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漳州市拘留所被监管人员和工作人员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5-06-12 19:47:00 查看原文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350601]ZZXX[GK]2025001-1
  • 福建省
  • 漳州市公安局
  • 张颖、吴惠津、翁艺敏 0596-2******
  • 行政机关
  • 货物/食品原料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
  • 中标***金额
  • 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张颖 0596-2******
  • 漳州市广惠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350601]ZZXX[GK]2025001-1

二、项目名称:漳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漳州市拘留所被监管人员和工作人员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漳州市广惠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农博汇13幢D40号 *** 99.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漳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漳州市拘留所被监管人员和工作人员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漳州市广惠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漳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漳州市拘留所被监管人员和工作人员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 漳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漳州市拘留所被监管人员和工作人员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 响应采购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标准执行 响应采购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标准执行 服务期限为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响应采购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标准执行(我司承诺:折扣率为 12.00%,折扣是 8.8 折)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廖阿惠
评审专家: 郭艺容 蔡夏生 苏芳 张先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本项目相应的收费标准如下:[0-100)万元1.50%;[100-500)万元0.8%;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②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开户名: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61020100100455861;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漳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漳州市拘留所被监管人员和工作人员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918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因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无法按折扣率报价,本项目投标人报价总价仅作为计算折扣和价格评审使用,无论中标人报价金额为多少,采购人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本项目主要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漳州市公安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96号

联系方式:0596-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14B

联系方式:059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颖、吴惠津、翁艺敏

电话:0596-2******

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2日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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