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2025-2026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三次)封闭式征集公告
- 附件1、框架: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2025-2026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三次).pdf1 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2025-2026年度社 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三次) 征集文件 项目编号: KJXY202502140357-2Z 征集人: 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单位盖章) 2025年5月 2 目录 第一章征集公告.......................................... 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采购需求......................................... 27 第四章评标办法......................................... 33 第五章框架协议.......................................... 43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3 3 第一章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2025-2026年度社会化车辆 租赁服务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KJXY202502140357-2Z 3.采购需求: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2025-2026年度社会化车辆 租赁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征集文件。 4.适用本次采购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服务对象:阜阳市机关事 务管理处及市直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市政府直属 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市直党政机关和各级各 类使用财政资金单位可参照使用。 5.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 年,一年一考核。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最高限制单价:租赁服务报价费率99.99%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 六条第4款之规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或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征集人提出询问或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征集文件 4 1.时间:2025 年5 月19 日至2025 年6 月9 日,每天上 午00:00 至12:00,下午12:00 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2.地点:“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供应商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采购文 件。 四、提交征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 月9 日0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徽采云”投标客户端 投标。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 年6 月9 日09:00(北京时间)。 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43室(城 南新区三清路666号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征集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 上发布。 2.服务商应合理安排征集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 故障造成无法完成征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 服务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网上响应请各供应商登录安徽省政府采 购网查看教学视频,咨询电话:0558-95763。 4.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 购政策详见征集文件。 5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址:阜阳市清河东路539号 联系方式:王晓丽13505585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乾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易景国际4号楼2405室 联系方式:刘甲甲17756890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丽、刘甲甲 电 话:13505585277、17756890719 6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 ,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征集人 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2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乾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 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4 是否允许联合 体响应 □是☑否 5 供应商质疑截 止时间 1、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征集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 线提出或书面提出。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或书面提出。 6 响应保证金免收 7 征集有效期120日历天 8 征集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征集响应文件 7 9 征集响应截止 时间 详见征集公告 10 响应文件解密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60 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 倒计时为准) 11 征集时间 详见征集公告 12 征集地点 详见征集公告 13 评审办法 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指 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 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 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单位数量 上限,确定入围单位的评审方法)。 14 投标报价扣除 (本项目不采 用)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部分享受价格扣除。(扣除比例在10%-20%间 ,由征集人自行选择)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扣除比例 在2%-3%间,由征集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 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 以上)。 (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扣除比 例在4%-6%间,由征集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 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 。 8 15 确定第一阶段 入围供应商数 量及原则 本次征集第一阶段将选定5 家入围供应商,当合 格供应商>5 家时,按淘汰比例不低于20% (且 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的原则确定得分前5 名的 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 当提交响应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 应商≤5 家时,本次采购终止。 16 确定第二阶段 成交供应商 ☑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 备注: (1)直接选定方式是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 主要方式。除征集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提高绩效 等要求,在征集文件中载明采用二次竞价或者顺序 轮候方式外,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征集 人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 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 (2)二次竞价方式是指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 品、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 价,征集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 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 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二次竞价一 般适用于采用价格优先法的采购项目。 (3)顺序轮候方式是指根据征集文件中确定的轮 候顺序规则,对所有入围供应商依次授予采购合同 的方式。每个入围供应商在一个顺序轮候期内,只 有一次获得合同授予的机会。合同授予顺序确定后 9 ,应当书面告知所有入围供应商。除清退入围供应 商和补充征集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调整合同 授予顺序。顺序轮候一般适用于服务项目。 17 随成交公告同 时公告的成交 人的征集响应 文件内容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征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18 中标(成交)通 知书发出的形 式 ☑书面☑数据电文 19 告知成交结果的形 式 ☑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 □评审现场告知 20 履约保证金 (1)金额:遵照《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公共资源 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 企业发展的通知》(财购〔2021〕178 号)执行 ☑免收 □合同价的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 险 其他要求: (3)收取单位: (4)缴纳时间: (5)退还时间: 10 21 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供应商)、中标人(成交 人)任何费用 ☑本项目的下列费用由入围供应商(成交人)支付 。 1、中标(成交)服务费:2000元/每家。 2、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办理前,一次性付清。 22 质疑函递交的 方式 递交方式: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安徽乾元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05585277、17756890719 通讯地址:阜阳市清河东路539号、阜阳市颍州区 颍淮大道易景国际4号楼2405室 23 投诉函递交的 方式 递交方式: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 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8-2261464、0558-2390077 通讯地址:阜阳市清河东路702号、阜阳市三清路 666号市民中心五楼 24 本项目提供除 征集文件以外 的其他资料 ☑无 25 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尚未签订框架协 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 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1 26 补充规则 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 且影 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 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 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 架协议中约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 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 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 议继续履行。 27 用户反馈和评 价机制 根据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约定,采购人和服务对象 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 与评价,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将向采购人和服务对 象公开,并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 考。 28 解释权 (1)构成本征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 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 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 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 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征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 标阶段的规定,按征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方 法和标准、征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征集 人负责解释。 12 29 重要提示 (1)入围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与征集人签订框 架协议,若入围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框架 协议,征集人有权取消入围供应商入围资格,并将 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2)采购合同签订后,入围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 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 义务等情况,征集人有权解除框架协议,并追究违 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登记 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3)入围供应商入围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 行为,不满足入围条件的,由征集人取消入围资格 ,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4)入围供应商在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 、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 件的,征集人可以取消其入围资格或解除框架协议 ,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0 其他补充说明 入围结果公告结束后,入围供应商需提供征集响应 文件纸质版3份(胶装,一正两副),以及非加密 电子版(U盘)征集响应文件3份。 13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供应商须知 一、适用范围 1.1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 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 维修、物业管理等。 2.1.1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征集之日向前追溯X年 /月(“X ”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2业绩:除非本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征集文 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 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 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 ,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征集人: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 机构,统称征集人。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 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 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3.4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3.5供应商:是指向征集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 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 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 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 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5.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 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征集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 有关规定 3.5.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征集文件。 3.5.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 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征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征集 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 活动。否则其征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征集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征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 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征集公告。 5.征集费用 不论征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征集 有关的费用。 15 6.适用法律 本项目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征集评审小组的相关 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 护。 二、征集文件 2.征集文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 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征集响应文 件没有对征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 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征集文件的澄清 2.1评审小组将对征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 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征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 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征集响应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征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 征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征集响应文件应当以 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1征集文件的修改 2.1.2在提交征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15天,征集人或代理机构 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征集文件进行修改。 16 2.1.3征集文件的修改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 布,并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1.4为使供应商在编写征集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征集文件 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代理单位可以酌情后延投标日期。 2.1.5对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均须经过征集人确认后方可发放 。当征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记录内容相互矛盾时, 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供应商在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 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三、征集响应文件 3.1征集响应文件的编制依据 3.1.1征集人提供的征集文件及有关资料; 3.1.2相关的法律法规。 3.2征集响应文件格式 3.2.1征集响应文件应包括本征集文件“征集响应文件格式” 中所列的内容。 供应商应按照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征集响应文件格式中所要 求的资料,如其征集响应文件与其实际不符,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其 投标资格,并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2.2编制征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各投标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投标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中文。 2)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征集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3投标报价 17 3.3.1报价依据:本项目征集文件中要求。 3.3.2投标货币 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供应商应采用人民币报价。 3.3.3报价方法: 1)投标报价应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编制。 2)服务费应为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并包括且不限于 在项目所在地办公地点、交通、食宿、通讯、办公设备、专用设备 等费用,并包含所提供的高级职称人员、需聘请的专家及最低人数 要求所带来的额外费用。 3)服务费价格:服务费以中标单位实际承接任务数额据实结算 ,每个项目支付价格包括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直接费用、间 接费用、各种征(取)费、政策性调整因素,各种税金、供应商期望 的利润、可能发生的任何风险和责任以及完成全部项目而发生的全 部费用等。一旦中标,供应商除合同条款规定的调整价格因素外不 能以任何理由追加酬金或提任何调整要求。投标报价中所发生的费 用缺漏项以及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且不免除供应商以 缺漏项费用为理由的违约责任; 4)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上级对本项目内容有新规定时执行上 级规定,本项目自行终止。 3.4征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3.4.1征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120天。 3.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可以跟供应商协商延长投 标有效期。 征集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期限不得少于投标有效。 18 3.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6征集响应文件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的征集响应文 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6.1征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 额为准; 3.6.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 果为准; 3.6.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3.6.4对不同文字文本征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 文本为准。 3.7征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3.7.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征集响应文件,征集响应文件的 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征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 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 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响应文件 制作工具制作征集响应文件。 (2)在第六章“征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征集的, 除联合体协议及征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 材料外,征集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 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 19 (3)征集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征集响应文件进行文 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征集响应文件。 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征集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 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4)征集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 的帮助文档。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征集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该征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征集响应文件, 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征集响应文件是指解密后 的征集响应文件)。征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3.8征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征集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征集响应文件。 3.9征集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3.9.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征集公告”规定的征集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征集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3.9.2供应商应当在征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征集响应 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征集响应文件。征集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征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征集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征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征 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3.9.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以电子 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征集响应文件现场或远程解密 20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征集响应文件。 在征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征集响应文件 做任何修改。但属于评审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 的修改、按照征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征集 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四、开标及评标 4.1开标 4.1.1代理单位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征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 议区在线签到。 未按规定时间60分钟之内(以系统规定时间为准)解密的征集响 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权。 4.1.2有重大偏离的征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1.3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主持人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本项 目进行网上开标。 2)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需在征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截止后,根据主持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征集响应文件的 解密。 3)主持人在供应商全部解密征集响应文件成功后,导入全部投 标征集响应文件,根据投标报价进行唱标环节。 21 4)唱标环节结束后,供应商确认有无异议,若供应商有异议, 可一一作出答复,所有供应商确认无异议后开标结束。 5)开标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转入评标阶段。 6)招标代理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4.2评标 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4.3征集响应文件的澄清 4.3.1评审小组将对征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 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征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征集响 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征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 本征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3.2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征集响应文件应 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4废标条件 4.4.1未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的; 4.4.2征集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4.4.3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4.4报价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如有)的; 4.4.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 4.4.6无法人身份证明书的或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22 4.4.7征集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全、扫描件不清晰或者关键内容字 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4.8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征集响应文件,或在一 份征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或服务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4.4.9征集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4.10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征集响应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 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4.4.11出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不满足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 的其他情形; 4.4.12未按照征集文件格式制作征集响应文件的; 4.4.13征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件或证明材料无效不能实质性响 应征集文件的; 4.4.14如征集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所投 产品不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或未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 4.4.15征集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4.4.16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 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5.1不同供应商的征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5.3 不同供应商的征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 系人员为同一人 4.5.3不同供应商的征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 4.5.4不同供应商的征集响应文件互相混装 4.5.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3 4.6其它 4.6.1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拒绝供应商中标。评标委员会无义 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4.6.2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 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4.6.3终止征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有权宣布终止征集活动,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框架协议有效期 5.1框架协议有效期:两年。 5.2框架协议采购类型: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采购的方式 ,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 议,入围供应商如出现自愿放弃,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无法正 常签订合同,不进行递补。 六、入围结果通知 6.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征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 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上发布入围结果 公告。 6.2入围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征集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 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 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 24 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注: 1、征集人定标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成交候选人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征集人应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 理。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 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征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 用记录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5、信用信息记录方式:征集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 查。 七、入围结果通知书 7.1.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入围结果通知书。 25 7.1.2入围结果通知书对征集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征集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 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7.2告知入围结果 7.2.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7.2.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7.2.3履约保证金(如有) 7.2.4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7.2.5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 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征集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八、保密 向中标人授予合同之前,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监督人 员和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得向提交征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与这些 程序无关的人员泄漏与评标和合同授予有关的信息。 九、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十、质疑与投诉 10.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 有关规定,依法向征集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0.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 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通 26 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 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 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10.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 第三章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 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征集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 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统一费率进行报价。履约期内车辆租赁实 际结算费用=按照租赁服务各类车型包车服务收费 标准计算总金额×统一折扣率。根据用车情况在框 架协议期限内据实结算。 2 服务地点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框架协议签订后2年,一年一考核。 二、项目概况 在阜阳市公务用车之外,补充提供公务出行社会化汽车租赁服 务,主要用于集中出行、会议用车、考察出行、公务接待、应急公 务及其临时租赁等。 三、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 1、提供租赁服务的所有车辆须纳入阜阳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信 息平台(租赁平台),接受网上预约租赁、经费结算和监督管理。 提供服务车辆必须加装定位器,定位追踪系统数据需纳入阜阳市公 务用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接受监管。 28 2、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临时租车市内30分钟以内到达租车 单位。 3、提供租赁服务的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 4、具备科学先进的车辆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网上订单受理、车 辆使用管理、监督管理等功能。 5、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它 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 6、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供应商应额外为政府采购提供租赁 服务的车辆投保,投保应包括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 险等。 7、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健全、完善。 车辆要求: 1、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需具备自有大、中巴车辆20 辆或自有轿 车60 辆及以上(含7 座及7 座以下),以供应商提供的行驶证 、购车发票等资料为准。 2、供应商应根据市直单位公务活动需要,提供轿车、越野车、 商务车、中巴车、大巴车等车型。车辆以国产车为主,优先提供使 用国产和新能源汽车。 29 报价要求及费用支付: 1、汽车租赁(不含驾驶员) 除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泊车费以外的日常保养费、维修费、 年审费、保险、相关税金等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不另收超 程、超时费。 各类车型租赁服务价格上限为: 车辆类型 规 格 报 价(元) 日租(24 小时) 月租(30 天) 轿车 燃油 300 6000 新能源 150 3800 商务车 (越野车) 燃油 380 7000 中巴 (9-20 座) 燃油 600 11000 新能源 320 5500 大巴 燃油 800 15000 新能源 650 10000 备注:原则上中巴及大巴车不提供租赁服务(不含驾驶员),如确因单位 工作需要,驾驶员应符合驾驶资质,双方应完善相关手续,签订使用管理 协议,明确责任。 30 2、包车服务(含驾驶员) 除过路过桥费、泊车费以外的日常保养费、燃油费、维修费、 年审费、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保险、相关税金等所有费用由中 标供应商承担。 各类车型包车服务价格上限为: 车辆类型 收费 标准 规格 价格(元) 半日租(4小时 60公里) 全日租(8小时 100公里) 超公里数计费 (元/公里) 轿车 按公 里按 天 燃油 230 450 2 新能源 150 260 1.5 商务车 (越野车) 燃油 260 500 2.5 中型客车(普 通车型) 燃油 400 800 4 新能源 180 300 2 中型客车(考 斯特车型) 燃油 600 1000 5 大型客车(20 座以上) 燃油 700 1300 7 新能源 450 800 3 备注:长途包车费用=日租费*租赁天数+(行驶总公里-100公里*租赁天数 )*超公里费,长途包车不再另收超时费。 3、以上报价为各类车型租赁和包车服务价格上限,各供应商在 以上报价基础上报出统一折扣率。 4、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实际租赁和包车价格=各类车型 租赁和包车服务价格上限*统一折扣率。例如:统一折扣率为80%, 31 租车:轿车=300元/天*统一折扣率价格=300*80%=240元/天,包车: 轿车=230元/半日*统一折扣率价格=230*80%=184元/半日。 5、供应商应考虑租赁服务期限内相关报价风险,租赁服务期限 内单价不变。事故车辆出险由供应商负责,交通违章由驾驶人负责 。 6、供应商的中标报价是市直单位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的最高限 价,市直单位也可与中标供应商在最高限价下协商价格并签订合同 ,费用的支付由使用单位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依据双方合同 约定实施。 7、重大公务活动,有特殊要求的,租赁价格可适当上浮,上浮 幅度不得超过中标报价的20%,具体由租赁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再 收取超时费。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费率报价,租赁服务最高限制单价为99.99%; 2、本项目最终结算方式以征集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约定 为准,并作为项目最终结算依据; 3、投标报价为优惠后费率。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地区 汽车租赁及包车客运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 按章办事,诚实守信。 2.包车服务的驾驶人员须有从事该业务的相关资质,证照齐全 ,技术良好。具有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 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 经公安部门审核无犯罪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文明上岗,诚信守 时,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等。 32 3.承租方对租赁方进行考核。若租赁方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服 务态度恶劣等不良情况,使用方可终止合同。 4.供应商在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外,应就车辆的卫生保洁、服务 创新、服务质量标准化、应急方案、服务监督、重大活动保障等方 面提出服务承诺。 5.供应商积极接受采购履约监督及现场检查配合采购方组织的 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 6、合同签订后,正式提供服务前提供业绩合同、驾驶员社保证 明、自有车辆的所在地车管所出具的车辆清单和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供采购人查验(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3 第四章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在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基础上,由评标委员会 根据征集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定。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征集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征集人和评标专家 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 分之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九条规定 情形中的专家及征集人评委应当回避不能担任评委。 三、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 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 方法为质量优先法,对满足征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 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 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 入围供应商。服务项目质量因素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 的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 四、评审程序 4.1.1 资格评审(资格后审):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 法规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 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资格审查表) 合格供应商不足5家的,不 得评标。 4.1.2 初步评审 34 符合性检查。依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从征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和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征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 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征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征集响应文件中 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征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 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 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 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征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 本为准。 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征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的,或者对报价修正不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4.1.3 比较与评价。 按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 检查合格的征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等其他因素的评估,综合 比较与评价。 4.1.4 确定入围供应商。 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对满足采购需求且通过初审的供 应商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 应文件或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5家,淘 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35 4.2 评标细则 4.2.1 本项目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里设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 于最高限价或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其报价无效。 4.2.2 有效报价指通过了资格后审及初步评审,并对评标委员 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以书面的形式提交了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或低于 成本价的除外。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供应商应自行 考虑自身报价情况提前准备证明材料,以备递交评标委员会),同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评分标准及因素 5.1 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响应文件是 否响应征集文件的资格要求。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 情况之一时,将判定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资格审查表如下: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 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 36 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 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 。已办理“ 三证合一”登记的, 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扫描件即可。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 提供。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无重大违法记 录声明函、无 不良信用记录 声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 符合征集文件规 定并加盖供应商 电子签章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 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 指标。 37 5.2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如下: 符合性审查表 1 开标一览表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征 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 商电子签章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 投标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征 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 商电子签章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 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征 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 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 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 商务响应情况 符合征集文件采购需求 中付款方式、服务地点 及服务期限的要求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 其他实质性要 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条件和征集文 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 求 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 标。 38 5.2 质量优先法评分 5.2.1 评审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进行综合评分。 评分细则: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体系认证 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 发的有效期内的: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每个得3 分,本项满分9 分,没有不得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0-9分 车辆应急 救援服务 1、承诺至少预留2 辆替换车,1 辆救援车,救援 车配备2名以上救援服务人员,车辆备有易损配件 、易耗油品、便携机具和通讯、照明等应急用品 ,并有序就位,得3 分,否则不得分。 2、承诺事发地点在阜阳市市区内的,在收到承租 人求救信息后30 分钟以内到达救援现场并提供免 费救援服务得3 分,否则不得分。 3、承诺车辆故障在20分钟内不能消除即时提供同 等档次替换车的得3 分,否则不得分。 0-9分 其他服务 承诺 1、承诺按GB/T18344-2016 的规定及原车使用说 明书规定,定程(时)进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 二级维护,自行实施部分技术维护项目的,由持有 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和检验;并制作 0-9分 39 项目作业和项目检验单,履行记录和签字手续,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2、承诺租赁车辆经过一个租用合同期后,进行车 辆整备并制作项目作业和项目检验单,履行记录和 签字手续,得3 分,否则不得分。 3、承诺在租车辆达到规定的里程或时限需要技术 维护保养时,及时召回进行有效维护并即时提供满 足服务要求的替换车得3 分,否则不得分。 车辆保险 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供应商承诺中标后额外为 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车辆投保(企业自保项目不得分 ): 1、三者责任险:保额100 万元,得1 分;保额 150 万元,得2 分;保额200 万元,得3 分, 保额200 万元以上,得4 分; 2、机动车损失险,得2 分; 3、盗抢险,得1 分; 4、车上人员(驾驶人)责任险,得1 分; 5、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保额10 万元,得 1 分;保额20 万元,得2 分,保额30 万元, 得3 分,保额50 万及以上,得4 分; 6、不计免赔险,得2 分。 供应商出具《供应商保险及风险承担承诺书》格式 自拟放入文件中,不符合上述条款的,不与计分。 0-14分 类似业绩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每具有1项类似车辆 租赁服务项目业绩(包含仍在服务尚未结束的)得 0-12分 40 3分。此项满分12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业绩时间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合同双 方公章、签订时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业绩合 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 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履约评价 所服务类似项目获得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履约 反馈评价为正向评价(优秀或满意或先进或优异或 良好等)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 注:须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反 馈评价或业主评价内具有正向评价文字,履约评价 中服务类似项目可与提供的企业业绩重复。 0-12分 服务方案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运营、安全保密、业务 培训、绩效考核、检查监督、团队人员配置齐备等 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经营管 理、驾驶人员聘用及培训管理、保密工作制度、车 辆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 3、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急救援服务 方案(至少包含24小时救援值班电话,建立救援登 记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等)。 4、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编制的重大或突发 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编制情况(包含重大会议车辆保 障、应急公务车辆保障等)。 5、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编制的对各类人员 0-35分 41 岗前、岗位、安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培训方 案。 6、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编制的整体设想及 策划方案,针对车辆租赁、人员配备等事宜拟提出 的整体设想及策划。 7、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编制的企业车辆配 置的基本性能、安全配置、维护保养等方面。 以上共7个小项,每小项满分5分,满分35分。评标 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以上内容对每小项进行综 合评分: (1)方案覆盖全面、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 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较高适用度,利于项目实施的 得5分; (2)方案内容完整表述清晰,表述清晰,与本项 目实际要求有部分适应度,具体细节有待完善的得 3分; (3)方案覆盖不全面、要点突出不明显、有缺陷 漏项的得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5.2.2分值汇总 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 点后两位数),再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 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5.2.3入围供应商约定 42 本项目设置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向上取整 ,例如:8 家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按20%淘汰比例应 该淘汰1.6 家,向上取整后淘汰2家),根据综合总得分由低到高进 行淘汰。如出现得分并列时,则由评审小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 定淘汰供应商。 43 第五章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格式 甲方(征集人): 乙方 (入围供应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2025-2026 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三次)(项目编号: ) 的相关内 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框架协议。 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 1、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 4、征集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 二、采购需求 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三、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直接选定方式; 四、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以及履行合同的地 域范围。 1、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阜阳市机关事务 管理处及市直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市政府直属事 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市直党政机关和各级各类 使用财政资金单位可参照使用。 44 2、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阜阳市 五、服务费用计取及结算 本合同中标费率为: %(大写: )。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1 2 3 „„ 总价 1.1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1.1 付款方式: ; 1.1.2 发票开具方式: 。 1.2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2.1 服务期限: ; 1.2.2 服务地点: ; 1.2.3 服务方式: 。 1.3 违约责任 1.3.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 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 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 为本合同总价的 1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 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 解除本合同; 45 1.3.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 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 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 %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 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3.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 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 :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 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 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 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 解除本合同; 1.3.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 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 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 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 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 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3.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 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 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 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46 1.3.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 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 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4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 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 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4.1 将争议提交阜阳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 仲裁规则裁决; 1.4.2 向甲方住所地 人民法院起诉。 1.5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本框架协议未尽事宜,双方 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框架协议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框架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 47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 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 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 2.1.3 “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 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 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 “ 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 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 为合同附件。 2.1.5 “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 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 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征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 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 一致;如果征集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 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48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 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 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 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 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 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 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 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 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 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 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 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 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 要措施和方式防 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49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 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 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 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 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 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 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 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 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 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50 2.11.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 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 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 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 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 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 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 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 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 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 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 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51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 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 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 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 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 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 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 合同使用汉语书写、变更和解释; 2.16.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2.17.1 征集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 用条款约定的方式提交; 2.17.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 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甲方在验收合格后退还; 2.17.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 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 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 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 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 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 条款号 约定内容 53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征集人: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4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 投标范围 全部 投标报价 费率(大写) (小写 ) 其他 完全响应征集文件要求。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5 二、投标函 致:(征集人) 根据贵方的招标邀请书或征集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征集文件规定提供所有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征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中 标服务费。 2、我方根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 保证在征集文件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征集文件,包括征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征集文件 ,并对征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 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方同意从征集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征集文件,并 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征集文件规定缴纳,我方投标无 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 6、我方声明征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 、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 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 标有关 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8、我方接受征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要求。 9、诚信承诺书(见附录)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6 附录1: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 (征集人) 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承诺如下: 1、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虚 假承诺(声明),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2、不存在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情形。如被发现,同意取消投 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3、如我方为中标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 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 、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因任何其它原因 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4、我方中标后,严格按照征集文件和我单位征集响应文件的约 定签订合同。 5、我方同意将达不到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投标或被行政 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 期内仍参与投标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理。 6、我方参与投标如出现投标报价高于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情 形,同意视为串通投标并接受处理。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还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并在1至3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且后期我单 位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招标人申请予以恢复参与阜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招标人也不应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 提前解除对我单位的处理。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 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7 后期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我单位放弃(拒绝)履约,同意 招标人(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不要求退还履约 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三年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且在 处理期间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招标人申请予以提前恢复 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招标人(甲方)也不能以公司表现良 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乙方)的处理。 此承诺不受投标有效期的限制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58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 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 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 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59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 ) 的 (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 司(工厂)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 本公司(工厂) 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 号: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投标、参与开标、投标、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投标过程中 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 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电子签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60 五、供应商业绩表 (格式自拟) 61 六、投标响应表 6.1商务响应表 序号 商务条款 征集文件要求 供应商承诺 偏离说明 1 付款方式 2 服务地点 3 服务期限 ”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62 七、人员配备 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仅供参考)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专业 政治面貌 现任职务 技术职称 聘任时间 在本单位从 业年限 (注册) 证书及编号 序号 证书名 证书号 主要经历和 业绩 工作起止时间 经历及主要业绩 说明 注明: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3 拟派人员一览表(仅供参考) 序号 姓名 职称 资格证书号注册证书号 学历 注明: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4 八、服务方案 (供应商自行制作格式) 65 九、服务承诺 (供应商自行制作格式) 66 十、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 投标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 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 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 、协调工作, 并授权 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 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 署的一切文件 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 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征集人签订合同,就 本项目对征集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 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 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承担 工 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 ” ” ” 4.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 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7 5.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 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 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 ”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68 十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征集公告(投标邀请)、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 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征集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征集文件要求上传 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 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2、框架: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2025-2026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三次).docx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2025-2026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三次)征 集 文 件KJXY202502140357-2Z征集人: 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单位盖章)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 征集公告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 采购需求25第四章 评标办法29第五章框架协议40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50第一章 征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2025-2026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三次)2.项目编号:KJXY202502140357-2Z3.采购需求: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2025-2026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征集文件。4.适用本次采购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服务对象: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及市直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市直党政机关和各级各类使用财政资金单位可参照使用。5.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一年一考核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9.最高限制单价:租赁服务报价费率99.99%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4款之规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征集人提出询问或质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征集文件1.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 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3.方式:供应商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四、提交征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09:00(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徽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年月日09:00(北京时间)。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43室(城南新区三清路666号阜阳市民中心五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征集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上发布。2.服务商应合理安排征集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征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服务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网上响应请各供应商登录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查看教学视频,咨询电话:0558-95763。4.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征集文件。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名 称: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地址:阜阳市清河东路539号联系方式:王晓丽135055852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乾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易景国际4号楼2405室联系方式:刘甲甲1775689071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晓丽、刘甲甲电 话:13505585277、17756890719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征集人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乾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4是否允许联合 体响应□是 ☑否5供应商质疑截 止时间1、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6响应保证金免收7征集有效期120日历天8征集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征集响应文件9征集响应截止 时间详见征集公告10响应文件解密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1征集时间详见征集公告12征集地点详见征集公告13评审办法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单位数量上限,确定入围单位的评审方法)。14投标报价扣除(本项目不采用)(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部分享受价格扣除。(扣除比例在 10%-20%间,由征集人自行选择)(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扣除比例在 2%-3%间,由征集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扣除比例在 4%-6%间,由征集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15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数量及原则本次征集第一阶段将选定 5 家入围供应商,当合格供应商> 5 家时,按淘汰比例不低于 20% (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的原则确定得分前 5 名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当提交响应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家时,本次采购终止。16确定第二阶段成 交供应商备注:(1)直接选定方式是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方式。除征集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提高绩效等要求,在征集文件中载明采用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方式外,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征集人依据 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2)二次竞价方式是指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征集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二次竞价一般适用于采用价格优先法的采购项目。(3)顺序轮候方式是指根据征集文件中确定的轮候顺序规则,对所有入围供应商依次授予采购合同的方式。每个入围供应商在一个顺序轮候期内,只有一次获得合同授予的机会。合同授予顺序确定后,应当书面告知所有入围供应商。除清退入围供应商和补充征集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调整合同授予顺序。顺序轮候一般适用于服务项目。17随成交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人的征集响应文件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征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18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 ☑数据电文19告知成交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评审现场告知20履约保证金(1)金额:遵照《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财购〔2021〕178号)执行☑免收□合同价的%□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保险(5)退还时间:21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供应商)、中标人(成交人)任何费用☑本项目的下列费用由入围供应商(成交人)支付。1、中标(成交)服务费:2000元/每家。2、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办理前,一次性付清。22质疑函递交的方式递交方式:书面提出接收部门: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安徽乾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05585277、17756890719通讯地址:阜阳市清河东路539号、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易景国际4号楼2405室23投诉函递交的方式递交方式:书面提出接收部门: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8-2261464、0558-2390077通讯地址:阜阳市清河东路702号、阜阳市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五楼24本项目提供除征集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无25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26补充规则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 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27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根据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约定,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将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并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28解释权(1)构成本征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征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征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征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征集人负责解释。29重要提示(1)入围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若入围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框架协议,征集人有权取消入围供应商入围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采购合同签订后,入围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征集人有权解除框架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登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入围供应商入围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入围条件的,由征集人取消入围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入围供应商在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征集人可以取消其入围资格或解除框架协议,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0其他补充说明入围结果公告结束后,入围供应商需提供征集响应文件纸质版3份(胶装,一正两副),以及非加密电子版(U盘)征集响应文件3份。二、供应商须知正文供应商须知一、适用范围1.1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2.定义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2.1.1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征集之日向前追溯 X年/月 (“X ”为“一 ”及以后整数)起算。2.2业绩:除非本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征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除非本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3.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3.1征集人: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统称征集人。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3.4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供应商:是指向征集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3.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5.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 本项目征集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5.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征集文件。3.5.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征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征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征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资金来源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征集公告。5.征集费用不论征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征集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征集评审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征集文件2.征集文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征集响应文件没有对征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征集文件的澄清2.1评审小组将对征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征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征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征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征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征集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1征集文件的修改2.1.2在提交征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15天,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征集文件进行修改。2.1.3征集文件的修改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并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1.4为使供应商在编写征集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征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代理单位可以酌情后延投标日期。2.1.5对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均须经过征集人确认后方可发放。当征集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记录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供应商在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三、征集响应文件3.1征集响应文件的编制依据3.1.1征集人提供的征集文件及有关资料;3.2征集响应文件格式3.2.1征集响应文件应包括本征集文件“征集响应文件格式 ”中所列的内容。供应商应按照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征集响应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资料,如其征集响应文件与其实际不符,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3.2.2编制征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各投标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2)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征集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3投标报价3.3.1报价依据:本项目征集文件中要求。3.3.2投标货币除非另有规定或许可,供应商应采用人民币报价。3.3.3报价方法:1)投标报价应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编制。2)服务费应为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并包括且不限于在项目所在地办公地点、交通、食宿、通讯、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费用,并包含所提供的高级职称人员、需聘请的专家及最低人数要求所带来的额外费用。3)服务费价格:服务费以中标单位实际承接任务数额据实结算,每个项目支付价格包括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各种征(取)费、政策性调整因素,各种税金、供应商期望的利润、可能发生的任何风险和责任以及完成全部项目而发生的全部费用等。一旦中标,供应商除合同条款规定的调整价格因素外不能以任何理由追加酬金或提任何调整要求。投标报价中所发生的费用缺漏项以及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且不免除供应商以缺漏项费用为理由的违约责任;4)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上级对本项目内容有新规定时执行上级规定,本项目自行终止。3.4征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4.1征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120天。3.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可以跟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征集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期限不得少于投标有效。3.6征集响应文件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的征集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6.1征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6.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6.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6.4对不同文字文本征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7征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3.7.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征集响应文件,征集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征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征集响应文件。(2)在第六章“征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征集的,除联合体协议及征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征集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3)征集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征集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征集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征集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征集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征集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该征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征集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征集响应文件是指解密后的征集响应文件)。征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8征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征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征集响应文件。3.9征集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3.9.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征集公告”规定的征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征集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3.9.2供应商应当在征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征集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征集响应文件。征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征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征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征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征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3.9.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征集响应文件现场或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征集响应文件。在征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征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评审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征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征集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开标及评标4.1.1代理单位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未按规定时间60分钟之内(以系统规定时间为准)解密的征集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权。4.1.2有重大偏离的征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1.3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主持人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开标。2)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需在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后,根据主持人的要求在规定 的时间内进行征集响应文件的解密。3)主持人在供应商全部解密征集响应文件成功后,导入全部投标征集响应文件,根据投标报价进行唱标环节。4)唱标环节结束后,供应商确认有无异议,若供应商有异议,可一一作出答复,所有供应商确认无异议后开标结束。5)开标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转入评标阶段。6)招标代理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4.2评标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4.3征集响应文件的澄清4.3.1评审小组将对征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征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征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征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征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3.2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征集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4废标条件4.4.1未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的;4.4.2征集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4.4.3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4.4报价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如有)的;4.4.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4.4.6无法人身份证明书的或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4.4.7征集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全、扫描件不清晰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4.8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征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征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或服务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4.4.9征集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4.10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征集响应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4.4.11出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不满足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4.4.12未按照征集文件格式制作征集响应文件的;4.4.13征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件或证明材料无效不能实质性响应征集文件的;4.4.14如征集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或未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4.4.15征集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4.4.16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5.1不同供应商的征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5.3 不同供应商的征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5.3不同供应商的征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4不同供应商的征集响应文件互相混装4.5.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6其它4.6.1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拒绝供应商中标。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 何有关评标的解释。4.6.2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4.6.3终止征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征集 活动,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框架协议有效期5.1框架协议有效期:两年。5.2框架协议采购类型: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采购的方式,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如出现自愿放弃,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无法正常签订合同,不进行递补。六、入围结果通知6.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征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6.2入围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征集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注:1、征集人定标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成交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征集人应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征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5、信用信息记录方式:征集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七、入围结果通知书7.1.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入围结果通知书。7.1.2入围结果通知书对征集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征集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7.2告知入围结果7.2.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 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7.2.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7.2.3履约保证金(如有)7.2.4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7.2.5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征集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八、保密向中标人授予合同之前,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监督人员和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得向提交征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与这些程序无关的人员泄漏与评标和合同授予有关的信息。九、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十、质疑与投诉10.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征集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0.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10.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采购需求前注: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征集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本项目按统一费率进行报价。履约期内车辆租赁实际结算费用=按照租赁服务各类车型包车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总金额×统一折扣率。根据用车情况在框架协议期限内据实结算。2服务地点使用单位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框架协议签订后2年,一年一考核。二、项目概况在阜阳市公务用车之外,补充提供公务出行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主要用于集中出行、会议用车、考察出行、公务接待、应急公务及其临时租赁等。三、服务需求服务要求:1、提供租赁服务的所有车辆须纳入阜阳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租赁平台),接受网上预约租赁、经费结算和监督管理。提供服务车辆必须加装定位器,定位追踪系统数据需纳入阜阳市公务用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接受监管。2、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临时租车市内30分钟以内到达租车单位。3、提供租赁服务的所有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4、具备科学先进的车辆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网上订单受理、车辆使用管理、监督管理等功能。5、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6、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供应商应额外为政府采购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投保,投保应包括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等。7、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健全、完善。车辆要求:1、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需具备自有大、中巴车辆 20 辆或自有轿车 60 辆及以上(含 7 座及 7 座以下),以供应商提供的行驶证、购车发票等资料为准。2、供应商应根据市直单位公务活动需要,提供轿车、越野车、商务车、中巴车、大巴车等车型。车辆以国产车为主,优先提供使用国产和新能源汽车。报价要求及费用支付:1、汽车租赁(不含驾驶员)除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泊车费以外的日常保养费、维修费、年审费、保险、 相关税金等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不另收超程、超时费。各类车型租赁服务价格上限为:车辆类型规 格报 价(元)日租(24 小时)月租(30 天)轿车燃油3006000新能源1503800商务车(越野车)燃油3807000中巴(9-20 座)燃油60011000新能源3205500大巴燃油80015000新能源65010000备注:原则上中巴及大巴车不提供租赁服务(不含驾驶员),如确因单位工作需要,驾驶员应符合驾驶资质,双方应完善相关手续,签订使用管理协议,明确责任。2、包车服务(含驾驶员)除过路过桥费、泊车费以外的日常保养费、燃油费、维修费、年审费、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保险、相关税金等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各类车型包车服务价格上限为:车辆类型收费标准规格价格(元)半日租(4小时60公里)全日租(8小时100公里)超公里数计费(元/公里)轿车按公里按天燃油2304502新能源1502601.5商务车(越野车)燃油2605002.5中型客车(普通车型)燃油4008004新能源1803002中型客车(考斯特车型)燃油60010005大型客车(20座以上)燃油70013007新能源4508003备注:长途包车费用=日租费*租赁天数+(行驶总公里-100公里*租赁天数)*超公里费,长途包车不再另收超时费。3、以上报价为各类车型租赁和包车服务价格上限,各供应商在以上报价基础上报出统一折扣率。4、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实际租赁和包车价格=各类车型租赁和包车服务价格上限*统一折扣率。例如:统一折扣率为80%,租车:轿车=300元/天*统一折扣率价格=300*80%=240元/天,包车:轿车=230元/半日*统一折扣率价格=230*80%=184元/半日。5、供应商应考虑租赁服务期限内相关报价风险,租赁服务期限内单价不变。事故车辆出险由供应商负责,交通违章由驾驶人负责。6、供应商的中标报价是市直单位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的最高限价,市直单位也可与中标供应商在最高限价下协商价格并签订合同,费用的支付由使用单位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实施。7、重大公务活动,有特殊要求的,租赁价格可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中标报价的 20%,具体由租赁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再收取超时费。四、报价要求1、本项目为费率报价,租赁服务最高限制单价为99.99%;2、本项目最终结算方式以征集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并作为项目最终结算依据;3、投标报价为优惠后费率。五、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地区汽车租赁及包车客运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2.包车服务的驾驶人员须有从事该业务的相关资质,证照齐全,技术良好。具有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 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审核无犯罪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文明上岗,诚信守时,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等。3.承租方对租赁方进行考核。若租赁方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服务态度恶劣等不良情况,使用方可终止合同。4.供应商在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外,应就车辆的卫生保洁、服务创新、服务质量标准化、应急方案、服务监督、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提出服务承诺。5.供应商积极接受采购履约监督及现场检查配合采购方组织的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6、合同签订后,正式提供服务前提供业绩合同、驾驶员社保证明、自有车辆的所在地车管所出具的车辆清单和行驶证等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查验(提供承诺,格式自拟)。第四章 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基础上,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征集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定。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征集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征集人和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九条规定情形中的专家及征集人评委应当回避不能担任评委。三、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对满足征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服务项目质量因素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四、评审程序4.1.1 资格评审(资格后审):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资格审查表) 合格供应商不足5家的,不得评标。4.1.2 初步评审符合性检查。依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从征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征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征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征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征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征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征集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或者对报价修正不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4.1.3 比较与评价。按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征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等其他因素的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1.4 确定入围供应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对满足采购需求且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或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5家,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4.2 评标细则4.2.1 本项目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里设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其报价无效。4.2.2 有效报价指通过了资格后审及初步评审,并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以书面的形式提交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的除外。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供应商应自行考虑自身报价情况提前准备证明材料,以备递交评标委员会),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评分标准及因素5.1 资格审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响应征集文件的资格要求。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查表如下: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 扫描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 三证合一 ”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扫描件即可。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征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响应文件格式4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 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符合性审查表1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征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响应文件格式2投标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征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响应文件格式3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征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 提供身份证明即可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4商务响应情况符合征集文件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的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格式5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征集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5.2质量优先法评分5.2.1 评审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细则: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体系认证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9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0-9分车辆应急 救援服务1、承诺至少预留 2 辆替换车,1 辆救援车,救援车配备2名以上救援服务人员,车辆备有易损配件、易耗油品、便携机具 和通讯、照明等应急用品,并有序就位,得 3 分,否则不得分。2、承诺事发地点在阜阳市市区内的33、承诺车辆故障在20分钟内不能消除即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的得分,否则不得分。0-9分其他服务承诺1、承诺按 GB/T18344-2016333、承诺在租车辆达到规定的里程或时限需要技术维护保养时,及时召回进行有效维护并即时提供满足服务要求的替换车得 3 分,否则不得分。0-9分车辆保险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供应商承诺中标后额外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车辆投保(企业自保项目不得分):1、三者责任险:保额 100 万元,得 1 分;保额 150 万元,得 2 分;保额 200 万元,得 3 分,保额 200 万元以上,得 4 分;23、盗抢险,得 1 分;4、车上人员(驾驶人)责任险,得 1 分;5、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保额 10 万元,得 1 分;保额 20 万元,得 2 分,保额 30 万元,得 3 分,保额 50 万及以上, 得 4 分;2供应商出具《供应商保险及风险承担承诺书》格式自拟放入文件中,不符合上述条款的,不与计分。0-14分类似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每具有1项类似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业绩(包含仍在服务尚未结束的)得3分。此项满分12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合同双方公章、签订时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0-12分履约评价所服务类似项目获得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履约反馈评价为正向评价(优秀或满意或先进或优异或良好等)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注:须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反馈评价或业主评价内具有正向评价文字,履约评价中服务类似项目可与提供的企业业绩重复。0-12分服务方案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运营、安全保密、业务培训、绩效考核、检查监督、团队人员配置齐备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2、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经营管理、驾驶人员聘用及培训管理、保密工作制度、车辆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3、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急救援服务方案(至少包含24小时救援值班电话,建立救援登记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等)。4、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编制的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编制情况(包含重大会议车辆保障、应急公务车辆保障等)。5、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编制的对各类人员岗前、岗位、安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培训方案。6、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编制的整体设想及策划方案,针对车辆租赁、人员配备等事宜拟提出的整体设想及策划。7、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编制的企业车辆配置的基本性能、安全配置、维护保养等方面。以上共7个小项,每小项满分5分,满分3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以上内容对每小项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覆盖全面、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较高适用度,利于项目实施的得5分;(2)方案内容完整表述清晰,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要求有部分适应度,具体细节有待完善的得3分;(3)方案覆盖不全面、要点突出不明显、有缺陷漏项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0-35分5.2.2分值汇总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 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再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5.2.3入围供应商约定本项目设置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向上取整,例如:8 家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按20%淘汰比例应该淘汰1.6 家,向上取整后淘汰2家),根据综合总得分由低到高进行淘汰。如出现得分并列时,则由评审小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淘汰供应商。第五章框架协议框 架 协 议 格 式甲方 (征集人):乙方 (入围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2025-2026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三次)(项目编号: ) 的相关内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框架协议。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框架协议的组成部分:1、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4、征集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二、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方式;四、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1、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及市直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市直党政机关和各级各类使用财政资金单位可参照使用。2、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阜阳市五、服务费用计取及结算本合同中标费率为:%(大写:)。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1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1.1 付款方式:;1.1.2 发票开具方式:。1.2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2.1 服务期限:;1.2.2 服务地点:;1.2.3 服务方式:。1.3违约责任0.051%;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3.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3.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 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3.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 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3.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3.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4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 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4.1 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4.2 向1.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本框架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框架协议份数乙方:(盖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本框架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 “合同 ”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 并包括所 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 “合同价 ”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 中标人的价格。2.1.3 “服务 ”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 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 “ 甲方 ”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 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 “ 乙方 ”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 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 “现场 ”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征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 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征集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 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 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 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 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 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 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 文件确定的事项;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 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 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 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 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 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 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 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 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 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 当向社会公告;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 合同使用汉语书写、变更和解释;2.16.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征集文件2.17.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甲方在验收合格后退还;2.17.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 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 可另行编制条款号约定内容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征集人: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投标范围全部投标报价其他完全响应征集文件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二、投标函致:根据贵方的招标邀请书或征集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征集文件规定提供所有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 按征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2、我方根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征集文件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征集文件,包括征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征集文件,并对征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 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方同意从征集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征集文件,并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投标 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征集文件规定缴纳,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6、我方声明征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 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8、9、诚信承诺书(见附录)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附录1: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承诺如下:1、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声明),同意取消 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2、不存在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情形。如被发现,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3、如我方为中标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因任何 其它原因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4、我方中标后,严格按照征集文件和我单位征集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5、我方同意将达不到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投标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 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投标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理。6、我方参与投标如出现投标报价高于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形,同意视为串通投标并接受处理。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还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在1至3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且后期我单位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招标人申请予 以恢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招标人也不应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的处理。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后期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我单位放弃(拒绝)履约,同意招标人(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不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三年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且在处理期间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招标人申请予以提前恢复 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招标人(甲方)也不能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乙方)的处理。此承诺不受投标有效期的限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联合体参加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 罪档案;(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 期: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供应商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 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电子签章:授权委托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五、供应商业绩表(格式自拟)六、投标响应表6.1商务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征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偏离说明1付款方式2服务地点3服务期限”供应商电子签章:日 期:七、人员配备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仅供参考)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专业政治面貌现任职务技术职称聘任时间在本单位从业年限(注册)证书及编号序号证书名证书号主要经历和业绩工作起止时间经历及主要业绩说明注明: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拟派人员一览表(仅供参考)序号姓名职称资格证书号注册证书号学历注明: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八、服务方案(供应商自行制作格式)九、服务承诺(供应商自行制作格式)十、联合体协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的, 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联合体成员一名称:;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 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 并授权 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 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 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征集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征集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 的百分比如下:联合体成员一名称: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 ”4.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5.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 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联合体成员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十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征集公告(投标邀请)、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在征集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征集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 征集公告
- 框架协议
- KJXY202502140357-2Z
- 安徽省
- 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 QianYuan1 2285933
- 行政机关
- 服务/租赁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 安徽乾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王晓丽 无
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2025-2026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KJXY202502140357-2Z
3.采购需求: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2025-2026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征集文件。
4.适用本次采购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服务对象: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及市直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市直党政机关和各级各类使用财政资金单位可参照使用。
5.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一年一考核。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最高限制单价:租赁服务报价费率99.99%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4款之规定: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方式向代理机构或征集人提出询问或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5年5 月19 日至2025年6 月9 日,每天上午00:00至 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供应商登录“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采购文件。
四、提交征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 月9 日09: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徽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 年6 月9 日09:00(北京时间)。
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43室(城南新区三清路666号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征集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上发布。
2.服务商应合理安排征集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征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服务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网上响应请各供应商登录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查看教学视频,咨询电话:0558-95763。
4.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征集文件。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址:阜阳市清河东路539号
联系方式:王晓丽1350****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乾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易景国际4号楼2405室
联系方式:刘甲甲1775****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丽、刘甲甲
电 话:1350****277、177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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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框架: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2025-2026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三次).pdf
- 框架: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2025-2026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三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