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5、2026年度评估服务企业采购项目封闭式征集公告
- 附件1、征集文件(定).pdf征集文件 (封闭式框架协议) 项目名称:铜陵市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5、2026 年度评估服务企业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JXY202505070409 征集人 :铜陵市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盖章) 集中采购机构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目 录 第一章 框架协议征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前附表及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拟签订的框架协议文本 第五章 拟签订的采购合同文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征集邀请 各潜在供应商: 铜陵市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5、2026 年度评估服 务企业采购项目征集公告已发布, 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 于 本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按照征集公 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铜陵市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一、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制单价 见征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 “付费标准及 方式”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征集公告 3 采购方式 封闭式框架协议 4 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 应商的评审办法 质量优先法 5 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 应商的方式 直接选定 6 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 年。 7 入围供应商数量 提交响应文件和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 的供应商不少于2 家时,设置淘汰比例为 3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的原则确定 入围供应商家数。 如出现得分相同时, 按服 务方案得分从低到高顺序进行淘汰。 仍相同 时,由评审委员会抽签决定。 8 构成征集文件的其他 文件 征集文件的澄清、 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 征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 响应有效期 开标后60天 10 付款方式 评估费用按每单个任务完成并出具合格的 评估报告后一个月内支付, 资金支付以转账 方式。 11 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应在响应 截止时间前登录“徽采云”投标客户端制 作加密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 下载专区中的电子交易系统专区下的 “徽采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云客户端) 在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时间截止前未有效 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12 开启解密 开启时各供应商应在解密程序开始后60 分钟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现场或远程解 密(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如供应商未在 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 该响应文 件做无效标处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 文件澄清、响应否决 通知 供应商应通过电脑及时刷新点击查看系统 内的询标、 响应否决等通知消息, 并通过系 统接受评审小组发起的询标和通知, 在规定 的时间内 (从评审小组发起询标等要求起不 超过30分钟, 逾时视为放弃澄清权力) 对该 项内容进行回复、 确认并加盖电子签章。 逾 期未回复的(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评审 小组将可能按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评 审,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费用承担 供应商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 理 15 政府采购政策(第一 阶段执行,第二阶段 不作要求) 一、中小企业 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 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安徽省财 政厅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 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文件规定 执行中小企业政策,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 小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 《中小 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监狱企业。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 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在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 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 四、“三首”、创新产品 依据 《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品 首张订单和推广应用实施办法 (试行) 的通 知)》(铜政办〔2021〕11 号)和《关于 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的通知》 (财购 〔2021〕 12 号) , 规范支持 “三首” 、 创新产品政策。具体为: 一、“三首”产品应提供省经信厅公 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首批次新材料、 首 版次软件产品名单相关文件或省经信厅网 站公开的截图,未提供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二、 “三首”产品和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创新 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三、 市科技局认定的 创新产品应提供铜陵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创 新产品目录相关文件。 五、节能环保产品 依据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 证证书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或中国政府采 购网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的名单, 未提供的不享 受加分或作为未实质性响应。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6 报价扣除(本项目不 采用) 本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按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评审: 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 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同小型和微型 企业。 三首、创新产品价格扣除:/% 17 信用查询 详见评审办法 18 其它补充说明1 如交易系统中相关操作内容与征集文件正 文不符的, 以征集文件以准。 如供应商在文 件编制和提交、 评委在评审过程遇到系统无 法实现的情况, 请及时联系交易中心项目负 责人(以公告为准)技术咨询电话:95763 19 其它补充说明2 “政采贷”融资指引:有“政采贷”融资需 求的中标 (成交) 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 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申请融资,具体操作 流程及金融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铜陵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 专栏或铜陵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栏。 二、总则 1、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封闭式框架协议的服务项目。交易 中心接受征集人委托, 根据征集人提交的服务要求, 对此项目进行集 中代理,编制征集文件,组织开评审小组活动。 2、 本次采购的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无论征集文件是否列明,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现行 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响应无效。本征集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 资质,均应当是由权威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三、征集文件 1、征集文件构成 1.1 征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1.1 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1.1.2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1.1.3 采购需求 1.1.4 拟定的框架协议文本 1.1.5 采购合同文本 1.1.6 响应文件格式 1.2.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应 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 充分理解征集文件中所有内容。 如果征集人没有满足征集文件的有关 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 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后,应仔细阅研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 残缺、疑问等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中心提出,否则,由此引 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 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 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征集文件 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征集文件的澄清 2.1 供应商可以要求征集人对征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澄清。 2.2 供应商对征集文件如有疑问,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前按征集 公告中的联系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知征集人和交易中心。 未在规定时 间提出疑问的, 将不予答复。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 澄清的问题, 将在响应截止前以公告的形式刊登在 “安徽省政府采购 网”,告知所有供应商。因此,供应商无论是否提出过澄清的要求, 均应上网查看是否有关本项目的澄清说明。 3、征集文件的修改 3.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征集人可以对征集文件进行修 改。 3.2 征集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 开启日期。 3.3 征集文件的修改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公布, 补充文件将作 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电子开评标相关要求 4.1 注册登记 4.1.1 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 市场主体库) 已审核通过的企业参与响应, 企业通过铜陵市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善响应信息,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 时办理入库手续 (具体详见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安徽 合肥 (铜陵)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申报 (投标人) 操作手册_v2.0》 。 (注: 企业机构名称等相关信息调整时, 须及时变更市场主体库信息) 4.1.2 上传企业证件扫描件与基本信息 供应商在响应前应根据征集文件要求自行在市场主体库中上传 所有资质信息及原件扫描件, 基本信息必须与扫描件完全一致, 如因 未正确上传或未及时更新企业基本信息及证件扫描件, 被认定无效标 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2 办理电子数字证书(CA 证书) 4.2.1 供应商应当取得和正确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 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 时联系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企业登记入库窗口咨询, 采取现 场或线上办理(咨询电话0562-5885809,0562-5885810)。供应商 需通过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 并妥善保 管数字证书。 4.2.2.1 数字证书到期后供应商必须及时在证书颁发机构网站 续期, 并对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 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 传至系统;(续期会使证书编号不一致导致之前加密的电子标书无法 解密,请务必在响应前提前办理续期手续或重新加密上传文件。) 4.2.2.2 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供应商 应提前办理新证书。 供应商在开标前务必确认数字证书是否正常使用, 由于数字证书遗失、 损坏、 更换、 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3 下载征集文件 4.3.1 供应商在征集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系统完善响应信息、下 载征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征集人 在网上更正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 供应商应及时上网查阅, 通过系统 下载最新的征集文件,据此制作响应文件。 4.4 制作响应文件 4.4.1 供应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中的电子交易系统 专区下的 “徽采云客户端下载 “响应文件制作软件” , 通过软件制作、 生成响应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95763。 4.4.2 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响应文件制作 软件、导入电子征集文件,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4.4.3 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可用附 件形式上传至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 4.5 上传响应文件 4.5.1 供应商应提前做好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工作并在系统进行 确认,因操作错误可在系统中进行撤回。 4.5.2 经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 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主锁和副锁因证书号不一 致不可混用, 如因电子锁携带错误导致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 任。 4.6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响应。 4.6.1 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 4.6.2 供应商无法使用CA 锁解密标书,且排除交易系统或解密 设备故障的或标书显示携带病毒的,则拒绝企业继续响应。 4.6.3 不符合征集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 果的其它情形。 4.7 意外情况的处理 4.7.1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 响应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供应商责任外,其余各方当 事人免责: 4.7.1.1 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 招投标系统的; 4.7.1.2 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 行正常操作的; 4.7.1.3 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7.1.4 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4.7.1.5 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4.7.1.6 如因征集人CA 锁解密失败或交易系统问题,导致所有 供应商均无法解密电子标书的; 4.7.1.7 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4.7.2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政 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 经批准同意后,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 排除后,重新实施。 四、供应商 1、响应费用:免收代理费、工本费和响应保证金。 2、合格的供应商 2.1 合格的供应商应当满足本项目征集文件所载明须满足的最 低条件。 2.2 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 段(包别)或者不分标段(包别)的同一项目响应,相关供应商均按 无效标进行处理: 2.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2.2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2.2.3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勘察现场 3.1 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 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联系方式见征集公告。 3.2 供应商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入围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 中, 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 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 或索赔的要求。 3.3 除非有特殊要求,征集文件不单独提供现场的自然环境、气 候条件、 公用设施等情况, 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 一切情况。 4、知识产权 4.1 供应商须保证征集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货物、 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 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 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 则在响应报价 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如因此导致征集人 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2 供应商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 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 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5、纪律与保密 5.1 供应商的响应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 竞争, 不得损害征集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以向征 集人、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5.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 5.2.1.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1.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或提 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5.2.1.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 人员为同一人; 5.2.1.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5.2.1.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是呈规 律性差异; 5.2.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联合体响应 6.1 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外,两个或两个 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响应,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 项 目响应时使用联合体牵头人的CA 锁制作响应文件并进行加解密。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 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并将联合体协议 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联合体协议上需加盖联合体各方的签章。 由 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 质等级。 6.3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 在同一项目中响应,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 否则 相关供应商均作无效标处理。 7、签章的效力 征集文件中明确要求必须加盖电子签章。 五、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响应的所有 往来函件,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1.2 除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 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构成 2.1 响应文件应包括本征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的全部 内容。 2.2 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 一旦成为入围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3 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征集文件规定的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 改。 否则, 其响应文件在评审小组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征集文件做 出实质性的响应而中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供应商应当使用征集文 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如有需要格式可以按原格式 进行扩展,扩展后的格式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原格式内容。 3、响应报价(本项目为固定报价,不作为评审打分依据) 3.1 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服务 的名称、单价和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 价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征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响应报价表上服务的价格是服务总价,其总价即为履行合 同的固定价格。 报价应当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除非征集文 件另有规定,响应报价均不得高于征集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 项目预算。 3.3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达到可验收状态的所有费用。响应报 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 服务内容明 细和总价。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 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 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5 响应报价只限于填写在响应报价表内, 响应文件其它位置不 应出现报价内容。 4、响应货币:响应须以人民币报价。 5、证明供应商合格的文件 5.1 供应商应提交征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证明其响应内容符 合征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5.2 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 更等期间, 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 (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实现网上电子开标的应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按照要求进行 签章。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的提交 1.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上传响 应文件,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1.2 响应截止时间前, 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以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 准。 1.3 实行网上电子开评标的, 响应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 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使用电子开评标的项目, 供应商在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后, 可以在 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电子标书。 七、响应文件的开启 1、开启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开启会议 2.1 主持人按征集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响应文件开启。 2.2响应文件开启由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主持, 任何对开启期间的质疑应当在开标时提出, 否则视同供应商对开启过 程理解和接受。 2.2.1 响应文件开启时, 各供应商应在解密程序开始后规定时间 前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2.2.2 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称、 响应价格, 以及其它 详细内容。 八、评审定标 1、评审小组与评审 1.1 评审小组由征集人依法组建,评审活动由评审小组负责。 1.2 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开始评审,评审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评审过程的保密 响应文件开启后, 直至授予入围供应商合同为止, 凡属于对响应 文件的审查、 澄清、 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入围候选人的推荐情 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响应文件的澄清 3.1 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 评价和比较, 评审小组通过铜陵 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 要的澄清或说明。 3.2 供应商应在响应函中填写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并通过系 统接受评审小组发起的澄清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 (从评审小组发起 询标起不超过30分钟) 自行查阅询标内容, 回复确认后加盖电子签章, 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凡属于评 审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响应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 补正响应报价)以及响应文件存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评审小组应 当以询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通过系统澄清、 说明、补正或确认,细微 偏差的修正将由评委进行评审、解释,供应商应在线签章认可。 4、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4.1 评审小组应当根据征集文件有关规定, 审查并逐项列出响应 文件的全部响应偏差。响应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4.2 响应文件属于重大偏差,由评审小组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4.3 细微偏差的认定: 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征集 文件要求, 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 据等情况, 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 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评审小组应当书面要 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拒不补正的, 在详 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4.4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征集文件的各项要求, 评审小组 将予以拒绝, 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 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响应。 4.5 经审查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有效响应文件, 由评审小组进行 详细评审、比较。 5、调整或修正响应报价 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 供应商同意后, 调整后的响应 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 则其响 应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审工作。 6、澄清、补正后的响应报价 按照规定进行澄清、 补正后的响应报价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报价。 供应商一旦入围, 此报价即为入围价。 7、响应文件的评审 7.1 评审小组将按照本须知规定, 对在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要求 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7.2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就 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在线回复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7.3 征集人根据信用查询情况、 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 在评 审报告确定的入围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或授权评审 小组依法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 7.4 征集人根据评审小组提出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入围候选人, 在评审结束并收到评审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确定入围候选人为入围 供应商。 8、入围供应商放弃入围、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或者被查 实存在影响入围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 不符合入围条件的, 征集人 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入围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入围候 选供应商为入围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征集。 9、入围通知书 入围供应商确定后,由征集人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 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1.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 取消其入围 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四)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经征集人请 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 (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 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11.2 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 如有入围供应商被清退, 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 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 补充征集供应商。 12、质疑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 采购过程、 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 通过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 出。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 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在提 交质疑函时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 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的提交要求、 处理主体、处理程序等相关问题可以登录《铜 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策法规栏进行查询。 九、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终止: 1.1 合格供应商不足规定家数的; 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 采购需求出现重大问题, 导致评审小组认为无法继续评审的; 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该终止的情形。 十、评审办法 (一)、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包括价格优先法和质量优 先法。 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 价的货物、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 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 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供应 商如出现响应报价相同的, 比对供应商服务方案及服务能力一览表中 服务能力,按服务方案及服务能力的优劣进行排序,仍然相同时,根 据节能环保、首台套产品应用情况,按优劣依次进行排序。 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 价的货物、 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 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 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 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质量评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从高到低 进行排序。 本项目第一阶段采取的评审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评审程序 评审小组应认真研究征集文件及采购需求, 应了解和熟悉招标项 目的范围、性质、特征主要技术服务要求及标准、评审标准等相关内 容: 1.1 评审小组首先根据已发布的征集文件核对系统读取的电子 征集文件数据评审项, 与征集文件内容不符的, 按征集文件内容对电 子征集文件数据评审项进行修改。 1.2 评审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有效性进行评审。 1.3 先进行有效性评审, 采用质量优先法的, 将技术与商务部分 得分汇总评审。 评审小组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根据征集文件规 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 推荐的入围候选人, 并形成评 审报告。 采用价格优先法的, 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单价不超过最高限 制单价的货物、 服务,评审小组按照响应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根据征 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 推荐入围候选人, 并 编写评审报告。 1.3.1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前后矛盾、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有可能不符合征集文件规 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 评审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供应商以 系统在线回复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 对否定的响应文件, 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 并填写在评审记录上。 对评审结果持有 不同意见的,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投票方式表决确定。 评审 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对评审报告有不同意见的,应当签署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1.3.2评审报告是评审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 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 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均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 评审报告应如实记录本次评审的主要过程, 全面反映评审过程中的各 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1.3.3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 1.3.4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 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系统提供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 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3.5 评审小组评审响应文件依据为响应文件以及按征集文件 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1.4评审小组发现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 当停止评审并说明情况。 1.5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入围候 选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 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 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上情形第(1)(3)(4)(5)条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 网站 (www.chinatax.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网站(www.gsx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发布的为准。由征集人代表或委托评审 小组在推荐入围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入围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 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由评审小组记录在评审报告中。 如在上述网站 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 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如评审 过程中因网络、 网站的问题无法查询时, 在入围结果公告期间由征集 人代表查询并直接采用。 以上情形由供应商按响应函格式填写相关承诺。 2、有效性审查 开标后, 征集人委托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若有一项 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审核材料要求 1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征集响应的提 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无需征 集响应授权书;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 供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提供授权委托书, 委托 书按相应要求签字或 盖章 2 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 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 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 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登记证书” 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 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 件或电子证照 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 力、电信等行业的分公司参加投标 的,应提供该分公司的相应证明文件 (如营业执照);同时还应提供其总 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授权其 参与本项目的书面唯一授权书(格式 自拟,须加盖其总公司或上级主管部 门的公章),也可以提供其总公司或 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 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 明材料。 3 需要提供的 响应资格证 明资料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 提供响应函 至响应截止日,供应商、法定代 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内均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 贿犯罪档案 提供响应函 至响应截止日,我单位未被人民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未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的行政处罚记录。 提供响应函 供应商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三 级及以上备案证书(有效期内)。 提供证书复印件 4 响应文件盖 章 响应文件签章符合征集文件的要求。 5 响应文件响 应情况 质量标准要求、服务期响应满足 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6 服务要求 (无 ★) 关键性服务要求真正满足,本项 目标注★的要求即为关键性服务要 求。若有一项不满足即不合格。 7 标识符 供应商电子标书中出现相同唯 一标识符(同一文件制作机器码、MA C地址、硬盘号、同一CA锁等)的响 应无效。 8 其他要求 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条件。 3.报价部分评审(本项目为固定报价,不作为评审打分依据) 3.1如采用质量优先法的,应当在技术与商务部分评审结束后, 开启其报价部分。 3.2评审小组将对进入报价部分评审的各供应商的报价部分有效 性进行审查,经评审有效后,评审小组将对报价部分进行校核,看其 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2.1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 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 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 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 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 的报价经供应商签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 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 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3.3出现以下其中一种情形,按无效标处理: 3.3.1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制单价的; 3.3.2经评审小组认定低于成本的; 3.3.3经评审小组认定报价出现异常导致不能保证政府采购资金 的使用效益的; 3.3.4响应报价出现在响应报价表以外的其它位置; 3.3.5按3.2规定的原则进行修正后,供应商不确认的; 3.3.6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3.7提交响应文件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 少于2家。 3.3.8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征集文件中其它合格性评审要求。 4、主要标的一览表的评审 此表中服务公告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由征集人列出,服务 时间、服务标准由供应商填写,将随入围结果公告一并发布,接受社 会监督。 5、评审办法 (一)、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质量优先法 (二)、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包括直接选定、二次竞 价和顺序轮候。 直接选定方式是由采购人或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 质量以 及服务便利性、 用户评价等因素, 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二次竞价方式是指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 采购合同文本等 为依据, 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 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 确定报 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顺序轮候方式是指根据征集文件中确定的轮候顺序规则, 对所有 入围供应商依次授予采购合同的方式。 每个入围供应商在一个顺序轮 候期内, 只有一次获得合同授予的机会。合同授予顺序确定后,应当 书面告知所有入围供应商。 除清退入围供应商和补充征集外, 框架协 议有效期内不得调整合同授予顺序。 本项目第二阶段采取的评审办法为:直接选定。 第一阶段评标方法: (满分100 分, 计算过程和结果四舍五入,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所需提供材料 分值 技术部分标准 服务方案 评标委员会根据框架协议文件要求及供应商 提供的房屋征收估价方案(重点包含评估对 象、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进行综合评分: (1)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 评估对象 分类阐述、评估方法分类说明,适配合理 科学、评估程序完整清晰,分条阐述。方 案完整详细, 可行性、 实用性、 针对性强, 得5 分; (2)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 评估 对象分类阐述、评估方法选用得当、评估 程序内容完整。方案详细,具有可行性、 实用性、针对性,得3 分; (3)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 评估 对象分类阐述、评估方法单一、有基本简 单的评估程序。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 有待改善,得1 分; (4) 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 分。 供应商提供方案 5 评标委员会根据框架协议文件要求及供应商 提供的土地征收估价方案(重点包含评估对 象、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进行综合评分: (1)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 评估对象 分类阐述、评估方法分类说明,适配合理 科学、评估程序完整清晰,分条阐述。方 案完整详细, 可行性、 实用性、 针对性强, 得5 分; (2)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 评估 对象分类阐述、评估方法选用得当、评估 程序内容完整。方案详细,具有可行性、 供应商提供方案 5 实用性、针对性,得3 分; (3)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 评估 对象分类阐述、评估方法单一、有基本简 单的评估程序。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 有待改善,得1 分; (4) 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框架协议文件要求及供应商 提供的争议处理机制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 有健全完 整的争议处理机制,处理流程清晰完整, 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 得5 分; (2)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 争议 处理内容较全面,有具体的处理流程。方 案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 得3 分; (3)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 争议 处理办法单一。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 有待改善,得1 分; (4) 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 分。 供应商提供方案 5 评标委员会根据框架协议文件要求及供应商 提供的项目组人员分工、时间进度的情况,进 行综合评分: (1)对本项目的需求与特点理解准确,人员 分工明确,职责划分明晰,有明确的人员分工 表,根据报告的完成时间制定分阶段时间表。 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 分; (2)对本项目的需求与特点理解基本准确, 人员分工明确,有职责划分较清晰,任务进度 计划较具体。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 3 分; (3)对本项目的需求与特点理解有待提升, 人员分工及职责划分模糊, 任务时间分配基本 满足文件要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 提升得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 分。 供应商提供方案 5 评标委员会根据框架协议文件要求及供应商 提供的估价的重难点分析的情况, 进行综合评 分: (1)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供应商根 据自身已有的征收经验, 对征收估价过程中的 重难点进行分类分析、类别丰富、逻辑清晰, 供应商提供方案 5 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 得5 分; (2)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供应 商根据自身已有的征收经验, 对征收估价过程 中的重难点阐述具体。具有可行性、实用性、 针对性,得3 分; (3)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供应 商根据自身已有的征收经验, 对征收估价过程 中的重难点分析模糊、 单一。 可行性、 实用性、 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 分; (4) 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框架协议文件要求及供应商 提供的估价质量管理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 质量保障 体系健全完整,措施内容全面完整,流程步骤 清晰,有完整的流程图。可行性、实用性,针 对性强得5 分; (2)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 质量 保障体系健全, 措施内容完整, 流程步骤完整。 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 分; (3)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有基 本的质量保障体系, 措施内容较完整。 可行性、 实用性,针对性有待完善得1 分; (4) 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的得0 分。 供应商提供方案 5 评标委员会根据框架协议文件要求及供应商 提供的估价档案管理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档案管 理体系健全完整,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 保存、数字化方面详实。可行性、实用性,针 对性强得5 分; (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档 案管理体系健全完整,档案的收集、整理、移 交、保存、数字化方面有基本要求。具有可行 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 分; (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有 基本的档案管理内容,档案的收集、整理、移 交、保存、数字化方面有待完善。可行性、实 用性,针对性有待完善得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的得0 分。 供应商提供方案 5 服务方案 评标委员会根据框架协议文件要求及供应商 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分: (1) 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供应商根 供应商提供方案 5 据自身已有的征收经验, 针对本项目提供合理 化建议,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优化流程、冲突化 解、提质提效方面进行。内容完整详细,可行 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 分; (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供 应商根据自身已有的征收经验, 针对本项目提 供合理化建议,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优化流程、 冲突化解、提质提效方面进行。具有可行性、 实用性、针对性,得3 分; (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供 应商根据自身已有的征收经验, 针对本项目提 供合理化建议,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优化流程、 冲突化解、提质提效方面进行。可行性、实用 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 分。 商务标准部分 拟派人员 拟派团队中每有一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 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 估价师资格证书(已注册),得7 分,满分14 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 及近3 个月(任意 一月)供应商为其 缴纳的社保(基本 养老保险或基本医 疗保险均可)证明 材料 (同一人员拥有多 证不重复计分) 20 拟派团队中具有资产评估师证书,得6 分。 服务保证 供应商承诺:接到征集人通知,能够及时电话 及现场响应。 提供承诺函,未提 供不得分 6 供应商承诺: 日常加强对拟派本项目的估价师 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为参加继续教 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提供承诺函,未提 供不得分 6 供应商承诺: 不得擅自对外提供估价过程中获 知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提供承诺函,未提 供不得分 6 供应商承诺:对时间跨度长、服务次数多的单 个项目无条件按质按量完成房屋征收评估工 作; 提供承诺函,未提 供不得分 6 业绩 供应商2022 年5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 或委托书日期为准),具有征收评估类项目业 绩的,每提供1 个业绩得8 分,本项满分16 分。 提供业绩合同或协 议复印件 16 十一、协议的签订、履行及验收 1、协议的授予标准: 本项目框架协议将授予入围供应商。 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 签订协议, 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 采购人应与供应商充分协 商,给予合理补偿。 2、征集人拒绝响应的权力 征集人不承诺将协议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征集人在发出入围 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审小组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响应。 3、协议书的签订 3.1 入围供应商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具体时间、 见入围通知书) 与征集人签订协议,超过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不领取入围通知书或 不签订协议的, 顺延至第二入围供应商或重新征集。 征集人应按照征 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协议, 征集人不得向入 围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协议的条件。 3.2 入围供应商如不按本征集文件规定与征集人订立协议, 则征 集人将废除授标,给征集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 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3 入围供应商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完成入围项目。 未 经征集人同意, 入围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协议, 否则征 集人有权终止采购协议。 转包或分包造成征集人损失的, 入围供应商 及其委托代理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4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征集文件、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 采购协议,不得擅自变更。协议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服 务要求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征集文件和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 一致, 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的其他 协议。 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协议引起的问题, 协议风险由双方自行 承担。 3.5 征集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对服务细则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4、履行协议 4.1 入围供应商与征集人签订协议后, 协议双方应严格执行协议 条款,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保证协议的顺利完成。 4.2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 如发生纠纷, 协议双方应按照 《民法典》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征集人须建立日常考核制度。 考核时应成立考核小组, 依据考 核方案进行考核。 第三章采购需求 注: 如本章内容与其他章节有冲突,以本章内容为准。 如本章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如本章内容与国家、地方强制标准相冲突的,以强制标准为准。 一、项目背景 铜官区按照“政府组织、镇办社区实施、征收部门统筹、职能部 门参与”的模式,高效推进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由区土地和房屋征 收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拟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方式购买评估机构服务, 协助铜官区区开 展2025、2026 年度征收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二、服务范围 铜官区行政区域内2025 年度、2026 年度拟征收的房屋、土地、 房屋及土地的附属物进行估价服务。 三、服务要求 按照征收部门下发的委托任务书, 评估机构遵照 《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开展估价 服务。 (一)服务流程: (1)接受估价委托、 确定评估时点、 接收征收部门提供的被征收对象 价值评估所必须的情况和资料; (2)开展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对象状况,拍摄被征收对象的影像资 料,做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3)初步评估:评估结果应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和评估 价值;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现场说明解释初步评估结果(如存在 错误的,评估机构应当修正报告内容) (4)确定评估结果并撰写评估报告,报告应由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或 土地估价师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评估机构应当将评估报告 及相关资料立卷、归档保存30 年。 (5)报告内容需遵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房地产估价规范》的 要求格式编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价 值、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 (二)拟派团队人员:供应商拟派人员按3 人配备, 其中1 名为 项目负责人,为了保证选派人员的相对稳定性,非经征集人许可,不 得中途随意更换。 (三)报告完成时限:自征集人与评估机构签订合同之日起10 日内完成。 (四)需采购人协助的工作:组织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服务企业, 提供被征收对象的具体座落地址,调取被征收对象的产证、土地证, 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四、付费标准及方式 ①房屋评估单价类收费限价: ②.整幢或整个项目评估总价类收费限价: 档次 评估价(万元) 差额计费费率 备注 1 100 以下(含100) 4.32‰ 总价款不足2000 元的按 2000 元计取 2 100 以上-1000(含 1000) 1.92‰ 3 1000 以上 0.576‰ 注:房屋类一户一评项目按户数计取,按照表①标准计取; 整幢或整个项目评估以总评估价为计算基数, 按照表②标准计取; 五、框架协议期限 服务期为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 年。 六、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第一阶段入围框架协议签订后, 由采购人或服务对象根据工作实 际需要及供应商日常服务质量等因素, 在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通过 直接选定方式确定第二阶段的成交供应商。 七、框架协议解除 序 号 评估户数(含网点房) 单价(元/户) 备注 1 10 户以内(含) 200 总价款不足2000元按 2000 元计取 2 10 户-50 户(含) 190 总价款不足2000元按 2000 元计取 3 50 户-100 户(含) 180 4 100 户-200 户(含) 170 5 200 户-500 户(含) 160 6 500 户以上 150 入围评估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服务期间内入围评估机构如资质过期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资质 证书,则该评估机构自动失去本项目服务资格。 2.违反工作纪律要求,无故不服从征集人安排的任务。 3.将征集人委托的工作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4.评估机构及其人员工作出现重大过失, 或有恶意串通数据的弄 虚作假行为, 牟取非法利益, 给国家造成损失或给工作造成恶劣影响 的。 5.因评估机构原因造成重要被征迁对象文字材料丢失的。 6.多次出现响应时间不及时、 到场时间不及时导致无法开展工作 的。 7.评估机构响应文件中所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 征集人有权单 方面解除与评估机构的所有委托业务。 触犯法律的, 承担全部法律责 任。 8.入围后实施过程中,两次及以上出现征集人选定评估机构后, 无法按要求提供服务的情况。 9.不参加公证处摇号抽取的司法服务的、 不参加出庭应诉的评估 机构予以清退。 主要标的一览表 此表中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由征集人列出,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由供应商填写, 将随入围结果公告一并发布, 接受社会监督。 服务名称 铜陵市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5、 2026 年度评估服务企业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第四章拟签订的框架协议文本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框架协议采购的公开征集结果,甲 乙双方签订本框架协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征集人)铜陵市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乙方:(入围供应商)_________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需求:见征集文件 1.2 最高限制单价:见征集文件 1.3 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见征集文件 1.4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二、第一阶段入围的相关信息 2.1 服务内容:见响应文件 2.2 服务标准:见响应文件 2.3 协议价格: ①房屋评估单价类收费限价: 序 号 评估户数(含网点房) 单价(元/户) 备注 1 10 户以内(含) 200 总价款不足2000元按 2000 元计取 ②.整幢或整个项目评估总价类收费限价: 档次 评估价(万元) 差额计费费率 备注 1 100 以下(含100) 4.32‰ 总价款不足2000 元的按 2000 元计取 2 100 以上-1000(含 1000) 1.92‰ 3 1000 以上 0.576‰ 注:房屋类一户一评项目按户数计取,按照表①标准计取; 整幢或整个项目评估以总评估价为计算基数, 按照表②标准计取; 三、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无 四、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第一阶段入围框架协议签订后, 在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通过直 接选定方式确定第二阶段的成交供应商。 五、资金支付方式、 时间和条件: 评估费用按每单个任务完成并出具 合格的评估报告后一个月内支付,资金支付以转账方式。 六、框架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从 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 七、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7.1 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 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 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7.2 补充规则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 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时, 采购中心报监管部门同意后, 将进行补充 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 集相同。 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 2 10 户-50 户(含) 190 总价款不足2000元按 2000 元计取 3 50 户-100 户(含) 180 4 100 户-200 户(含) 170 5 200 户-500 户(含) 160 6 500 户以上 150 协议继续履行。 八、采购合同文本 见“框架协议文本附件”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甲方的权利 (1)确定框架协议采购需求。 (2)确定最高限制单价。 (3)确定框架协议有限期。 (4)乙方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时, 取消入围供应商的入围资格, 或解除与其签 订的框架协议。 (5)在框架协议期内,随时对乙方及其委托的代理商履约情况进行 检查。 9.2 甲方的义务 (1)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 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 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 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 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 参考。 (4)公开封闭式框架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办理入围供应商清 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5)建立真实完整的框架协议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 采购文件资料。 9.3 乙方的权利 (1)乙方具有为征集人供货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 (2)乙方有权拒绝征集人提出的以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名义满足采购 人超出响应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对征集人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 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有权拒绝任何个人以采购人名义按照协议价格提供服务和进行 现金交易。 9.4 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和服务 履约,遵守本合同条款。 (2)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并配合财政部门对征集人和 其他入围供应商对框架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发现违规违约情形的, 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3)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照不高于协议价格的价格,向征集人 提供相关服务。 十、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 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且对方当事 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 权利救济方式; 2、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 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 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入围结果的, 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服务,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 经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 的合同义务。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 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 执行。 本框架协议文本正本一式两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采购方):(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 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址: 第五章拟签订的采购合同文本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合同书 项目名称:铜陵市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5、2026 年度评 估服务企业采购项目 甲方:铜陵市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服务类 年 月 日,铜陵市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对铜陵市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5、2026 年度评估服务企业采购项目进 行了采购。经 评标委员会 评定, (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 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铜陵市铜官区土地和房屋 征收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 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 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 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标的 1.2.1 服务内容:铜官区行政区域内2025 年度、 2026 年度拟征收的房屋、土地、 房屋及土地的附属物进行估价服务。 1.2.2 服务标准:按照征收部门下发的委托任务书,评估机构遵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 评估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开展估价服务; 1.2.3 服务人员组成: 供应商拟派人员按3 人配备, 其中1 名为项目负责人,为了 保证选派人员的相对稳定性,非经征集人许可,不得中途随意更换。 1.3 价款 本项目采用以下第1.3.2 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 1.3.1 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 元(大写: - 1 -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如有):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总价 1.3.2 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 。服务工作 量的计量方式为: 合同专用条款 。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 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双方确定的金额 ¥ 元(大写: 元人民币)。 1.3.3 其他计价方式: 。 1.4 履约保证金 乙方 否 (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 1.4.1 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 1.4.2 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 合同专用条款 ; 1.4.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 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 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4.4 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 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 %计算, 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 约保证金的 %。 1.5 预付款 甲方 否 (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 1.5.1 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 合同专用条款 ; 1.5.2 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 合同专用条款 ; 1.5.3 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 合同专用条款 。 1.6 资金支付 1.6.1 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7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 - 2 - 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 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 1.6.2 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7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7.1 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 1.7.2 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 1.7.3 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 1.8 违约责任 1.8.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 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 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1 %;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 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8.2 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 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 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 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 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8.3 除不可抗力外, 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那么乙方可 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1 %计算,最高 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0.1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 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8.4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 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 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或者欺诈行为 (即: 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8.5 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 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 - 3 - 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8.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 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 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 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8.7 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9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 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 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1.9.1 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9.2 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 2.0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 4 -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 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 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 “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 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 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 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 的话)及其技术规格响应表(如有)(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 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 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 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 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 2.3.2 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 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 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 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 5 -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 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 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 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 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 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 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 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 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 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 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 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 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 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若允许分包,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 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 - 6 - 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 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 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 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 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 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 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 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 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 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 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 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 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 - 7 - 款。 2.16 通知和送达 2.17.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 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 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 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7.2 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 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 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7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7.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8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9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8 -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 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 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1.3.2 1.4.2 1.5.1 1.5.2 1.5.3 1.6.2 评估费用按每单个任务完成并出具合格的评估报告后一个月 内支付,资金支付以转账方式。 1.7.1 1.7.2 1.7.3 1.7.4.1 1.7.4.2 1.7.4.3 1.8.8 1.9.1 1.9.2 2.3.2 2.5 2.11.3 2.11.4 2.15.1 2.15.3 2.19 - 9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供应商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 10 - 目录 一、资格、技术商务部分 1、资格审查资料 2、授权委托书 3、响应函 4、项目服务方案 5、服务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6、售后服务 7、业绩一览表 8、业绩合同 9、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价部分 1、报价表 2、主要标的一览表 3、中小企业材料(本项目无需此件) - 11 - 一、资格、技术商务部分 1、资格审查资料 2、授权委托书 致: (征集人)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电子签章: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号): 日 期: - 12 - 3、响应函 致: (征集人) 根据贵方的 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正式授权 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 全权处理本次项目响应的有关事宜。 1.按征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征集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征集人不一定将采购合同授予协议价格最低的供应商。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征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 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 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证 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为入围供应商,我方将根据征集文件的规定, 严格履行合 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征集人验 收、使用。 7、我方完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 求,若有虚假,同意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理。 8、至响应截止日,我方、包括我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及拟派项 目经理(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近三年内均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 犯罪档案;响应截止时间前,我单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未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上述承诺若有虚假,同意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接受处理。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 13 - 4、项目服务方案 1)供应商简介:(不超过1000 字) 2)项目服务方案: 5、服务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类别 姓名 职务 职称或执 业资格 学历 证件 名称 号码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其它 注:证件应附复印件或影印件,供应商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6、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能力一览表 详细地址 服务人员名单 固定联系电话 手机 7、业绩一览表 如征集文件中有业绩要求,此表由投标人填写,业绩一览表内容与响 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一致,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发布,接受 社会监督。 序 号 业绩名称 业绩金额 甲方 乙方 业绩签订 时间 - 14 - 8、业绩合同 9、其它证明材料 二、报价部分 1、投标报价表(本项目为固定报价,不作为评审打分依据) 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可以自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 响应报价 见征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 “付费标准及方式” 服务期: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2、主要标的一览表 - 15 - 此表中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由征集人列出,服务时间、服 务标准由供应商填写,将随入围结果公告一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中小企业材料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 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 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 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 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 16 -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如涉嫌造 假,将由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无需此件) (非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 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 17 - 1. (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 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 征集公告
- 框架协议
- KJXY202505070409
- 安徽省
- 铜陵市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 ahjc340799 0562-2******
- 行政机关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赵工 无
项目概况:
铜陵市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5、2026年度评估服务企业采购项目征集公告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在征集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征集公告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JXY202505070409
项目名称:铜陵市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5、2026年度评估服务企业采购项目
最高限制单价:见征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付费标准及方式”。
采购需求:铜官区按照“政府组织、镇办社区实施、征收部门统筹、职能部门参与”的模式,高效推进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拟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方式购买评估机构服务,协助铜官区区开展2025、2026年度征收工作。
预估采购数量:/
框架协议的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铜陵市铜官区
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铜陵市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本项目是否与供应商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是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4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对此项内容如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征集人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上备案证书(有效期内)。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7日至 2025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点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徽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8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8日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征集公告涉及的采购需求、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入围供应商的清退机制和补充规则、供应商信用信息、资格材料、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对申请文件的要求等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八、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铜陵市铜官区土地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北京东路461号
联系方式:05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铜都大道3596号投资大厦
联系方式:0562-5885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0562-5885882
516.1K
- 征集文件(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