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安置点二期(含华阳河路)工程结算审计更正公告
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安置点二期(含华阳河路)工程结算审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EEFN000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安置点二期(含华阳河路)工程结算审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答疑内容:
问题1:我单位承接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房屋建筑工程结算复审业绩或跟踪审计(合同内明确含结算审计服务内容)是否符合供应商业绩(或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答:原磋商文件供应商业绩评分项中已写明:“注:(3)供应商如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或跟踪审计项目业绩,业绩内容中包含结算审计工作内容的,均予以认可,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上述(2)要求。”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审方法和标准的供应商荣誉”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造价咨询行业荣誉表彰的:省级及以上每个得2.5分,地市级及以下每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5分。因全过程工程咨询包含造价咨询,请问住建厅颁发的优秀建筑业企业(全过程工程咨询类)是否满足上述评分要求并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全过程工程咨询类范围较大,造价咨询只是其中被包含的一类,全过程工程咨询类荣誉表彰不一定针对的就是造价咨询行业荣誉表彰,也可能是勘察、设计、监理等。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问题3:“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造价咨询行业荣誉表彰的:省级及以上每个得2.5分,地市级及以下每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5分。”针对“供应商荣誉”要求:建议修改原因:安徽省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很少颁发造价咨询行业荣誉表彰。
问(1)供应商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造价咨询行业协会颁发的造价咨询行业荣誉表彰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按原磋商文件执行。根据现行规定:对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或盈利性的行业协会、组织和其他民间机构所颁发的证书、荣誉、奖项等,不得设为评审因素。
(2)供应商单个项目获得各级政府或事业单位的项目好评或评价优秀是否满足评分要求?
答:磋商文件已写明:“供应商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造价咨询行业荣誉表彰的”。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4.电子服务系统”内容现更正为:
4.电子服务系统
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话(非项目咨询):0551-66******,0512-58******
日期:2025年5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四合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
联系方式:055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寅松
电话:0551-68******
更正公告-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安置点二期(含华阳河路)工程结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