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巨灾防范工程-监测预报体系信息化配套基础设施及视频会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附件1、云南省巨灾防范工程-监测预报体系信息化配套基础设施及视频会议采购项目采购文件.pdf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GC-HGX250319 项目名称:云南省巨灾防范工程-监测预报体系信息化配套基础 设施及视频会议采购项目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25 年05 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8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22 第六部分 中标合同.....................................................................................................................................................23 第七部分 投标材料格式...........................................................................................................................................24 第八部分 附件..............................................................................................................................................................30 投标邀请 第 1 页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第 2 页 投标邀请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就下述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 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项目编号:GC-HGX250319 二、项目名称:云南省巨灾防范工程-监测预报体系信息化配套基础设施及视频会议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视频会议终端,会议业务管理平台,GPU 并行运算服务器,信息节点路 由器,县级信息节点设施,接入交换机,机架式服务器2,机架式服务器1,信息化节点业务显示终端, MCU,信息化节点监控终端,信息节点交换机)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 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履约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60 天完成信息系统全部安装集成工作 3.履约地点:云南省地震局、云南省13 个县级地震局。 另云南省8 个地震监测中心站:昆 明中心站: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蓝桉路4 号;昭通中心站: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二环南路 20 号;通海中心站: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秀山街道朝阳巷3 号;楚雄中心站:云南省楚雄州楚 雄市鹿城镇西山公园内;腾冲中心站: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街道东山社区前董库小区1 号; 丽江中心站: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教育路462 号;临沧中心站: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 前程大道马房; 下关中心站: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滨海大道14 号。 4.预算金额:414.555000 万元 5.最高限价:414.555 万元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无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gov.cn)在“单独委托 项目”栏目或通过投标工具,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工具下载地址: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中心--供应商专区--国e 采。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系统(国e 采)进行网上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安装投标工具 (新),编制完成后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 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七、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06-04 09:00:0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5-06-04 09:00:00。 投标截止后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上传,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 将被拒收。 八、开标方式 投标邀请 第 3 页 本项目通过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登录电子采购系统(国e 采)点击 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唱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唱标结果。开标室电话: 010-55604414。 九、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采 购 人:云南省地震局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148 号 联 系 人:康哲嘉 电 话:0871-65747138 国采中心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 号院 邮政编码: 100035 项目联系人:卢昀灿灿 电 话:010-55602722 项目负责人:侯凤成 电 话:010-83083527 联系邮箱: 十、投标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系统(国e 采)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中央政府采购 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的《关于新版单独委托项目电子采购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相 关附件。 (二)供应商进行投标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中央政府 采购网首页“注册指南”专栏。已办理数字证书请确保证书还在有效期内,如已过期或即将 过期,须联系 CA 服务机构进行证书更新。 (三)供应商可在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gov.cn)采购公告栏查看并登录下载招标 文件,或通过投标工具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 (四)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国采中心技术支持热线咨 询,电话:010-55603940。供应商应当充分熟悉国e 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和系统要求,应 当知晓因未严格按操作手册要求和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可能会出现不确定的异常情况和一定风 险。 (五)为使更多供应商能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仍允许下载招标文件参 加投标,但为提高采购效率,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后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 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前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 从下载之日起计算。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4 页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5 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云南省地震局 2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414.555000 万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预算,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 3 是否有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414.555 万元; *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 4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 殊要求 *无 5 投标产品的资质要 求 *显示器要求提供强制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 6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 标 是 7 核心产品 机架式服务器2 8 不同投标人提供同 一品牌产品,或者 在非单一产品采购 项目中提供的核心 产品品牌相同时的 处理规则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 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9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投标 否 10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投标工具的流程和提示编制并上传开标一 览表。 11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 标 否 12 投标人资格 审查材料 *投标人在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投标工具的提示和流程编制并上传资 格审查材料,投标文件中无需额外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13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 务文件 (一)通用商务文件 1.*投标函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须加盖公章); 3.*按照本表“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上传有关材料扫描件; 4.*按照本表“投标产品资质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5.*商务文件偏离表; 6.进口产品清单及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扫描件(若本表第9 条已要求,且投标 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 7.《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提供,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提供,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6 页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二)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14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 术文件 (一)技术文件 1. *投标货物/服务数量、价格表; 2.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3. *投标人服务要求/实施方案偏离表; 4. 主要投标标的情况表; 5. 售后承诺函; (二)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资料。 15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系统(国e 采)进行网上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 人安装投标工具(新)(下载地址: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中心),编制并 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 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如果系统读取的投标人(响应人)所用计算机的内置网卡MAC 地址和其他投 标人(响应人)相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16 供应商CA 办理 CA 办理有关事项详见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注册指南”专栏相关通知。 17 除落实《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外,是 否允许投标人将项 目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交由他人完 成 否 18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 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19 是否提交投标保证 金 否 20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 金 是,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甲方将在项目验收合格后7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 方履约保证金 21 是否允许履约担保 是 22 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采购份额。 2.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 〔2022〕12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投标/响应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响应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型、微型企业的,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 合体5%的价格扣除。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7 页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4.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 注: 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③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依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 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⑤在投标/响应文件相应部分填报本项目小微企业承担部分的比例和金额,且与 《联合体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中比例、金额保持一致。 23 是否属于乡镇以上 党政机关、乡镇以 上党委和政府直属 事业单位或部门所 属为机关提供支持 保障的事业单位 是 按照《关于印发<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 年版)>的通知》(财库 〔2023〕29 号)等7 个文件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包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 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7 个品目产 品的,应当满足对应标准中全部加*指标。 24 节能环保要 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本次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5 信用记录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至本项目 开标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 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 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6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否 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27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 时间和条件 如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资金支付等事项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国务院令第728 号)要求执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8 页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8 其他必要内容 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 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 知》(财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 部分。采购人、中标/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国家互联网信息 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 年第1 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国家互联网信 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 年第2 号《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 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 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 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采购人、中标(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 上述网络安全要求的条款。 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采购人、中标(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市场准入类资质要求 的条款 注:①上表中加 * 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②要求提供扫描件的,照片、图片等电子文件与扫描件效力相等; ③上表中未加“*”且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得作为投标被拒绝或投标无效条款; ④上表提及的全部投标材料中未明确须盖公章、电子签章等要求的,投标人无须再盖章或电 子签章。 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人须知 第 9 页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 基本要求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第五部分中所述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 1.2 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 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单位,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 条。 2.2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3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 2.4 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 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 投标。 3.2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知 第 10 页 3.5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两个(含)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详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 条。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的条件,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相关文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 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 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 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 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相关或引起的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 连带责任。 (5)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 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 乏,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方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 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国采中心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6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 进口产品规定 4.1 如采购涉及进口产品,应当遵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07〕119 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2008〕248 号)的相关规定。 5. 分包 5.1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17 条。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 标将被拒绝。 6. 投标费用 投标人须知 第 11 页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国采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 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2 本次招标无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7. 通知 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国采中心将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发出。 二、 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包括下述内容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第六部分 中标合同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部分 附件 9.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 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按第一部分投 标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国采中心。 9.2 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提出方负责解释投标人 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并应当酌情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 9.3 国采中心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国采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 日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9.4 国采中心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国采中心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 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9.5 国采中心澄清、修改、其它答复的效力:国采中心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 它答复的要求,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国采 投标人须知 第 12 页 中心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同时, 国采中心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9.6 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5 条。 三、 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国 采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0.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 可以是外文,但应当附有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或者其他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由 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 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 供相关证明文件。 10.3 投标文件一律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11.1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商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技术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 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投标人 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第14 条要求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 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具体填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 部分。 11.2 投标文件编写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做出准确、完整的 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 及数据,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 不到,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商务、技术需求后进行应答的,该投 标无效。 投标人须知 第 13 页 (2)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投标函等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该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 “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 项,将被视为投标文件完整性有缺陷。 (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进一步审 查其中任何资料原件的要求。 11.3 履约担保 本项目如需中标后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 条要求, 投标人可以用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格 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11.4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 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 项购买货物、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 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3)投标人应按第七部分表格(投标分项报价表/货物数量、价格表)要求的内容填写相 关报价及其他事项。开标一览表中价格填报处不应有空白,如无费用可填报“/”。 (4)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 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5)投标的报价优惠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 报价优惠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 在评标时将不具有竞争优势。 (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 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对 于有特殊需求的服务内容,如招标文件未提供相关格式的,应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 投标人须知 第 14 页 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或 国采中心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8)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汇总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本项目投标的最低有效期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 条。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 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投标文件。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国采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 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或国采中心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 效期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3.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3.2 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如下: (1)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 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 (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加盖公章并签署联合体全权代表方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的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 13.3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4 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 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 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 明所在页数),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 投标人须知 第 15 页 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 确定的字样。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4. 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 14.1 投标人应按本款下述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 条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4.2 投标人须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国采中心电子采购系统(国e 采) 的投标工具,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将获得投标系统回执。 15. 投标截止时间 15.1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上传。国采中心电子采购系统(国e 采)在投标截 止时间自动关闭投标通道。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16. 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1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6.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重新制作并上传。 16.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五、 开标、评标 17. 开标 17.1 国采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17.2 投标人不足3 家,不进入解密程序。 17.3 进入解密程序后,由国采中心对所有完成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所有投标人电子 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将进行电子唱标。 17.4 部分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程序可以继续进行。若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 3 家,不进入后续程序。 17.5 超过项目预算(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公布的项目预算详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2 条,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 条。 18.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国采中心依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照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投标 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 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投标人须知 第 16 页 19. 评标委员会 19.1 国采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专业要求组建评标委员 会,并履行相关职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 人 (含)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1000 万元以 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 人(含)以上单数。 19.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不能参加评标: (1)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9.3 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只能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参与评标,国采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9.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 向采购人、国采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0. 初步评审 20.1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 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 家的,不进入详细评 审环节。 20.2 符合性审查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前述11.4 (8)规定修正。 20.3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 法进行时, 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国采中心书面说明情况。 20.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21. 详细评审 投标人须知 第 17 页 21.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 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委员会不得擅自改动、细化招标文件及评分细则;具体评审原则、 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1.2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 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 素。 21.3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 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 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22 条。 21.4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面报告财政 部门: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投标人须知 第 18 页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3. 在招投标和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国采中心或评标委员会评审公正性的任何活 动,将导致投标无效,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投标的澄清 24.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4.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25. 评标过程要求 25.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25.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 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6. 重新评审 26.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但分值 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 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 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7. 确定中标供应商 27.1 国采中心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7.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 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投标人须知 第 19 页 27.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 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 采购项目废标 28.1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 投标人不足3 家; (2) 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3 家; (3)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 家; (4)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 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 家的; (5)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上述第(4)(5)款原因导致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作出书面报告。 28.2 废标后,国采中心应当将废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 中标和合同 29. 中标通知 29.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国采中心应于2 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 发布中标公告,提供中标通知书下载链接,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 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 29.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国采中心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 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 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9.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 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 处理。 29.4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 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 标人签订中标合同。 30.2 中标合同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 签订。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不得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签订其他协议或发表声明。 投标人须知 第 20 页 30.3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 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总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 30.4 投标人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 七、 询问、质疑、投诉 31. 询问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质 疑答复实施细则》向采购人或国采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国采中心应当在3 个工作日内对供 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2. 质疑 32.1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国e 采)提出 质疑,国采中心依据委托书中的委托事项,判定由国采中心或采购人进行受理答复,以纸 质文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提交的,国采中心或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投标人或 潜在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后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 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公告期限届满之前下载招标文件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 从下载之日起计算; (2)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包提出 质疑的,应当将各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 32.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投标人已 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2.3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 (1)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投标人须知 第 21 页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名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国采中心或采购人应当一次性告知供 应商需更正或补充的内容。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未在质疑期限内提交更正、补充材料或重新提交 的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国采中心或采购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32.4 质疑处理流程和供应商质疑电子模块操作手册可浏览中央政府采购网“质疑信息”(http: //www.zycg.gov.cn/freecms/site/zygjjgzfcgzx/zyzl/index.html)。质疑受理电话和技 术支持电话详见中央政府采购网“联系我们”。 32.5 国采中心或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过电子采购系统通知 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当事人。 32.6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以质疑函形式提交,但无具体、明确质疑事项,实质内容为询问的, 国采中心或采购人可视为书面询问受理并及时告知供应商,后续事宜按照询问答复流程办 理。 33.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国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国采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 保密和披露 34.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 息向第三人外传。 35. 采购人或国采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 36. 在采购人或国采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调查、考核、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 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国采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 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 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 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 23 页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分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需要共同认 定的客观分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 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本次评标总分100 分,如无明确要求或特殊说明, 最小打分单位均为0.5 分,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审委员会成员给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二、评分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备注 是否满足 投标函彩色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 按照“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 件 按照“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项目预算 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拒绝投标的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而 被判定为投标无效的情况的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 24 页 详细评审标准 类别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同一指标不得重复打分,★代表实质 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分值 价格分 价格评审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 标报价)×30%×100 30.0(0.0- 30.0) 生产厂家、 投标人、投 标产品非强 制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3)信息安全服务 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每提供1 个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1 分,共计3 分。 3.0(0.0-3.0) 满足技术要 求指标情况 ★代表最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 绝;#代表重要指标,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1 分,共 计49 项,共计49 分。△表示一般指标项,满足或优 于该指标得0.5 分,共计2 项,共计1 分。 50.0(0.0- 50.0) 客观分 (商务、 技术及 服务部 分) 满足服务要 求指标情况 ★代表最关键指标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 拒绝; #代表重要指标,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2 分, 共计4 项,共计8 分。△表示一般指标项,满足或优 于该指标得0.5 分,共计2 项,共计1 分。 9.0(0.0-9.0) 主观分 (技术 及服务 部分) 需求理解及 技术方案 投标人充分了解系统建设现状,对用户需求、系统建 设要求和建设目标的理解全面透彻,技术方案完整、 全面、可实施性强,应用系统适配改造、迁移保障方 案完全符合用户实际,设备清单10~12(MCU、会议 业务管理平台、视频会议终端)投标人响应产品技术 先进,性能稳定、升级扩展性强,技术方案科学、合 理、详尽,可行性强,提供了与现有省级会商和中国 地震局应急视频会议设备互联互通的技术方案,符合 用户实际,服务、实施方案详尽,科学,合理,项目 团队人员配备充足,技术能力出众,人员分工合理, 项目实施关键时间节点清晰,项目进度控制措施清晰。 得 6 分; 投标人基本了解系统建设现状,对用户需 求、系统建设要求和建设目标的理解较为全面,技术 方案较为完整、具备一定的可实施性,应用系统适配 改造、迁移保障方案基本符合用户实际,,设备清单 10~12(MCU、会议业务管理平台、视频会议终端) 6.0(0,1,3,6)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 25 页 投标人响应中对用户需求、项目建设要求、目标等的 理解体现不足,产品选型能够满足采购项目要求,技 术方案全面、合理,提供了与现有省级会商和中国地 震局应急视频会议设备互联互通的技术方案,基本符 合用户实际,服务、实施方案较为合理,项目团队人 员分工合理,响应方案中包括项目进度控制措施,得 3 分; 投标人对系统建设现状了解不足,对用户需求、 系统建设要求和建设目标的理解存在不足,技术方案 缺少项目针对性,未提供应用系统适配改造、迁移保 障方案,设备清单10~12(MCU、会议业务管理平台、 视频会议终端)投标人响应中未体现对用户需求、项 目建设要求、目标等的理解,产品选型能够满足采购 项目基本要求,响应中包含技术方案、服务和实施方 案但缺少项目针对性、合理性,提供了与现有省级会 商和中国地震局应急视频会议设备互联互通的技术方 案,得1 分; 未提供技术方案,得 0 分。 实施方案 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 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实施机构及人员 职责安排(2)项目进度计划(3)质量控制措施 (4)风险管控措施(5)实施过程中保密方案(数据、 现场情况等)(6)系统操作培训计划。 实施方案内 容完整、全面,有针对性,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得 2 分;实施方案内容完整、全面,针对性不强,得 1 分;缺少实施方案或者方案有明显缺陷的,得0 分。 2.0(0,1,2) 说明:同一指标不得重复打分。★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采购需求 第 26 页 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不作为打分项,供投标人投标参考。 序号 内容 说明 1 项目背景 面对我省地震灾害异常严重的省情和当前十分复杂的震情形势,为贯彻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全社 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 须科学认识致灾规律,有效减轻灾害风险。地震科学是一门观测科学, 必须通过覆盖面广、长时间尺度的观测,获取大量高精度观测数据,来 分析其时空分布和演化特征,认识其孕育、发生和造成破坏的规律,进 行预防和治理。同时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地震灾害 监测信息深度挖掘分析,加强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灾害链和综合灾害风 险监测预警。 为防范地震灾害,对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和 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对优化指挥调度以及地震应急响应服务能力的新要 求,全面提升云南省地震应急服务响应能力,提高地震应急视频会议系 统稳定性和容灾能力,保障震后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建设应急视频 会议备份系统。 2 执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 年修订)、(2)《“十 四五”国家防震减灾规划》、(3)中国地震局《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 现代化纲要(2019—2035 年)》、(4)《云南省“十四五”防震减灾 规划》 (5)《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GB/T 31167- 2014)、(6)《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要求》(GB/T 31168-2014)、(7) 《信息安全技术基于互联网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实施指南》(GB/Z 24294- 2017)、(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22080-2008)、(9)《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服务安全能力评估方法》 (GB/T 34942-2017)、(10)《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安全规 范》(GB/T 34080-2017)、(11)《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安全参考架构》 (GB/T 35279-2017)、(12)GB/T 21640-2008《基于IP 网络的视讯 采购需求 第 27 页 会议系统设备互通技术要求》、(13)GB/T 21641-2008《基于不同技 术的应急视讯会议系统互通技术要求》、(14)GB/T 21642.1- 2008《基于IP 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设备技术要求 第1 部分:多点控制 器(MC)》、(15)GB/T 21642.2-2008《基于IP 网络的视讯会议系 统设备技术要求 第2 部分:多点处理器(MP)》、(16)GB/T 21642.3-2012《基于IP 网络的视讯会议系统设备技术要求 第3 部分: 多点控制单元(MCU)》、(17)GB/T 21642.4-2012《基于IP 网络的 视讯会议系统设备技术要求 第4 部分:网守(GK)》、(18)GB/T 44595-2024《IPv4/IPv6 网络视频会议业务系统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 3 项目目标 1.信息化硬件支撑平台主要是扩展云南省地震系统计算能力。服务器主 要用于电子政务系统、应急指挥GIS 图件业务系统、13 个县级信息节点 业务承载、新业务(人工智能、deepseek)等业务系统使用。 采购服 务器、信息化节点监控终端、信息化节点业务显示终端、县级信息节点 设施、节点路由器、节点交换机。 2.建设应急视频会议备份系统,包括 MCU、会议业务管理平台、视频会议终端。(1)完成指挥中心中控系 统集成,实现中控软件控制终端拨号、挂断、摄像头、音量、图像等。 (2)完成会商室中控系统集成,实现中控软件控制终端拨号、挂断、 摄像头、音量、图像等。(3)完成中心站视频会议终端安装,集成现 有显示设备和音频设备,实现图像声音输入输出。(4)与中国地震局、 省局、中心站、市县地震局现有视频会议设备终端、MCU 级联稳定连通, 会控功能正常,音视频效果良好。 4 项目内容 1.信息化硬件支撑平台主要是扩展云南省地震系统计算能力。采购服务 器、接入交换机、信息化节点监控终端、信息化节点业务显示终端、县 级信息节点设施、节点路由器、节点交换机。 2. 购置视屏会议MCU、 会议业务管理平台、分体式视频会议终端10 套(每套含视频会议终端 1 台、摄像机1 台、数字阵列麦克风1 台),包括供货、安装调试、中 控系统集成、售后服务、安装辅材(包括但不限于插线板、音频线、视 频线、网线、摄像机支架、终端支架)。 5 项目范围 服务器、接入交换机、信息化节点监控终端、信息化节点业务显示终端、 县级信息节点设施、节点路由器、节点交换机、视频会议的设备供货、 集成安装和售后服务。 6 需求分析 1.服务器主要用于电子政务系统、应急指挥GIS 图件业务系统、13 个县 级信息节点业务承载、新业务(人工智能、deepseek)等业务系统使用 2.县级信息节点是将非信息节点的13 个县级地震局纳入到省中心管理, 主要内容是对13 个县级地震局现有房间按机房标准化要求进行整改, 机房≤30 平米。,配备UPS、机柜、节点服务器、节点路由器、节点交 采购需求 第 28 页 换机、节点显示终端、节点监控终端等。 3.云南省地震局地震应急视频 会议系统是保障省局与中国局、中心站、州市县局震后视频会议调度的 重要支撑系统。目前宝利通设备已超期服役,故障频发,仅1 套视频会 议系统稳定运行,容灾能力不足,无法满足极端情况下应急工作需求。 现需建设应急视频会议备份系统,与原系统并行运行。为提高整体系统 的稳定性和容灾能力,确保采购的硬件设备与现有系统形成互补,本次 采购要求所供应的设备在品牌和型号上与采购人指挥中心现有设备异构 (现有设备品牌和型号包括:宝利通RMX2000、宝利通Group 550、亿 联YMS2100、亿联YMS2100-CS、亿联MeetingEye 500)。备份系统建 设完成后,需与中国地震局应急视频会议系统、省局会商视频会议系统 (设备品牌:华为)进行互联互通(非背靠背连接方式)。 7 与前期项目 的关系 视频会议系统与指挥中心现用中控系统(设备品牌:AMX)集成;与会 商室现用中控系统(设备品牌:小鸟)集成。 二、技术需求 (一)集成需求 不作为打分项,供服务要求集成标准参考。 序号 内容 说明 1 业务需求 1.需要部署测试多个业务(人工智能、deepseek)等开源模型,投标人 必须要芯片原厂技术支持,并在实施方案里明确配置。 2.县级信息节点 需要对供电、服务器、网络、环境设置等进行集成。 需要部署或迁移 业务系统 3.指挥中心、会商室和中心站应急服务保障系统是震后应急指 挥的重要支撑,承担着灾情传输、信息展示、视频会议等功能。为完善 应急指挥功能,提升应急保障能力,通过项目建设,需实现以下业务需 求:(1)完成指挥中心MCU、会议业务管理平台、视频会议终端安装, 终端需与现有视频矩阵、调音台和中控系统集成,实现中控控制终端拨 号、挂断、静音、辅流发送等功能。(2)完成会商室视频会议终端安 装,终端需与现有音视频矩阵和中控系统集成,实现中控控制终端拨号、 挂断、静音、辅流发送等功能。(3)完成中心站视频会议终端安装, 集成现有显示设备和音频设备,声音、图像输入输出正常。(4)为达 到异构要求,需与现有设备(品牌:宝利通、亿联网络)为不同品牌。 2 技术需求 详见技术参数。 另:供货视频会议设备需与中国地震局、省局、中心 站、州市局现有视频会议设备具备良好兼容性。视频会议终端连通、 MCU 组会和级联稳定、无卡顿、图像清晰、双流稳定、声音清晰。MCU 不同品牌终端组会管理、静闭音、广播/选看会场、设置多画面、辅流 发送控制、设置主席等功能正常。 采购需求 第 29 页 3 系统需求 1.系统建设需更好的满足各单位与部门的使用需求。2.按机房建设标准 建设,面积≤30㎡;实现县级地震局与省中心的业务数据传输、业务监 控运维和数据汇聚等功能。其中13 台套为县地震局安装实施。 3.指挥 中心视频会议设备集成:实现MCU 组会、会议状态监控、会议预约、 会议级联、组会控制等功能,实现中控控制终端开关机、图像切换、音 量调节、双流发送、拨号、挂断等功能,实现调音台控制终端声音输入 输出、音量调节等功能。4.会商室视频会议设备集成:实现中控控制终 端开关机、图像切换、音量调节、双流发送、拨号、挂断等功能。5.中 心站视频会议终端安装:与现有显示设备和音频设备集成,实现声音图 像辅流输入输出功能。 4 其他需求 1.为保证项目供货产品为原厂正品,确保设备质量,本次项目中标人在 采购设备进场前,需要提供证明产品质量的资料(包括应标产品检测报 告,产品合格证)。2.采购视频会议设备需与中国局、省局、中心站、 市县局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对接组会,中标单位在实施前设备测试不通过 的,或发现产品实际技术参数指标与投标文件标称不一致,或技术参数、 截图证明、证明材料及测试报告等弄虚作假的,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人 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3.中标人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软硬件产品的 货物供应、运输、上架安装、调试等集成服务。提供此次项目采购设备 安装所需要的所有辅材,辅材品质好,辅材数量和规格要符合项目建设 要求,施工管理、垃圾清运、辅材等不得额外收费。4.本次采购的视频 会议系统设备,需与现有设备整合对接,对实施交付要求较高,因此本 次采购的MCU、会议业务管理平台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商原厂工程师安装 实施服务。平台设备部署在核心机房,安装实施的设备厂商需具备一定 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 (二)采购产品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单位 数量 产地 1 GPU 并行运算服务器 否 台 1 国产 2 机架式服务器1 否 台 3 国产 3 机架式服务器2 是 台 13 国产 4 信息化节点监控终端 否 台 13 国产 5 信息化节点业务显示终端 否 台 13 国产 6 县级信息节点设施 否 套 13 国产 7 信息节点路由器 否 台 13 国产 采购需求 第 30 页 8 信息节点交换机 否 台 26 国产 9 接入交换机 否 台 8 国产 10 MCU 否 台 1 国产 11 会议业务管理平台 否 套 1 国产 12 视频会议终端 否 套 10 国产 产品信息以本表为准,未按本表要求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三)产品清单及指标要求 ①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 致投标被拒绝,☆代表优质优价指标,#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响应人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 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使用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 满足处理。 ③除需求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承诺的事项外,其他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指标中,提供投标人承诺作 为应答的不予认定。 ④采购需求应当规范使用计量单位,如电子产品的显示屏对角线长度、建筑材料中对管材的公称 直径、机械硬盘的尺寸规格、扬声器发声单元直径、摄影摄像设备CCD 或CMOS 感应单元尺寸 等,以“英寸”为单位,采购需求中简写的“in”、“inch”、“吋”均按英寸处理。 1、GPU 并行运算服务器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CPU 1 ★ CPU 实配≥2 颗处理器,支持国密算法 SM2/SM3/SM4。单颗 CPU 核数 ≥32 核,基础频率≥2.2GHz,支 持超线程。末级缓存 ≥64MB。CPU 须通过安全可靠测 评。 是 内存和存储 2 # 内存和存储 实配≥1024GB 3200MHz DDR4 企 否 采购需求 第 31 页 业级内存;实配≥2 块 960G 企 业级 SSD 硬盘,4 块 3.84T 企 业级 SSD 硬盘 RAID 卡 3 # RAID 卡 实配 1 块 ≥8 口 LSI 独立 RAID 卡或控制器,缓存≥4G,支 持RAID0/1/10/5/6/50/60,数据传 输率 12Gb/s,实配超级电容掉 电保护,支持 SAS、SATA、SSD 硬盘。 否 GPU 4 ★ GPU 实配8 张GPGPU 单芯片架构加速 卡;单卡算力需达到FP32 矢量算 力≥24TFLOPS,TF32 算力 ≥98TFLOPS,FP16/BF16 算力 ≥196TFLOPS,显存容量≥64GB, 显存带宽≥896GB/s 是 系统 5 # 系统 实配1 套操作系统,需符合《操 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 年版)》 要求的正版服务器操作 系统。 是 网络 6 # 网络 实配≥4 个千兆电口,≥4 个万兆 光口,实配4 个万兆多模光模块 否 采购需求 第 32 页 技术要求 7 ★ 技术要求 投标人承诺所响应设备满足通用 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 年版)中全部加*指标。 是 2、机架式服务器1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CPU 1 ★ CPU 实配≥2 颗处理器,支持国密算法 SM2/SM3/SM4。单颗 CPU 核数 ≥32 核,基础频率≥2.2GHz,支 持超线程。末级缓存 ≥64MB。CPU 须通过安全可靠测 评。 是 内存和存储 2 # 内存和存储 实配≥256GB 3200MHz DDR4 企 业级内存;实配≥2 块 960G 企 业级 SSD 硬盘,10 块1.8T SAS 否 RAID 卡 3 # RAID 卡 实配 1 块 ≥8 口 LSI 独立 RAID 卡或控制器,缓存≥4G,支 持RAID0/1/10/5/6/50/60,数据传 输率 12Gb/s,实配超级电容掉 电保护,支持 SAS、SATA、SSD 硬 盘。 否 网络 4 # 网络 实配≥4 个千兆电口,≥4 个万兆 否 采购需求 第 33 页 光口 操作系统 5 # 操作系统 实配1 套操作系统,需符合《操 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 年版)》 要求的正版服务器操作 系统,操作系统应当符合安全可 靠测评要求。 是 技术要求 6 ★ 技术要求 投标人承诺所响应设备满足通用 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 年版)中全部加*指标。 是 3、机架式服务器2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CPU 1 ★ CPU 实配≥2 颗处理器,支持国密算法 SM2/SM3/SM4。单颗 CPU 核数 ≥16 核,基础频率≥2.5GHz,支 持超线程。末级缓存 ≥32MB。CPU 须通过安全可靠测 评。 是 内存和存储 2 # 内存和存储 实配≥64GB 3200MHz DDR4 企业 级内存;实配≥2 块 960G 企业 级 SSD 硬盘,4 块1.8T SAS 否 RAID 卡 采购需求 第 34 页 3 # RAID 卡 实配 1 块 ≥8 口 LSI 独立 RAID 卡或控制器,缓存≥4G,支 持RAID0/1/10/5/6/50/60,数据传 输率 12Gb/s,实配超级电容掉 电保护,支持 SAS、SATA、SSD 硬盘。 否 网络 4 # 网络 实配≥4 个千兆电口 否 操作系统 5 # 操作系统 实配1 套操作系统,需符合《操 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 年版)》 要求的正版服务器操作 系统。 是 技术要求 6 ★ 技术要求 投标人承诺所响应设备满足通用 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 年版)中全部加*指标。 是 4、信息化节点监控终端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CPU 1 # CPU 处理器:主频≥3.0 GHz,支持超 线程,睿频加速、≥8 核16 线程 /16M L3 缓存。 是 内存存储 2 # 内存存储 内存:≥32G;硬盘:≥2T SSD; 否 显卡 采购需求 第 35 页 3 # 显卡 显卡:≥4G 独立显卡,支持三屏 扩展输出; 否 其他 4 # 其他 屏幕:≥27 英寸低蓝光;键鼠套 装;保修:3 年送修服务;操作系 统:三年授权,常用正版办公软 件:3 年授权。 否 5、信息化节点业务显示终端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大小 1 # 大小 尺寸:≥98 英寸,WIFI 频段: 2.4G&5G; 是 内存存储 2 # 内存存储 运行内存:≥4GB;存储内存: ≥128GB; 否 显示 3 # 显示 背光方式:DLED;智能语音助手; 否 6、县级信息节点设施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空间 1 # 空间 高2.2 米,≥47U,玻璃门, 1200mm 深,标准19 英寸;含 PDU。 否 供电 2 # 供电 额定负载容量:≥2400W,内置电 否 采购需求 第 36 页 池容量:≥9AH/12V,额定容量: ≥2400W/3000VA 环境设施 3 # 环境设施 对13 个县级地震局现有房间按机 房标准化要求进行整改,机房≤30 平米。 否 7、信息节点路由器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端口 1 # 端口 路由器,端口≥3*GE,1*combo。 是 性能 2 # 性能 转发性能≥9Mpps,交换容量 ≥24Gbps,支持 OSPFv2/v3、BGP、RIP、IS- IS、VRRP 等,支持优先级队列、 流量整形、拥塞控制,管理方式 CLI/WEB/SNMPv3; 是 模块 3 # 模块 实配2 个千兆多模光模块 否 8、信息节点交换机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端口 1 # 端口 交换机,GE 电接口数量≥48 个 (10/100/1000M 自适应),支持 至少 4 个 SFP/SFP+ 光口 是 采购需求 第 37 页 (10G),支持 VLAN、STP/RSTP/MSTP、链路 聚合,支持 QoS,支持 ACL,支 持 IPv4/IPv6 双栈,支持静态路 由、RIP、OSPF 等路由协议,支 持 SNMP、LLDP、端口镜像等管 理功能;双管理通道:Web GUI + CLI(SSH/Telnet)。 性能 2 # 性能 交换容量≥192Gbps,包转发率 ≥144Mpps。 是 模块 3 # 模块 实配4 个万兆多模光模块 否 9、接入交换机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端口 1 # 端口 交换机,GE 电接口数量≥48 个 (10/100/1000M 自适应),支持 至少 4 个 SFP/SFP+ 光口 (10G),支持 VLAN、STP/RSTP/MSTP、链路 聚合(LACP),支持 QoS(优先 级队列、流量整形),支持 ACL (访问控制列表),支持 IPv4/IPv6 双栈,支持静态路由、 是 采购需求 第 38 页 RIP、OSPF 等路由协议,支持 SNMP、LLDP、端口镜像等管理 功能;双管理通道:Web GUI + CLI(SSH/Telnet)。 性能 2 # 性能 交换容量≥96Gbps,包转发率 ≥72Mpps。 是 模块 3 # 模块 实配4 个万兆多模光模块 否 10、MCU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基本要求 1 # 基本要求 采用的芯片和操作系统须通过安 全可靠测评。 是 性能要求 2 # 性能要求 支持全编全解技术,支持各接入 会场以任意不同的协议、带宽、 格式、帧率参加同一组会议,会 议中任何一个参会终端出现丢包 仅影响该会场,不会影响整个会 议的音视频效果。 是 规格要求 3 ★ 规格要求 全编全解模式下,单台MCU 支持 ≥32 个4K30fps 视频端口或≥64 个1080P60fps 视频端口。 是 通信协议 采购需求 第 39 页 4 # 通信协议 支持标准 ITU-T H.323 和 IETF SIP 通信标准,无需外接网关支 持 H.323 与 SIP 混合会议;会 议速率支持≥64Kbps-8Mbps;支 持 H.263、H.264BP、H.264HP、H.2 64SVC、H.265 等视频协议;支持 G.711、G.722、G.729、AAC- LD、Opus 等音频协议;支持 ITU-T H.239、IETF BFCP 双流协 议;支持IPv4 和IPv6 双协议栈工 作。 是 图像分辨率 5 # 图像分辨率 支持 4K30fps、1080p30/60fps、720p30/ 60fps 分辨率的活动视频;支持主 视频4K30fps 时,辅视频同时实 现4K30fps 分辨率。 是 网络适应1 6 # 网络适应1 支持≥40%网络丢包下,语音清晰 连续,视频清晰流畅,无卡顿、 无马赛克;支持≥70%网络丢包下, 语音清晰,无卡顿现象。 是 安全性1 采购需求 第 40 页 7 # 安全性1 支持SM2、SM3、SM4 国密加密 算法,MCU 接入端口容量不受加 密算法影响。 是 安全性2 8 # 安全性2 持TLS/SRTP 信令和媒体流加密、 AES 加密算法、H.235 媒体流加密、 H.235 认证和信令完整性校验。 是 配置要求 9 ★ 配置要求 配置≥30 路4K30fps 全编全解并 发端口;为达到异构要求,须与 现有设备(品牌和型号:宝利通 RMX2000、亿联YMS2100)品牌 和型号不同。 是 11、会议业务管理平台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基本要求1 1 ★ 基本要求1 采用独立硬件部署,非MCU 内置 模块,提供对MCU、会议终端等 设备的统一管理功能;为达到异 构要求,须与现有设备(品牌和 型号:亿联YMS2100-CS)品牌 和型号不同。 是 基本要求2 2 # 基本要求2 采用的芯片和操作系统须通过安 全可靠测评。 是 采购需求 第 41 页 网络协议 3 # 网络协议 支持IPv4 和IPv6 双协议栈,支持 IPv4 和IPv6 混合组网。 是 安全性 4 # 安全性 支持AES、国密算法 (SM2、SM3、SM4)加密会议。 是 功能要求1 5 △ 功能要求 支持即时会议、预约会议、周期 会议、永久会议等会议模式。 是 配置要求 6 # 配置要求 配置≥50 个硬件终端管理和注册 许可。 是 12、视频会议终端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基本要求1 1 ★ 基本要求1 采用分体式结构,嵌入式操作系 统,非PC、非工控机架构。 是 通信协议 2 # 通信协议 支持标准ITU-T H.323、IETF SIP 通信协议;支持 H.263、H.264SVC、H.264BP、H. 264HP、H.265 等视频协议;支持 G.711、G.722、G.722.1C、AAC- LD、Opus 等音频协议;支持 H.239 和BFCP 双流协议;支持 IPv4 和IPv6 网络协议;会议速率 是 采购需求 第 42 页 支持≥64Kbps-8Mbps。 图像分辨率 3 # 图像分辨率 支持 4K30fps、1080p30/60fps、720p30/ 60fps 等视频格式;支持主流达到 4K30fps 情况下,辅流同时达到 4K30fps。 是 接口要求 4 ★ 接口要求 同时具备≥3 个高清视频输入接口 和≥3 个高清视频输出接口;具备 ≥5 路音频输入接口、≥5 路音频 输出接口,须同时具备XLR 卡侬 和RCA 莲花头音频硬件接口;具 备≥2 个10/100/1000M LAN 口。 是 网络适应 5 # 网络适应 支持≥40%网络丢包时,语音清晰 连续,视频清晰流畅,无卡顿、 无马赛克;支持≥70%的网络丢包 时,声音清晰流畅。 是 安全性 6 # 安全性 支持SM2、SM3、SM4 国密加密 算法。 是 配置要求 7 # 配置要求 本次配置4K30fps 对称编解码能 力;配置触控平板,触控屏尺寸 是 采购需求 第 43 页 ≥10 英寸。 兼容性 8 ★ 兼容性 为确保功能一致性及完整性,须 与所投MCU 同品牌;为达到异构 要求,须与现有设备(品牌和型 号:宝利通Group 550、亿联 MeetingEye 500)品牌和型号不同。 是 摄像机要求 9 # 摄像机要求 配套摄像机,支持≥800 万像素; 支持 4K/30fps、1080P/60fps、1080P/30 fps、720P/60fps 视频输出格式; 支持≥12 倍光学变焦,≥70°水平 视角,≥250 个预置位;支持图像 倒转功能;支持红外透传功能, 实现终端遥控器通过摄像机控制 会议终端;支持≥3 路视频输出接 口;支持摄像头一线连接终端, 实现同时传输视频信号、控制信 号和摄像头供电。 是 麦克风要求 10 # 麦克风要求 配套数字阵列麦克风,支持360° 全向拾音,拾音距离≥6 米;支持 终端供电,支持回声抵消、自动 是 采购需求 第 44 页 增益控制、自动噪声抑制;采样 率≥48KHz,频率响应范围 ≥100Hz~20KHz。 辅材 11 △ 辅材 视频会议设备安装辅材,包括音 频线、视频线、网线、插线板、 摄像机支架、设备支架。 否 三、服务要求 ①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响应人须按“服务要求标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序 号 内容 重要 性 服务要求标准 证明材 料要求 1 原厂售 后服务 承诺函 # 1.采购产品一览表中的全部服务器产品提供由原厂商出具的 加盖原厂公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承诺以下服务内容:5 年硬件设备免费保修服务,产品在免费保修期内提供软件升 级、硬件质保、CPU 和GPU 首次应用和调优服务。 2.MCU、会议业务管理平台、视频会议终端产品的三年原厂 维保服务(含7*24 小时远程问题处理服务)、3 年产品软 件更新服务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是 2 投标人 服务标 准 ★ 投标人需做出以下承诺,出具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设备清单1-9 中的设备(GPU 并行运算服务器、机架式服 务器1、机架式服务器2、信息化节点监控终端、预警业务 显示终端、县级信息节点设施、信息节点路由器、信息节点 交换机、接入交换机)5 年硬件设备免费保修服务。包括且 不限于提供7*24 小时技术支持服务,电话报修后4 小时上 门服务、12 小时内排除故障。若报修上门4 小时后仍无法 排除故障,则提供必要的备用方案和设备,12 小时内必须 恢复用户业务。(1)免费保修期内,投标人安装的任何零配 件,必须是原装设备,且未经使用和未经修复的。免费提供 是 采购需求 第 45 页 新备件;投标人负责有关软件和系统的安全升级和软件版本 升级及调优服务。(2)本项目后续进行扩容时,扩容的采 购单价不超过本次项目中标单价。(3)投标人须保证产品 的配置参数以及证明材料真实性,投标人需提供满足以上所 有服务要求的服务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设备清单 10~12(MCU、会议业务管理平台、视频会议终端)(1) 投标人承诺所投全部产品(辅材除外),提供三年维保服务, 维保期内电话报修后无法远程处理的,省级部署产品提供2 小时内上门现场服务,软故障6 小时内解决,硬件故障提供 不超过24 小时备件更换服务。 (2)投标人承诺所有硬件 过3 年免费保修期后按原价维修(按投标货物价格数量表所 列价格,更换零部件的按合同签订时的零部件价格),响应 速度同保修期响应速度。 3 关健业 务迁移 保障服 务 △ 投标人承诺配合采购方对电子政务系统、GIS 图件系统进行 新建和迁移且能够稳定运行。为了保障数据迁移的安全稳定,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中标集成商)或设备生产厂商的操作 系统、服务器、网络设备技术人员总计≥10 人的现场技术支 持服务。 是 4 集成标 准 ★ 提供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软硬件产品的货物供应、运输、上架 安装、调试等集成服务。应免费提供此次项目采购设备建设 所需要的所有辅材,辅材品质好,辅材数量和规格要符合项 目建设要求,施工管理、垃圾清运、辅材等不得额外收费。 中标方应结合本项目相关内容配合完成监测预报体系数据平 台整体集成工作。按照采购方要求深化实施方案设计,配合 完成网络、计算、县级信息节点设施、等相关集成工作。 本项目范围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安装辅材、 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投标人根据采购人集成需求和采购货 物清单编制技术、服务及实施方案。设备清单10~12 (MCU、会议业务管理平台、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系统 要求提供与现有省级会商和中国地震局应急视频会议设备互 联互通的技术方案。 否 5 项目经 理 # 投标人拟派的1 名项目经理,具备5 年或以上信息技术领域 工作经验,具有工程技术系列的高级职称,并同时具有国家 人社部、工信部批准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要求 提供项目经理的证书复印件, 以及该人员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 是 采购需求 第 46 页 保的证明。 6 项目技 术负责 人 # 投标人拟派的1 名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5 年或以上信息技 术领域工作经验,具有工程技术系列的高级职称,并同时具 有国家人社部、工信部批准颁发的网络工程师资质证书。要 求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 以及该人员为投标人 在职人员的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开标前近半年内 任意一个月社保的证明。 是 7 项目团 队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同时配备6 人以上: 2 名或以上具有计算机或信息网络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 员;4 名或以上具有计算机或信息网络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人。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要求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复印件。提供该人员为投标人在职 人员的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 一个月社保的证明。 是 8 培训标 准 △ 提供不少于10 天培训对象不少于30 人的(服务器、网络 设备、MCU、会议业务管理平台、视频会议终端)厂商认证 的工程师安装配置等实操培训课程,厂商的认证工程师的交 通等与培训相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否 9 服务标 准 ★ 1.设备清单1-9 中的设备(GPU 并行运算服务器、机架式服 务器1、机架式服务器2、信息化节点监控终端、预警业务 显示终端、县级信息节点设施、信息节点路由器、信息节点 交换机、接入交换机)服务标准:中标人自行解决完成项目 所需的开发环境和办公条件。 2.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经 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变更、调离技术人员。 3.中标 人必须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支持,包括电话技术服务、现场 技术服务、定期巡查服务、技术升级服务等。 4.售后服务 人员在接到用户通知后反应时间不多于15 分钟,如果需要 到达现场时间小于24 小时。 2.设备清单10~12(MCU、会 议业务管理平台、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系统服务标准: 项目售后服务期第1 年内,投标人安排1 名工程师,按照采 购人需求提供省级部署地点不少于6 次重要视频会议活动现 场技术支持。 否 10 故障应 急保障 服务 ★ 设备清单10~12(MCU、会议业务管理平台、视频会议终 端)视频会议系统故障应急保障服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7*24 小时快速响应服务,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在系统发生 故障时,接到故障电话后需在5 分钟内做出响应,30 分钟 是 采购需求 第 47 页 内到达现场,并协调原厂授权工程师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在 出现故障后需在2-12 小时内修复。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 盖公章。 四、实施方案 ①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代表重要指标,△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②“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响应人须按“实施标准”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 序 号 内容 重要 性 实施标准 证明 材料 要求 1 项目实 施过程 控制 ★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编制具体实施计划、质量保障 措施;需求调研与分析;并在到货过程中提供全部过程追踪, 确保货物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项目实施前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 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内容、目标和时间节点;实施过程中, 按周记录实施内容并报告项目进度;定期进行自查、自检,严 格按照实施方案和计划施工,确保项目建设成果符合预期标准。 是 2 项目实 施组织 架构 ★ 投标人需至少安排项目经理1 人、工程师5 人,负责整个项目 到货、并组织厂商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与技术支持协调工作。 投标人需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层次分明同时又能协调配 合的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组成员应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 责人、档案员等,提供项目实施组织架构图。 是 3 项目安 装过程 安排 ★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统一安排,完成全部设备的到货运输、 组织厂商完成上架安装,综合布线规划项目安装过程安排。具 体为:合同签订后 7 个自然日内,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详细、 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做好项目实施准备工作。 投标人必须按照 采购人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 个自然日内交货。合同签订后 60 个自然日内完成硬件集成。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实施详细时间 安排表,细化设备到货时间、安装时间、调试时间、试运行时 间等重要时间节点,并严格按照实施时间表进行实施。确立详 细的安装计划,包括设备清单、安装顺序和时间表;指定专人 负责安装过程的监督和协调;及时进行每个安装地点的设备联 调测试,确保设备各项功能正常。 是 采购需求 第 48 页 4 项目初 验安排 ★ 1. 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任务后,投标人可提出初验申请。 2. 项目初验由项目建设单位统一组织,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及投标人等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完成验收。 3. 初验基本要求如下: (1)全面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任务,完成设备到货验收、上架、 布线、加电与安装调试,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部署实施与集成测 试;(2)产品功能及性能指标等满足要求,及时响应并处置故 障,保障不会影响数据中心业务系统正常使用;(3)完成实施 过程中所有文档的提交(技术文档、实施文档、用户使用手册 等)。完成设备集成安装、联调测试功能正常、试运行结束后 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前提交项目验收报告等整套档案资 料给采购方审核。配合采购方完成后续档案验收、项目验收工 作。 是 5 设备到 货验收 要求 ★ 到货后,由招标人、中标人及监理按照装箱单和合同设备清单 共同实施开箱检验,并逐台登记核验设备的序列号和质保期限, 软件产品进行安装环境功能验证,如有缺陷、缺损、功能缺失 或与合同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 进行更换或补充发货。对于存在质疑的技术指标,招标人有权 要求中标人提供测试证明,如测试结果不能达到投标文件的响 应的技术需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免费更换成满足技术指 标需求的货物,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提供加盖 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实施过程中及时整理开箱验收、施工照 片、测试记录、周报、月报、培训记录、操作手册、试运行记 录、设备IP 地址、设备用户名和密码等资料,按照采购人要求 的文档分类、命名、装订标准完成资料整理,确保验收前提交 整套档案资料。 是 6 试运行 ★ 保证试运行期间设备稳定运行,及时响应并处置问题,出具试 运行方案,做好试运行期间的巡检与记录。形成试运行报告。 是 7 终验要 求 ★ 系统试运行结束后,投标人可向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 本项目最终验收申请。最终验收基本要求如下:(1)设备无故 障问题,各项指标符合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 方案。设备试运行期间稳定运行,整体运行正常;(2)产品满 足采购人要求;(3)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4)提交实施过 程中所产生的全部文档,如技术文档、实施文档、用户使用和 操作手册等; (5)安装、布线、调试、测试和试运行时出现 的问题均已被解决;(6)提供完备的重要保障方案和应急处置 预案。 是 采购需求 第 49 页 8 项目验 收文档 要求 ★ 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提供完备的项目文档,包括但 不限于: 1.实施类文档 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系统上线保障方案、 设备到货验收及测试记录、网络拓扑图、机柜图、试运行方案 等。 2.管理类文档 包括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工作周报、项目阶 段报告、验收方案、问题处理及解决情况报告、试运行报告、 整改报告等。 是 9 保密要 求 ★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 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投标人必须遵守与采购人签订的保 密协议,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 方透露本项目标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是 10 项目管 理要求 ★ 1.投标人应基于项目实施管理方面的经验和能力,提供完整项 目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管理、时间进度管理、成 本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和干 系人管理等。 2.重视对项目过程的管理控制,高度重视对各 类文档的管理,建立中间环节和文档的内部测试审核制度。 3.在服务实施期间,要求投标人设立质量控制小组来进行项目 质量管理。要求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对实施质量进行全程管理、 文档审核、阶段考核和归档等工作。 是 五、付款方式 序 号 付款节 点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或 金额) 备注 1 首付款 签订合同15 日内 付款至总合同 金额30% 凭对应 金额发 票支付 2 进度款 乙方供货完成,甲方组织到货验收合格后,甲方向 乙方支付相应货款。 付款至总合同 金额70% 凭对应 金额发 票支付 3 尾款 合同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 付款至总合同 金额100% 凭对应 金额发 票支付 无 中标合同 第 50 页 第六部分中标合同 十、中标合同 第 51 页 十、中标合同 合同协议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十、中标合同 第 52 页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一、 定义 1.采购人名称: 2.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 二、 合同标的 1.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列设备: 序号 货物名称及规格 数量 产地及品 牌 单价 交货时间 2. 交货地点: 3. 安装期限: 60 天,起始日期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三、 合同价格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 四、 付款方式 1. 双方签订合同后15 个工作日内,付款总合同金额30%,,即人民币 元(大写) : 元(小写); 2. 到货验收合格后15 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金额40%,,即人民币 元(大 写): 元(小写)。 3. 合同验收合格后15 个工作日内,付款合同金额30%,即人民币 元(大写) : 元(小写)。 五、 交货 1. 交货日期: 年 月 日。 2. 运输方式: 。 3. 交货(安装、调试、服务)地点: 。 4. 其他约定事项: 。 十、中标合同 第 53 页 六、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 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应在签署货损证明之日起 日内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七、 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方式 1. 乙方对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 个月。 2. 乙方在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的时间是: 每周 天 小时(工作时间)。 3. 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 小时内予 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派员至甲方免费维 修和提供现场指导。 4. 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小时仍不能修复有关货物,乙方应提供与该货物同一型 号的备用货物。 5. 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 员到达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货物,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对合同货物进行维修或提 供技术服务,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届满后,如果因合同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出现紧急故障和事 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 八、 违约责任 1. 延期交货或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 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 ‰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 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上述逾期超过 天且未交货部分影响已交货部分正 常使用或使已交货部分价值显受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货款,承担合 同总金额30%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 其它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九、 联系方式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 十、中标合同 第 54 页 联系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帐号: 十、 争议的解决 本项目选择合同条款通用部分“争议的解决”所述第 种办法解决争议。 十一、 履约保证金 1.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10 % 的履约保证金。 2. 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终验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退 还中标供应商。 十二、 专用条款(技术要求) 十、中标合同 第 55 页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货物和服务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 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 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招 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 2.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 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3. “合同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下同)中 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4. “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 的乙方付费办妥清关、乙方付费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 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 “检验”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6. “验收证书”指检验完成后由合同双方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7. “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 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 8. “保修期”指自验收证书甲方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 维修、保养,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9. “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0. “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 规定。 11. “招标文件”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 12. “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 递,并最终被国采中心接受的投标文件。 13. 合同标的 十、中标合同 第 56 页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数量、价 格表)中所列未曾销售并未曾使用过的、未曾返修过且崭新的正品合格品货物及相关服务。 二、 合同标的 1.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表所列设备: (设备列表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2. 备件清单、专用工属具清单:详见附件。 三、 合同价格 1. 合同总金额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2. 本合同价格包括设备金额及运输、财产及第三方损害赔偿保险、安装、调试、及安装位置调 整布置、使用环境形成或恢复等费用,是在竣工交付前、交付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 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以及依约在交付后所需承担的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价格的总和,且 为完税后价格。 3. 合同货物详细目录及销售价格见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 四、 支付和结算方式 1.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2. 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 3. 付款方式: (1) 到货、检验后付款:合同货物全部运抵交货地点、安装到位、试运行完成,经甲 方核对无误、检验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 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货款,支付比例、金额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2) 保修期满后付款:合同货物的保修期(合同货物的保修期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 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起算)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 支付比例、金额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作为本合同最终结款。 4. 乙方在收到甲方每一笔付款的同时,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商业发票。 5. 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 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行使了合同权利,而所扣乙 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 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 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 停滞或减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代价及责任均应由乙方给予赔偿和承担。 6. 除国采中心代为收货且事先书面同意代为支付全部货款的情形外,均只应当由甲方或最终用 户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国采中心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 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或最终用户追索而不应当向国采中心追索。 十、中标合同 第 57 页 五、 交货 1. 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 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交货竣工移交期间的保险,保险应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 “一切险”。当实际办理的保险与该要求存在不一致时,相关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 货物应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应派人员参加, 如甲方不到场检验,乙方需承担起检验及保管责任,其责任直至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安装 完毕经检验竣工合格交付甲方。 4. 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且安装完毕经检验竣工合格交付甲方的日期为交货日期。双方签署竣工 交付收货单后为交货完毕。该竣工交付收货单或其它名称的收货单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 执一份。竣工交货完毕,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在此之前货物毁坏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地点日七日前,向甲方提供货物卸车、清点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 设备名称、数量、价格、箱数、型号规格、重量和体积、拟发运的时间及其他必要的说明), 并于发运的同时通知甲方。 6. 在现场交货方式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 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交货日期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若由于甲方场地狭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工程进度和书 面通知,安排制造、卸货和交货,否则引起的厂内外库存费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 应当根据自身工程进度,在恰当的时间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组织制造、交货和安装,如因甲方 安排不当,其责自负。 8. 运输方式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9. 交货(安装、调试、服务)地点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六、 包装和标记 1. 乙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乙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 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 货地点。 2. 若合同货物采用集装箱装运的,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 醒目的中文做出以下标记: 收货单位: 货物名称: 箱号/件号: 十、中标合同 第 58 页 毛重(千克):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发货单位: 发货单位详细地址: 乙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相对的二个侧面上用中 文标记“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标志和“重心”等装卸搬运时适用的通用图 案,以利于装卸和搬运。 3. 下列资料包装在合同货物的包装箱中: (1) 装箱单 (2) 合同货物数量和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 (3) 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 4. 凡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 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 损失。 七、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式 1.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符合要 求的工艺和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 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乙方承 诺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清单、质量要求和供货 部分中的规定及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采购人接受)相一致,同时,乙 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 的全部相关要求及乙方工厂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3.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 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 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 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 翻译的中文文本。 4.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 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 5. 乙方提供的设备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应依据乙方提供的开箱要求和 环境要求,按照装箱清单进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验货通知后三日内到现场参加开箱清点 十、中标合同 第 59 页 及初步检验,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均应派员参加,并签署验收证书,以此作为乙方履 约进度的依据。否则,乙方应承认甲方的单方检验结果。但在任何情形下,上述验收均不具 有减少或免除乙方质量相关责任的法律效果。 6. 甲方对合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采 用现场交货方式的,检验在交货地点进行。开箱检验的时间不迟于交货日期后三十日。 7. 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 内货物短缺或损伤,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补足或更换。补足或 更换的货物应在签署货损证明之日起规定期限内(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运达甲方指定地 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 若甲方经进一步检验或在使用中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缺陷,或者货物的质 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但并非在验收时属于显而易见(下称“A 情形”);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 内(下称“B 情形”)、合理使用寿命期限结束前6 个月内(下称“C 情形”)证实货物或零部 件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 成没有缺陷的货物或零部件,并且,经过该项处理后甲方待遇不得低于国家部委级别发布的 “三包”规定的标准。其中:对属于A 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 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整机、整件货物更换而不得仅更换零部件;对属于B 情形的货物应 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更换;对属于C 情形的货物应 当用不低于需更换货物成新的正品合格品更换。甲方可以在发现该情形后尽快并且至迟应当 在上述各对应期限结束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免费完成更换,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 9.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均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且除原设备提供的英文技术 文档以外,其他文档应提供中文版本。如发现缺失或其它有误的情形,乙方应在该情形出现 之日起7 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 10. 乙方承认本合同项下需经现场安装、启动、试运行的货物,应经过至少国家规定的月数的时 间周期的整套使用或整套试运行期方可以完成最终验收,若无上述时间规定则最低不应少于 90 天(3 个月)。对该类验收不合格或不完全合格的情形,或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发现货物缺 陷及其它质量的问题或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在招标时的要求,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 的要求免费给予合理解决直至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及本合同约定为止。 11. 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 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 十、中标合同 第 60 页 12. 甲方应将货物验收单同发票一起入账,作为甲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 八、 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关于本条的特别说明:本条中的服务时间,即相关的服务到达现场或完成维修工作所需的时 间:小时、天数等,招标文件或有关保修服务的其它文件中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若无相关文 件或相关文件中并无规定的,或有关的规定明显与本次采购的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不符的,则应当 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乙方对合同货物的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1. 乙方对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若厂家规定的保修期或合同货物主要部 件的保修期长于本合同保修期,应适用其保修期。(在本次采购文件所规定的期限中,若有 不同期限自动适用其中期限较长者)。虽有该期限的约定,但:仅为兜底约定;乙方承诺,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 收并由甲方签署了货物最终验收单之日起算;本合同甲方、乙方特别约定对本合同项下货物 的包退、免费包换、免费包修、负责保修等期限,应当在约定质量保证期限、约定使用寿命、 甲方在招标时所要求的期限或行业认可的平均使用寿命、国家部委以上文件所规定的强制适 用的期限等不同的期限中,自动适用其中最长的期限;若各方对该类期限不能达成一致的确 认则应当通过本合同中所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裁决出相关期限。 2. 乙方承诺在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提供 此项服务的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3. 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规定时间内(具 体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规 定时间内(具体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内派员至甲方免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 4. 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具体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仍不能修复有关货 物,乙方应提供与该货物同一型号的备用货物,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 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具体见合同条款专用部 分)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货物,甲方有权委托 第三人对合同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 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保修责任,乙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修 理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7. 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乙方在现场的技 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合同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按本合同 相关条款规定修理或更换,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 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 十、中标合同 第 61 页 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8. 在合同货物免费保修期内,如果由于乙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本合同货物不得不 停止运行,货物保修期应依照停止运行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 应负责赔偿。 9. 在合同货物免费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甲方应按乙方提 供的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以不 高于本合同货物、相关配件及服务的价格,并且不差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 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 10. 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届满后,如果因合同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出现紧急故障和事 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提供电话支持、远程支持并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合 同条款专用部分)内到达现场,迅速排除货物故障。 11. 本合同签订后及货物使用中,如涉及增加或改进安全性的软件升级问题,无论甲方是否知晓 或是否向乙方提出,乙方均应当在其刚开始应用该等软件时的第一时间内,立即主动地、无 条件地给与免费更新并调试完好。 12. 若由于甲方提出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而引起的软件升级,相关成本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不得赚取利润或拒绝、拖延。 13. 若由于乙方增加并不涉及安全性的新功能引起软件升级,而且甲方愿意增加该新功能时,由 双方协商解决。 14. 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 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 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九、 履约保证金 15. 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内,以信汇、 电汇或履约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16.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甲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 保证金。在此情况下甲方可将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17. 若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的,如果中标供应商在与甲方签定合同以后,将中标项目分包或 转包给第三方,甲方将有充分理由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18. 如乙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十、 审计及检查 如果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允许采购人检查中标供应商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资金、帐户 和记录,并由采购人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十、中标合同 第 62 页 十一、 违约责任 1. 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 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 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由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 2. 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 更换货物且符合要求,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 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 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 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 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 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或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 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 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3)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 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 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4) 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货物已支付的货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 此发生的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5) 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 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 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 用应由乙方承担。 3.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后十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 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 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4. 延期交货或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 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的比例(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向对方支付违约 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上述逾期 超过一定时间(详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且成套集成的货物已交货套数未达合同约定套数 90%的以及单套货物未能全部交足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货物已交货件数未达合同约定件 数90%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上述逾期超过20 天 但成套集成的货物已交货套数已达合同约定套数90%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货物已交货 十、中标合同 第 63 页 件数已达合同约定件数90%的,守约方不得要求解除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只有权决定解除 尚未履行的部分,但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相等于比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借款利息最 高限额的两倍按日计算的金额的违约金。 5. 其它违约责任 (1) 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违约 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具体比例见合同 条款专用部分。 (2) 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中包括该类情形的零、部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 的2 倍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未达到给甲方造成损失的2 倍,则乙 方应当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2 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 的其它处罚。 (3) 如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 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若已经收取了甲方的定金则同时还应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 金。 6. 若发生延期交货或延期付款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 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 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 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7. 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8. 若乙方通过协议、设立控股或分支机构或其它方式就供货或服务等与任何独立或非独立的第 三方构成联合、分属或其它关系、相关责任义务等均由乙方与该等组织机构自行协商约定, 但在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情形下,乙方与其任何一家该等机构二者之间的约定仅属于其内部 分担权利义务及其内部约定分担对外责任的办法,乙方与该等机构二者对甲方、用户、相关 第三方则应承担连带责任,而乙方依据本合同原所应承担的对甲方、用户或第三方的责任均 并不因此被减免。 9. 本次采购的合同项下的任何合同、文件等均应当符合有关环保、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规定,包括童工禁用、劳动保护待遇等法律规定。投标人或中标供应商或乙方或乙方代理商 等均已清楚本次政府采购招标中的政府或其部门、国采中心、采购人或使用人等,均已尽声 明、提示、审慎核查等注意义务及相关责任,若仍发生任何相关违反法律、法规之情形均属 投标人或中标供应商或乙方或乙方代理商等单方面之因素、原因、责任。投标人或中标供应 商或乙方或乙方代理商等在相关的投标活动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其投标或签署、 十、中标合同 第 64 页 履行合同均意味着其已承诺,任何情况下,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且应当独立承担全 部及任何法律责任,包括对国采中心、采购人、甲方、最终用户或任何第三方的民事侵权赔 偿责任。上述该等责任同时亦均属严重违约责任。 十二、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 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 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 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 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 机关作出的公证证明。 3.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 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 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 失承担责任。 4. 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 行本合同。 十三、 联系方式 1. 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 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 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 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2. 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的通讯地址,付款 或收款应使用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的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三个 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 担法律责任。 3.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十四、 保密条款 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 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 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 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 十、中标合同 第 65 页 以及投标人/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3. 此外的其它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 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 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十五、 合同的解释和法律适用 1.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 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 2. 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 自然日。 3.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作出。 4.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十六、 合同的终止 1.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 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 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2. 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 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七、 法律适用 1.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 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 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 十八、 权利的保留 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 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 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2. 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 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 十、中标合同 第 66 页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 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十九、 争议的解决 1.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 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 (1) 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由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 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的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项目选择解决方式: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2. 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 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国采中心均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 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国采中心提起。 3.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 履行。 二十、 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 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2. 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乙方自签订补充合同之日起五日内 报国采中心备案。补充、修改或变更的协议的签署及生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相 同。 3. 招投标文件及其全部条款、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二十一、 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十二、 其它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 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 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国采中心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报财政部备 案。 4. 本合同涉及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正本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保存。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十、中标合同 第 67 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材料格式 第 68 页 第七部分投标材料格式 投标材料格式 第 69 页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必须全部提交。本项目 需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所列顺序填写和上传所规定的全部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3.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方式提交。 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 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5.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涉及*的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 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无效。 6.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投标材料格式 第 71 页 一、开标一览表 注意: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投标工具的提示流程编制提交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中 无需额外提供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云南省巨灾防范工程-监测预报体系信息化配套基础设施及视频会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C-HGX250319 投标人名称: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云南省巨灾防范工程-监测预报体系信息化配套基础设施及视频会议采 购项目 单位:元 总报价 小写: 大写: 序号 名称 投标报价 备注 1 货物费用 2 服务费用 3 系统集成费用 3 其它费用 特别说明事项: 投标人声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是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报价。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投标材料格式 第 72 页 资格审查材料格式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一览表 投标人资格审查一览表 序号 项 目 投标人承诺 1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 是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是 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是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是 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七十七条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如有违反, 依法接受相应处罚。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①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投标工具的提示和流程编制并上 传该表。无此表或对此表作实质性修改,投标无效。 ②投标人须对此表中内容作出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③采购人或国采中心可以根据此表查询投标人承诺事项,投标人的承 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查询结果为准。 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扫描件(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是联合体的上传) 商务部分 投标材料格式 第 73 页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传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 务或职称)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 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 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注: 1、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2、请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签署完成本投标函并扫描上传粘贴到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二、投标函(上传扫描件) 投标函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参与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活动。对此,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完全理解并认可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和通过国采中心单独项目电子采购系统招投标对 我方提出的各项特殊要求,接受由贵方对投标文件进行集中解密,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上述内容 存在误解为由,行使法律上的抗辩权。 2.我方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愿意向贵方提供任 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技术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 3.我方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120 天(不低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低 投标有效期),在此期间,我方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所有响应均有效,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 中标通知书。 4.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中标合同》的全部条款,如果你方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向我方发出 中标通知书,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 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5.采购人若需按规定允许比例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我方原意签订补充合同,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应或提供服务。 投标材料格式 第 74 页 6.我方完全了解并接受如果在采购活动中出现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情形时,将被处 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被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 执照;构成犯罪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与本投标有关的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手机、座机): 投标人代表电子邮箱: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①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②请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签署完成本投标函,并扫描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 条“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上传扫描 件) 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 条“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上传扫描件) 五、商务文件偏离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及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 求的,投标人只需在本表“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列应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如 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材料格式 第 75 页 投标人名称: 包号: 六、进口产品清单及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扫描件 进口产品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制造商 产地 价格(元) 合计 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 条规定的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上传纸质彩色扫描件)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 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 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要求 正偏离或负偏离说明 备注 投标材料格式 第 76 页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 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材料格式 第 77 页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注:①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②投标人为联合体或者向小微企业意向分包方式的,需提供相应的联合体协议书、分包意向 协议书。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__单位的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投标材料格式 第 78 页 技术部分 一、投标货物/服务数量、价格表 表一 货物(硬件、软件)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项 2 3 4 5 6 7 8 9 设备 名称 型 号 品牌 是否为主要 投标标的 服务要 求或标 的基本 概况 设备 列表 单价 设备数 量 设备运费 及保险费 设备投 标报价 表二 货物部件表 1 2 3 4 5 设备名称 模块或部件名称 模块或部件描述 模块或部件数量 模块或部件单价 表三、服务费用、系统集成费及其他用表 服务费用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内 容 报 价 1 维护与技术支持费( 年) 2 培训费 3 备品备件 4 其它 系统集成费用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内 容 报 价 1 材料费(若有) 2 施工费(若有) 3 安装调试费 投标材料格式 第 79 页 其他费用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内 容 报 价 1 2 合计 注:①表中各单项应分别与开标一览表的各单项相符; ②投标人如认为还有需要提供的内容可另列表说明。 二、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云南省巨灾防范工程-监测预报体系信息化配套基础设施及视频会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C-HGX250319 投标人名称: 货物/服务(1……N)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 1 2 3 4 5 6 注:①需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采购货物、服务、实施方案一览表逐项制表响应。 ②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指标要求逐项应答。以上指 标有对应的证明材料要求的,必须按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而不能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投标人服务要求/实施方案偏离表 项目名称:云南省巨灾防范工程-监测预报体系信息化配套基础设施及视频会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C-HGX250319 投标人名称: 投标材料格式 第 80 页 货物/服务(1……N)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证明材料 1 2 3 4 5 6 注:①需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采购货物、服务、实施方案一览表逐项制表响应。 ②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指标要求逐项应答。以上指 标有对应的证明材料要求的,必须按要求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只填写“满足”而不能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四、主要投标标的情况表(格式以系统生成为准) 五、售后服务承诺 六、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资料 七、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附件 第 81 页 第八部分附件 现场考察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20 年 月 日 监督人签字: 注:本项目仅统一组织一次现场考察,须2 位以上参与现场考察人作为监督人签字,其中一人为 采购人。此表须由采购人带到评标现场。 序号 参与考察公司名称 考察人签字 时 间 电 话 1 时 分 2 时 分 3 时 分 4 ... ... 时 分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GC-HGX2503192.
- 云南省
- 云南省地震局
- 0871-65****** 010-55******
- 行政机关
- 货物/通用设备
- 预算***金额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 卢昀灿灿 010-55****** 010-83083527
云南省巨灾防范工程-监测预报体系信息化配套基础设施及视频会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巨灾防范工程-监测预报体系信息化配套基础设施及视频会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C-HGX250319
2.项目名称:云南省巨灾防范工程-监测预报体系信息化配套基础设施及视频会议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000万元
4.最高限价:***万元
5.采购需求:视频会议终端,会议业务管理平台,GPU并行运算服务器,信息节点路由器,县级信息节点设施,接入交换机,机架式服务器2,机架式服务器1,信息化节点业务显示终端,MCU,信息化节点监控终端,信息节点交换机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完成信息系统全部安装集成工作(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5个工作日
2.地点: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
3.方式:在线下载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6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
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系统(国e采)进行网上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安装投标工具(新),编制完成后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五、开标
1.时间:2025年6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项目通过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标,请在开标当日登录国e采系统点击“网上开标”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内等待解密和唱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系统(国e采)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的《关于新版单独委托项目电子采购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二)供应商进行投标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注册指南”专栏。已办理数字证书请确保证书还在有效期内,如已过期或即将过期,须联系 CA 服务机构进行证书更新。
(三)供应商可在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gov.cn)采购公告栏查看并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或通过投标工具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
(四)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国采中心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55******。
(五)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地震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148号
联系方式:0871-65******
2.采购执行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方式:详见http://www.zycg.gov.cn/home/contactus
3.项目联系方式
文件联系人及电话:卢昀灿灿 010-55****** 侯凤成 010-83******
云南省巨灾防范工程-监测预报体系信息化配套基础设施及视频会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5月14日
- 云南省巨灾防范工程-监测预报体系信息化配套基础设施及视频会议采购项目采购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