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基地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201]GC[CS]2025003
二、项目名称:技术基地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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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41号顺承大厦6楼 | ***元 | 99.3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技术基地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厦门国贸城市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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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物业管理服务 | 技术基地物业管理服务 | 技术基地物业管理服务 | 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福建省厦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时间,2025年06月01日至2026年05月31日止 | 项 | 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杰 |
评审专家: | 郑祝堂 、 陈勇乐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关于代理服务费 1.1、本项目类别:服务类。 1.2、收费标准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 本项目的收费标准如下:(0―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0%;(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0%;(500-1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45%。 1.3、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1.4、服务费缴交账户: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税保支行,开户名: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账号:3515 0198 6601 0000 1000。 2、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成交供应商的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4、本项目服务期1年,验收合格后可延续签订不超过3年合同,所以成交金额测算服务费标准为三年的成交金额。(若后续未续签成交供应商可以申请退回对应部分的代理服务费) 5、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但供应商仍需使用CA证书用于解密。6、质疑函应采用下列方式之一提交:(1)邮件形式:将质疑函扫描发送至邮箱:zfcg622@163.com。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以邮箱显示的收到时间为准。质疑答复过程中需要核对原件的,质疑人应提供原件核查,否则相关资料可能不被认可。(2)快递形式:将质疑函快递至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5-1106室前台,收件人:林女士,电话:0592-2******。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3)现场送达:将质疑函现场送至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1楼1105-1106室前台。。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以前台签收时间为准。 注:提交质疑函须附上系统报名截图,质疑函须符合第三章第15条质疑的要求。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技术基地物业管理服务:3.053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
联系方式:1360****03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1105-1106室
联系方式:1325****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一真、林柔婷、林雨欣
电话:1325****193
国采(福建)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