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自治区本级防汛抗旱类物资采购(GXZC2025-G1-000796-GXKL)的公开招标公告
- 附件1、自治区本级防汛抗旱类物资采购(GXZC2025-G1-000796-GXKL)招标文件.docx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 标 文 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自治区本级防汛抗旱类物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5-G1-000796-GXKL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025年5月7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采购需求6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4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正文20一、总则20二、招标文件2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3四、开标26五、资格审查26六、评标27七、中标和合同28八、验收32九、其他事项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5第一节 评标方法35第二节 评标程序35第三节 评分标准38第四节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38第五节 评标报告39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0第一节 投标文件外层封面50第二节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52第三节 商务文件格式58第四节 技术文件格式65第五节 报价文件格式68第六节 其他文书、文件格式73第七章 质疑、投诉材料格式77第一节 质疑函(格式)78第二节 投诉书(格式)80第一章 招标公告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自治区本级防汛抗旱类物资采购(GXZC2025-G1-000796-GXKL)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自治区本级防汛抗旱类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28日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C2025-G1-000796-GXKL(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2025]4340号)项目名称:自治区本级防汛抗旱类物资采购预算总金额(元):90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分标)1:标项名称: 自治区本级防汛抗旱类物资采购A标数量:1预算金额(元):10302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防汛复膜编织布(120g/㎡)不低于80000㎡、多功能积木储水防洪箱不低于195个、工作救生衣不低于4800件、抛投式气胀救生圈不低于510个,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如有):/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交货完毕。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无标项(分标)2:标项名称: 自治区本级防汛抗旱类物资采购B标数量:1预算金额(元):79698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多水域防汛橡皮艇(含操舟机、机油)66艘、新型防扎冲锋舟(含操舟机、机油)30艘,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如有):/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交货完毕。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可自行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投标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开标时间:2025年5月28日开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分标1:¥10300.00、分标2:¥79600.00。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的信息: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市金浦路支行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银行账号:分标1:7719011969103333000008784分标2:7719011969103333000008785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电子保函除外)等原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uangxi.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分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在线投标的有关说明:(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9号项目联系人:陈威项目联系方式:0771-56605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项目联系人:韦毅锋项目联系方式:0771-2203982采购需求说明: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或“★”的条款。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必须满足采购要求。4.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投标人除了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来进行赔偿。5.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工业,(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1)。分标1:需求一览表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技术参数及配置分项预算(万元)1防汛复膜编织布(120g/㎡)80000㎡▲1、颜色为红蓝白,聚乙烯材质;▲2、单位质量120g/㎡(±5%),宽幅6m(±0.5%);3、经纬密度(根/10cm):40×40~60×60根/10cm;▲4、经向断裂强度≥13kN/m,纬向断裂强度≥11kN/m;5、经纬向断裂伸长率15%~40%,剥离强度为不可剥离;▲6、梯形撕破强力≥0.12kN,顶破强力≥1.2kN,渗透系数满足或优于10-11cm/s;7、折皱:宽度5cm,长度15cm,100cm之内≤3处折皱;8、不允许出现复合宽度不足、明显脱膜、气泡和硬块,1m内经纬断丝之和≤3处;9、边不良:不大于300cm,每50cm计一处,100m内≤5处;10、杂物:软质,直径不大于5mm,100m内≤5处。标注“▲”为重要参数,必须提供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其它形式的佐证材料不予认可。25.7042多功能积木储水防洪箱195个1、可快速搭建成挡水子堤,管涌围井,人行浮桥、栈道,漂浮平台或水面应急救生筏;▲2、单个防洪箱材质、工艺及结构:聚乙烯,一次性整体成型无拼接工艺,非组装式长方体结构;▲3、箱体顶部(长×宽)尺寸≥100cm×50cm,箱体底部(长×宽)尺寸≥100cm×50cm,箱体高度≥50cm;4、箱体平均壁厚≥5.5mm,拉伸强度≥12MPa;5、单件空箱承重浮力≥120kg,质量≥16kg;▲6、挡水高度:无需其它辅助挡水材料,注满水后组合体自身挡水高度≥3m,箱体无明显变形;7、防洪箱每8个为一组,每个防洪箱注、排水口总数量≥5个;▲8、每个箱体6个面均可以榫卯结构方式两两直接拼接或错缝拼接,无需其它连接件;9、每个防洪箱配备不锈钢加强筋数量≥2个,加强筋硬质地面嵌入深度≥5mm,非硬质地面嵌入深度≥150mm;10、配备嵌入箱体式H型不锈钢护栏,护栏间距≤2m,护栏高度≥50cm。标注“▲”为重要参数,必须提供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其它形式的佐证材料不予认可。35.13工作救生衣4800件1、产品外观:橙红色,表面有明显“工作救生衣”字样,采用快速系固方式,配件无尖角无毛刺;▲2、救生衣面料采用涤纶牛津布,单件重量≤1.0kg;3、加工质量:包布缝边向里折进≥10mm,明缝线距边缘≥1mm且缝线无跳针,机缝线密度每50mm长度≥16针且缝线端头打回结,缚带端头镶于包布的长度≥30mm,绱缚带应用不小于3趟缝线方法加固;4、包布色牢度:抗摩擦性≥3级,抗海水性≥4级,抗光照性≥5级;5、缝线抗拉强度≥19.6N/根,缚带抗拉强度≥882N/根,包布抗拉强度≥784N/50mm;6、产品强度:救生衣衣身应能承受1764N的作用力下30min不损坏,肩部应能承受882N的作用力下30min不损坏;▲7、逆向反光带:穿着救生衣的人员在水中处于静平衡状态时,救生衣逆向反光材料露出水面面积≥200cm²;▲8、浮力损失:救生衣浸入淡水中24h后的浮力≥74N;9、浮态:穿着救生衣在水中应竖直或后倾,且口部露出水面,应无将穿着者面部浸入水中的倾向;▲10、哨笛:配备声音响度(声压级)≥100dB的哨笛1只,细索承受≥200N荷载力3分钟不损坏;标注“▲”为重要参数,必须提供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其它形式的佐证材料不予认可。27.124抛投式气胀救生圈510个▲1、产品外观结构:黄色或橙红色,收束式包装设计,内外径均布设一圈逆向反光材料,具备手动和遇水自动充气方式,外沿设有抓握圆孔(抓握飞边);▲2、尺寸重量:充气后内径≥400mm,最大外径≤1100mm,厚度≥80mm,重量≤1.2㎏;▲3、救生圈在30米高度投落水中,自动充气成型时间≤5S;4、自动充气救生圈充气成型后,可支承14.5kg重物在水中持续漂浮24h;5、自动充气救生圈在充气12h后压力降低≤5%,不充气的情况下75kg重压3h不漏气;6、耐高低温:救生圈经-15°C及高温40°C环境中8h后立即触发充气,充气成型时间≤5S;▲7、充气头可承受≥200N作用力后救生圈应能保持完好;▲8、充气室材料涂层附着力径纬向≥200N/50mm,撕裂强度径纬向≥35N,断裂强度径纬向≥500N/50mm,径纬向延伸率≥35%;9、充气室色牢度:抗摩擦≥3 级,抗海水≥4 级,抗光照≥5级;10、其它:救生圈配备简单快速放气体装置,配备声音响度(声压级)≥100dB的哨笛1只。标注“▲”为重要参数,必须提供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其它形式的佐证材料不予认可。15.096商务条款一、质保期:除“技术参数及配置”中另有约定外,其余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1年(若产品生产厂家免费质保期超过此年限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厂家规定执行;若中标人质保期承诺优于产品生产厂家质保年限的,以中标人承诺执行)。二、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交货完毕。交货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付款方式: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具体付款方式为: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金额的5%,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即可签订采购合同。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履约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提供有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中标金额的2%提交。2、所有货物全部到货且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提供验收入库单及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一次性支付中标人全额合同货款。四、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1、在接到故障通知后,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1小时内响应,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如在24小时不能解决问题的,中标人必须提供相同型号或同等档次的备用设备,以保证正常使用,对于电话、传真、E-MALL方式的售后技术服务要求,在30分钟内作出实质性答复。2、在质保期内,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回访检查并对货物进行免费维护保养,质保期外提供终身维护保养服务。3、免费培训:在安装调试过程应安排采购人操作人员参与,并进行现场培训,并确保有2~3 人具备熟练操作设备、了解设备结构及工作原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五、验收要求1、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货物依据公开招标文件上的相关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针对中标供货产品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给予验收,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验收。2、中标人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应随货物一并提交采购人。中标人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其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及清单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不予验收。中标人必须与采购人进一步协商包装方式,并由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才能进行包装。3、中标人需负责安装、调试,并培训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及检验合格,采购人方予验收。4、采购人组织验收并抽样由国家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中标人必须到场配合,验收和抽检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入库凭证。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6、验收、检测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六、报价要求1、货物的价格:包括产品货款、包装费、杂配件、各项检验验收等各种费用费及各项税金等;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3、运输、装卸、调整、退换、开箱检验、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售后服务费。4、招标代理服务费、保险费及其他所有费用总和。注:投标人自行考虑完成项目所需的辅材、杂配件等数量,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全部内容,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其他说明一、进口产品说明:本分标货物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核心产品:本分标的核心产品为第2项产品:多功能积木储水防洪箱。分标2:需求一览表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技术参数及配置分项预算(万元)1多水域防汛橡皮艇(含操舟机、机油)66艘1、该艇适用于激流、缓流、静态涝水等应用场景,采用子母艇式附载共行设计,共用快速连锁机构,固定牢靠;2、母艇配置:艇主体1艘、操舟机1台、机油1套、配件1组▲(1)尺寸(长*宽)≥360cm*170cm,自重≥60kg,乘员≥6人;(2)橡皮艇主材质PVC(夹网纤维),厚度≥1.0mm,铝合金地板;(3)操舟机:L2型发动机,排气量≥220cm³ ,最大输出功率≥11.0kW,净重≤40kg;(4)机油:半合成型,基础油90~99wt%,添加剂<10wt%,净含量≥20L;(5)配件:折叠桨≥1副,维修筒≥1个,脚打气筒≥1个,合板椅子≥1个;3、子艇配置:艇主体1艘、充放气配件1套、水桨1套▲(1)充气后尺寸(长*宽*高)≥320cm*150cm*50cm,未充气尺寸≤80cm*60cm*40cm;▲(2)自重≤50kg,载重≥350kg,乘员≥5人;▲(3)采用“一键式”拉绳自动充气展开设计,充胀成型时间≤70s;(4)配备充放气配件及浮水桨1套。标注“▲”为重要参数,必须提供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其它形式的佐证材料不予认可。348.482新型防扎冲锋舟(含操舟机、机油)30艘▲1、船长≥560cm,宽≥170cm,空载吃水≤0.20m,自重(不含操舟机)≤300kg;2、核载人数≥8人,载重≥800kg,单人静水面航速≥50km/h;3、船体结构、材质及性能:(1)船体为铝合金龙骨框架及甲板,框架下设置多个独立气囊和气室,气囊下层粘接耐磨板护甲防护;(2)甲板采用铝合金材料,铺设防滑地垫,两侧设置铝合金材质专用护栏,喷涂防腐涂层;▲(3)独立气室数量≥10个,主体气囊数量≥2个,浮力气囊数量≥3个,防护气囊数量≥1个;▲(4)浮力软体气囊材料性能:拉伸强度经纬向≥3200N/5cm,撕裂强度经纬向≥300N,剥离强度≥100N/5cm,断裂伸长率经纬向20%~40%;▲(5)船底耐磨板护甲材料性能:悬臂梁无缺口冲击强度≥70KJ/㎡,弯曲强度≥20MPa,拉伸强度≥10MPa,摩擦系数≤0.1,吸水率≤0.01%,热变形温度≥85℃,体积磨损≤1cm³;▲4、搭载便携式一体化水体智能检测终端(1)具备测深、测温功能,水体非接触带电检测功能,超阈值自动声光报警等功能;(2)测深范围≥60m(精度满足或优于0.1m),测温范围满足或优于-30℃~50℃(精度满足或优于0.1℃),水体非接触带电检测距离≥30㎝,探测电压范围满足或优于30V~380V,防护等级≥IP67。5、发动机功率≥22.0kW,外置油箱容量≥20L。6、配件:铝合金划桨≥1付,专用充气泵≥1只,气囊专用维修包≥1套,机油≥1套。标注“▲”为重要参数,必须提供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其它形式的佐证材料不予认可。448.5商务条款一、质保期:除“技术参数及配置”中另有约定外,其余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1年(若产品生产厂家免费质保期超过此年限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厂家规定执行;若中标人质保期承诺优于产品生产厂家质保年限的,以中标人承诺执行)。二、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交货完毕。交货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付款方式: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具体付款方式为: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金额的5%,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即可签订采购合同。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履约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提供有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中标金额的2%提交。2、所有货物全部到货且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提供验收入库单及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一次性支付中标人全额合同货款。四、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1、在接到故障通知后,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1小时内响应,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如在24小时不能解决问题的,中标人必须提供相同型号或同等档次的备用设备,以保证正常使用,对于电话、传真、E-MALL方式的售后技术服务要求,在30分钟内作出实质性答复。2、在质保期内,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回访检查并对货物进行免费维护保养,质保期外提供终身维护保养服务。3、免费培训:在安装调试过程应安排采购人操作人员参与,并进行现场培训,并确保有2~3 人具备熟练操作设备、了解设备结构及工作原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的能力。五、验收要求1、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货物依据公开招标文件上的相关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针对中标供货产品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给予验收,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验收。2、中标人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应随货物一并提交采购人。中标人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其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及清单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不予验收。中标人必须与采购人进一步协商包装方式,并由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才能进行包装。3、中标人需负责安装、调试,并培训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及检验合格,采购人方予验收。4、采购人组织验收并抽样由国家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中标人必须到场配合,验收和抽检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入库凭证。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6、验收、检测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六、报价要求1、货物的价格:包括产品货款、包装费、杂配件、各项检验验收等各种费用费及各项税金等;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3、运输、装卸、调整、退换、开箱检验、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售后服务费。4、招标代理服务费、保险费及其他所有费用总和。注:投标人自行考虑完成项目所需的辅材、杂配件等数量,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全部内容,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其他说明一、进口产品说明:本分标货物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核心产品:本分标的核心产品为第2项产品:新型防扎冲锋舟(含操舟机、机油)。附件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项目内容编列内容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招标公告。6.2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2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8.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获得参加评标资格的投标人或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确定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依次按技术评分高优先、商务评分高优先顺序排列,均相同时,由采购人随机抽取。11.4媒体发布渠道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澄清、更正及与之相关的事项将在招标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网上查询地址上发布。11.5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会议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13.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款所属时期为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的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税款所属时期或缴费起始时间为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的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者投标人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说明)。(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声明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8、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9、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材料。(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技术文件组成1、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3、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无模板的格式自拟)。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文件组成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16.2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必须包含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及其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报价包含验收费用。17.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18投标保证金金额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缴纳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缴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的复印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电子保函除外)等原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5.缴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详见招标公告。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投标保证金,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缴纳方式缴纳的,或者未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生成电子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生成电子文件。(注: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编写,第六章未附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20备份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2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及地点无23开标时间、地点25.3(2)投标人信用查询渠道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截图查询记录,截图留存或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作为附件上传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9.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9.2允许负偏离项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30.1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技术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分得分高的优先的顺序。3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要求详见各分标商务条款。备注: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2〕8号)规定,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少或免于收取履约保证金,有必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2. 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3.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36.1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电子采购合同需要中标人通过有效CA证书进行电子签名与签章(适用于签订电子合同的情形)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适用于签订纸质合同的情形)38.2.1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1)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联系电话:0771-5660526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9号(2)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3486228通讯地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103室(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内)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38.3.1投诉受理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通讯方式: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7楼4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固定采购代理收费:分标1:¥15241.00,分标2:¥60364.00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高新科技支行银行账号:2102111229300032105开户行行号:10261101110141.1解释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41.2其他释义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实物印章或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4.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5.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 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 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6“售后服务” 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或“★”的条款。2.9 “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特别说明: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投标人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该投标人所拥有。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9.回避与串通投标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 质疑、投诉材料格式根据本章第11.1项的规定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及平台短信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生的后果均应自行承担。11.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报价文件: 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本节19.投标文件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4.1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5.投标的风险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其中:商务文件与技术文件合并编辑成一个电子文档)。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投标报价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项目/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项目/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7.2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8.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9.2、9.3情形的;(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9.6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需求和配置、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9.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异常情况见“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正文”中“四、24.2开标程序”。20.备份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1.3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22.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2.2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四、开 标23.开标时间和地点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开标程序24.1开标形式:(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抽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抽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购。(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4.2开标程序:(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9.3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报价均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五、资格审查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线上审查。25.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点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直接在线查询)(2)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5.4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六、评 标26.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7.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8.评标原则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8.2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3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作无效处理。28.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9.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9.3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七、中标和合同30.确定中标人30.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0.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理。3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1. 结果公告31.1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依法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1.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2.发出中标通知书32.1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32.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3. 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34.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多名中标人的除外)。35.履约保证金35.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6.签订合同36.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签订携带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适用于签订纸质合同的情形)36.2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适用于签订电子合同的情形)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适用于签订纸质合同的情形)36.3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6.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5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人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6.6采购人或中标人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7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8. 询问、质疑和投诉38.1询问38.1.1供应商在开标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38.1.2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1.3 询问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8.2质疑38.2.1(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8.2.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8.2.3。38.2.4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质疑)。(2)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第38.2.5项的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5)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6)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7)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2.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答复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38.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8.3投诉38.3.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3.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投诉书格式后附):(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8.3.4(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38.3.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6)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八、验收39.验收39.1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货物或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如有)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其他事项40.采购代理服务费40.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项目中标或预算总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40.2条规定收取。40.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500~1000万元0.45%0.55%1000~5000万元0.25%5000万元~1亿元0.1%0.2%1~5亿元0.05%5~10亿元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100亿元以上0.004%0.004%(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2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 万元×l.5 %= 1.5 万元( 200 - 100 )万元 ×1.1%=1.1万元合计收费= 1.5+1.1= 2.6 (万元)4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1.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2. 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一节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评审。第二节 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包括分项预算)。(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条第(2)项情形的。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5)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服务完成时间或者服务期等)、维保期及招标文件中标“▲”或“★”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6)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1)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或“★”的技术参数及配置发生负偏离的。(2)技术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方案的,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澄清补正、说明或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有可能对评审产生影响。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4.投标文件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5.比较与评价(1)评审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所载明的评标方法、标准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7)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8)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评审复核6.1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意见要体现在评标报告中。6.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节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注:评分标准中,不符合最低档次条件的,可以为0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总得分=报价分+技术分+商务分。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满分分值0报价(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对其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投标人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其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10% 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6)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7)价格分计算公式: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40分401技术(客观分)技术性能分(满分5分)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技术参数及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得5分。52技术产品设计、综合性能分:一档(2分):有投标产品的技术工艺介绍;有产品细节介绍。二档(7分):有投标产品的技术工艺介绍;产品细节介绍详细;有实用性、有安全保障性。三档(12分):有投标产品的技术工艺介绍、能体现工艺水平;产品细节介绍详细;产品设计合理、使用或操作方便;有实用性及通用性、有安全保障性;能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充分的设备性能保障。123技术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以下项目实施方案内容(①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分析;②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③安全保证措施;④项目实施人员的岗位职能及配套的管理制度;⑤货物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投标人全部提供前述5项方案内容并符合项目采购需求的得10分;每缺一项前述方案内容扣2分;每一项前述方案内容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1分。注:内容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任意一种情形。104商务售后服务方案:一档(2分):售后措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缺乏保障响应措施。二档(7分):售后服务方案细致、合理,有保障响应措施,承诺提供7×24售后服务热线,有售后服务流程、应急预案,提供了合理的质保以外的价格优惠方案,有服务人员安排和分工。三档(12分):售后服务方案细致、合理、可行,保障响应措施有力,承诺提供7×24售后服务热线,有售后服务流程、应急预案、发生质量问题时提供替代产品或有效的替代解决方案,提供了合理的质保以外的价格优惠方案,有服务人员安排和分工,提供了有针对性的定期维保措施。125商务(客观分)承诺质保期延长1年(即质保期2年)的得1分,延长2年(即质保期3年)的得3分,延长3年(即质保期4年)及以上的得6分。注:延长不足一年的部分不予计分。66商务(客观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所有投标产品来源合法且取得原厂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材料,得3分。37商务(客观分)业绩分(满分6分)投标人或核心产品生产厂家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每具有1项得1分,此项满分6分。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68商务(客观分)信誉分(满分6分)投标人或核心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得2分,满分6分。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6第四节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投标报价低优先、技术分得分高优先、商务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一家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分标,但一家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分标(顺序按分标2→分标1依次确认,例如:某投标人分标1、分标2的评审总得分排名都得第一时,只能成为分标2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分标1将推荐评审总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作为分标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五节 评标报告(一)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二)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自治区本级防汛抗旱类物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计划编号:分标: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中标供应商: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 购 计 划 号: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详见合同附件《开标一览表》2、合同合计金额:人民币 (¥ )3、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甲方将不予支付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第二条 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公告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有国家标准的,还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没有国家标准的,有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必须符合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公告规定或响应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第三条 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服务成果及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诉讼等,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点的约定处理。2、乙方应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但不得晚于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未交付技术资料的,视为没有交付货物。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因为本合同履行终止、解除或无效而解除。乙方发生失泄密事件导致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4、本项目中产生的新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方不得随意使用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包括不得在评奖、教学、著作、研讨等非营利性活动中使用。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的知识产权及其相关权利永久归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使用或许可第三人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宣传用途,包括不得在评奖、教学、著作、研讨等非营利性活动中使用。6、乙方需配合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审查、保密教育及保密检查,发生失泄密事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公告规定或响应文件承诺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安排。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及相关费用,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本项目不接受损耗,乙方自行办理相关保险。4、货物在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前发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采用适合长途运输的产品包装,包装必须坚固并根据产品各部分的结构特点进行妥善方式包装。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防碰撞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6、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7、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8、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9、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甲方有权在最终验收前对货物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不合格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交货地点:。2、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公开招标文件上的相关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针对中标供货产品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给予验收,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验收。3、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应随货物一并提交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其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及清单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不予验收。4、乙方需负责安装、调试,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及检验合格,甲方方予验收。5、甲方组织验收并抽样由国家认可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乙方必须到场配合,验收和抽检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入库凭证。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7、验收、检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六条 培训1、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由甲方指定。2、乙方应当按照投标承诺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但不得违反或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培训时间、地点:甲方指定时间和地点。3、乙方应提供对甲方使用人员的多次免费培训,使甲方使用人员熟练掌握所培训内容,熟练掌握全部功能;乙方培训甲方使用人员直至其掌握全部功能是甲方进行最终验收的必要前提条件。4、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足够次数的培训的,按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处理。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质保期:年(若产品生产厂家免费质保期超过此年限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厂家规定执行;若中标人质保期承诺优于产品生产厂家质保年限的,以中标人承诺执行),自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4、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关于多水域防汛橡皮艇(含操舟机、机油)及新型防扎冲锋舟(含操舟机、机油)的,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支持与服务:出现故障1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场维修。如在24小时不能解决问题的,中标人必须提供相同型号或同等档次的备用设备,以保证正常使用,对于电话、传真、E-MALL方式的售后技术服务要求,在30分钟内作出实质性答复。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经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提供备用机。定期回访以及对设备维护。关于防汛复膜编织布、多功能积木储水防洪箱、工作救生衣、抛投式气胀救生圈的,在接到货物质量问题通知后,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货物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处理,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更换。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6、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质保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一次免费全面检查;质保期满后,以优惠价格提供维修和备件更换,且免除一切手续费。质保期满后,终身维护,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在质保期内,乙方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回访检查并对货物进行免费维护保养,质保期外提供终身维护保养服务7、若在最终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乙方提供的货物出现重大故障的,乙方应予以免费换货。8、未经甲方书面允许或要求,乙方不可随意更换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服务团队成员;如乙方的服务团队成员从乙方离职的,乙方应当及时补充补充资质及能力不低于原服务团队成员的新成员,新成员在服务甲方前,应当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如甲方需对其进行背景调查的,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第八条 付款方式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使用量变更导致合同变动部分的金额不得超过本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且另需签订补充合同)。2、付款方式: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具体付款方式为:1、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金额的5%,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即可签订采购合同。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履约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提供有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中标金额的2%提交。2、所有货物全部到货且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提供验收入库单及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向甲方申请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额合同货款。甲方有权在付款前对货物质量进行复核,如发现问题可暂缓付款,直至问题解决。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金额的5%,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即可签订采购合同。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中标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提供有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合同金额的2%提交。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在项目履约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应在收到申请相关材料(由乙方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桂财采(2015)22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无息退付,如有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只退履约保证金扣除后的余款(无息)。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建政支行银行账号:618478801852第十条 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合计金额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上限为本合同合计金额的15%。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对应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9%,超过3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万分之三滞纳金。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修复,如无法修复的乙方负责更换全新货物,或者按合同价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7、甲乙双方其它违约行为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该批货款额5%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其它一切经济损失。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及诉讼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参数进行检测(复检)。货物参数符合投标文件的承诺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投标文件的承诺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四条 通知和送达1、各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各方地址为各方真实有效通讯地址,一方向对方发出的任何通知、信函和文件,以挂号信函或快递信函方式向对方地址邮寄有关通知、信函和文件的,自发出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对方,挂号信函或快递信函的邮寄凭证即视为成功送达的有效凭证。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1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仍为真实有效通讯地址。若为专人提交的,自对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收时或单位盖章时视为送达对方。因提供或者确认的通讯地址不准确、通讯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2、本合同载明的各方电子邮箱、电话号是各方真实有效的通讯联系方式,一方向对方发出的任何通知、信函和文件,若以邮件方式发送的,自邮件发送成功视为送达对方。一方电子邮箱或电话变更的,应在变更后1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合同载明的电子邮箱或电话仍为真实有效的通讯联系方式。3、上述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授权代表签字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七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本合同凡与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不一致的,一律按照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第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以下无正文)年 月 日乙方(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采购方式:在线投标响应项目编号:所投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年 月 日第二节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3.声明函的格式:声明函致: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特此承诺。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年 月 日4.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的格式: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年 月 日5.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的格式: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年 月 日6.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格式: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联合体中(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如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请填写此条,否则无需填写;如联合体成员中有多个小型、微型企业的,请逐一列出。】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第三节 商务文件格式1.商务文件封面的格式:商务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 月 日2.商务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3.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的格式:参加本项目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我方认定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 标 人:地 址:姓 名:性 别:年 龄:职 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年 月 日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致: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在职正式员工(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3.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4. 若为联合体投标须各方签字或盖章。附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6.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项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响应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二...注:1.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3.当投标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第四节 技术文件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所投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2. 技术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3. 技术需求偏离表的格式:技术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项号标的名称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投标文件响应的技术参数及配置偏离说明12...投标货物中,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需求一览表”的第项产品:,合计项;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需求一览表”的第项产品:,合计项。(注:如有,请逐项列出,如无填写“无”或者留空。)注:1.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请根据所投货物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需求一览表”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条款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3.当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及配置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第五节 报价文件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所投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2.报价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3.投标函的格式:投标函致: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一、报价文件电子版(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二、资格文件电子版(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三、技术文件电子版(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四、商务文件电子版(包含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我方兹宣布:1、我方愿意以投标时提供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在承诺的交货时间内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需求一览表”中的相应的采购内容,具体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2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函,并承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2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都是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的。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包括资格条件和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7、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4. 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如有)、国别及制造商数量及单位①单价(元)②单项合计(元)③=①×②备注12...投标总报价(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交货时间:注:1、 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备注除外),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有效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本表内容均不能涂改,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且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4、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标的名称”一栏中,填写具体货物,在“规格型号”一栏中,填写具体货物规格和型号,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5、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6、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第六节 其他文书、文件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的格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 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序号名 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 额合 计合计大写金额: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中标或者中标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4.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的格式: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参考)供应商申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该项目已于年月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年月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大写)人民币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账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 号: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意见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备注注:投标人凭经采购人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第七章 质疑、投诉材料格式第一节 质疑函(格式)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日期: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二节 投诉书(格式)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 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 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 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 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 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GXZC2025-G1-000796-GXKL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 陈威项目 0771-5******
- 行政机关
- 货物
- 预算***金额
- 指定账户并且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的信息: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市金浦路支行开户
- 韦毅锋项目
项目概况
自治区本级防汛抗旱类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5-G1-000796-GXKL
项目名称:自治区本级防汛抗旱类物资采购
预算总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自治区本级防汛抗旱类物资采购A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防汛复膜编织布(120g/㎡)不低于80000㎡、多功能积木储水防洪箱不低于195个、工作救生衣不低于4800件、抛投式气胀救生圈不低于510个,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交货完毕。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自治区本级防汛抗旱类物资采购B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9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多水域防汛橡皮艇(含操舟机、机油)66艘、新型防扎冲锋舟(含操舟机、机油)30艘,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交货完毕。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可自行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分标1:¥10300.00、分标2:¥79600.00。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的信息: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市金浦路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分标1:771901****103333000008784
分标2:771901****103333000008785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电子保函除外)等原件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cgp-guangxi.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分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在线投标的有关说明: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9号
项目联系人:陈威
项目联系方式:07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项目联系人:韦毅锋
项目联系方式:07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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