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洲(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龙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和龙市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的更正公告
- 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和龙市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29号采购人:和龙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牧洲(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5月目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1服务需求24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26第六章 评分标准48第七附件155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和龙市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29号;2.项目名称:和龙市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项目;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3万元;4.服务内容: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预警平台和预警设施设备运行维护;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服务标准:合格;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犯罪记录视为无效投标;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1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5年05月 28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 点: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龙市海兰路690号,和龙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的递交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公告发布媒介: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并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和龙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地址:吉林省和龙市新源河北路4号联系方式:0433-42221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牧洲(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亚泰大街与北环城路万星幸福城A区6号楼1401号联系人:任先生联系方式:1824407986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和龙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地址:吉林省和龙市新源河北路4号联系方式:0433-42221252采购代理机构 称:牧洲(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亚泰大街与北环城路万星幸福城A区6号楼1401号联系人:任先生联系方式:18244079863 3项目名称和龙市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项目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100%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服务标准供方负责按需方要求提供全部服务并保证验收合格。8服务内容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预警平台和预警设备的运行维护9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10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犯罪记录视为无效投标;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将质疑问题以word格式发至4833036@qq.com邮箱,并将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予解答。12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13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4分包不允许15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16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17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总预算33.00万元注:超出采购总预算的首次及最终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将被否决。18响应有效期90天19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6000元;递交形式: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收款单位:牧洲(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临河街支行帐 号:581100100100208770注: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并将递交保证金凭证发送至指定邮箱(4833036@qq.com)。20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21响应文件式样与份数1. 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制作投标文件一份(此投标文件须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2副)及电子版文件U盘2份(word版及签字盖章后的PDF版)开标后递交至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纸质版投标文件为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电子打印版(打印后投标文件正本须盖章处仍须加盖公章,并编制目录页码)。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应提前确认好CA锁及电脑等设备使用正常。逾期上传的或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进行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无效。22装订要求响应文件纸质版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左侧纵向装订,装订不做统一要求,订成固定不可拆分的书册形式。23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供应商地址:(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24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和龙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龙市和龙市海兰路690号和龙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0125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26磋商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和龙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龙市和龙市海兰路690号和龙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0127磋商程序(1)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2)磋商小组进行初步评审;(3)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到工作人员指定地点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并进行第二轮报价,随后进行详细评审28磋商小组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经济、技术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9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单位是30成交结果公告媒介同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介。3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代理机构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费率标准,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取费标准,按中标金额的2%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3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33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相关条件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4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5其它补充事宜电子标说明:一、上传的电子证件及资料均需按要求签字盖章上传,否则按未签章处理。投标文件电子版方面技术支持:400-8817190二、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通过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1份(此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持编制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字证书解密)。三、电子投标文件中反映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图片、扫描件、文字描述等,必须清晰可见。其中所有证书和执照必须为原件扫描。四、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达招标代理公司。五、若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无法在规定时间解密而对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评价的,采购人将拒绝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六、当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上传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备注: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按磋商文件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磋商文件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本磋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磋商。1.1.2本磋商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磋商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磋商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磋商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磋商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本磋商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范围、服务期、质量要求1.3.1本次磋商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磋商项目的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磋商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磋商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磋商项目提供磋商代理服务的;(4)与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的。(11)被政府列入取消磋商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磋商若存在以上情形之一,取消其成交资格。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磋商项目磋商。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磋商预备会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转包不允许。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服务需求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 评分标准第七章 附件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磋商保证金五、磋商报价表 (首次)六、供应商基本情况七、人员配备八、服务方案九、优惠条件十、服务承诺十一、其他材料3.2磋商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服务需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商截止时间前修改磋商函中的磋商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磋商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磋商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3.2.2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采购预算或其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采购预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磋商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有效期为90天。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认可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小组将作废标处理。3.4.3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3.5资格审查资料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响应文件的编制3.6.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服务需求、磋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4响应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磋商文件的密封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应进行包装、正副本应分别密封,磋商一览表与电子版文件单独用小信封密封,加贴封条,外封套须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应予拒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磋商程序磋商程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本次采购活动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共分为两轮报价,一次报价及最后报价均不公开;经磋商小组对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可进入到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现场填写;最后报价完成后,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所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磋商6.1磋商小组6.1.1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3位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磋商以及其他与磋商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6.2磋商原则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磋商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评分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7.合同授予7.1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公告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成交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章“评分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磋商。8.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自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9.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 2 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9.3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磋商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现场考察,但考察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据现场考察作出的判断和决策,可以在磋商时自行考虑,但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9.4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因处理供应商质疑需要延长磋商截止时间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网站上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9.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磋商的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磋商磋商小组: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三: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最终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二)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需方)需求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定(供方)为中标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1.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服务、辅助服务(如果有)、辅助货物(如果有)的主要内容2.合同价格:(大写) 元 ,(小写) 元3.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4.服务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5.服务方式:验收合格。6.付款条件和方式:6.1 供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销售发票、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服务质量检验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等。6.2 需方自行付款: 本合同总价款中由需方自行支付 元。需方承诺在 年 月前一次(或分次) 支付。如果需方届时不能支付或者不能全额支付, 由需方承担违约责任,供方承担全部收款责任。7.履约保证金7.1 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帐或者现金的方式提交。7.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供服务之日止。8.质量保证金:9.合同补充条款:10.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1 本合同书;10.2 中标通知书;10.3 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10.4 供方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10.5 采购验收报告单;10.6 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1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供需双方各执份。12.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3.合同修改: 除供需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 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需方:供方:地址:地址:::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签字日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联系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号:注:本合同为简易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项目特点,充实细化。服务需求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对56个自动雨量站进行设备加电运行、看护、除尘、清理,设备运行状况观察、接口测试;硬件安装、测试、设置,硬件升级,备份数据文件;充电控制器等零部件更换、故障处理修复;异常数据处理等;对1个自动水位站进行设备加电运行、看护、除尘、清理,设备运行状况观察、接口测试;硬件安装、测试、设置,硬件升级,备份数据文件;设施清淤;充电控制器等零部件更换、故障处理修复;异常数据处理等;对6个自动雨量水位一体站进行设备加电运行、看护、除尘、清理,设备运行状况观察、接口测试;硬件安装、测试、设置,硬件升级,备份数据文件;设施清淤;电池等零部件更换、故障处理修复;异常数据处理等;对5个视频监控站进行设备加电运行、看护、除尘,设备运行状况观察、接口测试;硬件安装、测试、设置,硬件升级,光纤电路的连接测试及维护;支架等零部件更换、故障处理修复等。监测预警平台运行维护:对1套监测预警平台的网络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网络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系统利用率,保障网络设备各功能正常;检查关键接口的运行状况,收发数据包情况,做好记录;分析系统运行数据,查找网络瓶颈;分析网络安全事件,查补网络漏洞;排除网络安全设备故障,修复、更换出现故障的零部件等;保障通讯网络安全运行等;对1套监测预警平台的服务器及附属设备进行设备加电运行、看护、除尘,运行日志填写,设备运行状况观察、接口测试;设备硬件测试、设置,备份配置文件;零部件更换,故障处理修复等;对1套监测预警平台的软件系统保证软件系统功能的完整,及时处理存在的漏洞和不安全因素,扩充相应的功能,保持数据的实时性,增强系统的稳定性,修正功能的不足,保证软件的安全稳定运行,以及数据更新、备份、整理和恢复等;对1套监测预警平台的视频会商系统进行检修、清洁、保养,零部件更换,设备故障检查、维护,系统整体调试,及时缴纳网络通信电路费用,确保视频会商系统正常运行;对1套监测预警平台的基础环境提供安全、可靠的运行环境条件和稳定的、不间断的电源保障。预警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对10个无线预警广播站进行设备加电运行、看护、除尘,运行日志填写,白名单设置、非法广播入侵行为防止;无线预警广播与监测预警平台通信状况检查;零部件更换、故障处理修复;监测设备运行状况,接口和功能测试等;对10个简易雨量站进行设备看护、除尘,设备运行状况观察;零部件更换、故障处理修复等。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供应商自行编辑相对应页码)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磋商保证金五、磋商报价表(首次)六、供应商基本情况七、人员配备八、服务方案九、优惠条件十、服务承诺十一、其他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磋商报价元,服务内容:。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4.如我方中标:(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3)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我公司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签定服务合同的同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或电汇等方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用。7.(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网电传邮政编码:期:年月(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是否响应1采购预算2采购需求3合同履行期限4服务地点5磋商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详细地址及办公电话:成立时间:姓名: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年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系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四、磋商保证金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 于年日递交了响应文件。并附有人民币。我方同意磋商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后附:转款单位转款凭证、银行基本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年月日五、磋商报价表(首次)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元)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标准磋商保证金(有/无)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有/无)备注1、填报的内容必须和响应文件正本及投标函中的内容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投标被否决。2、本表另用单独用小信封密封、送达。3、小信封的封面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及包封要求一致。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月日六、供应商基本情况格式自拟后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资格条件承诺书致:我单位(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盖章:签字:日期:(二)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时间项目金额委托单位委托事项备注12345678910...后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信誉要求根据要求提供承诺函及网站查询截图。七、人员配备(一)服务人员配备表序号姓名学历职务从业时间在本项目中的岗位分工.......后附:人员证明资料(二)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汇总表序号设备名称规 格 型 号数量使用情况投入时间备 注后附响应证明材料八、服务方案自行拟定工作方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格式自拟。九、优惠条件(格式自拟)十、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十一、其他材料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消防维保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果是,提供)第六章 评分标准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采购项目评审办法。(一)组成磋商小组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及省、市的相关规定,磋商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类专家2人,在吉林省综合评审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以下简称“评委会”)。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推荐一名评委担任组长,负责评审全面工作。(二)评审过程的监督评审开始时,监督人首先向评委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在评标期间的纪律要求;同时,在评审过程中对评审赋分、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提交评审报告等各阶段步骤进行现场监督;(三)评审工作评标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竞争、择优推荐、规范合法的原则进行。评标工作分为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三个步骤。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初步评审。2.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3.当通过资格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单位不足三家时,不进行详细评审,采购人依法重新采购。4.详细评审。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依据评标办法分别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四)询标(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对采购文件需要澄清的问题,采用集体询标方式进行。(五)推荐成交候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综合评审结果,采购人授权评委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直接确定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六)评审报告评审工作结束时,评审会将本项目综合评审结果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各评委对评审报告内容讨论通过后,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评审结果予以确认。(一)资格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标书内提供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标书内提供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承诺函。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采购的项目,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信誉要求(1)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标书内提供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承诺函。(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标书内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查询截图。(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标书内提供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承诺函。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注:(1)上述内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将被否决,不进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2)每项审查内容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3)上述审查内容须核验原件,如某一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需年检或换证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方可确认。(4)资格审查结束后,合格的供应商进入初步评审。(5)当通过资格评审合格的单位不足三家时,不进行详细评审,采购人依法重新采购。(二)初步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磋商内容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签字盖章响应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单位章。3授权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标书内附原件)4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6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7投标保证金6000元。8磋商价格本项目采购总预算33.00万元注:超出采购总预算的首次及最终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标将被否决。9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磋商文件“服务需求”规定,按否决处理。注:(1)故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不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则初步评审不合格,其响应将被否决,不进入详细评审;(2)每个评审项目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3)初步评审结束后,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详细评审。除此之外的内容,不作为本次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的。(4)当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单位不足三家时,不进行详细评审,采购人依法重新采购。(三)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资信业绩部分:20分服务方案部分:60分投标报价:10分其他评审因素:10分条款号评分标准1.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7分)类似项目业绩(10分)企业近年(2022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在一项的基础上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委托协议,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人员配置(7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安排配备合理,人员结构科学,能充分满足项目需求,优秀得5-4分,良得3-2分,一般得1分;响应文件内附人员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经验且用户评价满意的得2分;响应文件内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63分)整体方案完整性(15分)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是否完整、专业性能否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重要工作环节的把握是否准确等进行综合评分;优得15-10分,良得9-6分,一般得5-3分,差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流程和标准(10分)10-87-55-4分,差得3-1分,未提供不得分。项目管理实施(5分)供应商具备完善的项目资料管理及验收方案,满足本次招标需求;根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综合评定,优得5分、良得4-3分,一般得3-2分,差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项目进度安排(5分)各项服务核心工作的时间计划安排,各环节时间安排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综合评定,优得5分、良得4-3分,一般得3-2分,差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自动监测系统服务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自动监测系统服务方案是否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 误综合评分。优得5分、良得4-3分,一般得3-2分,差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监测预警平台服务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监测预警平台服务方案是否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 误综合评分。优得5分、良得4-3分,一般得3-2分,差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预警设施设备服务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预警设施设备服务方案是否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 误综合评分。优得5分、良得4-3分,一般得3-2分,差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5分)供应商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满足本次招标需求,4-3分,一般得3-2分,差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应急办法(3分)供应商具备完善的应急办法,满足本次招标需求,综合评定,优得3分、良得2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人员培训计划(5分)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对培训方案(培训时间计划、培训内容设计、培训人员),优得5分、良得4-3分,一般得3-2分,差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1.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投标报价(10分)评标基准价为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最终报价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价格权重(0.10)*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1.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优惠条件(5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优惠条件及其可实现程度,并针对本项目的其他特殊优惠承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每条实质性优惠条件得1分,最高得5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服务承诺(5分)对供应商提出的合理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综合比较后,优者得5分,基本合理者得3分,一般合理者得1分,无不得分。1.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价格分加分:1)、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2)、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3)、对于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财库[2008]30号)文件规定执行。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自主创新产品也包含非自主创新产品的,只对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4)、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清单中产品也包含非清单中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3.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多个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扣除。(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编写评标报告。第七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6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5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附表最后磋商报价表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最后磋商报价,在采购代理机构发起新一轮报价(即为最后磋商报价)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新一轮报价(即为最后磋商报价);供应商如逾期未完报价的,其视为退出本项目磋商。附件和龙市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项目维护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计(元)备注总计 一自动监测系统(一)自动雨量站个56维护费项56(二)自动水位站个1维护费项1(三)自动水位雨量一体站个6维护费项6(四)自动视频监控站个5运行费项5维护费项5二监测预警平台 (一)数据接收软件套21遥测终端软件套2(二)套7Windows系统及其他套7(三)数据库软件套21SQLSERVER套2(四)交换机设备台51维护费项52运行费项5(五)网络防火墙设备台11维护费项12运行费项1(六)路由器设备台21维护费项22运行费项2(七)其它网络安全设备-VPN设备台11维护费项12运行费项1(八)服务器设备台71维护费项72运行费项7(九)KVM 切换器设备台11维护费项12运行费项1(十)监控计算机用户终端设备台51维护费项52运行费项5(十一)移动计算机用户终端设备台11维护费项12运行费项1(十二)多点控制器设备(MCU)台11维护费项12运行费项1(十三)视频会商终端设备台11维护费项12运行费项1(十四)摄像头设备个11维护费项12运行费项1(十五)液晶显示屏块21维护费项22运行费项2(十六)液晶显示屏(拼接屏)块121维护费项122运行费项12(十七)音频功率放大器(600W)台11维护费项12运行费项1(十八)调音台台11维护费项12运行费项1(十九)机房项11维修、清洁、看护平米20(二十)柜式空调机(3匹)台11维护费项12运行费项1(二十一)虚拟化维保服务项11超融合软件颗8(二十二)平台维保服务项11监测预警软件系统套1三预警设施设备 (一)无线预警广播个10 维护费个10 材料费项10(二)简易雨量站个10 维护费项10 运行费项10四异地维护费项1 固定总价
- 澄清/更正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计划-[2025]-00029号-0519
- 吉林省
- 和龙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 任先生 0433-4******
- 行政机关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 牧洲(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任先生 1824****86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29号-05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龙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和龙市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运行维护项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获取文件时间 | 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 27 日 | 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 28 日 |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龙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地 址:和龙市新源河北路四号
联系方式:04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牧洲(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亚泰大街与北环城路万星幸福城A区6号楼1401号
联系方式:1824****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1824****863
148.1K
-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 牧洲(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龙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和龙市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0
- 牧洲(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龙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和龙市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05-20
- 牧洲(吉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和龙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和龙市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0
- 和龙市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和龙市202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运行维护项目项目 2025-07-02
- 和龙市 2025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项目公告 2025-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