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展陈项目

2025-07-08 00:00:00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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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采购方式
  • JH25-210000-34904
  • 辽宁省
  •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宫玉 024-53******
  • 司法机关
  • 货物/其他货物
  • 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 服务/其他服务
  • 中标***金额
  • 预算***金额
  • 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宫玉 024-55******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5-210000-34904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展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展陈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青宇尚文化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15号(631)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95.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展陈项目

工程类

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展陈项目(B07000000装修工程)

施工范围:包括展陈精装修、多媒体、电气等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以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经理:崔海峰

执业证书信息: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编号:辽22118199174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如、李春光、侯端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展陈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3,87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2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北镇街

联系方式:02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玉

电      话:024-55******

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展陈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青宇尚文化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签章).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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