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地表水及饮用水新污染物监测等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中标公告
-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1 银川市地表水及饮用水新污染物监测等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人: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 公司 2025 年04 月 2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 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17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34 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40 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42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51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62 3 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YC)001166 2.项目名称:银川市地表水及饮用水新污染物监测等能力提升建设项 目 3.项目编号:D6401-20250418000005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 :二标段1250000.00 6.最高限价(如有) :二标段1250000.00 元 7.采购需求: 二标段:购置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 台、低本底αβ放射性测量仪1 套,仪器需满足环境监测分析相关标准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说明和采 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 试等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应提 供以下材料: 4 (1)供应商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 商户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 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承诺 函或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 料;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政策;支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 购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18 至2025-04-2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00:00 至12:00,下午12:00 至24:00(北京时间, 5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 采购网。 方式: 供应商须使用CA 锁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13 09:00(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 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须使用CA 锁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 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 锁登 录“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 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 时发布。 2.其他事宜: (1)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 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 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 6 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 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 统”完成在线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 锁进 行远程解密,因供应商CA 锁更换、变更、续费或其他因自身原因(含软硬 件、系统更新、网络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或无法导入电子开评标系统的, 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 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 被系统退回,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30 分钟。若因未解密等原因造成供应商 无法参与后续程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操作手册在宁夏回族自 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下载专区下载。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获 得帮助。 (3)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网,通过CA 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 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 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 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4)办理CA 证书及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 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龚艳茹、王方 7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欣路135 号 联系方式:0951-8679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赫、刘宇翔、宋梦璇、张泽坤、顾文龙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 号银川IBI 育成中心2 期9 号楼 联系方式:18209515004 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 2025-04-18 8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 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 银川市地表水及饮用水新污染物监测等能力提升建设项 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调试等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2 采购人: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龚艳茹、王方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欣路135 号 电 话:0951-8679861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 号银川IBI 育成中心2 期9 号楼 项目负责人:杨赫、刘宇翔、宋梦璇、张泽坤、顾文龙 电话:18209515004 邮箱:1013907129@qq.com 4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一条、 二十二条规定, 应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 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或 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 ;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 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 为准, 并留存纸质查询凭证, 资格审核结束后, 企业信息如有调整, 一律不予认可。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落实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企 业优惠政策;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 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 10 策。 (如无其他资格要求,不填写) 5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 6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 小企业声明函》 ,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 全等) ,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7 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 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 的通知》 (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 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监狱企业视同 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 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 宁财 (采) 发〔2020〕545 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 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9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11 (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 10 项目预算金额:二标段1250000.00 元;最高限价:二标段 1250000.00 元元(如有) 11 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 12 投标保证金:0 元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鼓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 统电子保函(保单) ,如使用线下投标保函须在投标文件(电子) 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并将投标保 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注: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3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14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 提供样品要求包括: / 15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 自然日(日历日) 16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05-13 09: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 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 (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 12 件方式递交) 17 开标时间:2025-05-13 09:00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 (系统网址: http://222.75.3.12:9023/BidOpening_cg/bidhall/default/log in.html) 18 核心产品: 二标段核心产品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所属行业: (二)工业(制造业) 。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 上, 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9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0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21 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 定标原则: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由7 人组成, 其中评委专家5 人, 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 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2 人。 22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5 自然(日历)日,履约 保证金有效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13 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 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3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招标代理费: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 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取形式: 转账形式。 收取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收取。 24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 25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否 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 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26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 (宁财规 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 企业, 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 (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 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 14 办理融资业务。 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 27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 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 起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 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其他补充事项: 1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 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 报价给与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 性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残疾人企业 报价给与扣除优惠。 (3)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 策。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 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15 或强制采购。 3.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 列入 《网络关键设备和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 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 《信息安全 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 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 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4.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政策: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 5.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 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 、不分合同金额,在取 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 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具体融资事 宜请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 统查询办理。 2 1.商务要求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2.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 版投标文件用于资料存档。 3... 1.电子开评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标系统进行采购活动;本项目采 用不见面开标 (注: 请供应商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 标系统在线签到, 因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导致电子 标无法正常解密或无法进入后续电子标环节的,投标无效。 2. “ 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 (系统网址: http://222.75.3.12:9023/BidOpening_cg/bidhall/default/log in.html) 。 16 3.电子标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网(二期)下载专区。电子平台使用及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 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 或0951-6891120 进行咨询。 4.因供应商CA 锁更换、变更、续费或其他因自身原因(含软硬件、 系统更新、 网络问题) 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无法导入电子 开评标系统的,投标无效。 5.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总价或招标公告中的设备单价的, 投标 无效。 17 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 1.1 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 机构。 1.3 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 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 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 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5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 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供应商 18 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 联合体中至少应 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 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 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 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 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1) 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总价或招标公告 中的设备单价的,投标无效。 (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无效。 (3)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无效。 1.9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9.1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9.2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9.3 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9 1.9.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 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9.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9.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 可 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 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 资金。 2.2 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4.6 评标方法和标准 4.7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20 4.8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 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 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 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 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 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5.4 其他:无。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 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 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 格式、 条款和技术规 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 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2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 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 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 21 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如仅响应 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 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 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 并采用 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应采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 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 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 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检 测报告等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 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 22 格; 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 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 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 投标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 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 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 制。 10.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 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 (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 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 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 ,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 、安装(如有) 、调试、检 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 11.4 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 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 为投标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23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 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作 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退 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 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 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 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 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电子标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详见宁夏 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 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 ,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4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 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 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 供应商投标)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符合电子交易平台要求。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 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 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 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 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 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 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25 17.5 其他:无。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 家 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 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 全部内容。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 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 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 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 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 商不进入评标。 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26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 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 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 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 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 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 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 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 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 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 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 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0.4 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 不同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 按如下方式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 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 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 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供应商;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 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 28 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 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5 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 相关投标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按第20.4 条规定处理。 20.6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 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 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 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 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 标无效。 21.符合性审查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的。 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因供应商CA 锁更换、变更、续费或其他因自身原 29 因(含软硬件、系统更新、网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无法 导入电子开评标系统的,投标无效 23.比较与评价 23.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 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3.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 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3 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 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要求执行。 23.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废标 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4.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不足三家; 24.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0 24.1.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保密要求 25.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 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 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6.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 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 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 理方式:详见评分办法 26.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 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评分办法 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 27.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 荐中标候选人。 27.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3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31 28.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 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 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中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 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30.签订合同 30.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 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 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 条件。 30.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 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 购活动。 30.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 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 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履约保证金 32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 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2.履约验收 按照宁财规发〔2022〕10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 办法》执行 33.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 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 ,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 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5.质疑 35.1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 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5.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3 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5.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 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 和相关供应商。 36.投诉 36.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 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6.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34 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商务部分 1. 合同金额:指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和达到合 同约定要求的全部费用。本次报价包括设备价、材料价、随机工具价、随 机备品价、耗材价、税费、保险费、利润、市场价格变化、不可预见等以 及运抵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事项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追加任 何费用。 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 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3. 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规格要求达到合格。 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付款条件: 本合同使用人民币支付,分3 次付款,分别是: 第1 次(开箱验收) :所有设备到场并经采购人开箱清点验货合格后,甲方 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在2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第2 次(预验收)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试运行正常并通过预验收,甲 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在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第3 次(最终验收) :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且运行正常,甲方收到乙方付 款申请后,在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6. 交货要求 35 (1)中标人应提供原装、全新的、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不得以旧货翻新 充数,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装运。 (2)中标人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 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中标人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 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中标人必须负责补齐,因此 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7. 包装、运输、保管 (1)由中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且包装必须为制造商原厂 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 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负责将设备材料运到现场过程中的货物保险;全部运输,包括 装卸车、货物现场的卸货(由采购人指定卸货地点)等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3)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4)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所发生的保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 安装调试 (1)设备交付、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处理、设备安装和调试、设备性 能验收等,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调试时间以采购人现场需要为准。 (2)在安装和调试前,向采购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 序和方法,现场安装调试培训:包括分析仪安装、分析仪器试运行、标样 测试、分析用户样品、培训实验室操作人员。现场培训时间不少于5 个工 作日。培训内容包括: ①仪器工作原理、设备结构等基本知识; 36 ②仪器的使用及简单维护; ③通过培训保证培训人员能够独立操作,能够进行正常分析工作与简单的 维修维护。 9. 技术资料 (1)中标人在自验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交自验合格报告,由中标人负责技术 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 (2)中标人供货时须提供以下文件:出厂合格证书;仪器安装说明/指南; 操作手册,录制全适配的操作视频(适用实验人员自主测试) ;维护手册; 设备检定证书;正版系统操作软件光盘或U 盘。 10. 验收 (1)验收依据。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 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财规发〔2022〕10 号) 规定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工作。 (2) 验收标准。 项目履约验收遵循全面完整、客观真实、 公开透明的原则, 由甲方自行组织履约验收。验收标准和内容按照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和自治 区财政厅项目要求执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通知单、 征集文件等) 、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采购合同、封样样品等是履约验收 工作的基本依据,订立的补充合同或合同当事人其他有效约定应当作为采 购合同组成部分。 (3)验收程序: ①验收申请。履约验收条件达到时,乙方应当组织内部自验,自验合格后 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履约验收申请,自验情况作为相关证明材料。 37 ②组织验收。经甲方审核,达到履约验收条件的,启动履约验收程序,成 立履约验收小组,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验收合格后,出具验 收报告。 (4)验收要求。 ①开箱验收 外观检查:检查系统和设备及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 受潮、变形等情况,如发现上述问题,应拍照留据,做好详细记录,并要 求乙方及时整改。 数量验收:以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系统硬件设备、主机、辅机、 附件、配件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与系统设备配 套使用的软件系统的名称、软件系统介质形式、数量等。认真检查随机资 料及附件是否齐全,如设备说明书、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做好记录,写 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设备名称、型号、序列号、生产日期、应 到和实到数量等。 ②预验收。 乙方完成项目硬件系统生产、集成、调试后,试运行正常,向甲方提出预 验收申请,经同意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实施预验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 投标响应文件、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开机测试、系统功能 验证,并审查相关文档。乙方将调试、试运行、培训等资料收集齐全,做 好记录。 ③最终验收。 项目通过预验收,试运行结束后,乙方提交最终验收申请,经甲方审核同 38 意,并由甲方组织最终验收,最终验收通过后,正式交付甲方使用。 11.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 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 负责免费更换。对更换后仍达不到技术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 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②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③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 用(拆除、运输、保险、检验等相关费用) 。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 小时内需 给以答复,如有需要48 小时内到达现场。12 小时内/非工作日24 小时内能 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48 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理; 若48 小时内无法完成故障处 理的,应在72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现有设备性能的备机供甲方使用。 (4)本项目质保期2 年。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所 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易损件等耗材除外) 。 (5)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不能及时到场维修,或拒绝维 修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 担。 (6)质保期后,坚持每年向采购人了解产品使用情况,并继续对采购人提 供维修备品备件及其他服务,即产品终身服务。 39 (7)在质保期内,采购人可按照需求组织免费参观供应商组织的客户培训 活动,采购人参加培训人数不少于6 人次。 (8)提供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12. 培训 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指定的人员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1)制造商应提供终身免费的应用技术现场培训,培训包含:基础操作、 应用方法、维修维护等培训。大型仪器设备需一名工程师驻站一个月,培 养4-5 名技术人员。 (2)制造商需提供终身免培训费的厂家实验中心培训,每类仪器培训时长 至少5 天,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培训、应用方法培训、上机培训等。 二、技术部分 1、标的清单 二标段:购置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 台、低本底αβ放射性测量仪1 套, 仪器需满足环境监测分析相关标准要求; 2、标的详细参数: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0 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资格审查方法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 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资格是否合 格。 资格审查标准 (一)资格审查表 序号 资格要求 需提供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 明 供应商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 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 诺函或证明材料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7 信用情况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 41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 1.按照本章 “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 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 供应商。 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 家的,不进行评标。 42 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 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 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内容 1 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3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4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 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43 6 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 7 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8 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 9 合同履行期限 10 质量标准 11 质保期 三、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如有)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 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供应 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 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 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 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商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 44 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 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 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残疾人福利 性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 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监狱企业视 同为小微企业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①核心产品:二标段核心产品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②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 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详见现行文 件要求。 45 ③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 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 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 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④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政策: 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参照政府采购创新相关政策文件要 求,供应商提供所投自主创新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 可享受优先采购政策。 ⑤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 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 、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 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 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 2.同品牌处理办法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 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 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 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 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 46 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 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 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 候选人。 3.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 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 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购人随机抽取; 采用综合评标法,则: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 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照技 术部分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项目最终打分汇总得分相同、投 标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汇总得分相同的,以采购内容中核心产品为节能产 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创新产品的优先原则确定;若核心产品均为节能产品 或环境标志产品或创新产品,由采购人随机抽取。 七、评审因素和标准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权重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0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 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 47 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最低报价得30 分。 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 终得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 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 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技术响应情况 30.0 标注“★”技术指标、参数为重要技术指 标、参数,其他技术指标、参数为一般技术 指标、参数: (1)投标单位所投产品中的一般技术参数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一般技术指标、 参 数得10 分,有一项技术指标、参数不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的减1 分,减完为止。 (2) 投标单位所投产品中的重要技术指标、 参数, 每有一项标注“★”技术指标、 参数 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2 分,加至 20 分为止。 以上两项合计满分为30 分。 (注: 标注“★”的技术参数响应须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介绍、 检测 报告、 技术规格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需逐 条对应技术参数要求, 并标注页码, 以供评 委查阅。) 3 供货方案 5.0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供货方案: (1)供货计划安排;(2)供货能力;(3) 包装运输措施;(4)到货安装调试;(5)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上述五项内容分析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 思路清晰, 层次细化, 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 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 分, 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1 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 供货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指以下任意 一种情形: 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 不符 合国家法规及政策; 方案生搬硬套; 与实际 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 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 内容不适用项 目实际情况; 内容逻辑漏洞、 原理错误或常 识错误; 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 现有技 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 48 4 质量保障方案 10.0 投标人需结合本次项目制定质量保证措施: (1)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和兼容 性;(2)产品质量检查依据、产品易耗易 损的零配件的供应及报价;(3)产品的损 坏换新等; (4)质量管理体系;(5)质量 保证承诺及奖罚措施。 上述五项内容分析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 思路清晰, 层次细化, 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 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0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 扣2 分, 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质量保证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指以下 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 不符合国家法规及政策; 方案生搬硬套; 与 实际情况不符, 存在偏差; 方案内容过于简 略; 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 内容不适 用项目实际情况; 内容逻辑漏洞、 原理错误 或常识错误; 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 现 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 5 项目进度管理 5.0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提供进度 管理方案: (1) 进度目标; (2) 进度计划; (3)进度控制方法;(4)进度控制程序; (5)进度保障措施。 上述五项内容分析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 思路清晰, 层次细化, 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 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 分, 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1 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 培训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指以下任意 一种情形: 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 不符 合国家法规及政策; 方案生搬硬套; 与实际 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 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 内容不适用项 目实际情况; 内容逻辑漏洞、 原理错误或常 识错误; 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 现有技 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 6 培训方案 5.0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培训方案:(1)培 训内容;(2)培训方式;(3)培训时间安 排;(4)培训讲师配备;(5)培训目标和 预期成效。 上述五项内容分析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 思路清晰, 层次细化, 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 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 分, 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49 1 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 培训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指以下任意 一种情形: 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 不符 合国家法规及政策; 方案生搬硬套; 与实际 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 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 内容不适用项 目实际情况; 内容逻辑漏洞、 原理错误或常 识错误; 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 现有技 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 7 售后服务方案 10.0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 (1) 维保方案(含软件升级)及售后服务承诺; (2)设备各类故障问题解决方案及设备更 换方案;(3)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及设备故 障处理时限;(4)售后服务团队、技术支 持人员安排及沟通咨询机制;(5)售后服 务保障措施。 上述五项内容分析完整,与项目需求吻合, 思路清晰, 层次细化, 有具体详细的阐述且 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0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 扣2 分, 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指以下 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 不符合国家法规及政策; 方案生搬硬套; 与 实际情况不符, 存在偏差; 方案内容过于简 略; 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 内容逻辑 漏洞、 原理错误或常识错误; 不利于本项目 目标的实现; 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 情形。 8 类似业绩 5.0 投标人提供近3 年 (2022 年3 月1 日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业绩。 提供一份 得1 分,满分5 分。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证明材料以投 标文件中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电子章为准, 至 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及金额所在页、 签字盖章页等, 未提供、 提供不全或扫描件 不清晰的,不得分)。 (一)澄清有关问题 50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 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 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 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报价修正(如有)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 (三)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 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 审因素详见《评审因素和标准》 。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按评 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五)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 结果编写的报告。 51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甲 方: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乙 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在自愿、 平等的基础上,一致商定合同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 (详细配置清单见附件) 二、合同文件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 ; (二)乙方投标文件; (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 (五)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三、合同金额 (一)本合同执行包干价,合同总价为中标价格,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即:¥ (小写) 。 (二)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运费、保险、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如 测试验证、软件测评)及一切税费等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 52 用。 四、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使用人民币支付,分3 次付款,分别是: 第1 次(开箱验收) :所有设备到场并经采购人开箱清点验货合格后,甲方 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在2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第2 次(预验收)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试运行正常并通过预验收,甲 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在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第3 次(最终验收) :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且运行正常,甲方收到乙方付 款申请后,在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注: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合规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 不视为甲方违约。 (二)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乙 方: 开户行: 账 号: 地 址: 电 话: 五、项目联系人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联系方式: )为甲 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联系方式: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代表甲乙双方协调沟通,调配各自项目组内部资源,及时解决项目 53 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配合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二)负责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支付进度、管控项目质量,配合完成项目 验收等工作。 (三)任何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 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项目质量、项目进度和其他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实施内容的,可向乙方提出调整意 见,共同协商确定; 3.若发现乙方违规工作,可要求立即停工并及时整改; 4.若乙方有违反合同行为,甲方有权拒绝支付项目费用并有解除合同的权 利,追究违约责任; 5.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协调工作, 按需提供真实、 全面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 施工条件; 6.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给乙方支付项目合同费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本合同及有关技术要求开展工作; 2.项目实施期间, 就其中存在的自身不能协调和解决的问题, 可提请甲方给 予相应的配合与帮助; 3.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于合同签订后15 日内报甲方,经监理方、甲方 54 审核后确定,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4.接受甲方对项目质量、 项目进度的监督和检查, 及时向甲方汇报项目总体 进展情况; 5.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应及时解决处理, 并向甲方报告处理方法 和处置结果; 6.项目满足各节点验收条件后, 及时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 并配合甲方做好 项目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7.遇到突发情况, 为了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应第一时间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 合理应急处置措施,处置完成后向甲方书面报告处理方法和处置结果; 8.按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实施项目, 提交高质量实施成果, 并对项目最终成 果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在项目实施期间, 乙方负责所有实施人员的安全管理, 并承担全部安全责 任和义务。造成乙方人员、甲方人员及他人遭受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 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赔偿、工伤工亡赔偿及行政处罚 等) ,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严格执行保密有关制度;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七、货物包装及运输 (一)乙方应在发货前进行货物包装,包装应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 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 货物内。 55 (三)货物在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前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四)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派人完 成交货、卸货及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工作。 八、交货时间、地点 (一)交货时间: 1.合同签订后, 月内完成合同验收。 2.合同验收合格后, 月内完成试运行, 试运行结束并满足竣工验收条件 后, 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交付正式使用。 (二)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 九、验收及其要求 (一)验收依据。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 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财规发〔2022〕10 号) 规定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工作。 (二)验收标准。项目履约验收遵循全面完整、客观真实、公开透明的原 则,由甲方自行组织履约验收。验收标准和内容按照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和 自治区财政厅项目要求执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通知 单、征集文件等) 、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采购合同、封样样品等是履约 验收工作的基本依据,订立的补充合同或合同当事人其他有效约定应当作 为采购合同组成部分。 (三)验收程序: 1.验收申请。履约验收条件达到时,乙方应当组织内部自验,自验合格后及 时向甲方书面提出履约验收申请,自验情况作为相关证明材料。 56 2.组织验收。经甲方审核,达到履约验收条件的,启动履约验收程序,成立 履约验收小组,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 报告。 (四)验收要求。 1.开箱验收 外观检查:检查系统和设备及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 受潮、变形等情况,如发现上述问题,应拍照留据,做好详细记录,并要 求乙方及时整改。 数量验收:以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系统硬件设备、主机、辅机、 附件、配件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与系统设备配 套使用的软件系统的名称、软件系统介质形式、数量等。认真检查随机资 料及附件是否齐全,如设备说明书、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做好记录,写 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设备名称、型号、序列号、生产日期、应 到和实到数量等。 2.预验收。 乙方完成项目硬件系统生产、集成、调试后,试运行正常,向甲方提出预 验收申请,经同意后,组织相关人员实施预验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投 标响应文件、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开机测试、系统功能验 证,并审查相关文档。乙方将调试、试运行、培训等资料收集齐全,做好 记录。 3.最终验收。 项目通过预验收,试运行结束后,乙方提交最终验收申请,经甲方审核同 57 意,并由甲方组织最终验收,最终验收通过后,正式交付甲方使用。 十、培训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1)制造商应提供终身免费的应用技术现场培训,培训包含:基础操作、 应用方法、维修维护等培训。大型仪器设备需一名工程师驻站一个月,培 养4-5 名技术人员。 (2)制造商需提供终身免培训费的厂家实验中心培训,每类仪器培训时长 至少5 天,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培训、应用方法培训、上机培训等。 十一、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且 保证不因上述原因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一旦出现侵权或因本款原因导致 甲方无法使用的,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十二、档案资料 (一)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货物的所有档案资 料。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 关合同或任何合同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以及知悉的甲 方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 无关的第三人(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 。如需向履行本合 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的保密 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58 (三)乙方应当对档案资料尽到提示义务,如“使用细则、注意事项、免 责事由”等需明显标注出来以提醒甲方注意,否则乙方不免除相应的质保 责任。 十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 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 应负责免费更换。对更换后仍达不到技术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 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②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③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 用(拆除、运输、保险、检验等相关费用) 。 (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 小时内 需给以答复,如有需要48 小时内到达现场。12 小时内/非工作日24 小时内 能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48 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理; 若48 小时内无法完成故障 处理的,应在72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现有设备性能的备机供甲方使用。 (四)本项目质保期2 年。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所 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易损件等耗材除外) 。 (五)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不能及时到场维修,或拒绝 维修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乙方 承担。 59 (六)质保期后,坚持每年向采购人了解产品使用情况,并继续对采购人 提供维修备品备件及其他服务,即产品终身服务。 (七)在质保期内,采购人可按照需求组织免费参观供应商组织的客户培 训活动,采购人参加培训人数不少于6 人次。 (八)提供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十四、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照实施方案将货物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按逾期总额 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 定日期10 个工作日不能运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因逾期运达或因 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 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交付的货物型号、规格、数量、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 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 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 合同。乙方货物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并按照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应承担违约金。每逾期 一日,按照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 日,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 (四)乙方如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责任,应按照本合同总额的5%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60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 书面通知对方,合同履行暂时中止;不可抗力事件解除或消失后,应立即 书面通知对方,合同继续履行,合同履行期相应延长,延长期限与不可抗 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9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 合同。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附件:1.详细配置清单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2.中标通知书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表人: 61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合同范本为通用模板,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依据需要对条款适当删减; 2.范本内金额数据描述为“以上” 、 “以下”均包含本数。 62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 五、评审因素和内容响应详情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七、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 八、技术部分评审内容 九、商务部分评审内容 63 封面 (封 面) 货物类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YC)001166 项目编号:D6401-20250418000005 标段(包号) :D6401-20250418000005-2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年月日 64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 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 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 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 物和相关服务,我方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 ; (小写) : 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 和相关服务。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 ,完全 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已提供投标供应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 括纸质版文件____份,电子版(NXTF)文件____份,电子版(nNXTF)文件 ____份。 五、我方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 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 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违 约赔偿金(不低于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六、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 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 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 收。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65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66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包号)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 (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的填 写此栏) 人民币大写: (项目报价方式为总价招标的同时填 写此栏) 单价: (元) (项目报价方式为单价招标的填写此栏) 费率: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 %(项 目报价方式为费率招标的填写此栏) 折扣: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的 折(项目 报价方式为折扣招标的填写此栏) 合同履行期限 投标有效期 备 注 1.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 最终报价。 2.投标人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67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货物类) (此表格需固化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由投标人逐项填写,并在填写后 将中标人此表内容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 序 号 产 品 名 称 品 牌、 规格 型号 制 造 商 单价 (元) / 费率 (%)/ 折扣 (折) 数 量 总价 (元) 中小 企业 (中 型/ 小型 /微 型) 节能 环保 (是 /否) 节 能 环 保 证 书 编 号 及 有 效 期 强制 采购 产品 (是 /否) 强制 采购 产品 证书 编号 及有 效期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注:节能环保产品及强制采购产品须提供对应证书扫描件附于电子投标文 68 件中对应模块中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交证书的节能环 保和强制采购产品均不予认可。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69 四、评审因素和内容响应详情 (一)商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商务条款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情况 备注 商务条款要求 商务条款响应 1 合同金额 2 合同履行期限 3 质量标准 4 交货地点 5 付款条件 6 交货要求 7 包装、运输、保管 8 安装调试 9 技术资料 10 验收 11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 培训 13 … … … … … 注:如响应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填写基本响应内容,在本表后附件中上传 详细响应内容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佐证材料或投标供应商自行认为 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附件(如有) : 70 (二)技术标响应表 序 号 标的名 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备注 (页码) 技术、参数指标要求 技术、参数指标响 应 1 2 3 4 5 … … … … … … 注:如响应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填写基本响应内容,在本表后附件中上传 详细响应内容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佐证材料或投标供应商自行认为 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附件(如有) : 71 (三)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 节能产品明细表 序号 产品 名称 制造商 名称 品牌 规格型 号 国家节能 标志认证 证书编号 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有效期 注1:节能产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 《财库(2019)19 号》中非加“★”项确定; 注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无须填写本表; 注3: 投标供应商须在本表附件中上传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电子 签章,同时按以上要求填写明细表,否则不享受相关优先采购政策。 附件(如有) : 72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序号 产品 名称 制造商名 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中国环境 标志认证 证书编号 环境标志认证 证书有效期 注1:环境标志产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 《财库(2019)18 号》确定; 注2:如所报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注3; 投标供应商须在本表附件中上传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 电子签章,同时按以上要求填写明细表,否则不享受相关优先采购政策。 附件(如有) : 73 (四)其他评审因素内容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其他内容条款提供。 74 五、资格证明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 ,应提 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营业执照” ;如是事业单位,应提供 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非企业专业服 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是 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 执照” ;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 明。 75 (二)法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姓名) 现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担任) 职务, 为法定代表人 (企 业或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标签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标签化)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可以只附身份证,不填写本表。 附: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76 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采购项目名称) 、 (标段)项目投标 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 身份证号: (标签化) 联系电话: (标签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 身份证号: (标签化) 联系电话: (标签化)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反面 77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78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 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说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79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 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80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 良好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 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说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 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81 (六)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要求。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 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说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82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标段)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 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 , 从业人员 ( ) 人, 营业收入为 ( ) 万元, 资产总额为 ( ) 万元 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 , 从业人员 ( ) 人, 营业收入为 ( ) 万元, 资产总额为 ( )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1:应填写产品生产制造厂商。 1 投标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83 注2:投标文件项目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相一致。 注3: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声明函为资格项,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项目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及本声明函内容进行价格扣除。 84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1:应填写产品生产制造厂商。 注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须填写。 85 3、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监狱企业,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1:应填写产品生产制造厂商。 注2:非监狱企业无须填写。 86 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序 号 产品名 称 制造 商名 称 品牌 规格型 号 国家节能标 志认证证书 编号 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有效 期 注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 《财库(2019)19 号》中带“★”项确定; 注2: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项选择节能产品 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中未要求的无须填写; 注3: 投标供应商须在本表附件中上传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电子 签章,同时按以上要求填写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87 (八)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88 六、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 (一)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与 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 标,联合体各方未再单独 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及非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无须填写。 89 (二)投标供应商关联性企业说明 1、与投标供应商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关联关系 1 2 …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时,应据实填写1 明细表。 90 2、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相关单位,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与投标供应商无关联企业情形的须提供2 声明函。 91 (三)投标供应商未对本项目提供过有关服务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 我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 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92 (四)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报价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 我单位报价为 ,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最高限 价) 。 我公司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以任何理 由予以变更。 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无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 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 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93 (五)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投标文件附加条件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段)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中声明如下: 我单位投标文件中附加条件如下: 1、 2、 3、 ... 若我单位以上声明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 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1:投标文件中无附加条件的无须填写。 注2: 投标供应商应谨慎在投标文件中提出附加条件, 如提出的附加条件采 购人无法接受,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4 (六)招标文件中其他符合性审查内容 注:本模块包括招标文件中其他(未提供即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条款。 95 七、技术部分评审内容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中评审方法和标准中要求的内容自行编制,格式及目 录自拟。 (一)技术响应情况 (二)供货方案 (三)质量保障方案 (四)项目进度管理 (五)培训方案 (六)售后服务方案 (七)其他资料(如有) 96 八、商务部分评审内容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中评审方法和标准中要求的内容自行编制,格式及目 录自拟。 (一)类似业绩 (二)其他资料(如有)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D6401-20250418000005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 杨赫、刘宇翔、宋梦璇、张泽坤、顾文龙 0951-8******
- 行政机关
- 货物/专用设备
- 中标***金额
- 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龚艳茹 1820****004
- 宁夏齐鑫伟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 D6401-20250418000005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YC)001166
二、项目名称: 银川市地表水及饮用水新污染物监测等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 宁夏齐鑫伟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建发大阅城二期6号楼2108室 | 0951-7******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 总价(元) | 制造商 | 是否中小企业 |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 节能产品(是/否)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期 | 环境标志产品(是/否)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期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
| 银川市地表水及饮用水新污染物监测等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 | 环保监测设备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岛津仪器(苏州)有限公司、低本底αβ放射性测量仪:湖北方圆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QP2020NX、低本底αβ放射性测量仪:FY1106-0Z | 1 | *** | ***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岛津仪器(苏州)有限公司、低本底αβ放射性测量仪:湖北方圆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中型企业 | 否 | 否 | ||||||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银川市地表水及饮用水新污染物监测等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
| 供应商名称 | 得分 |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 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
|---|---|---|
| 宁夏谱合科技有限公司 | 83.17 | |
| 宁夏润吉恒工贸有限公司 | 79.52 | |
| 宁夏齐鑫伟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85.7 | |
| 宁夏岿茂化工有限公司 | 80 | |
| 宁夏天勤伟业科工贸有限公司 | 79.6 | |
| 宁夏天宇诚科技有限公司 | 81.79 | |
| 宁夏净目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79.78 | |
| 宁夏京源鑫科技有限公司 | 67.25 | |
| 北京瀚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5.16 |
六、评审专家名单: 万淑香、任仲、谢琴、赵谦、潘慧
采购人代表: 安亚红、王方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7475.00元。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5年05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阅欣路135号
联系方式: 09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2期9号楼
联系方式: 1820****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龚艳茹、王方
电话: 0951-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杨赫、刘宇翔、宋梦璇、张泽坤、顾文龙
电话: 1820****004
十
招标文件 *:
| 文件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文件 |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05-14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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