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广西交通科技合作及成果推广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5-C3-001066-JDZB)成交结果公告
- 附件1、2025年广西交通科技合作及成果推广服务项目-发售稿.pdf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2025 年广西交通科技合作及成果推广 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25-C3-001066-JDZB 联系电话:0771-280896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5 年5 月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 采购需求.....................................................................................................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9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26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3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41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广西交通科技合作及成果推广服务项目 (GXZC2025-C3-001066-JDZB)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2025 年广西交通科技合作及成果推广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 年05 月19 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5-C3-001066-JDZB 项目名称:2025 年广西交通科技合作及成果推广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总金额(元):11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 年广西交通科技合作及成果推广服务项目 数量:1 项 预算金额(元):11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要求供应商完成以下工作: 1、 动态了解和掌握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动态与需求, 组织区内外交通科领域高校、 科研 院所、企业等科研工作人员或工程技术人员座谈10 次以上(含日常座谈),每次活动约20 人。按采购 人要求提供会议材料。最终供应商提交2024 年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发展报告(含年度报告)1 份。 2、征集、整理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建立科技成果推广目录1 套,协助采购人开展科技供需信 息推介会不少于1 次, 人数不少于200 人,按采购人要求邀请成果技术推广单位不少于8 家 (或者开展 线上推介会)。促进技术成果与技术需求精准对接。 3、 按采购人要求开展项目咨询相关工作(如科技创新执行报告、 交通运输新质生产力措施与建 议、科技示范工程创建成效、研究试验费编制细则等),共编制相关咨询报告不少于10 份。具体详见 项目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1110000.00 元 合同履约期限:于2025 年10 月31 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2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允许分公司参与响应。 (5)本项目允许分包。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7)按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得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有规定时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8)本项目是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05 月08 日起至2025 年05 月15 日,每天上午8:30 至12:00,下午14:30 至18: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 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05 月19 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没有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及现场截标环节,通过广西政 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 平台新版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 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使用CA 认证编制、 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广西政府采 购云平台, 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 请填写参加远程截标活动经办人联系 方式。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5 年05 月19 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截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节能环保等有关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供应商的产生方式:发布公告征集 4.注意事项: (1)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 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 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 日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 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帮助文档或拨打客服热线95763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3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67 号 项目联系人:杨肖亭 项目联系方式: 0771-2115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 号金源CBD 现代城B 座7 层701 项目联系人:蒋永东、庞倚林 项目联系方式:0771-2808960,电子邮箱:dept3@gxbidding.cn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5 年05 月08 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4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总体要求 1.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 详见采购文件“评审方法及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应用说明”。 2.采购需求要求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3.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二、技术要求 1.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序 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广西交通 科技合作 及成果推 广服务 1 项 一、项目背景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宣传贯彻 工作的通知》(交办政研明电〔2019〕85 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 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发函〔2020〕1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 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技创新助推广西交通强国试点建设三年实施 方案〉的通知》(桂交科教函〔2021〕316 号)、《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 新“十四五”发展规划》(桂交科教发〔2022〕4 号)、《广西交通运输科 技创新“强基补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桂交科教 发〔2023〕32 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交通运输 行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桂交科教发〔2023〕32 号)等文 件要求。 二、项目服务内容 1、动态了解和掌握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动态与需求,组织区 内外交通科领域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科研工作人员或工程技术人员 座谈10 次以上(含日常座谈),每次活动约20 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会议材料。最终供应商提交2024 年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发展报告(含 年度报告)1 份。 2、征集、整理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建立科技成果推广目录1 套, 协助采购人开展科技供需信息推介会不少于1 次,人数不少于200 人, 按采购人要求邀请成果技术推广单位不少于8 家 (或者开展线上推介会) 。 促进技术成果与技术需求精准对接。 3、按采购人要求开展项目咨询相关工作(如科技创新执行报告、交 通运输新质生产力措施与建议、科技示范工程创建成效、研究试验费编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5 制细则等),共编制相关咨询报告不少于10 份。 4、针对区内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发展现状,开展调研、交流和分析, 最终提交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发展报告1 份。 ▲一、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 日历日内 服务完成时间 及服务地点 1.服务完成时间:2025 年8 月30 日前协助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完成2025 年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发展报告1 份;2025 年10 月31 日协助广西壮族自治 区交通运输厅建立科技成果推广目录1 套; 协助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定期 开展科技供需信息推介会1 场(或者开展线上推介会);协助广西壮族自治区交 通运输厅开展项目咨询相关工作,编制相关咨询工作报告10 份。2025 年10 月 31 日前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成果验收。 2.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新民路67 号)。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50%首笔款项, 完成建立科技成果推广目录1 套, 支付合同总额40%;项目全部服务并通过成果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成 交人提出付款申请, 成交人自收到款项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给 采购人。 后续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1 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费用包含在本次报 价中。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 小时内响应,对于一般性问 题,应在1 个工作日内解决;对于特殊性问题,双方具体协商,原则上应在不超 过3 个工作日内解决。 3.要求设有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并能确保实施和售后服务响应(响应文件提供 服务机构详细联系方式)。 4.须向采购人承诺技术后援支持,指定专门的技术支持人员。在质量保证期内, 提供5×8 小时的技术支持。 报价要求 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付价,包括: 1.提供所有服务价格; 2.培训、技术支持、后续服务等费用; 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4.包含本次采购服务所需的所有调研、专家费用、验收等费用、税金及与本服务 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等所有成本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总和。 保密要求 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廉政工作纪律,对在项目服务中 获得的资料和信息要严格保密,不能对外泄露。 版权要求 1.对于本项目的所有成果文件,成交供应商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本项目服务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6 的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相关的业务 活动。 2.使用权许可要求:采购人对所采购的服务成果文件以及数据拥有合法且不受限 制的所有权、使用许可权。 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要求 能力或业绩 要 求 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二)验收标准、验收要求 1.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1 服务内容应与采购合同一致,交付服务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1.2 技术或资料、交付清单等资料齐全。 1.3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成果自查及整改,并经采购人确认。成果或服务符合要求,才作为最终 验收。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成果或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 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其他验收要求按本项目采购合同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 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 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规定执行。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服务采购,无核心产品要求。 2.供应商可根据评分标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项目理解、技术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方案、投入本 项目人员实力、企业综合实力、业绩情况等。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7 附件1: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 渔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 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200000 100≤X<1000 X<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10000 2000≤Y<5000 Y<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8000≤Z<120000 100≤Z<8000 Y<100 其他未列明 行业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大型、 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 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 项即可。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8 附件2: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9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 号 要点 内容、要求 1.3.1 项目基本 信息 项目名称:2025 年广西交通科技合作及成果推广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25-C3-001066-JDZB 采购计划号:广西政采[2025]5660 号 1.3.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4 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 措施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5.1 供应商资 格条件 详见磋商公告。 1.5.3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详见磋商公告 1.6 踏勘 ☑否 □是 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踏勘要求: 1.7.2 分包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2.3 采购文件 澄清、修改 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发布。 2.3 确认收到 澄清、修改 发布的方 式 澄清、修改文件自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发布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澄清、 修改。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4.1 响应有效 期 响应截止之日起90 天。 3.5 磋商保证 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1)缴纳方式一: ①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供应商账户 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本项目指定账户,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有效, 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0210485768666 特别说明: 除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通过 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至供应商缴纳账户。供应商自行承担交纳保证金后未参 加响应活动或磋商保证金缴纳错误而导致磋商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2)缴纳方式二: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10 供应商可于响应截止时间前选择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允许的其他非现金形式 缴纳磋商保证金。具体按照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方式操作。 (3)财务部联系电话:0771-2821398 (4)未按以上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注:为保证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及时性与便利性,鼓励优先采用方式一递交磋 商保证金。 3.6 响应文件 的编制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分别编制并使用下载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 台新版客户端制作并上传。 3.7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 时间及截 标时间 见磋商公告要求。 4.2 备份响应 文件 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 以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生成的备份文件为依据,当项目允许接受备份响 应文件时,供应商才可以按规定上传备份响应文件。 4.3 演示 ☑否 ☐是 演示内容:无 4.4 样品 ☑否 □是 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样品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样品递交方式: 6.5.1 结果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成交供应商后2 个工作日内在磋商公告发布 的媒体上发布结果公告。 6.5.2 成交通知 书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推送之日起,视为成交供应商已收到,成 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及时查收的后果。 8.1 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以 下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参与本 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使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并应 按照“质疑函制作说明”进行制作。 (2)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移动通信、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方式送达的质疑 材料,供应商可通过现场方式递交书面质疑材料。供应商应于质疑有效期内 将质疑函原件递交至磋商公告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中的联系人。 9.1 代理服务 费 (1)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 《招标 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1﹞534 号)的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的80%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①成交金额在100 万元以下的: 货物1.5%;服务招标1.5%;工程招标1.0%; ②成交金额在100-500 万元之间: 货物1.1%;服务招标0.8%;工程招标0.7%; ③成交金额在500-1000 万元之间: 货物0.8%;服务招标0.45%;工程招标0.55%;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11 ④成交金额在1000-5000 万元之间: 货物0.5%;服务招标0.25%;工程招标0.35%; ……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过程示例: 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300 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如 下计算: 100 万元×1.5%=1.5 万元 (300-100)万元×1.1%=2.2 万元 合计收费=1.5+2.2=3.7 万元 ☐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为 。 (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代理服务 费;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从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中扣除上述金额的代理 服务费,余款按供应商所汇入磋商保证金的账户原路退回,如无法原路返回, 则按《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列明的账户退回。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银行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7 号文德大厦1 楼)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 (联行号313611017053) 财务联系人:吴茜(电话:0771-2821398) 9.3 附件 ☑无 □有,详见: 9.3 图纸 ☑无 ☐有,详见: 9.4 其他事项 本文件中内容如有前后不一致,以在采购文件先出现的为准。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12 1.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2 定义 1.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2“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3 本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若无特别说明,当供应商是企业的,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 定代表人;当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是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当供应商是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的, 是指法人登记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 当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 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上的经营者;当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是指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自然人本人。 1.2.4 本文件中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 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 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 现金收讫章、 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本文件中的“签 章”是指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 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1.2.5“书面形式”如无特殊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 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视为书面形式。采购文件如有特殊规定,以采购文件规定为准。 1.2.6 本项目的技术商务要求重要性分为“▲”(如有)、“#”(如有)和一般无标识指标。▲代表实 质性要求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响应被否决,#代表重要指标,无标识则表示一般指标项。 1.2.7 本采购文件出现多种选项的条款,以“☑”表示本条款所选择的方式。 1.2.8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在线完成采购活动的信息平台,本采购文件中也称“广西 政府采购云平台”。 1.3 项目信息 1.3.1 项目名称及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采购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4.1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在前附表规定。依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获得政府 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1]70 号)规定,价格扣除比例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规定,对小型企业 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1.4.2 中小企业定义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13 1.4.2.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除外。 1.4.2.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 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 享受本款规定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 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 商标;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 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 本款规定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4.2.3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在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规定。 供应商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见附件) 符合条件的货物制造商、 工程施工单位、 服务承接单位为中小企业的,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 件中提供声明函。 1.4.2.4 视同中小企业情形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 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符合条件的货物制造商、 工程施工单位、服务承接单位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应按采 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 供应商资格要求 1.5.1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 按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得采购文件。 1.5.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如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要求如下: (1)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响应。联合体响应的,须提 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 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 合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 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并将联合响应协议放入响应文件。 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 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14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 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 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响应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采购文件其他章节 另有规定的除外)。 (7)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1.6 现场踏勘及响应费用 1.6.1 前附表如规定现场踏勘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踏勘。 1.6.2 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 1.7 转包与分包 1.7.1 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无特别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7.2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将成交项目的非主 体、非关键工作分包的,应经采购人同意。 1.8 特别说明 1.8.1 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澄清、 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否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8.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 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8.3 供应商在响应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磋商公告 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2.2 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 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 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2.3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3.1 任何已获得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15 2.3.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 日前,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不足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3.3 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 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或书面文件为准。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 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 成。 3.2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3.2.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 语外,与招标响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 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 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 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 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2 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响应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 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3 响应报价 3.3.1 响应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3.3.2 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3.3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响应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 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响应报价中。 3.3.4 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4 响应有效期 3.4.1 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无特别规定,响应有效期则为响应截止之日起90 天。在响应有效期内响 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 式进行。 3.4.3 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响应有效期的,如本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则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 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但供应商有权收 回其磋商保证金。 3.5 磋商保证金 3.5.1 供应商须按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除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 还保证金的情形外, 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按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要求交纳导致磋商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3.5.2 磋商保证金币种应与响应报价币种相同。 3.5.3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16 金在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办理退还手续时需要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两份合同复印件)。 3.5.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 人的; (5)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 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3.6.1 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制作响应 文件。 3.6.2 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 审时, 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采购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能关联 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 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响 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 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 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6.3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 3.6.4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 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3.6.5 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 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和公章/电子签章一致,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7 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3.7.1 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标时间和响应地点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 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 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3.7.2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 平台将拒收。 3.7.3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 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 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 3.7.4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 提取响应文件。 3.7.5 在响应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 家时,电子版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在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3.7.6 采购文件未允许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但存在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17 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的, 其响应无效。 供应商在同一响应文件中对某项技术、 商务要求提供有选择性的 响应参数或方案等同于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 4.截标 4.1 截标准备 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没有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及现场截标环节。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 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截标活动、 开启响应文件, 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 商如不参加截标大会的, 视同认可截标结果, 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 截标过程和截标结果提出异议, 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截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 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截标的, 视同认可截标 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2 截标程序 4.2.1 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签到。 4.2.2 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截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 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 由供应商平台设置时间内自行 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供应商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 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 到并对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截标后供应商未及时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 通知后供应商仍 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 或者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 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均视为无效响应。 4.2.3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设置有备份响应文件功能。备份响应文件是指平台设置为接受备份响应 文件时, 如出现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存在问题或其他供应商原因引起解密异常时, 供应商可以在规定 时间内将备份响应文件通过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由代理机构上传备份响应文件后自动解密从而避 免被视为无效响应。 是否接受备份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如接受备份文件, 供应商未在规定 时间内发送备份响应文件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4.2.4 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9.2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4.2.5 截标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截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执行。 4.3 演示 4.3.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截标会议结束后进行演示的,供应商应按规定进行演示。 4.3.2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演示可能引起的演示分数被计为0 分或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 样品 4.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样品的, 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递交样品, 递交样品时应附样品 递交表(格式见第六章)。 4.4.2 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样品可能引起的样品分数被计为0 分或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3 样品封存或退还的说明请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所附样品递交表。 5.资格审查 5.1 截标后,磋商小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是根据法律法规和采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18 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5.2 资格审查标准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规定,符合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供应商即为资格审查 合格。 5.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作无效响应处理: 5.3.1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资格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可直接在线查询) 5.3.2 响应文件缺少任何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或不符合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标准规定的 评审内容的。 6.评审 6.1 组建磋商小组 6.1.1 本项目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如有)组成。磋商小 组评审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 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 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不 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 应 当主动提出回避。 6.1.2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 在争议的, 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 不同意见及理由, 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如果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 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投票表决,应当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并记录在评审报告中。 6.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审)的情况下进 行。 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 评审现场。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6.1.4 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网上留痕及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 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按无效处理。 6.2 评审方法及依据 6.2.1 本项目采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审。 6.2.2 磋商小组以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响应文件、澄清及答复为评审依据,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 准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及因素,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6.3 评审程序 6.3.1 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结束后,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报价、商务资信、 技术等方面实质 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 6.3.2 强制性采购要求(仅适用于货物采购项目) (1) 根据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 和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 库〔2019〕19 号)规定,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 应商的响应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19 “★”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 (2 )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 年1 号)规定,本项 目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如果包括《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 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供应商 在响应文件中应主动列明供货范围中属于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响应产品, 并提供由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 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站最新发布的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 截 图证明材料, 不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 中或不在有效期内或 未提供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投标无效。 注: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在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上发布的 《网络关键设备和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查询。目前共15 类: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机架式)、可编程逻辑控 制器 (PLC 设备) 、 数据备份一体机、 防火墙 (硬件) 、 WEB 应用防火墙 (WAF) 、 入侵检测系统 (IDS) 、 入侵防御系统(IPS)、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网闸)、反垃圾邮件产品、网络综合审计系统、网 络脆弱性扫描产品、安全数据库系统、网站恢复产品(硬件)。 6.3.3 澄清、说明或补正 (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 组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 要求供应商在平台设置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 者补正。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直接在线编辑或上传PDF 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 证书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后提交至磋商小组。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 说 明或者补正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以书面形式执行。磋商小组以 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 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6.3.4 报价修正 (1)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 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 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 按照上述①-④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6.3.3 澄清、 说明或 补正”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2) 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4)如磋商过程中有多轮报价的,磋商小组在每一轮报价均应按上述规则修正报价。 6.3.5 相同品牌认定(仅适用于货物采购项目) (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时,按以下规定确定相同品牌的响应有 效性。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 按一家供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20 应商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 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 采购文件未规定的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不同供应商提供的 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核心产品在第二章采购需求规定。 6.3.6 磋商 (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 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由磋商小组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在广西政府采 购云平台在线编辑或上传PDF 格式,使用电子签章后提交至磋商小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 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现场参加磋商,提问及回答/响应均通过广西政府采 购云平台进行。磋商过程中使用的电子签章应为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同一签章。 6.3.7 最后报价 (1)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 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 家。 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 服务要求, 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 案的, 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 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最后报价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供应商需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设置的时间内 报价,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且具有唯一性,否则否决其响应。 (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 说明须经签字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并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 磋商小组在评审报 告中注明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注:“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 家。 6.3.8 串通投标认定 磋商小组须根据以下规定认定供应商是否有串通投标的行为。 (1)根据《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桂财采[2016]42 号)规定,出现下 述情况的,相关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 商。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21 ②授权给供应商后参加同一合同项(分标、分包)投标的生产厂商。 ③视为或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相关供应商。 (2)根据《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桂财采[2016]42 号)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 地址一致的;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3)根据《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桂财采[2016]42 号)规定,供应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或者响应文件; ②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③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⑤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 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⑥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⑦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 供应商相互之间, 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 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3.9 响应无效认定 (1)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响应文件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督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 ②响应文件存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 (2)根据财库《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2019〕38 号)以及《广西 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桂财采〔2019〕41 号)规定,磋商小组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认定投标无效或否决投 标,从而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6.3.10 比较与评价 (1)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 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评价打分有误的应及时 进行修正。评分标准如有客观分定义,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客观分评分分值应当一致。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22 (3)磋商小组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 成交候选供应商。 若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 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综合评分且最后报价 相同的并列;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部分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评分、最后报价、技术部 分评分均相同的,按商务资信部分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评分、最后报价、技术部分评分、商 务资信部分评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决定。 (4)磋商小组根据评审记录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均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 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磋商小组应当当 场修改评审结果, 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 评审报告签署后,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下情形 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 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 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 6.4 确定成交供应商 6.4.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5 个工作日内按照 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6.4.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 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 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5 结果公告 6.5.1 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公告成交结 果。 6.5.2 在发布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 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6.6 废标 6.6.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但是“市场竞争不充 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 家的,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发生重大变故或采购任务取消的。 6.6.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废标公告通知供应商。 7.合同 7.1 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 在 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或签订合同前,如果成交供应商的组织机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造 成不能履行合同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或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或签 订合同前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 未主动告知, 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23 磋商保证金。 7.2 签订合同 7.2.1 如采购文件无特别规定,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2.2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 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7.2.3 如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报由同级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7.2.4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2.5 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 日内完成合同签 订事宜。 7.3 合同公告 7.3.1 如采购文件无特殊规定,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1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送 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7.3.2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3.3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 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 7.4 履行合同 7.4.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 成。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7.5 履约验收 7.5.1 采购人可以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国家认 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 7.5.2 采购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应当将验收原始记录、验收书等资料作为该采购项目档案 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 年。 7.5.3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及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合同履约验收。采购文件或合同未规定的 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以及《广西 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桂财采〔2015〕22 号)的规定执行。 8.质疑和投诉 8.1 质疑 8.1.1 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在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24 (2)供应商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 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8.1.2 质疑形式 质疑应当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形式, 质疑书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 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 提供相关事实、 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 调查、答复和处理。 8.1.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2 投诉 8.2.1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 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8.2.2 投诉书应使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投诉书范本,并应按照“投诉书制作说明”进行编写。 9.其他事项 9.1 代理服务收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 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9.2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 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情形, 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 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 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 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9.3 本项目的附件及图纸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4 本项目的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25 10.其他说明 10.1 其余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 相关规定执行。 10.2 本采购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政策、 法规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 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 构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26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1.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的其他详细规定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中规定。 2. 资格审查标准(不满足任何一项审查内容要求,资格审查即为不合格;联合体投标的,联 合体各方均应按照资格审查标准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审查 因素 审查内容 说明 供应商 应符合 的基本 资格要 求 (1)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审查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 ,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审查商业信誉声明。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 声明书”。 ②审查2023 或者2024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 复印件或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为止不足1 年的供应商, 只需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审查供应商营业执照,须有效; ②审查书面声明。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声明 书”。 审查①或②,满足其一,即为符合要求。 (4)有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 金的良好记录 ①审查响应截止时间前6 个月内, 供应商任意1 个月依法缴纳税费 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②审查响应截止时间前6 个月内, 供应商任意1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 明记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供应商成立不足1 个月的, 无须提供缴纳税费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 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须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审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须提供, 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 应声明书”。 (6)具备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要求 无。 采购政 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 ☑无 注:1、符合监狱企业出具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符合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中小企业。 2、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不适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不享受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供应商 应符合 的特定 资格要 (1)资质要求 须符合“磋商公告”的要求 (2)业绩要求 须符合“磋商公告”的要求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27 求 (3)供应商不得 参加响应的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管理 关系信息表”。 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 织 (4)诚信要求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分公司 本项目不允许分公司参与响应 (6)分包 须符合“磋商公告”的要求 (7)联合体 须符合“磋商公告”的要求 (8)其他要求 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得采购文件。足额、及时缴纳磋商保证金。 3.符合性审查标准(不满足任何一项审查内容要求,符合性审查即为不合格)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说明 商务资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 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表参加响应时审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附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响应时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及附件 格式及附件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实质性条款响应 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均无负偏离 串通投标 不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6.3.8 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 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报价 有效报价 最后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包括分项预算),也 未超出最高限价(如有) 漏项报价 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 响应报价唯一性 不存在有选择、有条件的最后报价(采购文件允许有 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响应有效期 满足采购文件规定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28 4.评审标准 (1)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1 价格分 (满分 20 分) 竞标报价 (满分20 分) (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 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 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 (如 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 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 承接,对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 价,即评审价=竞标报价×(1-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 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 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 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 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 (范围为4%-6%) 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竞标报价×(1-4%)。 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竞标报价。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 策。 (4) 按照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 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 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 为20 分。 (6)价格分计算公式: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29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20 分 2 技术分 (满分45 分) 2.1 项目理 解(15 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依据进行打分。 一档(5 分):对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合作及成果推广服务了解不足, 对相关文件及需要完成的工作理解有偏差; 二档(10 分):对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合作及成果推广服务了解较全 面,对相关文件及需要完成的工作理解到位; 三档(15 分):对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合作及成果推广服务有全面深 入的了解,对相关文件及需要完成的工作理解到位并有合理的分析 表述,符合项目服务要求。 注:达不到一档的计为0 分。 2.2 技术服 务方案(15 分) 一档(5 分):提供有技术服务方案,但对项目特点把握不够准确, 实施方案没有可操作性及组织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表 述,或有相关表述但与本项目无关,技术服务方案的可行性不强; 二档(10 分):技术服务方案对项目特点把握较准确,实施方案具 有可操作性,组织保障措施合理,整体表述契合本项目服务要求具 有可操作性,技术服务方案的可行性较强; 三档(15 分):技术服务方案完整全面,对项目特点把握准确,实 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善的组织保障措施,整体 表述高度契合本项目服务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技术服务方案 的可行性强,能确保提前完成服务内容。 注:达不到一档的计为0 分。 2.3 服务承 诺方案(15 分) 一档 (5 分) : 提供有服务承诺方案, 但服务承诺不具体, 无针对性; 二档(10 分):服务承诺的内容仅能满足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能保证服务内容按时完成; 三档(15 分):服务承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承诺的内容满足项目 采购需求中的要求,针对本项目提供有全面的服务保证措施,能有 效保证本项目服务内容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注:达不到一档的计为0 分。 3 商务分 (满分 35 分) 3.1 投入本 项目人员实 力分(20 分) 3.1 投入本项目人员实力分(20 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满分8 分): (1)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得1 分,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得2 分; (满 分2 分) (2)具有交通运输类及相关领域副高级职称得2 分,具有交通运输 类及相关领域正高级职称得4 分;(满分4 分); (3)担任过科技成果推广咨询服务类项目负责人得2 分;(满分2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30 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学历证、职称证书、供应商与项目负责人签订 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担任项目负责人合同复印件,否则该项不得分。 2.拟投入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满分12 分): (1)项目团队技术支持人员中具有硕士研究生每人得1 分,具有博 士研究生学历每人得2 分;满分8 分。 (2)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交通运输类及相关领域副高级职称及以 上职称的,每名得0.5 分;满分4 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供应商与团队成 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该项不得分。 3.2 业绩分 (满分15 分) 3.2 业绩分(15 分) 供应商2020 年1 月1 日 (以签订合同时间) 以来完成过同类项目 (指 科技合作及成果推广服务)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5 分(响应文件 中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满分15 分。 服务类项目不设政策功能分。 总得分=1+2+3 (2)综合得分:综合得分=1+2+3(注: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磋商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 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 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 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 交人。 4.1 偏离认定说明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为基准,填写响应表,对于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与技术参数不符 的,按如下规定: (1) 实质性参数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 证明材料没有体现响应表中响应的内容的或未提供证明 材料的,视为无效响应。非实质性参数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没有体现响应表中响应的内 容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 (2)响应表中响应的内容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为准作为评审依据。 (3)同时出现以上两种情况的,按照(1)-(2)顺序认定。 (4)响应表与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比较有漏项的,如为实质性参数漏项,视为未响应;如为非 实质性参数漏项,视为负偏离。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31 (5) 一项技术参数有多条小项要求的, 必须全部响应。 如只响应部分参数, 视为漏项, 按照 (4) 判定。评审时以每一条技术参数为评审依据。 (6)如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有特殊要求与上述说明不一致的,以特殊要求为准。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32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计划号: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磋 商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服务成果一览表 序号 服务项目 名称 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单位 单 价 (元) 金 额 (元)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为甲方指定地点的现场交付价,包括: 1.提供所有服务价格; 2.培训、技术支持、后续服务等费用; 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4.包含本次采购服务所需的所有调研、专家费用、验收等费用、税金及与本服务项目实施过程 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等所有成本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总和。,甲方不再就本项目向乙方支付额 外的费用。如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质量必须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最终服务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著作 权或其他权利,且所有权、处分权等没有受到任何限制。 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最终服务成果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 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也不得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33 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的保密义务持 续有效,不因为本合同履行终止、解除或者无效而解除。 乙方所交付的规划编制成果以及所产生的数据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 使用或者将本合同成果披露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追究 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服务成果时间及地点: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完成时间及服务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 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4、乙方应按要求提交服务成果材料:见合同附件《服务承诺书》,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 视为逾期交付。 5、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 签署最终服务成果验收单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 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 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 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7、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 面异议后5 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五条 服务、履约保证 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无瑕疵的服 务成果。乙方对提交的最终服务成果质量负责。 2、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后续服务及履约保证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实施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 行的实际工作量给予适当的补偿。 2、资金性质: 财政性资金 。 3、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50%首笔款项, 完成建立科技成果推广目录1 套, 支付合同总额40%;项目全部服务并通过成果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成交人提出付款申请, 成交人自收到款项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给采购人。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34 1、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技术标准、材料以及服务成果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按照甲方 要求补充或修改,未及时补充或修改的按逾期交付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 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服务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因特殊情 况甲方同意接收时,乙方仍应按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对服务成果进行完善直至符合约定的标准,并按 照合同约定的要求承担售后责任。 因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以及服务成果质量造成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 涉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的,每天向对方偿付合同款的0.3‰做为违约金,超过15 天对方有 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合同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合 同款的3‰做为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合同款额的5%。 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全部损失。 5、乙方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服务费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6、乙方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服务费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7、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同时承担下列责任: (1)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 (2)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 预期利益损失、甲方因此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索赔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 鉴定费、差旅费、担保费、保全费、公证费、评估费、诉讼保险费等全部费用。上述费用甲方有权 从未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合同款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乙方追偿。乙方的赔 偿责任不以收取的服务费为限。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 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声称受到不可抗 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履约及双方 利益的影响。因主观原因延误,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不能免除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 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35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 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 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 3、成交通知书。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四份、乙方三份。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附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详见附件商务条款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36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详见附件售后服务 3、保修期责任: 详见附件售后服务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37 合同附件1 供 应 商 申 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 根据合同规定, 该项目的履约保 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 (大写)¥ (小写)退付到达以下账 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采 购 单 位 意 见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财 务 部 门 意 见 此表于 年 月 日收到。 会计审核: 财务负责人审核: 单位负责人签字: 出纳办理转账日期: 注:供应商凭经采购单位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相关财务部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38 合同附件2 履约验收方案 1.履约验收工作参加人员 1.1 履约验收主体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1.2 履约验收参加人员 采购人代表、委托机构代表、成交供应商代表及采购人邀请的其他人员 2.履约验收时间 20XX 年XX 月XX 日 3.履约验收地点 XX 市XX 区XX 路XX 号 4.履约验收方式 采购人自行验收 5.履约验收程序 5.1 成立验收小组 5.2 量化验收标准 5.3 组织验收 5.4 出具验收报告 5.5 验收结果公告 5.6 验收资料归档 采购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整理好验收原始记录、验收书等资料后妥善保管,不得变造、 隐匿或者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 年。 6.履约验收内容 6.1 商务验收内容 对采购标的交付的情况、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进行验收。 6.2 技术验收内容 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进行验收。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39 7.履约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或服务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人员 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服务技术参数与响应文件中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一致,性能或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否则,以实际服 务技术参数与响应文件响应表参数或证明材料比较,按如下情况处理: ①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或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 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服务成果,并追究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 案。 ②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仅满足并未优于技术参数要 求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服务成果,并追究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 备案。 ③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不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以 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 ④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 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 ⑤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也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但 没有达到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程度,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按是否满足要求验收。 (1)在测试或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或工作正常。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付及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3)服务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 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其他要求及响应文件响应的其他标准。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无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40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GXZC20XX-XX-XXXXX-JDZB)的约定,我单位对(XXXX 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XX 公司(填写供应商名称)提供的服务(或工程、货 物)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 □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标准等 数量 金额 1 XXXX 设备 1 套 ¥0.00 元 合计 ¥0.00 元 合计大写金额:人民币元整 实际交付日期 20 年 月 日 合同交付验收日期 20 年 月 日 验收具体内容 中标人所提供服务的内容满足采购合同约定的要求、标准。 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结论性意见:同意(不同意)通过项目验收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采购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备注:本报告单一式4 份(采购单位1 份、供应商1 份、采购监督部门备案1 份、采购代理机构1 份)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4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注:有签字、盖章要求的应按要求签字(签章)、盖章(签章)。 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若无留空或写“/”) 响应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42 目录 (需有页码)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43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1.响应声明书格式: 响应声明书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 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 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也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或其附属机构。 (3)我方承诺在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没有被纳入政府部门或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 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我方及本人承诺在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我方提供的声明不实,则自愿承担《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 定给予的处罚。 (5)我方承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如我方提供的声明不实,则接受本次响应作为响应无效的处理,并根据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接受失信联合惩戒。 (7)我方承诺成交后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如未按时缴纳,贵方可不退还我方提交的磋商保 证金,并从中扣除代理服务费。 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 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44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授权代表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45 2.授权委托书(有授权代表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名称) 我(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 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截标、评审、 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 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职务: 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及邮箱: 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46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即供应商是企业则提供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 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则提供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则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供应商不是以上所列 的法人、组织、自然人的,则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4.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截标时 间为止不足1 年的供应商,只需提交截标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按“评审方 法及标准” “资格审查表”规定提供)。(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5.依法缴纳税费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供应商成立不足1 个月的,无须提供缴纳税费证明 及社保缴费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按“评审方法及标准” “资格性检查表”规定提供)(加盖供应商电子 签章)。 6. 具备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按“评审方法及标准” “资格性检查表”规定提供) 。 (如采购文件有要求时提供)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47 7.满足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按“评审方法及标准” “资格性检 查表”“ 供应商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供)。(如采购文件有要求时提供)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48 7.1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 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 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49 7.2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2 3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 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50 8.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如采购文件有要求时提供) 以转账、电汇形式缴纳的,提供转账、电汇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网银可提供截图)加盖供应商电 子签章; 以其他非现金形式缴纳的,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10.供应商认为应当要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51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可自行编写,也可参照下述提纲编写) 1.对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响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 说明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 …… 注:(1)本表应对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 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 “负偏离”或者“无偏离”。 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2)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总体要求无需响应。 (3)本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2.服务方案 包括并不限于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3.项目拟投入服务团队人员结构表(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情况、职称、年龄等) 项目拟投入服务团队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一览表 姓名 职务 分配岗位 持证情况 年龄 劳动合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4.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或资质证明材料。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52 5.为本项目提供的其他优惠服务。 6. 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53 7.对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的响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注明章节及条款号)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可注明所在页 码) 偏离说明 …… 注:(1)本表应对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 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 “负偏离”或者“无偏离”。 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2)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总体要求无需响应。 (3)本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根据采购文件编写)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54 9.近年供应商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 类似成功案例业绩一览表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或服务内容 服务 数量或 年限 单价 (元) 合同总价 (元)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注: (1)未附证明材料的业绩无效,证明材料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 (2)类似项目的定义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 (3)本表可拓展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55 10.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备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份额项目中 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时提供】 10.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 (联合体) 郑重声明, 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 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1)标的名称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名称填写,所属行业标明“/”的,无需在上表填写。 (2)如供应商为联合体或分包的,声明函中“项目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 者小微企业具体分包内容。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参照国务院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 (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从业人员”定义的答复,《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分公司 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企业划型时,应将分公司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 总额等指标数据纳入合并计算。 (5)根据国际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从业人员数是指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活其他 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6)本声明函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应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以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 号))判 断是否为中小企业。 (7)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需承担不利后果。依法享受中小企业 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 监督。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56 (8)上述企业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或控股股东为大企业或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得享 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 格扣除优惠政策。 10.2 监狱企业须提供最新一期《XX 省监狱企业产品目录》或其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非监狱企业 无需提供) 10.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下。(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 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 (财库 〔2017〕 141 号) 的规定, 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单 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57 11. 无串标行为承诺函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 地址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 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 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 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58 12.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了贵方组织的磋商项目编号为( )的响应,并递交了磋商保证金 (¥ ),在此我方说明如下: 1.我方承诺,若我单位成交,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按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标准向贵单 位支付代理服务费。 如我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贵方可不退还我单位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并从 中扣除代理服务费,余款按下列账户退回。 我公司选择第 种方式缴纳代理服务费。 第一种方式:一次性足额缴纳代理服务费。 第二种方式:从磋商保证金中抵扣代理服务费,不足部分补交。 2.如我单位磋商保证金无法原路返回,请按下表账户信息无息退还。 收款户名 账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3.如果我单位未遵守有关采购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规定,贵方可以没收我单位磋商保证金。 4. 我单位选择第 种方式作为代理服务费开票类型: 第一种方式:开具收据。 第二种方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公司名称 ;2.纳税人识别 号 ; 第三种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1.公司名称 ;2.纳税 人识别号 ;3.税局登记地址 ;4.税局登记电 话 ;5.开户银行 ;6.银行账户 。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供应商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为保障资金安全,上述账户不能为私人账户。 (2)如因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导致磋商保证金无法退还或丢失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负责。 如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上述所填信息办理代理服务费发票事宜。 如所填信息有误导 致开票信息错误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如供应商未及时收到退回款项,请与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广西机电设备 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方式:联系人:吴茜;电话:0771-2821398;传真:0771-2843545。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59 第三部分报价文件 1.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致:_(采购人名称)_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签字代表(授权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 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 求。 (2)供应商在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天。 (4)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 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并承诺不转包他人。 (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 邮箱: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60 2.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 响应报价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商 单位及数量 单价 合计 …… 注:本表如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不一致的,以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为准。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文件 61 3.开标一览表 格式详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且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即可。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GXZC2025-C3-001066-JDZB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本级
- 蒋永东 0771-2******
- 行政机关
- 服务/商务服务
- 中标***金额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蒋永东 07******960
- 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GXZC2025-C3-001066-JDZB
二、项目名称:2025年广西交通科技合作及成果推广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元) | 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 (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二路6号;(二)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新康西路158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2025年广西交通科技合作及成果推广服务项目 | 2025年广西交通科技合作及成果推广服务项目 | 要求供应商完成以下工作: 1、动态了解和掌握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动态与需求,组织区内外交通科领域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科研工作人员或工程技术人员座谈10次以上(含日常座谈),每次活动约20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会议材料。最终供应商提交2024年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发展报告(含年度报告)1份。 2、征集、整理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建立科技成果推广目录1套,协助采购人开展科技供需信息推介会不少于1次, | 服务内容应与采购合同一致,交付服务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 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 本项目应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灵芝(自行抽取),黄文武(自行抽取),杨新渝(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的80%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57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100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本级
地 址:南宁市新民路67号
联系方式:07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B座7层701
联系方式:07******960,dept3@gxbidding.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永东、庞倚林
电 话:07******960,dept3@gxbiddi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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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广西交通科技合作及成果推广服务项目-发售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