法律适用 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 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 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 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 十六、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 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 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 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 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 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 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 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十七、争议的解决 1、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 84 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按照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 项的规定):(1)提交兵团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 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均 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采购代理机 构提起。 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 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乙方按 时、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生效。 十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 律效力。 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甲 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 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 3、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5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响应文件封面 二、★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五、其他声明及文件资料(如有) 六、★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七、★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九、★供应商声明函 十、★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十一、制造商授权书(如有) 十二、★投标函 十三、★开标一览表 十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十五、售后服务承诺书 十六、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 十七、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十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 十九、商务、技术评议对照表 二十、其它资料 二十一、技术文件(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二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及其它资料 86 一、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包号)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月/日) 87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要 附营业执照即可,自然人身份证,以上须提供原件扫描; 88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上传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须提供原件扫描 ; 89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 兹有 同志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 代表我公司办理 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日期: 年 月 日 90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代理机构名称):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 的(项 目 名 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 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91 五、其他声明及文件资料 1、 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92 六、★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 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如果本公司(本人)有幸中标(成交),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单位有权 要求本公司(本人)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四、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 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 93 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 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 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 定承担民事责任。 供应商(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94 七、★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本人作为(单位名称) 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 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 项目竞标。 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 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 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 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 项目编号: 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法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95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 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 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 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 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签名):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96 九、★供应商声明函 (投标供应商 )(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 织)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发生任何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97 十、★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本公司 (联合体) 郑重声明, 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以上提及的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 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标的名称指所投货物、产品、服务的名称。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后放入电子投标 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98 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编号、包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在做出以上声明前,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应内 容,确定自身是否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如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的供应 商,按照如上声明函的内容如实填写,若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供应商,请 不要填写。 2、 如存在虚假声明或未按实际内容填写, 供应商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后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部分内容。 详细内容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 查询获取。 9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 100 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101 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 万元及以 102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 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 ; 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3 十一、制造商授权书(如有)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 (采购单位名称): 我方 (制造商名称) 是按国家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 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 (投标人名称) 作为我方 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 (1) 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货物名称) 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 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人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 标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权 (投标人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此项目招标文件 中约定的一切事宜。兹确认 (投标人名称) 及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办 理一切合法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投标人名称) 于 年 月 日接 受此文件,以此为证。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正式授权代表(签章): 职 务: 职 务: 部 门: 部 门: 104 十二、★投标函 ☆投标函 : (投标人名称)授权 (投 标人授权代理人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 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 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 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 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电 子投标文件一份,提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有效光盘三份。 4、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 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 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 8、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 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05 10、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政采云平台申报资料均真 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 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 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 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 证供货。 13、我方承诺: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 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 标文件的规定。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 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6、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10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e-mail: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107 十三、★开标一览表 包号: 价格单位:元 分包名称 投 标 总 报 价 小写: 元 大写: 元 供应商名称 供货期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三包)(包含所有相 关费用,运输费、配送费、装卸费、人工、利润、售后服务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 说明:1、投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为优惠后报价作为评审 的依据。 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总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 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08 十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包号: 价格单位:元 重要说明: 1、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的内容、 顺序进行填报; 2、不接受供货范围不符、不接受缺漏项,不接受数量负偏离,否则将导 致投标被拒绝。 3.如果不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 栏目“其它”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 5、各项明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价。 6、投标人必须填写报价明细表,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 1 2 3 4 5 6 价格 序 号 货物名称 预算金额 (元) 产品品牌、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生产 地址 折扣率 (%) 折扣后金 额(元) 1 禽畜肉 260000.00 =预算价*填 报折扣率 2 鸡蛋 260000.00 =预算价*填 报折扣率 3 水产品 260000.00 =预算价*填 报折扣率 4 蔬菜 565500.00 =预算价*填 报折扣率 5 水果 203800.00 =预算价*填 报折扣率 ... 合计 1549300.00 备注 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 (三包)(包含所有相关费用,运输费、配送费、装卸费、人工、 利润、售后服务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 109 十五、售后服务承诺书 110 十六、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 号 采购文件商务 条款条目号 采购文件商务条款内容 响应文件商务条 款响应内容 是否 偏离 偏离 说明 1 2 3 4 5 6 注: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的商务条款自行编写此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11 十七、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及编号 数量 招标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偏差 备注 年 月 日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填写《技术明细表》。如果表中所列内容无法满足招标文 件中提出的要求或者与投标人在技术文件中提供的内容不一致,投标有可能 被拒绝; 2 投标人需根据所投产品的实际参数逐项填写《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 3.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参数规格复制招标文件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须对本采购文件需求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根据本采购文 件的要求, 结合所投产品的实际参数值,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 112 十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单位联系人 姓名及联系方式 合同金额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内容说明 说明:1.每个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 不予采信;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如:网络建设、系统 集成、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等;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3 十九、商务、技术评议对照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商务、技术评分标准 商务、技术文件对应部分 备注 1 2 3 4 5 6 7 注:供应商须按商务、技术评议评分标准内容所列条目,逐条在 本表后附各条证明材料及文字表述,所有条款内容格式自拟。若 有其他情况则在备注中说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 月 日 114 二十、其它资料 1)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包号: 价格单位: 元 序 号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 注册 商标 规格 型号 中国环境标志 认证证书编号 认证证书有 效截止日期 价格 1 2 3 … 4 合计 说明: 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确定。 2、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所在页扫描件或相关网页截图,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 3、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 如所投产品不是环保产品,可不填此表。 年 月 日 115 2)节能产品明细表 项目编号、包号: 价格单位: 元 序 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 产品型 号 节能标志认证 证书号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有效截止日期 价格 1 2 3 … 4 合计 说明: 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确定。 2、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所在页扫描件或相关网页截图,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 3、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分时不予认可。 如所投产品不是节能产品,可不填此表。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116 3)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包括联系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及本地化服 务情况一览表; 附本地化服务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本地化服务形式 □ 在本地具有分支机构 □ 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 □ 在本地注册成立 以下本地注册的公司无需填写 本地化服务地点 及联系方式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附身份证号码) 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说明(如营业执照等): 备注 : 1、具有合作伙伴的应填写合作伙伴的相关资料,并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以及合作伙 伴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如供应商不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可不填报。 117 二十一、技术文件(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118 二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及其它资料2、中小企业声明函+13779218082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路39-A1-0402 号 — 15 — 石河子市明业商贸有限公司 Shihezi Ming ye Trading Co., Ltd. 十、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某单位的(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 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三包)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禽畜肉(牛、羊肉类),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沙 湾市艾力畜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25 人,营业收入为245 万元, 资产总额为55 万元,属于 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禽畜肉(猪肉类),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石河子 市绿源达康食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 人,营业收入为490 万元,资产 总额为2882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禽畜肉(三黄鸡类冻货),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新 疆基尚食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 人,营业收入为490 万元,资产总额 为3000 万元,属于 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鸡蛋),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石河子市天羽蛋 品经销部),从业人员 5 人,营业收入为 45 万元,资产总额为70 万元, 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5、(水产品),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新疆和丰水产 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 从业人员3 人, 营业收入为250 万元, 资产总额为1000 +13779218082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路39-A1-0402 号 — 16 — 石河子市明业商贸有限公司 Shihezi Ming ye Trading Co., Ltd.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7、(蔬菜),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新疆甄氏农业发 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6 人,营业收入为 350 万元,资产总额为500 万元,属于 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8、(水果),属于(农、林、牧、渔业);制造商为(新疆甄氏农业发 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6 人,营业收入为350 万元,资产总额为500 万 元,属于 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以上提及的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 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标的名称指所投货物、产品、服务的名称。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后放入电子 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企业名称(盖章):石河子市明业商贸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04 月27 日 +13779218082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路39-A1-0402 号 — 17 — 石河子市明业商贸有限公司 Shihezi Ming ye Trading Co., Ltd. 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编号、包号:XJBTBJ[2025]896 号-007-011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石河子市明业商贸有限公司 日 期:2025 年04 月27 日 注: 1、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在做出以上声明前,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应 内容,确定自身是否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如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的供 应商,按照如上声明函的内容如实填写,若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供应商, 请不要填写。 2、如存在虚假声明或未按实际内容填写,供应商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后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部分内容。详细内容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 查询获取。 +13779218082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路39-A1-0402 号 — 18 — 石河子市明业商贸有限公司 Shihezi Ming ye Trading Co., Ltd. +13779218082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路39-A1-0402 号 — 19 — 石河子市明业商贸有限公司 Shihezi Ming ye Trading Co., Ltd. +13779218082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路39-A1-0402 号 — 20 — 石河子市明业商贸有限公司 Shihezi Ming ye Trading Co., Ltd. +13779218082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路39-A1-0402 号 — 21 — 石河子市明业商贸有限公司 Shihezi Ming ye Trading Co., Ltd. +13779218082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路39-A1-0402 号 — 22 — 石河子市明业商贸有限公司 Shihezi Ming ye Trading Co., Ltd. +13779218082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路39-A1-0402 号 — 23 — 石河子市明业商贸有限公司 Shihezi Ming ye Trading Co., Ltd. +13779218082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路39-A1-0402 号 — 24 — 石河子市明业商贸有限公司 Shihezi Ming ye Trading Co., Ltd.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 +13779218082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路39-A1-0402 号 — 25 — 石河子市明业商贸有限公司 Shihezi Ming ye Trading Co., Ltd. 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 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 +13779218082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路39-A1-0402 号 — 26 — 石河子市明业商贸有限公司 Shihezi Ming ye Trading Co., Ltd.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 万元 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 万元 +13779218082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路39-A1-0402 号 — 27 — 石河子市明业商贸有限公司 Shihezi Ming ye Trading Co., Ltd.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 总额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 +13779218082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路39-A1-0402 号 — 28 — 石河子市明业商贸有限公司 Shihezi Ming ye Trading Co., Ltd.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 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XJBTBJ[2025]896号-007-01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某单位
- 张斌 1988****998
- 武警/军队
- 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
- 货物/食品原料
- 货物/其他货物
- 中标***金额
- 新疆天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张斌 1529****280
- 石河子市明业商贸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XJBTBJ[2025]896号-007-011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三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报价 | 评审总得分 |
1 | 石河子市明业商贸有限公司 |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四东路39-A1-0402号 | 投标折扣率(%):禽畜肉98.50%、鸡蛋46.50%、水产品65%、蔬菜75%、水果65% | - | 95.0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货物种类 | 投标折扣率(%) | 规格型号 |
1 | 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三包) | 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三包) | 详见投标响应文件,按采购人要求。 | 1批 | 禽畜肉 | 98.50% | 详见投标响应文件,按采购人要求。 |
2 | 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三包) | 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三包) | 详见投标响应文件,按采购人要求。 | 1批 | 鸡蛋 | 46.50% | 详见投标响应文件,按采购人要求。 |
3 | 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三包) | 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三包) | 详见投标响应文件,按采购人要求。 | 1批 | 水产品 | 65% | 详见投标响应文件,按采购人要求。 |
4 | 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三包) | 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三包) | 详见投标响应文件,按采购人要求。 | 1批 | 蔬菜 | 75% | 详见投标响应文件,按采购人要求。 |
5 | 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三包) | 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三包) | 详见投标响应文件,按采购人要求。 | 1批 | 水果 | 65% | 详见投标响应文件,按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范霞,祝丽华,谭城,陈越彩,崔江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应标准下浮20%收取。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833.8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某单位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材料厂
联系方式:1988****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上海城B座四楼
联系方式:1529****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斌
电 话:1529****28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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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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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某单位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肉、蛋、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三包)--招标文件.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