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站高新区应急和城管局监理巡查服务更正公告
- 附件1、 招标文件正文.pdf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服务类) 项目名称:2025年新站高新区应急和城管局监理 巡查服务 项目编号:2025AXXFZ00036 采购人: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 急和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4月27日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采购需求..............................................................................................................24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34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4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3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72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76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1 页/共65 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5AXXFZ00036 2.项目名称:2025 年新站高新区应急和城管局监理巡查服务 3.项目地点:合肥新站高新区 4.项目单位: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5.项目概况: 2025 年新站高新区应急和城管局监理巡查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预算:250 万元 8.最高限价:250 万元 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 个包,本次采购第1 包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 接;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 家(含牵头单位),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 业的比例不低于7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具备):供 应商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4月28日00:00至2025年05月20日9:3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2.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2 页/共65 页 3.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 详情参见电子服 务系统办事指南。(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 (8:00-17:30, 节假日休息) 拨打技术支持热线 (非项目咨询) : 0512-58188516。 项目咨询请拨打:0551-65777682。 4.售价:免费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 年05 月20 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府路1516 号智慧产业园A14 号楼5 层2 号开标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与王圩街交口西80 米路北 联系人:侯勇 电 话:0551-6277781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府路1516 号智慧产业园A14 号楼5 层507 室 联系人:吴佼佼 电 话:0551-65777682 3.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0512-58188516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3 页/共65 页 4.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0551-12345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办公室) 地 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府路1516 号智慧产业园A14 号楼5 层506 室 电 话:0551-65777650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 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 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 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 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 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投标人应自行登录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 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5.本项目为超过200 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 行。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4 页/共65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 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3.2 采购代理机构 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4.4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7.3 现场考察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 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8.1 网上询问截止时 间 2025 年05 月06 日17 时00 分 9.1 包别划分 ☑不分包 □分为/个包 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 13.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14.1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日 15.1 投标文件要求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5.3 开标现场提交的 其他材料要求 / 16.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投标邀请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5 页/共65 页 17.3 投标文件解密时 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30 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 时为准) 18.1 开标时间 详见投标邀请 开标地点 详见投标邀请 注: 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 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19.1 资格审查 采购人审查或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 行审查。 22.2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22.3 1 报价扣除 (非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项目 适用)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 。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 除:/ 。 26.1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数 量 1-3 家 26.2 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 □采购人确定 28.3 随中标结果公告 同时公告的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内 容 (1)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投标业绩承诺函;(如有)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6)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29.1 中标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特别提醒: 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 通过电子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6 页/共65 页 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发出视 为已送达, 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 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引发的相关责任。 30.1 告知招标结果的 形式 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 □评标现场告知 31.1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32.1 2 签订合同和合同 公开时间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 个工 作日内签订合同,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 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 33.1 中标服务费 (1)金额: □免收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按下列标准收取: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3)收取单位: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4)支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36.4 质疑函递交方式、 接收部门、 联系电 话和通讯地址 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递交 (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 接收部门: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5777682 通讯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府路1516 号智慧产业 园A14 号楼5 层507 室 37 其他内容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7 页/共65 页 37.1 关于联合体投标 的相关约定 (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 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 (见投标文件格式) , 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 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登记证书) 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 用记录声明函。 37.2 社保证明材料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 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 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 但须提供有 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4) 参与投标的院校, 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6) 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 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 37.3 本项目提供的其 他资料 ☑无 □图纸 □光盘 □ 获取方式: 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 自行登录电子交 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 37.4 重要提示 (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 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 人中标资格, 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 实施信 用惩戒;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8 页/共65 页 (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 进场开工, 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 采购 人有权解除合同, 并追究违约责任, 同时将相关违约行 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3)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 满足中标条件的, 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 并做好项目 后续工作; (4)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 约存在争议时, 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 采 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 并追究其违约责 任。 37.5 解释权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 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 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 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 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 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 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 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 责解释。 37.6 特别提醒 (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 同投标文件的制作机器码相同, 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 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 功能缺陷、 运行异常等情况, 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 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9 页/共65 页 37.7 其他补充说明 (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 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 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 购网 “政采贷”栏目, 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 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 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 采云” 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 并填写 相关信息, “徽采云” 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 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 (2)电子保函指引:①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 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 约保函、 预付款保函)。 ②中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 (安徽省合肥市)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 “电子保函”栏目查看《合肥市(信易贷)电 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 (电子保函的递交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详见操作手册) 。 ③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10 页/共65 页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 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 年/月(“X” 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3.1 采购人: 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 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4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 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 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 能力的供应商。 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 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4.4 若采购需求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非 中小企业承接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5 若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11 页/共65 页 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相关规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 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联合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3.5.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否则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4.资金来源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邀请。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 和上级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 其权利受 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12 页/共65 页 7.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7.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 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8.2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 改。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 更正公告的方式, 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 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 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 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 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 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 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13 页/共65 页 9.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 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3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 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 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 件均用中文表述。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 但 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5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1.1 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 为保证公平公正,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 不 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 以 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 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 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 分包最高限价, 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 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 (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4 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14 页/共65 页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 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6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投标保证金 13.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 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14.2 在投标有效期内, 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 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 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3 因特殊原因,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 要求 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 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 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投标文件的制作 15.1 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 作生成。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 投标人应当在互 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处,投标人均应 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联合体投标的, 除联合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 单位证明材料外, 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 子签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 的投标文件。 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 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 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15 页/共65 页 (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系统。 15.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 评 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该投标 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 15.3 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在网上提交加 密电子投标文件。 16.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 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 16.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 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7.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 “投标邀请”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 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7.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以接收到电子 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投标文件传输的, 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 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7.3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 (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 时为准)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 点组织公开开标。 18.2 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8.3 开标时,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 公布内容包 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16 页/共65 页 18.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 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 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 以及认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 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 对投标 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 “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 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上信用查询记录,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 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 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 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 据。 19.3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 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 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 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17 页/共65 页 20.2.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 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 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做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 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 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 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 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第20.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投标无效 21.1 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 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 从而使其 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18 页/共65 页 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 21.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 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根据实际情况, 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 章: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 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 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 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 (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 其投标报价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 家小微企业分包的,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 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19 页/共65 页 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 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3.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 定数量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 不得泄露评标文件、 评标情况和评标 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 格扣除外, 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 者,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 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 候选人。 26.2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20 页/共65 页 26.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 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 且对受 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7.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 的报告,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 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8.中标结果公告 28.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在评标结束 后2 个工作日内, 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 告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 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8.2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 网(www.ccgp-anhui.gov.cn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hefei.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ggzy.gov.cn) 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28.3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地 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 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 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1 个工作日。 29.中标通知书 29.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 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 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告知招标结果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21 页/共65 页 30.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 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 还将 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1.履约保证金 31.1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2.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 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开。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2.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 采购人可依法与排 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5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 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3.中标服务费 33.1 中标服务费: 以中标价 (费率或单价招标项目以预算金额) 为计算基数, 每包 (标段) 参照 (合公协 〔2023〕 03 号) 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 每包(标 段)服务费计费不足4000 元的按照4000 元最低标准收取。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22 页/共65 页 额为6000 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如下: 100 万元×1.5%×80%=1.2 万元 (500-100)万元×0.8%×80%=2.56 万元 (1000-500)万元×0.45%×80%=1.8 万元 (5000-1000)万元×0.25%×80%=8 万元 (6000-5000)万元×0.1%×80%=0.8 万元 合计收费=1.2+2.56+1.8+8+0.8=14.36(万元) 33.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包含清单控制价编制、检查、协调费):以 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每包(标段)参照皖价服〔2007〕86 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0% 收取,不足1000 元的按1000 元收取。 34.廉洁自律规定 34.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不得 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4.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 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 个人承担的费用。 35.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 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6.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6.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2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6.3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格式 (详 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23 页/共65 页 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36.4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 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 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24 页/共65 页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 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 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下列采购需求中: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 《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 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 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办库〔2020〕123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 政策的通知》 (皖财购〔2023〕853 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 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 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 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一、支付预付款情形: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费用总额40%为预付款(成 交投标人需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 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按各子 项目实际工程量及中标费率计算工程监理费用,按 季度汇总支付;巡查费用按季度考核后支付。季度 付款时需优先抵扣已支付的预付款。 二、如成交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书面明确表示无需 预付款情形(可不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 施): 按各子项目实际工程量及中标费率计算工程监理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25 页/共65 页 费用,按季度汇总支付;巡查费用按季度考核后支 付。 注: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 表述与磋商文件规定不符,响应无效。 2 服务地点 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1 年(具体服务期限以下达进场通 知单时间为准)。采用1+X(X≤2)的模式,合同到 期后,由招标人根据成交投标人每季度考核成绩是 否合格及年度资金安排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是 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为一年,最多续 签2 次。每次续签的合同金额不得超过采购人的年 度预算金额,合同单价(或费率)须与本次中标结 果一致。 5 本项目采购标的 名称及所属行业 标的名称: 2025 年新站高新区应急和城管局监理巡 查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是对新站高新区应急城管局的各类设施维修、 养护服务项目开展 监理和巡查服务,具体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监理部分,主要是对维修、改造提升 类零星工程项目开展工程监理(估算需监理服务的项目总金额约5000 万元); 二是巡查部分, 主要是对绿化养护等其他服务项目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估算需巡 查服务的项目总金额约7500 万元)。监理服务的内容规模仅供参考,实际工作 任务以采购人的任务安排为准。 三、服务需求 (一)监理部分服务需求: 1.对各类维修、改造零星项目(含道路、桥梁、照明、排水、泵站等其他专 业设施)开展监理工作,落实监理职责。 2.对新站高新区道路清扫保洁、 绿化管养等城市管理服务中垃圾中转站、 公 厕、垃圾桶及突发性任务的维修改造开展监理工作。 3.监理单位负责监督、督促各维修、改造类项目单位有序、正常开展工作。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26 页/共65 页 4.形成监理日志,子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巡查部分服务内容: 1.主要对绿化养护、市政设施养护类等其他服务类项目开展日常巡查。 2.巡查内容:各项目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情况;质量、工作效率情况;工作 方案、台账记录情况;形成巡查日志,子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3.巡查队伍要求:分专业组建巡查队伍(市政、排水、绿化专业),确定巡 查小组负责人。 (三)人员要求: 执业资格 专业 岗位 人员数量 备注 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 师 市政公用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 具有专业监理资格证 市政公用工程 总监代表 1 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 / 造价 1 人 无需驻场,但需满 足各子项造价需 求 具有专业监理资格证 市政公用工 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 4 人 道路、给排水、机 电、绿化专业各1 人 具有监理员证 / / 9 人 巡查人员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27 页/共65 页 合计 16 人 1、以上人员(除总监、造价员)仅限于服务于本项目,不得做其他项目使用; 2、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 中无须提供人员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合同签订后15 个工作日内需提供全部人员岗位资格证书、人员社保证明和人员 数量配备满足本表要求的材料(由招标人合同签订后核实原件,如不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则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4、签订合同后,15 个工作日内须为服务本项目全部人员(在合同履约期内)购买人 身意外伤害险,因本项目范围大、不确定因素多,可能导致较大金额的赔付,建议 中标人慎重考虑保险额度,如不购买,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四)设备要求: 办公设备 数量 备注 电脑 4 台 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质量 复印、打印一体机 1 台 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质量 办公桌椅 若干 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质量和数量 文件柜 若干 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质量和数量 档案盒 若干 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质量和数量 办公耗材 若干 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质量和数量 车辆 2辆 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质量 1.本项目运行需要且未在本表中包含的设施设备,成交投标人自行配备到 位。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设备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人在投 标文件中无须提供设备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后成交投标人 进场服务前核查设备配备情况。 2.合同签订后15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需要的设备、办公场所,投标人需准备 完备,待招标人核查;如不能按时完成,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28 页/共65 页 3.在合同履行期间,以上设备设施需进行维修的,需提供相应的替补设备, 不得耽误招标人正常工作。 4.合同签订后,以上工作人员年龄、相关证书、社保进行核查,投标人编制 人员情况表(含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车牌号报送招标人审核通过 后执行。 5.工作人员事假、 病假需履行正常销假制度报招标人同意, 事病假制度参照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 6.中标人需要配合采购人做好项目交接工作 (各子项目监理、 巡查工作开始 结束时间以招标人任务单为准)。本项目合同结束后,设备、物资中标人自行处 置。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预算为250 万元,其中工程监理费用为168 万,巡查部 分费用82 万元(总价包干)。投标人需对工程监理报结算费率,对巡查部分报 总价。 (1) 监理部分费用共168 万元, 各子项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的规 定,以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中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规定的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格为基准(以子项目计算)。 (2)巡查部分费用为82 万元,政策性费用测算如下: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16 2060 12 395520.00 B 休息日加班工资 8 9092.41 元/人·年 72739.28 C 法定节假日工资 8 3693.79 元/人·年 29550.32 D 社会保险 16 984.89 12 189099.88 E 工会教育经费=(A+B+C)*3.5%=(A+B+C)*0.035 17423.34 小计(A+B+C+D+E) 704332.82 F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D+E)*6.72%=(A+B+C+D+E)*0.0672 47331.17 总计(A+B+C+D+E+F)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751663.99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29 页/共65 页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月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16 2060 12 395520.00 B 休息日加班工资 8 9092.41 元/人·年 72739.28 C 法定节假日工资 8 3693.79 元/人·年 29550.32 D 社会保险 16 984.89 12 189099.88 E 工会教育经费=(A+B+C)*3.5%=(A+B+C)*0.035 17423.34 小计(A+B+C+D+E) 704332.82 F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D+E) *3.36%=(A+B+C+D+E)*0.0336 23665.58 总计(A+B+C+D+E+F)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727998.4 注: (1)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2060 元/人/月),社保个人缴纳费 用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 (2)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4227 元, 企业缴纳费用 (缴费费率: 23.30%) 组成为: 养老保险16.00%、工伤保险0.40%、失业保险0.50%、医疗保险6.40%。 (3)一般纳税人税金费率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3.36%;如投标人以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 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4)加班日工资:按照2060÷21.75 天(月计薪天数)×2 倍工资×4 天× 12=9092.41 元/人·年,按照8 人测算;法定节假日工资:按照2060×3 倍工资 ÷21.75 天(月计薪天数)×13 天=3693.79 元/人·年,按照8 人测算。 (5)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 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提出。 如无疑问, 响应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和 固定费用价格,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6)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相关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投标 人自行报价。 2.季度结算价=监理部分费用*结算费率A+经考核后的巡查费用 举例:某子项目结算价1000 万元,按照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的规定,以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30 页/共65 页 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中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规定的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格计 算出监理费为25.585 万元,结算费率A 为80%,则该子项目监理费用结算价 =25.585 万元*80%=20.468 万元; 巡查费用每季度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付款; 费率作为合同签订及结算的依据, 不再根据工程量的增减或工期的调整而变 动。 该项目所有监理内容费用均包含在此次报价内, 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所投服 务的所有材料、劳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 任、义务等一切应有费用,请投标人谨慎考虑,合理报价。 五、其他要求 1、巡查部分工作,每季度由招标人组织考核,分为组织管理、进度管理、 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其他共5 部分内容(详见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可能因工作 要求变化进行调整)。 序号 考评项 目 考评分项 考评要求及细则 扣分 扣分 描述 人员管理 1、人员未满足合同规定人数或要求的 每次扣2 分; 2、人员未按规定考勤或考勤记录不真 实的每次扣2 分; 3、未报备招标人,擅自调离或更换人 员的每次扣2 分; 扣分以子项目负责人上报为准。 设备、监理 办公场所管 理 1、未提供服务本项目数量或质量的设 备的每次扣2 分; 2、办公设备出现损坏或缺失3 天内未 进行修理或补缺的每次扣2 分; 扣分以子项目负责人上报为准。 会议管理 1、未做到定期召开例会或学习例会并 形成会议纪要的每次扣2 分; 2、召开项目会议时缺勤或迟到的每人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31 页/共65 页 1 组织 管理 (20 分) 次扣2 分; 扣分以子项目负责人上报为准。 规章制度 未制定管理制度、人员职责和权限并 未上墙的每次扣2 分; 资料管理 资料填写不规范、不真实、不准确、 不完整的,子项目负责人上报后每次 扣2 分; 扣分以子项目负责人上报为准。 2 质 量 管 理 (20 分) 1、 对养护单位资质、 人员资质或材料、 工艺与图纸是否相符进行审查,如审 查合格后,招标人发现不合格的每次 扣2 分; 2、 开展旁站、 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工作, 应有相应详实的文字、图片记录,未 能提供或到场的每次扣2 分; 3、对养护现场进行检查,各类工具和 材料分类堆放、整齐美观,并设立围 挡、标志牌,外部施工时不会影响行 人、车辆安全,检查合格后,招标人 抽查发现不规范或引起的投诉的每次 扣2 分; 扣分以子项目负责人上报为准。 3 进度 管理 (20 分) 1、未对养护项目资料进行审核的每次 扣2 分; 2、养护单位未按时完成作业任务,巡 查单位未及时督促并上报的, 每出现1 次扣2 分; 3、未对养护单位材料用量、质量进行 审核,并签字确认的每次扣2 分;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32 页/共65 页 扣分以子项目负责人上报为准。 4 安全 管理 (20 分) 1、未对养护单位进行安全交底或开展 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每次扣2 分; 2、出现安全事故的,视事故的严重程 度,较轻的每次扣10 分,严重的每次 扣20 分,重大事故的上报安全生产主 管部门,按法律、法规要求处理; 扣分以子项目负责人上报为准。 其他 ( 20 分) 1、违反招标人其他管理要求的每次扣 2 分; 2、出现对招标人工作布置、处罚事项 合理合法拒不执行的; 3、违反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内容的, 每条扣2 分; 4、违反其他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每条扣2 分。 扣分以子项目负责人上报为准。 合计 (1)考核成绩在90 分(含)以上,认定为良好,不奖不罚。 (2)考核成绩在80(含)-90 分(不含)之间,认定为合格,每低于90 分1 分,违约金1000 元。 (3)季度考核成绩在80(不含)以下,认定为不合格,每低于90 分1 分,违 约金2000 元。 2、本项目维修养护类项目配套监理巡查服务,中标人须进驻现场开展监理巡查 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出勤每月不少于8 天,其他监理人员按照法定工作日进行考勤, 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违约金,总监理工程师按每天扣除违约金1000 元/次,其他人 员按每人每天扣除违约金500 元/次。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33 页/共65 页 3、中标人原则上不得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的,须提前30 天通知招 标人, 更换后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同时扣 违约金10000 元(因重病、亡故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履职的除外)。其他监理 人员更换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同时扣违约金1000 元 (因重病、 亡故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履职的除外)。 总监理工程师因管理能力、专业技术、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原因,无法胜 任项目管理工作, 招标人可要求更换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总监 理工程师,招标人需提前30 日通知中标人,同时扣违约金10000 元。 4、中标人需按要求审查各养护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各子项 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未开展审查或未能及时发现明显资质问题, 处以扣除违约金 1000 元/次。 5、中标人需按要求进行旁站及见证取样工作,并留存工作记录并签字,并 报各子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未按要求落实处以扣除违约金1000 元/次。 6、 中标人需按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报各子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未 按要求落实除以扣除违约1000 元/次。 7、中标人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应及时督促养护单位整改并确认,并如实向各 子项目负责人反映现场实际情况。检查频率不足、问题未及时上报、职责缺位或 未能发现明显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处以扣除违约金1000 元/次。 8、在养护、施工过程中,在监理服务中如出现: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工 程材料未按要求查验、导致材料不合格;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等影响工程工期、 质量安全行为的,扣除违约金1000 元/次。 9、 监理日志、 巡查日志记录不及时、 不详或不实的, 处以500 元/次违约金。 10、对各养护单位作业量、文字材料等内业资料审核不准确或错误的,处以 1000 元/次违约金。 11、未按时购买人员社保、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处以1000 元/日/人违约 金;未按时配备设备设施的,处以1000 元/日违约金。 备注:所有违约金按招标人要求的具体形式缴纳或兑现,具体为: (1)直接在中标人的进度或者结算款项中扣除; (2)要求中标人以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的形式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34 页/共65 页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二、评标方法 2.1 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 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扫描件,应完整地 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证书)的全部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 体各方均须提供。 2 不良信用记录 查询 投标人不得存 在投标人须知 正文第19.2.1 条中的不良信 用记录情形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9.2 条要求 3 无重大违法记 录声明函、无 不良信用记录 声明函 格式、 填写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并加盖投 标人电子签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 4 中小企业声明 函 (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项 目适用) 符合投标人资 格中落实政府 采购政策需满 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35 页/共65 页 文件扫描件 5 投标人资质 符合投标人资 格中的资质要 求 提供符合投标人资格中要求的资质证书 扫描件 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开标一览表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 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一 2 投标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 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二 3 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 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的无需此件, 提供身份 证明即可。 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 4 投标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 文第12 条要求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五 5 投标文件制作机 器码查询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 机器码不得相同 6 商务响应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 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六(6.1 商务响应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36 页/共65 页 地点的要求。 表) 7 联合协议 (以联合体 参加的须提供)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 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十一 8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 其他要求。 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 标。 2.3 详细审查 2.3.1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 2.3.2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 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 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 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 围 技术资 信分 (90 分) 监理巡 查服务 规划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 的 监理巡查服务规划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 (1.投标人对需求的理解情况; 2.规划的针对性; 3.规划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1.方案内容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 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 分; 2.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基本完整详 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 分; 3.方案内容有待完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 待提升的,得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0-5 分 监理巡 查实施 细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 的 监理巡查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1.监理巡查实施细则的针对性;2.监理巡查实 0-5 分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37 页/共65 页 施细则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1.方案内容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 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 分; 2.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基本完整详 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 分; 3.方案内容有待完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 待提升的,得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安全生 产管理 细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 的安全生产管理细则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1.安全生产管理细则的针对性;2.安全生产 管理细则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1.方案内容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 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 分; 2.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基本完整详 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 分; 3.方案内容有待完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 待提升的,得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0-5 分 项目进 度管理 措施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 的项目进度管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1.项目进度管理措施的针对性;2.项目进度 管理措施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1.方案内容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 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 分; 2.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基本完整详 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 分; 3.方案内容有待完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 待提升的,得1 分; 0-5 分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38 页/共65 页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项目质 量管理 措施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制定的 质量管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项目质量管理措施的针对性; 2.项目质量管理措施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1.方案内容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 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 分; 2.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基本完整详 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 分; 3.方案内容有待完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 待提升的,得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0-5 分 项目重 难点管 理措施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重难点 管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 重难点管理措施的针对性; 2.项目重难点管理措施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1.方案内容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 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 分; 2.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基本完整详 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 分; 3.方案内容有待完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 待提升的,得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0-5 分 项目现 场组织 协调措 施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现场协 调组织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项目现场组织协调措施的针对性;2.项目现场组织 协调措施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 1.方案内容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 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 分; 0-5 分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39 页/共65 页 2.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基本完整详 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 分; 3.方案内容有待完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 待提升的,得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便利化 服务方 案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便利化 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便利 化服务方案的针对性;2.便利化服务方案对招标文 件的响应情况。) 1.方案内容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 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 分; 2.方案内容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基本完整详 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 分; 3.方案内容有待完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 待提升的,得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0-5 分 设备 、 车 辆配备 1.配备混凝土回弹检测仪器1 台,得3 分。 2.配备巡查车辆1 辆,得2 分。 3.配备无人机1 台,得2 分。 注:(1)如为自有设备,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 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 照片; 购置发票或采购合同。 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设备类型及所有权, 须 另行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2)如为租赁设备,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扫描件:照片;租赁发票;租赁合同,合 同中须能体现设备类型、投标供应商名称、租赁期 限等明细,如无法体现,另附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 可的证明材料; (3)如承诺中标后配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 0-7 分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40 页/共65 页 函,格式自拟;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可。 投标人 管理体 系认证 投标人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 颁发有效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提供一项得2 分,满分6 分。 注:(1)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 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 图;(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 可。 0-6 分 投标人 业绩 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设施维修或市政 养护类项目监理业绩,每提供1 个业绩得4 分,满 分8 分。 注: (1)业绩须为已完成业绩;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及业绩已完成证 明材料 (如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 用手册等)扫描件,已完成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 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如提供的上述材料无法 体现项目类别、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内容,须另附 业主单位 (或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加以 证明,否则不得分;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可。 0-8 分 拟派项 目团队 人员 1、项目总监(1 人)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4 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2 分。满分4 分。 0-12 分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41 页/共65 页 (2)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设 施维修或市政养护类项目监理 (本人需在本项目中 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业绩,每提供1 个 业绩得4 分,满分4 分。 2、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 每提供1 个得 2 分; 初级职称的, 每提供一个的1 分。满分4 分。 注: (1)业绩须为已完成业绩;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及业绩已完成证 明材料 (如验收证明文件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 用手册等)扫描件,已完成证明材料须有项目业主 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如提供的上述材料无法 体现项目类别、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内容,须另附 业主单位 (或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加以 证明,否则不得分;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可。 履约评 价 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业绩中 (包含投标人业绩和拟 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业绩),被所服务的业 主单位评价为合格及以上等正面评价的, 每提供一 个得3 分,满分9 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出 具评价文件的扫描件 (加盖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公 章),评价文件需体现名称,投标人名称、服务内 容等,未提供的不得分。 0-9 分 投标人 项目 获 奖 2021 年1 月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 承接的监理项目获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 项,每提供1 个得4 分,满分8 分。 0-8 分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42 页/共65 页 注: (1)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计 分一次并以最高表彰计分; (2) 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获奖名 称与合同名称需一致,否则不得分); (3) 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 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 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 名称等,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 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 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 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 联等;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可。 价格分 (10 分) 工程监 理 (结算 费率)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 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 分为满分5 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 100 0-5 分 巡查服 务费 (总 价)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 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 分为满分5 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 100 0-5 分 2.3.3 分值汇总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 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43 页/共65 页 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 (2)将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 标人的综合总得分。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44 页/共65 页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合同书 项目名称:2025 年新站高新区应急和城管局监理巡查服务(分包项目 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项目编号:2025AXXFZ00036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45 页/共65 页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通 过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 经评标委员会 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 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 按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 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 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 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 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 服务名称: ; 1.2.2 服务内容: ; 1.2.3 服务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1 2 3 ……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46 页/共65 页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服务期限: ; 1.5.2 服务地点: ; 1.5.3 服务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 行, 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 供服务价格的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 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 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 书面 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 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 限额之日起, 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 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 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 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 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 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 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采取补救措施, 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 偿损失;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 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 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 除不可抗力外,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且对方当事人 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47 页/共65 页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 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 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 导致甲方中止 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6.7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 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 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 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 致; 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 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 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 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 裁规则裁决; 1.7.2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48 页/共65 页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 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 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 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 务。 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 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 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 (如 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 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 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 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 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 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 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49 页/共65 页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 行履约检查, 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 但不得因履 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 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 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 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 息等, 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 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 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 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 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 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50 页/共65 页 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 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 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 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 履行 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 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 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 将有关部门出 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 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 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 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双方当事人应当中 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 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 定期提交服务报告, 甲方按照合同专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51 页/共65 页 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 甲方有权组织 (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 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 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 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 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 用条款。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2.17.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 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 交; 2.17.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 前 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7.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 定全面履行义务, 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 同时不影响甲 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52 页/共65 页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 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 与前 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53 页/共65 页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025 年新站高新区应急和城管局监理巡查服务 投 标 文 件 【第 包】(不分包项目删除) 投标人: 年 月 日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54 页/共65 页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2025 年新站高新区应急和城管局监理巡查服务 投标人全称 投标范围 全部/第 包 投标报价 (费率+总价) 工程监理部分(结算费率): 大写:百分之 小写: % 巡查费用(总价): 大写: 小写: 其他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注: 1.此表用于开标唱标之用。 2.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 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3.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本项目需同时报工程结算费率和巡查服务费两个部分的报价, 未按要求提 交,视同无效报价。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55 页/共65 页 二、投标函 致: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如我方中标, 我方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 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 考资料及有关附件, 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 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 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 并在招标文件规 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 正常。 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 我方同意按照贵 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8.我方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要求。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56 页/共65 页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 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 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 (以公布日期 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 分的。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57 页/共65 页 四、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授权 (投标人授权代表 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 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 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58 页/共65 页 五、投标分项报价表 (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序号 服务内容 项 单价 小计金额 (元) 1 2 3 … 其他费用 …… 合计金额(元)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注: 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 全部责任。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59 页/共65 页 六、投标响应表 6.1 商务响应表 序号 商务条款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承诺 偏离 说明 1 付款方式 2 服务地点 3 服务期限 … 6.2 技术响应表(适用于含货物采购的项目,否则删除)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 数要求 所投产品的品牌、型 号及技术参数 偏离 说明 1 2 3 4 … 6.3 货物说明一览表(适用于含货物采购的项目,否则删除)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60 页/共65 页 七、人员配备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61 页/共65 页 八、服务方案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62 页/共65 页 九、服务承诺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63 页/共65 页 十、投标业绩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 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 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 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 备注 1 2 3 4 5 …… 注: 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 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 如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有约定的, 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64 页/共65 页 十一、联合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 不需此件; 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 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 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 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联合体各方 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联合体中标后, 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 金额的百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 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 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 4.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 作量分摊。 5.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 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 效。 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65 页/共65 页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66 页/共65 页 十二、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 投标文件中 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 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名称 2025 年新站高新区应急和城管局监理巡查服务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 2.中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 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仅作为结果公告使用,请投标人规范填写。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67 页/共65 页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的(2025 年新站高新区应急和城管局监理巡 查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 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 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68 页/共65 页 3.上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 4.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5.填写示例:某标的名称(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属于(填 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 企业为某企业,从业人员100 人,营业收入为10000 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 https://www.miit.gov.cn/)查询]。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69 页/共65 页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 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 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70 页/共65 页 十五、诚信履约承诺函 致: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 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 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 (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 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可能的处理结果有: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 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 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71 页/共65 页 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投标邀请、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 如 营业执照、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 上传。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72 页/共65 页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 络技术,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 办法》(八部委20 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 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 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 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 易活动的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 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 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 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 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 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 整合和发布的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 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 道等服务功能。 第六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 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 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 系统的服务保障。 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 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 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 并承担 法律责任。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 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73 页/共65 页 第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 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 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第十条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 件。 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 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 第十三条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 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进行撤回操作;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上传。 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 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 件解密, 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 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 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 答辩、 磋商、 谈判等情形的,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 第十六条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 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 现场并成功递交,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 盘中非加密投标文 件继续开标。 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 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 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74 页/共65 页 第十七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 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 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 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 以便 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 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若投标人未及时 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 第二十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 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 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第二十二条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 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 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 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 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 程序无法按时开展, 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 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 招投标程序 继续进行; 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 在原开标时间后1 小时内无法恢复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75 页/共65 页 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 项目中止, 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 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 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 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 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 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 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 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 第二十六条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 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 号)同时废止。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76 页/共65 页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询问函范本 (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 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 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 限公司: 我单位拟参与2025 年新站高新区应急和城管局监理巡查服务 (2025AXXFZ00036)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 解),特提出询问。 一、(事项一) 1、(内容或条款) 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建议) 二、(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77 页/共65 页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 第78 页/共65 页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 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3、 2025年新站高新区应急和城管局监理巡查服务更正公告.pdf2025 年新站高新区应急和城管局监理巡查服务更正 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XXFZ000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 年新站高新区应急和城管局监理 巡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 年04 月27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5 年04 月29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 详细审查 2.3.2 具体评分细则 “履约评价” 中 “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业绩中 (包 含投标人业绩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业绩) , 被所服务的业 主单位评价为合格及以上等正面评价的, 每提供一个得 3 分, 满分 9 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评价文件的 扫描件(加盖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评价文件需体现名称,投 标人名称、服务内容等,未提供的不得分。” 请问提供业主单位业绩履约评价为优秀或满意或先进或良好或 较好或合格的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 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王圩街交口西80 米 联系方式:0551-62777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 号智慧产业园A14 号楼5 层 507 室 电 话:0551-657776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佼佼 电 话:0551-65777682
- 澄清/更正
- 竞争性磋商
- 2025AXXFZ00036
- 安徽省
- 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 吴佼佼 0551-62******
- 行政机关
- 服务/商务服务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 预算***金额
- 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吴佼佼 0551-65******
2025年新站高新区应急和城管局监理巡查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新站高新区应急和城管局监理巡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0日09:30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AXXFZ00036
项目名称:2025年新站高新区应急和城管局监理巡查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2025年新站高新区应急和城管局监理巡查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具备):供应商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28日上午00:00至2025年05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0551-65******。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0日09:30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楼2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5.本项目为超过2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王圩街交口西80米路北
联系方式:055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07室
联系方式:055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佼佼
电话:0551-65******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采购需求.doc
- 2025年新站高新区应急和城管局监理巡查服务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