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GXZC2025-G1-000101-JDZB)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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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招标文件-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设备采购-0407定稿.docx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5-G1-000101-JDZB联系电话:0771-2808950采购人:广西中医药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5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63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7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8第一章招标公告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GXZC2025-G1-000101-JDZB)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4月28日(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C2025-G1-000101-JDZB项目名称: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旋转蒸发仪等设备购置数量:1预算金额(元):13465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磁力搅拌器5台、旋转蒸发仪套装1套、大鼠代谢笼60套、二氧化碳培养箱1台、高温炉1台、接触角张力测量仪1台、电子万能拉伸机1台、粘度计1台、小动物内窥镜1套、细胞计数器1台、垂直电泳转印系统5套、超纯水系统1套、生物安全柜2台。最高限价(如有):1346500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标项二标项名称: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543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提取浓缩机组1台、微波真空干燥机1台、颗粒包装机1台、压片机1台、湿热灭菌柜1台、自动包装机(汤料包)1台、自动称重机1台、智能化剁刀式切药机1台、槽型混合机1台、粉碎机1台、二维混合机1台、自动封箱捆扎机1台、摇摆颗粒机1台、振动筛1台、激光打码机1台、喷码打印机1台。最高限价(如有):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标项三标项名称: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设备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11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1套。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合同履约期限:国产设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进口设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标项四标项名称:半导体激光治疗仪设备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88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双手柄10个治疗头)。最高限价(如有):合同履约期限:国产设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进口设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3、4: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2】(1)资质要求:无。(2)业绩要求: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得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有规定时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分标1、3、4】(1)资质要求:1.1如投标货物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或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1.2如投标货物为医疗器械,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药监按医疗器械管理的整机、配附件、耗材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备案证复印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2)业绩要求: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得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有规定时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7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1时59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没有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现场开标环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使用CA认证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有关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审。4.注意事项:(1)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帮助文档或拨打客服热线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西中医药大学地址: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项目联系人:刘文军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B座7层项目联系人:黄解宽、陆贞馀、银海妮项目联系方式: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4月7日第二章采购需求标项一:旋转蒸发仪等设备购置一、总体要求1.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详见招标文件“评审方法及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应用说明”。2.采购需求要求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3.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二、技术要求1.需实现的功能、目标及应用场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否,本标项不接受进口产品。注:(1)以上所述不接受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不得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列明接受进口产品的分项,供应商可以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也可以选用国产产品参与投标。(2)如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选择提供进口产品,则提供的必须为全新原装进口产品,报价中应包括关税等所有进口环节费用并由中标供应商办理进口相关手续,供应商报价中应自行考虑海关关税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采购人不承担该政策变化所造成的费用增加。(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其余内容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财库[2008]248号)的相关规定为准。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本项目应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为:详见技术指标要求。4.一般说明(1)本章中如提及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参照或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2)如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的,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内容中若涉及外文说明,必须同时提供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仅供参考;产品证明材料应为报告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证明材料的内容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5.核心产品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第2项旋转蒸发仪套装。6.标的名称、数量、需满足的质量、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所属行业技术指标要求1磁力搅拌器5台工业一、技术参数1、转速:0~1500rpm2、转速设置精度:≤1rpm3、最大搅拌子长度:≤80mm4、工作区域尺寸:≥5、最大搅拌量:≥6、来电自动恢复功能:有7、托盘材质:8、外形尺寸LxWxH):≥355x240x120mm9、净重:≤10、机壳防护等级:≥IP21二、工作条件1、电源:AC100~240V, 50Hz / 60Hz2、最大功率:≥7.5W3、使用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4、室内使用三、配置清单1、电源线1件2、产品使用说明书1件3、合格证1件4、搅拌子1件、含铁架台一个、十字夹一个、烧瓶夹一个2旋转蒸发仪套装1套工业1、仪器主机电动升降,马达升降行程≥140mm,具有安全停止功能,最低点设置0~60mm,高度可调2、间歇性的左右旋转,间歇时间可调0~60s,可运用于粉末状样品的干燥处理▲3、转速范围:20-280 RPM;最低真空度不高于2mbar。真空度、转速、进出水温度在同一控制面板数字显示4、控制面板位于加热锅左下方,防止蒸汽烫伤5、中英文等多种语言控制面板可显示进出水温差和蒸馏曲线,实现自动梯度蒸馏和定量蒸馏功能。定量蒸馏精度≤3%▲6、冷凝管类型:有直型/倾斜型冷凝管可选,采用三层冷凝管设计,全部可通冷却液,全方位冷凝。最大冷凝面积≥1600cm27、内置定时功能,方便实现重复性实验8、平稳启动,转速100RPM,有效防止热水泼溅9、PTFE带不锈钢弹片的密封圈,耐磨耐腐蚀▲10、内置溶剂数据库,包含常规≥40种溶剂的蒸馏参数,并可自定义其他溶剂的蒸馏参数11、电源中断时,蒸发瓶将自动提升至加热锅以上位置,保护样品12、专用退瓶旋钮便于取出紧密结合的蒸发瓶▲13、旋转蒸发仪主机通过红外传输信号可控制加热锅开关,实现自动蒸馏。自动监控加热锅,温度出错时自动停止蒸馏14、配套真空缓冲瓶,保护隔膜泵▲15、加热锅:控温范围:RT-180℃数字显示。设置精度:≤1℃,温度偏差:±1℃。容积不少于3L,加热功率≥1300W16、加热锅双重安全温度保护:高于设定温度10℃,断电保护;水浴锅温度高于190度,断电保护防干烧17、加热锅底部采用椭圆形设计,快速升温,缩短实验前期的等待时间,利用有效容积。加热锅可以单独使用,水油浴一体18、工作环境:电压:220~240V;允许环境温度:5~40°C19、基本配置:19.1.控制型主机,含真空控制器,1台19.2.玻璃组件,包含1L蒸发瓶和1L蒸馏瓶,各1个19.3.数显型加热锅,1台循环水冷却器和循环水式真空泵,各1台3大鼠代谢笼60套工业1、适用于以大鼠、豚鼠为对象的各种营养素、毒物、药物的体内代谢实验,单鼠单笼设计▲2、采用漏斗和锥形体设计,保证粪便和尿液的完全分离收集,收集到的两种排泄物之间互不影响,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和可靠▲3、全透明PC材质,便于观察实验动物状态;具高冲击强度,不易变形4、可用热水、低浓度过氧化氢或次氯酸钠浸泡消毒灭菌5、笼盒组装简单,所有部件易清洗6、密封式尿液收集瓶,防止尿液挥发7、可长时间保存尿液,无需实验人员长时间看守▲8、代谢笼尺寸:≥30*30*55cm,大鼠区直径≥20cm,高度≥15cm9、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多通道摆放式,或12和15通道挂架式大鼠代谢笼10、笼架采用不锈钢304为原料,坚固、耐腐蚀且便于清洗11、配置:11.1代谢笼笼架(尺寸≥30*30*55cm)个11.2代谢笼笼体(直径≥20cm,高度≥15cm)个11.3大鼠食盒(容积≥250ml)个11.4饮水瓶(容积≥250ml)个11.5撒水接收瓶(容积≥70ml)个11.6尿液收集瓶(容积≥70ml)个11.7粪便收集瓶(容积≥70ml)个4二氧化碳培养箱1台工业1、直热气套式2、有效容积160-180升3、外形尺寸:长≤670mm,宽≤670mm,高≤950mm4、搁架数:标准搁板数量:4块,最大搁板数量:≥22块;搁板尺寸:≥460x 470mm5、具有85-100℃高温湿热循环灭菌或者200℃以上高温干热灭菌;灭菌周期:整个灭菌周期≤20个小时(包括升温,灭菌,降温,干燥整个周期)6、温度控制范围:环境温度+3-59.9℃;开门30S后,37℃温度恢复时间(min):≤5min7、采用单光束双波长或者单束四波长IR红外传感器,替代传统的TC或者TCD等热导式传感器,5%浓度时CO2恢复时间:≤6min8、柜体涂层:污染控制:外漆面采用银离子抑菌涂层,有效抑制99.9%的细菌、微生物在柜面滋生,预防交叉污染细胞,柜体涂层耐过氧化氢、臭氧腐蚀9、高温灭菌过程中不需要拆除ULPA过滤器,不需要拆除二氧化碳浓度探头10、预留RS232或者RS485接口11、箱内主滤器及箱内洁净度:配备ULPA超高效空气滤器,0.3μm颗粒截留效率≥99.999%;过滤器安装在箱内,原位高温灭菌无需取出,避免二次污染;外门关闭5分钟内,腔室可快速恢复至ISO 5级水平保护样品12、气体在线过滤器:进入培养箱内的气体需经过0.2um在线过滤器,消除输入气体中的污染物和杂质;在线滤器数量≥2个13、增湿水盘:水盘式加湿,方便取出换水及消毒,预防水垢形成;避免化学抑菌剂对内胆底部长期侵蚀,损害结构,避免水库式造成的污渍残留14、报警功能:具有温度超限、CO2浓度超限、开门超时报警提示功能15、配置要求:主机箱体台ULPA高效过滤器套CO2进气在线过滤器件不锈钢隔板件电源线(中国制式标准)1件出厂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1套5高温炉1台工业1、温度范围:300-1200℃2、温度分辨率:≤1℃3、温度精度:±1℃4、升温速率:0-20℃/min5、加热区长度:≥420mm、恒温区长度:≥7、最大真空度:-0.1MPa8、空炉升温时间:<15min9、配置炉管时升温速度:1000-1200℃≤2℃10、炉膛体:多晶莫来石纤维11、炉膛尺寸≥:外:内:12、炉管:石英管13、炉管尺寸≥:φ100/92*100014、加热功率:≥15、炉体外形尺寸:≥1531mm*440mm*600mm16、系统外形尺寸:≥1120mm*580mm*945mm17、重量:≤85kg18、电源:AC220V/50Hz19、配置要求:气路总成一套(含真空表),高温手套1副,石英管1根,石英堵2个,石英舟2只,钩子1把6接触角张力测量仪1台工业1、接触角测量范围:0~180°,精度:±0.1°,分辨率:0.01°2、表界面张力测量范围:1×10-2~2×103mN/m;分辨率:mN/m3、视频图像系统:≥4、样品台:4.1调节方式:Y/Z两轴调节;移动行程:100/50mm4.2台面尺寸:≥100×100mm4.3最大载重:不低于12Kg5、视频调焦台:调节方式:X轴方向精细导轨手动调节,行程≥100mm6、加液单元调节台:双加液单元承载机构,调节方式:Y/Z两轴精细导轨手动调节,移动行程:≥76/60mm7、加液单元:自动加液单元1个,注射分辨率:0.001微升,注射速度:μl/min8、光源:单色高均匀LED冷光源,图像亮度可由调节旋钮和软件分别控制9、接触角测量方法:方法包括真实滴形法、杨-拉普拉斯法、二次曲线法、圆周法、宽高法、切线法10、表面张力测量方法:悬滴法测量表面张力11、表面自由能计算方法:方法包括、Fowkes、Owens-Wendt-Rabel-Kaelble、Wu harmonic mean /Wu geometric mean、Lewis acid/base theory、Equation-of-state,自动计算固体表面能,自动分析表面极性/非极性分量,自动计算粘附功12、软件数据中心:支持以液滴为基础的分类管理;支持可包括多个液滴的测量任务管理;双Y轴图形显示,可为每一液滴分别设定及各自存档;数据可以多种方式输出:包括通过粘贴板,输出Excel或Text文档;支持单个液滴或整个测量任务的输出;图形可以通过粘贴板或Bitmap(如bmp/jpg)文档输出,支持计算结果线与图像的一起保存13、录像的文件格式(AVI)支持由任意播放器播放,并对录像进行全自动计算14、物质数据库需自带物质数据,需包含常用液体和固体数据不少于种,且数据为开放模式,用户可自行扩充15、中控操作台配置不低于:i5 CPU,内存8G,固态硬盘1个,容量≥64GB,USB3.0接口,23英寸高清显示16、配置清单:主机1台接触角测量/表面能测量/表界面张力测量软件1个高速像机(25帧/S、130W像素)个中控操作台1台7电子万能拉伸机1台工业1、测试模式可供选择如下(1)撕裂强度拉伸强度延伸率试验顶破试验(5)最大力(6)剥离试验(7)穿刺试验(8)压缩试验(9)弯曲试验(10)弹性模量(11)力保持(12)程控(13)循环1-999次2、最大拉伸/压缩空间:≥800mm3、最大试验宽度:≥400mm4、横梁最大行程:≥1150mm5、最大试验力:≥10kN(1000kg)6、试验机等级:0.57、试验力测量范围:0.1%-100%FS8、试验力测量精度:±0.3%9、试验力分辨力:满量程的1/250000(全量程只有一个分辨力,不分档)10、位移测量精度:±0.3%11、位移测量分辨力:≤12、位移控制速度范围:0.01~500mm/min13、位移控制速率精度:速率<0.01 mm/min时,设定值的±1.0%以内14、应力、应变控制速率调节范围:0.005~5%FS/S15、应力、应变控制速率调节精度:速率<0.05%FS时,为±2%设定值以内;速率%FS时,为±0.5%设定值以内16、16.1高精度力量传感器:1000kg,力量精度在±0.3%以内16.2容量分段:全程七档:× 1,× 2,× 5,× 10,× 20,× 50,× 100,采用高精度24 bits A/D,取样频率100Hz,全程力量最大分辨率1/250,00016.3动力系统:伺服电机+变频驱动器+滚珠丝杆+钢支+光杆直线轴承+同步带传动16.4控制系统:采用Pulse Command控制方式使控制更精准,速度控制范围0.1-500mm/min,中横担调整具有快速粗调与慢速微调功能。测试后自动回归原点、自动储存16.5数据传输方式:传输16.6显示方式:win7测试软件计算机屏幕显示16.7全程一档与精密全程七档力量线性双校正系统16.8测试界面软件可实现定速度、定位移、定荷重等控制模式加上多阶控制模式可满足不同的测试要求16.9全程位移:编码器2500 P/R,提升4倍精度,采用编码器抗干扰能力极强,位移解析0.001mm。16.10安全装置:过载紧急停机装置、上下行程限定装置、漏电自动断电系统、自动断点停机功能17、软件功能要求:17.1测试标准模块化功能:提供使用者设定所需应用的测试标准设定,范围涵盖GB、ASTM、DIN、JIS、BS…等。测试标准规范17.2试品资料:提供使用者设定所有试品数据,一次输入数据永久重复使用。并可自行增修公式以提高测试数据契合性17.3双报表编辑:完全开放式使用者编辑报表,供测试者选择17.4各长度、力量单位、显示位数采用动态互换方式,力量单位Kg、N、KN、g、lb,变形单位mm、cm、inch17.5图形曲线尺度自动最佳化,可使图形以最佳尺度显示并可于测试中实时图形动态切换。具有荷重-位移、荷重-时间、位移-时间,以及多曲线对比。17.6测试结果可以EXCEL格式的数据形式输出17.7测试结束可自动存档、手动存档,测试完毕自动求算最大力量、上、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抗压强度、任意点定伸长强度、任意点定负荷延伸、弹性模量、延伸率、剥离区间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弯曲模量等等。数据备份:测试数据可保存在任意硬盘分区17.8软件具有历史测试数据演示功能18、主机尺寸:≥760×530×1620mm19、重量:≤160kg20、功率:≥0.75kW21、电源:单相220V±10%,50Hz22、环境要求:无振动、无粉尘;室温10℃~35℃;湿度≤80%;周围无振动,无腐蚀性介质,无强磁场干扰23、配置要求:23.1主机部分:高精度负荷传感器:1个伺服电机及控制器:1套精密滚珠丝杠副:副光电编码器:个同步带系统:1套测控软件:1套大变形装置:1套引伸计(金属引伸计25/25):1个23.2中控操作台:①存储:固态硬盘(系统盘):不低于256G固态硬盘(系统盘)+500G硬盘用于存储②图形工作站:处理器不低于,独立显卡机带RAM:不低于12.00 GB③显示器:≥20英寸④配套打印设备:1台23.3试验附具:楔形夹具:手动式1套弯曲夹具:1套压缩夹具; 1套贴胶铝夹具:1套穿刺夹具:1套90度剥离夹具:1套布夹具:1套8粘度计1台工业1、≥寸高清ips触摸屏,处理器,无角度2、高温布氏粘度计,可测热熔胶,沥青,石蜡等高温熔材料的动力粘度3、仪器测量范围广,可测万mpa.s4、加热控温精度高,快速,直观,简洁,智能化测量5、加热控温范围:室温度6、测量精度:正负(满量程)7、重现性:0.5(满量程)8、转速:在100-1000万范围内可以无极变速9、配置:中控操作台:9.1存储:固态硬盘(系统盘):不低于256G固态硬盘(系统盘)+500G硬盘用于存储9.2图形工作站:处理器不低于,独立显卡机带RAM:不低于12.00 GB9.3显示器:≥20英寸LED9小动物内窥镜1套工业1、屏幕尺寸≥5.1寸IPS高清显示屏,分辨率≥1280*960;屏幕采用旭硝子防磨耐刮玻璃2、屏幕可仰合、旋转,视角灵活3、回放功能:具有冻结、拍照和录像等功能4、设计符合人机工程,长时间工作操作不疲劳5、适用动物:小鼠、大鼠、豚鼠、兔子、猴子、狗等实验动物6、先端头外径≤3.1mm;插入管外径≤3.3mm;钳道孔尺寸≤1.2mm7、工作长度≥700mm8、视野范围≥120°9、景深范围:5-50mm10、弯曲角度:180/130°11、存储:内置≥16GB,可外插入SD卡12、可通过USB线缆连接电脑进行数据传输和充电13、可充电锂电池:3. 7V锂离子可充电电池,电池容量≥2700mAH14、电池工作时间:≥270分钟(新电池在充满电后室温25°C情况下)15、可以兼容高频电刀和钬激光16、插入管带精密网纹,进入腔体内部不阻涩17、手柄内置LED光源,3档可调,通过导光光纤照明,头端不发热18、可以进行重复清洗、消毒和灭菌19、工作条件:环境温度:5°C - 40°C;相对湿度:30% - 85%20、配置清单:20.1显示器单元1个20.2内窥镜操作部1套20.3锂电池块20.4转转接线根20.5数据传输连接线根20.6管道清洗刷(1.0MM) 1根20.7一次性活检钳(加强型1.0MM)根20.8一次性细胞刷(1.0MM)根20.9测漏器套20.10平衡阀/消毒防水盖个20.11手提箱(中号,尺寸约50*40*20cm)个20.12产品验收单份20.13合格证份20.14清洗、消毒、灭菌手册份20.15使用说明书份10细胞计数器1台工业一、适用范围及应用▲1、无需任何一次性芯片耗材,自带清洗管路,自动清洗2、库尔特粒径分辨率≤0.5μm,阻抗加图像检测,精确判断总数及活性▲3、操作简单:无需稀释,一步加样4、具有自动染色功能5、软件多指标输出:库尔特检测→细胞个数/细胞大小,按照粒径分区显示选区浓度/平均粒径/不同粒径细胞对应的细胞数量;图像检测→活率、死/活细胞浓度、细胞结团率,细胞结团拆分统计6、细胞流动中拍照,500万像素,8倍光学放大,一个样本可以拍≥50张图片进行汇总统计,保存≥8张图片留存7、针对3-30μm范围小粒径的PBMC细胞、小鼠脾细胞悬液、毕赤酵母细胞、精子等等,可通过微流控芯片逐个计数,结合染料染色清晰辨别细胞死活,同时观察细胞形态8、带稀释计算功能,原始数据可由USB接口导出,可兼容多种软件再分析二、技术和性能参数1、适用范围及应用对满足浓度区间及粒径大小范围的对象(普通动物细胞、原代细胞、肿瘤细胞等,特别适用于小鼠细胞、PBMC细胞、NK细胞、酵母细胞及神经元细胞等)进行精确计数以及状态评估(大小分布、去碎片分析、明场下台盼蓝染色活性分析)2、技术参数2.1采用库尔特电阻抗+图像法原理进行计数、粒径、细胞状态测量2.2计数时间2.3样本量μl2.4检测粒径3-30μm2.5检测浓度个细胞/ml,可配置超高浓度检测模式,最高个细胞/ml2.6计数结果重复性2.7无芯片耗材,一步加样,自动染色,无需稀释,自动清洗2.8数据、图像(含细胞图像)可存储及输出报告2.9可进行选区计算及稀释计算2.10可提供标准颗粒三、基础配置1、主机一台(带图像法原理进行计数,可区分死、活细胞)2、试剂架一个3、鞘液500ml 1瓶4、清洗液500ml 1瓶5、废液瓶500ml 1个(可重复使用)6、台盼蓝150mL 1瓶7、液瓶安装说明、简易操作说明、U盘(内含操作使用说明书,内存≥32G)、电源线各1个。11垂直电泳转印系统5套工业一、配置要求1、电泳槽和盖1套2、1.0mm长玻板一包和短玻板1包3、梳子1包4、制胶架2个5、制胶框4个6、上样引导装置1个7、通用电源主机1个8、电源线1根9、两个制胶盒10、4个纤维垫11、1盒预切滤片12、电极模块组合1个13、转印模块1个14、冷却模块1个15、缓冲液槽盖及使用说明书1套二、性能指标:1、同一槽内可同时进行1-4块SDS-PAGE凝胶的电泳实验2、胶面积:≥8.3×7.3cm3、短玻璃板:≥10.1×7.3cm;长玻璃板:≥10.1×8.2cm;含封边垫条的长玻璃板加厚,使得玻璃板不宜破碎4、凸轮卡锁的制胶框操作简单,在任何平面上都能精确对齐玻板▲5、封边垫条永久性地固定在长玻板上,保证玻板精确对齐,防止漏胶6、灌胶系统:采用平行排列的设计,能同时看到正在灌制的两块凝胶;采用弹簧杠杆设计,软橡胶衬垫密封性良好7、上样引导装置:防止泳道的遗漏上样或重复上样8、电泳梳:塑料电泳梳不会抑制凝胶聚合反应,制胶过程中,内置的脊可避免在灌胶过程时的空气接触,保证均一的凝胶聚合9、模块化:可换置转印等模块10、电压:10–500V▲11、电流:0.01–2.5A12、功率:1-500W13、输出类型:恒压、恒流、恒功率(带自动跨接)14、定时器:1–99hr59min15、有伏特时控制:1-99000V/hr16、安全性能:空载监测、荷载突变监测、过载/短路监测、地面漏电保护、过压保护17、输出插孔:4对并联18、有断电后自动恢复12超纯水系统1套工业1、使用条件:1.1环境温度:℃1.2相对湿度:1.3电源:2、主要用途:2.1玻璃器皿的最终冲洗,化学/生化试剂配制2.1微生物培养基配制,水栽法用水2.3毒理学研究,环保实验分析2.4为各种仪器供水和其他各种实验用水3、技术规格该系统以城市自来水为进水,连续生产III级水(反渗透水)和I级水(超纯水);3.2 III级水(反渗透水)产水水质电阻率@25℃离子截留率有机物截流率(取决于颗粒类型)3.2.4 TOC <3胶体细菌0.01cfu/mL(当安装ASM自动杀菌模块时)流速:8 L/h3.3 I级水(超纯水)产水水质:电阻率:@25℃总有机碳含量(TOC):≤ 5ppb颗粒:无>0.22um粒子细菌<cfu细菌cfu热源含量3.3.6 RNases (核糖核酸酶pg/mL3.3.7 DNases (脱氧核糖核酸酶pg3.3.8 Protease(蛋白酶) <0.15 ug/mL流速内置185nm紫外灯,用于氧化有机污染物及细菌的灭活所有过滤柱及终端过滤器均具有射频识别技术,可自动识别类型和使用状态;可选0.22um、0.22um无菌、痕量/超痕量有机物分析用、去热源/RNA酶/DNA酶、去内分泌干扰物、去挥发性有机物的终端超滤器水箱内置空气过滤器及可选的自动消毒模块,防止水箱内及水箱壁滋生细菌及微生物膜水箱内置溢流传感器及压力传感器,防止水箱过载而对水质产生污染;水箱顶部采用超大顶盖设计,箱体采用PE聚乙烯材质,确保水流快速排出及便于打理系统安装灵活,主机、触控屏、水箱均可根据需求安装于台面或挂于墙面取水臂可任意安装于主机两侧或挂于墙面,最远可置于主机≥3米处使用取水臂可切换3种取水流速或设置定量取水,定量体积可设100ml至25L取水臂自带智能指示灯,可快速提示系统电源、水质状态及系统状态;≥5英寸彩色触控屏,可显示实时水质参数、过滤柱状态及报警提示、系统参数设定、取水体积设定等取水完毕后系统将自动检测超纯水的电阻率、温度、TOC值,并实时显示系统自带中文等多国语言,具有更换预滤芯、滤膜、纯化柱和系统自动清洗等维护信息提示功能系统配有以太网及USB端口,可远程监控、实现无纸化数据管理或将数据导出4、基本配置:主机系统套水箱个自来水预处理组件套预处理柱套超纯化柱套空气过滤器个4.7 0.22μm终端过滤器个13生物安全柜2台工业1、安全柜类别:A2型生物安全柜2、风机系统:风机系统属于核心部件,要求使用直流变频高效风机,可自动进行风量补偿,当出现进风通道受阻或过滤器年限增加导致堵塞阻力增加300%的情况,安全柜仍然能提供安全风速3、外形尺寸:长≤1650mm、整机外部厚度<755mm(不包含755mm,便于进出实验室),高度≤1400mm4、工作区尺寸:长≥1520mm、宽≥550mm、高≥5、搁手架: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通体式搁手架宽度≥1200mm,不需要限位,降低长时间操作疲劳;禁止搁手架安置在进气格栅上方,避免影响进气流6、过滤器:下沉气流和外排气流过滤均配置ULPA超高效过滤器,对于MPPS具有≥99.999%的截留效率;滤器结构:微褶皱无间隔型,增加过滤面积7、噪音:噪音小于67dBA8、照度:内嵌式,位于非污染区,不影响风路,照度:>1200 Lux9、工作区洁净度:工作区洁净等级≥ISO14644.1标准Class 3或者以下要求同时达到:0.3微米粒径的粒子最大浓度≤102个/立方米;同时0.5微米粒径的粒子最大浓度≤35个/立方米;同时1.0微米粒径的粒子最大浓度≤8个/立方米;同时5.0微米粒径的粒子最大浓度≤0个/立方米(投标文件中提供洁净度检测样本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风速显示:进风风速不低于;沉降风速不低于。标配气流传感器探头实时监控风速,液晶控制屏上实时独立显示安全柜的吸入口气流数值和下送风气流,以便实时监测风速变化,风速达不到要求时提供声光报警,发现数值衰减时可立即中止实验,确保生物安全11、过滤器显示:ULPA超高效过滤器寿命显示等数字化实时显示12、温度显示:液晶控制屏上可以显示实时温度13、预洁净程序:自净功能:系统自带开机强制3-15分钟预洁净程序,防止操作者没有预洁净直接开始操作、造成污染,倒计时结束后自动启动荧光灯14、前窗玻璃:前窗玻璃倾斜角4到7°,当前窗需要完全关闭时,有隔手架限位保护,防止随意下拉导致上部洁净区暴露或紫外灭菌带来伤害(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生产厂家彩页及实际安装的设备图片证明)15、配重:无边框滑动式前窗,安全柜平衡背板与前窗采用高强度钢丝绳连接(非尼龙绳),避免长期磨损导变形和断裂16、操作室:操作室侧壁为三面一体一次冲压成型,无焊接,大圆弧拐角便于清洁(非胶粘或拼接);侧壁与台面不锈钢厚度≥1.5mm。四面负压环绕保护17、柜体涂层:柜体外部含银离子或者氧化锌纳米涂层;柜体涂层耐过氧化氢、臭氧腐蚀(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8、数据输出:标配RS232或RS485数据输出端口,可实现多台生物安全柜和其他设备数据联网连接PC端19、安全报警连锁:低风速报警功能(当风速数值波动超过20%时提供声光报警);前窗位置异位报警功能;前窗与荧光灯和紫外系统连锁;过滤器使用寿命状态实时显示20、配置:安全柜主机1台,万向脚轮支架1套,紫外灯1根,防溅插座1个,抗菌涂层外壳1套(非不锈钢)注:1、所属行业标明“/”的采购标的,无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2、技术指标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应按以下2种形式之一提供,提交其他形式证明材料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该技术指标要求。技术指标要求提交其他资料的除外。(1)生产厂家的宣传彩页或官网截图或产品说明书,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签章。(2)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或国际机构第三方认证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三、商务要求序号商务条款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产品检测费、产品质保期内维护费等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分别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2合同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日内。3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4交货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由采购人指定校区(南宁市)。5验收标准1.检查供货范围或服务范围货物类:产品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2.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或服务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2.1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中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一致,性能或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否则,以实际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响应表参数或证明材料比较,按如下情况处理:(1)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或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并追究中标人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2)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仅满足并未优于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并追究中标人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3)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不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4)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5)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也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但没有达到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程度,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按是否满足要求验收。(6)实际货物与投标货物型号不一致的,验收时不论实际是优于还是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采购人均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如影响货物或服务的使用、质量、档次及采购人需求的,还可视为供货商违约,追究中标人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2.2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2.3在测试或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或工作正常。2.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及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3.产品或服务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验收。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或服务(包括质量、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相关配合事项由中标人与制造商协调。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7.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8.其他验收要求按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6服务标准、期限、效率1.中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须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主要产品必须是有品牌的、全新的,出厂后未开封、未使用过的整机产品(厂家原装正品)。2.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2.1电话咨询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或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使用。2.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的产品或服务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升级(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2.4质量保证期内的费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为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支持和服务费用以及上门维修、更换零部件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质保期过后的服务要求电话咨询:产品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不予收费。7培训中标人对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中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仪器设备使用人员的基本培训,使采购人仪器设备使用人员熟练掌握所培训内容,熟练掌握全部功能,培训的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8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安装要求到货后5-10个工作日内,系统整机由原厂技术人员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到货前,中标人向采购人告知并提供必要的安装前准备材料。10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待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全额、有效发票和货物的全部技术、质保等资料(国产设备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中标人剩余的70%合同款。若中标人未按时开具发票,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无息)。采购人按约将货款付至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该账户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中标人负责);如因中标人提供的账户信息错误导致无法付款、迟延付款等情形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中标人变更收款银行账户的,应在变更之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应承担采购人无法付款、迟延付款或付款错误等全部责任。11履约保证金无。12售后服务1.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附件的规定,为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中标人承诺质量保证期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按中标人实际承诺执行。2.中标人应明确承诺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如无特别要求,则质保期为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有特别要求的则以技术参数要求表为准。3.中标后产品或服务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服务实际提供人)负责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的,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制造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也应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相关的售后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向制造商支付,中标人可视情况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4.中标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质保期内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优惠价格清单由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13包装和运输要求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规定,若投标产品使用塑料、纸质、木质等包装材料时应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若投标产品需要快递包装,快递封装材料应满足《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运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部分。标项二: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总体要求1.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详见招标文件“评审方法及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应用说明”。2.采购需求要求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3.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二、技术要求1.需实现的功能、目标及应用场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否,本标项不接受进口产品。注:(1)以上所述不接受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不得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列明接受进口产品的分项,供应商可以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也可以选用国产产品参与投标。(2)如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选择提供进口产品,则提供的必须为全新原装进口产品,报价中应包括关税等所有进口环节费用并由中标供应商办理进口相关手续,供应商报价中应自行考虑海关关税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采购人不承担该政策变化所造成的费用增加。(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其余内容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财库[2008]248号)的相关规定为准。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本项目应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为:详见技术指标要求。4.一般说明(1)本章中如提及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参照或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2)如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的,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内容中若涉及外文说明,必须同时提供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仅供参考;产品证明材料应为报告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证明材料的内容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5.核心产品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第1项提取浓缩机组。6.标的名称、数量、需满足的质量、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所属行业技术指标要求1提取浓缩机组1台工业1、整体设计制造符合药品食品生产规范要求2、整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容积≥500L,包含多功能提取罐、真空浓缩器,冷凝器冷凝器(传热面积不低于5m2),冷却器,油水分离器,真空泵,管道过滤器,物料离心泵,内部连接阀门配件等3、配备电加热蒸汽发生器,冷却水塔,循环水泵,水箱等2微波真空干燥机1台工业1、整体设计制造符合药品食品生产规范要求2、整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全自动PLC自动控制系统,配不少于5种干燥程序,干燥均匀,能精确控制干燥水份,操作简单。3、微波泄漏:符合国际标准<5mw/cm2,产量:50-100公斤干燥物/次(干燥到约3-5%)4、微波功率:10-40KW(可调)5、微波频率:2450±50 MHz6、配备真空系统(真空泵、缓冲罐、单向阀等)。7、设备加热器为整体采用304不锈钢,避免内层用不锈钢,外层用普通钢时出现打火,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甚至出现危险等问题,确保设备长期使用3颗粒包装机1台工业1、整体设计制造符合药品食品生产规范要求2、整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可自动完成制袋、计量、充填、封口、切易撕口、打印批号、计数等全部工作。3、智能化控制,利用、人机界面等模块,操作简单,智能化程度高4、整机清洗方便,拆装快捷。5、包装袋型:背封。6、制袋速度:20-80切/ min7、每袋装2~15g,具有色标漏读、温控异常、缺膜、防护门误开等异常时,将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停机功能4压片机1台工业1、整体设计制造符合药品食品生产规范要求2、整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3、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平整、光洁、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反应、吸附药品或向药品中释放物质4、含主机、吸尘器、真空上料、除粉机等5、可压制普通圆片、大形片、异形片、特异形片6、机器主体结构由底板、左右立架、前后框架、蜗轮箱、机座、冲盘组合、上支撑块及控制柜等部分组成6、16冲以上机型7、触摸屏8、片差控制:平均片重控制精度在±2%以内;单片片重<时,片重差异控制在±5%以内;单片片重时,片重差异控制在±3%以内5湿热灭菌柜1台工业1、整体设计制造符合药品食品生产规范要求2、整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采用卧式矩形结构、双门,自带蒸汽发生系统3、容量≥1.8m3,适用于各种耐高温或不耐高温的中药饮品、中药粉、中成药的灭菌和干燥处理。配备相应的电气控制系统和管道系统。4、灭菌器灭菌室内壳采用304不锈钢板材制作,与灭菌物品接触的各处采用抛光处理,光滑平整、无死角、易清洗,灭菌器主体采用保温材料进行保温,降低热辐射,保护工作环境5、配备专用的不锈钢灭菌车、灭菌托盘和转运车6、触摸屏控制6自动包装机(汤料包)1台工业1、整体设计制造符合药品食品生产规范要求2、主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可满足至少4种不同物料填充于同一包装袋中。3、适用于松散、无粘性、无规则的颗粒状物、中药材粗碎块粉、种子、矿物等的包装,生产能力:20-50袋/min4、每袋装2~50g,可自动完成计量、充填、封口、计数、批号打印等全部工作5、智能化控制,利用、人机界面等模块,操作简单,智能化程度高6、整机清洗方便,拆装快捷7、制袋精度高,袋长可调范围内可以无级调整,具有连袋与切断功能的切换,操作方便8、单元式结构,更换方便,满足用户一机多用的需求9、电子秤称重式计量10、自动完成制袋、精确计量、填充、排气、封合、分切、计数、商标定位7自动称重机1台工业1、整体设计制造符合药品食品生产规范要求2、整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3、小袋包装2台:最大称量:100g,最小称量:1g▲4、动态精度:±0.3g▲5、实际显示分度值:0.05g6、系统处理效率:皮带运行速度可调,最大≥70PCS/s,不合格自动剔除7、整箱称重:最大量程30kg,最小显示:2g,最大通过量大于30箱/分,剔除方式:停机报警8智能化剁刀式切药机1台工业1、整体设计制造符合药品食品生产规范要求2、设备材质:主体采用不锈钢材质。外观要求美观大方、洁净光亮,焊缝要求抛光。设备的所有外表面应平滑,易于清洁。3、生产能力:每小时500-800kg/h4、截断长度:5~可调5、150-250times/min6、运转平稳、噪音低、维修方便7、切刀处设有防护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9槽型混合机1台工业1、整体设计制造符合药品食品生产规范要求2、整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300型以上3、设备所有传动部件均有防护罩,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传动轴密封时确保不会因润滑油泄露,机械研磨对物料造成污染。4、设备的所有外表面应平滑,易于用擦拭法进行清洁;如需特殊清洁工具的,无法清洁的部件应被密封5、外观要求洁净光亮,焊缝要求抛光。设备内部无死角,便于清洁、拆卸与维修,内表面光滑、整洁、美观,过渡处有倒角和圆角处理。6、操作维护方便,免维护性好,对设备及物料不会造成污染10粉碎机1台工业1、整体设计制造符合药品食品生产规范要求2、整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3、适合中药材、中药提取干膏,中药材及蔗糖等辅料的粉碎4、生产过程中无粉尘飞扬,自带除尘机组5、生产能力:,粉碎细度:目6、内部框架为不锈钢角铁焊接,噪音低11二维混合机1台工业1、整体设计制造符合药品食品生产规范要求2、整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洁净光亮,焊缝要求抛光3、主要由料筒、上、下机架、转动装置、摆动装置和电气装置组成4、设备的所有外表面应平滑,易于用擦拭法进行清洁5、容料筒积≥1000L,装料量≥500kg12自动封箱捆扎机1台工业1、整体设计制造符合药品食品生产规范要求2、集自动封箱及捆扎为一体的包装机,可配套自动化包装流水线使用,自动折盖、上下封胶带、单道捆,实现后道无人化包装3、pp带规格:9~15mm4、捆包速度:2~3秒/条5、封箱速度大于15m/min13摇摆颗粒机1台工业1、整体设计制造符合药品食品生产规范要求2、整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单摆,洁净光亮,焊缝要求抛光3、设备焊缝平整,内外表面焊缝处打磨,无咬边、熔渣和飞溅等缺陷,外表平整,易清洁,无锈蚀脱落等情况。设备的所有外表面应平滑,易于用擦拭法进行清洁4、生产能力每小时大于100kg,摇摆角度360,转速大于65rpm14振动筛1台工业1、整体设计制造符合药品食品生产规范要求2、设备材质:整体采用不锈钢材质3、密封件和清网弹球材质为硅胶材质,符合药典颗粒剂粒度筛分要求,每小时200公斤以上4、二层筛网三个出料口,筛分目数目、目,随机筛网:焊接网架,筛网清洗方便,透网率高;网架设计有自动清网装置,减少堵网增加筛分效率15激光打码机1台工业1、整体设计制造符合药品食品生产规范要求2、CO2激光打码3、内置不少于10种字体选择,字体可编辑4、速度快、性能稳定,具备长时间连续工作能力5、功率≥60W,波长≥10.2μm16喷码打印机1台工业1、整体设计制造符合药品食品生产规范要求2、印字方式:墨盒3、可喷印~行4、喷印速度字符/秒5、操作界面:中文菜单显示,自带图文编辑功能6、喷印内容:自动喷印日期、时间、批号、流水号等7、喷印距离:喷头至物体最大距离mm8、喷印材料:可喷印金属、塑料、玻璃、木板、管线及建材表面等注:1、所属行业标明“/”的采购标的,无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2、技术指标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应按以下2种形式之一提供,提交其他形式证明材料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该技术指标要求。技术指标要求提交其他资料的除外。(1)生产厂家的宣传彩页或官网截图或产品说明书,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签章。(2)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或国际机构第三方认证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三、商务要求序号商务条款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产品检测费、产品质保期内维护费等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分别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2合同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日内。3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4交货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由采购人指定校区(南宁市)。5验收标准1.检查供货范围或服务范围货物类:产品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2.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或服务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2.1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中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一致,性能或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否则,以实际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响应表参数或证明材料比较,按如下情况处理:(1)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或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并追究中标人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2)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仅满足并未优于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并追究中标人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3)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不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4)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5)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也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但没有达到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程度,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按是否满足要求验收。(6)实际货物与投标货物型号不一致的,验收时不论实际是优于还是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采购人均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如影响货物或服务的使用、质量、档次及采购人需求的,还可视为供货商违约,追究中标人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2.2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2.3在测试或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或工作正常。2.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及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3.产品或服务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验收。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或服务(包括质量、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相关配合事项由中标人与制造商协调。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7.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8.其他验收要求按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6服务标准、期限、效率1.中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须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主要产品必须是有品牌的、全新的,出厂后未开封、未使用过的整机产品(厂家原装正品)。2.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2.1电话咨询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或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使用。2.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的产品或服务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升级(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2.4质量保证期内的费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为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支持和服务费用以及上门维修、更换零部件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质保期过后的服务要求电话咨询:产品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不予收费。7培训中标人对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中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仪器设备使用人员的基本培训,使采购人仪器设备使用人员熟练掌握所培训内容,熟练掌握全部功能,培训的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8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安装要求到货后5-10个工作日内,系统整机由原厂技术人员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到货前,中标人向采购人告知并提供必要的安装前准备材料。10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待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全额、有效发票和货物的全部技术、质保等资料(国产设备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中标人剩余的70%合同款。若中标人未按时开具发票,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无息)。采购人按约将货款付至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该账户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中标人负责);如因中标人提供的账户信息错误导致无法付款、迟延付款等情形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中标人变更收款银行账户的,应在变更之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应承担采购人无法付款、迟延付款或付款错误等全部责任。11履约保证金无。12售后服务1.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附件的规定,为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中标人承诺质量保证期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按中标人实际承诺执行。2.中标人应明确承诺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如无特别要求,则质保期为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有特别要求的则以技术参数要求表为准。3.中标后产品或服务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服务实际提供人)负责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的,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制造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也应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相关的售后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向制造商支付,中标人可视情况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4.中标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质保期内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优惠价格清单由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13包装和运输要求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规定,若投标产品使用塑料、纸质、木质等包装材料时应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若投标产品需要快递包装,快递封装材料应满足《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运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部分。标项三: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设备采购一、总体要求1.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详见招标文件“评审方法及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应用说明”。2.采购需求要求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3.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二、技术要求1.需实现的功能、目标及应用场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本标项第1项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接受进口产品否,本标项不接受进口产品。注:(1)以上所述不接受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不得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列明接受进口产品的分项,供应商可以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也可以选用国产产品参与投标。(2)如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选择提供进口产品,则提供的必须为全新原装进口产品,报价中应包括关税等所有进口环节费用并由中标供应商办理进口相关手续,供应商报价中应自行考虑海关关税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采购人不承担该政策变化所造成的费用增加。(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其余内容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财库[2008]248号)的相关规定为准。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本项目应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为:详见技术指标要求。4.一般说明(1)本章中如提及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参照或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2)如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的,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内容中若涉及外文说明,必须同时提供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仅供参考;产品证明材料应为报告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证明材料的内容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5.核心产品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第1项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6.标的名称、数量、需满足的质量、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所属行业技术指标要求1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1套工业1、配置无痛滑动光子嫩肤手柄,同时治疗模式具有滑动及定点两个治疗模式2、设备外部结构:激光谐振腔(发生装置)外置式,激光和光子手具与主机部分旋钮式连接,保证各激光光子元件的独立性,维修成本低3、超光子-血管老化及浅肤色嫩肤治疗手具:▲3.1波长:500 ~ 600nm3.2冷却:四档可调(off、50%、75%、100%)3.3光斑:≥3cm23.4操作模式:定点治疗3.5能量:5~15J/cm23.6脉宽:,12ms,15ms3.7频率:≥0.5Hz3.8操作模式:滑动治疗3.9能量:1-4J/cm23.10脉宽:30s3.11频率:4、超光子-色素病及深肤色嫩肤治疗手具:▲4.1波长:550 ~ 650nm4.2冷却:四档可调(off、50%、75%、100%)4.3光斑:≥3cm24.4操作模式:定点治疗4.5能量:5-14J/cm24.6脉宽:,12ms,15ms4.7频率:4.8操作模式:滑动治疗4.9能量:1~4J/cm24.10脉宽:30s4.11频率:▲5、配置:5.1激光和脉冲光系统主机一台血管老化及浅肤色嫩肤治疗手具一套色素病及深肤色嫩肤治疗手具一套注:1、所属行业标明“/”的采购标的,无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2、技术指标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应按以下2种形式之一提供,提交其他形式证明材料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该技术指标要求。技术指标要求提交其他资料的除外。(1)生产厂家的宣传彩页或官网截图或产品说明书,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签章。(2)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或国际机构第三方认证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三、商务要求序号商务条款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产品检测费、产品质保期内维护费等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分别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2合同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日内。3交货时间国产设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进口设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4交货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由采购人指定校区(南宁市)。5验收标准1.检查供货范围或服务范围货物类:产品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2.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或服务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2.1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中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一致,性能或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否则,以实际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响应表参数或证明材料比较,按如下情况处理:(1)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或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并追究中标人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2)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仅满足并未优于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并追究中标人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3)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不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4)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5)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也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但没有达到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程度,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按是否满足要求验收。(6)实际货物与投标货物型号不一致的,验收时不论实际是优于还是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采购人均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如影响货物或服务的使用、质量、档次及采购人需求的,还可视为供货商违约,追究中标人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2.2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2.3在测试或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或工作正常。2.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及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3.产品或服务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验收。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或服务(包括质量、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相关配合事项由中标人与制造商协调。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7.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8.其他验收要求按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6服务标准、期限、效率1.中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须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主要产品必须是有品牌的、全新的,出厂后未开封、未使用过的整机产品(厂家原装正品)。2.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2.1电话咨询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或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使用。2.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的产品或服务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升级(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2.4质量保证期内的费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为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支持和服务费用以及上门维修、更换零部件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质保期过后的服务要求电话咨询:产品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不予收费。7培训中标人对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中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仪器设备使用人员的基本培训,使采购人仪器设备使用人员熟练掌握所培训内容,熟练掌握全部功能,培训的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8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安装要求到货后5-10个工作日内,系统整机由原厂技术人员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到货前,中标人向采购人告知并提供必要的安装前准备材料。10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待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全额、有效发票和货物的全部技术、质保等资料(国产设备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中标人剩余的70%合同款。若中标人未按时开具发票,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无息)。采购人按约将货款付至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该账户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中标人负责);如因中标人提供的账户信息错误导致无法付款、迟延付款等情形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中标人变更收款银行账户的,应在变更之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应承担采购人无法付款、迟延付款或付款错误等全部责任。11履约保证金无。12售后服务1.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附件的规定,为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中标人承诺质量保证期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按中标人实际承诺执行。2.中标人应明确承诺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如无特别要求,则质保期为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有特别要求的则以技术参数要求表为准。3.中标后产品或服务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服务实际提供人)负责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的,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制造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也应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相关的售后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向制造商支付,中标人可视情况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4.中标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质保期内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优惠价格清单由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13包装和运输要求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规定,若投标产品使用塑料、纸质、木质等包装材料时应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若投标产品需要快递包装,快递封装材料应满足《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运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部分。四、其他要求对需要法定检验的进口货物要求必须检验,提供检验报告作为采购人验收的依据。标项四:半导体激光治疗仪设备采购一、总体要求1.政府采购政策的应用详见招标文件“评审方法及标准/政府采购政策应用说明”。2.采购需求要求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3.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二、技术要求1.需实现的功能、目标及应用场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本标项第1项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双手柄10个治疗头)接受进口产品否,本标项不接受进口产品。注:(1)以上所述不接受进口产品的,供应商不得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列明接受进口产品的分项,供应商可以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也可以选用国产产品参与投标。(2)如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选择提供进口产品,则提供的必须为全新原装进口产品,报价中应包括关税等所有进口环节费用并由中标供应商办理进口相关手续,供应商报价中应自行考虑海关关税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采购人不承担该政策变化所造成的费用增加。(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其余内容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财库[2008]248号)的相关规定为准。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本项目应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为:详见技术指标要求。4.一般说明(1)本章中如提及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参照或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2)如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的,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内容中若涉及外文说明,必须同时提供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仅供参考;产品证明材料应为报告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证明材料的内容应该能够被阅读、识别和判断。5.核心产品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第1项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双手柄10个治疗头)。6.标的名称、数量、需满足的质量、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所属行业技术指标要求1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双手柄10个治疗头)1套工业1、整机一体式,整机重量≤8kg,方便携带2、固体激光器(ClassⅣ(4类)),连续输出和脉冲输出两种输出模式下,最高功率≥15W▲3、具有2种治疗激光波长:±和±基于患者的身高、体型和皮肤颜色,由设备自动配置810/980nm两种波长的输出比例4、治疗模式包含连续模式和脉冲模式,脉冲模式可用于急性期治疗5、指示光波长±,功率±6、激光器指示声音的噪声在45dB~65dB之间7、激光治疗时间可在2秒~59分钟范围内可调8、光纤长度需≥3m;光纤直径为800μm±10%9、输出方式:手持式手柄按钮开关▲10、治疗手柄≥2套,共需具备≥5种共10个治疗头。其中3种非接触平光镜治疗头,1种固定接触式无反射水晶治疗头,1种可旋转接触式无反射水晶治疗头11、安全设置:在准备模式下三分钟内没有接受到指令,激光治疗仪将自动返回到待机模式。当处于发射状态时,输出功率超出使用者设定功率,监测装置将终止激光治疗仪发射12、配置专业护目镜,治疗过程中保护患者及治疗师的眼睛▲13、处方:需具备专家模式和智能模式两种处方模式,内置不少于65种病例方案以及3D动态人体解剖肌肉图和神经图。可自定义处方并存储,存储处方无数量限制14、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范围应包含缓解疼痛、炎症和改善局部血液循环15、操作系统:智能操作系统,主机自带自动校准功能16、安全:配备紧急停止开关、实体钥匙开关、手柄开关、指示光指示、屏幕上文字输出警示、激光输出前声音提示以及激光输出中声音提示注:1、所属行业标明“/”的采购标的,无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2、技术指标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应按以下2种形式之一提供,提交其他形式证明材料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该技术指标要求。技术指标要求提交其他资料的除外。(1)生产厂家的宣传彩页或官网截图或产品说明书,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签章。(2)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或国际机构第三方认证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三、商务要求序号商务条款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产品检测费、产品质保期内维护费等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分别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2合同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日内。3交货时间国产设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进口设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4交货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由采购人指定校区(南宁市)。5验收标准1.检查供货范围或服务范围货物类:产品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2.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或服务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2.1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中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一致,性能或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否则,以实际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响应表参数或证明材料比较,按如下情况处理:(1)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或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并追究中标人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2)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仅满足并未优于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并追究中标人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3)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不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4)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5)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也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但没有达到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程度,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按是否满足要求验收。(6)实际货物与投标货物型号不一致的,验收时不论实际是优于还是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采购人均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如影响货物或服务的使用、质量、档次及采购人需求的,还可视为供货商违约,追究中标人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2.2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2.3在测试或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或工作正常。2.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及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3.产品或服务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验收。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或服务(包括质量、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相关配合事项由中标人与制造商协调。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7.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8.其他验收要求按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6服务标准、期限、效率1.中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须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主要产品必须是有品牌的、全新的,出厂后未开封、未使用过的整机产品(厂家原装正品)。2.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2.1电话咨询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或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使用。2.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的产品或服务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升级(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2.4质量保证期内的费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为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支持和服务费用以及上门维修、更换零部件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质保期过后的服务要求电话咨询:产品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不予收费。7培训中标人对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中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仪器设备使用人员的基本培训,使采购人仪器设备使用人员熟练掌握所培训内容,熟练掌握全部功能,培训的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8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安装要求到货后5-10个工作日内,系统整机由原厂技术人员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到货前,中标人向采购人告知并提供必要的安装前准备材料。10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待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全额、有效发票和货物的全部技术、质保等资料(国产设备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中标人剩余的70%合同款。若中标人未按时开具发票,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无息)。采购人按约将货款付至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该账户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中标人负责);如因中标人提供的账户信息错误导致无法付款、迟延付款等情形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中标人变更收款银行账户的,应在变更之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应承担采购人无法付款、迟延付款或付款错误等全部责任。11履约保证金无。12售后服务1.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附件的规定,为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中标人承诺质量保证期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按中标人实际承诺执行。2.中标人应明确承诺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如无特别要求,半导体激光治疗仪质保期为自安装调试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专用治疗头质保期为自安装调试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有特别要求的则以技术参数要求表为准。3.中标后产品或服务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服务实际提供人)负责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的,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制造商提供的售后服务也应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相关的售后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向制造商支付,中标人可视情况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采购人不予另行支付。4.中标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质保期内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优惠价格清单由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13包装和运输要求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规定,若投标产品使用塑料、纸质、木质等包装材料时应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若投标产品需要快递包装,快递封装材料应满足《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运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格式部分。四、其他要求对需要法定检验的进口货物要求必须检验,提供检验报告作为采购人验收的依据。附件1: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附件2: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要点内容、要求1.3.1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5-G1-000101-JDZB采购计划号:广西政采[2024]25784号-001、002、003、004、0051.3.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5.1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5.3联合体是否接受联合体详见招标公告1.6踏勘否是踏勘时间:踏勘地点:踏勘要求:1.7.2分包是否接受分包详见招标公告2.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2.3确认收到澄清、修改发布的方式澄清、修改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澄清、修改。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4.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3.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标项一:13000元;标项二:15000元;标项三:11000元;标项四:8000元。1、缴纳方式一:(1)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供应商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本项目(各分标)对应的专用虚拟账号,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分标)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专用虚拟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标项一:30210485513982标项二:30210485199459标项三:30210485884936标项四:30210485570413特别说明:本项目保证金采用虚拟账号,为保证投标保证金与项目一一对应,供应商如参加本项目多个分标的投标,应按各分标对应的专用虚拟账号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投标保证金缴纳后无需开具收据,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放入转账底单或电汇凭证的复印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3)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至供应商缴纳账户。供应商自行承担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投标活动或投标保证金缴纳错误而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2、缴纳方式二:供应商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选择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放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保函出具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以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保证金原件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被授权人签字,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样。具体收件地址、收件人及联系电话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保证金无效:(1)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的;(2)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3)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4)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非无条件保函的。4、财务部联系电话:0771-2821398注:为保证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及时性与便利性,鼓励优先采用方式一递交投标保证金。3.6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分别编制并使用下载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制作并上传。3.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要求。4.2备份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4.3演示否是演示内容:演示形式:4.4样品否是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样品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样品递交方式:6.3.5相同品牌推荐方式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6.5.1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结果公告。6.5.2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推送之日起,视为中标人已收到,中标人自行承担未及时查收的后果。6.5.3招标结果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招标结果通知书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推送之日起,视为中标人已收到,中标人自行承担未及时查收的后果。8.1质疑(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使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并应按照“质疑函制作说明”进行制作。(2)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移动通信、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方式送达的质疑材料,供应商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书面质疑材料。供应商应于质疑有效期内将质疑函原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公告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中的联系人。9.1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费率如下:①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货物1.5%;服务招标1.5%;工程招标1.0%;②中标金额在100-500万元之间:货物1.1%;服务招标0.8%;工程招标0.7%;③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元之间:货物0.8%;服务招标0.45%;工程招标0.55%;④中标金额在1000-5000万元之间:货物0.5%;服务招标0.25%;工程招标0.3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过程示例: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30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如下计算:100万元×1.5%=1.5万元(300-100)万元×1.1%=2.2万元合计收费=1.5+2.2=3.7万元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为。(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上述金额的代理服务费,余款按供应商所汇入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原路退回,如无法原路返回,则按《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列明的账户退回。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银行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7号文德大厦1楼)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 (联行号财务联系人:吴茜(电话:0771-2821398)9.3附件无□有,详见:9.3图纸无□有,详见:9.4其他事项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及标准、合同条款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总则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2定义1.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2“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3本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若无特别说明,当供应商是企业的,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当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是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当供应商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是指法人登记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当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当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是指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自然人本人。1.2.4本文件中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本文件中的“签章”是指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1.2.5“书面形式”如无特殊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招标文件如有特殊规定,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1.2.6本项目的技术商务要求重要性分为“▲”(如有)、“#”(如有)和一般无标识指标。▲代表实质性要求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否决,#代表重要指标,无标识则表示一般指标项。本招标文件出现多种选项的条款,以“”表示本条款所选择的方式。1.2.8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在线完成采购活动的信息平台,本招标文件中也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1.3项目信息1.3.1项目名称及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采购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4.1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在前附表规定。依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1]70号)规定,价格扣除比例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规定,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1.4.2中小企业定义1.4.2.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1.4.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款规定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款规定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4.2.3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在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规定。供应商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见附件)符合条件的货物制造商、工程施工单位、服务承接单位为中小企业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1.4.2.4视同中小企业情形(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货物制造商、工程施工单位、服务承接单位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5供应商资格要求1.5.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2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1.5.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1)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放入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投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另有规定的除外)。(7)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1.6现场踏勘及投标费用1.6.1前附表如规定现场踏勘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踏勘。1.6.2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的规定除外)。1.7转包与分包1.7.1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无特别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8特别说明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否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8.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8.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2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3.1任何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或书面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3.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2.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2.2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投标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3投标报价3.3.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3.3.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3.3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3.3.4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4投标有效期3.4.1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无特别规定,投标有效期则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4.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的,如本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则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5投标保证金3.5.1供应商须按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交纳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3.5.2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3.5.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办理退还手续时需要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两份合同复印件)。3.5.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3.6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3.6.1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3.6.2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3.6.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3.6.5投标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和公章/电子签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7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3.7.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3.7.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3.7.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3.7.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3.7.5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电子版投标文件由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3.7.6招标文件未允许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但存在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的,其投标无效。供应商在同一投标文件中对某项技术、商务要求提供有选择性的响应参数或方案等同于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4.开标4.1开标准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没有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现场开标环节。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如供应商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2开标程序4.2.1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签到。4.2.2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平台设置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后供应商未及时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通知后供应商仍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或者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4.2.3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设置有备份响应文件功能。备份响应文件是指平台设置为接受备份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存在问题或其他供应商原因引起解密异常时,供应商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将备份响应文件通过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上传备份响应文件后自动解密从而避免被视为无效响应。是否接受备份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接受备份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备份响应文件的将视为无效响应。4.2.4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9.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4.2.5供应商对报价进行确认。4.2.6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执行。4.3演示4.3.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在开标会议结束后进行演示的,供应商应按规定进行演示。4.3.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演示可能引起的演示分数被计为0分或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4样品4.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样品的,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递交样品,递交样品时应附样品递交表(格式见第六章)。4.4.2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样品可能引起的样品分数被计为0分或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4.3样品封存或退还的说明请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所附样品递交表。5.资格审查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是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5.2资格审查标准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规定,符合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供应商即为资格审查合格。5.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5.3.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资格条件的;(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可直接在线查询)5.3.2投标文件缺少任何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或不符合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标准规定的评审内容的;5.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6.评审6.1评审委员会及评审原则6.1.1本项目评审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如有)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审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6.1.2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独立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如果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审委员会现场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投票表决,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并记录在评审报告中。6.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审)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6.1.4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网上留痕及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6.2评审方法及依据6.2.1本项目采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审。6.2.2评审委员会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澄清及答复为评审依据,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及因素,不得作为评审依据。6.3评审程序6.3.1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报价、商务资信、技术等方面实质性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6.3.2强制性采购要求(仅适用于货物采购项目)(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2)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1号)规定,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如果包括《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主动列明供货范围中属于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投标产品,并提供由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站最新发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截图证明材料,不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中或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提供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投标无效。注: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在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上发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查询。目前共15类: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机架式)、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设备)、数据备份一体机、防火墙(硬件)、WEB应用防火墙(WAF)、入侵检测系统(IDS)、入侵防御系统(IPS)、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网闸)、反垃圾邮件产品、网络综合审计系统、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安全数据库系统、网站恢复产品(硬件)。6.3.3澄清、说明或补正(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供应商在平台设置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直接在线编辑或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后提交至评审委员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以书面形式执行。评审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6.3.4报价修正(1)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①-④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6.3.3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就提供货物的主要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履约费用、计划利润、税金及附加等成本构成事项进行详细陈述。书面证明应当按照上述“6.3.3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规定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经供应产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6.3.5相同品牌认定(仅适用于货物采购项目)(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时,按以下规定确定相同品牌的投标有效性。①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不同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核心产品在第二章采购需求规定。6.3.6串通投标认定评审委员会须根据以下规定认定供应商是否有串通投标的行为。(1)根据《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桂财采[2016]42号)规定,出现下述情况的,相关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②授权给供应商后参加同一合同项(分标、分包)投标的生产厂商。③视为或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相关供应商。(2)根据《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桂财采[2016]42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④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3)根据《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桂财采[2016]42号)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①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②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③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⑤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⑥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⑦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3.7投标无效认定(1)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①投标文件存在法律、法规及监督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②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2)根据财库《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2019〕38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桂财采〔2019〕41号)规定,评审委员会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认定投标无效或否决投标,从而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6.3.8比较与评价(1)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价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评分标准如有客观分定义,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的客观分评分分值应当一致。(3)评审委员会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最多不超过3名。若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评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4)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记录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6.4确定中标人6.4.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6.5结果公告6.5.1自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公告中标结果。6.5.2在发布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5.3在发布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及时查收的后果。6.6废标6.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发生重大变故或采购任务取消的。6.6.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废标公告通知供应商。7.合同7.1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或签订合同前,如果中标人的组织机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或不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或签订合同前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未主动告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7.2签订合同7.2.1如招标文件无特别规定,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2.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7.2.3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报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7.2.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5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7.3合同公告7.3.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送采购代理机构存档。7.3.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履行合同7.4.1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7.5履约验收7.5.1采购人可以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7.5.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如有)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并按合同约定处理,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7.5.3采购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后,采购人应当将验收原始记录、验收书等资料作为该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7.5.4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及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合同履约验收。招标文件或合同未规定的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桂财采〔2015〕22号)的规定执行。8.质疑和投诉8.1质疑8.1.1质疑内容、时限(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供应商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8.1.2质疑形式质疑应当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8.1.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2投诉8.2.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8.2.2投诉书应使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投诉书范本,并应按照“投诉书制作说明”进行编写。9.其他事项9.1代理服务收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9.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9.3本项目的附件及图纸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4本项目的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其他说明10.1其余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10.2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政策、法规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项目评审的其他详细规定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规定。2.资格审查标准(不满足任何一项审查内容要求,资格审查即为不合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交第一项基本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因素审查内容说明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审查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审查商业信誉声明。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声明书”。②审查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供应商,只需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审查供应商营业执照,须有效;②审查书面声明。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声明书”。审查①或②,满足其一,即为符合要求。(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①审查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商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费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②审查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商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成立不足1个月的,无须提供缴纳税费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审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声明书”。(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无。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1、符合监狱企业出具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中小企业。2、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不适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不享受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供应商应符合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须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2)业绩要求须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3)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管理关系信息表”。(4)诚信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分公司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或制度。(6)分包须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7)联合体须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8)其他要求按照招标公告规定获得招标文件。足额、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3.符合性审查标准(不满足任何一项审查内容要求,符合性审查即为不合格)审查因素审查内容说明商务资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审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附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件格式及附件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实质性条款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均无负偏离串通投标不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6.3.6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技术节能产品(如有)采购需求如果包括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产品未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或未处于有效期之内,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如有)采购需求如果包括《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所规定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标提供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在《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中或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报价有效报价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包括分项预算),也未超出最高限价(如有)漏项报价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报价唯一性不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过低报价合理性供应商的报价不存在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的情况,并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如存在应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4.评分标准标项一、标项三、标项四:序号评标因素及分值分值属性评标标准说明1价格分30分客观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投标报价计算时均为供应商的实际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最终中标金额=投标报价。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见后。2技术分48分客观分(1)基本分(满分24分)如标注“▲”的技术参数有负偏离或漏项,其响应作否决响应处理。一般性技术参数(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有负偏离或漏项的得分如下:一档(0分):一般性技术参数(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有4项及以上负偏离或漏项得0分。二档(6分):一般性技术参数(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有3项负偏离或漏项得6分。三档(12分):一般性技术参数(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有2项负偏离或漏项得12分。四档(18分):一般性技术参数(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有1项负偏离或漏项得18分。五档(24分):一般性技术参数(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无负偏离或漏项得24分。/主观分(2)技术及项目实施方案分(满分24分)一档(0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二档(6分):方案缺漏无针对性,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等,整体方案满足基本要求的。三档(12分):方案无明显缺漏,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等,整体方案有一定针对性、可行性。四档(18分):方案详细完善,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等,整体方案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五档(24分):方案详细全面完善,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风险防范等措施,整体方案针对性强,切实满足采购人工作需求,可行性高。/3售后服务分15分主观分根据对投标货物的售后服务方案(技术支持、服务情况、服务承诺)的详细程度、合理可行性等进行评审:一档(0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二档(5分):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了技术服务队伍、技术培训计划、响应时间、服务承诺等,满足项目需求。三档(10分):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了技术服务队伍、技术培训计划、服务承诺等,满足项目需求,提供服务保障体系,响应时间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四档(15分):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了技术服务队伍、技术培训计划、服务承诺等,满足项目需求,提供服务保障体系,响应时间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流程,提供应急预案,提供技术服务表单,整体方案符合用户需求,可行性高。/4业绩分2分客观分以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的提供本项目任一同类型产品(同品牌同型号)的销售业绩,供货方可以是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是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权的其他代理商,每有1项得1分,满分2分(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5信誉分3分客观分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通过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相关证书的,凭相关证书有效期内的复印件每项得1分,满分3分(如相关证书为英文版本,请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中文版本,否则不予计分)。/6政策性加分2分客观分(1)节能产品分(1分)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每有一项得0.2分,最多得1分。采购内容中的强制产品不加分。(2)环境标志产品分(1分)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每有一项得0.2分,最多得1分。(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产品列表。(2)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及“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与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列表进行比对作为评审依据。7综合得分=1+2+3+4+5+6(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标项二:序号评标因素及分值分值属性评标标准说明1价格分30分客观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投标报价计算时均为供应商的实际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最终中标金额=投标报价。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见后。2技术分48分客观分(1)基本分(满分24分)如标注“▲”的技术参数有负偏离或漏项,其响应作否决响应处理。一般性技术参数(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有负偏离或漏项的得分如下:一档(0分):一般性技术参数(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有4项及以上负偏离或漏项得0分。二档(6分):一般性技术参数(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有3项负偏离或漏项得6分。三档(12分):一般性技术参数(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有2项负偏离或漏项得12分。四档(18分):一般性技术参数(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有1项负偏离或漏项得18分。五档(24分):一般性技术参数(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无负偏离或漏项得24分。/主观分(2)技术及项目实施方案分(满分24分)一档(0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二档(6分):方案缺漏无针对性,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等,整体方案满足基本要求的。三档(12分):方案无明显缺漏,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等,整体方案有一定针对性、可行性。四档(18分):方案详细完善,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等,整体方案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五档(24分):方案详细全面完善,包含管理措施、具体实施流程、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风险防范等措施,整体方案针对性强,切实满足采购人工作需求,可行性高。/3售后服务分15分主观分根据对投标货物的售后服务方案(技术支持、服务情况、服务承诺)的详细程度、合理可行性等进行评审:一档(0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二档(5分):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了技术服务队伍、技术培训计划、响应时间、服务承诺等,满足项目需求。三档(10分):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了技术服务队伍、技术培训计划、服务承诺等,满足项目需求,提供服务保障体系,响应时间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四档(15分):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了技术服务队伍、技术培训计划、服务承诺等,满足项目需求,提供服务保障体系,响应时间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流程,提供应急预案,提供技术服务表单,整体方案符合用户需求,可行性高。/4业绩分2分客观分以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的提供本项目任一同类型产品(同品牌同型号)的销售业绩,供货方可以是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是制造商或者制造商授权的其他代理商,每有1项得1分,满分2分(提供采购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5信誉分3分客观分供应商或产品制造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相关证书的,凭相关证书有效期内的复印件每项得1分,满分3分(如相关证书为英文版本,请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中文版本,否则不予计分)。/6政策性加分2分客观分(1)节能产品分(1分)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每有一项得0.2分,最多得1分。采购内容中的强制产品不加分。(2)环境标志产品分(1分)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每有一项得0.2分,最多得1分。(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产品列表。(2)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及“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与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列表进行比对作为评审依据。7综合得分=1+2+3+4+5+6(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注: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供应商投标报价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价格分),价格扣除比例分别如下:独立投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制造商均为所列企业之一(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响应报价的10%联合体或分包小微企业制造商承担的金额比例为100%价格扣除响应报价的10%小微企业制造商承担的金额比例达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价格扣除响应报价的4%注: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书》或《联合体协议书》或不符合条件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4.1偏离认定说明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为基准,填写响应表,对于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与技术参数不符的,按如下规定:(1)实质性参数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没有体现响应表中响应的内容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响应。非实质性参数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没有体现响应表中响应的内容的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2)响应表中响应的内容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为准作为评审依据。(3)同时出现以上两种情况的,按照(1)-(2)顺序认定。(4)响应表与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比较有漏项的,如为实质性参数漏项,视为未响应;如为非实质性参数漏项,视为负偏离。(5)一项技术参数有多条小项要求的,必须全部响应。如只响应部分参数,视为漏项,按照(4)判定。评审时以每一条技术参数为评审依据。(6)对于区间涵盖值参数,例:电压“测量范围3V-5V”,同时满足下限值更低及上限值更高才视为正偏离,例:响应为“测量范围2V-6V”。如有一端负偏离,不管另一端如何,均视为负偏离,例:响应为“测量范围4V-6V”。(7)对于区间任意值参数,例“5mm≤间距≤10mm”或“间距7.5±2.5mm”,若间距响应值为5mm-10mm中任意区间值或任意一个数值(含本数)时为无偏离,例:“6mm≤间距≤8mm”、“8±2mm”、“8mm”。超过区间范围视为负偏离,例:“3mm≤间距≤12mm”、“8±4mm”、“3-12mm”、“3mm”。此类参数不存在正偏离。(8)对于单边任意参数的要求,例“长度≤50cm”,若响应小于等于50cm则视为无偏离;若响应大于50cm,视为负偏离。(9)对于固定参数,响应与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一致,视为无偏离,其他均视为负偏离,此类参数无正偏离。(10)如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有特殊要求与上述说明不一致的,以特殊要求为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广西中医药大学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南宁市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标的供货一览表序号标的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及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23合同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其中第项、第项货物为免税价,乙方负责办理进口设备的相关手续,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含办理免税证的费用),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免税手续。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产品检测费、产品质保期内维护(如为进口货物在海关查验期间产生的滞留费)等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新增采购货物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第二条 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品目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不因合同终止而失效。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5.乙方保证有权自主地将货物出售给甲方,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享有货物的所有权,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违反上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换,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乙方自定。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卸货,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由乙方负责。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付使用时间:标项一: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标项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标项三、标项四:国产设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进口设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由甲方指定校区(南宁市)。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且不对货物承担任何保管责任,由乙方自行处置和承担货物退、换等风险和费用。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在供货期限内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如因甲方原因暂时不能安装、调试的货物,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安装、调试义务,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派员安装、调试货物,如超期不能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甲方委托第三方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暂缓结算期间不视为甲方违约,不计算利息。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对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乙方应提供对甲方仪器设备使用人员的基本培训,使甲方仪器设备使用人员熟练掌握所培训内容,熟练掌握全部功能,培训的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培训时间、地点:由甲方决定。第七条售后服务、质保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附件,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特殊说明:序号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终身维修(质保期外只收配件费,差旅费由厂家或乙方负责)。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 付款方式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待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有效发票和货物的全部技术、质保等资料(国产设备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剩余的70%合同款。若乙方未按时开具发票,甲方有权延迟付款(无息)。甲方按约将货款付至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该账户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账户信息错误导致无法付款、迟延付款等情形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变更收款银行账户的,应在变更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甲方无法付款、迟延付款或付款错误等全部责任。4.甲方的开票信息:名称:广西中医药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450000498502664R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明秀东支行银行联行号:地址: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电话:0771-49536255.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为: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按乙方承诺,但是不得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如因甲方原因暂时不能安装、调试视同验收合格的货物,质保期从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计算,或者从项目整体验收之日起质保期满后再延长1年,以先到时间为准。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无法合议定价则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费用由乙方承担)定价或按照退货处理。(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按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使用。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机器设备的维修按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实行。第十二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验货合格后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第十三条交货及验收要求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货,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货不合格的不予签收。验货合格后,甲方应当在安装、调试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对需要法定检验的进口货物要求必须检验,提供检验报告做为学校验收的依据。)。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货及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书),乙方无理由拒不到场的则视为认可甲方的验收结果。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同意接收不以为免除了乙方交付质量合格、型号等参数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的义务。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承担了相关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为应诉而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检测费、差旅费等)。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乙方逾期交货的,逾期一天,向甲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就该损失承担持续的赔偿责任,直至甲方损失得到足额弥补。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怠于履行售后服务导致甲方需委托第三方进行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修复,如无法修复的乙方负责更换全新货物,或者按合同价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7.乙方提供虚假或无效发票的,应重新开具及提供合法有效发票给甲方,且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乙方自甲方通知安装、调试之日起十日内拒不履行安装、调试义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情形严重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委托第三方协助安装、调试,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0.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甲方因维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费、检测费、差旅费等)。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货物符合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履行期限为:按照本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点为:广西南宁市;合同履行的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乙方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一经发现则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八款处理。第十九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份,乙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各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乙方签章处非法人签字,乙方补充提交法人签字的授权文件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下无正文)甲方(章)广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月日乙方(章)5年月日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说明: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委托代理人:(说明: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同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留存为合同附件):电话:0771-4953480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明秀东支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0000498502664R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经办人:经办人及手机号码:合同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应商申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该项目已于年月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年月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大写)¥(小写)退付到达以下账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及电话: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采购单位意见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采购单位公章年月日财务部门意见此表于年月日收到。会计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出纳办理转账日期:注:供应商凭经采购单位审批的退付意见书到相关财务部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事宜。合同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GXZC20XX-XX-XXXXX-JDZB)的约定,我单位对(XXXX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XX公司(填写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序号名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额1XXXX设备1套¥0.00元合计¥0.00元合计大写金额:人民币元整实际供货日期年月日合同交货验收日期年月日验收具体内容1.中标人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性能能满足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2.中标人对货物的安装调试符合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的要求。3.中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齐全。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同意(不同意)通过项目验收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采购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 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备注:本报告单一式4份(采购单位1份、供应商1份、采购监督部门备案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注:有签字、盖章要求的应按要求签字(签章)、盖章(签章)。1.投标文件封面参考格式(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若无留空或写“/”)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目录(应有页码)1.投标声明书格式:投标声明书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也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或其附属机构。(3)我方承诺在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没有被纳入政府部门或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我方及本人承诺在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我方提供的声明不实,则自愿承担《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的处罚。(5)我方承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我方提供的声明不实,则接受本次投标作为否决投标的处理,并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接受失信联合惩戒。(7)我方承诺中标后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如未按时缴纳,贵方可不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并从中扣除代理服务费。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即供应商是企业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则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则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供应商不是以上所列的法人、组织、自然人的,则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3.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开标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供应商,只需提交开标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按“评审方法及标准” “资格审查表”规定提供)。(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4.依法缴纳税费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供应商成立不足1个月的,无须提供缴纳税费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按“评审方法及标准” “资格审查表”规定提供)(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按“评审方法及标准” “资格审查表”规定提供)。(如招标文件有要求时提供)6.满足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按“评审方法及标准” “资格审查表”“供应商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供)。(如招标文件有要求时提供)6.1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2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如招标文件有要求时提供)(1)以转账、电汇形式缴纳的,提供转账、电汇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网银可提供截图)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2)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的,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投标保函参考如下格式开具:投标保函格式编号: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开立人:地址:致: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供应商”)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以下简称“本项目”)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采购代理机构(即“受益人”)提交了投标文件。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供应商诚信履行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二、我方在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投标人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投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4)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缴纳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5)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采购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4)声明不存在采购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8.供应商认为应当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2.投标文件封面参考格式(商务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若无留空或写“/”)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目录(应有页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授权代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有授权代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及邮箱: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第一部分商务文件(本商务文件供应商可自行编写,也可参照下述提纲编写)1.对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要求”的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说明……注:(1)本表应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所列商务要求进行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说明”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偏离”。(2)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总体要求无需响应。(3)偏离认定说明详见评审方法及标准。(4)本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2.售后服务方案(如有,供应商自行编写)3.近年供应商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类似成功案例业绩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名称产品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元)合同总价(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1)未附证明材料的业绩无效,证明材料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2)类似项目的定义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3)本表可拓展。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4.提供投标产品由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站最新发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截图证明材料或提供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采购标的包含时提供)5.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5.1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货物清单。(如有,须提供)投标产品中如有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货物,应按下表提供清单。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序号类别品目品牌规格型号生产者(制造商)证书编号及证书到期日期备注12……注:类别填写节能或环境标志,品目填写编号及产品名称如A02010104台式计算机。6.无串标行为承诺函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致: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了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编号为(的投标,并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在此我方说明如下:1.我方承诺,若我单位中标,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标准向贵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如我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贵方可不退还我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并从中扣除代理服务费,余款按下列账户退回。我公司选择第种方式缴纳代理服务费。第一种方式:一次性足额缴纳代理服务费。第二种方式:从投标保证金中抵扣代理服务费,不足部分补交。2.如我单位投标保证金无法原路返回,请按下表账户信息无息退还。收款户名账号开户银行银行行号3.如果我单位未遵守有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贵方可以没收我单位投标保证金。我单位选择第种方式作为代理服务费开票类型:第一种方式:开具收据。第二种方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如下:1.公司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第三种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1.公司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税局登记地址;4.税局登记电话;5.开户银行;6.银行账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供应商地址:日期:年月日说明:(1)为保障资金安全,上述账户不能为私人账户。(2)如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或丢失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如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上述所填信息办理代理服务费发票事宜。如所填信息有误导致开票信息错误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如供应商未及时收到退回款项,请与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方式:联系人:吴茜;电话:0771-2821398;传真:0771-2843545。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编写)第二部分技术文件(本技术文件供应商可自行编写,也可参照下述提纲编写)1.对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技术要求的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说明……………………注:(1)本表应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说明”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偏离”。(2)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总体要求无需响应。(3)偏离认定说明详见评审方法及标准。(4)本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2.货物或产品配置清单格式:序号货物或产品名称品牌或制造商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3.投标货物或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4.质量保证期过后的优惠条件: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货物或产品的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条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优惠价格清单序号备品备件、专用耗材名称适用于何种投标货物(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优惠内容优惠单价123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5.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6.原厂出厂配置表及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7.供应商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8.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填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9.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10.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11.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投标文件封面参考格式(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若无留空或写“/”)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第三部分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_(采购人名称)_: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签字代表(授权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_(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我方承诺本投标有效期为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期限。(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并承诺不分包及转包他人。(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及邮箱: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投标报价明细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标的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及单位单价(元)金额(元)投标总价:大写小写注:本表如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不一致的,以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为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过低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如有)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的,供应商将被要求以书面方式提供说明。为避免在评审现场因未能及时提供说明而导致被评审委员会作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直接在此处进行陈述。格式自拟。(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过低报价合理性的审查”)4.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且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即可。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5.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标的名称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货物名称填写,所属行业标明“/”的,无需在上表填写。(2)如供应商为联合体或分包的,声明函中“项目名称”应填写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小微企业具体分包内容。(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从业人员”定义的答复,《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企业划型时,应将分公司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数据纳入合并计算。(5)根据国际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从业人员数是指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活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6)本声明函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应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7)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需承担不利后果。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8)上述企业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或控股股东为大企业或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2监狱企业须提供最新一期《XX省监狱企业产品目录》或其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下。(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GXZC2025-G1-000101-JDZB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黄解宽 0771-4******
- 教育系统
- 货物/其他货物
- 中标***金额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黄解宽 0771-2******
- 广州市广大进出口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GXZC2025-G1-000101-JDZB
二、项目名称: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广州市广大进出口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大院39号之一首层 |
2 | 报价:***(元) | 广西南宁辰泽实验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85号丰业国际城B座1718号 |
3 | 报价:***(元) | 广州市诚屹进出口有限公司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研路2号自编4栋306 |
4 | 报价:***(元) | 广州友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9号22栋303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旋转蒸发仪等设备购置 | 旋转蒸发仪等设备购置 | 详见附件 | 1批 | *** | 详见附件 |
2 | 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详见附件 | 1批 | *** | 详见附件 |
3 | 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设备采购 | 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 | 详见附件 | 1套 | *** | 详见附件 |
4 |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设备采购 |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双手柄10个治疗头) | 详见附件 | 1套 | ***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红伟(第1、2、3、4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钟易(自行抽取),唐卒卒(自行抽取),龙蔚麟(自行抽取),李宁宇(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15%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835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标项一广州市广大进出口有限公司综合得分:73.6分;标项二广西南宁辰泽实验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72.3分;标项三广州市诚屹进出口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7分;标项四广州友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2分。
3、标项一代理服务费金额:15873.00元;标项二代理服务费金额:17799.00元;标项三代理服务费金额:13613.00元;标项四代理服务费金额:11073.00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中医药大学
地 址: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
联系方式:077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B座7层
联系方式:07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解宽、陆贞馀、银海妮
电 话:0771-2******
1.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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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明细表.zip
- 招标文件-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设备采购-0407定稿.docx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GXZC2025-G1-000101-JDZB)公开招标公告 2025-04-07
- 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GXZC2025-G1-000101-JDZB)(标项三)合同公告 2025-06-11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GXZC2025-G1-000101-JDZB)的更正公告二 2025-04-30
- 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GXZC2025-G1-000101-JDZB)(标项四)合同公告 2025-06-11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GXZC2025-G1-000101-JDZB)的更正公告一 2025-04-27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GXZC2025-G1-000101-JDZB)公开招标公告 202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