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教师发展中心西吉县教育系统2025年教师培训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西吉县教师发展中心西吉县教育系统2025年教师培训服 务项目(项目名称) 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人:西吉县教师发展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卓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4 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GY)000525 2.项目名称:西吉县教师发展中心西吉县教育系统2025 年教师 培训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D6404-20250417000002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 :262800.00 6.最高限价(如有) :262800.00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 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如投标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直 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提供《资格承诺函》 ) 。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18 至2025-04-2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00:00 至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08 10: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 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 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 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 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 锁进行远程解密, 解密的CA 锁与生成加密电 子投标文件时的CA 锁须为同一个CA 锁, 否则无法解密, 造成的后 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 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 分钟) ,未在规定时间 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 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 宁 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 , 由于系统按标 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 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 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 4009980000 获得帮助。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 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 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 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 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吉县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维东 地址:西吉县教体局四楼 联系方式:0954-3017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卓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维东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浙商国际居然之家1321 室 联系方式:19289553980 代理机构: 宁夏卓恒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 2025-04-17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 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西吉县教师发展中心西吉县教育系统2025 年教师培训 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2 采购人:西吉县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维东 地 址:西吉县教体局四楼 电 话:0954-3017287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卓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浙商国际居然之家1321 室 项目负责人:李维东 电话:19289553980 邮箱:2633256686@qq.com 4 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 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如投标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提供《资格承诺函》 ) 。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人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 5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否)☑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需出具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未出具 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 (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 , 视为未提供 《中小 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 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 6 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 标活动, 参照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 号) 和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宁财 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 照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 9 项目预算金额:262800.00 元;最高限价:262800.00 元(如有) 10 报价方式:☑总价 □单价 □费率 □折扣 11 投标保证金:0 元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 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2〕351 号) ,对 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 级的投标供应商,无 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 的A 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 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A 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A 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鼓 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电子保函(保单) ,如使用线下投 标保函须在投标文件(电子)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递交至开标现场,并将投标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注:保函 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 标。 ) 12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是☑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13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 自然日(日历日) 14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05-08 10: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一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 统上传、递交。(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 15 开标时间:2025-05-08 10:00 开标地点: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网上 “不见面开标” 方式,投标人须使用CA 锁登录“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 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议。 16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17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18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否 定标原则: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 人。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 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4 人,评委专家从专 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 人。 19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总价的/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 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20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否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否 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 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 号)等有关规定双方协商 确定,由中标人支付。 (如收取,需明确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 收取形式:转账 收取时间:2025-05-09 21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 22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 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 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 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 办理融资业务。 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 23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 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 起2 个工作日内, 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 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其他补充事项: 1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 供应商需按照以下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 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 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NXTF 以及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 中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开标时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 锁用于标书的远程解密。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 子签名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 制作工具安装手册” 。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 “澄清和修改” 栏及系统内 “查看回复” 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采购人 (招 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 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 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 至时间前上传,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 开标活动,使用CA 锁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在线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 逾期上传、 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 拒收。 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①登录方式:各投标供应商须使用浏览器打开“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 录页面。 ②系统环境配置: 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 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 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如出现问题,在“宁夏政府采 购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 软件,进行修复。 (详见操作手册) 。 ③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 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 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 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 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30 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 分钟即可解密 成功) 。各投标供应商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 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未在 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系统发 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 密时间。 ④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 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 操作手册(投标人) 》 ,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 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311870151 寻求帮助。 (二)无效投标情形: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 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CA 锁应一致, 否则导致投标文 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 该投标文件视为无 效投标文件。 4.因投标供应商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 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报名前须办理CA 锁及电子 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007188588 按1 号键。 2.根据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试点政府采购项目 “不见面开标” 的通知》 (宁公资发﹝2022﹞5 号)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 “不见面开标 系统” 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 册。 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解锁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 中标后递交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内页需签字盖章并逐页打好页码、书脊部 位需打印上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 光盘数量同纸质版投标文件数量, 且与纸质版投标文 件内容保持一致) 4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2 个工作日内,持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行 合同公示从“投标人”系统登录,在“合同管理”菜单中进行“起草合同”操作,如有 操作疑问请联系平台系统最下方客服电话。 5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 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 介机构。 1.3 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或者自然人。 潜在投标供应商: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 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非中小企业 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 商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 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 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 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 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 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1.9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 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9.1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9.2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9.3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9.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9.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 公正进行的关系。 1.9.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 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 并说明理由。 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 有利害关系的 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 资金。 2.2 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4.6 评标方法和标准 4.7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4.8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 清或者修改, 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 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 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 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 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5.4 其他:/。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 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 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 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 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 规范等。 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或者投 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 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 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 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 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 投标文件, 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投标供应商中标后, 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 复制。 10.4 其他:/。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 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 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 其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4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 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 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 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 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 前, 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 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 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 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 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 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 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 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 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 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提出申请, 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 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 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 须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 改。 17.4 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 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17.5 其他:/。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 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 投标供应商不足3 家的,不予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 参加开标的人员, 宣布工作人员, 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 填写的全部内容。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 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 现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 应当 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 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 供应商不进入评标。 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 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 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供应 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 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 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 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 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应当为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 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 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 说明 或补正。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 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 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 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 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1.符合性审查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履约的, 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 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 求的。 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3.比较与评价 23.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 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 价。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3.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 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 法。 23.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 (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 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 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按照相关 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3.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废标 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 商不足三家; 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保密要求 25.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 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 确定中标候 选人: 26.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 进行的价格扣除外, 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评标 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与投标报价 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26.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 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 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 27.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 推荐中标候选人。 27.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 商。 27.3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28.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 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 还将告知未中标供 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30.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 合同的依据。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 签订合同的条件。 30.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 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也可以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 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 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 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 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2.履约验收 按照宁财规发〔2022〕10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 理暂行办法》执行 33.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 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 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 通过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 ,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 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5.质疑 35.1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 定,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 依法向采 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 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5.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 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 的质疑将被拒绝。 35.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 出的质疑函, 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通知质疑 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6.投诉 36.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6.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商务部分 是否选择:是; 名称: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内容:详见招标 文件 二、技术部分 1、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1 ; 标的名称:培训服务; 服务内容:培训服务; 服务期限:合同约定 2、服务标准及要求;标的详细参数: 序号:1 ; 标的名称:培训服务; 详细参数: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一、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 法 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以确定投标供 应商资格是否合格。 二、资格审查标准 (一)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资格要求 须提供的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 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 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 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 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 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授权委托书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8 投标保证金 按须知前附表要求。 9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10 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二) 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 1. 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 行审查。 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 确定资格审 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2.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 家的,不进行评标。 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 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 定, 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以确 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此部分内容需固化到交易系统专家评审环节,对某家投标供 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时选择以下相应选项,对已标记为无效投标的 供应商由交易系统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 序号 内容 1 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3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4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 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6 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 7 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8 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 9 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转入同一保证金账号的情况; 三、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 说明(如有)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 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 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 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 外,不得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 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 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 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 供应商 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 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 通知》 (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 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 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 给予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 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 上的: /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2.同品牌处理办法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 /;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 /。 3.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 /; 采用综合评标法,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 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七、评审因素和标准 服务类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权重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0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 报价)×1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 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 外,最低报价得10 分。得分结果由高 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2 师资力量 10.0 针对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师资力量 进行综合评比,提供15 人专业的师资 力量,并提供聘用职称证书复印件, 不提供不得分。注:投标人为本项目配 置的授课老师, 含高校副教授及以上2 人、一线中小学高级及以上骨干教师8 人及以上的为优加10 分;其中高校副 教授及以上1 人、一线中小学市级及以 上骨干教师在5-7 人(含5 人)以内 的加6 分,次之以上配置的加3 分。 3 目标定位 8.0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理解提供目标定位 方案,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定位精准,指向明确,类别细分, 注重参训教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 育科研能力、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整 体提升,阶段性目标与整体目标表述清 晰,目标有较强的可测性得8 分; 2、定位一般,指向较明确,可体现参 训教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育科研 能力、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整体提升, 阶段性目标与整体目标表述较清晰,目 标有一定的可测性得4 分; 3、指向不够明确,阶段性目标与整体 目标表述不够清晰,目标没有可测性得 2 分。未提供相关阐述的不得分。 4 培训方案大纲 25.0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服务要求提供培训 教学大纲,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1、教学大纲编制及保证措施:教学大 纲编制科学,教学目的明确、教学要求 详实、教学内容充实符合需求、讲授及 实践课时分配合理的得7-10 分;教学 大纲编制比较科学,教学目的比较明 确、教学重难点比较突出、教学要求比 较详实可行、教学内容比较充实符合市 场需求、讲授及实践课时分配比较合理 的得4-6 分; 教学大纲编制及保证措施 不明确、不突出的得1-3 分;未提供教 学大纲编制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2、培训方案及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及 培训计划内容详细完整,计划合理、详 细、细致、清晰,培训方法和形式能满 足培训对象需求的得7-10 分;培训方 案及培训计划内容基本详细,计划合 理、详细,培训方法和形式能满足培训 对象需求的得4-6 分; 培训方案及培训 计划内容一般的得1-3 分;不提供不得 分。 3、须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详细的考核 评价方案,考核评价贴合本项目实际情 况、考核形式及考核细则具体清晰的得 3-5 分,考核评价方案较贴合本项目实 际情况、考核形式及考核细则不具体的 得1-2 分, 未提供考核评价方案的不得 分。 5 基地研修 5.0 根据投标人拥有能为本项目培训服务 提供支撑的培训基地:中小学校(幼儿 园)、教育(或师范)院校签订了合作 协议,每提供1 份协议加1 分,本项 最高加5 分。 6 跟踪指导方案 8.0 投标人对本项目有明确的跟踪持续指 导方案,能够结合当地教师发展的实际 需求,制定相关的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并 进行综合评比,跟踪指导方案中有“指 导生成资源深度加工”、“ 采集项目 后再发展样本”、“建立优秀成果集散 机制”、“探索网络支持校本研修新合 作”等4 项措施说明的为优加8 分; 其中只有3 说明的为较好加5 分;只 有2 项及以下说明的为一般加1 分。 7 管理方案 8.0 针对投标人拟对本项目的培训人员管 理制度进行综合评比,管理方案中针对 “报到”、“班级管理人员配置”、 “学员自主管理”、“课堂纪律”、 “请销假”以及“考核”等情况都有 说明的为优加8 分;满足4-5 项说明 的为较好加5 分,满足3 项及以下说 明的为一般加1 分。 8 安全措施 5.0 针对投标人拟对本项目的培训人员外 出安全保障(能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撑材 料)、应急措施和其他措施进行综合评 比,优秀的加5 分,较好的加3 分, 一般的加1 分。 9 培训资源 6.0 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培训提供先进、完 善的训前、训中、训后跟踪服务,根据 服务的方式、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以 上各项和各环节都满足或响应的得6 分,缺少任何一项或一方面说明的不得 分。 10 售后服务 10.0 根据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 密措施、给学员提供人身安全保险等, 依据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组织机构,建立 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 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优得10 分,良 得6 分,一般得1 分,不提供不得分。 11 商务响应 5.0 1、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 条款(投标有效期、服务期)要求的视 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的得3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 款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出 现一个正偏离加0.5 分,加分至4 分 为止。 2、投标文件有目录索引、页码无错乱、 有标题、正确的编号、正文、表格等排 版规范、整洁齐全、格式正确的得1 分,出现错误不得分。 (一)澄清有关问题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以书面形式 (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 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 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 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报价修正(如有)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 (三)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对资格性检查 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 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审因素和标准》 。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按 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五)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 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是否选择:是; 名称:服务内容;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服务类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标段(包号) :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 划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 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供应商的名称) 全权 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 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 向采购人提供所需 的服务和相关配套的货物(工程) ,我方投标价为人民币(大 写) : ; (小写) : 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 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 货物和相关服务。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 , 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已提供投标人(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 括纸质版文件____份,电子版(NXTF)文件____份,电子版(nNXTF) 文件____份。 五、我方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 销投标的、 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或者中标后不按照 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 我方将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不低于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六、 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 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 资料, 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 真实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 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 责任和义务, 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 并交付 采购人验收。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包号)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 (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 的填写此栏) 人民币大写: (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的同 时填写此栏) 单价: (元) (项目报价方式为单价招标的填 写此栏) 费率: 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标准的 %(项 目报价方式为费率招标的填写此栏) 折扣: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 折(项 目报价方式为折扣招标的填写此栏) 合同履行期限 投标有效期 备 注 1.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 的最终报价。 2.投标人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此表格需固化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由投标人逐项填写, 并在填写 后将中标供应商此表内容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 序 号 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元)/ 费率 (%) /折扣 (折) 数量 总价(元) 中小 企业 (中型 /小型/微 型)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四、评审因素和内容响应详情 (一)商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商务条款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情况 备注 商务条款要求 商务条款响应 1 2 3 4 5 6 7 8 9 … … … … … 注: 如响应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填写基本响应内容, 在本表后附件中 上传详细响应内容或相关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佐证材料或投标供应商 自行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附件: (二)技术要求响应表 序 号 标的名 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备注 (页码) 技术、参数指标要求 技术、参数指标响 应 1 2 3 4 5 … … … … … … 注: 如响应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填写基本响应内容, 在本表后附件中 上传详细响应内容或相关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佐证材料或投标供应商 自行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附件: (三)类似业绩 注: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未要求提供类似业绩的可不提供。 (四)售后服务 注: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评审因素中售后服务条款 提供。 (五)服务方案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评审因素中相关要求提 供。 (六)人员配备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评审因素中相关要求提 供。 (七)其他评审因素内容 注: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评审因素中其他内容条款 提供。 五、资格证明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 ,应提 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营业执照” ;如是事业单位,应提供 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非企业专业服 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是 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 执照” ;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 明。 (二)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姓名)现任(投标供应商名称) 、 (担任)职务,为法定代表人(企 业或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可以只附身份证,不填写本表。 附: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 、 (标段) 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 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 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 身份证号: (标签化) 联系电话: (标签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 身份证号: (标签化) 联系电话: (标签化)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身份证反面 身份证正面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 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 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说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为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 需提供承诺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 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 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和税收的良好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 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 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说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 若为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 诺书) (六)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承诺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要求。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 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 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说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七)保证金相关证明 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A 级以下的供应商须提供: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在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________) 标 段中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 日以 方式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 详见附件:保证金缴纳(提供)证明。 该项目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未能及时到账的责任, 我方将承 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附件: 保证金缴纳证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2.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A 级的供应商须提供: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的信用等级为A 级,详见以 下截图。 (截图日期:招标文件发放期限截止之日至开标之日内)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3. 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与宁夏政府采 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提供: 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与宁夏政府采购 活动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属于未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参 与宁夏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 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 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 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 注2: 投标文件项目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相一致。 1 投标人需按提供的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声明函为资格项,非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项目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及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格扣 除。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 根据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 定, 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的 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 注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填写。 3、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 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 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 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 (九)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 (一)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郑重声明, 我单位与 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 目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 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投标,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及非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无须填写。 (二)投标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 1、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关联关系 1 2 …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 投标供应商存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时, 应据实填写1 明细表。 2、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郑重声明, 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 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与投标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 声明函。 (三)投标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 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 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 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四)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 我单位报价为 ,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 价) 。 我公司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不以任 何理由予以变更。 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 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 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五)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 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 我单位投标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 1、 2、 3、 ... 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 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成交 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1:投标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 注2:投标供应商应谨慎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购人无法接受,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 注:本模块包括招标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条款。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NXZH-2025-(CG)005号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西吉县教师发展中心
- 李杰 0954-3******
- 行政机关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 服务/教育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 中标***金额
- 宁夏卓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李维东 1928****980
- 百年树人(广东)科教技术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 NXZH-2025-(CG)005号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GY)000525
二、项目名称: 西吉县教师发展中心西吉县教育系统2025年教师培训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 百年树人(广东)科教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芳村大道东2号鹤翔小镇B16栋第A023单元 | 020-86****** | ***.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 总价(元) | 是否中小企业 |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
| 教师培训 | 培训服务 | 1 | ***.00 | ***.00 | 是 | 微型企业 | 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 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教师培训八标段
| 供应商名称 | 得分 |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 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
|---|---|---|
| 沪卓春雨教育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82.8 | |
| 百年树人(广东)科教技术有限公司 | 83.2 | |
| 惠州百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79.8 |
六、评审专家名单: 马文俊(组长)、唐川丽、杨春涛、乔志平
采购人代表: 韩世雄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3942.00元。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 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 号) 等有关规定双方协商确定.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5年05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量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龙王坝乡村振兴培训学院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予以否决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西吉县教体局四楼
联系方式: 095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浙商国际居然之家1321室
联系方式: 1928****98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维东
电话: 0954-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杰
电话: 1928****980
十
招标文件 *:
| 文件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文件 |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05-08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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