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附件1、磋商文件-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定稿).docx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0725招标编号:SXJSDL-FW-20250501采 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二〇二五年五月目 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4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及标准18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24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33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36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60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并于2025年5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0725招标编号:SXJSDL-FW-202505011.2项目名称: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300万元,其中包1预算92.68万元,包2预算147.08万元,包3限价32.84万元,包4限价27.4万元。1.5最高限价:300万元,其中包1限价92.68万元,包2限价147.08万元,包3限价32.84万元,包4限价27.4万元。1.6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在全省范围(包括11个市)内有效开展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并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包括省内主要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重点为核桃、枣、仁用杏、柿子、花椒、连翘、山楂等。详见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相关内容。本项目划分为4个包,具体情况为:包号项目名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项目概述预算控制价(万元)备注1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1项监测地区为大同、朔州、忻州、阳泉4个市共680批次92.6821项监测地区为晋中、长治、晋城、临汾、运城5个市共1080批次147.0831项监测地区为吕梁市共240批次32.8441项监测地区为太原市共200批次27.4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具体报价范围、采购需求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具体要求为准。1.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完成。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三、获取采购文件:3.1时间:2025年5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5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3.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获取。3.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采购文件:(1)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2)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进入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免费获取采购文件。3.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4.1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响应文件。五、开启:5.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1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六、公告期限: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期限内一次性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7.2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7.3在线递交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7.4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递交响应文件无效。7.5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7.6技术支持热线:957637.7供应商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1采购人信息: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A座联系方式:0351-405393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西君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31号华德中心广场D座5层504室联系方式:1362367144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飞电 话:13623671440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细目内容1采 购 人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A座联系人:燕先生联系电话:0351-4053937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山西君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31号华德中心广场D座5层504室联系人:赵飞联系方式:136236714403项目名称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4项目编号与招标编号14 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0725招标编号:SXJSDL-FW-2025050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完成8服务地点一包:大同、朔州、忻州、阳泉;二包:晋中、长治、晋城、临汾、运城;三包:吕梁;四包:太原。9服务标准符合行业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10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11现场考察是答疑会是12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下列内容提交资格证明文件。★(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4)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资料。加★项存在缺失或不合格,响应无效★信息查询: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等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3.开标现场审查信用查询记录,供应商无须提供,以现场网页查询审核为准;4.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3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应按下列内容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4)供应商业绩;★(5)商务技术偏离表;★(6)项目实施方案;(7)服务所需物资和设施设备、耗材等配备情况;★(8)供应商及人员配备情况表;(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14供应商应提交的报价文件供应商应按下列内容提交报价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要)(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5磋商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是,1.磋商保证金数额:一包:9000元;二包:14000000元;四包:2500元。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供应商自主选择以转账汇款、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3.账户信息(电汇账户):账户名称:山西君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体育路支行账 号:2002000000008772号:313161006021注:(1)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招标编号(可简写)及包号,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通过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递交,并确保磋商保证金交纳账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一致,确保在响应文件开启之前到账。银行保函须为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有效期内不可撤销、无条件赔付的保函;电子保函须支持在线查验功能。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或银行保函不合格或电子保函无法在线查验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或未在开启时间之前到账的或者保函无效的,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7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版响应文件: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解密时间30分钟。2.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其中加★项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18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及密封要求1.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要求供应商需按照政采云系统加密要求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系统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2.电子版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加密(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中完成递交(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CA)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4)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4)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3.电子版响应文件须逐页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9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版响应文件: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解密时间30分钟。磋商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0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人,其中:采购人代表人,评审专家人,法律专家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自行抽取21供应商现场出席要求22磋商小组现场出席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23多包是否允许兼投否,本项目不允许兼投,每家供应商只能投报一个包。如投报多包,按包号顺序确定参与资格,例如某供应商提交了包1、包3的响应文件,默认供应商只对包1进行投报,其提交包3的响应文件不具备响应资格;是,本项目可兼投但不得兼中,供应商可以对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但同一供应商不可同时兼中两个包,依据包号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例如:某供应商兼投包1与包2,若该供应商在包1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则其将不再参与包2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依此类推。24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每包推荐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授权磋商小组依据评审报告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5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约定26所属行业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27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按成交金额核算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8分包不允许29联合体不接受30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对应的操作手册制作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要求利用已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响应文件直接打印纸质响应文件,保证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封皮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和签章。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开启应先进行电子磋商开启,磋商开启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磋商开启;符合磋商评审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启动纸质磋商开启,不再进行电子磋商开启。3.评审先进行电子评审,评审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评审;符合磋商评审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进行纸质评审,并以纸质评审结果为准。4.磋商评审补救措施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启动纸质开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应把磋商开启、评审结果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5.当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中的内容和条款有冲突或不一致时,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6.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须胶装成册)3份(1正2副)与未加密的电子文档(U盘存放,PDF格式)1份,邮寄(以收到时间为准)或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31号华德中心广场D座5层504室),并须保证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并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和签章(与成交的电子标书文件一致)。31解释权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山西君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总则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提供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1.2定义1.2.1“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磋商的服务机构。1.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1.2.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1.2.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1.3合格供应商1.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服务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1.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3.2.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1.3.2.3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1.3.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3本项目分包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1.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4供应商委托有关说明1.4.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1.4.2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1.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5磋商响应费用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1.6质疑1.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电子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6.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提出;1.6.1.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5日内提出;1.6.1.3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1.6.4质疑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6.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6.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6.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6.4.4事实依据;1.6.4.5必要的法律依据;1.6.4.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2.1.1竞争性磋商公告;2.1.2供应商须知;2.1.3评审办法及标准;2.1.4商务、技术要求;2.1.5合同文本;2.1.6响应文件格式;2.1.7相关附件2.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2.2.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2.2.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7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逾期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6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3、响应文件的编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中的加“★”项、商务技术要求中加“★”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3.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电子文件,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3.2.2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3.3磋商报价3.3.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3.3.2磋商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及其验收所发生的一切成本、保险、税金和利润等。3.3.3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3.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4.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4.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3.5磋商保证金3.5.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3.5.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3.5.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5.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5.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5.3.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5.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协议恶意串通的;3.5.3.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的;3.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6.1供应商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顺序,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3.6.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或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响应文件的密封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4、竞争性磋商程序4.1组建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竞争性磋商小组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组织开标程序4.2.1采购代理价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参加,是否要求现场出席开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4.2.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价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4.2.3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4.3组织磋商程序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活动。4.3.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4.3.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4.3.3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3.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4.3.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3.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做好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评审资料进行签字确认。4.3.7磋商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4.4磋商小组磋商程序4.4.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4.4.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4.4.3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方式进行。4.4.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评审标准详见第三部分的相关规定。4.4.5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4.4.6磋商小组按包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解密文件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4.4.7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4.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4.4.9磋商小组根据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及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10编写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4.5磋商原则4.5.1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4.5.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4.5.3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A、有恶意串通的;(包括:①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③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④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5.1确定成交供应商依据从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依据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5.5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6、合同授予6.1签订合同6.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1.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成交无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2履约保证金6.2.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7、合同款的结算合同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合同款打入成交供应商帐户。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审办法及标准一、资格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报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7特定资格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并签署公章。8基本资质响应保证金1.提供保证金的交纳凭证(加盖电子CA章)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2.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否则,响应无效。9基本资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格材料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建议该部分上传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认为需上传的其他基本资质证明材料(如有))。说明:1、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磋商后补正。3、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磋商响应声明函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4磋商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商务、技术偏离表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6商务、技术要求实质性响应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的内容7报价一览表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磋商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5.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8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报价文件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建议供应商上传相应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证明文件、报价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认为需上传的其他商务技术报价材料(如有))。三、特别说明: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四、无效磋商的情形1、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五、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1、本项目如所涉及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2、采购货物中如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3、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为准。4、包装和运输(如适用,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由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2)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6、监狱企业的评审要求。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磋商小组核实有效后,对其报价给予15%的扣除。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六、评审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商务部分(40分)1、企业业绩(20分)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5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同类项目,每有一项得4分,最多得20分。注:①同类项目指:包括但不限于林产品、农产品、土壤、环境检测等。②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案例必须以其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合同的全部内容,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为证明,任何部位不得有遮挡、涂改内容,否则不得分。2、技术人员配备(10分)①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②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每人得3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未提供得0分,最高7分。注: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劳动合同或近半年内社保缴纳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人员不重复计算,按最高级别职称计算。3、检测设备配备(10分)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配置情况(提供样品冷藏、检测分析所需的仪器设备等)进行评审:①配置气相色谱仪和原子吸收光谱仪,得2分;②配置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得2分;③配置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得2分;④配置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得2分;⑤配置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得2分。注:须提供上述供应商的设备采购发票或者租赁设备协议及租赁单位的设备采购发票等可以说明配备上述设备的资料,未提供上述设备配备资料的得0分。技术部分(50分)1、整体服务实施方案(24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整体认知及重难点分析;②项目组织分工及保障方案;③理解分析工作制度体系;④抽样方案;⑤检验结果报送机制;⑥成果数据分析汇报。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完整、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够完整、不尽合理、难以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4分。2、质量保障措施(8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明确服务质量标准;②质量管理体系;③明确职责分工;④质量控制措施。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完整、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够完整、不尽合理、难以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3、实施进度计划(8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进度计划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进度计划方案;②制定及时跟踪工程进度措施;③有效的进度监督和报告机制;④影响进度的风险因素。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完整、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够完整、不尽合理、难以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4、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意外事件处置预测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的处理措施等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完整、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够完整、不尽合理、难以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5、数据归属及保密方案(4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数据归属及保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承诺、保密措施等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定:每提供一项内容完整、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够完整、不尽合理、难以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价格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注:1.最终磋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2.为保证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恶意竞争,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行业水平(或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经磋商小组讨论可否决其报价。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磋商小组应记录价格调整依据、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汇总得分1.商务部分为客观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得出供应商的商务得分;技术部分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独立评分,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为供应商的技术得分。2.各供应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各项得分和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依法加强林产品监管,有效保障食用林产品安全的重要手段,该项工作已纳入国家、省级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范围。为加强我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25年省林业和草原局将继续开展对全省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环境土壤开展监测工作,切实助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项目采购内容与具体要求2025年全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主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开展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包括省内主要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重点为核桃、枣、仁用杏、柿子、花椒、连翘、山楂等。本次监测区域为全省11个市的食用林产品生产重点县(市、区),完成全省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抽样任务2200批次的食用林产品省级质量检测任务,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对全省全域进行了覆盖。1.监测内容监测省内主要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重点为核桃、枣、仁用杏、柿子、花椒、连翘、山楂等。2.监测数量(单位:批次)2025年省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分为四包进行,具体如下:包1:预算金额92.68万元序号地市监测批次小计监测时间产品土壤1大同市8585170产品成熟当月完成抽样2朔州市8585170产品成熟当月完成抽样3忻州市8585170产品成熟当月完成抽样4阳泉市8585170产品成熟当月完成抽样合 计340340680包2:预算金额147.08万元序号地市监测批次小计监测时间产品土壤1晋中市120120240产品成熟当月完成抽样2长治市100100200产品成熟当月完成抽样3晋城市100100200产品成熟当月完成抽样4临汾市100100200产品成熟当月完成抽样5运城市120120240产品成熟当月完成抽样合 计5405401080包3:预算金额32.84万元序号地市监测批次小计监测时间产品土壤1吕梁市120120240产品成熟当月完成抽样包4:预算金额27.4万元序号地市监测批次小计监测时间产品土壤1太原市100100200产品成熟当月完成抽样备注:各市可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和实际产业发展情况研究确定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产品及其产地土壤抽检任务(重点为核桃、枣、仁用杏、柿子、山楂、连翘、花椒等)。食用林产品土壤抽检时要和食用林产品同时抽样,与食用林产品抽样一一对应。3.抽样(1)抽样区域抽样区域为全省11个市的食用林产品生产重点县(市、区)。由被监测的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根据当地食用林产品生产情况提供有代表性的生产基地名单和合作社(或种植大户),承检机构从中随机选取或自行选择抽样地点。抽样地点应具有代表性,抽样时产品和产地土壤具有对应性,样品应能反映当地被监测的产品及其产地土壤的质量安全水平。每个县(市、区)抽样的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原则上不低于20%;抽检地点原则上不少于3个村。按照《经济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规程》(LY/T 2800-2017)规定执行。监测的食用林产品应从种植基地的成熟期产品中抽取,抽取样品数量(可食用部分)不少于1.5kg(珍贵样品按照实际情况定)。包装后的食用林产品用封条进行封样,抽样人员与被监测单位代表在封条上签字。土壤采集按《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和《经济林产地环境抽样检测抽样技术规范》(LY/T 3110-2019)规定执行,土样充分混合并分取的土壤样品重量不少于1.0kg,采用干净无污染的容器或塑料袋装样,用封条进行封样,抽样人员与受检人(或受检单位代表)在封条上签字。(3)抽样基数产品按照基地生产管理要求生产的同一批次采收的产品为抽样基数,原则上抽样基数不少于200kg。(4)样品处置产品样品在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防止污染和变质,不得受潮、雨淋和曝晒。样品到达承检单位时,承检单位应对样品状态进行验收,包括封条是否完好,样品包装是否损坏等,如样品已经损坏、变质,应重新抽样。验收合格后,样品应及时处理。(5)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三、技术、服务要求1.检验要求监测食用林产品检测项目及判定依据见下面所附《食用林产品检测项目、检测和判定依据》,监测产地土壤检测项目及判定依据见下面所附《产地土壤检测项目、检测和判定依据》。食用林产品检测项目、检测和判定依据产品类别序号检测项目限量值(≤,mg/kg)检测和判定依据坚果1铅0.2GB 2762-20222苯醚甲环唑0.03GB 2763-20213吡虫啉0.014吡唑醚菌酯0.025啶虫脒0.066二甲戊灵0.057甲氰菊酯0.158甲氧虫酰肼0.19甲氧滴滴涕0.0110腈苯唑0.0111联苯菊酯0.0512螺螨酯0.0513氯苯甲醚0.0114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0.0115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0.0516噻虫啉0.0217噻螨酮0.0518三氯杀螨醇0.0219杀虫畏0.0120杀扑磷0.0521四螨嗪0.522速灭磷0.0123肟菌酯0.0224戊唑醇0.0525亚胺硫磷0.226多菌灵0.127乙酯杀螨醇0.0128唑螨酯0.05坚果/核桃1虫酰肼0.05GB 2763-20212毒死蜱0.053二嗪磷0.014伏杀硫磷0.055溴氰菊酯0.02*注:坚果类序号1~28项为相同检测项目,核桃加测坚果/核桃序号1~5项,其他坚果(文冠果、板栗、仁用杏)检测坚果类序号1~28项。木本香调料/果类调味料(花椒)1铅3.0GB 2762-20222敌敌畏0.1GB 2763-20213甲氧滴滴涕0.014氯苯甲醚0.055氯菊酯0.056三氯杀螨醇0.017杀虫畏0.018速灭磷0.059乙酯杀螨醇0.0510丙溴磷0.0711毒死蜱1GB 2763-202112多菌灵0.313二嗪磷0.1GB 2763-202114伏杀硫磷215甲胺磷0.116甲拌磷0.117甲基毒死蜱0.318甲基嘧啶磷0.519乐果0.520联苯菊酯0.0321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0.0522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0.123马拉硫磷124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0.0325三唑磷0.0726杀螟硫磷127杀扑磷0.0228五氯硝基苯0.0229溴氰菊酯0.0330氧乐果0.0131乙硫磷5*注:木本香调料/果类调味料(花椒)检测序号1~31项。林源药用植物1甲拌磷0.01GB 2763-20212甲基异柳磷0.023甲氧滴滴涕0.014克百威0.025乐果0.056氯苯甲醚0.057三氯杀螨醇0.028杀虫畏0.019杀扑磷0.0510速灭磷0.0511乙酰甲胺磷0.0512乙酯杀螨醇0.0513吡虫啉1林源药用植物/山茱萸1铅1.0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第9号)2镉0.13砷0.54汞0.1*注:林源药用植物类序号1~12项为相同检测项目,适用于连翘。山茱萸加测林源药用植物/山茱萸序号1~4项。水果1铅0.1GB 2762-20222镉0.053倍硫磷0.05GB 2763-20214地虫硫磷0.015对硫磷0.016二嗪磷0.37伏杀硫磷28甲胺磷0.05仁果类水果9甲拌磷0.01GB 2763-202110甲基对硫磷0.0111甲氧滴滴涕0.0112腈苯唑0.113久效磷0.0314乐果0.0115氯苯甲醚0.0116氯菊酯217噻虫啉0.718噻菌灵319三氯杀螨醇0.0120杀虫畏0.0121杀螟硫磷0.522杀扑磷0.0523水胺硫磷0.0124速灭磷0.0125亚胺硫磷326氧乐果0.0227乙酰甲胺磷0.0228乙酯杀螨醇0.0129治螟磷0.0130艾氏剂0.05仁果类水果/山楂1苯醚甲环唑0.5GB 2763-20212啶酰菌胺303毒死蜱14多菌灵35甲氰菊酯56腈菌唑0.57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0.28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19醚菌酯0.210肟菌酯0.711戊唑醇0.512溴螨酯2*注:仁果类水果类序号1~30为相同检测项目,山楂加测仁果类水果/山楂序号 1~12 项。核果类水果1铅0.1GB 2762-20222镉0.053地虫硫磷0.01GB 2763-20214啶虫脒25啶酰菌胺36对硫磷0.017伏杀硫磷28甲胺磷0.059甲拌磷0.0110甲基对硫磷0.02核果类水果11甲基异柳磷0.01*GB 2763-202112甲氰菊酯513久效磷0.0314乐果0.0115氯苯甲醚0.0116氯菊酯217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218嘧菌环胺219灭线磷0.0220氰戊菊酯和 S-氰戊菊酯0.221噻虫嗪122三氯杀螨醇0.0123杀虫畏0.0124杀螟硫磷0.525杀扑磷0.0526水胺硫磷0.0527速灭磷0.0128肟菌酯329氧乐果0.0230乙酰甲胺磷0.0231乙酯杀螨醇0.01核果类水果/枣(鲜)1阿维菌素0.05GB 2763-20212吡虫啉53吡唑醚菌酯14丙环唑55多菌灵0.56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0.37螺螨酯28马拉硫磷69醚菌酯110嘧菌酯211噻螨酮212三唑酮213溴氰菊酯0.05*注:核果类水果类序号 1~31 为相同检测项目,枣(鲜)加测核果类水果/枣(鲜)序号 1~13 项。浆果和其他小型类水果1铅0.1GB 2762-20222镉0.053倍硫磷0.05GB 2763-20214苯线磷0.025吡虫啉5浆果和其他小型类水果6敌敌畏0.2GB 2763-20217地虫硫磷0.018啶虫脒29啶酰菌胺1010对硫磷0.0111多菌灵112庚烯磷0.01*13甲胺磷0.0514甲拌磷0.0115甲基对硫磷0.0216甲基异柳磷0.01*17甲氰菊酯518甲氧滴滴涕0.0119久效磷0.0320克百威0.0221乐果0.0122硫丹0.0523硫环磷0.0324硫线磷0.0225氯苯甲醚0.0126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0.227氯菊酯228嘧菌环胺1029嘧菌酯5浆果和其他小型类水果30嘧霉胺3GB 2763-202131灭多威0.232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0.233噻虫胺0.0734噻虫啉135噻虫嗪0.536三氯杀螨醇0.0137杀螟硫磷0.538杀扑磷0.0539水胺硫磷0.0540氧乐果0.02浆果类水果/枸杞(鲜)1阿维菌素0.1GB 2763-20212百菌清103哒螨灵34毒死蜱15呋虫胺0.56己唑醇0.57醚菌酯0.18炔螨特59乙螨唑0.210唑螨酯0.5*注:浆果和其他小型类水果序号1~40为相同检测项目,枸杞(鲜)测浆果类水果/枸杞(鲜)1~10项。其他浆果类水果(沙棘)检测浆果和其他小型类水果序号1~40项。产地土壤检测项目、检测和判定依据产品类别检测项目风险筛选值(≤,mg/kg)检测和判定依据pH≤5.55.5<pH≤6.56.5<pH≤7.5pH> 7.5产地土壤镉0.6GB 15618-2018汞1.8砷30铅120铬200铜镍100锌2.判定原则监测的食用林产品的检测项目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的限量值进行判定,具体判定如下:检测项目全部合格的产品,判定为“该监测抽检**产品检测项目符合**标准限量要求”;检测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并按标准中规定的复检要求对该项进行复检后仍不符合判定依据规定的,判定为“该监测抽检**产品检测项目**不符合**标准限量要求,其他检测项目符合**标准限量要求”。四、时间安排与完成期限根据被监测食用林产品成熟时间安排监测抽样工作,一般情况下应在产品成熟当月完成抽样工作。监测地区市、县林草主管部门应根据当地食用林产品成熟情况及时与成交供应商(承检机构)联系配合完成监测抽样工作。成交供应商(承检机构)在完成全部监测后于2025年11月15日前将所有材料汇总上报省级林草主管部门。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30%项目款,完成项目工作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全部剩余项目款。六、实施地点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指定地点。七、注意事项各成交供应商(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对于超出承检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规定检验检测能力范围的检测指标,承检机构应参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2020年版)》出具研究报告,并在报送材料中予以标注。各成交供应商(承检机构)应按本方案规定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正性、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按时保质报送监测材料。未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公开和引用监测结果。监测工作参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承检工作规范》进行。八、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以最终双方签署的为准)甲方:乙方:乙方在组织的项目第包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等见后附清单)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三、付款方式四、服务范围及内容五、服务时间及地点1、服务期限:委托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2、服务地点:六、验收七、甲方责任及时办理付款手续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5、签订合同后由甲方向财政厅备案。八、乙方责任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报价九、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乙方不能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4、乙方拒绝或拖延履行服务内容及承诺质量标准的,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因甲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十、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财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补充文件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甲方(章):乙方(章):账 号: 账 号:日 期:年月日 日 期:年月日注:经双方协商,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自行编制清晰的目录顺序便于查找,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7.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按照系统中对应的每个模块内容逐条完成上传,便于评审查阅。对应模块无法与相关内容对应而导致评审结果不准确,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正/副)本响 应 文 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编号:号:(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二〇二五年 月 日目 录一、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页码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页码3、保证金的交纳凭证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资料…………………………………………页码二、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响应声明函…………………………………………………………………页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4、供应商业绩………………………………………………………………………页码5、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6、项目实施方案……………………………………………………………………页码7、服务所需物资和设施设备、耗材等配备情况…………………………………页码8、供应商及人员配备情况表………………………………………………………页码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页码三、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要)……………………………………………………页码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页码一、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单位现参与包号: )项目的采购活动,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公司自愿郑重承诺如下: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3.承诺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承诺本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承诺本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具有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或拥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6.承诺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8.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9.承诺本单位提交的保证金是从我单位基本账户转出;10.承诺本单位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11.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12.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如没有,填写“无”,下表空白视为本附件未响应,将否决投标):序号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关系12…(此表可续行)基本信息如下:公司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年月日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提示和说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中国公民)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保证金的交纳凭证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项目,供应商需要提供保证金缴纳证明: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需提交供应商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文件、保证金缴纳回单或回执(提供扫描件,汇款单备注里标明招标编号(可简写)及包号),并填写下列凭证;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需提供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电子保函缴纳成功回执截图;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不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项目:不审核此项内容,供应商不需提供证明材料。(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填写,仅提供承诺书即可。)保证金汇款凭证致:(供应商名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为包号为的(项目名称)磋商活动。按磋商文件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支票倒送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支票倒送或电汇凭证复印件)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文件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按照磋商公告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资料二、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响应声明函磋商响应声明函:(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6、我方承诺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日历天。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 、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授权代表姓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 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 名:性 别:身份证号:职 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兹授权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编号、包号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4、供应商业绩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备注注:附相关业绩证明(按照“第三部分评审办法及标准”的要求提供)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年月日5、商务技术偏离表商务、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编号:包 号:序号磋商文件商务、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偏离情况备注…供应商保证:除上述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无论多么微小),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即使供应商不在此提出偏离项,而在其他地方提出,也一律都认定响应磋商文件全部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按不偏离执行。注:此表可不填,或写为“无”或划“/”,但不能删除。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年月日6、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7、服务所需物资和设施设备、耗材等配备情况(格式自拟)8、供应商及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一)供应商基本情况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 名技术职称统一社会信息代码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 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备注(二)人员配置情况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学历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证号注:后附人员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三)其他材料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三、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报 价 一 览 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编号: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报价金额(元)完成期限备注1项总价(大写)元说明1.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报价总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字样或免费字样,报价(包括磋商过程中后续及最终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各项内容及其提供承载本项目服务所必要的人员、设备(含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设施、保险及包装(含物料,如有)、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及相关税费的所有相关费用3.如本报价一览表所反映的内容不足以反映项目明细内容,供应商可自拟报价明细表进行说明与补充。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年月日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要)格式见第七部分相关附件的有关内容,根据项目特点选用适合的格式样本,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一、政策性要求的相关材料(一)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此表可不提供)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包 号: 供应商名称: 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包括节能、环境、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类等)的,须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供应商: (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等非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无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非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包 号: 供应商名称: 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注:1.投报货物中如含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或者政府优先采购产品(非★项),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将给予适当加分。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附后。供应商: (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包号)项目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 (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三)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格式(根据本项目要求选择货物或者工程、服务模板,结合企业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编号:包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2.,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公章):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参与多包的供应商,本声明函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允许大型企业投标的包,本声明函可不填写。4.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5.成交人为中小企业的,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6.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编号:包号:)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参与多包的供应商,本声明函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允许大型企业投标的包,本声明函可不填写。4.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5.成交人为中小企业的,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6.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包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 (单位电子印章)日 期: 年 月 日注:1.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参与多包的供应商,本声明函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3.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本声明函可以不填写。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 (单位电子印章)日 期: 年 月 日注:成交人为监狱企业的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监狱单位提供货物明细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包 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合计总价说明: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 “未测试”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供应商: (单位电子印章 年 月 日(四)其它要求1.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包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供应商: (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2.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包号)项目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 (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二、联合体相关材料1.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各方: 联合体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合体成员: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 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编号、包号)的招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 牵头,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为本次投标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在本次投标过程中,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本包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 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 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均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合同金额为 元,占合同总额的 %; 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均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合同金额为 元,占合同总额的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约定(如有):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说明:本联合体协议书仅在供应商“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须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填写。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预留不低于该(项目/采购包)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货物制造商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一方,其中预留给货物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与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等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特此委托。授权人(签名):日期: 年 月 日全权代表(签名);日期: 年 月 日联合体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联合体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三、拟分包情况说明格式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如允许分包,须按本部分格式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 招标编号为 的 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 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所投产品制造商类型(勾选)资质等级(如有)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该采购包预算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3☐中型企业☐小微企业第 ¥: 供应商: (单位电子印章)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仅在供应商“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填写。2.如本招标文件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否则投标无效。3.本(项目/采购包)要求供应商以合同分包的形式参加,预留不低于该(项目/采购包)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货物制造商均为中小企业的分包承担主体,其中预留给货物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供应商与上述拟分包承担主体签署的《分包意向协议》后附。附:分包意向协议格式分包意向协议甲方(商): 乙方(拟分包单位): 甲方承诺,一旦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第 包招标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照下述约定将合同项下部分内容分包给乙方:1、分包内容: ,该分包部分全部货物制造商均为中小企业。2、分包金额: ,该金额占该(项目/采购包)预算总金额的比例为 %,其中分包给货物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的金额占分包金额的比例为 %。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说明:供应商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否则投标无效。
- 公开招标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1499002025CCS00725
- 山西省
-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 赵飞 0351-4******
- 行政机关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 服务/农林牧副渔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 预算***金额
- 山西君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赵飞 1362****440
项目概况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0725
项目名称: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在大同、朔州、忻州、阳泉4个市内有效开展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并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包括省内主要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重点为核桃、枣、仁用杏、柿子、花椒、连翘、山楂等。
备注:
标项名称: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包2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在晋中、长治、晋城、临汾、运城5个市内有效开展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并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包括省内主要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重点为核桃、枣、仁用杏、柿子、花椒、连翘、山楂等。
备注:
标项名称: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包3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在吕梁市内有效开展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并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包括省内主要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重点为核桃、枣、仁用杏、柿子、花椒、连翘、山楂等。
备注:
标项名称: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包4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在太原市内有效开展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并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包括省内主要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重点为核桃、枣、仁用杏、柿子、花椒、连翘、山楂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3、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2、3、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5日至2025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华德中心广场D座4层410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按成交金额核算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A座
联系方式:03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君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31号华德中心广场D座5层504室
联系方式:1362****4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飞
电 话:1362****440
197.1K
- 磋商文件-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