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附件1、DLZFCG2025087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上网稿).docx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DLZFCG2025087)招标人: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代理机构: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日 期:二○二五年三月目 录招标公告- 3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6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30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38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47 -评标办法- 67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7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LZFCG2025087项目名称: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88.78万元最高限价:88.78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需求:为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采购一家安保服务单位(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现行政策不变的条件下,且本项目服务要求不变、价格变化幅度小,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审批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注:1.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xyln.ln.gov.cn/)、“信用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8日,每天 00:00—12:00、12:00—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网址):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5月7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举行线上开标会议备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二)本项目开标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确认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三)CA锁办理流程:办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ccgp-dalian.gov.cn/luban/detail?parentId=21099004&articleId=qRokHTEbKlsTDIqG5R9wiA==”。投标人办理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CA),咨询电话0411-39014467。已完成CA申领,并在政采云平台与账号绑定。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招标人信息:名 称: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新城大街2号联 系 方 式:0411- 86365860(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联系方式:0411-65851267(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电 话:0411-65851267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LZFCG2025087采购需求:为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采购一家安保服务单位(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2招标人名称: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88.78万元最高限价:88.78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5投标保证金额:无。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公平竞争的通知》(大财采【2024】190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6电子投标要求:1.编制要求(1)投标人应先安装“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须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加密、解密,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位置进行电子签章和签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构成”的要求,将投标文件全部组成部分上传至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项下。(5)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中,写明本项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接听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2.在线递交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具体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2)投标人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标书时,会生成两份电子标书,一份为加密标书,一份为备份标书,备份标书未加密,投标人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台上应上传加密标书。3.在线解密开标(1)投标人已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进入项目,开标时间到达之后在规定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内完成在线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2)开标时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未按要求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3)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步骤确认报价或发起异议。4.备份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愿提交):(1)制作要求:备份投标文件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时间使用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生成的一套文件。(2)备份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制作为压缩加密文件发送至邮箱:114853170@qq.com。(投标人如不对文件进行加密,造成文件泄露,后果自行承担)。(3)投标人须提供《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随备份投标文件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邮箱中注明联系人和电话,如需开启备份投标文件,会联系邮箱中注明的联系人,如因邮箱中注明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导致无法上传备份投标文件,按未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处理。(4)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方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5.关于投标的相关事项,可联系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客服电话(咨询电话:95763)。7投标文件网络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8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日期及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举行线上开标会议(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投标人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1)未注册的供应商:访问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luban/ruzhu/sjzc按照“供应商注册”中“辽宁省-大连市”端口完成注册。咨询电话:95763(2)已注册成为大连市政府采购平台的正式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系统找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点击下载。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流程。投标人应使用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ccgp-dalian.gov.cn/site/detail?parentId=55847&articleId=hMXZB9rgWduKQbGGfGoe2Q==。3.CA锁办理流程:办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ccgp-dalian.gov.cn/luban/detail?parentId=21099004&articleId=qRokHTEbKlsTDIqG5R9wiA==投标人办理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CA),咨询电话0411-39014467。已完成CA申领,并在政采云平台与账号绑定。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http://ccgp-dalian.gov.cn/luban/category?parentId=55844&childrenCode=dlzfcgCategory111售价(人民币):0 元/套,售后不退。1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2服务要求:★1.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现行政策不变的条件下,且本项目服务要求不变、价格变化幅度小,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13★支付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按月付款,服务期内每月后5个工作日支付前一个月的服务费,每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十二分之一;合同期满后对服务情况进行验收,若服务期内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则招标人按计划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如财政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则于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如合同提前终止,招标人支付已完成服务的服务费,不满自然月的费用按日历天核算。14报价说明: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总价应包含服务期内安保服务企业所有成本、税费、企业利润、不可预见费、招标代理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各种费用和风险,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大连市的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如不满足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3.中标人应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如发生工伤,死亡等意外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不定期向招标人提供报税单及财务报表。4.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向服务人员开出工资,如因拖欠工资而导致的服务质量下降甚至出现重大延误,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直至解除服务合同。5.如遇政策变化、服务内容增减、服务周期变化等,以实际服务内容、要求、周期等实际需求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服从招标人安排提供服务,中标人不得以工作量增减、市场调整、政策变化、服务周期变化、内容调整及自身原因等任何原因予以调整合同价款。1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招标标准*70%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代理服务费。付款信息如下:户名: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大连银行营业部账号:810023000001083付款后需将开票信息及付款凭证发送至邮箱:dlzfcg@dleg.cn(附项目编号,并标注好专票或普票及开票格式)。16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履约保证金:不采用。18项目经理陈述答辩:1.项目经理需要参加陈述答辩,陈述答辩时间为6分钟。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项目经理陈述答辩,请项目经理提前安装并注册腾讯会议,等待电话通知逐一进入腾讯会议室进行陈述答辩。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的最后标明投标人授权代表及项目经理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接听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导致未按时进行陈述答辩的,视为投标人放弃项目经理陈述答辩,项目经理陈述答辩不得分。注:项目经理进场服务必须与评标现场项目经理陈述答辩为同一人。3.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随意调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调整,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调整。19其他要求:1.“★”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和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采购需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服务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6)★支付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前附表。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将无法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资格参加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将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将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加分比例详见评标方法)。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微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是否为中小企业,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追究法律责任。4.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根据大财采〔2021〕891号《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为大型企业但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承建、承接的,应按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6.中小微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7.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本项目不适用)1.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信用担保公司可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信用担保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投标人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3.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不对价格给予扣除。(七)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投标人报价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响应报价计算。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不对价格给予扣除。(八)节能环保政策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列入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包括强制采购产品和优先采购产品。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品目清单进行实时调整。在调整公布最新一期品目清单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应按照最新的品目清单执行。3.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书,是由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4.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证明资料。5.对于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以分别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强制采购产品除外)。(九)关于质疑的说明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原件书面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如采用邮寄的方式寄送质疑函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函件时间为准。(2)联系人及电话:刘工0411-65851267(3)通信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签署的质疑函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评标办法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七(7)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以公告形式发布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公告形式发布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澄清文件的,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电子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3.服务技术响应表;4.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5.资格证明文件;6.技术部分材料;7.商务部分材料;8.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其中:1-5项是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和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以上材料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总价应包含服务期内安保服务企业所有成本、税费、企业利润、不可预见费、招标代理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各种费用和风险,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大连市的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如不满足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3.中标人应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如发生工伤,死亡等意外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不定期向招标人提供报税单及财务报表。4.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向服务人员开出工资,如因拖欠工资而导致的服务质量下降甚至出现重大延误,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直至解除服务合同。5.如遇政策变化、服务内容增减、服务周期变化等,以实际服务内容、要求、周期等实际需求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服从招标人安排提供服务,中标人不得以工作量增减、市场调整、政策变化、服务周期变化、内容调整及自身原因等任何原因予以调整合同价款。(五)投标货币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的一切义务;(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1)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2)逐条填报的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和维护公平竞争的通知》(大财采【2024】190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承担法律责任:(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九)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电子邮件等)。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十)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大连市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ccgp-dalian.gov.cn/site/detail?parentId=55847&articleId=hMXZB9rgWduKQbGGfGoe2Q==。2.投标人开标时CA在线解密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一定是加密文件格式,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开标现场如投标人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用CA锁进行现场解密时提示未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人CA锁签章,无投标人CA锁签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前附表。(二)投标截止时间1.投标人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时间。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的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加密投标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三)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办理。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招标代理人将在远程线上不见面开标。2.电子开标时,各投标人需要凭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3.电子开标时,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内。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5.投标人须在开标系统中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上签章确认。投标人未在5分钟内确认开标结果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应在线提交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异议应当及时处理。(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共5人组成。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4.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四)投标文件的澄清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有漏项;(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发生重大偏离;(7)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8)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9)发现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0)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①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②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采购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记录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记录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六)串标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七)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第五章。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9.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以上情况如果得分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0.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1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并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4.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5.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九)定标中标的标准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服务质量、保证服务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二)中标通知书1.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三)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的排序顺延,确定下一名为中标人,也可以由招标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招标人。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5.中标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的,与担保单位共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五)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招标标准*70%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代理服务费。付款信息如下:户名: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大连银行营业部账号:810023000001083付款后需将开票信息及付款凭证发送至邮箱:dlzfcg@dleg.cn(附项目编号,并标注好专票或普票及开票格式)。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5000-1000)万元×0.5%=20万元(10000-5000)万元×0.25%=12.5万元(100000-10000)万元×0.05%=45万元合计收费=1.5+4.4+4+20+12.5+45=87.4(万元)(六)腐败和欺诈行为此合同项下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1.为此目的,定义:(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招标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所建议的中标候选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拒绝接受该授标建议。(七)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第一条 采购服务内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全年(包括非法定工作时间)安保守护工作及法定工作日内安检工作,维护守卫办公区域的正常办公秩序。协助做好滞留在甲方周边非信访区域的信访人员的劝离工作;按照甲方需求,增派临时安保人员,维护开庭秩序;配合甲方进行其他工作。第二条 合同金额、期限1.中标金额总价为:/年(一年总服务价)。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作所需的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全部税金,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及关税以及所有安保2.合同履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甲方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现行政策不变的条件下,且本项目服务要求不变、价格变化幅度小,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第三条支付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按月付款,服务期内每月后5个工作日支付前一个月的服务费,每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十二分之一;合同期满后对服务情况进行验收,若服务期内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则招标人按计划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如财政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则于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如合同提前终止,招标人支付已完成服务的服务费,不满自然月的费用按日历天核算。项目负责人1.甲方指定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安保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姓名:2.乙方指定1名项目经理负责安保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姓名: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及其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工作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本合同的内容或对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使用这些秘密信息。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确保其雇员、关联公司、代理人等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如因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保密条款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直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年内仍然有效。本保密条款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客户信息、管理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交易网络、经营方法、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本保密条款所称“工作秘密”,是指人民法院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漏后会妨碍人民法院正常履行职能或者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司法公信力造成不利影响的内部敏感事件。第六条 违约责任1.甲方无故逾期付款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开展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例如盗窃、临时性停电停水、各类突发情况、火灾、燃气泄漏等各类突发紧急情况),因乙方派出安保人员履职不当或怠于履行职务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在此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5.如因安保人员离职、享受探亲假或请事假等情况而出现缺编,乙方应在2日内补齐,且当月缺编人员不得超过合同编制人数的10%(即缺编人员不得超过2人),确保不能出现空岗。如因安保服务人员离职、享受探亲假、事假等情况出现缺编,由此导致安保人员加班及其他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当月缺编人员如超过合同编制人数的10%,乙方按照当月服务费的%赔偿甲方因此承受的损失。乙方缺编人员达到合同编制人数的20%且超过天或当月缺编超过30%,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当于合同执行期间一个月服务费金额的违约金。6.合同期限内,本项目乙方的项目经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中途换人。未经甲方允许而擅自中途更换本项目经理的,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承受的损失。7.因不可抗力的情形发生,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七条 监督和管理1.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其派遣人员在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按时、按质地完成甲方指定的服务内容。2.甲方应对乙方派遣人员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发现一般的问题可及时指出并令其改正,发现重大问题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应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意见,乙方经核实后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意见和结果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3.甲方发现乙方的派遣人员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任且经教育后未能改进的,或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的,可要求乙方进行人员调换。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微信、邮件通知时并经核实后,应在3天内另行派遣其他合格人员到岗。4.乙方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由于乙方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在发生前述两种情况事件时,乙方还需按本合同总服务费的10%支付甲方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第八条 不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6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1种方法解决。(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乙方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大型企业。6.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续签页第 次续签合同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 年 月 日签订的《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续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第 次续签合同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 年 月 日签订的《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续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代理人:_________(签字)注:本合同范本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时,招标人与中标人可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不得有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项目概况: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坐落于大连市旅顺口区新城大街2号。全院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500平方米,地上六层,地下一层。整幢大楼呈凹字型由南向北延伸,大楼正面主楼为办公区,内设办公室60余间,大小会议室、培训室、资料室、监控室、档案室、羁押室一应俱全;两侧边楼为多功能立案大厅和审判法庭,地下室为干警食堂及培训中心,13个大小不一的审判法庭和服务功能齐全的立案大厅;地下室为干警食堂、训练中心后院有档案室等服务设施。一、安保管理技术要求及服务规范投标人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为招标人提供全年(包括非法定工作时间)安保守护工作及法定工作日内安检工作,维护守卫办公区域的正常办公秩序。协助做好滞留在招标人周边非信访区域的信访人员的劝离工作;按照招标人需求,增派临时安保人员,维护开庭秩序;配合招标人进行其他工作。(一)本次招标管理范围及配置人数要求:本次招标配置总人数为20人。1.项目经理(即安保队长):1人为本院安保管理服务总负责人。2.安保人员:15人。安检:三个门安检;巡逻:多功能服务大厅巡逻、楼内档案室巡逻、楼外档案室巡逻、停车场巡逻、审判法庭巡逻。司机:4人办公室用车、刑事庭用车、接访用车、民事庭用车、执行局用车,派出法庭用车。(二)项目经理(即安保队长)、安保人员、司机须具备的条件:投标人需要招聘身体健康、政审合格(需提供政审材料)、证件有效、年龄适宜的人员在合同签定时按时上岗,保证各项目按时起动,正常运转。所有人员必须每年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投标人在选任项目经理(即安保队长)、安保人员、司机时,必须对项目经理(即安保队长)、安保人员、司机进行认真考察;在进行有关法令所规定的教育并积累了一定经验的基础上,选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而健康的人员来担任。以下为基本要求:1.须持有保安员证。2.无违法犯罪记录。3.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安保相关的政策、规定。4.具备一定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5.具备使用基本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及擒拿格斗技能。6.能够适应倒班值班。7.所有岗位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8.身高170cm-185cm之间。9.具备中专以上学历。10.项目经理(即安保队长):素质较高人员担任,具有保安员证,具备电脑操作技能,办公软件的使用。具有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懂得一定沟通技巧。11.安保人员(非夜班值班人员):1.70m以上,体格健壮,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身材均匀、具有保安员证、退役军人为优;外表端庄。双眼裸眼视力0.8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夜盲症。身体健康,无肢体残疾,无重大疾病或慢性病。12.安保人员(夜班值班人员):具有保安员证,身体健康,无肢体残疾,无重大疾病或慢性病,无不良嗜好。13.司机的要求:要求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无肢体残疾,驾驶技术熟练,有5年以上开车经验,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工作认真负责能接受加班安排。★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本章服务内容及要求规定,为招标人足额配备具有相应岗位技能及资格的安保服务团队。投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加盖公章的拟派驻人员信息备案表及安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无违法犯罪记录、保安员证、健康证等材料由招标人进行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为招标人提供服务。所有人员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到岗履职。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安保人员,如更换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换。若出现人员缺岗、资质不符等情况,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追究相关责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三)保证全年365天24小时有人在岗。整个法院楼内楼外及派出法庭楼内楼外及夜间两人值守及夜间两次巡逻(包括检查水电)自然灾害,如暴雨暴雪情况全员到岗。二、安保管理服务详细要求(一)工作范围包括:登记接待、安检、收发室、门禁、联络室、办公楼停车场、外围巡视、夜班值守、大型审判活动安保、执行款押运及临时性警卫等工作。由于安保服务的多样性,不能对此次采购项目的详尽内容一一列举,具体事宜,应服从招标人的解释说明。其中安保人员实行轮换替班制度,夜间值班安保人员一律不得睡觉,以保证夜间安保工作。所有的专业安保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档案和身份证明,且政审合格,无劣迹,身体健康,统一着装,配备警械,并符合大连市安保服务管理有关规定。(二)细化标准:1.安保人员管理(1)安保人员必须着装统一,工作规范,作风严谨,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守工作时间,不准随意脱岗,做好值班日记和交接记录,值班时发生一切情况及时报告。(2)节假日按时巡逻检查,对重点部位重点检查。(3)严格执行《进出机关的管理规定》不徇私情,作好门卫安保工作,防止坏人破坏。在岗时间不准喝酒、下棋、打扑克、看电视、聊天、白班不准看报刊。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不准讲粗话、脏话,不准打人骂人,不准接受他人贿赂或向他人索取物品。(4)发生案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案。做到查看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5)节假日内部人员进入院区,做好登记;外部人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进入。(6)做好防火、防盗的检查巡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紧急情况应及时与办公大楼管理人员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7)按有关要求做好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进入车辆按序进入停车场,按指定位置停放。保证在地面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受人为破坏。2.安保白班巡查工作要求(1)检查各楼层通道、走廊、卫生间等照明是否有损坏或丢失现象。检查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工作状态。(2)检查大楼两侧步行楼梯(防火通道)、走廊等区域的地面、墙面和顶棚有无损坏及划痕。(3)检查各楼层门、窗及相关的水、电等设施的正常使用情况。(4)对楼内发生的异声、异味等异常情况要认真检查,找出原因并做好相应处置。(5)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并及时上报。(6)对要害部位经常检查确认。(7)各楼层的值班安保要履行职责,做到既热情服务,又维持好办公秩序。3.安保夜间巡查工作要求(1)安保人员每天18:00以后,对楼内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晚值班干部报告,第二天书面报送有关主管部门。(2)安保夜间巡查时,应做到全面、仔细、不漏查,不得走过场,对重点区域的电器设备、煤气、水及各楼层门窗设施重点检查。确保大楼安全,并做好夜间巡查记录。(3)安保夜间巡查时及时发现的灯具不亮或其他损毁处,第二天书面报送有关管理部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4)夜间值班要定时对大楼内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5)主管部门领导夜间抽查,有利于督促指导安保保卫工作的落实。4.完成招标人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三、工作职责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楼内和外围24小时的安全保卫(包括配合防洪防汛、除雪及其他工作)。1.安保队长的工作职责做好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队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组织纪律性。带领队员完成岗位执勤任务,不断提高安全服务质量。以身作则,起好传、帮、带作用,提高队员的法制观念和执勤能力。讲究工作方法,搞好队内团结,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岗位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向招标人领导汇报工作,征求意见。教育、监督队员按规定爱护和正确使用装备器材。教育、监督队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坚持晚点名,组织队员进行军体训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安保队员的职责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军体训练,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法制观念和业务技能,做到知法守法。作风严谨、爱岗敬业、大胆管理、坚持原则,自觉认真地完成各项任务,不推卸责任。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服从管理、坚持优质服务、文明执勤,注重礼节礼貌,讲究工作方法,自觉维护招标人的声誉。严守纪律,不擅离职守。熟练掌握和使用配发的装备器材,保管好配发的服装和证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安全规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管理规定1.安保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不得私自换岗、串岗、替岗,在岗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读书、看报、吸烟、喧哗、打闹、吃零食、听收音机等)。2.安保人员在岗期间应统一着装,按季节更换,保持服装整洁,准确佩戴执勤标志,不准将帽子取下,不准穿拖鞋或赤脚穿鞋。除不宜或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安保制服。因私外出或非工作时间应着便服。3.上岗执勤时按规定统一着装,着装整齐,戴安保帽,系领带,佩戴标志,佩戴胸卡,参加大型活动时要扎外腰带。4.安保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得戴围巾,不同季节的安保制服不准混穿。5.执勤时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凉鞋或赤足,不得戴有色眼镜,不得外挂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6.参加大型活动时,必须按照要求,着装整齐。7.安保人员每日上岗前要进行仪容仪表检查,有问题纠正后才能上岗。8.安保人员门前执勤时应精神饱满,挺胸抬头,两眼平视前方,成跨立姿势站立,坐岗人员要姿态端正,认真登记,字迹工整,保持登记本整洁。9.安保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及处置程序,熟悉岗位周边环境及治安状况,掌握各级值班报警电话的使用方法。10.安保人员应热情主动地为外来办事的人员服务,讲究礼节,用语文明,有问必答,百问不烦,不得与办事人员发生争吵。11.对外来办事的车辆,安保人员应查验证件,有礼貌的引导到规定位置停放,保证停车场安全有序。12.遇有下列情况的人员和车辆,安保人员应禁止其进入:(1)形迹可疑的;(2)携带违禁物品的;(3)欲进入推销、收购的;(4)态度蛮横、无理取闹、扰乱秩序的;(5)静楼期间,除招标单位加班人员以外的人员;(6)违反车辆进出规定的;(7)其他应急事件和违规现象。在岗人员应时刻保持警惕,遇到上述情况,应敢于斗争,并立即报告,遇有险情事故,应挺身而出,敢于奉献,不准袖手旁观、临阵脱逃、回避绕行。(8)安保人员应严格检查进出搬运物品的人员,没有领导签字或相关单位的证明一律不予放行。(9)安保人员应保持安保室(岗位)的严肃有序,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10)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安保人员在岗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由其主管安排好顶岗人员,休息时间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11)安保人员应服从领导,队员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多做自我批评,严格要求自己。(12)安保人员实行军事化管理,除正常的值班人员外,均需参加军体训练。五、安全防范管理(一)安全防范工作日记:每班次每天都要详细记录当日安全防范工作的全部内容、状态以及下班次续接事项,交班时各班次签字交接重大事情的归档备查。(二)门岗管理:站岗执勤,形成安全威慑力量;对进出楼人员进行观察,发现形迹可疑者,阻止其进入;来访者的接待、引路业务;门前的秩序管理;进出物品的检查;招标人指派的其他特别任务;(三)例行巡逻:各处防火安全的确认(检查火灾隐患);各处防盗安全的检查;闭楼后楼内的安全检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消火栓、灭火器、烟感等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对施工区域的安全检查和督导;对楼内各门锁的检查;楼内开、关灯及故障的报修;其他相关工作。(四)交接班制度: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严格遵守交接班形式;严格进行钥匙交接;对值班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交接当班情况。(五)其他招标人指定的业务: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双方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应遵照执行。六、其他要求(一)安保服务管理需要的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政府法定需缴纳的保险、设备及折旧费、管理费、交通费、税金等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金额内。(二)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内对所发生的用工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等所涉及的责任和事故赔偿负全部责任。(三)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项目,如报价中没有明确提出不包括在预算内的项目,将被视为在投标人的报价中已包含。(四)在本项目中标后、服务人员进场前中标单位须提供为本项目安保服务的所有人员身份证件、相关档案等材料提供给招标人审查。(五)下列费用由保安服务公司支付工资及法定劳动保险,服装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费,税金等及办公用品。派驻法院人员伙食费。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七、商务要求序号商务条款具体要求1★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现行政策不变的条件下,且本项目服务要求不变、价格变化幅度小,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4★支付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按月付款,服务期内每月后5个工作日支付前一个月的服务费,每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十二分之一;合同期满后对服务情况进行验收,若服务期内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则招标人按计划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如财政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则于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如合同提前终止,招标人支付已完成服务的服务费,不满自然月的费用按日历天核算。八、服务方案安保服务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院区的保卫,2.门岗接待登记,3.巡逻工作,4.楼内检查,5.停车场地管理,6.公共部分的秩序维护,7.报警系统的监护,8.防火防盗破坏等方面的检查巡视,9.消防设备的检查监控,10.夜间和节假日水、电、煤气等设施的检查,11.临时性警卫等方面。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1.突发紧急事件事前预判,2.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3.具体措施,4.注意事项,5.事后保障和处置等方面。人员岗位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培训计划,2.培训内容,3.培训师资,4.培训场地安排,5.培训组织与管理等方面。九、验收标准与要求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及合同提供对应服务,服务不达标视为验收不合格。注:招标文件的技术及商务内容中“★”项属于实质性的要求,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格式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报价为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个日历日。5.合同履约期限:。6.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7.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8.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二、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年 月 日序号项 目 名 称人数单价(元/月/人)月数合价(元)12合计总价(元)注:1.本表中的合计(元)应与投标函报价一致。2.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三、服务技术响应表序号主要条款是否响应1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服务要求。2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全部技术条款均能完全响应。3同意招标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服务部分的内容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注:1.“是否响应”栏内填写“是”表示完全响应;填写“否”视为偏离,请在“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栏中扼要说明偏离情况。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响应满足或实质性优于。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2.3.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四、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投标文件提供的内容偏离说明12345…注:1.“★”号条款及偏离条款需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具体商务及技术条款逐条详细填写,偏离说明栏应明确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号条款如有负偏离或未填写,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2.本表中填写的服务等内容应与实际投标内容相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3.本文件应按规定填写及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五、资格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见附件1);(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见附件2);(四)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五)公安机关审批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见附件4)。注:以上(一)至(六)项资格证明文件为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按规定签署,缺少任意一项材料投标文件无效。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附件3:信用承诺书致:(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做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 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承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日 期 :说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非监狱企业提供服务的无需提供)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视为监狱企业。六、技术部分材料(一)安保服务管理方案(格式自拟)(二)应急预案(格式自拟)(三)人员岗位培训方案(格式自拟)(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本章服务内容及要求规定,为招标人足额配备具有相应岗位技能及资格的安保服务团队。投标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加盖公章的拟派驻人员信息备案表及安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无违法犯罪记录、保安员证、健康证等材料由招标人进行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为招标人提供服务。所有人员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到岗履职。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安保人员,如更换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换。若出现人员缺岗、资质不符等情况,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追究相关责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七、商务部分材料(一)投标人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招标人采购时间数量金额单位联系人电话注:1.附业绩证明资料。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电话号码:2.传 真:3.注册资金: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地 址:6.7.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投标人名称:(公章)(三)项目经理履历表姓 名性 别出生 年 月职 称职称证书编号工作年限注册执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编号传真手机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专业工作履历起止时间工作单位,或项目;担任职务;取得的成绩年至 年年至 年项目经理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服务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效果证明人及电话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等。(四)其他资料(如有)八、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如有)1.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服务等方面的影响。2.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项目联系人1:联系电话(手机与座机):邮箱:项目联系人2:联系电话(手机与座机):邮箱:评标办法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1.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以上情况如果得分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2.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对价格给予扣除。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不对价格给予扣除。4.投标人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不对价格给予扣除。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CA签章,否则无效。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评审点具体描述投标人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符合要求情况。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2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查询情况以代理机构提供的《声明书》为准。3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符合要求情况。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用承诺书》;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4特定资格要求符合要求情况。提供有效的公安机关审批的保安服务许可证。5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要求情况。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审查结论审查人员招标人代表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注: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评委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审查。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评审点具体描述投标人1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函》;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2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服务技术响应表》《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资格证明文件》,信息完整;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规定签章。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1.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函》《投标报价表》,信息完整;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5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6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7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中的“★”条款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8未发现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9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①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相同的;②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审查结论备注:评委签字:年 月 日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2.《符合性审查表》是符合性评审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符合性评审中认定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评分标准分项评分因素满分说明价格投标报价10分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1.评标基准价为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技术33分投标人应当针对本项目提供以下完善的安保服务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院区的保卫,2.门岗接待登记,3.巡逻工作,4.楼内检查,5.停车场地管理,6.公共部分的秩序维护,7.报警系统的监护,8.防火防盗破坏等方面的检查巡视,9.消防设备的检查监控,10.夜间和节假日水、电、煤气等设施的检查,11.临时性警卫等方面。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3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扣1分,本项满分33说明:内容存在不足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内容不切合实际、内容描述不合理、内容针对性差、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内容生搬硬造、内容存在偏差、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逻辑漏洞或错误、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应急预案20分投标人应当针对本项目提供以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1.突发紧急事件事前预判,2.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3.具体措施,4.注意事项,5.事后保障和处置等方面。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扣2分,本项满分20说明:内容存在不足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内容不切合实际、内容描述不合理、内容针对性差、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内容生搬硬造、内容存在偏差、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逻辑漏洞或错误、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人员岗位培训方案20分投标人应当针对本项目提供以下完善的人员岗位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培训计划,2.培训内容,3.培训师资,4.培训场地安排,5.培训组织与管理等方面。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4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扣2分,本项满分20说明:内容存在不足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内容不切合实际、内容描述不合理、内容针对性差、内容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内容生搬硬造、内容存在偏差、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逻辑漏洞或错误、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商务项目经理陈述答辩15分项目经理陈述1.陈述环节(限时3分钟):①对本次服务特点、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管理目标清晰明确,管理办法和措施切实可行,得5②对本次服务特点、重点、难点分析比较准确,管理目标比较清晰明确,管理办法和措施比较可行,得4③对本次服务特点、重点、难点分析不够准确,管理目标不够清晰明确,管理办法和措施可操作性一般,得3④对本次服务特点、重点、难点分析不准确,管理目标不清晰明确,措施可操作性不可行,得2⑤对本次服务特点、重点、难点分析不清楚,管理目标不清晰明确,对项目没有任何建议及经验,得1分。2.答辩环节(限时3分钟):评审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设置两道答辩题目,项目经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题目进行答辩:①答辩表述清晰、逻辑合理,并能科学应对和解决问题的,得5分;②答辩表述比较清晰、逻辑比较合理,并能科学应对和解决问题的,得3分;③答辩表述不清晰或逻辑不合理或不能科学应对和解决问题的,得1分;④每道题5分,答辩环节共10分。3.本项满分共15分,未参加陈述答辩不得分。业绩2分投标人2022年3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注:以服务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服务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签署日期为准。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3)商务部分得分高的。4.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5.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我单位知悉 :1. 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 (响应)文件上传至“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递交。2. 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同一时间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一套文件。3. 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存储、密封、递交等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4. 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具 《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 授权函》,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应拒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5.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 解密,投标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没有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 ,投标(响应)无效。6. 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响应)备选方案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面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DLZFCG2025087
- 辽宁省
-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 刘琦 0411-86******
- 司法机关
- 服务/商务服务
- 服务/房地产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 中标***金额
- 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
- 刘琦 0411-65******
- 大连杰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DLZFCG2025087
二、项目名称: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推荐理由 |
| 1 | 报价:***(元) | 大连杰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大连市旅顺口区安民街24、26号 | 大连杰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辽宁鑫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大安护运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所投服务方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其中大连杰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齐全、服务方案合理、服务计划较为科学,各类保障措施有力。 |
2.供应商排名和评分:
| 标项号 | 供应商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 总得分 | 排名 | 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 |
| 1 | 大连杰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87.42 | 1 | - |
| 1 | 辽宁鑫德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86.4 | 2 | - |
| 1 | 大连大安护运有限公司 | 通过 | 81.57 | 3 | - |
| 1 | 大连金普新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80.98 | 4 | - |
3.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欣华,吴银娜,谭俊华,关冬梅,徐菲悦(第1标项名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26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 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新城大街5号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0411- 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041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琦
电 话:0411-65******
545.7K
中小企业声明函
69.9K
附件
- DLZFCG2025087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上网稿).docx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