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展陈项目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34904 二 、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展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展陈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青宇尚文化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3-15号(631)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95.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展陈项目
工程类
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展陈项目(B07000000装修工程)
施工范围:包括展陈精装修、多媒体、电气等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以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经理:崔海峰
执业证书信息: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编号:辽22118199174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如、李春光、侯端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展陈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3,87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24-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北镇街 联系方式:02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玉 电 话:024-55******
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展陈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青宇尚文化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签章).jpg